浙江一村支书贪污受贿30万元 称:做干部就是为了钱
56岁的金新华,10年前就开始担任村主任,5年前当选村支书。刚上任的时候,他也曾为村民办了许多实事,一再提醒自己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获得了村民的支持。随着村里的基础工程纷纷上马,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打起了歪主意。2004年村里修路,金新华与承包人杨某合谋,擅自将工程造价由每平方米50余元提高到70.25元,虚报工程款48000元,和村会计徐跃前私自平分。
虚报前,徐跃前出于担心提出这笔钱不该拿。金新华勃然大怒,反问徐跃前:“我们做干部是为什么?不就是为钱吗?”
小编点题:“做干部就是为了钱”,其实,这位村支书的话也没啥错,因为,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平民百姓,都是人,都得要吃饭,都离不开钱,做领导干部也要养家糊口,也得“拿钱”。但是,作为领导干部要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杜绝以权谋私,只拿属于自己的工资、只拿属于自己的钱;不是自己的,无论是朋友的还是公家的,一个子也不能要。因为你是领导干部,你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了拿那些不属于你的钱财,不是让你贪污受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