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
日期: 2009-03-2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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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科学化、现代化、低成本、高质量的新农村实用住房,近日,我省启动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
2月29日,省建设厅印发《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08年在全省建立样板村11个(每个设区市1个村)、向全省每个行政村推广农村新民居优秀设计方案100套、在全省建设样板房1000套。通过样板村样板房建设,为各地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提供典型示范,带动不同地域农村住宅建设水平的尽快提高。
方案提出,新民居建设提倡农民自愿,突出以人为本,做到经济、适用、安全、节能,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需要;体现因地制宜,适应我省农村不同地貌类型、发展水平、文化习俗;彰显燕赵特色,既传承河北历史文化,又呈现农村住宅的现代功能特色;坚持统筹安排,样板村样板房建设与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在提高农民建房质量的同时,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环境水平。
活动大致分为启动、准备、施工、验收、总结五个阶段:2月15日—3月15日为启动阶段,完成样板房建设的启动工作;3月15日—4月15日为准备阶段,完成建房前的所有准备工作;4月15日—8月1日为施工阶段,完成建房的主体施工;8月1日—10月1日为验收阶段,完成样板房建设的所有工作,进行竣工验收;10月1日—10月31日为总结阶段,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推广成功经验。(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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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进行农村新民居优秀建筑设计方案巡展
为配合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设计方案,我省将利用春秋两季农村建房高峰,在全省农村巡回展出100套建筑设计方案展板和十佳方案模型,供各地农民群众建房时借鉴参考。
春季巡回展出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巡回展顺序为: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沧州、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张家口、承德。每市展览地点1—2个,每个地点1—2天。秋季巡回展从8月20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展览顺序从承德开始至石家庄结束。
农村新民居样板房建设五大技术要求
省建设厅2月29日印发的《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农村新民居样板房建设要满足五大技术要求。
——规划布局要求。样板房建设要符合村庄规划,集中紧凑,形成居住街坊。样板房选址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房的翻建、改建,新建住房的要选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院落布局要求。样板房院落内要合理安排起居室、卧室、餐厅、厨房(暖炕、秸秆气化)、卫生间(太阳能利用)、库房、农用车辆停放场地以及花草树木、养殖、沼气等布局,配置给水、排水、供电、电话、网线、有线电视等管线,实现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便捷,动静、洁污分开。
——建筑设计及外观要求。样板房面积比例适当,结构新颖、成本低廉,材料选配经济,就近就地取材。住宅外观立面设计要运用传统的民居建筑元素,体现不同地域的建筑文化特色,体现燕赵地方特色及强烈的时代感。
——建筑节能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利用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冬季保温热效高,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参考借鉴CL建筑体系。
——建筑施工要求。建设过程中及时进行拍摄设计、施工的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留出易于观察到的建筑施工痕迹,便于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讲解和农民群众的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