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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我鄙视离婚的人们,不知道珍惜自己的婚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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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9-11-10
更同情那些明明不爱 还生活在一起的可怜人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9-11-10
人们都是到了不得以才走离婚这一步的,如果可以挽回的话,任何人都不愿意离婚。 Y-it3q'Z  
m* 3ipI{h  
我们应该持有理解谅解的态度对待,而不是鄙视!!
微信搜索公众号:辛集市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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