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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温连续36小时未达标要退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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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了《供热行业服务标准》,规定供热期间,应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摄氏度。连续36小时以上停热或室内温度达不到16摄氏度,供热单位应制订相应的退费措施。《标准》从供热行业的服务、供热质量、运行保障、收费等方面作了基本规范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供热单位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供热起止时间供热和停热,不得延期供热和提前停热。如遇恶劣寒冷天气,可适当提前供热或延期停热,当地政府应制订超出正常供热时限所产生费用的解决办法。《标准》要求,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应公开行业服务承诺以及报修电话,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发生的各种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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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1-16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6
到了狼嘴的肉,还想让吐出来,难呀。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1-16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1-16
引用第2楼zyxsjzhb于2009-11-16 18:30发表的  : PNU(;&2<  
到了狼嘴的肉,还想让吐出来,难呀。 y8Va>ul"U  
7R+(3NU1A  
政府不讲理了没人给作主了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11-16
累计96小时的,也要退得!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11-16
入 三 摩 地    一 心 不 乱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11-16
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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