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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医患纠纷该怨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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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1-14
                  近日有两个消息,一个是甲流孕妇在妇幼院就诊,因怀疑甲流转到当地定点医院,再经120送到省城,不治身亡。卫生局强制妇幼院赔偿30万元。一个是某黑门诊被电视台曝光,记者被打,卫生局一纸整改通知贴上大门了事,记者再次查房通告早已不翼而飞。 D8wf`RUt  
     妇幼院作为当地最穷的城区内医院,每个月的工资总额大约30万。在政府部门屡次强调强化财政投入的时候,妇幼院却在租地经营。甲流之于孕妇,其危害早已证实。妇幼院转诊程序没有任何问题。家属在省城被告知闹事就拘留之后,果断采取措施,急匆匆返回妇幼院,殴打院长,漫天要价。卫生局身为行政主管部门,却因为死者是某局副局长亲属,坚决支持患者请求。(定点医院是当地最大的综合性医院,院长兼卫生局副局长) pNb2t/8%%  
     所谓黑门诊,早已在当地臭名昭著。未见察处,类似的医疗单位反而又开了两家。每每打着惠民的旗号,行不法的勾当。被患者举报后,先是怒拍桌案,销毁停业整改通知,然后在记者的镜头前,微笑着与副局长亲切交谈,俨然一副至交相见,恨不能拥抱的情景。 0qJ (RB  
     两件事情,可以清楚的看到,卫生行政部门是一幅怎样的嘴脸。医患纠纷的产生,其根本来源于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与乱作为。即便是南京宝宝事件,当事医生的无良表现,恰恰来自于他本身亲属多年的“照顾”。一个20多岁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凭借什么到了南京的三甲医院。正是这种有恃无恐,造就了一个损害广大医务人员形象的卑劣小人。 89LD:+p/  
     只有根除政治腐败、铲除用人制度的不正之风,所有的所谓看病难、看病贵,才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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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1-14
    
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1-14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01-14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01-14
怨石家庄呗,要是他们在石家庄要到钱就不会回来跟妇幼院要钱了,妇幼院的职工们,你们说对不对啊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1-14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0-01-14
应该怨院长呗! b1?^9c#0d  
你不说赔偿,难道财务上就敢出这个钱? ?(gha  
你为啥去赔偿? K[icVT2v~  
为啥不维护医院的声望? &ww-t..  
看来还是维护自己官位的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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