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辛集财政局集资楼”,我有孙子了!我孙子在财政局上班!!!
q3$8"Q^ 话说:1988年的一天,辛集市财政局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财政局内全员通过,---------盖集资楼!1990年盖好的!到现在20多年的老房子了,80平米老房子!
c|Ivet>3 我就这样诞生了!我的位置:西华路与龙泉街交叉口东行3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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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现在财政局集资房开始办房产证了,房子也开始值钱了,从2000年开始集资楼里住的大部分不是财政局的人了!都是从财政局员工手里买过来了。当然住在集资楼里这些人们很高兴!等了好多年没有房产证!现在终于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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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房产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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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
FQ<-Wc 2.房屋买卖协议、
~`OX}h/Z 3.房屋建筑集资单收据、
A>@#eyB 4.财政局集资单上的原房主一同到场,证明已转让。
<,]:jgX 房产证即可办理。
@YI{ E*?S 总以为事情顺理成章的事,但是……
JtL>mH 财政局某不要脸员工道:“集资单上是我的名字,虽然我把房子卖给你了,如今没我签字你办不成房产证,不给我点钱,就别想让我签字,我就当孙子了!”
MgJ6{xzz 这就是财政局一个不要脸、要当孙子的公职人员说的话!真是气人,为了要钱,宁愿当孙子。想钱想疯了吧!!!也太过分了吧,房子既然已经卖给人家了,就做个证明给人家办了证就行了!像这样的公职人员百分百贪污受贿!纪检委也该查查这些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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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_c 大部分的员工是明事理的,房子既然卖了,就是人家的了,积极配合给人家办理房产证就行了!
7=l~fKu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奉劝一句:那些要钱不要脸的公职人员们,别再傻了,小心事大了,纪检委来人查你的工作作风,这点小钱你都看在眼里,给你个贪污受贿处分!那就丢大人,露大脸了!人品太次了!!!
ZLkl:'E_ 大家也评评理吧!!!
[ 此帖被伤我心在2010-03-17 22:25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