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先讲一个案例。2004年8月,我们弄堂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某男家住二楼,大热天,无所事事,光着身体扒在地板上手淫。在手淫的过程中,由于该男用力过猛而导致楼板断裂,人豁落一下子,就从二楼掉到一楼人家的家里。巧的是,当时一楼人家的老婆,某女,正好也仰卧在床上手淫。一阵巨响,然后她就感觉到身上好象被什么东西给重重地压了一下。女人把眼睛睁开一看,靠,竟是楼上的大胖子,更不可思议的是,那胖子的阴茎居然也正好掉在她的阴道里。女人又羞又恼,拼命用力想把胖子推下身去,可是胖子实在太重了,根本掀不动。直到警察来了,才把昏了头的胖子从女人身上移开,并帮他把阴茎拔了出来,拔出来的时候,大家发现胖子居然还在里面射精了。到了公安局,警察问胖子,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从女人的身上下来呢,居然还敢在里面射精?胖子解释说,当时自己正处于一种迷幻状态,根本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还以为是在做梦呢,而当自己清醒后却发现腰也扭伤了,根本动不了,在女人拼命扭动推搡他的时候,他就觉得一阵舒服,然后射了出来。
本案发生以后马上引起了轰动,一时议论纷纷,并被列为2004年余乐坊10大怪事的第一名。大家议论的焦点集中在,一,胖子够不够强奸妇女罪。二,如果胖子不算强奸,女人是不是就被他白插白射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