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1日 9:35
那天在书里看到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句子,我认为这是贾平凹所写过的最精彩的一句话,他说,恋爱时谁还要脸?
我喜欢。
想起大学者沈从文,一生都是温文尔雅的学者形象,但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女子,于是这个近乎腼腆的人上演了非常精彩的一幕,在别人看来已经足够不要脸了,最后托出了胡适,终于成就一段美满姻缘。
还有徐志摩。他爱上林徵因的时候苦苦纠缠,从英国追回来,直到人家结婚,后来是和有夫之妇陆小曼,两个人水深火热天翻地覆,全不管世人如何评说,就是在婚礼上,主婚人梁启超先生还把他们臭骂一顿?徐志摩,你这个人做人浮躁,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我希望你今后能恪守妇道,不要再把婚姻当儿戏,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据说,这是梁当初的原话。他没有把不要脸这三个字说出来,但那字字句句,全是这三个字。
多少年后,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成了风流佳话,只是现在,想找个徐志摩去不要脸一下,难于上青天啊。
有一个女孩子,默默地爱着一个男孩子,但她羞于表达,终于有一天,男孩子要走了,飞机是晚上八点的。
女孩子知道这个消息已经是下午四点了,这就是说,她和男孩儿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四个小时了,在北京这个异乡的城市,他们曾经怎样的鼓励过啊,而她甚至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喜欢告诉男孩子!在最后的关头她终于决定不要脸一下了,她打车直接去找男孩子,然后请他在这个城市陪她转上一圈,因为他们还没有一起看过北京的夜景!
出租车转了二环转三环,转了三环转四环,幸好北京有那么多外环,结果可想而知,男孩误机了,爱情留下了。女孩想,不要脸就对了,否则真是永失我爱了。
当然,也有另一种形式的不要脸,那就是夺人之妻或者做人二奶,这样的不要脸是真的不要脸。
而爱上一个人,撕破了脸皮和人家死乞白赖地说,顶多是爱过了火无处发泄,因为只要真爱了,哪管它合不合适?因为再不爱,用志摩的话说?天啊,我要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