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北省辛集市杨家方碑村村民,我向您反映我村2009年非法拆迁的事情。2009年初杨家方碑村委会以旧村改造的名义将位于辛中路西侧、方碑大街南侧、我们世代居住的宅基地私自出卖给开发商建设“九方丽都”小区。在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违法强制拆除了我们的房子,现将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I5"=b}V5  
  一、村委会在全体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我们世代居住的宅基出卖给九方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村委会没有没有和任何一家被拆户商议,仅由几个村干部就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然后强迫村民代表签字按上手印。可想而知,方案只是符合少数几个人的利益的。 kI;^V  
  二、杨家方碑村委会不具备拆迁人资格,其拆迁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应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杨家方碑村委会根本就不符合拆迁人的资格条件,所以其不能成为拆迁人。 0UB'6wRVo  
  三、杨家方碑村委会并没有在拆迁问题上与我们进行任何协商,我们只是被动接受村里的补偿方案,没有说话的权利;在签订协议时,还被迫写上自愿签订。我们很无奈,这根本就是强权政治的表现,是完全违背村民的真实意愿的。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程序的。 Zd%\x[f9ck  
  四、村委会在拆迁公告之前就私自请来评估单位以欺骗的手段对村民的房屋进行评估,根本没有如实告知村民,村委会下好套子让村民一步步地往里钻。评估的资质、标准村民一点也不知道,更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所以村委会的做法是严重违法的。 ?%0i,p@<  
  五、一条道路,两种待遇。村里将我们方碑大街以南的宅基全部出卖拆平,而路北面不仅没拆到绿线,更是连红线也没拆到,因为路北面全是村干部及其亲信的房子,我们想问这怎么能符合规划,况且还杂七乱八非常影响市容。他们可以搞特权,将自己的房子变成门脸房,我们却无家可归。 IH0^*f  
  六、2009年十月,市政府带领土地、规划、建设、公检法、医院等部门几百人对剩余几户不愿拆迁的村民进行强制拆迁,还发生了伤人事件。我们是集体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我们强拆搞开发,我们想问问市政府:你到底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还是代表开发商的利益?而且在整个事件中,我们没有见到任何有关拆迁的手续,我们想问问:法律何在,公理何在?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