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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胆小勿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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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5-08-01
广东人吃人骇闻全记录[组图

广东的台商,最近流传著一个骇人听闻的进补潮流婴儿汤。花三四千元人民币,就吃到一盅用六七个月大的婴儿炖成的补汤,台商则形容是壮阳胜品。在东莞开工厂的王姓台商,自诩是婴儿汤的常客,几个月大的婴儿,加入巴戟、党参、当归、杞子、姜片,加入鸡肉排骨,炖八小时,很能补气、养血。他一边紧搂身旁十九岁的湖南二奶,一边洋洋自得的说: 以我六十二岁的年纪,每晚都可来一回(做爱),还不是靠这个。眼见记者满脸狐疑,他自告奋勇,带记者见识见识。
  第一站,
他带记者到广东佛山市,找到吃开婴儿汤的餐厅,谁知主理的黎师傅却说:排骨(他们的暗语,指婴儿)不好搞,现货没有,胎盘倒有新鲜的,这东西不能冷冻,新鲜的好。

  黎师傅告诉我们,真的要吃那个,有个外地来打工的夫妻,现在怀孕八个多月,由于两胎都女儿,再过几天准备盐水催生,如果又是女儿,到时候就可以吃了。

  记者还是半信半疑,调查采访几个星期,还是听的多,没有亲眼见过,以为就此打住,谁知过不了几天,王姓台商来电:东西找到了,天气转冷,有几个朋友正想进补。

  他带著记者来到台山,找到了餐厅,负责的高师傅带著我们一众人等,到厨房开眼界。但见那婴尸小小的比猫儿大不了多少,躺在砧板上,五个多月大,有点小。高师傅说著似乎有点歉意。高师傅说女婴尸是朋友从乡下找来的,他不肯透露这女婴的搜购价,只说价钱是依据月份大小,死胎活胎而定。

  王姓台商亦说,吃这一盅要三千五百元人民币,其他细节,他不理了。记者听他们在聊,流产或堕胎的死胎,中介人就包给产婆几百块红包,若是接近足月引产的活胎,则要付两千元红包给女婴的父母,当是收养;至于婴儿交到餐厅时,都已死亡,之前是死是活,已无从细考了

  这顿补汤记者无胆一尝,经厨房一役,久久无法吃东西,佯装不适离去。 吃的都是女婴,是一子政策之害,还是中国人好进补的习性,已将到天谴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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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则问,不能则学,不诱于誉,不怒于诽!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5-08-01
真是骇人听闻啊!!~~~~~怎么能这样!~
冤家。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5-08-01
南方网讯?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获悉:前年十月和去年六、七月间,境外有互联网站报道广东省个别餐馆用死婴烹煮成汤,出售给台湾商人食用,耸人听闻。近期同类的所谓报道又在境外个别互联网站恶性炒作,所用的文字和照片与此前一些网站登载的完全一样。
  广东省公安厅从网站获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从前年年底开始先后组织了十多个工作组多次对境外网站提及有关地方的餐馆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向文中反映的一名吃过“婴儿汤”的台商进行排查,既没有发现烹煮“婴儿汤”的餐馆,也找不到吃过“婴儿汤”的台商。另外,从网站刊登的照片分析,照片反映的餐馆场景、烹饪程序和所用的烹饪工具与一般餐馆的明显不同,完全不合常理,这些照片是经人工专门布置后拍摄的。上述情况说明这一报道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捏造的虚假新闻。广东省公安厅有关方面负责人严正指出,一些境外网站多次登载同一内容的虚假消息,其目的是攻击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损害广东省乃至我国的形象。

原文:

http://sports.rednet.com.cn/Articles/2003/04/406949.HTM
不知则问,不能则学,不诱于誉,不怒于诽!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5-08-01
呵呵 消息挺灵通啊~
冤家。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5-08-01
斑斑工作好勤奋,支持斑斑~~~~~
不知则问,不能则学,不诱于誉,不怒于诽!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5-09-28
居然有这样的
常人利已,圣人利他,我非圣人,取道中庸.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5-09-28
瞎说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5-09-28
真的 还是假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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