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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社区版主管理规定(本规定自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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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社区版主管理规定(本规定自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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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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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6-19
— 本帖被 aning 执行置顶操作(2007-06-03) —
辛集社区版主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辛集社区论坛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的管理职能作用,确保辛集社区持续、健康地发展,提升辛集社区品牌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辛集社区论坛所属各个版块的全体版主(包括分类版主\总版主)。
三、管理细则
1、工作条例
①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辛集社区品牌形象;
②及时查看所属版块会员主题帖及回帖,删除违反论坛规定的言论;
③及时维护所管理版块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栏目持续、健康地发展;
④善待会员,认真回答会员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⑤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会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虚心接受批评,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⑥在进行帖子管理时(比如删除、置顶、移动等),必须短信通知作者,删除帖子需写出帖子标题;
⑦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⑧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团队内部讨论内容及“管理版块”内容,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使用;
⑨如因个人原因(工作或学业),无法保证正常管理所属版块时,建议及时让贤,向管理人员提出合适人选;
⑩因“让贤”而辞职的版主,管理人员根据其原先工作业绩,选择是否调至“荣誉会员”组。
2、请销假制度
①版主请假,须在“管理版块”(版主会议厅)专帖备档,填写任职栏目、请假理由及假期、版务交接情况,原则上每次假期不得超过10天;
②休假完毕,需向管理人员申请销假;
③如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在“管理版块”备档的同时通知管理人员。
3、投诉条例
版主就论坛管理提出意见建议须在“ 版主会议厅”提出,若因在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论坛活动中,与社区管理层、版主或会员发生纠纷或产生质疑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管理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社区短信等其它途径向管理人员汇报,或在“ 版主会议厅”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版块及辛集社区管理团队的团结;
②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会员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配合总版主处理好投诉;
③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短信通知管理人员或在“ 版主会议厅”发申诉帖等方式向社区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
④论坛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短信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或在“ 版主会议厅”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更不得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4、处罚条例
①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 30天以上的,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管理人员有权视为个人放弃职务或引咎请辞处理;
②管理人员每月依据各版主的登陆时间、履行职责及遵守论坛规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发现不执行版务、不称职的版主,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免职处理;
③不服从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辛集社区形象的,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免职,甚至取消论坛ID等的处理(版主利用马甲在外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辛集社区形象的视同版主ID违规处理);
④泄露“ 版主会议厅”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ID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
⑤长期管理的版块发展不力的,内容混乱且多次被会员投诉的,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免职处理;
⑥在进行帖子管理时,不短信通知帖子作者的,属于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内部通报批评,并记过一次;
⑦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论坛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视情直接做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甚至取消论坛ID等的处理;
⑧违反投诉条例,在外扰乱论坛工作秩序及破坏辛集社区形象的,经管理人员的劝阻无效下,管理人员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甚至取消论坛ID等的处理;
⑨违反其他工作条例,造成一定影响的,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做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
5、 版主任期
①论坛版主基本任期12个月,到期后可以申请连任。
②分类版主与论坛版主同时换届。
③总版主任期与辛集社区管理层直接商议而定。
6、会员建议奖励制度
①在站内事务论坛中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不管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都给予建议者最低奖励:辛币5个。对于存心捣乱者,不给予奖励,并视情况严重度考虑是否琐帖。
②奖励由各版主自行把握,如认为建议有可取之处,可以适当增加奖励值,一般建议提倡奖励辛币,如建议具有创造性或对团队管理和开发有实质性的启示作用者,可以奖励威望。
③各版主需加强本版块的管理,及时处理违规帖子,及时对于有贡献的会员进行奖励。
7、禁言会员的处理
①辛集“辛集市民”级别以上的会员禁言需到记录帖子留底。
②禁言会员需当事管理人员或总版主亲自解禁,如其他管理人员认为此会员可以解禁,请与当事管理人员协商。任何管理人员不得私自解禁会员。
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如因私自解禁会员而引起争端,则作减扣威望50及停职一星期处罚。
8、版主管理权限
①版主有权制订自己管辖版块的管理条例,具体实施方案需要版主会议厅中公布,经过版主会议厅管理员认可后,开始实施。
②原则上,每个版主只能对本版块的帖子以及会员的违轨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理。如在其他版块发现违轨现象,应第一时间通知该版负责人,即版主。
③如果在10分钟内联系不上该版版主,目击违轨现象的版主可以协助该版主处理,并同时通知该版版主。或者可以直接联系管理员处理相关违轨现象。
④如遇初来乍到就恶意广告、色情帖者或严重损害辛集社区形象的帖子,任何版主在任何版区均可以禁言,而无需通知该版负责人。
⑤如果版主对某一版主的处理结果有不满,比如禁言,可以与该版主交流,或在版主会议厅反映并提出意见,不能擅自越权管理,即不能私自解禁会员。
四、附则
1、本规定中的投诉条例同样适用于辛集社区任何管理团队,若未遵照执行,管理人员有权直接撤消其管理权限;
2、本规定解释权归辛集社区管理团队,并有权视情实时修改及完善。
3、本规定自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起施行。
附“帖子管理”的操作规定:
置顶
在通常意义上,首先,“置顶”应理解为对帖子内容所涉及涵盖的话题值得探讨的一种肯定,只是建议讨论而非认可。置顶帖同样需要有理有据。
其次,也可以是投票、版块通告等等。
置顶的期限不宜过长,建议在三日至一周之内为好(特殊帖除外)版主可根据各版面情况适当调整置顶时间。
删贴
将反动、黄色、不良广告等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贴子直接删除
对于讨论区主题不规范的 删贴给消息,并且说明原因,同时最好附上主题内容!
版块中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内容相同的贴子,只保留一个
对于色情贴的,删除不给消息,并且禁言。
对于广告贴的,删除,并给消息
精华
降低精华贴要求,以便主题分类中能很快找到资料。
隐藏帖、出售帖不得加精
不允许版主或支持团队给自己的帖加精华!
锁帖
凡内容空洞无物、纯属灌水的;
老旧帖被顶上且回复内容没有新意的;
争吵不休的;
对于有明显偏题的贴子,可以回贴表明一下看法,然后锁住该主题。
关于争论
版主对有诚意提出疑问的会员必须回答,对于挑衅主题可以不予回答。
对于其他论坛程序的争论,版主不应参与此话题!
此次说明,希望版主能各在其位、各施其职、互相团结、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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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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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鳄鱼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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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5-24
我当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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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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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07-10-26
进来小观一阵,制度还算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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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里来,雨里去,飘飘忽忽无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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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月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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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9-11
怎么站内事务区都没管理员来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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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月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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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07-09-10
制定的是够细,我不知道管理员想到一点没有,如果是会员发重复帖版主要是按照论坛原代码里写的既扣除威望又扣社区币,想过对会员的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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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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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6-20
作好作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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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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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07-02-06
够详细,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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