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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园一老人撞倒他人 反敲诈受害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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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04
       八月底,家住书香园的一老人,骑电动车撞倒他人后,倒地不起。受害者没有受伤,出于同情将其送进医院检查,全程陪护。
       结果,老人故意住院,歪曲事实,多次敲诈,索要钱财,口口声声“我是工行退休的,俺老头是人行的,我儿子是一中教书的,我儿媳在妇幼院,我不会讹你钱的。"
      这样的“书香门第”能教出什么“好鸟”?枉为人师,“玷污”书香园小区的名声。为老不尊,不要脸。人在做,天在看。
        我据实反映,警醒大家和老人撞车,不论责任在谁,“理直气壮”的离开。
        我相信这老人,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花敲诈得来的钱,添心病!!!
         大家评一评,和老人撞车,该不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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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9-04
应该立法【诬陷罪】,判她半年坐牢,杀杀这股歪风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9-04
现在做好人难啊,伤不起
人生就像一首歌。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11-05
为老不尊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1-11-05
.。。。。。。。。。。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11-05
也许是她多年来没有人来让她爽了吧,大家帮她找头公驴,让驴干死她为上!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11-05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11-05
娘希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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