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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帖子,减个辛币?百思不解,怎么回事?嘻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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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6-10-25
关于张古庄某村盖房过程中大墙倒塌造成多人死亡、重伤事件。

我觉得抱怨农民的素质低是没有用处的, 关键是管理者要尽到责任,抚恤伤亡者,努力改变农村建筑市场的无序状况。对政府、对社会,当务之急的事情有以下两件:

一是对伤亡者施以救助,保证其能够正常生活,保证其孩子能正常完成学业和其家人医治疾患。在剖析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对普通民众有种种福利时,我们总结为是为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统治的需要。那么,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样需要这样做。更重要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要尊重和善待每一名国民,让每一名国民能够生活下去,这是保证其当家作主的基础,也会使其体会到国家的伟大、社会的温暖、人间的真情,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会在对每一个国民的关爱中体现出来。

采取怎样的方式救助呢?最好是有一套完善、公正、可行、有效的救助制度。这一点,辛集做不到,河北做不到,全国大部分地方做不到。发展中国家,保障制度不完善,情有可原。企业等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捐款捐物是救济形式之一,但这种救助是自觉自愿的,没有数额限制,没有义务包揽被救助者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对于需要救济者,人民政府责无旁贷,应当制定应急措施并实施,象救助7.28遇难者一样,有组织地救助这些贫病弱残者。

当然,生存的受害者及死难者的家属亦应当振作奋发,自食其力,走出困境。相信这些朴实的农民一定会这样做的。管理者更应掌握有关他们实际生存状况的第一手材料:虽然农业税免收、保护粮棉价格,但由于农资、生活资料涨价和子女求学费用的增长,在主要劳动力丧失或致残的天降灾祸面前,这些本来聊生不易的农民家庭,很可能难以渡过难关。
相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的各级政府能做好这件事。

二是以此事为鉴,加强对农村建筑市场的管理,提升民用建筑施工的质量水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20年前的辛集农村,经济落后,住房标准低,每家每户搭屋盖房完全靠朴实的村民无偿帮忙。现在,农村建筑完全过渡到有偿,由本村或附近村子的盖房专业队负责施工,收取施工费。大多数的泥瓦匠、钢筋工、辅助工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专业技术较低,安全意识淡泊;大多数的施工队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资质认证和领办营业执照。在施工中,他们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大多靠经验办事,这就是事故频发的根源。

怎样治理上述现象?关键还是要靠管理。要加强安全教育,时刻使每一名从业者警钟长鸣;要培训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要通过建筑队伍资质审核和认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者吊销证照、经济处罚或限期整改。

管理措施很多,不一定非要增加编制、重设机构才能有效实施,关键在于加强工作责任感,加强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14 楼] | Posted: 2006-10-05 09:04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6-10-25
关于保龙仓超市零售业经营终止,供货商和豪润购物中心产权式商铺投资商受损事件。

保龙仓来也匆匆,走也无声,其经营业绩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如果利润节节攀升,事业如日中天 ,相信经营者不会撤离。通过大话辛集的帖子,我看到了保龙仓对债权人的赔付情况。好象是政府在组织运作,博得了民众的感动。在这里,我要问一句,为什么要由政府来收拾烂摊子,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吗?为什么不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制度为什么不实行?

我们知道,从87年辛集市引进承包经营制以来,又经过上世纪90年代从纺织厂开始的各企业破产浪潮,辛集的企业每时每刻都在向现代管理制度迈进。现代管理制度的特点之一是:企业是独立法人,有组织机构、经营场所、符合开业要求的注册资金、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保龙仓也不能例外,经营失败了,就要经司法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清产核资,按法定顺序清偿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税款和债务。对于债权人,你只能按顺序得到部分清偿或得不到清偿,这是正常范围内商业和投资风险,理应自己承担。而现在,政府出面清偿债务,确实保护了供货商的利益,使商铺投资者不会血本无归,众人因而感叹政府负责任,是好政府。我不这样认为。我思考的问题是:政府这样做,恰恰说明辛集的市场管理尚不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没有被很好地实施。

由此退回两年前,正是豪润购物中心产权式商铺热销的时候。保龙仓进驻、百分之十几的年利润回报,让少数市民丧失理智,出资购买这里的商铺,有人甚至一下子购买好几个商铺。其实,只要有一点常识的话,就会慎重选择的。企业要拿出净利润来分红,现在市场竞争激烈,零售业利润日益受打压,毛利润已经被打压到较低的水平,扣除管理费、财务费、人工费及各项水、电、暖、交通消耗,净利润已经很低。它怎么会拿出投资者投资额百分之十几的年分红呢?虽说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广告宣传视为合同要约,但经营着资不抵债,就是正式合同又能如何呢,不是一样得不到履行吗?

各位善良的、企盼发财的市民,吸取教训、慎重投资吧。


[18 楼] | Posted: 2006-10-05 14:36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6-10-25
关于挟持人质、以爆炸手段相威胁索债事件:

工商业者诚信缺失,欠账不还,形成恶性循环,大家都从中受到损害,更危害了一方的流通秩序和经济环境。不利于经济规模的扩大和招商引资的进行。

其实,类似的事情还很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不透明,经营者中饱私囊,公司亏损、难以偿还银行贷款,资金却通过种种手段转移到个人账户。由于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即使破产,也不能对经营者家产形成任何威胁。违法诈骗也好,钻法律空子也罢,在客观上都危害了国家利益,都是缺乏诚信使然。

索帐者敢与铤而走险,表明了上述现象的危害性;表明了其法律及维权知识的淡泊或者说明了对司法机构、司法制度、司法程序的不信任。四五普法虽已结束,法制宣传任重道远。

在庞大的政府部门中和明目繁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里,应该有一些部门管理市场和倡导诚信。出现了这种事情,说明这些部门的工作没有到位。

至于,司法是否公正、生效判决和裁定是否得到全面执行、胜诉者是否得到应得利益,一概莫知。在外国有这样一种说法:诉讼是一台机器,你进去的时候是一头猪,出来的时候是一根香肠。

[26 楼] | Posted: 2006-10-07 20:18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6-10-25
妻子总爱希望自己的丈夫面面俱到、在各方面做得更好些。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每一家都在追求高质量的生活。随着共同生活岁月的增长,对配偶的优缺点会掌握得更全面。这时候,理解和宽容变得愈加重要,知道对方做不到的,就不要过分苛求,以免失望更甚。
作为妻子,可以絮絮叨叨,但莫要没完没了;能够反唇相讥,但不能河东狮吼。无论怎样有意见,寻求方法解决问题或让时间冲淡分歧。傻子才会家丑外扬,惹人耻笑。
几年前,我一个同事和媳妇发生了一起激烈战斗。起因是同事面对媳妇蒸的一锅包子说难吃,进而说她长得像包子一样不漂亮。他媳妇被激怒了,一边哭一边拿起包子一个个摔在地上。摔到最后两个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没有摔,就跑出去了。几天后,当同事问媳妇为什么剩下两个时,她说:“我都摔了,你吃什么呀。”通过这件事,我们知道了,无论妻子怎样哭、怎样闹,她们心里总是装着丈夫的。
你有这体会不,柳如丝?


[32 楼] | Posted: 2006-10-04 21:02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6-10-25
既成夫妻,已为一体,休戚相关,患难与共。理不说不明,架不吵心痛,没有不吵嘴的夫妻。在反唇相讥中完善思想观点,在磕磕绊绊中享受百味人生。
夫妻对另一方不能实行理想化的求全责备,盖茨就一个,胡锦涛就一个,姚明田亮寥寥,凡夫俗子比肩。只要能互相理解、互相扶助、共同进步,就是好夫妻,比如刘小路一家、柳如丝一家。
本来想看看就走,却遇到柳才女大作。狗尾续貂,随声附和。


[19 楼] | Posted: 2006-10-03 16:26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6-10-26
水平挺高
论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6-10-27
以上是看看就走在阿柔和柳如丝帖子后的跟帖。再次向领导们保证,没有被版主扣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