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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大家给评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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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

只看该作者 112楼 发表于: 2011-10-23
环境噪声防治法明确规定: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有权在特定路段实行机动车禁鸣。没有说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有权在整个城市实施禁鸣。你奉为圭臬的那个公安部交管局13年前的通知,也是具体部署城市禁鸣工作,城市禁鸣也是先在重点街道设置禁鸣标志,根据实施效果逐步推开,而不是你理解的整个城市都禁鸣。
ngo

只看该作者 113楼 发表于: 2011-10-23
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有权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并向社会公告。 )Z9>$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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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在偷换概念,环境噪声防治法明文规定政府公安机关有权划定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机动车鸣笛,而不是你说的泛泛禁止使用声响装置。不分时间地点的统统禁止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也根本行不通。
只看该作者 114楼 发表于: 2011-10-23
事实证明,在城市中采取机动车禁鸣喇叭的措施,对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交通秩序,创建文明城市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对机动车喇叭噪声污染的控制,净化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用几年时间在全国县级市以上城市范围内逐步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JFWn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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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禁鸣范围。西宁、拉萨、大同、开封等省会市和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必须在年底前,其他城市要在建国50周年前,完成实施机动车喇叭禁鸣的工作。 96.+b)tI   ?<'}r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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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5楼 发表于: 2011-10-23
第三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 'kjne[#   %OOl'o"V{s  
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 O'TmE$7   I&W=Q[m  
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只看该作者 116楼 发表于: 2011-10-23
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第三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 81 sG   
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 cH t#us  
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E juUE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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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说区域包括某些路段和所有路段。可以理解没错吧?汽车声响装置包括音响。喇叭。喊话高音喇叭。警报器等。一切可以制造出噪音的都属于汽车声响部分。你的理解力没问题,但你有强迫症。 I4i>+: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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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告诉你一点基本的常识。汽车刹车的声音不达标也可以不给你验车通过。汽车连接部分不达标也可以不给你验车通过,那都属于被罚的项目。 ._{H~R|  
DN57p!z  
你换有啥话说呢?我只用事实来回击你,直到你无话可说
只看该作者 117楼 发表于: 2011-10-23
公安部交管局是交通管理最高机构。依照法律下发治理城市噪音不熟的工作说的很明白。全国多数城市也早已实施。明文规定在城市中禁止鸣笛并要在建国五十周年前完成所有县级城市的禁笛。法律规定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根据城市的环保治理的要求有权限制区域的限行和限鸣。工干部做出的部署就是县级以上城市禁止鸣笛。合法。有理有据。 UrEs4R1#  
<B6H. P =  
你说你在事实面前狡辩不是自寻其辱吗?你感觉有必要吗?这里的朋友出门的多了。问问他们。别的鸣笛可以吗?辛集可以是因为他们不作为。他们失职。你不能把你不知道的和他们失职就当作是合法。请不要一叶障目。井底观天好吗?
只看该作者 118楼 发表于: 2011-10-23
十几年前公安部就下发了禁鸣令。直到今天包括你等一些人还不知道城市禁鸣。还不知道在城市鸣笛属于违法。不能不说是个悲哀。 zue~ce73J  
ExL0?FemWV  
vT,AMja  
十几年过去了。辛集人民饱受着噪音污染谁之过?连个噪音污染都治理不了。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就更别想了。只能说住在这里的人民太可怜。除此以外。还能说什么呢?

只看该作者 119楼 发表于: 2011-10-23
还是请楼主说清楚是在哪开的车   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妇女的位置在哪 非机动车道吗 8)<Y\Cl   Q:d]imw!O  
不是在机动车道上并排走吧 U>}w2bZ*  
这都不说清   楼主难道有难言之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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