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健康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近日,辛集市环保局组织各科室开展了工业园区的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整治重点:一是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电镀、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的排污问题。二是化工、冶炼、造纸、印染、制革、电镀、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
在本次活动中辛集市环保局分别对河北一集,制革工业区、北新区、皮革商业城、配件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8家制革企业均无违法行为,发现1家违规建设项目企业,落后工艺须淘汰的企业51家,41家化工企业均制订了全理有效地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上述重点执法人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整治措施,其中,对工业园区的整治措施有:对工业园区内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未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园区(开发区)内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对建设项目的整治措施有: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将有效查处和遏制工业园区和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辛集市新闻中心供稿)
信息来源:辛集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