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9月份学校开学以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所有寄宿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组织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共查处23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乡镇学校食堂。
执法人员在检查还发现部分学校,尤其是乡镇农村的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销售等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食品安全隐患,一是个别学校食堂忽视食品安全,采购价低质次的食品原料;二是部分学校没有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乡镇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卫生设施简陋,硬件条件不达标;四是部分民办托幼机构食堂和学校周边的“小餐桌”无证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家学校食堂进行了立案调查,对21家存在隐患的学校食堂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