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2980阅读
  • 15回复

云狐版主请进,能给个理由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1-07
能给个理由吗?谢谢

您发表的文章被 云狐 执行 删除 操作
对您的影响:威望:-0,辛币:-0

文章:孙武犯什么错了?你的帖子怎么看了半截就非法了?
发表日期:2007-01-07 22:10
所在版块:大话辛集
操作时间:2007-01-07 22:12
操作理由:帖子被删除,或者被移动时会出现此类提示的。

论坛管理操作通知短消息,对本次管理操作有任何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01-09
无意义的人身攻击???


我无语了~~~~~~~~~~~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01-08
会员的帖子被斑竹处理后,一般都会有短信息通知的。

如果遇到此类问题,请和斑竹沟通。

在站内事务仅限于反映问题,请本着实事求是的问题说事。

禁止进行无意义的人身攻击。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01-08
引用第8楼邂逅浪漫2007-01-07 23:53发表的:
我为你鸣冤 [表情] [表情]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01-08
小云又犯错误了!!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01-08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01-07
1. 禁止涉及 政治,色情 的任何内容

2. 原创摄影作品,如果是辛集风光,可以保留在大话辛集。外地风光摄影,如果出现在原创文字比重较大的游记当中,也应予保留;其他普通的人像、静物、外地风光摄影,转移到数码E区。

3. 涉及到网友自我的心情,婚恋,交友的帖子将被转移至“情感交友”(原创贴考虑保留,转贴一律转移)。

4. 个人买卖物品的帖子将被转移至“辛集买卖街”。   商铺及网站发布的广告贴将被删除。

5. 禁止使用过激的内容及标题,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说明问题,不要对他人或者单位进行无谓的攻击,也请您对您自己的言行负责。

6. 禁止发布本身不存在的毁谤内容。论坛是讨论观点的地方,而绝非泄愤杜撰的平台。

7. 责问版主如何工作的帖子将被删除,请到站内事务的社区都察院实事求是的说明问题,以便问题得到解决。

8. 会员之间互相调侃及聊天贴请在“超级灌水区”发帖。

9. 一些针对会员的自传,写实将根据内容选择保留大话版或者移动到“文学沙龙”“超级灌水区”,请大家尽可能的不要在此类帖内灌水,以免被转移。
找总斑竹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1-07
哎,

同情有啥用?

你可以行使你的权利了,

祝你好运!
爱我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