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驾照路考必须上闹市
(2007-03-29 01:50:57)
本报记者栗占勇 实习生曹晓菲
■核心提示
“考取了驾驶证,却不会开车上路”,多少年来,这种问题困扰着“有本一族”,也困扰着交管部门。在不久的将来,这一问题将得到有效地解决———石家庄市的驾照考试将进行重大调整,如果想拿到驾驶证,必须通过实际道路考试,在车水马龙的市区道路上驾车行驶,槐安西路、友谊北大街、天山大街将成为驾照考试的考场。
这次调整的依据是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在4月1日起实施的新办法对驾驶员考试的科目做了较大改动。3月28日,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所所长张聪勇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对读者关心的问题做了解读,并介绍了交管部门的准备工作。
科目1:理论考试内容微调
规定
考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交通信号及其含义;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等。
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解读
申领驾驶证的考试仍分为3个科目,科目一仍是理论知识内容,这一部分的变动最小。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库将有些微调,除了公安部设置的1000个题目以外,还要增加大约200个地方题目。理论考试时每张卷由100道题组成,里面既包括公安部设置的题目,也包括我省设置的地方题目。现在理论知识考试都通过电脑进行,根据新的规定,石家庄市的科目一考试软件还需要调整。
科目2:桩考与“场内路考”合并
规定
基本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
解读
科目二的考试内容变动很大。过去,科目二仅仅包括桩考这一项内容,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百米加减挡、侧方停车等属于“场内路考”内容,是过去科目三的考试内容。新的办法将桩考和“场内路考”合并,作为科目二考试的内容。
根据新的办法规定,桩考、“场内路考”虽然都属于科目二,但考试程序有明确的要求。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记者还了解到,在桩考、“场内路考”这些环节,一些考试的内容有所调整。比如,C1科目二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起步和侧方停车4项,与原来办法相比,考试内容减少了曲线行驶、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等项目。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为桩考、侧方停车,必考内容减少了许多。
必考项目的调整,是否意味着C1、C2驾驶证更容易考取?张聪勇分析认为,单从这些环节看,C1、C2考生的必考科目少了,但实际道路驾驶的要求会更高,因此,这些环节必考项目的减少,并不意味着驾驶证比过去更容易考取。
科目3:槐安西路、友谊北大街、天山大街将成考场
规定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为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解读
这部分是指实际道路驾驶考试,考生要到指定的市区道路上开车行驶。考试的同时,路上的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实际上,原来科目三中也包括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但因为此内容与“场内路考”内容合在一起,这一部分一直没有被重视。新的办法将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单列为科目三,是对这一部分前所未有的强化。长期以来,许多人在场内驾驶的水平很高,考取了驾驶证,却没有能力上路行驶。面对车水马龙的道路,新手们不敢上路,不会上路,上路后容易发生交通违法,甚至发生交通事故。新办法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目前,石家庄市交管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准备工作,拟将槐安西路、友谊北大街、天山大街部分路段设成科目三考试路段,考试时,这些路段的其他车辆、行人仍正常通行。
石家庄市准备对考试车型进行微调。科目三考试时,考试车型除了皮卡以外,还将有桑塔纳、捷达等车身长度超过4米的车型。
需要强调的是,新的办法还增加了夜间考试和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这意味着,一些考C1、C2驾驶证的考生也可能接受夜间考试,而且在遇到雾天的时候,考生还可能接受雾天行车(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科目三考试的内容非常实用,考生一定要认真对待这些内容。许多新手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与不掌握这些内容有关。如果一个考生通过科目三的考试,其驾驶技术可达到一个较成熟的水平,完全可以独自驾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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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