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夏商时属冀州,周时属并州,春秋时属晋地。战国时初属中山国,公元前296年,赵国灭中山,遂属赵。秦时属钜鹿郡。汉高祖6年封贳侯,后置贳县。隋开皇6年改为安定县,县治在今辛集市旧城镇,开皇18年改为鹿城县。
唐天宝15年,唐玄宗改鹿城县为束鹿县,传说为束缚捆绑安禄山之意,县治仍在今旧城。明朝天启二年,滹沱河水患,淹没旧城衙署房舍,县治迁至今新城镇。清雍正12年,属保定府,宣统3年,属清河道。
民国17年(公元1928年)后,先后直属河北省省会北平市、天津市。
1938年3月,束鹿县抗日政府成立,县政府驻新城,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区。1940年1月,划为两县:以石德铁路为界,以南与冀县、新河、宁晋、衡水4县的部分村庄为束冀县,以北仍为束鹿县,亦称束北县。1942年又划为三县:原束冀县不变,束北县划为深束县河束鹿县,三县均属冀中区。
1945年10月,增建辛集市、旧城市、深束县、束晋县合并为束鹿县。1946年2月撤销束冀县,恢复束鹿县原建制,政府驻新城。1947年8月,县政府改驻旧城。1949年8月,束鹿县及辛集市、旧城市属石家庄专区管辖,9月县政府迁至辛集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26日,撤销辛集市、旧城市、改为县辖镇,束鹿县恢复原建制,隶属石家庄地区。
1986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束鹿县改为辛集市,辖区、隶属关系不变。1993年7月石家庄地、市合并,辛集市隶属石家庄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