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店”村名源来
[font=宋体] 辛集市“清官店”村名的由来,是与明束鹿知县盛颙的勤政为民的盛名分不开的。
盛颙,字时望,江苏无锡人,景泰二年(1451)进士,初授河南监察御史。因直言敢谏,得罪权奸石亨、曹吉祥,忤逆圣上。于景泰八年、天顺改元(1457年)被贬谪为束鹿知县。上任伊始,除旧布新,简政汰冗。他一天就为数百人决断了遗留案件,而且人们都说断案公道。当时,束鹿徭役苦乐不均,盛颙为此立“九则法”,即户按丁(十六至六十岁的男人)、粮(地亩)多寡,分为“三等九则(九或九的倍数)”,作为编征差徭的依据。两赋之外不再征敛一粟一铢。同时,鼓励、帮助县民发展农耕,扶贫济困,关心教育,深得民望。在任一年多点,其母亲去世,欲回奔丧,全县老幼拦路挽留,哭送至郊外。天顺四年(1460),守丧期满,恰巧接替他的那位县令去世了。县民四处呼吁,直达朝廷,要求旧侯盛颙复任,皇帝降诏同意。县民欢呼雀跃,夹道欢迎。复任后的盛颙,清正廉洁,曲直分明,了断官司,用典准确,同时善讲道理,以理服人,一时清名远播。深县、安平、深泽、晋县、安国等邻县的老百姓,听说后也纷纷来束鹿大堂讼事。盛颙总是婉言劝慰这些外县百姓还是回本县诉讼。这些百姓说:“我们虽然不能像束鹿人那样受到您的润泽,但仁爱是不分彼此的,您若不给我们断案,就请您送给我们几句话也好啊!”盛颙看到邻县百姓如此信任他,只好开堂审案,为他们了断官司。后来,盛颙为了使邻县百姓有诉讼不再跑更远的路,就在束鹿县最东北角的一个车马店设点断案,每月逢五排十都到那里去接受邻县百姓的诉讼。邻县百姓感其恩德,纷纷搬到车马店周围择地建屋住下,逐渐形成一个小村,并起名为“清官店”。
盛颙在束鹿政声日隆,有民谣赞颂他“清如水、明如镜”,很快传到皇帝耳朵里,天顺八年、亦即成化元年(1465)盛颙升任福建邵武府太守。县民为了纪念他,建立了一座“后思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