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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执著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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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04
— 本帖被 垂阳紫陌1314 从 文学沙龙 移动到本区(2007-07-28) —
破执著论

作者:释圣虚著 文章来源:录自《般若起用论》 第二八

  凡夫之所以深陷于三界之内,漂溺于凡夫之流,就是他对某些存在有着深深的执著,对那些存在生起了贪爱、求取、执持、融合,故被它们强有力地束缚而不得解脱。同时,也就被它们重重障蔽而难以通达一切事物的真相,故成为不折不扣的愚痴凡夫。

  而修行般若却能直破种种有形无形、已知未知的执著。不管修行哪种具体的现行,只要是与般若相应,就能自然而然、自觉不自觉地消减执著,使人在智慧及解脱道上不断升进。

  如果你自觉对某种事物执着很深,已产生种种危害而难于自拔,那么就请立即亲近和修习般若观行吧。如果你连这类观行也无法悟解和起行,那么不妨就事论事,先修持不执著行法。要知道,修习不执著,本身即是修习般若,它在使你减损执著的同时,自然能产生般若的一切功德。

  如何修习不执著呢?

  第一步采用对治的方法,所谓“矫枉必须过正”,它属于戒行阶段。如果你对钱财有很强的执著,就需要强制自己去作种种的布施;如果你对刚强极其执著,就要强制自己多行忍辱;如果你对逻辑非常执著,就请多去欣赏轻松的音乐或绘画吧!但不要像西方人那样,非要去分析和找出其中的“非凡含意”不可,而是要用东方直觉感受式的欣赏,虽然说不出它有什么意义,但却得到了非常纯美的享受;如果你对某种观点、见解生起执著,请提醒自己诸法无常,没有一种观点、见解是可以永葆青春的,而多去耐心地听取别人不同的声音吧……

  这样,你本有的执著就会受到一个反向阻尼力而避免进一步的强化,渐渐趋于减弱乃至于消失。但是,惯性定律使你必然在那个反向阻尼力的作用下向反方向振荡,从而又产生另一种执著。比如,布施钱财使贪婪、吝啬等执著表象消失后,却可能使人深陷于“布施”法中成其执著。要知道,很多非人非时的布施对人对己乃至对整个社会、宇宙是得不偿失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虽因大施功德而生天受乐,但因执著却丧失了智慧,无形中又种下了未来堕落受苦的隐因。

  因此,当执著不断减轻或产生反方向的执著时,应立即提醒自己不可陷入其中,让自己在这两种执著间的振荡幅度越来越小并争取趋之于平稳的零点。这样,你就达到了儒家提倡的“中庸”境界,在浅表层次上做到了与中道的相应,在八正道中已完成了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乃至正念,进入了最后之正定中,由此就可以开始第二阶段的修习。

  第二阶段是从心性上除去执著,属于修定的范畴。由于第一阶段的圆满完成,你就能自然而然地进入正确不谬的正定境界,极少可能“走火人魔”而陷入邪定之中。那时你体悟到,处于稳定的不振荡状态仍是一种住著,并从深心之中予以远离,而达于绝对无执著的解脱境界,成就须陀洹乃至阿罗汉果。在这之前或之后,如果你进一步体会到“不执著”本身即是一种执著,那么,你就能偏离出小乘道而趋于大乘菩萨道中,开始第三阶段的修习。

  第三阶段即是从智慧上实现不执著,这种智慧就是般若。由于前两个阶段的修习,心识中能显发出大光明,能照见到清晰和实在的般若体性,能真切地体察到执著与不执着的同一。你能于一切执著状态中当下实现不执著,在不执著中能行一切执著,在执著中又丝毫不动不离于不执著。凡夫见你也许只是凡夫,阿罗汉见你却是阿罗汉,菩萨见你又是光明遍照的大菩萨,只有佛陀才能见到你即一即一切的本来面目,才能了知你无限的慈悲和不间断的自度度人。

  读者朋友,以上是修习不执著行的渐悟路径,和般若其他观行一样,在因缘成熟时,也存在着顿悟的可能,此处就不复述了。当你,当全人类执著渐轻,达至中庸或相应于中道后,人生及社会又哪会是今天这种模样呢?那时,民主与专制不必相互嗔恨斗争,而引得战火连天万民遭难;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不会相互矛盾而使人无所取舍;家庭不再是爱情的“坟墓”,当然爱情也不必一定以家庭作为归宿;女权或“男权”运动也可以休矣,因为雄健的男子汉照样具有温情善美的心性气质,温柔贤惠的女子一样具有智慧勇敢的灵性与骨气……总之,那时的万事万物、一切人们无不是真、能、善、美、乐的化身,其光明透筋彻骨,其清香沁人心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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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6-05
可是一般人好像没有不执着的……说好听了是上进……虽然对佛法不懂,但是比较喜欢知足常乐的人……
不想说话,是因为无话可说。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6-06
我于佛法不太懂,但是楼主的执着精神是我应该学习的。祝快乐每一天!
你们的欢乐我愿意分享,
你们的烦恼我愿意倾听。
          ---  垂阳紫陌   
http://blog.xinji.org/blog.php?uid=760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6-13
佛的境界是“空”。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在印度瑜伽流派中,也提到克服愚昧、激情、善良、三态的论述。说到头,不要太执着。

楼主可从没有认为自己执着。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6-13
佛的境界是“空”。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在印度瑜伽流派中,也提到克服愚昧、激情、善良、三态的论述。说到头,不要太执着。

楼主可从没有认为自己执着。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6-13
佛法非佛法 道可道 非常道 名可名 非常名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当把佛法看作工具,比如火车飞机。到达目的地就要舍掉,觉得火车飞机很好。比11路强多了,是个好东西而坐在上面不愿下来就算是执著了。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6-13
知汝说法,如筏喻者。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6-13
第一次接触的经典是《地藏经》
第一次关于佛教疑问所得到的回答是“我看现在也就是修净土的算是真正的佛教”
第一次看的大德著作是“圆瑛大师的《劝修念佛法门》”
第一次看的讲经视频是“净空法师的《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菁华》共5集”
先入为主,庆幸自己遇到的都是大善知识。
法门平等无有高下
适合自己根基的法门便是第一法门
一门深入 常时熏修 必获成功

愿生西方净土中
九品莲花为父母
花开见佛悟无生
不退菩萨为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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