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应允许金融机构参与私募基金
发布时间: 2007-06-07 07: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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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文绚 吕蓁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昨天表示,应该允许金融机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等介入私募基金已成为一种趋势。今年6月份生效的《合伙企业法》引入了有限合伙制,这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等机构投资人介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造了条件,监管机构应顺应形势及时修订法规。
吴晓灵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2007中国并购年会上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确实有高风险,但回报也比较大,任何金融市场,风险和收益都是对称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不在于它所从事的业务金融风险的大小,而在于它对所从事的业务风险是否有认识,是否能够很好地管理风险,是否能够把风险的最大值控制在自己所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允许它做。
她认为,作为投资主体的监管者应从风险承受能力的角度加强对私募基金参与者的监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等介入私募基金已成为一种趋势;机构投资人的监管者和主要股东应从资产组合的理念、从风险控制和风险承受力的角度研究是否允许这些机构介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都需要稳健经营,但是拿资本金的一两个百分点来从事高风险的投资,然后做好充分的风险准备,并不会影响他们的稳健经营,各个金融机构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风险投资组合。
吴晓灵认为,中国应该更多地发展人民币的投资基金,因为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外汇储备激增,国际收支是双顺差,在资本项上也是顺差,应该说中国不缺外汇。但是外国的私募基金进入中国以后,能够带来技术,能够帮我们培育人才,希望外资的私募资金进入中国以后能够更多地利用人民币市场,能够更多地发展人民币的投资基金。
退出渠道是各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关注焦点。吴晓灵表示,要疏通私募股权退出渠道,更好地培育优质上市公司资源。
她还说,让每一个股权都有合法的交易平台是股份制企业成长的必要环境;能够在场内市场挂牌交易的只能是少数成熟的大企业,97%以上的企业都不能够在股票交易所挂牌交易,需要有场外交易场地,需要有其他的合法交易场地,因而培育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
“没有场外交易,没有场外的私募股权的交易,就难以有企业的成熟和企业良好的成长环境,也就不可能为公开上市场所提供优质的上市企业”,吴晓灵说,发展场外市场(OTC),完善做市商制度,开辟创业板市场,才能为企业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