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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网络玄幻小说《清风大帝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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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二卷 风云大陆

第四十章 天堂谷

 

     我和兰兰在森林里走了一天,发现现在森林里的魔兽越来越少了,而且几乎看不到猎人的影子,奇怪啊,要是在以前现在这个季节可是收获的好季节啊,怎麽人烟这麽稀少啊。本来我还想让兰兰尝尝我拿手的烧烤呢,由於兰兰和邪灵狼被关在四季潭,要想邪灵狼一样不能吃食物,只能吸收大地精气。要不是如此,当初我就不会有割肉喂兰兰的光荣历史了。

  唉,无奈,只有带兰兰去附近的城镇了,但是红叶村是不能去的,这个地方永远会是我的一个心病,现在我是没有勇气去那个地方的。我略思索了一下,想起了离这里最近的有一个叫“来雷”的商城。说起这个商城啊,它的名字还有一个很美丽的故事呢。据说(可信度是几个传言中最高的)小城本是一个村落,因为这里和大城相距较远,所以这里的交通并不发达,仅有一条碎石小道通向附近几十公里的“雍关城”。那个时候很少有人问津这里,有一个夜里,村里来了一队人马,看上去是一个商队。领头的人向附近的农家借了火,说要在这里借住一晚,但是他们好象在语言方面有著沟通阻碍,双方说了半天话仍是一头雾水。正在这个时候,从一户农家里走出来了一为年轻美丽的姑娘,商队的人只听她身边的人叫她“莱蕾”,那个姑娘听得懂商队说的话,於是那晚商人们就在小村落里住下了。後来,商队的领队喜欢上了这个姑娘,但是,商人是不会停留於一个地方的,所以他答应那个姑娘每个月会回来看她。每个月的月底姑娘就会在村口的老树下等她心爱的情人,而那个商人领队每次一回来就会冲她大声呼喊“莱蕾”,旁边的人听久了自然就给这个村落取名为“来雷”了。同时也就是这队商队发现了村落旁的山上药材资源很丰富,於是,他们带头发展小村的经济了。

  时间一晃就是几十年,现在的“来雷”在天堂谷的版图上已经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大商城了,大陆上每个国家的商队在这里都有自己的地盘和分店,因为天堂谷的关税很低的缘故,很多国家的商队都喜欢把货物运输到这个地方,再通过各种渠道去别国。这无形间就促进了“来雷”经济的发展。

  我和兰兰来到了来雷城的东门,咋眼一看,这是我迄今见过的最高的城墙了,城墙是有天堂谷盛产的特硬砖石砌城,城墙大概有十个大汉那麽高,厚度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依我看来,高级土系攻城魔法──地震术恐怕对这城墙的效果会不佳。(驻:土系魔法一般都用於工程和攻城上,针对人的魔法恐怕不多。)

  兰兰是第一次到人类居住密度如此高的地方,她看著大街上人来人往,心头一阵一阵莫明的激动。特别是看到一些小孩子玩的东西,她总是会在上面盯上几眼,我身上的钱很拮据(一路上,我打了几只魔兽,扒了皮在路上卖给一些商人得了几个钱。),但是出於对兰兰的疼爱,我买了一支糖葫芦和一个小泥人。把兰兰喜欢给我一个深深的吻,呵,她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女孩啊。

  不过,没过多久我的头就大,真怀疑这来雷城里没有女人,我看著那些男人流著倒胃的口水,直勾勾地盯著兰兰看,心头一阵阵不爽。

  “小姑娘,你一个呀?”我一走神,兰兰已经被几个大汉围住了,那几个男人眼中射出邪邪的光线,横肉满是的脸上堆出了可恶的笑容。“呦──咋,咋。这麽美丽的姑娘在这种地方真不合适啊。你家在哪啊,要不要我们送你回家。”说著竟然硬拉著兰兰的手。我本想发作,却看见一个样貌颇为英俊的翩翩少年抓住了那个拉兰兰手的大汉,眼看著他右手轻轻一提,那个大汉就飞向了墙角。

  兰兰可不管什麽,她看到了我,向我走来。可是,那个少年却拦住了兰兰。“这位姑娘你没事吧。”他给了一个可以迷死众女人的笑容,可是,兰兰却发火了,因为她想到我的身边,而眼前著个讨厌的人却挡住了她的去路。兰兰身影一闪,人就不见了。少年还没看清是怎麽一回事,兰兰已经在我的面前了。“风,这个人好讨厌哦,她不让我过来。”兰兰噘起小嘴,很可爱。

  那个少年听到了兰兰的声音,向我们这边走来,他的脸上仍是那副笑容,弄地我很不爽,这人心机很强,这是他给我第一个感觉,不爽,有种想海扁他一顿的冲动。兰兰看到他又过来,一脸不高兴。

  “这位姑娘,你怎麽到这里来了。”他的视线从我身上游做而过,是鄙视的眼神。听的出来,他的意思是兰兰这朵鲜花插在了我这堆牛粪上。我生气了,其他事情我可以忍,但是有关於男人自尊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姑息的。片刻间,我的是周围形成了一股气流,距离我不远处,一些较轻的东西开始随气流舞动起来。那个少年察觉到了,脸上的笑容没了,有的是一脸的难以置信。

  “风,风,我们走吧。别理这个疯子。他有病!”

  兰兰出来打了个圆场,我轻蔑一笑,牵著兰兰的手消失在人群中。这时,我用心眼看到一个高大强壮的汉子走到他的身边,嘀咕了几句:“王子殿下,刚才那个人很厉害,至少有大剑士级。”

  呵呵,大剑士?太小看我了吧,我好象还会魔法哦,这在大陆上不少剑吧,大剑士会高级魔法──天方夜谭哦。不过那个汉子身上有著很强的气场,会是一个很厉害的对手。王子吗,有意思。我本想报复一下的,但想了又想这样对自己的以後的旅途会有诸多不利,所以就忍下来了,哼,总有一天要让那些达官贵族知道厉害。

  “风,兰兰好高兴。”

  “恩?这话怎麽说啊,兰兰是因为今天我给你买东西吗?这是我因该做的啊,只要兰兰高兴。”夜了,我和兰兰走出了来雷城,在一棵大树上准备过这一晚。由於怕有敌人和造事者,我事先在树的周围加了防御气场和结界,只要有人走如结界就会被几百万伏的电压个电死(最讨厌有人破坏我和兰兰的好事了)。

  “不是啦,我是因为风今天这关心兰兰才高兴的。”“有吗,我怎麽不觉得呢?”我边说,双手已经很不规矩起来,不停地挑起兰兰的欲火。

  “啊……喔……不要啦,我,我是说……你因为兰兰而生气的呀……”兰兰还没有把话说完,我们已经开始零距离的亲密接触了。(咳,写到这里就因该够了,再写下去我恐怕小命难保。喂,别打我!!你们知道吗,任何美的意境都是人们自己想象出来的,我只是起了一个头,後面的情景大家自己想吧。呵呵)

  “呵,纵是良辰好景虚设,美人之胰,春宵千金百般过啊。”花前月下,我抱著兰兰的娇躯,望著天上洁白的月,思绪种种。出来也已经有十多天了,可是人海茫茫玲儿到底在哪啊。兰兰此时已经熟睡过去,刚才我把她折腾得也够呛,是时候让她好好休息,明天还要进来雷城一躺,之後就去“雍关城”吧,那里的地方大,人口多,我想会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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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四十一章 天堂谷英雄泪

 

     “来雷”城不愧是天堂谷的商业大城,一大清早这里的街市已经人满为患,来自大陆各国的商人们身著不同的服饰,操不同的口音在自己的摊位上叫卖。不过,我刚才所说的这些商人是地位较低下的,用大陆物语说是“小摊贩”,他们只是在这个繁华都市扮演著一个小角色而已,他们每个月所赚的还不及富贵人家家丁的几天工钱。也就是说如果哪天一个王宫贵族心情很好,给了下人几个赏钱,那些下人这一个月就不愁吃穿了。谁说贫富之间的差距只是一道门槛,谁又说这道门槛有多高有多宽,穷人饿死街头是常有的事,就连那些平时祈求神灵的善人路过连多看一眼都欠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由於人类现在的繁殖能力过强(一夫多妻制,没有计划生育。)几个年轮下来,人类从原先的几十万人猛增到几千万,并且人类的科技也开始发达起来。人类在制造方面超过了原先的矮人族(除了武器),由於帝王霸权主义的根深蒂固,大陆上诸多国家开始实行奴隶制度。令人发指的是,奴隶主不但可以自由买卖奴隶,奴隶的生死大权全都掌握在奴隶主手中,也就是说,假如一个奴隶主打死了一个奴隶,那麽他只要交给官方起先他买这个奴隶所用钱的两倍即可。

  後来,奴隶制度更深有层地实施到军队上来。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奴隶兵,这些奴隶兵便宜得几乎没法说(据说一位奴隶主说,他买一个奴隶比买一把剑便宜多了),在战场上奴隶兵就是肉盾,几乎每个奴隶兵都是拿著一根木棍上战场的。而真正的军队这只是稍稍打几下而已,根据不完全统计:一场战斗下来,奴隶兵的死伤人数是正规军的几百倍不止。

  而奴隶是终身制的,一但你沦落成为奴隶你将永远无法翻身,你的子子孙孙也将永远会是奴隶。奴隶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痛恨这个世界,可是他们无法反抗,因为他们所敌对的势力实在是太过於强大了。

  繁华的街头,我和兰兰并肩走著,爱看新鲜的兰兰不住地转著脑袋,一头秀发向长蛇一般舞动著美丽地曲线。

  “哎──快来买啊,矮人族的兵器,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了。快来买啊!!”

  “哎,新鲜的慈母河的金恰鱼啊。”

  “……”“……”

  兰兰这边倒高兴,可是我就苦了,现在阿拉身上仅剩下一点钱,虽然温饱我们自己可以解决,可是以後的路就难走了。现在的世道变了,钱不象以前那般好赚了,要不然哪来那麽多的奴隶呢。

  “喂,那位小哥!”

  我正在沈思当中,有一人突然叫住了他,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穿华丽衣服的胖子正向他招手,从此人的身著和面容来看定是一位商业精。他的手上套挂著金银及一些珠宝手势,脸上堆积著通常商人的笑容(奸笑)。

  “有什麽事吗。”阿拉向来很厌恶这中昧著良心做事的商人,尤其似乎眼前著个肥嘟嘟的胖子,一脸的油水,你只要轻轻一挤,说不定就有一桶的猪油。

  “我知道你现在想要什麽,来你看看。”说著,他指向他身後的一间屋子里。有句话叫非礼勿视,可是我这下可却全“视”了。这屋里不是别的,就是一个个伤痕累累的女人──奴隶!“你随便看看,看中了就挑几个,一个人很寂寞吧,带几个回去玩玩。我看你现在的心情很糟,如果你把她们带回去兴许你的心情会有所好转哦。

  “不要,我没兴趣。”我扭头就走。

  “哎,哎。你别怎麽强嘛,男人嘛三妻四妾这是应该的,再说了你带回去的这些个奴隶啊可都是新鲜的哦,还没有被任何男人碰过呢,你要不要买几个回去开苞啊。再说有几个能干的努力帮你做家务,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劳动力啊。你看那位美丽可爱的夫人,你忍心让她因为做家务而把漂亮的脸蛋弄得憔悴不堪吗?”我这下真的和佩服这个家夥的眼力,想不到他竟然会看出兰兰是我的妻子。恰好此时兰兰正在看一件衣服,并没有把注意力分散到这边来。我不是傻子,没事给自己添麻烦,现在自己什麽都没有,要是再添加个什麽奴隶,那岂不是要我的命吗。我二话不说,走向了兰兰。

  “哎,等等,等等。你……”

  我生气了,大手一挥,神剑拔壳而出。“铮──”(因为我觉得要是以後碰到对手,那如果我把神剑从自己身体内拿出那多不方便啊,所以呢,就自己用了三天的时间造了一把精神剑。)我把剑头指向胖子,本来以为可以吓吓他,可是……

  “好剑!果然是把好剑啊。兄台,你这剑怎麽卖?”晕死!世上怎麽会有这种人。

  “风──”兰兰叫我了,就在我回头的时候,从屋里头的暗处看到了一滴晶莹的泪。“风,我要买那件衣服。”兰兰把小手指了指高挂在竹竿上的一件很美丽的柳裙,“那个老板说要一千银钱,你可以买给我吗?”兰兰一脸的渴望,我扭不过她,可是我想起了自己的口袋里只有一吊银钱了(五十)。我不想看到兰兰不开心的样子,所以耍了一个阴谋。“胖子,我把剑卖给你。你出价多少。”

  “真的?!您真的愿意把剑卖给我?”他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我装一脸无奈,“阿拉家现在拮据啊,妻子又这样。”我摆了摆手,指了指兰兰(她正在看那件衣服)。

  “哦,好,好。”胖子更高兴了,他终於认为今天可以宰到肥羊了,忙说:“十万。”

  “好就十万!”我把剑拿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胖子已极快的速度跑进里屋,(我真怀疑他的肥肉是不是贴上去的,他的速度竟会如此之快,连我都望尘莫及),不久他拿了已个精致的盒子出来。“给你,这是十万钱银票。”我把剑又收了回来,冷视著他。“大哥,你有没有搞错,我是说十万吊啊。你以为我这把宝剑是破铜烂铁吗。”

  胖子先是一惊,後又咬了咬牙,从盒子里再拿出一叠银票来。“这是我这一年来的积蓄了,有四十吊钱。你就把剑卖给我吧。”他的样子看起来像哭,但又像在笑。我装考虑了半天,最後“忍痛割爱”了。当他拿著神剑时,他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丰富了。“来,来。里面的人,你随便挑,全要也没关系。”

  我摇了摇头,走人了,我可不想再另添麻烦。

  “枫!”一个女人嘶哑的声音响起在我耳边,声音很小,但我的听力还是很棒的。(结合实际,我英语听力可是都拿满分哦)这个声音我有点熟悉感,但却又有点陌生。我怕是自己多疑,并没有回头。“枫,岚枫!”

  我这下可吓了一大跳了,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还知道我的真名。回过头,我朝黑暗处走去。

  刚才在外面看,只觉得里面很暗,可是一走进来,却发现比想象得要阴森了很多。地上横竖著七八个女人,她们的呼吸很微弱,看来她们是受了相当大的虐待啊。我走向了那个躲在角落里的女人,周围虽然暗,可是这对我的心眼却无丝毫阻碍。这个女人批散著头发,手指正流淌著鲜血,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了,惨白又薄的嘴唇混又血丝,身上的伤口我竟一下子无法数清。她的身上有这一种我很熟悉的味道,但事隔很久,我也就淡忘了。

  “枫,你终於回来啦。咳,咳。”

  “你是谁?”我的语气很冷,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如果,她对我有威胁,我说不定会杀人灭口的。“你,咳。你终於还是忘了。你忘了那个曾经在树下发过的誓言,忘了说过要爱我一生一世……”

  “丽莉丝!!”我差点喊起来,我眼前的这个女人竟会是当年和我定了亲的丽莉丝。(当年我母亲和丽莉丝的母亲感情极好,两人打算为我们定下亲事。後来,也把玲儿带了近来,准备我18岁那年拜堂。可是,由於母亲的去世,我象一只发了疯的狗,见人就咬。可能也把丽莉丝的父亲个杀了。)恩,眼角湿湿的。泪,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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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四十二章 天堂谷兽化!

 

     “丽莉丝!!你醒醒!”她看来是因为流血过多而晕死过去了,我抱起她回头看了看屋里的这些苦难的女人们,心中一痛,朝著正要走进来的胖子吼怒道:“快给我叫辆马车!这里的人我全要了!”胖子好象早知道的一样,打了一个响指,大手一挥後屋里就走出三五个强壮的青年,他们各各体形彪壮,看来是专门管这些女人的。我怕丽莉丝会因为流血过多而死,忙在她身上施加了水系高级治愈魔法“圣母之歌”。我可能是急昏了头了吧,这“圣母之歌”是只有大魔法师才可以施展的,而我现在最多也只有专家级魔法师的水平,只见丽莉丝的身上泛著淡蓝色的光芒,我们两个的周围好象被一层水包裹著,而我的脸上开始冒著汗──是一大颗一大颗的。

  注:当魔法师因为自己本身瓶顶而使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魔法时候,他会因此而付出残重的代价,重则变成阿斗,轻则昏迷几个星期。如果他想恢复自己以前的魔法,那麽他又要重新开始冥想。所以,我在这里告戒学魔法的哥哥叔叔们千万不要忘了这一点,要不然你会因变成想我这种只靠嘴巴说话的混混。

  ----------摘自〈魔法初学〉,作者:错过的故事。

  不过丽莉丝的脸色就好多了,她身上的伤口大多都已经愈合了,连伤疤都没有。这就师圣母之歌的功效,不过同时我也知道自己用了这魔法的後果。胖子一脸难以相信地看著我,嘴唇不停抖动著,这样更像一只癞蛤蟆了。“魔……魔剑士!”

  我看都没看她,把丽莉丝抱入马车,自己架著马车跑到了正在专心看衣服的兰兰身边。我扔给卖衣服的老板一张一万银钱的银票,“老板,给我把你所有的衣服包起来,我全要了!”兰兰听我这麽一说,更是惊喜万分了,跑过来在我脸上亲了又亲。“兰兰,你进马车。里面的人你先照顾一下。”我声音低低地说,兰兰并不知道怎麽回事,欣喜地进了马车。不一会儿,她探出头来,皱著眉头,俏脸上写著一千个很大的“不愿意”。我的神情很严肃,兰兰见我的反应如此也就没再说了。其实她心里还是顶高兴的,因为她的风哥(我)买了她最喜欢的衣服了哩,是女人就爱漂亮,这是古来一贯的事情。我接过衣服老板送过来的衣服,让兰兰先放在马车内。

  “风,我们去哪里啊。”兰兰看到马车内有这麽多受伤,且看上去都像是快死的女人,心头很难过。她明白她的丈夫(我)此时的心情,因为她看出了,马车内有一个女人和我的关系并不一般。“离开这里,要尽快找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为她们疗伤。如果再不快点,她们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兰兰默默地点点头,又钻进了马车。

  我架著马车离开了市集,一路风尘滚滚。而再我走後,胖子的房前聚集了一批身著帝国皇家禁队服饰的武士。胖子毕恭毕敬地客套著他们。“什麽!!你说那些女人都被人给买走了!”他们当中一个身著更气派的男人抓住了胖子的衣领,硬把胖子提在了半空中。“老子听说你这里有处女才风尘卜卜来的,可你竟然把她们给卖了。你是不是闲自己的贱命太长了,要老子一刀把你给解决了”

  胖子可不是普通的商人啊,这种场面他早见怪不怪了。他嘴一哽,眼睛一转,眼泪哗啦地就刷了下来,“呜~~军爷啊,我的大队长啊,我知道我是做这小本生意的呀,人家可是大有来头的,他说不把女人卖给他,他就放火把我的房子给烧了。我们活著可不容易啊,要是把这房子给烧了,你叫我和我那几个女人怎麽过活啊。”说著,眼泪和鼻涕聚下,活像他娘刚死了一样。

  “你的那你个女人也不错啊,你死了就给咱几个哥们好好玩玩,然後送她们去见你。哈哈──”有几个士兵在後面瞎起哄。

  “住口,你们给我安静点!”那个称是队长的发火了,其他队员真的像耗子见了猫私的,在一旁闷不吭声。那个队长放下了胖子,“你说那个家夥大有来头是什麽意思。”

  “我亲眼看到的,他不但有著武士的力量还有魔法师的魔法!”

  “魔剑士!!”在场的其他人全都惊叫起来。“不,不可能!”那些人又像是失了控,在一旁七嘴八舌起来。

  “安静!”队长严声喝住了其他人的哄闹,转身对胖子说,“你说的可是真话!”他的语气好像是在拷审犯人一样。

  “千真万却!我拿我小命担保!”

  “队长,我们回去报告大队长吧。”後面有人说。但是那个队长却摇了摇头,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这次他们是奉了皇帝的命令到来雷办公事。如果报告给大队长,也就是说大队长会把胖子叫过去审问,那麽大队长就会知道他们乱用公款的事(钱都落入胖子的口袋里了),他们定没好果子吃的。所以,唯今之计就是把那个魔剑士给干掉。“胖子,那个男人,现在在哪!”

  胖子心头早有了另一种打算,他想了想说:“他驾著马车往城东郊区去了。大概有半个锺头了。”

  “追!”队长越马而起,他身後跟著二十来个皇家禁卫。(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皇家禁卫,这种军队是专门负责皇宫的安全的,这些人都已经达到了专业剑士的水准;另外皇帝还有自己的卫队,卫队的成员大多都是大剑士级的,他们负责皇帝的人生安全。)待这些人走後,胖子骑著马去见来雷城主了。

  而此时的我,正在郊外的一个树林里。我把马车上的一大堆药物卸下,又把一个一个受伤快死的女人抱下来,齐放在一个圆形的圈内。“兰兰,你现在守在我身边,以防有人破坏。记住,无论谁,都不可以接近我们,否则你将永远也见不到你丈夫(我)。”兰兰坚定地点了点头。

  为了救这些快死的女人(一共有十个,丽莉丝不算在内,她的伤已经好了,现在处於昏迷状态),我决定试试用父亲的魔法。我要吸取足够的大地精气,用自己所有的魔力聚集太阳光,召唤“天使”来位他们治疗。这是我从父亲留下来的书里看到的,只是这招到底行不行我就不得而知了,死马就当活马医吧。我叹了叹气。

  “远古的神灵啊,请听我的召唤,已我邪灵神的血迹替你打开一条通往天堂的道路……”我的所在的圆圈内被一层红色的浓雾罩住了,圈外一切如常。兰兰正坐著,她的身边是丽莉丝。兰兰看著丽莉丝,嘴角微微泛起,她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是高兴呢还是因该难过。她心爱的丈夫对她很好这是事实(我),可是他(我)却处处留“香”,红颜知己已个接一个。(冤枉,只有四五个啊)但是她知道,只要他(我)在她身边这就足够了,只要他(我)爱著她。女人在这个大陆上是没有什麽地位的,只是男人的玩物罢了,她有一个爱著她的男人(我)心里已经很满足了。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太阳已经高高照在了头顶,圈内的红雾变成了金色的,快完成了!

  “的啦,的啦。”不远处风尘滚滚,有二十几个男人骑马跑来。他们看见我在一片金光下施展著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魔法,而金光旁边坐著两个美女。

  “队长你看,可能就是那个家夥。你看,那两个女人中的一个,不就是你昨天看上的那个,今天决定买回家的吗?”

  “兄弟们下去!把那个男人宰了。他现在正在用高级的魔法不能分心,我们一起上把他解决了,那些女人就是我们的了。上啊!”二十多个禁卫兵手拿重剑恶恨恨地向我扑来。

  “不准靠近这里!滚!”兰兰挡在了他们前面。“呦,这妞想拦住我们呢。别急,等哥哥们杀了那个家夥就来陪你,哈哈。”说著他们又冲了过来。眼看著他们就要闯入圈内,他们眼前突然银光一闪,兰兰变成了一条银白色的狼!

  “银狼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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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四十三章 天堂谷(四)难受美人恩

 

     我虽然看不到兰兰现在的身型,可是她现在的气场却强大得出忽我的意料,是杀气,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一向活泼可爱的兰兰,她竟然会发出如此强烈的杀气。无心分神的我继续凝聚著大地精气,就快好了,兰兰坚持住啊。

  这些禁卫们都是从小娇生惯养的,这次恐怕都是第一次出远门,哪里来的经验面对眼前这个狼女,个个傻楞住了。不过兰兰并没有急於进攻,她只是想拖延时间罢了,至於杀不杀他们那要看他们接下来的表现了,如果他们攻过来就一个不留,如果就此走掉,那正好得人之处且扰人。

  可是这些禁卫都不是很聪明,可以说算是笨蛋的近意吧,他们看兰兰不再向前而且杀气也明显减轻了很多,以为兰兰只是纸做的一样,竟然又重新举起重剑。且看那个带头的队长,满眼邪光再加上奸奸的笑容,头一个上前寻死。只看他双手高举重剑过头顶,下身起势来了个虎越,就是一剑“纵劈巨岩”。他原认为招天衣无缝(书上是怎麽说的:先下手,至人於死地。)可是兰兰身影一晃,不但躲过去了,而且在关键时候还勾了一下他的脚。而那个队长因为起势时候脚根没站稳,用力过猛一剑劈下恰好劈断了半棵树,再加上兰兰美腿一勾,他的重剑插入树後面的岩石中拔不出来了。

  “臭表子!杀了她!!”

  不知道是不是这些贵族子弟平时的关系搞地特别好,他们看到那个队长如此狼狈非但没有嘲笑,反而激怒了他们。眼看著二十个专家级的剑士一起攻向兰兰。他们马上分散开来,兰兰刚才那一招令他们知道了兰兰的速度是这里所有人都望尘莫及的,所以他们决定用战术来打败兰兰。他们分散在兰兰的四周,并向慢慢兰兰靠拢,他们知道论力量兰兰是无法和他们抗衡的,所以他们要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取胜。从这一点是可以看出来,他们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皇家禁卫,竟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察觉并为此做出了行动。我有种不好的感觉,无奈下用了心眼观看兰兰和他们的一举一动。

  “笛卡你带五个人从右方进攻,傲罗你带五人从左侧进攻,碧鲁你和剩下的人从正面进攻,我在她後面等待时机。”何时那个队长已经拔出了重剑,开始指挥他的部下们作战。禁卫们应声开始行动了,兰兰现在四面楚歌,虽然她有银狼的天生神力,可是这毕竟是她第一次的实战啊,只见众人一起发起了进攻。右边的六人向兰兰发出了六片“真空切”(真空切,是由剑士自身的凝聚力量而发出的一道类似空气魔法“风刃”一般的招数。换言说,就是剑气。)兰兰躲过的同时,左边的六人飞身前来,截住了兰兰左边的去路。与此同时其他的八个人又从正面封死了兰兰前面的去路,兰兰被他们追著打,一时间忘了施展魔法(也没有机会,施展魔法需要一定的时间的,随魔法的级别不同,时间也就不同。而且,魔法放出後,还有个魔法不应期。)

  没到片刻,兰兰已经快招架不住了。不好,那个队长趁兰兰不注意在她背後偷袭,虽然被兰兰躲过了,可是她的背却被重剑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兰兰又从银狼的状态「云宵阁-http://www.yunxiaoge.com」恢复到了人的状态,她被他们围了起来。我受不了了,就算就我身边的这些女人全都死去,我也要把兰兰救出来。

  “住手!!”

  我正要破出我的结界,一个哄亮的声音彻响在我的耳边。又有一个拥有强大气场的人来了,是昨天我看到的那个男人,看来他不是敌人。“你们再干什麽!”接著又来了一人,这个人的声音我听过,这个人我也见过,并且我的自觉告诉我,我很讨厌这个男人。“还站在那里干什麽,见到本王还不行礼!”

  “第七禁卫军给王子殿下行礼!”禁卫们纷纷把剑收入剑壳中,给那个王子行了大礼。

  “姑娘,你没事吧。”那个王子刚跑到兰兰身前,兰兰就跑到了我的前面。我看了看兰兰(用心眼)背上的伤,内心白感交集。既然事情过去了,我就收起了心眼,因为准备工作快要完成了。王子想过来,可是却被那个男人叫住了,说了什麽我不知道,我也不想听。不过,王子听了以後确实就没再过来了。

  太阳到了正头顶了,好,我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天使守护!”

  顿时一道强烈无比的光从圈内射天空,形成了一个很粗的光柱。众人不禁都闭上了眼。渐渐的,光弱了。“天使!!”人群中有人喊了起来,所有人都把目光聚焦到了光柱中的一个向下降的天使身上。这时候,我站了起来。“仁慈的神啊,我以自己的鲜血打开了远古的们,为你们重寻了一条通往天堂的路,请你救救这些可怜的女人吧。”接著又是强光,这道光持续了很久很久。我也因为超出自己的瓶顶而用了上古的魔法进入了休克状态,一觉醒来,床头坐著一对流泪伊人。

  “兰兰。丽莉丝。”

  兰兰听到我叫她,以最快的速度把我紧紧抱入怀中,而丽莉丝则站在一旁擦著泪。“好了,好了。你老公我命硬著很呢,死不了的。”

  “哼,你还说没有事,你知道你睡了多久了吗?”兰兰娇嗔道。我摇摇头,“七天,你整整睡了七天。我和丽莉丝守了你七天,你看,我都瘦了好多。”我苦苦笑了笑,转尔把目光移到丽莉丝身上。现在的丽莉丝已经换上一件素裙,很合身,把她的身段都一勾一勒地体现出来了。几颗洁白且整齐的白宝石镶嵌在诱人的朱唇当中,一双秋水明眸叫人无法望穿,略泛微红的脸蛋嫩嫩的,润润的让人有种向前捏一把的欲望。她和兰兰比起来各有千秋,一个是美丽可爱的小女孩,一个是楚楚动人的丽人;一个活泼,一个成熟。这些年丽莉丝受的苦很多很多,我知道这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想我只有用自己的一辈子才能偿还给她。

  “呵呵,清风兄你醒了啊。”讨厌的人又来了。说真的,一看到这个王子我就浑身不爽,想海扁他一顿的冲动一直停留在脑中,只要有机会我一定会干的,我发誓。“清风兄可真是贵人啊,竟然在施展那麽厉害的魔法後只用几天的时间身体就恢复如初了。”(怎麽,我醒了你很失望是吧,巴不得我一辈子起不来,然後就霸占我的兰兰。)

  “请问我们是朋友吗?”

  “呵呵,好像不是,我和清风兄的交情并没有那麽深。”

  “请问,我认识你吗?”

  “好像也不是很熟吧,我叫……”

  “对不起,我从来都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你请回吧。”

  “可是,这里是我的府邸啊。”

  “哦,很抱歉,我弄错了,该走的是我。”我轻推开兰兰,刚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衣服没穿,身上只有一件短裤。不过我可不想拿人家的东西,况且我的衣服可比别人的好多了。我稍一凝神,身体就开始泛起了微光,渐渐地我的皮肤开始变得雪白,在众人惊讶万分的目光中,我穿上了件银白色的护身服,它的形状和一般的武士服差不了多少,就等於是在武士服上加了一些银白色的金属配件,款式很好看(我自己认为的。)

  我拍了拍兰兰的酥肩,对丽莉丝微微一笑,道“走吧。”於是乎,我牵著两位美女的小手,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来雷城城主特地为这个叫络亚王子准备的府邸。(後来兰兰告诉我的)“哦,对了,我们忘了柳燕姐姐她们了。”兰兰一出来就喊道。

  “谁是柳燕?”我不解。“就是你救回来的姐姐们啊。她们还在里面呢。”兰兰很崇拜地看著我,“哦──对,我差点忘了。走吧,我们进去找她们。”

  “柳燕姐。”我一转身就看到一个姿色颇不俗的女人带著几个女子走出来,只看她一弯灵水上细挑著柳叶眉,朱唇微翘却也恰到好处,酥胸高耸,婀娜身段,甚是迷人。後面那几个也还可以,很耐看,就是没有大家闺秀的矜持罢了(废话)。

  “柳燕及各姐妹拜谢公子救命之恩。”说著一齐向我跪了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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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天堂谷(五)

 

     我看到她们竟然高兴不起来,为什麽?我也不知道。看到她们俏丽的脸盘的同时我也看到了她们苦难的过去,做奴隶的日子那些日子里她们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灵魂上都受到的极大的创伤。我转头看了看正在盯著我的丽莉丝,她的遭遇是我一手造成的,对她我有愧色,可是她们呢,从她们的肤色和头发的颜色看来她们并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那我对她寸有的心情是什麽呢,我为什麽要冒著生命危险拼命用最高级的治愈魔法救她们。是同情,还是别的……

  “风,你怎麽了啊。柳燕姐姐她们还跪在那里呢,你怎麽不让让她们站起来啊。”兰兰推了我一下,猛地醒过来。奇怪了,我最近到底是怎麽了啊,心绪总是不宁,我最终的目标是把玲儿找回来啊。对了,玲儿,我一定要找到她。

  “哦,你们快起来吧。”

  “谢谢公子!”

  “你们今後决定怎麽办?”我开门见山地说,因为我并不想她们再跟我走了,我现在找玲儿已经有很大的难度了,大陆这麽大,所以我很不愿意再多添一些不必要的枝节。

  “我,我们不知道……”柳燕低头下去,她的意思是她们就算是已经被我救活了,可是她们却永远无法抛掉奴隶这个重重的帽子,只要她们一离开我,就等於以後还会被人当玩物一样被买卖。“柳燕姐姐,你们以後就跟我们一起吧,人多热闹啊,再说了你们也没有地方可去啊。风,你说好吗?”

  唉,兰兰这麽一说也是,我无法拒绝,向她伸出了手。(在光芒大陆上,一旦有男人向一个女子伸出自己的手,就以为著这个男人为对她负责一辈子。但至於怎麽负责之说,众说纷纭。)她先是一愣,竟哭了。我笑了笑,过去拭干了她为数不多的泪水,说:“别哭了,以後我不许你们再哭了。只要我活著,就没人赶欺负你们了。还有,你们不觉的就这样走掉,心理很不平衡吗?凭什麽他们王公子弟可以花前酒地,而我们却要三餐露宿。”

  她们都惊呆了,我这可是史无前例的空前伟大的演讲啊,(呵呵,都为我鼓掌吧,热烈点。)“走吧,等一下这里会有很大的骚动呢。”我挥了挥手。“不,我要报仇,我要他们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付出惨痛的代价!”我笑了,这次放声大笑:“哈哈──丽莉丝你一点也没变,你放心我一定回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把这座城毁了行不行?大小姐。”

  “不要,因为这城里也许还住著好人,这样你就又要做一件愧於天地的事了。我是说……“

  “呦,今天太阳吹的什麽风啊,这麽好的天气,这里美女如云还鸟语花香呢。”丽莉丝刚想开口,那些禁卫懒洋洋地从宅子里走出来,摇头晃脑的。“队长,你也真是的,那天你本来可以好好玩上一把的,可是你却走人了,你看这几天她一定被那个人玩爽了。不过说真的,虽然没玩过但哪天要是有机会我们一定支持你——玩死她。”

  “找死!!”

  我生气了,不,是愤怒了。“本来不想的,这是你们自己找死,就要怨我了。”

  我呼的把自己的气全部放出来,一点不剩,今天就算毁了这座城我也要把这些杂碎丢到地狱里。“愤怒的火神啊,就让我清风借助你无敌的力量吧,打开远古的封印,契约完成。”片刻间,我的身体燃烧起来,被一团非同一般的火焰缠套在其中。而我却面带怒容,身体却毫无一点事情。这就是我火系魔法的最终技能“火神降临”,虽然这招很烈炎的“火神之怒”不相仲伯,但烈炎的魔法修为却远远在我之上,我这招只是辅助系的魔法,只是增加自己的怒意和暂时的力量罢了。

  “你想干什麽?我告诉你,我们是皇家禁卫队,你敢伤我们,整个天堂谷是不会放过你的!“杂碎们见到我身上如同火烧般的燃烧起来,而且杀气极强,大有要把他们碎尸万段的意思。“很抱歉,我不会伤你们,只不过是送你们去见魔王撒旦!”

  说著,我突然消失了。“他不见了!”“在你前面!”完了,当人群中有人惊叫的时候,我的手已经插入那个人的胸膛,同时一团火焰把他烧成了灰。我如此恼怒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非但侮辱了我爱的人,而且还在我面前出言不训,就凭这两点就算皇帝老子来了,我也照杀不误!

  “住手!”

  一个很洪亮的声音打住了我的杀意,是他。晕死,这个家夥是不是经常喊这句话啊,上隐了吗。是那个气场很强的男人,他手里拿的不是我的神剑吗,来的好,我没有神剑在手,杀人还真不快意呢。他一见到我,先是皱了皱眉头,眼眶忽地一下就润湿了。“傲罗──我的表弟!!”他的杀气腾地一下上升到了极点,硕大的黑眼珠里喷出了要至我於死地的火花。“你这个杀人魔鬼,去死吧!”他叫喊著,身法极快地拔出神剑,猛虎下山般得朝我一剑劈来。可是,我就站在哪里,一动不动。

  “风──”

  我後面传来兰兰和众美女的惊叫。可是,我依然站在那里,嘴角浮过一丝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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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天堂谷(六)女扮男装

 

     那个男人一脸的讶异,他奇怪我为什麽不躲,不过我想以他的智商是无法猜到後面将要发生的事情。他明知道我是不会躲,可是他还是砍了下来,这就说明了他根本就没有一个做为武者的资格,我也就是为了这一点来出此策的。反正我不会伤到一个寒毛,又可以把神剑收回,何乐而不为呢。当神剑刺入我身体的那一刹那,我已经不再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杀的表弟而感到後悔了,既然如此,也不要怪我心恨了。

  “铮──”神剑刺穿了我的身体,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难看至极的微笑(我的审美观很高)。可是,突然他怔住了,神剑是穿过了我的身体,可是我却丝毫无碍,(为什麽,我打死了一只一直在我眼前吊来吊去的苍蝇,这个动作可是不一个被剑贯穿的人应有的呀。)我依然保持著迷人的微笑(至少在兰兰和丽莉丝她们眼里)。举起右手旋地一个巴掌过去:

  “白痴,无知,低能,蠢材,鸟屎……”说真的,这样打一个武者才是最爽的,这比杀了他们还难受。特别是这些平日里耀武扬威的皇帝狗腿子们,我是不能再杀人了,不然会遭天堑的,只不过打了以后手感滑滑的,好像摸了女人的皮肤一样。所以我继续打,一个耳光一个耳光地扇过去,他退我进,他躲我扇,打了许久还是那一个字,爽!可是身边的人就不怎麽认为了,因为神剑还插在我的胸前,後来我突然意识到了。这时我的手都已经被打红了(我有皮肤病,遗传的),在一旁休息,休息一会儿。我注意到他们好像见鬼一般的眼神时,手在剑柄上一按,神剑铮的就被抽了出来。(怎麽会有剑出鞘时的声音,我也不知道,问创世之神吧)

  我一边把玩自己的神剑,後又发现自己体力消耗极快的原因──我一直都处在“玩火”状态,缠套在我身上的火还没熄灭啊,难怪。掂了掂神剑,我朝他们笑了笑。

  “妈啊,死神!”这表示死神的微笑吗,我晕。

  一班人淅沥哗啦地一下全没了,只留下那个男人。我严肃了一下自己,问:“兄台贵姓?”他没有反应。我又说:“你後面有一只老鼠和……”(这是实话)

  他一听老鼠腾地跳了起来,直往我身上抱。这种感觉不下於被兰兰拥抱是的感觉。(申明:我不是玻璃!)他胸前的胸肌很柔软,也比我大多了,还有他身上有种女人香……等等,我有看了看他的脸(零距离的),然後我傻了,接著是傻笑。“呵,呵,呵,呵呵呵……”

  “下流!”一个耳光扇过来,这声音确实是女人的。“无耻,卑鄙,禽兽,色狼……”这下打方和被打方都颠倒过来了,我仍是盯著她的胸看,“看什麽!!你!你……”

  “这只老鼠很好看,毛色光泽也很不错,白里透银,应该算是老鼠中的精品了。”她停止了,怔怔的,然後是杀猪般的叫声。“啊──”(还好,我事先捂住耳朵)那只老鼠也很识趣地跳到了我的肩上,我很仔细的观察了这只老鼠,终於得出了一个结论──很可爱。它有一双很纯洁的鼠眼(千万别联系到贼眉鼠眼),全身的皮毛都是银白色的(银居少),爪子上没有毛,皮是粉红的,嫩嫩的,很可爱。就像,就像……

  “哇,这只老鼠好像我啊”兰兰兴奋地跑过来,小手抓走了老鼠,它可怜巴巴地看著我。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继尔转身看著那个男──不,女人。“你到底是谁?为什麽要扮成男人?(这才是重点)”

  这次她却出乎意料地听话,一一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叫任清漩,化名叶修。我最怕老鼠。我是一个平民,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山村,我的家里很穷无奈我又是一个女子,(大陆上女人是没有什麽工作的,一般生下来,就要准备出嫁。只有极少的贵族才的女子才有自己选择权)。後来,我为了能够养活家里,我抛弃了女人的身份,拼命地习武。一个机缘巧合下,我受到了帝国公主艾涟的看好,就到帝国首都去当差,做了禁卫队的队长。刚才那个死的人,是唯一一个知道我真实身份的男人,她曾经偷看过我洗澡……”她没再说下去。

  “哦──我懂了”我恍然大悟。

  “那,你能告诉我,剑为什麽,为什麽会这样。这把剑是这里的首富‘扒财’献给络亚王子的,络亚王子又赠给了我。可是,你……为什麽。”

  “很简单,你看。”我拿起神剑,蓝光一闪,剑就消失了。“它叫随风落叶剑,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呃,怎麽说呢,呃,如果有人拿这把剑刺我那他肯定是个白痴,哦,我的意思是……我并不是指你。剑就像是我的肉一样,我可以随意地把收取於身体和外界之间。对了,我干什麽要告诉你怎麽多,晕死。抱歉,我们要走了,後悔无期。”说著,我向兰兰她们走去。

  临走时,我回头看了看她,她朝我会意一笑。“後悔是有期的。”

  “就这麽放过他们?”马车里丽莉丝一直都在埋怨我,她是一个好胜的女人,只要谁欺负过她,谁就倒霉了。我小时侯常受她欺负,因为她父亲是富商,所以我忍了许多年。而现在我有愧於她,所以我还得忍。“你知道吗,他们,他们……呜~~~~”说著说著,她靠在我的胸前睡著了。

  马车颠簸在燧石的小道上,因为我怕那个王子会派兵追杀我,所以就赶忙从商行里哪了一点钱,买了辆马车走人了。

  大陆上由於强盗猖獗,很多人不放心把自己的钱放在身边,於是就存在商行里。而商行就打了一张纸条做为证明,你可以随时去商行拿钱。而商行由於存钱人数和钱数过多,怕盗贼会抢,於是就成立了一些商行同盟,并训练了自己的部队,国家对这个是无权过问的,因为这也触及到了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有时商行还会雇佣雇佣兵,压送钱去另一个地方。这些商行同盟几乎在各个国家都有分店,所以人们很放心把钱存在商行里。

  我抱稳了怀里的丽莉丝,深怕她再醒过来。睡梦中,她哭了,一行青泪。我轻咀干了她的泪,抱著她也睡著了,而马车则是柳燕驾使的,她说这是报答我救命之恩的第一步,我也没有拒绝,因为我实在很累。渐渐的,我也睡著了。此时,明月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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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四十六章 天堂谷(七)

 

     天亮了,刚蒙蒙亮,我从女人堆里爬起来(放心,我穿著衣服睡呢),小心翼翼地走出车篷,而架车位上柳燕已经熟睡了,还真难为她了。我解下了披风──定风披风,我是把它从自己身体内呼唤出来的。柳燕身上的衣服很单薄,这是我在来雷城买的衣服中为薄的了,因为车内的女人太多了,十一个。她们每人各选一件,柳燕是最後一个拿的,所以……

  “啊,公子。你醒了,我给你做饭去。”柳燕可能是被我的叹息声吵醒的吧,我想。

  “不了,你昨晚一人驾车已经很累了,我做为一个男人心里已经很过意不去了,现在怎麽还让你给我做饭呢。你先歇歇,我去给你找点食物,就让你尝尝我在封魔谷练出来的手艺吧。”说著,我人影一闪,就不见了。只留下柳燕满脸疑惑。柳燕出身於一没落的贵族,我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她也从来都没跟我说过。後来帝国军队攻占了那个贵族的领地,柳燕一家共五百多人都沦落为奴隶,转卖於帝国中。柳燕十岁时就卖给了那个叫扒财的富商,那个家夥是来雷城第一首富,我那天买走柳燕的地方是那个家夥众多奴隶转卖所中的一家,那里一个月至少有百余女奴隶被买卖。而他对於较看上眼的奴隶则先高价献给城里贵族或者像开临时青楼一样,让女奴隶供男人玩耍,借次来巩固在来雷城的地位。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柳燕和这几个人的运气特别好,她们从来都没有被男人玩过,只是平时受几顿毒打。尽管这样,在她幼小的心里男人还是和猛虎猛兽般没有什么区别。在我来之前她和丽莉丝等人已经被那些看守的人打了三天,说是因为搬运东西的事情。后来那些禁卫来了,向扒财要人,于是周扒财决定第二天卖人。我如果再晚来一步,恐怕她们要惨遭命运的不公了。

  还有丽莉丝,她是五年前被卖过来的,一直和柳燕她们关在一起。

  对於她们的遭遇我并不是无动於锺,我也下决心要除掉像扒财这些人渣,可是就一剑干掉他,太便宜了,我要他破产,沦落为奴隶,让他也尝尝做奴隶的艰辛。所以,计划一颁布,众人一致通过了,而且,我们也可以从中获利。我要抢走他所有的财产,并释放他所有的奴隶。

  过了不久,我提著一只魔猪和几只普通的兔子来到柳燕身前。“你说吧,你要吃什麽味道的,是要清新爽口的,还是要松脆诱人的。”

  “我……我不知道。我以前没吃过什麽好东西。”说著,她的目光又暗淡下去,过去的阴影在她的脑海里印得太深太深了,我得想办法解脱她们。

  “恩,这样吧,我两样都做。你稍等片刻。”说完,我用火球术点燃了一堆干树枝……不久过去,一阵浓郁的食物香位弥漫在空气中,让人闻了直想流口水。我忍了忍,一把抓过柳燕的手,硬拉著她割了一点包在荷叶中的兔子肉。“怎麽样?”我问。

  “这兔子肉一进嘴里就化了,根本不要咀嚼,肉里流出来的汁就像我昨晚喝的甘露一样,清纯无比。很,很好吃。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什麽呢。”

  “那我帮你说吧,是正点!呵呵。”说著,我掰了一个兔子的腿递给柳燕,“再试试看。”

  我一直都在看著柳燕的吃像,很像一个极有教养的贵族小姐,咬肉时,决不露出牙齿,咀嚼肉是也没有一点声音,她的眼里充满了往日的回忆。我笑了,会心一笑,开始有点眉头了。只要以後努力就可以完全把她心中的痛楚抹掉,我想睡在马车里的死猪们也一样的。想著,我朝马车喊了喊:“死猪们,起床啦。”咦,没反应,我走过去进头一探,“哇──”春色无边啊,只见她们各各睡得全无女人应有的睡像,该漏的全都漏了出来,不该看的我全看到了。这时兰兰叫了起来,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到我英俊的脸上,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抱,抱歉,我这就走。”我还没转身回头,好几双手把我硬拉了进去。

  “救,救命啊。我会虚脱的……不要,不要,非礼啊──”

  ……

  马车内一阵混乱,不时传来女人的淫叫和我那极近於哭的喊叫。柳燕在外头苦苦一笑,这种情况她以前也经常看到,于是走近马车,本想过来劝的,可是,不知道是谁一把把柳燕拉了近来,拥挤的马车内演义著一部绝色的春曲。

  世界大战结束後,我终於无罪释放,晃晃悠悠地爬出马车,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回头一看那些精神和肉体都达到极高境界的女人,我大喊呜呼哎哉。完了,以後可怎麽办啊,我想,我急需想出一个办法来。我竟然在毫无感觉的情况下破了她们的处女之身。

  “喏,这个给你。”丽莉丝伸来一本破旧的书。“这本书是我当初在你家的旧箱子里拿走的,里面是写什麽我不知道,但图画是关於那种事情的,你自己看看吧,说不定对你有用。”

  我拿了过来,无神地看了看。忽然怔住了,“花房秘籍!作者,淫魔浪子。”晕死,淫魔浪子是父亲狐朋狗友中有以好色著称的,其有功夫不怎麽样,但是他在床上的功夫在大陆上是所向无敌的。据说,他曾经创下了一人御三十女子的大陆记录。我傻傻的看著,继尔忽地高兴起来“呼啦,你们这下完蛋了,嘿嘿,以後我有这本书,那还受你们欺负!嘿嘿。”我一脸的得意。岂料丽莉丝接下来的话差点让我翻车。“那,那就,请夫君大人,多多关爱我们了。”晕死,一脸娇滴滴的小女子样,弄地我欲火狂升。“兰兰你们全都去吃早饭吧,我和丽莉丝叙旧。”我打发兰兰等人走後,大势进攻了,“哼,谁叫刚才你弄我最凶来者,看招吧。”“救命──”马车内传来我呼哈呼哈的兴奋声和丽莉丝的淫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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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四十七章 天堂谷(八)

 

     风花雪月过去後,我懒懒地横杆在马车内,唉,这里面太挤了,早知道就多买一辆了,怪我走得太快。看著整车的女人,闻著整车的女人香,我不禁飘飘然起来。时不时摸摸,时不时动动,弄地满车的欢笑。现在我觉的很满足,只差玲儿和娜娜了,只要找到玲儿和娜娜,我马上就带著她们隐居起来,不再过问世事。人活著不就是图一时之快吗,一旦我有了她们,我还缺什麽呢。

  其实这句话在我登上皇帝的宝座时,我就对众人说过,所以後来我真的做到了。这是後话,先不讲。

  突然,马车停下了。是急刹车,我被惯力抛出了车外。正好撞上了架车的柳燕身上,我深吸了一身香气。抱著柳燕,喃喃道:“怎麽了?是不是还想再来啊。”

  “哈哈,再来倒不用,要来就要跟我来。”一个很洪亮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听得出这家夥一定是满脸络塞胡,勇气可佳但却极缺智力的大汗。他的身份不用猜,是强盗。这年头强盗拦路强劫够多了,见怪不怪了。我鱼越而出,冲得老高,然後像落叶一样飘飘然落下。双手背在後面,一脸的孤傲,唉,没办法我这人就是爱抖雾,怎麽好的机会怎能不抖几下雾呢,不过明天下雨可不关我的事。

  “你们知道你们已经犯了地一个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了,难道你们还想再犯吗?”我言语就像冰一样射出,冷冷的,听地在场地强盗们瑟瑟发抖。我一看,皱了皱眉头,原来只是一些刚出道的杂碎。单手一抬,一巴掌扇过去就是一阵狂风,吹地强盗们飘忽不定,有些无力地干脆抱著大树。场上只有那个大汗还站著,一脸的不屑,我最讨厌这样的眼神,所以他要为这眼神负出代价。

  “哼,什麽东西。我阿奇布最痛恨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了不起的魔法师。不就是会耍一些,杂戏吗?你别得意,我等一下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哦,杂戏?看不起我吗?哈,哈哈哈──”我笑,我狂笑,好就没怎麽笑过了,“这样吧,你要是能接下我一招,我就单你的奴隶,要是接不下……”

  “接不下,老子给你做牛做马,让你做老大,外加把自己的亲妹子送给你做压寨夫人!”

  呵,有这样的人,自己不要紧,还把妹子都供出来了。不过我不管了,话既然已经出口我就无法反悔,所以他要受苦了。我慢慢把双手合拢,同时手上开始发出了淡蓝色的光,慢慢的光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碗口大的球。

  “哈哈,你就怎麽一点能耐吗,你的光球怎麽样也要大点吧,三岁的小孩都会呢,我看你和你的女人都要做我的奴隶了。”

  我脸上的笑容收敛了,突然张开嘴把光球吞下。这下汗子可没再笑了,空气开始迅速流动起来,空气元素也很快得以我为中心向我聚集。汗子也算是一个明白人,他看情势不对头,马上摆起架势准备硬接我这一招。

  “喝,长空劈月!”

  我跳起来,单手起势打出了一个半月行的风刃,这风刃威力极大,换是别人的话,我自己恐怕是接不下的。眼看风刃像切豆腐一般地切碎岩石,汗子心虚了,就在风刃离他几米远时,他一越而起,举起狼牙棒向我攻来。

  “早料到了,你会有此招!来吧!”

  我双手合紧,然後右手一拉,神剑以光的形式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喝!”我也举剑扑过去,他以为我是一个纯种的魔法师,谁料我竟是一个魔剑士怪胎,躲闪不及,连人带狼牙棒被我横扫出去。“这招叫随风扫落叶,你记住了。好,再来!”我打得很尽兴,本想再来一场的,可是谁知道这死人竟高举白旗了,晕死,他白旗哪来的啊。(咦,这白旗怎麽有三个口)“不行,我还有打,再来!”

  “我,我投降。老大!”这家夥竟然跪下来了。男儿膝下有黄金,他竟然做到了这一点,那我又能怎麽样呢。我转身朝马车走去,他还跪在那里。我扔了一句:“你走吧,我对你的什麽山寨没兴趣,你的妹子也就另寻他处吧。”

  “不老大,我阿奇布以後就是你的牛你的马了,求你了老大,求你了……”死家夥,竟然哭了,一个高大的汗子在我面前哭而且周围还有他往日那麽多的兄弟和我的姑娘们,这是什麽世界哦。我实在受不了,我大步走过去,“喂!你是不是男人!哭哭涕涕算什麽东西!”

  “呜哇──”这,这家夥竟然抱住我的脚不放,“放,放开我,你想死了。”我一脚把他踹开,本想再多补一个风刃的,无意间看到树林里有一个女子靠在树干上流著泪,她一脸的病态,形容憔悴。她身姿款款很有古典女人的味道,只是我感觉不到她的任何含有青春的气息,看来是得了重病了。我向来是见不得美丽的女子哭泣的,所以怜心大起,闪到了她的身後。她好象还没有注意到我,只是哭,嘴里喃著“哥……咳,你,你……不,不哭”

  这下我懂了,全懂了。眼前这个女子有先天性的疾病,又有点口吃,难怪那小子要我照顾他妹子。看来他原来就知道我的底了,或者他会故意输给我,这样就成全了他的妹妹了,好伟大的哥哥呵。就在大家因为我的突然消失而寻找我时,一个小兵发现了我,他大喊:“他在这里,在秋子小姐的後面!”

  那个叫秋子的女子忽得转身看著我,眼泪还在脸上,我过去拭干了泪。她赶紧躲开了,“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这麽一说她还真的就不在躲著我了,我笑了,这是我认为最崇高,最迷人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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