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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网络玄幻小说《清风大帝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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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五十六章 天堂谷(十七)青龙凌风!

 

     过了一个难忘的夜後,我早早起来,在比武场地周围游转了一圈,我发现这个比武场地对我很有利,因为场地的周围种植著很多树木,高的有乔木,矮的有草本植物,所以我在战斗中就不用害怕因为用力过大儿造成力量不足了。

  这次比武的规则很简单,就是先上两个人,哪个输了,再来一个,只打到没有人。不过,我想这件事情可能没有那麽简单。舞台上没有分魔法师和剑士,就连骑士和牧师都可以上,而以络亚王子的实力肯定是不行的,他一定会耍什麽阴谋,我得注意了。还有,听说,沈飞也来了。除沈飞外,还来了其他国家的剑客,我听说矮人国第一勇士基蒙吉孟也来了,还有其他高手云云。恐怕我想轻易夺冠是很难的,特别是那个沈飞,不论武技还是力量他都在我之上,要打败他恐怕我只有用魔法了。

  现在离比赛开始还有几个小时,我可以用这个时间找个地方调养一下。於是,我交代了一下,一个人就到城东的一个开放的皇家花园里,把自己淹没在树丛中,尽量地吸取更多的大地精气。对了,我不是还有一个穴位没有打通吗,我可趁这个时机打同它。

  说干就干,我盘坐著身体,走进了树丛中。

  先深吸一口气,放松自己全身紧绷著的肌肉,平躺开双手,开始凝聚大地精气。一时间,大地精气竟然像大江入海一样涌入我的体内,可是由於精气过多,我又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心里一慌,精气像送了绳的野马[bbs.yunxiaoge.com:云宵阁]开始在体内乱闯!

  “快!把你所有的气力集中在一起,挡住精气的继续流通,不要强用自己的意志去控制精气,你要用心,用心去体会。”

  在这关键时候,一个老者的声音传入我的耳内,迫於情势,我想都没想就照他所说的去做了。渐渐的,精气的流窜开始缓慢下来,我可以控制它们的流通了。不过,我今天是没有胆子再用这股强大的精气去破那个穴位了。唉,以後会有机会的,但愿我这次可以顺利过关。

  我睁开了双眼,却看到一个看去有七,八十高龄的老者,拄著一根龙型的拐杖,眼眶湿湿地看著我。“谢谢您的指点,要不然我恐怕活不长了。请问您是?”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直接问我:“你和傲天龙王有什麽关系?”

  我身体一抖,他竟然知道师傅的名字,而且称他为龙王。我不敢回答,我怕这是个陷井,我怕他是师傅的弟弟傲世派来的人。那样的话,我的命就活不长了,我感觉到眼前这个老者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虽然他把自己强大的气场掩藏了起来,可是从他的言语和眼神我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家夥不是一般的人。

  他看出了我的心事,宽慰说“你不用担心,我是傲天龙王的直系手下,我是他的表弟,我是青龙凌风。”我看的言语间吐露了对师傅的关怀,暂时相信他了。

  “我叫清风,傲天是我师傅。我是从封魔谷出来的。”

  “封魔谷!?”他的脸色很夸张,好像眼前的我是个怪物似的。“你,你真的是从封魔谷出来的?”我点了点头。“那,那龙王现在怎麽样了?”

  “师傅,师傅,他已经去世了。”我沈默了,说起师傅,我的心头是一阵疼痛。

  “去,去世了。你说龙王他死了!”

  “是的,虽然我没有亲眼看到他断气,可是我却根本感觉不到他活著的气息。”突然,老者抓住了我的手,“那麽他有什麽遗言有交代你吗?”。

  “他要我打败他的弟弟,接代龙王之位,然後带整个龙族牵往一个没有人类的地方,永远阁世。不过,我拒绝了。我答应他替他找个合适的人选,并帮他坐上龙王的位置。”

  “呵啊,龙王,你走得竟如此仓促,你怎麽也要让我再见你一面啊。”他发完感慨後,面对著我。“小兄弟,你贵为龙王的徒弟,这次来莫干达是未何事?”呵,终於要说重点了。

  “我要找回我失散六年的妻子。”我的目光暗淡下来,一说到玲儿,我心就很痛。

  “失散多年的妻子?你是指玲儿?”

  我傻了虽说眼前这位老者身份很不一般,可是,他的没一句话都不用给我那麽大的惊喜吧。“前辈,您认识玲儿?”

  “等等。”突然他的神情变地很严肃,冷眼直愣愣地看著我,“你就是岚枫.修斯!那个杀人魔!”我低下了头,这件事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痛,我很不愿意再提起。

  “好了,好了。都过去了,我也不再说了。你既然是龙王的徒弟,让我就应该尊敬你,龙王虽然脾气不怎麽好,可是他看人从来都不会错的,他既然收你为徒,也就说明了你并不像别人所说的那般可恶。至少我的那个徒弟整整念了你六年。”

  “您的徒弟?你是指玲儿吗?她怎麽会是您的徒弟呢?”我忽然想起来了,那个时候,玲儿是被一个龙族少女捉走了。难道……“和你想的相差不大,当年,玲儿被带到天神峰的时候,想寻死寻活的。後来,我看她的资质不错,就收她为徒,同时在机缘巧合之下,波兰修顿国国王来天神峰找傲世。她看中玲儿的娇小可爱,又说自己没有女儿,所以想收玲儿为义女,玲先并不答应的。可是,後来这个国王死缠工夫很厉害,他几乎每个星期都来,每次来都要带很多礼物给玲儿,时间久了玲儿也就真的把他当成了亲人。於是四年前,我被他邀请做波兰修顿国国家魔法协会的主席,玲儿也自然到这里来做她的公主了。”

  我豁然开朗,原来如此。“对了,玲儿知道你来了吗?”

  我摇头,“这六年来,我在封魔谷不知道受了多少苦,我的面目早以全不如以前了,玲儿光看外表是认不出我来的。我想等会儿去参加比武,我要光明正大地迎娶她。”

  老者的目光中透露出了赞许的神色,“很好,你果然如玲儿所说的那般刚正,不过你这次要小心,我虽然不清楚这件事的来由,但总觉的这件事不一般,平时波兰修顿国国对玲儿是很疼爱的,他是不可能会用这种方式来选女婿的,这其中一定什麽阴谋。好了,比武快开始了,我先去找玲儿,告诉她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你就去吧,输了也没什麽。只要玲儿要你就行了。大不了来个,远走高飞呢,哈哈──”

  於是,我风尘而动,一下子就来到了比武会场,此时的这里已经人山人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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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五十七章 天堂谷(十八)出卖!?

 

     “大家好,我是波兰修顿国法律长老,今天我有幸担任裁判这个光荣的职务。好了,废话少说,我先介绍我们伟大的国王史帝波奇拉七世和玛利亚王后入座,请大家给于热烈的掌声。”一阵热烈的掌声后,我看到一个高大威武的中年男人牵着一位美丽诱人的贵妇在众人的簇拥下,缓缓走向了评委最中间的座位。那个男人就是这波兰修顿国国王,光芒大陆的一代霸主史帝波奇拉七世。他身边的就世玛利亚王后了,一个高大威武,一个美丽诱人,真是天身的一对啊。不过,我可没有兴趣去理这些,恐怕后面还要罗嗦一阵的吧,再说我也不急上去,先上那棵大树闭目养神一下吧,等一下会有一场苦战的。

  于是我身影一闪,就落在了树干上仰头闭目休息了。其实我就算是闭上眼睛也是可以看到的,我有心眼嘛,不过今天我关闭了心眼,我不想浪费精力。我暂且就这样休息一下,等沈飞上去了,我就上!

  场上“铿锵”几场后,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就持剑傲慢地站在了台上。

  “好,络亚王子的代表方已经败阵。还有人要上来吗?”我被这句话吵醒了,任清漩输了,看来眼前的这个家伙很不一般。我等着其他人再上几个吧,到时我再上。我朝络亚那方正看去,却看见络亚的粉脸上仍然挂着微笑,难道他还有比任清漩更厉害的手下吗?

  沈飞!?我竟然看见沈飞站在络亚的身边,沈飞突然抬起头,给我了一个诡秘的微笑。我晕,沈飞竟然是络亚的人。这时台上的裁判声音又响了起来:“难道没有人再上来了吗,那好,今天的获胜方就是……”

  “等等!”开玩笑,我岂能让这个家伙轻易获胜,我应声突然出现在台上,接着是一阵风吹过。不过,当我踏上比武台时,我就知道自己上当了。从沈飞奸诈的笑容我就知道了,他想消耗我的精力,然后在坐收鱼翁之利。

  “来者是谁?”

  “雇佣兵团团长,清风·盖亚!”

  台下一阵混乱,大多是嘲笑声。“哈哈,一个雇佣兵团长竟然也敢上来。”“不要命了吗?他以为自己是谁啊。”“滚吧!”“巴鲁杀了他!”“巴鲁把他踢下去。”

  我混然不觉,既然被骗了,那我就要速战速决,我一定要打败沈飞!“别吵!此次比武并未说明参赛人的等级,所以比武开始!”

  一声令下,我右手高举。“落雷!”突然晴天落下一道闪电,那个叫巴鲁的男人冷哼一声,身影一闪,举剑向我砍来。这时就在有些人认为我会后退的时候,我出乎众人的意料右手蓝光一现。之后,我战在了巴鲁原先站的位置,而巴鲁则应声倒下了。此时的我手里拿着闪烁着蓝光的神剑,一脸的冷漠。

  “清,清风·盖亚获胜!”

  “哇,魔剑士,他是魔剑士!”“厉害!”“清风加油!”“魔剑士加油!”我真的很佩服这些墙头草,我举剑朝沈飞指去,我意示他上来和我一决雌雄!可是他的脸上却依然保持着微笑,只是视线直盯着我的神剑看!

  这时从台下上了一位文弱的书生样子的男人,“小弟是美巴库国的四王子,许海浪。特来请清风指教!”他先是给我鞠了一个90度的躬,然后做好准备的姿势。这个人给我的印象很不错,他应该是个魔法师,那么我就把他请下去吧。

  “好说,还请四王子多多指教。”我回了礼。

  “比武开始!”

  先下手为强,这是我的一贯作风,只是想不到,这次却被他给抢先了。我原以为他是魔法师,可是比武一开始,他就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朝我攻来。没有准备的我没办法只有向后翻了几个跟斗。“踏浪而来!”只见他高高越起,瞬间幻化出无数的人影,我被卷入了他的剑海中了。好一个海浪啊,我清风倒是小看他了。神剑一起,离手了!这时海浪人影突然变成了一个,直直向我刺来。不好,我的右手中招了,不过他的剑却再也拔不出来了。

  我脸上笑容一露,突然左手一提,硬生生把他扔到了场外。因为比武的规则中有一条,场外者败!我朝海浪现一个很欠愧的笑,然后把剑送还给他。“失礼了,抱歉。”

  他脸上阴晴不定,我想这打击一定不小啊。他抬起了头,“清风你要小心了,等一下你打不过就逃走,一定要逃走啊。你这个朋友我交了,你要是无路可去,就来美巴库国,我等你。”说完他在手下的簇拥下,没入了人群。我想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

  “雷鹏古国第一勇士向你请教!”

  我一听,果然没错确实很矮,不愧是矮人的第一勇士。这是一个胡子有一大把的矮人,听说矮人都这样,他们十几岁时胡子就有了。他手里拿着一把巨斧,看来他很强壮!“恢复光!”我赶忙把自己的刚才所受的伤口愈合,好迎接下一论比武。台下这时又是一阵混乱。“他是牧师,怎么会呢,他是魔剑士啊”“可是他会治愈魔法。”“……”

  “来吧,我可不管你是不是什么牧师,我一定要把你这个恶魔就地正法!”说着,他举起巨斧冲向我。

  “什么恶魔!你说我是恶魔!”

  “岚枫·修斯,六年前你惨杀红叶村一共百多人,当时你落下山崖没死,如今你又重返这里,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了!”

  “原来如此,你们故意用玲儿的比武大会做诱饵,让我上勾,好将我至于死地!”

  “没错!”

  “玲儿,在哪!叫玲儿出来,我要见我的妻子!”

  “大胆狂徒,你竟然敢污辱琴玲公主!你出来的那天,玲儿公主用自己的魔力看到你,所以她策划了这个比武大会,为的就是报她的杀父之仇!朋友们我们一起上,把这恶魔杀了!”这时,沈飞带着一大堆的人围了上来,其中还有任清漩。

  “哼,以我现在的力量别说是你们这些杂碎,就算是你们的圣骑士来,我也不没什么好怕的。征战天下,凤舞九天!”我接连使出两招,全身顿时就像被火烧起来一样,同时,神剑上的蓝光不在那般暗淡了,我知道此刻是我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要拿出自己百分百的力量来对付他们。神剑啊,我们结伴以来有六年了,这六年来,我们情如兄弟,不是比兄弟还清的。如今生死关头,我就靠你了!我忽得腾空,忽地坠地,忽地放出几个没有什么破坏力的魔法,弄地他们一时间无法拿我怎么样。

  “哼,废物!”只见史帝波奇拉七世爆身而起,举起他那把曾经随他征战天下的绝世神兵。“唯我独尊!”他的剑招毫舞花俏,单凭着自己的力量拼。我硬是接了一招,顿时虎口好生疼痛。拼了!我杀出一个出口,就在众人以为我要逃的时候,我突然转过身来,使出了我十式剑招中最厉害的一招。“半月浮云,挂满天,随风落叶悄无声,莫凄凉,入土为安。”这时的我可以说和神剑已经真正地和为一体了,人们根本就看不清我的人,眼前只有一团团剑影和火光,叫人不敢上前。可是,他们不上来,我却步步逼近,终于有几个稍差的倒下了,有几个受伤了。

  突然,我的身体无法动弹了。“麻痹术!!”我怒不可恶地发现我的周围围满了一群群牧师,他们一起念动了麻痹术的咒语。我的身体已经开始僵硬了,在这样下去,是死定了。只想不到,他们竟然用了这招。

  “哼,哈哈,哈哈——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爱恨难,情到深处,心茫然。

  东请秋风纳凉爽,孤夜寂,明月照脸人怅然。

  要记得,那年那月心上朗。

  十年情怀深谷中,默回首,往事依旧。

  来吧,你们这些杂碎!”

  此时,我念起了我瓶顶的最大的魔咒,毁灭性的,也是只爆性的。玲儿,你真的出卖了我吗?

  “毁天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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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五十八章 失忆!

 

     就这样结束了吗,难到我真的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吗。兰兰,娜娜,丽莉丝,还有柳燕,还有春风、怜花、绒雪、望月,还有好多好多的朋友,兄弟。别了我的亲人们,别了,这算是我的最後一个告别了。还想再见兰兰一面,我临走前答应她要买个礼物送给她的;还有丽莉丝,我欠她的太多了,我还没有偿还我该偿还的一切;娜娜,我恐怕再也见不到你了,好想再吻她湿湿的脸盘啊。玲儿,我不怪你,这是我应有的,只希望你原谅我,明年的今日在去我的坟上献上一朵我最喜欢的“无名”。就这样走了吗,就这样……

  我看到天堂了,我的身体开始像风一样飘荡,飘荡;好久的时间里,我的身体一直在下坠,下坠。整个空间都是白色的,我睁不开眼睛,好困好困,直想睡觉,一直睡下去。

  “公子!”柳燕和“风花雪月”从人群中冲出来。

  “把她们抓起来,她们是岚枫这恶魔的女人!”一群侍卫把她们围了起来。柳燕从腰间亮出软剑,“你们这些恶棍,还我公子的命来!”说著,就朝沈飞刺去。只见沈飞手一抖,一把重剑突然出现打碎了柳燕的软剑。柳燕也随之被弹回来,他们之间力量相差太悬殊了。

  “放开我!”这时从国王後座的人群中冲出了一个女子,仔细一看,是玲儿!“枫!”她冲向我刚才消失的地方,跪倒在地。泪,不停地落著。“吼!我要你们为我的夫君偿命!暴烈旋风剑!”说著,玲儿把出长剑,顿时化成了一道道凌厉的剑气,首当其冲的是沈飞,沈飞先是没有反应过来,被逼著直腿,他的手和脚都被玲儿的利剑划出了一道道血口。

  “玲儿!你别胡闹,岚枫.修斯他死有余辜,像这种恶魔你岂能认他为你的夫君。再说,你别忘了,他是你的杀父仇人啊。当初也是你知道他没有死后,你日夜都睡不着,有时还叫着你父亲的名字,哭喊着,叫‘不要杀他’。难道你都忘了吗?”史帝波奇拉七世这时走了过来,拉住了玲儿的手,从一连贯的动作看,这个他不仅是一个国王,还是一个绝世高手。玲儿的力量和沈飞相差无几,可是史帝波奇拉七世仅用一只手就可以制服玲儿。

  “是的,枫哥是我害死的,是我,都是我。我因该告诉你枫哥没有死,不应该的,他是我的丈夫,我还死了我的丈夫!”

  “玲儿,你清醒一点!清风已经死了,他不是你的丈夫,他是你的杀父仇人!”

  “不,不是的,他是我的丈夫。是你,是你招开什麽比武大会,引他过来,然後杀了他。本来,我出去就是要找枫哥的,可是六年来他已面目全非,我在城门口认不出来,回来後你就把我关了起来,是你害死他的!”

  “玲儿!你是公主,你是我波兰修顿国的公主,是我史帝波奇拉七世的女儿,你已经不再是那个平民女琴玲了。你清醒一点,岚枫.修斯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

  “不,枫哥没有死,没有死,我还感觉到他的存在,只是他在老远老远的地方,我要去找他,我要去找他!”

  “来人哪!请公主回宫!”这时卫兵们涌过来,“送公主回宫!”

  “不!我要去找枫哥!师傅!”说著,玲儿向人群喊去,“瞬间移动!”突然玲儿和柳燕她们全都不见了。

  可能是由于玲儿觉的我的“死”都是她的错,所以她放弃了自己的公主身份,遗忘了我是她的杀父仇人,只是把我当成了她至爱的情人,她的丈夫。後来,波兰修顿国王史帝波奇拉七世当众宣布罢免玲儿公主的身份,而同时玲儿则在柳燕的带领下和丽莉丝汇合了,她们在一年内把雇佣兵团人数增加到一万多人。并把雇佣兵团改名为“玲枫”,据说後来参加“玲枫”的人多是从原来玲儿旗下的“玲枫”军团过来的,他们都是跟随了玲儿多年的部下,也是出身入死的战友。於是,“玲枫”雇佣兵团开始了浩浩荡荡的收索,可是差不多找遍了整个大陆,都没有我的消息。但是,兰兰和玲儿都确定我没死,玲儿是凭自觉,而兰兰却有令人信服的证据──夫妻锁,直从我消失後,夫妻锁一直都在闪烁。

  白色的光芒整整亮了一年,後来史帝波奇拉七世承认“玲枫”的合法权,也就是说,“玲枫”可以像一般的雇佣兵团一样在大陆中买办。不过,史帝波奇拉七世聘请了“玲枫”做为波兰修顿国的後备军,也就是说战争开始时,“玲枫”就是波兰修顿的正规军队,没有战争时,“玲枫”还是雇佣兵团有自己的自由权,史帝波奇拉七世给了“玲枫”普通军队没有的权利,“玲枫”可以自由穿使在各国间,同时钱也按时发放。於是,寻找我的行动,遍步全大陆各地。

  我慢慢试著睁开了眼,眼前站著一个浓状的老女人,无论是头上还是项上都带著很多金银。“你终於醒了,如果你还不醒,老娘我就把你扔了喂狼啦。喂,快起来,干活去!”老女人拳打脚踢地打出床。我恍惚地站了起来,“我是谁啊?这是哪里?”(晕,失忆了。)

  “小兔崽子,别给老娘使乍,要不是嫣然看你可怜,要我收留你,你知道吗,老娘在你身上花了好多医药费,你要替老娘我干一年的活,不,要两年。”

  我想想,也好,反正我现在连自己的名字不知道,暂时住在这里也好。“哦,好的,那麽我要干什麽呢?你是谁?我要怎麽叫你。”

  “老娘我是这家,妓院的老板,你不是姑娘,我性钱,你以後就叫我钱老板吧。”我点了点头,“对了,你真的不记的自己是谁了?”我也点了点头。“那,就叫你天风好了,你那天从天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这里起了一阵很大的风。”

  “天风,挺好听的,我以後就叫天风好了。”我正要走出去,又回过头来,“钱老板,您要我做什麽啊?”

  “天杀的小子啊,我这里是妓院,你又不是女人,当然让你跑腿啊。厨房里的柴快没了,还不快去,给我把後院的柴给披了!”

  “啊,是,我马上就去!”

  於是失去记忆的我,就在这家叫春满院的妓院住了下来。我所在的这家妓院在美巴库国的境内,而且听说这家妓院在这个地方很有名,这里有一个美豔绝顶的名妓,叫嫣然。听钱老板说,当初就是她要求让钱老板救我的,说起来她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不过我在春满院两个月了,从来都没见过她。好神秘的一个女人啊。

  “天风──天风,你这死鬼死哪去了!还不起来给我到菜场去买菜!”天还没有亮这个嗜钱如命的钱老板就扯著嗓门在我的柴门外狂喊,天啊,我真的受不了了,可是谁又叫我欠她一条命呢,起来起来,去干活了。於是乎,我穿好衣服,提著重重的篮子赶往菜场了。

  一路上清风不断,好不舒服啊。现在大街上人不多,离开了那个妓院,我的耳多终於可以清净了。唉,那里真的好吵啊,特别是晚上,男人的吼叫,女人的淫叫,害地我直睡不著。不爽啊,极不爽。这时前面走来了一队人马,带头的还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只见她身穿一件华丽的魔法袍,手里拿著一把魔杖,魔杖上镶嵌著一个很大的蓝色水晶。

  她看见了我,突然眼光一闪,闪落了一滴泪。她停在了离我不远的地方,直直地看著我。半响冒出了一句:“清……清风!”我傻傻地看著她,“对,对不起啊。你认错了人吧,我叫天风,不叫清风。”

  一个外表看去很邪的人骑马走了过来。在她身旁嘀咕著:“我说我的小美人啊,你是不是想那个大帅哥想疯了啊,这样的小子你也把他当成了恶魔岚枫吗?走吧,络亚王子可不想我们迟到。”在我讶异的目光中,她们消失在早晨的街道上。

  “原来我叫清风,也叫岚枫。那麽,我到底是谁呢,她们好像说我是魔剑士,不会吧,我怎麽没发现自己有那麽厉害,呵呵做梦吧,要不然我早就走人了。”我自言自语间已经来到了菜场了,唉,去买菜吧,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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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五十九章 歌舞大家!

 

     由于我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真是想不到,那些人去那个地方是吃东西还是干那种事的。那些女人跟本就吃得很少,那么买那么多的东西当然是给客人吃的了。在那个地方,吃东西是不用花钱的,因为要一个姑娘是要很多钱的,只要从这些钱中抽出一丁点就够我挑一天的菜了。

  唉,男人真可恨,女人真可悲哦。我经常看到那些男人大摇大摆地走出房门后,房子里的女人有的在偷哭,有的则在呕吐,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在这片繁荣富有的土地上会有这种肮脏的东西。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所有要买的菜用马车(雇来的)运进后院,我这种下人是从来不走前院的。再说我也不愿走前愿,一看到那些被迫弄地花枝招展,来吸引过往的男人。

  “我说你这个兔崽子到底是死哪去了啊,叫你去买菜你就买了半天,太阳都上九境天了,你才回来!快,快点把菜给我搬进厨房里,今天有贵客会到我们春满院,你赶紧吩咐厨房叫他们做上等的好菜出来。啊,不行,你这兔崽子说话他们向来是不听的,还是老娘我亲自去算了。哎,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菜搬进去!”我回过神赶紧把菜一篮蓝地抬进厨房里。

  “天风哥,让我来帮帮你吧,看你满头大汗的,你刚买完菜回来一定累了,来,先喝口水,我去帮你把最后的几篮菜搬进来。”望着眼前进进出出的女子,我不禁心潮跌宕。她叫素雅,在这里除那个我从来没见过面的救命恩人嫣然外,她算是唯一一个没有失身的女人了。她不是很美,只能说是耐看,因为她从来没有去过前院(前院是风月场地,后院就是我们这些打杂的人住的。),所以嫖客们压根看不到她的人影,再说她煮的一手的好饭菜,如果她被人给那个了,我想她回寻死的,钱老板可不会舍本又赔利啊。她和我一样没有工资,听说她也是那个嫣然救回来的,所以我们两个同命相连。

  其实我心里也顶喜欢她的,可是阿拉一没钱,二没貌,(听说我掉下来的时候,容貌全毁了,后来不知怎么的,脸上的肉又重生了。)要是冒冒然就向她求婚,没准还会被笑话哩,所以我把这事狠狠得压在里枕头下。不知道咋的,我对自己以前的事一直都记不起来,直到最近我才发现我原来会写字,而且字写的和那些姑娘们前贴的字画都差不多漂亮。所以钱老板没事时总叫我帮她写几个字,听说她拿去卖了,唉,真是财迷心窍啊。

  “天风哥,在想什么呢,怎么入神?”素雅这时候已经静静地坐在我的旁边,双手托着头,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我。我摇可摇头,避开了她的眼神。说真的,这时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脸不知怎么的好烫啊。“呵呵,天风哥你脸红了,好可爱哦。”

  我急忙起身,“我,我得走了,要不然钱老板要骂了”她起来拉住我的手,“放心,钱老板她今天是不会有空理你了。现在她正在大厅理招待一些贵客呢。“你能帮我一忙吗?前几天我听那个买柴的老王说,原来我有家啊,我家在离这座“开天城”不远的山上,我抽不出时间去看她们,想请你帮我写封信托人交给她们。老王说,我爸妈是读书人,他们看地懂你写的字的。”

  “这好办。”于是,我俯首握笔,在白纸上留下了一个个漂亮的黑子。“喏,给你。”我把信折好递给了素雅。

  “太谢谢你了!”素雅拿着信老高兴地跳着,活像一个小女孩。“天风哥,这是给你的谢礼。”说着,她从背后的橱柜里,端出来了一盘糖醋鱼。太棒了,我最喜欢的就是糖醋鱼了。我接过盘子,没洗手就狼吞虎咽起来,惹的素雅在一旁咯咯地笑。

  “素雅,素雅!”这时从外面传来了钱老板那杀猪般的叫喊。

  “哎——来了。天风哥,我先走了,谢谢你的信了。”我含着鱼头道:“不谢,不谢。你去忙你的吧。”

  她又咯咯地笑了,笑地很好看。“你千万可别噎着呀,呵呵,我走了。”

  待我把整盘糖醋鱼吃地只有鱼骨头时候,钱老板又来找我了。“我说,你这小兔崽子……”

  “知道了,我马上去干活。”我呼地逃了出去,“等等!”不会吧,我这样吃一盘鱼她都要罚我啊。(一般情况下,她叫我停住都没有什么好事,除非今天太阳打东边出来。光芒大陆的太阳是打西边出来的。)“钱,钱老板啊,好像我没有做错什么事吧。”我怯怯的望着她,就像人类见到了一只母老虎。

  “谁说你做错事了?我是要你跟我到前院去,那里有个客人说你写的字很不错,要求我带你去见他。”她一说完话,我就松了一口气,这种感觉——舒畅。“哦,那我去了。”

  我随钱老板来到了大厅,哇噻,这里的排场真是够大的啊,大厅有我的狗窝十几倍大不止,大厅的顶上挂着一个很大很大的灯笼,旁边也有几个小灯笼,灯笼下都有字,不过我看不清,太高了。大厅里桌椅很整齐很有规律地摆放着,桌上的食物是我晚上做梦常梦到的,而围在桌旁的人大多穿戴很华丽,咦,那个穿魔法袍的女人不就是早上我见的到的那个吗,她正直瞪瞪地看着我呢。

  “月如姑娘我带天风来了。”不会吧,我眼前的这位就是名震大陆,令无数男人都为之疯狂的歌舞大家,以她的美貌和歌舞位列五大美女之二的林月如。哇,我今天真是大饱眼福了,能和这样的美女走这么近可是我做梦都想不来的啊。”我忙鞠了躬,因为我只是一个下人,所以……

  “你就是天风吗?那些字都是你写的?”娇滴滴的仪态,令人入睡的声音,弄的我混然不知所在了。

  “小兔崽子!月如姑娘在跟你说话呢,你想哪去了!”还好钱老板提醒了我,不然我真的会飞过去的。“是,是小的我写的。字体丑陋,不堪入您的眼。”

  她笑了,天仙一般的笑容,就连盛开的百花都不敢和她比美啊。“那我倒要听听,这字到底哪里不堪入眼了。”我顿了顿,“那么,您可以允许我起来说话吗?”她微笑地提了提白如美玉的手。

  “这些字只是小人,无趣时胡乱写的,没有神更没有型。一个字,不在于它是否好看,而是在于它是否都具备了型神这两个必备的重点。神来自纵笔着的心,字其实就是用来发自内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字的好坏,不在笔墨之间,而是在于它是否型到,而神亦到。”我涛涛不决的讲着,时不时向林月如看去几眼,哇,我此生不枉走这一遭了。

  “够了!够了!爷们我听不懂你这小白脸的胡话,俺们是应络亚王子的邀请才来的,可是到现在还是不见络亚王子,现在却听一个小白脸在「云宵阁——www.yunxiaoge.com」那里说什么东西。要不然,让那个美巴库国第一名妓来陪陪老子喝酒也行。哈哈——”我踢死你这个混蛋王巴糕子,说我是小白脸。对了,我真的很像小白脸吗。

  突然楼上天字一号房的门开了,一个俊朗的男人从楼上拥着一个论外表和仪态都比月如差一点,但论美艳却是在场男人都为之倾倒的女人,她就是嫣然!不过我可看她一眼都欠奉,因为我看那个男人很是不爽,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喜欢多看月如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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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六十章 职业杀手血刃

 

     不知道怎么的,我原来对这个一直没有谋面的救命恩人有着很不错的印象,二且大家对这个嫣然的评价也很好。可是今天一看,我直反胃,哼,跟起她的妓女有什么区别,占着楼高,不怕水,我吐。什么第一名妓,还不是有那么一点姿色就装清高,在普通人眼前摆什么臭架子,一见到那个什么王子就像猫一样地贴过去。相比之下,月如就不同了,不论是再什么场合,她都仪态大方,对人遵遵有礼。她对像我这种下人都这般有礼,谁能不说她是个好女子呢“拜见王子。”这下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给那个讨厌的王子行礼,我很不爽地行了礼,然后抽身正想走人(废话,我不走还呆在这里干什么,给他们擦皮鞋啊)。

  “等等,那个天风小兄弟。”呵呵,我的耳朵怕是有什么毛病吧,我竟然听到月如小姐叫我。小兄弟,我有那么小吗,好像她只有比我大一岁啊。我摇了摇头,确定不是她叫我,正走到门口,一个男人突然晃到我面前,他手里抱着一把剑,神色很不友善。“嘿嘿,这位大爷,您这样站在这里是不好的,这里风大,你这样是会睡着的,您要睡就请楼上吧,那里还有姑娘服侍您呢。哇,大爷您的剑鞘真的很好看呢,哇,还镶嵌着宝石,这一定很名贵吧。”

  “贱人,滚开,别用你那肮脏的手碰我的剑!”

  我愤怒了,对,虽然我是一个下人,可是也不用这么直接吧,还骂我是贱人。我一气之下,故意滑倒撞向他。“哎,脚滑了。”哪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可是月如小姐的贴身侍卫,是一个鼎鼎大名的剑客,眼见他不动声色地一抬脚,我竟然被踢飞了,呜~~。“哇!”获不单行,我被踢飞后背后好像又被什么东西给弹了回来,是一种气流吧,反正我不清楚。“啊噗——”我倒地大吐血,晕啊,天上好多星星,咦怎么还有太阳呢,这下这几天的饭是白吃了,素雅说吃一顿饭才能造几滴血,我现在吐了那么多,那我岂不是要多吃几个月的饭才能补会来。

  “哈哈,贱人,这个词不错,欧阳兄啊,你这个比喻真是很恰当啊。”

  “是啊,是啊,贱人,贱人。”

  “……”

  “你,你没事吧。”这时刚才一直在看我的那个女魔法师过来想搀扶我起来,哼,猫哭耗子,我记的刚才背后的气流是她那个位置发出来的,不用说一定是什么魔法了。我天风虽然是一个下人,可是我是一个男人,我有一个男人起码的自尊,今天我所受的委屈他日我一定会回报的。

  “不必了,会弄脏您高贵的手的。”我硬撑起来,朝门口走去,歪歪扭扭的。心头很难受,不是因为受了伤,而是,而是……我自己也说不清,反正很不好受。

  “好了,大家别说了。我这次请大家来是想请大家一起共事去杀一个人。”我一个人躺在门外,不是我不想走,而是走不了。“大家可能都知道了,那个异界男人有着很深的魔力,他大概已经到达魔法师的最高境界了。这个人一来就给我们大陆带了许多祸害,所以我想请在座的各位一起去杀了他。我在来之前已经和沈飞通过话了,他今天上下午会来这里,到时候我们一起出发,就像当年杀死恶魔岚枫·修斯一样!”

  “对,杀了他。”“杀了他!”众人群喝。

  当我一听到岚枫·修斯这个名字时,心突然跳了一下,很疼,莫明的疼痛。

  “哈哈,络亚你请这般垃圾来消灭我,不是天方夜潭吗。就凭你们这些三脚猫的工夫,哼。”要不是老子的AK47被你们的什么魔法给毁了,你爷爷我也就不用费精神力量来杀敌了。”不知什么时候,我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穿戴很异样的男人,咦,他手里拿着的奇型怪状的东西我好像在哪见过,对了,我枕头旁的书上有记载。“哇靠,不过说真的,老子一百多年没有回来了,这里的变化真大啊,早知道就开飞机来了,不过飞机很贵,老子银行里的存款不多了。哈哈,还是用魔法吧,有一百多年没有用魔法杀人了,今天要杀个痛快!”

  “职业杀手,血刃!对,没错,书上是这么说的。”我念叨着。

  “哦,小子,你认识老子啊。说说看,说说看,老子当年的丰功伟绩。”他的脸上有一个伤巴,从眼睛一直到嘴巴。我一看就吓地躲到了墙角上。“你要是不说,老子就用职业杀手的刀子捅死你!”

  “我说,我说。那本书上说,职业杀手血刃来自一个与我们不同的空间里,那里没有魔法的存在,但是那里的人却拥有着很强大的魔法。那里的人类制造了各种我们没有见过的东西,他们的武器叫什么‘枪’‘炮’‘坦克’‘飞机’等等,这种武器极端厉害,杀人于无形之间,人们根本躲闪不及。当血刃来到光芒大陆的时候,邪……”

  “邪什么啊,小子。快说!”他真的亮出了银光闪闪的刀子。

  “邪,邪灵神卡拉布鲁斯正好和创世之神在交战,所以他被邪灵神聘请加入了战斗中。后来邪灵神败后,他用远古的魔咒离开了光芒大陆。”呼,总算说完了,我松了一口气,这样他应该不会杀我的吧。

  “什么!他是邪灵神的部下!”“不可能!”“疯子!”“贱人!你别乱说!”“吼,我要毁灭你!”

  “吵什么!给老子安静点,老子有话要问他。”血刃拿刀子贴着我的脸。“大爷,别杀我,我只是一个下人。啊!”他竟然在我的脸上留下了一个血口。

  “一个下人知道怎么多事,你蒙老子啊。”说着,他用舌头在刀子上舔了舔,“恩?不对!这血不对头,老子我好像在什么时候喝过!我想想。”他突然抱头冥想,过了一阵子,由于大家都怕了,所以不敢对他怎么样。“啊,我想不起来了,还是你说吧,说你老子是谁!”

  “我,我不知道,以前的事情我都记不起来了。”

  “不对啊,半年前,老邪用五百万美金请我来的时候,他的那个宝贝儿子,不是已经死了吗?等等,这血的味道合老邪的一样,对没错,是一样的。哈哈,老邪的儿子没死啊,这就好办了,我就不用费尽心机用复活术了。小子,你本名是不是叫什么岚枫·修斯。”

  我傻了,不可能吧,那我岂不是他们说的那个恶魔了,那么我还能活吗。“不,不是,我叫天风。”

  “都他妈的一各样,反正老邪说了,只要老子教会他儿子魔法,老子就有五十万美金。哇,五百万美金啊,换成人民币,那么老子就是千万富翁了,老子可以盖间大房子给老妈了,以后她就不会再骂老子没出息了,哈哈,哇,哈哈哈哈。”他狂笑的时候,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牙缝里还有肉的残渣。“小子,走吧,老子要用半年的时间把你培养成为这个大陆最厉害的魔法师。”

  “喂——你要带我去哪里啊。”

  “哈哈,垃圾们,老子没空陪你们玩了,老子就要成为千万富翁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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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六十一章 回复记忆!

 

     他念了一个我根本听不懂的咒语,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眼前的景物忽得全变样了。他左手抓住了我,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啊,老子差点忘了,你小子那天是用毁天灭地,难怪啊,记不起以前的事了。靠,老子又要浪费精神力了。你这个臭小子,玩什么不好,玩失忆,我靠,你是不是失恋了,连那种没有一点用的魔法都敢用。”我听的一头雾水,可他却没有一点要停下来的意思,依旧在滔滔不绝的讲着,我百般无聊之下把视线转移了。我所在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山谷,虽说是山谷,用深渊来形容或许会更恰当些,因为我抬头几乎看不到天,天只有井口般大,我想就算是我可以爬上去恐怕也要好几年时间吧。

  “喂!小子,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好了,老子现在要教你冥想术,你要在一个星期内练好九级,知道吗!这冥想术对恢复你的记忆是很有用的,好了,老子这一个星期内不会来了,练冥想术是不能被人打扰的,好久没去妓院了,该去玩玩了。”他如此这般的教会我练冥想术的方法后,一转眼就不见了。

  等等,这一个星期内我吃什么啊。我看看这个地方空空如也,连草都很少,更别说树了。都别管了,他说练冥想术可以帮我恢复记忆,那就试试吧,反正呆着也是呆着,不如找些事做,兴许做事情专心会忘掉饥饿呢。

  可是,可是,我都傻坐在地上好久了,怎么没有一点变化啊,是不是我哪里弄错了,仔细想了一下,没错啊。闭目放松心神,让自己进入无我的状态,不要刻意地去想,也不要不去想,只要感觉到了,你就成功了。我是照着做了啊,还是到底是我太笨的缘故呢。

  不要,我可以不想就这样傻坐着,腿都坐酸了,还有我的肚子早就开始内战了。我得四下找找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解决内战的。可是,寻遍了四周,我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傻瓜,原来离我不远的岩壁上有一棵结满果子的果树。(不知道为什么,这里虽然很深,可是光线却很充足,我可以很清晰地看清几十米以内的景物。)于是乎在我解决内战的同时,睡神已经渐渐控制了我,没多久我就像死猪一般倒在岩石缝里呼呼大睡了,呓——还流着口水。(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果子里面含有一种毒素,是一种可以使人昏睡的毒素。)

  夜里,这里刮起了大风,是一阵阵冷风。在睡梦中我缩紧脖子,紧抱身体,自己就好像在冰窖中一样。我要死了,就这样被冻死。不,不,我还没有娶妻生子,我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不能死。在睡梦中我就这样一直告诉自己,我希望有奇迹的来临。

  也不知道自己谁了多久,朦胧中自己一直想起来,可就是起不来,既然醒不起来,那就想一些自己没有的事情吧,听人说在睡觉时要是想到了什么,那你所想的兴许就会成真的。我现在想泡在澡堂里,舒舒服服的泡一个星期的澡,泡一个星期?为什么我会怎么想,管他呢泡就泡呗。何时我的身体已经感觉不到寒冷了,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很大很大没有边际的池塘,哇,池塘里的水还在冒着蒸气啊。我毫不忧郁地纵身跳了进去,不是幻觉,是真的。呜~~池塘中央还漂浮着一个装着满满事物的盘子,我游过去狼吞虎咽起来,爽啊。

  如果现在有人在我身边的话,他一定会对我身上奇特的现象感到吃惊。现在的我全身被一团火红色的光包围着,在这样寒冷的夜晚,额头竟然还冒着热气。

  第一天,我的头上仍然冒着热气,第二天,我的头上还是冒着热气,第三天,我的头上依旧冒着热气,第四天,同上云云,第五、六、七天,同上云云。

  “啊——睡了一个舒服的觉,真爽啊,精力充沛。哼,哼。”我站起来,开始做起了操。

  “哈哈,小子,你很不错嘛,不愧是老邪的儿子,潜力很高啊。再加上你体内有着极为强大的魔力,我看只要五个月,不,四个月半的时间,你就可以和老子我单挑了。那样,老子就可以回中国,去盖大房子给老妈了。哈哈,然后再娶个风骚的媳妇,那样的生活美啊。”

  后来的五个月里,我被血刃整整虐待了五个月半零一个小时,他在走之前,还用他的拿手攻击魔法——咯老子灭神冲击波。我不知道,这种魔法是属于什么系的,但我知道,以后要是见到这种冲击波,我一定要使出最大的能力跑开,不然我会再度陷入半个月的冥想状态。

  “小子,接招啦!咯老子冲击波!”说着,他手高举,凝聚起了一个很大的能量球,我赶忙用起了风系终极防御魔法——风神守护,再加上光系终极防御魔法——天神降临。经过这四个月半的时间我已经有自信可以单挑大陆上最厉害的魔法师,“哈哈哈哈——”他狂笑过后,摆了摆左手,“88!”接来下,我只感觉到自己被一股极强大的冲击波撞上,天神降临的防御盾和风神守护的龙卷风都被撞碎了,而我好像没有死,我只是感觉到轻飘飘的,眼睛什么也睁不开,脑子里很混乱。一些看似见过,但有遗忘了的人影一个一个从眼前晃过,大多是女人,很美丽的女人。

  接着,我来到了一个到处都种着枫树的地方,我看到一个年龄约18岁的男孩抱着碗被四个人群欧……血,我看到了满地的血,红色污染这了片原本美丽的土地……那个男孩跳下了悬崖,而他的妻子则被另一个背上有翅膀的女子拉走了……他结婚了,后来又离开了他美丽的妻子……他被骷髅围住了,他身上有无数处伤痕……他进入了一个洞穴……他进入了一个美丽的山谷,在这里他残败,他又一次离开了他心爱的女人……从这一时刻起,他变了,无论是性格上还是人品上……他找到了他的亲人,一棵很老很来的树……他又一次踏上了回家的路……他回来了,他见到了他心爱的妻子,时间已经过了六年……他来到了回到了大陆,他救出了他以前的爱人和一些可怜的人们……他见终于到了至爱的人,可是,他……

  “我,我是,我就是清风·盖亚,我是岚枫·修斯,啊——”我的呼喊震响在深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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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六十二章 再遇仇敌!

 

     脑子里突然像被注入气体一样,膨胀,不停地膨胀。惶惶忽忽的,整个人好像是虚无的一样,连走路的时候脚尖也不用着地。

  这下我算是醒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何去何从,兰兰那里要去的话又不知道方向,如果知道方向那我倒可以用瞬间移动把自己转移过去。至于春满楼我也不想去了,现在我最关心的还是柳燕她们,当初我自爆时,没有考虑到柳燕她们的安危。唉,不想了,再想下去,头会更涨的。

  “走吧,先用瞬间移动转移到上面去,在这里我可呆了不少时间,这里的东西我都厌烦了。好了,瞬间移动!”

  呼的一声,我眼前的景物全变了,碧绿色的草木,随风起伏,一浪接一浪;流水清澈见底,游鱼徘徊而过。这才是生活啊,能见到这样的景物才算是人生嘛。望着眼前这片宽阔的天地,我不知觉心潮澎湃,背着手念起了舞空术。空气高级魔法舞空术是一魔法师们较不常用的魔法,因为舞空术实在太浪费精力了,一般的魔法师在用过舞空术之后的三天内是无法再使用任何的高级魔法了。而且他们的舞空书效果很差,顶多只有几分种的效果。而我却不同,经过血刃的培养(应该说是虐待),我已经可以完全掌握自己体内强大的魔力了。现在的我可以同时使用三个终极系的魔法,当初对血刃咯老子冲击波时我就用了两个终极系的魔法。

  我飞上天并不是有时兴起,我想站得高就看的远,我现在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站高一点,兴许可以看到人烟,这样只要上前一问就知道了。

  待我升高,前方突然飞来一个直径很大的火球。这是高级火系魔法火焰弹,如果是以前的我会立即拿出神剑,把火球砍成碎片。不过,现在嘛。火球没在距离我几米处就爆掉了,原因很简单,我在自己的周围设立了三层的魔法盾,防备自己在失神的状态下被别人偷袭。这招果然起了效果,我用鹰眼(高级空气魔法,相当于远眺术,使用者可以看到距离几百米外的东西。)观察了火球的发射处,只见一个英俊的男子坐在一匹红色的马上,手里腾空漂浮着两个火球。他的后面跟着一个长长的队伍。这人好面熟啊,嘶——,“烈炎!”我叫出声来,好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找到你也就等于找到娜娜了。我二话不说,用瞬间移动闪到了烈炎的根前,我依旧漂浮在半空中,高高在上俯视着脚下的烈炎。哼,六年不见,这家伙倒真是健壮不少了呢,看来他的火系魔法也练到如火纯清了。想当年我战败之事,我现在就恨得牙痒痒,真想海扁他一顿,不过,他现在对我还有利用的价值,所以我是不会轻易解决他的。

  “这位兄台好身手啊,想不到我的烈炎弹没到你跟前就被你的防御结界给毁了。请问这位兄台尊姓大名?高就啊?”

  哼,他竟然认不出我这个大仇人来了,这样也好,省的我动用武力。我一脸傲然,“在下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岂敢在王子面前夸大,不过是一些小伎俩和王子相比之下就差远了。烈炎很惊讶我竟然说出他的身份,可是他却根本就想不起来,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魔力如此高强的人。刚才那个烈炎弹是他最拿手的招数了,虽然威力不大,但是对付一般人是戳戳有余的。他正想说话,后面的马车内突然跑出一个女子,冲着我大声呼喊:“天风哥,快救救我啊。”此人赫然是素雅,此时的她衣裳破烂,身上有血迹,靠,她又被当成奴隶了,为什么我爱过的女人都回有这样的遭遇。

  “喂,你别乱跑。”这时从马车内也跑出了两个大汗。我大手一挥,数十片风刃朝大汉飞去。“兄台息怒!”烈炎想说请,我偏不给他机会。我抱过素雅漂浮在空中,口中念起了咒语(一般的高级魔法我是不用念咒语的,只有更高级的魔法才需要我念咒语。)“奔流在浩瀚海洋中的急流啊,请听我天风的召唤(我想用天风这个名字好一点,至少可以迷惑烈炎,方便以后的行事,而且素雅刚才也叫我天风了。)吧,就让你洗去我心中燃烧的怒火。冰冻三尺!”

  这时天上下起了大雨,雨?不,是冰束,是冰块。一块块巨大的冰块从天上砸落下来,顿时我们的脚下的人可忙活了,特别是烈炎,他为了保护好手下的这些人,拼命用展开空气盾,我看到他满脸斗大的汗心里就直想笑,不过脸上还是没有表现出来。我望着满脸憔悴的素雅,怒吼道:“你们这些混蛋,竟然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误会,误会啊。兄台。”

  我装做一脸的不理解,右手又高举起来,这架势是想再来一记更高级的魔法。哼,我本对他就没什么好感,现在他又欺负到我头上来了,我能轻易放过他吗。“冰天雪地!”这下地上可就更冰上加霜了,看到烈炎额头上汗珠心里就特过瘾,等一下再来几场雪,冷死他们。烈炎见我的魔力竟如此强大也就没再浪费口舌了,他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他肯定是会受不了的。“纪姑娘,拜托你出来救救我们大家吧,再这样下去弟兄们可真的受不了了。说着,向我投来一个很大的火球,靠,这家伙说是一套,做是一套,还是很以前一样阴险啊。

  结果还是和刚才一样,火球还没到就爆了。我又举起了手,“且慢!”突然从马车内款步走出一个美艳女子,定眼一看她不就是冰峰魔女纪艳艳吗,难道她和烈炎是一伙的。“清,天风兄台,我们跟你无冤无仇你何必这样大动干戈,难道你想和卡拉利亚国对抗吗?”

  “不敢,不过说无怨无仇就错了,你们这样招待我的情人,你们说我可以放过你们吗?她原本好好呆在春满楼的厨房里,却被你们抓过来当奴隶!你说我能善罢干修吗!”我真的动怒了,真的,最恨别人欺负我心爱的人。

  “天,天风哥,其实他们并没有要伤害我的意思,倒是那个纪姑娘救了我。”素雅红着脸向我娓娓道来当天的情形。原来那天我被血刃带走后,春满楼里来了一帮穿着黑衣服的人,他们各各力量都很强大,恰好沈飞没到,在座的大部分不是什么厉害任务,三两下就被解决了。林月如在护卫的舍命保护下逃脱了,络亚王子等人都被活捉了,而春满楼被洗劫一空,钱老板被活烧死了,那个嫣然在匆忙中碰到了素雅,于是两人一起逃走了。在逃亡的路上她们遇到了山贼,嫣然竟然为了掩护素雅竟然答应做山贼的压寨夫人,于是后来素雅就一个人流亡在草原上,途中她受到狼群的攻击,所以身上才会有伤。后来还是纪艳艳救了素雅。我顿时垭口无言,这叫我怎么说是好呢。

  我手一挥,魔法效果全部停止了,地上的冰雪也融化了。我抱着素雅慢慢降落到地上。

  出乎我意料的是烈炎并没有责怪我的意思,他纵纵肩,表示无奈。我也很无奈地笑了(其实是假的):“很抱歉,我错怪好人了。对不起。”烈炎过来搭我的肩,(他比我矮)“没关系,不打不相识嘛。那么不知道,天风兄今后有何打算呢。”我摇头不知,装做很凄惨地说:“那天血刃把我带走后,硬逼我学会什么高深地魔法,使我变成了现在这样,其间所受的苦只我自己知道啊。”我深深叹了口气,这句话可是出自肺腑啊。

  “这样吧,我们正赶往卡拉利亚国首都艾斯美拉去见国王陛下,不如我们一道同行吧。凭你的魔力,陛下一定会重用你的。现在,波兰修顿国对大陆虎视眈眈,天堂谷已经何卡拉利亚国联盟了,所以纪姑娘也要去艾斯美拉去见她爷爷。”

  “好吧。”我爽快地答应了,从此一场政治风暴将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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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六十三章 阴晴圆缺,悲欢离合

 

     这一路上我通过烈炎了解一些有关与现在大陆上的一些重大事件,比如说我的那些兔崽子们在玲儿和丽莉丝的领导下逐渐成了波兰修顿国的一部分主力军队,还有她们在大陆各各地区都散播了一些寻找我的部队,找了我整整一年了。不过我不想怎么快就去和她们汇合,我还有自己要办的事情,比如说找回娜娜,还有,还有一些琐事,我想我也没,必要说了。

  “等等,停下!”不知怎么的,我的心绪突然不宁起来,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我发现周围附近有我至亲的人的气息。我冲出马车,落在烈炎的前面。“天风,怎么回事。”这几天和烈炎混熟了,这个家伙竟然亲热地叫我天风了。我没搭理他,我只是看着前方,气息越发地浓了,近了,我敢肯定就在不远处。于是我用了舞空术,没等我飞上天,后面的纪艳艳也冲了出来,叫喊着:“又是这群魔狼,看我不杀了你们。”纪艳艳这小妮子,自从那次被我救后,对我一直存有爱意,只不过她向来是很低调的,特别是男女间的事情。说着她向远处发射了无数发火焰弹,突然我看到草丛间银光一闪,一只银色的魔狼冲了出来,它的后面是一大群的魔狼。

  那,那不是。“兰兰!!不要,伤她!”我没等我说完纪艳艳的火焰弹又发射了出去,这次的威力更强了。对,没错是兰兰。只见我身影一闪,唰的一声不见了,然后出乎众人意料地挡在银狼前面。这些火球对我是没有一点效果的,所以我不用顾忌,但是我怕火球会伤了兰兰,于是慌忙中使出了风神守护。只看草丛上群草乱飞,纪艳艳发射出来的火球像烟花一般没靠近我们,在几米外就爆了。

  “兰兰。”我伸手过去,可是她避开了我,她突然往后跑,一眨眼就不见了,那时我看到了她眼中闪落的泪光,没用的,就算她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我的瞬间移动。“瞬间移动!”我也消失不见了,魔狼们没了首领,都做鸟兽散了。

  前方一千米处,一个银白色的光点以极快的速度闪烁着,不时会来个大转折,而转折处常常可以看到一个人影。

  “兰兰,你为什么要躲着我。”一路上这句话我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可是她都不回答,从她的身上我隐约闻到一种暗黑魔法的气息。好久我终于从脑海里从父亲的书里找出了答案,是摄心术!

  这是一种很高级的黑暗魔法,只要在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向他人使用这种魔法,被施法者将会完全被施法者控制,连心灵也一样。我想兰兰一定是中了这中暗黑魔法。现在我最要做的就是让兰兰安静下来,也就是说我要先把兰兰抓回来。迫于无奈我要对我心爱的人动用魔力,“火墙,空气壁,冰山……”我用了各种伤害极小的魔法迫使兰兰向我这个方向跑来,当然事先我在另一个地方。

  她现在已经被我的魔法捆在一个圆圈里,只有唯一的一个出口,我是要等她冲出唯一的出口时,用瞬间移动抱住她。

  好了,兰兰现在已经以极快的速度冲出出口了,就趁现在!

  ‘碰!‘由于速度太快,我和兰兰撞在了一起,当然我没事,顶多是额头上留了一点血,兰兰却受伤了。我没等她起来,利马冲过去,对她施加了催眠术,就这样,兰兰终于倒在了我的怀里。不过,她现在是兽化形态,我这样抱着她怪不好看的。“瞬间移动!”

  我们回到了烈炎的车队里,我冲着车队的“领道者”(就是导游那种的)狂喊:“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长满植物的山,或者深谷!”

  “有,有啊,不过……”

  “快说!在哪里!”

  “就在前面,不过离这里很远,有几百千米。”

  “艳艳,你先帮我照顾素雅,我一天后就会跟你们汇合的。”说着,我唰的一声又不见了。这下可看傻了纪艳艳了,她也是一个魔力很强的魔法师,在大陆的排行榜上面也名列前茅,可是她今天却像是见鬼般的看见我先用了她要念十几分钟才可以施展的空气终极防御魔法风神守护,而且用完后她需要用一个星期时间的冥想才能恢复魔力;再者,我连续不知道用了多少个瞬间移动,这个魔法可是非常消耗精力的,她最多一次可以用两个。

  而我这边由于兰兰受了这种高深的黑暗魔法,所以我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和有树有水的地方来解除这种魔法。黑暗魔法主要靠心理,它不同于自然魔法,自然魔法的施法者是需要空气中有魔法元素的,而黑暗魔法不同,它只需要施法者有着强烈的精神念力就可以了。精神念力越高的人,所释放出来的魔法就越强。看来这个对兰兰下手的人,精神念力极强,我以后要小心对付了。

  先说怎么救兰兰吧,不害臊地说,要救兰兰得通过人体交流,可是兰兰现在是处与兽化的状态,人与狼是不好交流的,所以我必须把自己也兽化掉,因为我体内也有银狼特殊的基因,我只要找个大地精气强烈的地方就可以兽化了,只是兽化时间不长,而且兽化后我的魔力将全部失去,只有等变回人型魔力才能一点一点的恢复。

  趁兰兰还没有醒过来,我要加快步伐了。呲——深林里银光一闪,一个英俊的少年身上突然长出了银白色的毛,身型也狼化了。没多久我已经变成了和兰兰相差无几的银狼了,只不过我这银狼不是纯种的。

  最难忘,是昨日千般愁绪,多伤感,却念伊人她乡。

  最难忘,最是一宵春光,恨两难,爱肠断。

  这夜月光无痕皎洁万分,我冲破了兰兰的最后一道防线,兰兰先是剧烈的反抗,可是当我用心灵感应表明我的身份时,兰兰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了往日的情怀。说实在的,我欠她的太多太多了,当初我们新婚不久我就进了封魔谷,一去就是六年,而现在在我们别离了一年后,兰兰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对着皎洁的月光,我抱着恢复人型的兰兰向天发誓,从今以后永不分离,要死死在一起!

  “兰兰,你告诉我,到底是谁对你用了这种魔法。”

  “我没看清他的脸,我只看到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黑色[云宵阁论坛 http://bbs.yunxiaoge.com]的棍子。他身边也有一只狼,不过不是银色的,是红色的。”

  “乌木棍!混蛋东西竟然拥有十大神器之一的乌木棍。”我这时恨地咬牙切齿,据父亲的书上记载,乌木耐是一种结合天地精气的神气木种,而乌木棍是大贤者来恩的法器,是他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提炼出来的,持有着拥有无边的法力。如果这时间有魔法可以和乌木棍对抗的话只有父亲的盖世绝招和,创世之神的无边法力了。不过,我听血刃说过,他的咯老子冲击波好像可以和乌木棍的魔法抗衡,之不过那个虐待狂当初没教我,我也只见过他施展一次,要练习这种破坏力极大的冲击波,我看是有一定难度的。以后有时间我得好好练习。我决不会让这个世界上生存着对我心爱的人有任何威胁的东西,包括创世之神,我现在终于明白父亲当初为什么要和创世之神作对了。

  “那么,兰兰,你是怎么离开丽莉丝她们的。还有,柳燕她们现在怎么样了。”

  “当我听到你不见了的消息后,我哭了一整天,后来夫妻锁有了强烈的反应。你看,它现在还在亮呢。”兰兰把右手伸出来,我也伸出了左手,这时我们的身上竟然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辉。“后来,我瞒着那个玲儿,自己偷偷跑了出来,不小心就兽化了,不知道怎么的就变不回来了,后来就遇上那个男人了,他在我身上加了一个黑色的球,后来我就什么也不记的了。”

  “不记的,就算是过去了吧。以后,我不会让你再离开我了。”我紧紧抱住了兰兰。

  “风,你爱我吗?”

  “兰兰你说呢?”

  “我不知道。”兰兰的小脸红了半边天,在月光的映衬下显的惹人非凡。

  “那我就用实际行动告诉你,我爱不爱你。”

  月,还是那般皎洁,有时阴晴,有时圆缺。人,还时那般无邪,有时悲离,有时欢聚。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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