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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英雄找到了, 致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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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25
— 本帖被 幽幽清泉 执行提前操作(2007-06-26) —
刚才看到了贴中的回复: sAnb   
   “我是孩子的父亲,孩子已经走了,衷心的感谢救人者的义举,50岁的叫张连柱,另一个叫李志远,希望大家关注此事。开发商设计水景时有很大的缺陷,施工未完成,防护设施未完成,就开放更是最大的隐患。据说此前就已经有几次落水的。” w Ju9.  
    在此,对全市的百万群众向二位英雄致敬。你们是辛集人的骄傲。值的颂扬!!! z}Um$'. =  
    另外希望有关主管建设的领导,该对芳华的“水坑”做出有关反应。法律规定:小区的水深不得超过80公分。该有的常识希望领导不要忘了....... A.(e=;0bu  
    为了惨案不再发生,让辛集更加和谐美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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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6-25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6-25
向英雄致敬.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6-25
说来说去水的错?辛集水本不多,留下吧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6-25
见义勇为本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也是做为一个人所应有的品质,没想到,在这个年代,这样的品质几乎绝迹了,剩下的也被以英雄来称呼,英雄就是这样的吗???
莫装X
装X遭雷劈
莫装纯
装纯遭人X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6-25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6-25
辛集缺少的是“英雄”,辛集富有的是“官僚”1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6-25
还真不知道有这事,致敬!
每天辛苦工作,希望有所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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