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5510阅读
  • 18回复

小说在线读-《琼瑶全集》之《潮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29
— 本帖被 垂阳紫陌1314 从 文学沙龙 移动到本区(2007-07-28) —
一、桥



  

  伤心桥下春波绿,

  曾是惊鸿照影来。

  ——陆游

  那一天,早已过去。她知道得非常清楚,那一天,是早已过去了。但是,在她又披着大衣,蹇蹇于寒夜的街头,望着月光下跨水而卧的那条长桥时,依稀彷佛,那一天似乎又在眼前了。

  穿过这条街,走上那条堤,寒风扑面而来,掀起了大衣的下摆,卷起了围巾的一角,拂起了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那时是短短的头发,风一来,就零乱的垂在耳际额前,倚着那桥栏,他说:“我喜欢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

  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像现在这样吗?她站定,吸一口气,领会着风的压力。风掠过河面吹来,带着水的气息,清凉、幽冷。从面颊的边缘上滑过去,从发丝上溜过去,从衣角上向后拉扯……这是风,春天的风。“春风不解吹愁去,春夜偏能惹恨长。”谁的诗句?忘了。想一想吧,专心思想可以“忘我”,这方法曾屡试不爽。可是,现在不行,当眼前有这道桥的时候,“我”是摆脱不掉的。走向前几步,桥上的灯光在水中动荡,和那一天一样。桥上冷清清的,两三个行人,把头缩在大衣领子里,似乎有无形的力量在后面追赶似的向前匆匆而行,这,也和那一天一样。风在桥上肆无忌惮的穿梭,逼得人无法呼吸,这也和那一天一样。站在桥头,灯光一连串的向前延伸,而桥的这头却望不见彼端——还是和那一天一样。而——那一天,却早已过去。

  是个乏味的宴会里,主人自恃是个艺术的欣赏者,却分不清印象派和抽象画,可以胡乱的把一张看不懂的画归之于野兽派,然后打几声哈哈,表示他的内行。在座的几乎是清一色的附庸风雅之流,由梵谷、高更、谈到毕卡索,那么多谈不完的资料,她坐着,可以不用插嘴,因为根本没有插嘴的余地。在大家热烈的讨论中,在此起彼伏的笑声里,她默默的微笑着,静静的体会着自己的无聊和落寞。然后,他来了,对主人微微的弯了弯腰:

  “对不起,有点要事,来晚了。”

  主人站起身,对她介绍说:

  “见过没有?这是罗。”然后转向她说:“这就是赵。”

  那么简单的介绍,但她知道罗,望着他,她不自禁的对自己笑。罗,这就是他?大家称他为艺术的鉴赏家,但她认为他只是个画商,一个精明能干而有眼光的画商。可是,这人与她想像中不同,在他的眉宇间,她找不到那种商人的市侩气息。而四目相投之下,她竟微微一震,这眼光慧黠而深沉。“慧黠”与“深沉”,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特性,头一次,她竟发现一个人的眼睛中能同时包含这两种矛盾的特质。她不再微笑,深深的凝视着这张脸庞,有些眩惑。他对她举起杯子,嘴边带着个含蓄的笑,眼光在她的脸上探索发掘,然后说:“你的人和你的画一样。”

  没有恭维?没有赞美?没有更多的批评?但,够了。一刹那间,她不再觉得无聊,席间的空气变了,“落寞”悄悄的从门边溜去。她也举起了杯子,慢慢的送到嘴边啜了一口,咽下的不是酒,是他的眼光——那了解的、激赏的,和她一样有着的眩惑的眼光。偌大的房间内,没有其他的人了,没有其他的声音了,一种奇异的、懒洋洋的醉意在她体内扩散开来……她又忍不住要微笑,对她自己,也对他。他们是同一种类,她明白了。但他们也不是同一种类,她也明白了。

  宴会持续到深夜,宾主尽欢?或者。最低限度,她知道主人是得意万分,他已主持了一次成功的艺术界的聚会。客人们也都酒足饭饱,得其所哉。她呢?当她向主人告辞的时候,可以清楚的感到自己那种恍惚的喜悦之情,尤其,在主人自作主张的说:“罗,你能不能送送赵?”

  她望着罗,后者也凝视着她。喜悦在她的血管中缓缓的流动——难以解释的情感,几乎是不可能的。她从没有料到会有任何奇迹般的感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她在情感上是个太胆怯的动物。可是,这种一瞬间所产生的喜悦,竟使她神智迷惘。本能的,她心中升起一股反叛的逃避的念头,转开了头,避免再和他的眼光接触,她心底有个小声音在低低的说:“不过是个艺术商人而已。”

  这句话能武装自己的感情吗?她不知道。但,当他们并肩踏上寒夜的街头,迎着冷冷的风和凉凉的夜,她又一次觉得内心的激荡。他的目光在她的脸上流连,不大胆,也不畏缩,似亲切,又似疏远。走了一段,他才问:

  “能在此地停留几天?”

  “三天。”他不再说话,沿着人行道,他们向前缓慢的踱着步子,霓虹灯在地上投下许多变幻的光影。红的、绿的、黄的、蓝的……数不清的颜色。他说:

  “我最喜欢三种颜色,白的、黑的、和红的。”

  “最强烈的三种颜色,”她笑了。“是一张刺激的画。”

  “大概不会是张好画。”他也笑了。

  “看你怎么用笔,怎么布局。不过,总之会是张热闹的画,不会太冷。”“你喜欢用冷的颜色,是吗?冷冷的颜色,淡淡的笔触,画出浓浓的情味。”她凝视他,微蹙的眉峰下是对了解一切的眼睛,除了了解之外,还有点什么强烈的东西,正静静的向她射来。她一凛,本能的想防御,但却心慌意乱。可是在他长久的注视下,逐渐的,那份慌乱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份难以描述的宁静与和平,喜悦又在血管中流动,和喜悦同时而来的,还有一份淡淡的被了解的酸楚。

  “看你的画,”他说:“可以看出一部份的你,你总像在逃避什么,你怕被伤害吗?”

  “是——的。”她有些犹豫,却终于说出了:“我的‘触角’太多,随时碰到阻碍,就会缩回去。”

  “触角?”“是的,感情的触角,有最敏锐的反应。”

  “于是,就逃避吗?”“经常如此。”他站住,他们停在一个十字街口,汽车已经稀少,红绿灯孤零零的立在寒风穿梭的街头。

  “我从不逃避任何东西。”他说。

  她知道,她也了解,她见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了。所以,他们是同一种类,因为都有过多的梦想,和太丰富的情感,以至于不属于这个世界。但又不是同一种类,因为他们采取了两种态度来对付这世界,她是遁避它,而他是面对它。在他眉尖眼底,她可以看出他的坚毅倔强。“他不会失败,”她朦胧的想着:“他太强,太坚定,也——太危险。”

  危险!她想着,感情上的红灯已经竖起来了,遁避的念头又迅速来临。“噢,不早了,我要叫车回去。”她抗拒什么阻力似的说,觉得这话似乎不出于自己的口中。冷冷的街头,却有太多诱人停留的力量。他望了她一会儿,没有多说什么,挥手叫住了一辆出租汽车。车上,两人都出奇的沉默,她在体味着这神奇的相遇,他呢?她不知他在想什么,但那凝思着的眼睛和恍惚的神态令她心动。忽然间,她觉得满腹温情而怆然欲泪。车停了,她机械化的跨下车,他从车内伸出头来说:

  “明天早上来看你!”“我——”想拒绝,但,已来不及说出口,车子绝尘而去,留给她的是朦胧如梦的情绪……三分喜悦,两分迷惘,更加上一分激情。于是,第二天来临了,他们到了海滨。

  海边,没有沙滩,却是大片的岩石,嵯峨耸立,高接入云。她仰首看天,灰蒙蒙的天像一张大网,混混沌沌的连海、岩石、她,和他笼罩在里面。她深吸了口气,用围巾束起了被海风任意吹拂的乱发,对他微微一笑。

  “真喜欢看到你笑。”“是吗?”她问:“我不常笑吗?”

  “有时笑,笑得像梦,不像真的。”他搜寻她的眼睛,看进她的眼底:“大多数时候,你像是有流不完的眼泪。”

  “噢——”她拉长声音“噢”了一声,迅速的把眼光调开,因为莫名其妙的眼泪已经快来了。“别再多说,”她心中在喊:“你已经说得太多了!”是的,说得太多了,被人了解比了解别人可怕!这人已洞穿了你!

  海浪拍击着岩石,涌上来又落下去,翻滚着卷起数不清的白色泡沫。茫茫云天,无尽止的延伸,和无垠的海相吻合。她站在岩石上,迎着风,竭尽目力之所及,望着海天遥接的地方,幽幽的说:“真奇怪,我会选择这个时间到海边来!”收回眼光,她迷惑的望着他:“为什么?我和你才认识一天,为什么会跟你到海边来?”“一天?”他反问,深黑的眼睛盯着她:“只有一天吗?不,我认识你已经很久很久了,否则,昨天我不会参加那个宴会,只因为宴会中有你!你比我想像中更美好。”

  “很单纯吗?”“不,很复杂,很奇异。”

  别再说!她凝视着他,为什么他不是个单纯的商人?为什么他有那么高的颖悟力?为什么他能看穿她?“很复杂,很奇异,”这不是她,是他。梦与现实的混合品,不是吗?他有梦想,却能在现实中作战,朋友们说他是艺术界的“商人,收集家,和鉴赏家。”他击败他的反对者,屹立得像一座摇不动的山。那样坚强,而又那样细致,细致到能了解她心底的纤维,这是怎样一个男人?“很复杂,很奇异,”是她?还是他?

  “哦,看!一个小女孩!”

  他指给她看海边伫立着的一个女孩子,他们向她走过去,走近了,才发现女孩面前陈列着形形色色的珊瑚和贝壳,正等着游人收买。而偌大的海滨,他们是仅有的两个游人。

  她从一大篮小贝壳中取出一粒,问:

  “多少钱?”“一角钱一个。”小女孩的鼻尖冻得红红的,不住的吸着冷气。“买你一个。”她在手提包里找寻一角钱。

  “我这里有。”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五角钱的辅币,递给小女孩。“五角钱五个。”女孩子实事求是,又捧上了四个。

  “噢,”她笑了,忽然觉得很开心:“另外四角钱送给你,我只要这一个!”握着那小贝壳,她拉着他走开,高兴得像个孩子,尤其当那女孩捧着四个贝壳,目瞪口呆的望着她的时候,她几乎想大笑了。走到水边,她摊开手掌,那贝壳躺在她的掌心中,光洁细润。米色的壳面上有着金黄色的徊纹,细细的,环绕在贝壳的背脊上,找不着起点,也找不着终点。在阳光下,它微微反射着光亮,像一颗闪熠的小星星。

  “你送我的,”她笑着说,彷佛是粒钻石,或比钻石更好的无价之宝,“小小的贝壳!”她说。

  “盛着什么?”他问。“一个小小的梦。”他合拢她的手指,让她握紧那枚贝壳:“握牢吧,别让梦飞走了。”“它飞不走,”她说,笑意更深:“它藏在贝壳的里面,永远属于我。”“你傻得像个小娃娃!”

  她笑了,笑得那么高兴,那么开心,似乎再没有更高兴的事了。他也跟着笑,笑开了天,也笑开了地。然后,她收住了笑,愣愣的望着他,他也望着她。好半天,她垂下了头,看着脚下的岩石说:“好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

  “希望你永远这么开心。”

  她抬起头,又迷惘的笑笑,沿着岩石的岸边向前走,他走在她的身边。风吹起了她的围巾,拂在他的脸上。在一块突起的峭壁前,她站住了,峭壁的石缝里开着一朵小花,她伸手去采撷,他也同时伸出手去,他们的手在到达花朵之前相遇,他握住了她,微一用力,她的身子倒进了他的怀里,他找寻着她的嘴唇。“不。”她轻声的、虚弱的说。

  “或者你会说我庸俗。”他的胳膊绕住她,强而有力。“但是,我愿用一生的幸福,换你的一吻。”

  “不,不,不。”她一连串的说,一声比一声低微。他的力量支配着她,那对热烈的眼睛具有烧灼般的力量,她感到自己在他的注视下逐渐的瘫软融化。然后,他的头俯了下来,云和天在她闭拢的眼帘前消失,岩石在她脚下浮动……一段旋乾转坤,天翻地覆的时刻。再张开眼睛,他的眼珠正深深的望着她,那里面已没有慧黠,只有令人震撼的深情。

  “你使我情不自已,”他喃喃的说:“你是个诗、画,和梦的混合品,勾动起人灵魂深处最美的情操。”

  “但是,这是不该发生的。”她挣扎着说。

  “不过,已经发生了,是不是?昨晚,当我们一见面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不是吗?”

  “或者是,但,依旧是不应该发生。”

  “你不是世俗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世俗的眼光去评定该与不该?”“世俗不会因为我们活着而不存在。”她凄凉的说:“请告诉我,你爱你的太太吗?”

  “是的,”他点点头,放开了她。“你说得对,世俗不会因我们活着而不存在,但是,面对着你,却无法想得到世俗。”

  “反正,一切会结束,”她用手拨弄着峭壁上的小花,低徊的说:“明天是最后一天,于是,我将回到我的金丝笼里,这一段,只是生命里的外一章,留下的是回忆。人,有回忆总比没有好,是吗?然后就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的金丝笼,”他咬咬嘴唇,眉毛轻蹙了一下。“一定是个精巧而安宁的所在,是吗?”

  她贴着峭壁而立,面对着大海,一阵风吹来,她衣袂翻飞,巾角飘扬。微微仰起头,她恻然而笑,轻轻的念: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她停住了摇摇头,笑笑:“好了,我们该走了。”

  是的,该走了,太阳正在海面沉落。许多时候,时间是停驻的,许多时候,它又快如闪电般消失。假若人有能力控制时间,需要它停驻时它就不走,需要它消失时它就飞跃过去,那么,这会是怎样一个世界?

  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

  他们在黄昏里漫步,风刺刺地刮着人脸,冰凉的手握紧着冰凉的手,但心头始终是暖暖的。她平时走不了十分钟,就会感到疲惫,今天走了那么多路,仍然了无倦容。如果他愿意走到天涯海角的尽头,她想她也一定会陪他走去的。

  他们终于在一家小饭馆歇住了脚。他叫来了烤肉火锅,桌子中间那个炭炉子,虽然有一股淡淡的煤烟,但那跳跃的火舌,美丽极了,也温暖极了。她觉得比在豪华而古板的大餐厅有意义得多。抬起头来,她接触到他关怀而黯然的眼光,不由自主的,她对他微微一笑。奇怪,在这一刻她倒并不觉得伤感,三天!已经够充实,她从不愿对任何东西过分苛求,有这样的三天,有这奇迹般的一份感情的收获,亦复何求?

  “再吃一点?”他问。她摇摇头,微笑着继续凝视他。他们都没有喝过酒,但醉意却在席间流转。“那么,走吧!”走出了那家饭馆,穿过了热闹的街头,顺着脚步,来到的是淡水河边。“桥!”他说。桥,跨水而卧,一盏盏的灯把桥串成一串,那么长,从这头看不到那头。夜雾蒙蒙下,桥影在水面摇晃,像出于幻境般,带着不可思议的诱惑力。

  “到桥上走走吗?”他问。

  没有回答,她跟着他走上了桥,倚着栏杆,桥下有双影并立。转过头来,她望着他,四目相接,都默默无言。她又微笑了;他们虽并立在桥上,事实上却被隔在桥的两端,被桥所沟通的,是幻梦,被桥所隔断的,是真实。

  “想什么?”他问。“什么都不想。”“可能吗?我从不相信人的思想会停顿。”

  “有时也会停顿。”“什么时候?”“当你不能再想的时候。”

  他笑了,凝视她。“好答案,相信你求学的时候,是个顽皮的学生!”

  她也笑了。他注视了她许久,敛住了笑,握住她的手,向前面缓缓走去。“和你在一起,彷佛吃酸梅。”他说。

  “怎么?”“又甜又酸!”走过了一根根的桥柱,越过了一盏盏的灯影,桥的那一头渐渐清晰,继续走下去,终于走过了最后的一根桥柱,她抬起头来,望着他,幽幽一叹,不胜惋惜似的说:

  “我以为这桥很长,没料到却这么短!”

  “再走回去?”“好。”掉回头,再向桥的那一端走去。

  “希望永远在这桥上走来走去,”她微笑着说:“桥的两端是现实,桥上不是。走过了桥,就必须有落定的地方,在桥上,却可以永不落定。”“但是,你一定要通过桥,你不能在桥上停留。”

  她叹息,又习惯性的对自己微笑。

  “我发现了,当你无可奈何的时候,你就微笑。”

  “你已经发现得太多,”她望着黑黝黝的水面:“你三天中所发现的,比和我生活了一生的人更多。”

  他的手揽住了她的腰,倚着栏杆,他们站住了,凝视着河水。他用手指卷起了她的一绺头发。“我喜欢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

  “我为你留起来,”她笑着:“等我的头发留长的时候,你在何方?恐怕你永远看不到长头发的我,但是,我仍然要为你留起来。”他静静的望着她,夜色里,他眼中的火焰在跳动,这使她的心脏收缩,绞紧。月色淡淡的涂在河面,涂在桥栏杆上,涂在他和她的身上。河水轻缓的流着,淙淙的水声流走了夜,流走了时间。风越来越大,钻进她的衣服,那件宽宽的大衣被风鼓动得像鸟类的双翼。鸟类的双翼,假若真能变成鸟类,高兴飞到那里就到那里,高兴停下就停下,那又有多好!

  夜深了,月亮偏西,她挽住他。

  “走吧!”一会儿,“桥”就被抛在身后了。

  “重回到人的世界。”她说,望着街灯耸立的街头,寒风在徘徊着,霓虹灯都已熄灭。“明天,你将不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你。”她看了他一眼,靠紧着他,轻声念:“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染啼痕!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她又笑了。“灯火已黄昏!岂止是灯火黄昏,现在已经是灯火阑珊了!”确实已经是灯火阑珊了,街上已没有行人,夜风正在加强着威力。他们相对凝视,他的脸那么模糊,在她的泪雾中荡漾。他的手紧握了她,低低的说:

  “是三天,也是永恒!”

  是三天,也是永恒?不,三天仅仅是三天,不会变成永恒!当她又独自来到这桥头时,她就更能肯定这一点。二天内拥有的是“情”,永恒的只是“怀念”。三天的甜蜜,永恒的苦楚,这之中有太大的差异,她宁愿要那三天,却不愿要这永恒!走过了堤,跨上了桥,她缓缓的走去,身边少了一个人影,整个桥都如此空荡!倚着桥栏,她不敢看桥下孤独的影子。寒风萧瑟,夜露侵衣,她拂着头发,是的,头发已留长了,他在何方?他在何方?他在何方?她知道。总之,他在这个城市里,一栋小巧精致的房子中。当她凝视着河水,她几乎可以在河面的波纹里,看出他目前的情况:小小的房间,挂满墙头的书画,拉得很严密的紫红色的窗帘,四壁的书橱……还有,一盆烧得旺旺的炉火,他,就坐在火边,捧着一本爱看的书。炉火照红了他的脸,也照红了环绕在他身边的、他的妻子和孩子的脸。她收回了眼光,不想再看。寒风扑面吹来,她打了一个寒噤,真冷!炉火,书房,他,都距离她太远太远了,她拥有的,只是桥上的夜风,和永恒的思念!

  离开了桥栏杆,她试着向桥的那一端走去。朦胧中,她记起一阕词:

  “天涯流落思无穷,

  既相逢,又匆匆,

  携手佳人和泪折残红,

  为问东风余几许?

  春纵在,与谁同?”

  春纵在,与谁同?她直视着前方,一步步的向前走去。她的手在大衣口袋中碰到一样坚硬的小东西,拿出来,是那粒小小的贝壳,小小的贝壳,盛着一个小小的梦!她拥紧了贝壳,怕那个可怜的“小梦”会飞走了。

  桥,那么长,她不相信自己能走到那一端。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6-29
二、黑眸



  一阵淡淡的幽香和一阵衣服的“父”声,接着,是那熟悉的、轻轻的脚步声,然后,他身边的椅子被拉开,一本西洋文学史的笔记本落在桌子上,身边的人落座了。他几乎可以感到那柔和的呼吸正透过无形的空气,传到他的身上。可以领受到她浑身散发的那种醉人的温馨,他觉得自己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心脏在胸腔中加快的跳动,血液在体内冲撞的运行。悄悄的,他斜过眼睛去窥探她的桌面,一双白皙的手,纤长而细致的手指,正翻开那本厚厚的西洋文学史。收回了视线,他埋头在自己的地质学中。但,他知道,他那份平静的阅读情绪再也不存在了。

  低着头——他始终不敢抬起头来。他的目光在她与他的桌面之间巡逡,看着她平静的、轻轻的翻弄着书页,他生出一种嫉妒的情绪,妒嫉她的平静和安详。从桌子旁边看过去,可以看到她浅蓝的衣服,和那紧倚着桌子的身子。他不安的蠕动了一下,用红笔在书本上胡乱的勾划——有一天,或者有一天,他会鼓起勇气来和她说话,但是,不是今天,今天还不行!他衡量着他们之间的距离;一尺半或两尺,可是这已经比两个星球间的距离更远,他想;有一天,他会冲过这段距离,终有一天!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几世纪,或者只是一刹那。有个黑影投在桌面上,投在他和她之间的桌面上,他抬起头,是的,又是那个漂亮的男孩子!高高的个子,微褐的皮肤,含笑的眼睛和嘴角,过分漂亮的鼻子和英挺的眉毛。是的,又是这漂亮的男孩子,太漂亮了一些,漂亮得使人不舒服。

  “嗨!”男人轻声说,不是对他,是对她。

  “嗨!”她在回答,轻轻的、柔柔的,柔得像声音里都含着水,可以淹没任何一个人。

  “看完了没有?”男的问。

  “差不多了。”“已经快十二点了。”“是吗?”“吃中饭去?怎样?”没有听到她回答,但他可以凭第六感知道她在微笑,默许的微笑。那漂亮的角色开始帮助她收拾桌上的书和笔记本,椅子响了,她站起身来。他可以看到那里在蓝色衣服中的纤巧的身子离开书桌。拉开椅子的声音在他心脏上留下一道刺痛的伤痕。桌上的黑影移开了,身边的衣服“父”声和脚步声开始响了,他抬起头去看她,不相信她真的要走了。于是,像触电般,他接触到一对大大的、黑色的眸子。她正无意识的俯视着他,那对黑色眸子清亮温柔,像两颗浸在深深的、黑色潭水中的星光,透出梦似的光芒,迷迷蒙蒙的从他脸上轻轻悄悄的掠过。他屏住了呼吸,脉搏静止,时间在一刹那间停住。于是,他看到她走开,那漂亮的角色迎了过去,他们并肩走出了图书馆。她小小的、黑发的头微微的偏向那男人,似乎在说着什么,那男人正尝试把手围在她纤巧的腰上。收回了视线,他深深的呼吸了一下。地质学黯然无光的躺在桌子上,书页上布满了乱七八糟的红色线条。图书馆寂寞得使人发慌。随手翻弄着书页,他可以听到自己心脏沉重的跳动声。书页里充满黑色的眸子,几千几万的、大大的、温柔的、像一颗颗水雾里的寒星,对他四面八方的包围了过来。

  “有一天,”他迷糊的想着:“我会代替那个漂亮的男孩子,终有一天!”靠进椅子里,他静静的等待着,等待明天早点来临,他又可以在图书馆里等候她。或者有幸,能再接触一次她那黑色的眸子,又或者有幸,明天竟会成为那个神奇的“有一天”!虽然,这个“又或者有幸”,是渺茫得不能再渺茫的东西,但它总站在他前面,总代表着一份光、热和希望。

  第二天,他又准时坐在那儿,听着那“父”的衣服声、轻巧的脚步声,望着那白皙而纤长的手指,闻着那淡淡的幽香,然后心跳的去搜寻那对黑色的眸子,直到那漂亮的男孩子过来,把她迎出图书馆,带走属于她的一切;衣声、人影、幽香、和那梦般的黑眸。剩下的,只是空洞的图书馆,空洞的他,和一份空洞的希望。

  第三天,第四天,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日子千篇一律的过去,依然是等待着、希望着;依然是心跳、紧张;依然只剩下空洞和迷惑。他几乎相信岁月是不变的,日子是同一个复版印刷机里印出来的。但有一天,情况却有些变动了。

  那天,当他和平时一样走进图书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她竟先他而来,正静静的坐在她的老位子上。抑制住自己的心跳,他对她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间,她抬起头来,那对大而黑的眸子正正的望着他,他又感到室息、紧张、和呼吸急迫。好容易,他才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手忙脚乱的把书本堆在桌子上,就在坐下来的一刹那,他觉得她正温柔的看着他,她的脸上似乎浮着个美好的微笑。但,当他鼓足勇气去捕捉那对黑眸时,那两颗黑夜的星星却迅速的溜跑了。他深吸了口气,打开书本,正襟危坐。可是,他的第六感却在告诉他,那对黑眼睛又对他飘过来了。迅速的,没有经过考虑的,他抬起头来,他们的目光在一刹那间相遇了;顿时,她绽开了一个羞怯的微笑,又俯下头去了。而他,却愣愣的呆了一段十分长久的时间,恍惚的怀疑自己所看到的那个微笑,不相信是真的看到了还是出于幻觉。

  从这日起,他发现那对黑眼睛常常在和他捉迷藏了!每当他从他的书本上抬起头来,总会发现那对眼睛正在溜开去。而当他去搜寻那对黑眼睛时,这眼睛却又总是静悄悄的俯视着书本,那两颗清亮的眸子被两排密密的睫毛保护得严严的。他叹息着放弃搜寻,睫毛就悄悄的扬了起来,两颗水雾中的星光又向他偷偷的闪熠。这天——一个不平凡的日子。

  又到了去图书馆的时间,他向图书馆的方向跑着。浓重的乌云正在他头顶上的天空中压下来。疾劲的风带着强烈的雨意扫了过来。他跑着,想在大雨来临前冲进图书馆。可是,来不及了,豆大的雨点在顷刻间倾盆而下,只一瞬之间,地上就是一层积水。他护住手里的书本,在暴雨中向前疾窜,距离图书馆不远处有个电话亭,他一口气跑过去,湿淋淋的冲进了电话亭里。立即,他大吃了一惊,他差一点就撞在另一个避雨者的身上!扶住亭壁,他站在那儿,愣愣的望着对面的人,和那人脸上那对大、黑、而温柔的眼睛。

  她几乎和他一样湿,头发上还滴着水,衣服紧贴在身上,是一副窘迫的局面。她的大眼睛畏怯的,含羞的扫了他一眼,立即怯怯的避开了,像只胆小的小兔子。他靠在亭壁上,努力想找些轻松的话说说,但他脑中是一片混乱,他所能分辨的,只是自己猛烈的心跳声。亭外,暴雨仍然倾盆下着,地上的积水像条小河般向低处涌去,雷声震耳的响,天空是黑压压的。这是宇宙间一个神奇的时刻,他紧握着拳,手心中却在出汗。她蠕动了一下,用一条小小的手帕拭着头发上的水,事实上,那条小手帕早就湿得透透的了。她忙碌的做着这份工作,好像并不是为了要拭干头发,只是为了要忙碌。但,终于,她停了下来。不安的看看他,他在她的黑眼睛下瑟缩,模糊的想起一本法国小说,名叫《小东西》,里面描写了一个女孩子的黑眼睛;想着,他竟不由自主的、轻轻念了出来:

  “漆黑如夜,光明如星!”

  外面的雨声在喧嚣着,他的声音全被雨声所掩蔽了。但她却猛的吃了一惊,惶惑的看着他,好像他发出的是个比雷更大的声音,他也吃了一惊,因为她吃惊而吃惊,不知道自己的话是不是冒犯了她。他们彼此惊惶的、愕然的注视。然后,纯粹只为了找话说,他咳了一声,轻轻的,吞吞吐吐的说:“雨——真大!”“是的。”她说,声音像个梦。

  “不知道还要下多久。”他说,立即后悔了。听他的话,似乎在急于要雨停止,事实上,他真希望它永远不要停止,那怕下一百个世纪。“嗯。”她哼了一声,轻而柔。黑眼睛在他脸上悄悄的掠过去,彷佛在搜索着什么。

  再也找不出话说,他默然的望着她,心跳得那么猛烈,他猜想连她都可以听到他的心跳声。他急于找话说,但是,脑子里竟会混乱到如此地步,他不知道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会说什么,小说里有时会描写……不,常常会描写,一男一女单独相处应该说些什么。但是,他不行,他看过的小说没有一本在他脑中,除了“漆黑如夜,光明如星”两句之外。他只能感到紧张,那对黑眼睛使他神魂不定,他甚至想,希望能逃到这对黑眼睛的视线之外去。但他又如此迫切的希望永远停留在这对黑眼睛的注视之下。换了一只脚站着,他斜靠在亭壁上,望着那黑色的电话机发愣。小小的电话亭中,似乎被他们彼此的呼吸弄得十分燥热了。

  “应该带把伞。”她轻声说。

  他吃了一惊。是的,她在懊恼着这段时间的相遇,懊恼着窘在电话亭中的时光。“雨大概就要停了。”他说,望望玻璃外面,玻璃上全是水,正向下迅速的滑着。看样子,在短时间之内,雨并没有停的意思。

  她不再说话,于是,又沉默了。他们默默的站着,默默的等雨停止,默默的望着那喧嚣的雨点。时间悄悄的滑过去,他的呼吸沉重的响着,手一松一紧的握着拳。她把湿了的小手帕晾在电话机上,歪着头,看雨,看天,看亭外的世界。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点小了,停了。正是夏日常有的那种急雨,一过去,黑压压的天就重新开朗了,太阳又钻出了云层,喜气洋洋的照着大地。他打开了电话亭的门,和她一起看着外面。地上约半尺深的积水,混浊的流着,树梢上仍在滴着大滴的水珠。她皱皱眉,望望自己脚上的白皮鞋。

  “怎么走?”她低声说,好像并不是问他,而是在自言自语。怎么走?看了她的白鞋,他茫然了。觉得这是个自己智力以外的问题,他想建议她脱掉鞋子,光了脚走,但,看看她那娇怯怯的徉子,他无法把她和赤足联想在一起。闭紧了嘴,他无可奈何的皱皱眉,和她一样望着满地的积水发呆。

  她不耐的望着水,叹口气。

  他惊觉的看看她,慢吞吞的说:

  “或者,水马上就会退掉。”

  但水退得很慢。他们继续站着发呆。他望着图书馆,那儿的地势高,只要能走到图书馆,就可以循着柏油路走出去。可是,这里距离图书馆大约还有二三十码。他们站了好一会儿,等着水退。忽然,一个人对这边跑了过来,挥着手喊:

  “嗨!”“嗨!”她应了一声,黑眼睛立即亮了起来,真像黑夜里的星光。那个男人涉着水走了过来,又是那个漂亮的男孩子!他觉得像喉头突然被人扼紧一般,呼吸困难起来。那人停在电话亭前面,完全不看他,只对着她笑,那张漂亮的脸漂亮得使人难过。“就猜到你被雨阻住了,到图书馆没找到你,远远的看到你的蓝裙子,就知道你被困在这里了。怎么,过不去了吗?”那男人爽朗的说着,笑着。

  “你看!”她指指自己的白鞋,又望望水:“总不能脱了鞋子走嘛!”“让我来!”那男孩子说着,仍然在笑。走近了她,他忽然把她一把抱了起来,她发出一声惊叫,为了防止跌倒,只得用手揽住了他的脖子,满脸惶惑的说:

  “怎么嘛,这样不行!”

  “有什么不行?”那男人笑着说:“你别乱动,摔到水里我可不管!”她乖乖的揽住那男人,让他抱着她涉水而过。他木然的站在电话亭门口,望着他们走开。忽然,他觉得她那对黑眼睛又在他脸上晃动,他搜寻过去,那对黑眸又迅速的溜开了。他深深抽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

  “我也可以那么做的,我也可以抱她过去,为什么我竟想不到?”他望着天,太阳明朗的照着,他不可能希望再有一次大雨了。机会曾经敲过他的门,而现在,他已经让机会溜跑了。下了课,挟着一大叠书,他和同班的小徐跨出了教室,向校园里走。忽然,小徐碰了碰他:

  “看那边!”他看过去,屏住了呼吸!一个穿着蓝裙子的小巧的身子正在前面踽踽独行。是她!她的黑眼睛!他梦寐所求的黑眼睛!“那是外文系之花!”小徐说:“有一对又大又黑的眼睛,非常美!只是身材太瘦了,不够二十世纪的健美标准……”

  “哼!”他哼了一声,一股怒气从心中升了起来。凭什么资格,小徐可以这样谈论她?

  “这是美中不足,”小徐继续说:“否则我也要去和她那个外交系的男朋友竞争一下了!”

  “外交系的男朋友?”他问。

  “怎么?你这个书呆子也动心了吗?”小徐打趣的问:“别做梦了,这朵花已经有主了!她是我妹妹的好朋友,下星期六要和外交系那个幸运的家伙订婚,我还被请去参加他们的订婚舞会呢!那外交系的家伙高鼻子、大眼睛,长得有点像个混血儿!”是的,他知道那个漂亮的男人,他对他太熟悉了。咽了一口唾沫,他觉得胃里一阵抽痛,喉咙似乎紧逼了起来。小徐踢开一块石子,说:“其实呀,那外交系的长得也不坏,追了她整整三年,到最近她才答应了求婚,据说是一次大雨造成的姻缘。大概是她被雨困住了,这小子就表演了一幕救美,哈哈,这一救就把她救到手了。”他咬紧了下嘴唇,突然向另一边走开了:“再见!我要到图书馆去!”

  他匆匆的说,像逃难般抛开了小徐,几乎是冲进了图书馆。这不是他平日进图书馆的时间,但他必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一坐,使他那燃烧得要爆裂开来的头脑冷一冷。图书馆中静悄悄的,大大一间阅览室只坐了疏疏落落的几个人,他在他的老位子上坐了下来。把书乱七八糟的堆在桌子上,用手捧住了头,闭上眼睛。一种绝望的、撕裂的痛苦爬上了他的心脏,他苦苦的摇头,低声的说:“天哪!天哪!”

  一阵淡淡的幽香和衣服的“父”声传了过来,他竖起了耳朵,那熟悉的、轻轻的脚步声停住了,他身边的椅子被拉开,有人落座了。他从桌面看过去,那白皙的手指正不经心的翻弄着书本,穿着蓝色衣服的身子紧贴着桌子。他沉重的呼吸着,慢吞吞的把抱着头的手放下来,慢吞吞的转过身子,慢吞吞的抬起眼睛正对着她。于是,一阵旋乾转坤般的大力量把他整个压倒了。他接触到一对如梦如雾的黑眼睛,那么温柔,柔得要滴出水来,那样怯怯的,脉脉的看着他,看得他心碎。他呆呆的凝视着这对黑眼睛,全神贯注的,紧紧的凝视着,连他都不知道到底凝视了多久,直到他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打着招呼:“嗨!”他吓了一大跳,这个“嗨”把他惊醒了,他四面环顾着找寻那漂亮的男孩子。可是,四面一个人都没有,这才惊异的发现,这声“嗨”居然是出自自己的口中,他愣住了。

  “嗨!”她轻轻的、柔柔的应了一声。黑眼睛一瞬也不瞬的望着他。“你是招呼我吗?”他不信任的问。

  “你是招呼我吗?”她同样的问,黑眼睛在他脸上温柔的巡逡。“当然。”他说,窒息的看着她。

  “我也是当然。”她说,长长的睫毛在颤动着。

  他无语的看着她,很久很久,他问:

  “你怎么这个时间到图书馆来?”

  “你怎么这个时间到图书馆来?”她反问。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他深深的注视她,她也深深的注视他。窗外,忽然响起一声夏日的闷雷,夹着雨意的风从窗外扑了进来。他不经心的望了窗外一眼:“要下雨了。”他说。“是吗?”她也不经心的望了窗外一眼。

  “我们可以走了,”他说:“到那个电话亭里去避一避这阵暴风雨。”“你确定——”她说:“我们要到电话亭里去避雨吗?”

  “是的,难道你不准备去?”

  她微微的笑了,梦似的微笑。站起身来,他们到了电话亭里,关上了门。风雨开始了,大滴的雨点打击着玻璃窗,狂风在疾扫着大地。电话亭中被两人的呼吸弄得热热的,他把她拉过来,她叹息了一声闭上眼睛。他知道她星期六那个订婚礼不会再存在了。俯下头去,他把他炙热的嘴唇印在她长长的睫毛上。

  她张开眼睛。“你终于有行动了,”她轻声说:“我以为永远等不到这一天。”他捧住她的脸,望着她的眼睛,她那黑色的眸子像两潭深不见底的潭水,把他整个的吞了进去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6-29
三、美美



  我想,我从没有恨过什么像我恨美美这样。在这儿,我必须先说明,美美是一只小猫,一只瞎了一个眼睛的小灰猫,就是那种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引不起你的好感的小猫。

  事情是这样的,那时我正读高三,凡是读过高三的人,就会明白,那是多么紧张而又艰苦的一段时间。每晚,我要做功课做到深更半夜,数不清的习题,念不完的英文生字,还有这个复习教材,那个补充资料。仅仅英文一门,就有什么远东课本,复兴课本,成语精解,实验文法……等一大堆,还另加上一本泰勒生活。我想,就是英文一门,穷我一生,都未见得能念完,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几何三角化学物理中外史地三民主义等等等呢!所以,那是我生活上最紧张,情绪上最低落的一段时间,我整日巴望赶快考完大学,赶快结束中学生活。就在那样的一个深夜里,我坐在灯下和一个行列方程式作战,我已经和这个题目奋斗了两小时,但它顽强如故,我简直无法攻垮它。于是,我发出了一大串的诅咒:

  “要命见鬼死相的代数习题,你最好下地狱去,和那个发明你的死鬼作伴!”我的话才说完,窗外就传来一句简单的评语:“妙!”“什么?”我吓了一大跳,对窗外望去,外面黑漆漆的,还下着不大不小的雨,看起来怪阴森的。

  “妙!”那个声音又说。

  “谁在外面?”为了壮胆,我大吼一声。

  “妙!”那声音继续说。

  我不禁有些冒火,也有点胆怯。但因为看多了孤仙鬼怪的书,总希望也碰上一两件来证实证实。所以,我跳起身来,拉开了玻璃窗,想看看窗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谁知,窗子才打开,一样灰不溜丢的东西就直扑了进来,事先毫无防备,这下真把我吓了一大跳,禁不住“哇”的叫了一声。可是,立刻我就认出不过是只小灰猫,这一来,我的火气全来了,我大叫着说:“见了你的大头鬼!给我滚出去,滚出去!”

  “妙,妙,妙!”它说,在我的书桌上窜来窜去,把它身上的污泥雨水全弄在我的习题本上。

  “滚出去!滚出去!”我继续叫着,在书桌四周围拦截它,想把它赶回窗外去。“妙,妙,妙!”它说着,极敏捷的在书桌上闪避着我,好像我是在和它玩捉迷藏似的。它的声音简短有力,简直不像普通的猫叫,而且带着极浓厚的讽刺意味。

  “滚,滚,滚!”我叫。

  “妙,妙,妙!”它叫。

  我停下来不赶它,它也停了下来。于是,我看清了它那副尊容,一身灰黑的毛,瘦得皮包骨头,短脸,瞎了一只眼睛,剩下一只正对我凝视着,里面闪着惨绿的光。黑嘴唇,龇着两根犬牙,看起来一股邪恶凶狠的样子。这是一只少见的丑猫,连那短促的叫声都同样少见。我们彼此打量着,也彼此防备着。然后,我瞄准了它,对它扑过去,想一把抓住它。它直跳了起来,从我手下一窜而过,带翻了桌上的一杯我为了提神而准备的浓茶,所有的习题本都泡进了水里,我来不及抢救习题本,随手抓起一个砚台,对着它扔过去,它矫捷的一闪,那砚台正正的落在爸爸最心爱的那个细磁花瓶上,把花瓶砸了个粉碎。“完了!”我想,一不做,二不休,我抓起桌上任何一件可以做武器的东西,对它发狠的乱砸一通。于是,铅笔盒、墨水瓶、橡皮、镇尺、书本、茶杯盖,满屋乱飞,而它,仍然从容不迫的说着:“妙,妙,妙!”然后轻轻一跃,就上了橱顶,超出了我的势力范围,居高临下,用那一只邪恶的眼睛对我满不在乎的眨着。我们这一场恶战,把全家的人都吵醒了,妈妈首先慌慌张张的跑进来问。“什么事?小瑜?发生了什么?”

  “就是那只臭猫嘛!”我跺着脚指着橱顶说。

  爸爸和小弟也跑了进来,爸爸看看弄得一塌糊涂的屋子,皱着眉说:“这是怎么弄的?小瑜,你越大越没大人样子,一只小猫怎么会把房间弄成这样子,一定是你自己习题做不出来,就拿这个小客人出气!”

  小客人!我文绉绉的老爸爸居然叫这个混帐的小丑猫作小客人哩!但,接着,爸爸就大发现似的叫了起来:

  “啊呀!我的花瓶!我的景德细磁的花瓶!”

  完了!我想。翻翻眼睛说:

  “是那只臭猫碰的嘛!”

  “是吗?”爸爸走过去,在那一大堆磁片中把那个肇祸的砚台拾了起来,盯着我问:“这砚台也是小猫摔到花瓶上去的吗?”我噘着嘴,一声不响。于是,爸爸开始了训话,从一个女孩子应该有的恬静斯文开始,到人类该有博爱仁慈的精神,不能仇视任何小动物为止,足足训了十分钟。等爸爸的训词一结束,那小猫就在橱顶干干脆脆的说:

  “妙!”爸爸抬头看看那个神气活现的小东西,点点头说:

  “这小猫满有意思,我们把它养下来吧!”

  “啊哈!”读小学三年级的小弟发出了一声欢呼,立即对那只小猫张着手说:“来吧,小猫!我养你!”那小猫竟像懂得一样,马上就跳进了小弟的怀里,还歪着头对我瞥了一眼。我恨得牙痒痒的,暗中诅咒发誓的说:

  “好吧!慢慢来,让我好好收拾你,倒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就这样,这只小猫在我们家居住了下来。没多久,妈妈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美美。我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叫它美美,说老实话,它实在不美,叫它丑丑还更合实际一些。但,全家都叫它美美,我也只得跟着叫了。

  美美十分了解我对它的恨意,所以,它从不给我机会接触它,而且,它还常常来撩拨我。经常在我的习题本上留下梅花印子,把鱼骨头放在我打开的书页里,逗得我火来了,对它乱骂一通,它就斯斯文文的舔舔爪子,说一声“妙!”然后,爸爸必定要教训我一顿,因为他最恨我说什么死鬼啦,要命啦,下地狱啦,滚蛋啦……这些粗话,他认为男孩子说这些话都十分不雅,何况我是女孩子!因此,自从美美进门,我几乎三天两天就要挨一次训。这还罢了,没多久,我就发现美美有一个习惯,一定要在我的枕头上睡觉,我看到了就要打它,但从来打不到它,逼得我只好换枕头套。有一天,我竟看到它站在我的桌上,从我的茶杯里喝茶,这一气非同小可,我立刻向全家警告,如果赶不走美美,我就要离家出走了。妈妈听了笑笑说:“为了一只猫要走吗?小瑜,别孩子气了!”

  小瑜!我猛然有个大发现,这名字听起来多像“小鱼”,怪不得我拿美美没办法呢,从没听说过鱼斗得过猫的。我看,总有一天,它会把我吃掉呢!从此,我只得在美美面前低头,认栽认定了!我终于跨进了大学之门,别提我有多高兴,多自满了!那几天,美美一见我,就斜着眼睛说“妙!”我总会瞪它一眼说:“当然妙啦!”一进大学,麻烦跟着来了,没多久,我和班上一位男同学相交得颇为不恶。他有一对朦胧的大眼睛,一个挺直的希腊鼻子。身材高高的,皮肤白白的,是全班最漂亮的一个男孩子,他喜欢作诗,同学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诗人”,他也拿了许多他作的诗给我看,我对诗是外行,他那些诗也不过是些风花雪月的东西。但我能够背诵的几首名诗,如“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和“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以及什么“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也不外乎“风”“花”“雪”“月”,所以,我也认为他的天才不减于李白杜甫了。我和“诗人”的交情日深,爸爸妈妈也略闻一二,于是,爸爸表示要见见这位“诗人”。那真是个大日子,我约定了“诗人”到我们家来,这还是“诗人”第一次到我们家来拜见爸爸妈妈哩!从一清早,妈妈就把家里收拾得特别干净,自己也换了件新衣服,整日笑吟吟的,大有“看女婿”的劲儿。晚上准八点,“诗人”来了,他也穿了件十分漂亮的米色西装,头发梳得光光的,显得更英俊了。进门后,大家一阵介绍,“伯伯”“伯母”的客套了一番,然后分宾主坐定。我倒了杯茶出来,他刚伸手来接,突然,美美不知从那个角落里直窜了过来,茶泼了他一手一身,茶杯也掉到地下了。美美,真是和我作对定了!气得我拚命瞪眼睛,诗人也顾不得收拾地下的茶杯破片,只慌慌忙忙的用手帕擦衣服上的水渍。这一下足足乱了五分钟才弄清楚。然后,爸爸问诗人:

  “您和小女是同班同学吧?”

  “是,是。”诗人说。“听说您很会作诗呢!”

  “那里,那里,随便写写而已。”诗人说。

  “妙。”美美插进来说,自从茶杯打翻之后,它就一直蹲在诗人的面前,用它那只独眼把诗人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仔细研究着。“很希望能听到您念一首您的诗呢!”爸爸说,带着种考察的意味。“不敢当,还请老伯多多指教!”诗人说,但脸上却有种骄傲的神情,对于他的诗,他向来是颇自负的。于是,他正了正身子,美美却歪歪头,继续盯着他看。他望了美美一眼,显然被这只小猫弄得有点不安。然后,他开始朗诵一首他的近作:“呜—呜—呜—”美美的独眼眨了眨,又歪了歪头。

  “呼呼的风,吹啊,吹啊……”诗人一本正经的念着。

  “妙!”美美大声说,出其不意的对诗人身上扑过去,一下子纵到他的肩膀上,平举着尾巴,在他的脸上扫着。诗人张惶失措的站起来,诗也被打断了,狼狈的说:

  “这……这……这……”

  “美美,下去!”我叫。

  美美充耳不闻,开始在他肩膀上踱起方步来,在一边看的小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爸爸也要笑,好不容易忍住了,我冲过去,想抓住它,它立刻跳上了诗人的头顶,又从诗人的头顶跃上了柜顶,在那儿轻蔑的望着诗人,还高高兴兴的说:

  “妙!”可怜的诗人,他那梳得光光的头发已经被弄得乱七八糟,念了一半的风也吹不起来了。站在那儿,一脸的尴尬和不自然,扎煞着两只手也不知往那儿放好,看起来活像个大傻瓜。这次伟大的会面就在美美的破坏下不欢而散,等诗人告辞之后,爸爸就板着脸对我说:

  “你的眼光真不错!”听口气不大妙,偏偏美美还在一边说妙,我恶狠狠的盯了它一眼,爸爸继续说:“你这个朋友,我对他有几个字的批评:油头粉面,浮而不实,外加三分脂粉气和七分俗气!小瑜,选择朋友要留心,不要胡乱和男朋友一起玩,要知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谨慎!谨慎!”

  糟糕!爸爸把诗经都搬出来了!然后,爸爸看了美美一眼,美美这时已跳到爸爸身上,正在爸爸的长衫上迈着步子,选择一个好地方睡觉。爸爸摸摸美美的头说:

  “如果不是美美把他的诗打断了的话,我想我的每根汗毛都快被他呼呼的风吹得站起来了!”

  美美歪歪头,颇为得意的说:

  “妙!”我和诗人的交情,从这次会面后就算完蛋了!一年后,诗人因品性不良而遭校方退学,连我都奇怪美美是不是真的“独”具“慧眼”了!诗人事件之后不久我又有了好几个男朋友。其中一个,同学们称他做书呆子,整天架着副近视眼镜,除了埋头读书之外,什么都不管,倒是功课蛮好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和他常常在一起研究功课。说老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他是那种最让人乏味的男孩子,整天只会往书堆里钻,既不风趣又不潇洒,一天到晚死死板板,正正经经的。当他第一次到我家的时候,我告诉他:

  “我家里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猫。”

  “是吗?”他问。他进门后,我一直希望美美能有点恶作剧施出来,但,那天,美美只是怀疑的打量着他,始终没有做出什么来。他很正经的望了美美一阵,说:

  “真的,是一只很可爱的猫。”

  “是吗?”这次是我问了,我实在看不出美美的“可爱”在什么地方,但,他说得倒挺诚恳的。

  书呆子常常到我家里来了,最奇怪的是,他和美美迅速的建立起友谊来。每次他一来,美美一定跑到他身边去,用脑袋在他身上左擦右擦。他也十分怜惜的抚摩它,亲热的叫它,拍它的头,抓它的脖子底下。使我诧异的发现,这个只知钻书本的书呆子,原来也有情感,也会有温柔的时候。他除了和美美交朋友之外,他和爸爸也马上成了谈学问的最佳良伴。他们在一起,一老一少,两副近视眼,两个书呆子,谈诗经、楚辞、唐朝的诗、宋朝的词、元人百种、清代小说……以至于近代文艺的趋向,小说的新潮流,什么欧亨利、斯坦达尔……等一大堆,两人谈得头头是道,我在一边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倒是美美还能经常点点头加一句:

  “妙!”书呆子到我们家越来越勤了,但,他决不是因我而来,主要的是他喜欢我们家的气氛,更喜欢和爸爸谈天,和美美交朋友。爸爸常在背地里称赞他,说什么“此子大有可为啦”,“将来一定能成功啦”,但,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是越来越讨厌他了,我叫他书蛀虫,叫他四眼田鸡,叫他大木瓜,他对这些一概不注意。事实上,他对我根本就不注意,他的注意力全在爸爸和美美的身上。

  那天,书呆子又来了,我打趣的说:

  “书蛀虫,昨天又蛀了几本书?”

  “哦,老伯呢?我昨晚看了一本好书,正要和老伯谈一谈!”他迫不及待的说。“我爸爸不在家!”我没好气的说。

  “哦!”他大失所望,在椅子里坐下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呢?”“我怎么知道!”我说,看他那股失望的劲儿,好像除了和爸爸谈学问以外,到我们家来就没事可做的样子。

  “妙!”美美跳上了他的膝头,他大为高兴,连忙抱住它,细心抚摩着它的毛。我笑笑说:

  “还好,美美在家,要不然,你今天可不是白来了!”

  他看了我一眼,一语不发,只仔仔细细的顺着美美的毛,一面为它捉跳蚤。我赌气的在他对面坐下,拿起一张报纸,慢慢的研究着分类广告。看了半天,实在看不出所以然来,而他仍然在顺着美美的毛。我站起身来,把报纸丢在沙发椅子里,说:“对不起,书蛀虫,你在这儿和美美玩吧,我要出去一会儿。”“你到那里去?”他问,似乎有点惊异。

  “去看电影,我对于坐着发呆没兴趣!”我说,一面向门外走去。“有好电影吗?”他傻不愣登的问。

  “有呀,”我说:“有一部好片子,片名叫作什么傻瓜与小猫!”“有这样的片名吗?”他怀疑的问,傻气十足。

  “当然啦!”“妙!”美美说。“真的,妙!”书呆子笑嘻嘻的说:“如果有这样的电影,我倒也想去看看,一定十分幽默,十分好玩的,如果能把美美带去,更妙了!”“算了吧,你还是在家里陪美美吧!”我说,走到玄关去穿鞋子。“喂,等一等,一起去吧!”书呆子居然跟了过来。

  “别了,”我说:“你留在家里蛀书吧,我到电影院去蛀电影,再见!”我对他挥挥手,刚想跨到玄关下的水泥地上去,突然,美美对我脚下冲了过来,我正一只脚站在地板上,被它的突然发难,弄得立脚不稳,立即对水泥地上栽了过去。书呆子出于本能,就抓住我死命一拉,我被这一拉,虽没摔下去,却拉进了他的怀里,我惊魂甫定,不禁对美美发出一连串的诅咒:“见鬼的死猫!要命的臭猫!滚下地狱去吧!”

  话一出口,才发觉十分不雅,尤其,又发现自己正靠在书呆子的怀里,而书呆子呢,正从眼镜片后面,用一种既欣赏又新奇的眼光看着我。我脸上一阵发热,想挣出他的怀抱,他却把我拉得更紧了一点,在我耳边说:“别跑!等一等,你那个傻瓜与小猫几点钟开演?我想,傻瓜未见得一直是傻的,猫呢,应该是一只十分聪明的猫,对吗?”我涨红了脸,不知该如何置答,他那眼镜片后的一对眼睛,正灼灼逼人的盯着我,看样子,可一点也不呆呀!

  “妙!”美美说,一溜烟的跑开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6-29
四、一颗星



  晚上,从珍的婚礼宴会上退了席,踏着月色漫步回家,多喝了两杯酒,步履就免不得有些蹒跚。带着三分醉意和七分寂寞,推开小屋的门,迎接着我的,是凉凉的空气和冷冷的夜色。开亮了小台灯,把皮包摔在桌上,又褪下了那件淡绿色的旗袍。倚窗而立,那份醉意袭了上来。望着窗外的月色,嗅着园里的花香,心情恍惚,醉眼朦胧。于是,席间芸和绮的话又荡漾在我的耳边:“好了,我们这四颗星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颗了!”

  四颗星,这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那些男同学对我、芸、绮和珍四个人的称号。这称号的由来,大概因为我们四人形影不离,又都同样对男孩子冷淡疏远,他们认为我们是有星星的光芒,并和星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因而,四颗星在当时也是颇被人注意的。但是,毕业之后,绮首先和她儿时的游伴——她的表哥结了婚。接着,芸下嫁给一个中年丧偶的商业巨子。今晚,珍又和大学里追求她历四年之久的同学小杨结了婚。如今,剩下的只有我一个了!依然是一颗星,一颗寒夜的孤星,孤独的、寂寞的挂在那漠漠无边的黑夜里。“小秋,你也该放弃你那小姐的头衔了吧?”席间,芸曾含笑问我。“小秋,我们一直以为你会是第一个结婚的,怎么你偏偏走在我们后面?”绮说。“小秋,我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怎么样?”芸故意神秘的压低了嗓音。“小秋,别做那唯一的一颗星吧,我们到底不是星星啊!”绮说。“小秋……”小秋这个,小秋那个……都是些搔不着痒处的话,徒然使人心烦。于是,不待席终,我便先退了。

  离开窗子,我到橱里取出一瓶啤酒,倒了一杯,加上两块冰块,又回到窗前来。斜倚窗子,握着酒杯,我凝视着无边的那弯眉月,依稀觉得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说:

  “是不是想学李白,要举杯邀明月?”

  那是键。是的,键,这个男人!谁能知道,我也尝试希望结婚,但是,键悄悄的退走了,只把我留在天边。

  那是三年前,我刚从大学毕业。

  跨出大学之门,一半兴奋,一半迷茫。兴奋的是结束了读书的生活,而急于想学以致用,谋求发展。迷茫的是人海辽阔,四顾茫茫,简直不知该如何着手。在四处谋事全碰了钉子之后,我泄了气。开始明白,一张大学文凭和满怀壮志都等于零,人浮于事,这个世界并不太欢迎我。

  就在这种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我开始在报纸的人事栏里去谋发展。一天,当我发现一个征求英文秘书的广告时,我又捧出了我那张外文系毕业的大学文凭,几乎是不抱希望的前去应征。于是,我遇到了键。他在一百多个应征者里选聘了我。

  他是个三十七八岁的男人,个子魁梧,长得并不英俊,额角太宽,鼻子太大,但却有一对深沉而若有所思的眼睛,带着点哲人的气息。我想,他只有这么一点点地方吸引我,可是,若干时间之后,这点点的吸引竟变成了狂澜般的力量,卷住了我,淹没了我。一开始,我在他所属的部门工作,他是个严肃而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交代我工作之外,便几乎不和我说一句闲话。将近半年的时间,我好像没有看到他笑过。然后,那有纪念性的一天来临了。那天,因为我写出去的一封信,弄错了一个数目字,造成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信是他签的字,当初并没有发现我在那数目字上疏忽的多圈了一个圈,把一笔万元的交易弄成了十万元。我的信被外国公司退回,同时来了一个急电询问,使整个公司都陷进混乱里。好不容易,又发电报,又是长途电话,才更正了这个大错误。到下午,他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厅,把那封写错的信丢到我面前,板着脸孔说:

  “吴小姐,你是怎么弄的?”

  这一整天,懊恼和惭愧已经使我十分难堪了。他的严厉和冷峻更使我无法下台,我涨红了脸,讷讷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他又愤怒的说:“我们公司里从没有出过这种乱子!我请你来,就是因为我自己忙不过来,假如你写信如此不负责任,我怎能信托你?”

  我的脸更红了,难堪得想哭。他继续暴怒的对我毫不留情:“你们这些年轻的女孩子,做事就是不肯专心,弄出这样的大错来,使我都丢尽了脸!像你这种女孩子,就只配找个金龟婿,做什么事呢?”他骂得未免太出了格,我勉强压制着怒火,听他发泄完毕。然后一声不响回到办公室,坐在桌前,立即拟了一份辞呈。辞呈写好了,跟着开始整理我还没有办完的工作,把它们分类放好,各个标上标签,写明处理的办法及进度,又把几封该写的信写好,下班铃一响,我就拿着辞呈及写好的信冲进他的办公室。他正在整理东西,看到了我,显得有些诧异。他脸上已经没有怒色,看来平静温和。我昂然的走到他面前,想到从此可以不再看他的脸色,受他的气,而觉得满怀轻快。我把那份辞呈端端正正的放在他面前,把写好的几封信递给他说:“所有的公事我都处理好了,这是最后的几封信,你在签名前最好仔细看看。最后,祝你找到一个比我细心的好秘书!”

  说完,我转身就向门口走,他叫住了我:

  “等一下,吴小姐!”我回过头来,他满脸的愕然和惶惑,怔怔的望着我。然后,他柔和的说:“没这么严重吧?吴小姐!我看,你再考虑一下,这只是一件小事,犯不着为这个辞职。”他从桌上拿起我的辞呈,走到我的面前,想把辞呈退回给我。

  可是,我固执的脾气已经发了,想到半年以来,他那股不苟言笑、趾高气昂的神气劲儿,和刚才骂我时那种锋利的言辞,现在我总算可以摆脱掉置之不理了!因此,我冷然说道:“不用考虑了,我已经决心辞职。我很抱歉没有把你的工作做好。”他皱眉望望我,然后说:

  “我希望你能留下,事实上,你是我请过的秘书里最好的一位。而且,吴小姐,你就算在我这儿辞了职,也是要找工作的。我们这儿,待遇不比别的地方差,工作你也熟悉了,是不是?”我直望着他,想出一口气,就昂昂头说:

  “可是,我看你的脸色已经看够了!”

  说完这句话,我掉头就走,他错愕的站着,呆呆的望着我。我已经走到门口了,他才猛悟的又叫住我:“吴小姐!”

  我再度站住,他对我勉强的笑笑——这好像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既然吴小姐一定要走,那么,我也没办法了。这个月的薪水,我写张条子给你,请你到出纳室去领。”他写了一张条子给我,我接了过来。他又笑笑问:“吴小姐,是不是你已经另有工作了?”“我?”我也笑笑,说:“不配做工作,除非找个金龟婿!”

  我走出了他的办公室,到出纳室领了薪水,然后,沿着人行道,我向我的住处走。我的家在南部,我在台北读书,又在台北做事,一直分租了别人的一间屋子。走着走着,我的气算已经发泄,但心情却又沉重起来,以后,我又面临着失业的威胁了。在心情沉重的压迫下,我的脚步也滞重了,就在这时,一个脚步追上了我,一个人走到我身边,和我并排向前走。我侧过头,是他!我的心脏不由自主的加快的跳了两下,他对我歉然的一笑,很温柔的说:

  “吴小姐,请原谅我今天的失礼。”

  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今天,我也算够无礼了。于是,我笑着说:“是我不好,不该写错那个数字。”

  “我更不好,不该不看清楚就签字,还找人乱发脾气。”他说。他这种谦虚而自责的口气是我第一次听到,不禁对他深深的看了一眼。就在这一眼中,我发现他有种寥落而失意的神情,这使我怦然心动。他跟着我沉默的走了一段,突然说:

  “吴小姐,允许我请你吃一顿晚餐吗?”

  不知道是什么因素,使我没有拒绝他。我们在一家小巧精致的馆子里坐下。他没有客套的请我点菜,却自作主张的点了。菜并不太丰盛,两个人吃也足够了。吃饭的时候,我们异常沉默,直到吃完。他用手托住下巴,用一支牙签在茶杯里搅着,很落寞的说:“我总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气,一点小事就失去忍耐力。”

  我望着他,没有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接着,他从口袋里拿出我那份辞呈,把它放在我的手边,轻轻的说:

  “拿回去吧,好吗?”“我……”我握住那份辞呈,想再递给他,但他迅速的用他的手压住了我的手,我凝视着他,但他的眼睛恳切的望着我,他压住我的那只手温和有力。我屈服了,屈服在我自己昏乱而迷惘的情绪中。我依然在他的部门里做事。可是,我们之间却有些什么地方不同了。我的情绪不再平静,我的工作不再简明有效。每次去和他接头公事,我们会同时突然停顿住,而默默的彼此凝视。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凝视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凝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久了。然后,他开始在下班之后会从人行道追到我,我们会共进一顿晚餐。然后,有一晚,他拜访了我的小房间。那晚,他的突然到访使我惊喜交集,在我的小斗室之内,他四面环顾,凭窗伫立,他说:

  “你有一个很好的环境。”

  “又小又挤又乱。”我笑着说。

  “可是很温暖。”他说。仰着头,对高悬在天际的月亮嘘了一口气。“好美的月亮!好像在你的屋里看月亮,就比平常任何一日看到的都美。”我注视他,想着他话里有没有言外之意,但,他那深沉的眼睛迷茫而朦胧,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就是这一晚,我知道他有喝啤酒的习惯。

  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第二,第三……就会接踵而来,逐渐的,他成了我小屋中的常客。许多个晚上,我们静静的度过,秋夜的阶下虫声,冬日的檐前冷雨,春日的鸟语花香,夏日的蝉鸣……一连串的日子从我们身边溜过去。他几乎每晚造访,我为他准备了啤酒和消夜,他来了,我们就谈天、说地,谈日月星辰,谈古今中外。等这些题目都谈完了,我们就静静的坐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而双方却始终只能绕在那个困扰着我们的题目的圈外说几句话,无法冲进那题目的核心里去。因而,一年过去了,我也养成喝啤酒的习惯,养成深夜不寐的习惯,而我们仍停留在“东边太阳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的情况里。

  一夜,他到得特别晚,看来十分寂寞和烦躁。我望着他,他微蹙的浓眉使我心动,他那落寞的眼睛使我更心动,一年来困扰着我的感情在我心中燃烧,我等他表示已经等得太久了,我到底要等到那一天为止?于是,当我把啤酒递给他的时候,便不经心的问:“很寂寞?”“在这小屋里不会寂寞。”

  “离开这小屋之后呢?”我追问了一句。

  “之后?”他徊避的把眼睛调向窗子:“之后有许多工作要做,顾不得寂寞!”“那么,你为什么烦躁不安?”

  “我烦躁不安?”“你看来确实如此!”“大概是你看错了!”他走到窗子前面,神经质的用手指敲着窗棂,凝视着外面的夜空,故意的调开了话题:“夜色很美,是吗?”我追过去,和他并倚在窗子上,我握着酒杯的手在微颤着,轻声说:“三十几岁的男人并不适合过独身生活。”我的脸在发烧,我为自己的大胆而吃惊。他似乎震动了一下,很快的,他说:

  “是吗?但我早就下决心要过独身生活。”

  “在这一刻也这样决心吗?”我问,脸烧得更厉害,心在狂跳着。他沉默了一段时间,空气似乎凝住了,使人窒息。然后,他说:“我不认为有另外一种生活更适合我。”他的声音生硬而冷淡。我的心沉了下去,失望和难堪使我无言以对,我必须用我的全力去压制我冲动的情感。眼泪升进了我的眼眶,迷蒙了我的视线,我靠在窗子上,前额抵着窗槛,斟满的酒杯里的酒溢出了我的杯子。我把酒对窗外倾倒,酒,斟得太满了,我的感情也斟得太满了,我倒空了杯子,但却倒不空我的情感。他走到我的书桌前面,把杯子放下,我悄悄的拭去泪痕,平静的回过头来。他望着我,欲言又止,然后,他勉强的笑了笑。“不早了,”他说:“我要回去了!”

  我的话竟使他不敢多留一步?他以为我会是枝缠裹不清的藤蔓?怕我缠住了他?我送他到门口,也勉强的笑笑,我的笑一定比他的更不自然。

  “那么,再见了。”我爽朗的说。暗示我并不会对他牵缠不清。他凝视我,眼睛迷蒙凄恻,微张着嘴,他说:“小秋……”我等待着。但是,他闭了一下眼睛,转过了身子说:

  “再见吧!”我倚在门上,目送他消失在走廊里,转回头,我关上房门,让泪水像开了闸的洪流般汹涌奔流,我的心被揉碎了。

  从这天起,他不再到我的小屋里来了。我几句试探的话破坏了我们的交往。小屋里失去了他,立即变成了一片荒凉的沙漠,充满的只有寂寞、无聊,和往日欢笑的痕迹,再有,就是冰冻的空间和时间。办公厅里的日子也成了苦刑,每次与他相对,我不敢接触他的眼睛,怕在接触之中,会泄露了我自己太多的隐情。他也陷在显着的不安里。我敏感的觉得他的眼睛常在跟踪我,而我却在他的眼光下瑟缩。我努力振作自己,努力强颜欢笑,努力掩饰自己的失望和悲哀。可是,一切的努力都没有用,我迅速的消瘦了下去,苍白的面颊和失神的眼睛说明了我曾度过多少无眠的夜。“失恋”明白写在我的脸上,不容我掩饰,也不容我回避。我的工作能力减退到我自己都不信任的程度,我写的信错误百出,终日精神恍惚,神智昏沉。终于,有一天,他拿着我的一张信稿,十分温和的说:

  “我怕这封信有点错误,你最好查一查他的来信是写什么,再拟一个回信稿。”我望着他,颤抖的接过了那张信纸,一阵突然袭击我的头晕使我站不住,我抓住一张椅子的椅背,头晕目眩。我挣扎的,困难的说:“对不起,我……我……”我控制不住我的声音,眼泪迸出了我的眼眶,我说:“我不做了,我辞职了。”

  他的手抓住了我的手腕,他的声音荡在我的耳边:

  “小秋!小秋!”我仰头望着他,他的眼眶发红,眉头微蹙,他的手摸着我的面颊,然后,他拥住了我,他的嘴唇轻轻的落在我的唇上,我闭上眼睛,让泪水沿着面颊滚下去。

  他放开我,我问:“你为什么要躲避我?”

  他转开头,徊避的说:

  “晚上再谈,好吗?”晚上,我又为他准备了啤酒和消夜,但是,他失约了,而且,是永远的失约了。第二天,我才知道他已于清早乘班机飞美国,把我这边的业务全部移交给他的合伙人。他并没有忘记我,他安排了我的工作,一份待遇优厚而永久的工作。同时,他留了一封信给我,里面大略写着:

  “我早已被剥夺了恋爱的权利,从我有生命以来,我就带着与生俱来的缺陷,而被判定了该是独身。既然和你相遇而又相恋,我竟无法从这感情的网里脱出来,我就只有远走高飞了。小秋,我不能继续害你,请原谅我!但是,相信我,我爱你!为我,请快乐起来,振作起来,有一天,当我们再见的时候,我希望能看到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夜深了,我从沉思和回忆中醒来,啜了一口啤酒,茫然的注视着夜空,和夜空中的几点寒星。我知道,我永远不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如果他不回来的话。我不认为他离开我的理由很充分,我将等待着,等他回来的那一天,当他发现我仍然是一颗孤独的星,他会明白我的感情和他所犯的错误,那时候,他该会有勇气爱我了。

  夜更深了,望着夜空,再啜了一口酒。这时,我彷佛看到我自己,一颗孤零零的星,寂寞的悬挂在天边。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6-29
五、复仇



  下了火车,高绍桢提着他简单的行囊,在耀眼的阳光下站定。十五年来,这年代湮久的车站似乎依然如旧,那斑剥的水泥石柱,那生锈的铁栅,那狭小的售票口,都和十五年前没有两样。只是,候车室里的墙壁是新近粉刷过的,配上那破旧的椅子和柱子,显得特别的白——像一个丑陋的老妇搽了过多的粉,有些儿不伦不类。高绍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故乡,如果这算是他的故乡的话,他总算又回来了。十五年前离开这儿的景象仍在目前:他,提着个破包袱,以一张月台票混上了火车,以致在车上的十几小时,有一大半的时间他都必须躲在厕所里,以逃避查票员的目光。现在,他站在这儿,不必再低着头,不必再忍受别人投过来的怜悯的眼光。今天的晨报上曾有一段消息:“甫自美归国的青年科学家高绍桢,今日可能返其故居一行。”他庆幸这小城没有多事的记者,也庆幸那些以前的熟人都不会去注意报纸。这样,他可以有一段安静的时间。他要静静的对这小城来一番巡礼;那些以前走过的石子路,那郊外的小山岗和溪流。他要在这儿再去找一找往日的自己,更重要的,他要去看看何大爷——那乖僻的、固执的、暴戾的老人!

  走出了车站,高绍桢打量着这阔别十五年的街道,街两边是矮小的木屋,偶尔夹着一两栋木造楼房。这些都是熟悉的,但商店里所坐的那些人,却有大部份变成陌生人了。高绍桢缓步走着,心里充塞着几百种不同的情绪。何大爷,他多么想马上见到这个老人,他要给他看看,阿桢回来了,那被他称为野狗的阿桢终于回来了!挺了挺肩膀,高绍桢似乎仍可感到背脊上被鞭打的疼痛,以及肩上被旱烟所灼伤的刺痛。回来了,何大爷能想到吗?能想到十五年前被放逐的阿桢会有今天吗?还有阿平,高绍桢不能想像阿平现在是什么样子,或者,他已经和小翠结了婚,该是儿女成群了。想起小翠,高绍桢心中掠过一阵酸楚,双手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他奇怪,在遨游四方,经过十五年后的今天,那个梳着辫子的农村女孩仍然在他心中占据如许大的位置。

  转了一个弯,那栋熟悉的楼房出现在他眼前了,他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双手握得更紧,指甲陷进了肌肉里。在门口,他站住了,他彷佛看到许多年前的自己,一个五岁的孩子,瘦弱的、疲倦的,被带到这栋房子前面。何大爷在大厅中接见了他和带他来的那位好心的赵伯伯,赵伯伯开门见山的说:“这是高宏的儿子,高宏一星期前死了,临死托我把这孩子送来给你,请你代为抚养。”

  “为什么不送到孤儿院去?”何大爷冷冷的问,在绍桢的眼光中,何大爷是多么高大。那藏在两道浓眉下的眼睛又是多么锐气凌人!“高宏遗言请你抚养,关于你和高宏之间那笔帐,我们都很清楚,如果你愿意把借的那笔钱还出来,我们可以托别人带他的。但高宏认为你是好朋友,只请你带孩子,并没有迫你还债,你可以考虑一下带不带他。”

  何大爷望了赵伯伯好一会儿,然后冷冰冰的说:

  “孩子留下,请马上走!”

  赵伯伯站起身,也冷冷的说:

  “我会常来看孩子的,至于你的借据,高宏托我代为保管!”“滚出去!”何大爷大声嚷,声势惊人。等赵伯伯退出门后,何大爷立即踢翻一张凳子,拍着桌子喊:“来人啦!把这小杂种带到柴房里去,明天叫他跟老张一起去学学放牛!”当绍桢被一个工人拖走的时候,还听到何大爷在大声的咒骂着:“他娘的高宏!下他十八层地狱去!给他养小杂种,做他娘的梦!”这是高绍桢到何家的开始,这一夜,他躺在柴房的一个角落里,睡在一堆干草上面,只能偷偷的啜泣流泪,这陌生的环境使他恐怖,尤其使他战栗的是何大爷那凶狠的眼光和大声的诅咒。第二天一早,一阵尖锐的哭叫声把他从一连串的恶梦中惊醒过来,他循着哭声走到一间房门口,房内布置得极端华丽,在房子中间,正站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子,在用惊人的声音哭叫着,满地散乱的堆积着破碎的玩具。那男孩一面哭,一面在疯狂的把各种玩具向地下摔,小火车、小轮船、洋娃娃、泥狗熊都一一成了碎块。在男孩的面前,却站着昨天那凶恶的何大爷,和一个梳着两条小辫子的五、六岁的小女孩。那女孩瞪大了一对乌黑的眼睛,里面包藏着惊怯和恐惧。何大爷却一改昨日的态度,满脸焦急和紧张,不住的拍着那小男孩的肩膀说:

  “不哭,不哭,乖,阿平,你要什么?告诉阿爸你要什么?我叫老张给你去买!”“我不要,我不要!”阿平跺着脚,死命的踢着地上的玩具:“我不要这些,我要马,会跑的马!”

  “马这里头不到,乖,你要不要狗?兔子?猫?……”何大爷耐心地哄着他。“不!不要!不要!”阿平哭得更凶,把破碎的玩具踢得满天飞,一个火车轮子被踢到空中,刚好何大爷俯身去拍阿平,这轮子不偏不倚的落在何大爷的鼻子上。何大爷皱了皱眉头,阿平却破涕而笑的拍起手来,笑着喊:“哦,踢到阿爸的鼻子!踢到阿爸的鼻子!”何大爷眉头一松,如释重负的也嘿嘿笑了起来说:“哦,阿平真能干,踢到阿爸的鼻子上了!”

  “我还要踢!我还要踢!”阿平喊着,扭动着身子。

  “好好好,阿平再踢!”何大爷一叠连声的说,一面亲自把那小轮子放到阿平的脚前。正在这时,何大爷发现了站在门口的绍桢,在一声暴喝之下,绍桢还没有体会到怎么回事时,已被何大爷拎着耳朵拖进了房里。在左右开弓两个耳光之后,何大爷厉声吼着:“你这个小杂种,跑到门口来干什么?说!说!说!”

  “我,我,我……”绍桢颤抖战着,语不成声。

  “好呀,我家里是由你乱跑的吗?”何大爷喊着,一脚踢倒了绍桢,阿平像看把戏似的拍起手来,笑着喊:

  “踢他,踢他,踢他,”一面喊,一面跑过来一阵乱踢,绍桢哭了起来,恐惧更倍于疼痛。终于,在何大爷“来人啦!”的呼叫声中,绍桢被人拖出了房间,在拖出房间的一刹那,他接触了一对盈盈欲涕的眼光,就是那个梳辫子的小女孩。此后,有好几天,他脑子里都盘旋着那对包含着同情与畏怯的眼光。刺目的阳光照射在那油漆斑剥的门上,高绍桢拭了一下额角的汗珠,终于举起手来,在门上敲了三下,他感到情绪紧张,呼吸急促。他不知谁会来给他开门,老张是不是还在何家?这老头子在他童年时曾多次把他抱在膝上,检验他被何大爷鞭打后的伤痕,他仍可清晰的记起老张那叹息的声音:

  “造孽呀,你爹怎么把你托给他的呀?”

  就在十五年前他离开的那个晚上,老张还悄悄的在他手里塞下几块钱,颤抖抖的说:

  “拿去吧,年纪小小的,要自己照应自己呀!”

  是的,那年他才十八岁,在老张的眼光中,他仍是个诸事不懂的、怯弱的孩子。高绍桢感到泪珠充满了眼眶,如果老张在,他要带走他,他该是很老了,老到不能做事了。但这没关系,他将像侍候父亲一样奉养他。

  他听到有人跑来开门了,他迅速的在脑子里策划着见到何大爷后说些什么,他要高高的昂起头,直视他的眼睛,冷冰冰的说:“记得我吗?记得那被你虐待的阿桢吗?你知道我带回来什么?金钱、名誉,我都有了,你那个宝贝儿子呢?他有什么?”这将是何大爷最不能忍受的。他总认为阿平是天地之精英,是顶天立地的男儿,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和阿平相提并论的,何况那渺小的猪——阿桢?可是,如今他成功了,阿平呢?就这一点,就足以报复何大爷了。他这次回来,主要就是要复仇,要报复那十三年被折磨被虐待的仇,不止为自己报仇,也为小翠——那受尽苦难的小童养媳,阿平怎么能配上她?门蓦的打开了,高绍桢镇定着自己,注视着开门的人。这是个陌生的女人,正用疑惑的眼光打量着他,似乎惊讶于他衣着的华丽富贵,她呐呐的问:

  “你找哪一个?”“请问,这是不是何大爷的家?”

  “何大爷?”那女人惊异的望着他:“你是说那个何老头?叫作何庆的?”“是的,”高绍桢说,暗想十五年世间一切都变了不少,十五年前,是没有人敢对何大爷称名道姓的。

  “哦,他现在不住在这里了,他在这条街末尾那间房子里。”“好,谢谢你。”高绍桢礼貌的说,转身向街尽头走去。他不明白为什么那女人仍在门口惊异的望着他,或者因他的服饰和这小城中的人有太大的不同。何大爷搬家了,可能他发了更大的财,搬到一栋更大的房子里,更可能他已经没落了,所以才会变卖了祖产。但,足可庆幸的,是何大爷并没有死,只要他还活着,高绍桢就可以为自己复仇。小翠呢?小翠是不是仍和何大爷住在一起?想起小翠,他脑子里又出现了那终日默默无言的女孩,那对深沉而凄苦的眼睛,那极少见到的昙花一现的微笑。每当阿平暴虐的踢打她之后,她是怎样抽搐着强忍住眼泪。但当绍桢挨了打,她又怎样无法抑制的跑到墙角或无人处去痛哭。这样善良的女孩,老天为什么要把她安排到这样的人家里做童养媳?阿平,那继承了他父亲全部的暴戾、蛮横和残忍的性格的少年是多么可怕,绍桢还记得在酷热的暑天里,他把一篮黄豆倒在天井的地上,要小翠去一粒粒拾起来,理由是要磨练她的耐心。小翠那弯着腰在烈日下拾豆子的样子至今仍深深印在绍桢的脑海中,她的汗珠落在地上,一滴一滴,一粒一粒,比豆子更多。

  已经走到了街的尽头,绍桢站住了,这里并没有楼房,只有两间倾颓了一半的、破旧的木板房子。绍桢不相信何大爷会住在这两间房子里,那怕他已经没落了,也不至于到如此的地步。就在绍桢满腹狐疑的时候,“吱呀”一声,房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绍桢首先被那女孩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小翠!”他几乎脱口喊了出来,这是小翠的眼睛和神情,这简直就是小翠!抬起头,他注视那牵着女孩子的人,那女人也正全神贯注的望着他。

  “阿桢,你是阿桢?”那女人梦呓似的说。

  “小翠!”没有怀疑了,这是小翠,绍桢喃喃的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的眼睛干枯无神,她的额上已布满皱纹。十五年,这十五年竟会给人这么大的变化?

  “哦,你回来了,老张说你一定会回来的!”小翠说,眼睛里突然焕发了光彩,使绍桢觉得当日的小翠又回来了。

  “我回来了,小翠,你好吗?老张呢?老张怎样?”绍桢急迫的问。“老张死了,死了好多年了!”

  “哦!”绍桢说,非常失望,也非常怅惘。“你怎样?过得好吗?你怎么住在这里?阿平呢?何大爷呢?”绍桢一连串的问。小翠把眼睛看着地下,半天后才抬起头来。“我们和以前都不同了,阿平死了,死在监狱里。他赌输了家里所有的东西,房子、田地、金子,为了逼出他老子最后的积蓄,他殴打了何大爷——哦,我现在称他阿爸了,他早已做了我的公公。阿爸为这事吐血。阿平输掉所有东西,又去偷,去抢,后来杀了人,给抓了起来,三年前死在监狱里,被枪毙的。阿爸曾经想办法营救,可是没成功。现在,我带着小薇和阿爸住在这里。”“哦。”绍桢说,一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小翠望着他,脸上露出个凄苦的微笑——和以前一样的,屈服于命运的、无奈的微笑。然后说:“你怎样?看样子你过得很好?”

  “是的,我很好。”绍桢说。突然,他不再想炫耀他的成功,最少他不愿在小翠的面前炫耀。“你们靠什么生活呢?我相信,家里没什么积蓄了!”

  “我每天早上出去给人家洗衣服,三个人生活是够的了,当然不能再过以前那样的日子。”

  “何大爷好吗?我想看看他!”

  “我——我想,”小翠呐呐的说,“你还是不要见他好,他,他现在脑筋不很清楚。”“你意思是说——”“他病过很久,他总不相信阿平会打他,也不相信阿平已经死了。”“我还是想看看他,这也算了了我一件心愿。”绍桢说。

  小翠点点头。“我知道,你恨他,你想复仇。”

  绍桢默默不语,他又想起那年大寒流里,他被迫穿一件内衣裤站在院子里一整夜,冻得皮肤都裂了口。是的,他要复仇,最起码要讽刺何大爷几句,才算出了那十三年的怨气。小翠一语不发的打开大门,示意让他进去。绍桢跨进了那低矮的门,一股潮湿的霉味对他扑了过来,在阴暗的光线下,他好半天才看清室内的一切,一张破桌子,一张破床。在床上,一个枯干的老人正惊觉地抬起头,瞪大一对茫然的眼睛,对绍桢注视着。“谁,你是谁?”何大爷问。

  “是我,阿桢。”“阿桢?”何大爷迷茫的念了一句,侧着头思索,自言自语的说:“阿桢?不,不是阿桢,不叫阿桢,是阿平,阿平,我的儿子,世界上最可爱的孩子,”他茫然地微笑,向虚空中伸着手:“阿平,来,乖,让阿爸抱,别哭,你要什么,阿爸给你买,你要月亮,阿爸也给你摘下来!”他侧着头,努力集中思想,突然看见了绍桢,立即痉挛的大叫了起来:“你是谁?你不要碰我的儿子,阿平是最好的孩子,他会成大事,立大业的,他不是坏人,不是坏人!”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变成了嚎叫:“他没有杀人,没有偷东西!没有!没有!你不能抓他!”他向空中挥舞着拳头,接着,又恐怖的把身子向后躲,喊着说:“哦哦,阿平,你不能这样对我,你不能打我,我骗了高宏的钱,骗了许多人的钱,都是为了你,我要把全世界都赚给你,钱,你拿走!你不能打我!”突然,他把头扑进了手心里,像孩子似的啊啊大哭了起来。

  高绍桢又默默的退出了房间,他知道,再也不用他复仇了,何大爷已经被报复了,阿平代他复了仇。门外,小翠正沉默的站着,绍桢望了她好一会,记起他临走时,她曾冒着冷风送他,在院子的一个角落里,他拥抱了她,至今他还能感到她纤弱的身子在他怀里颤抖。那是他们间唯一的一次拥抱。“小翠,跟我走,好吗?”他问。

  “不!我不能!”小翠垂着眼帘说,“你走吧!他对我不好,可是他是我公公,我不能离开他!”

  绍桢望着他,出国这么多年,他几乎忘掉中国所存在的古老的思想了。点点头,他在她手里塞下一叠钞票。轻轻说:“我走了!”小翠也点点头,静静的凝视着他。屋内,又传出何大爷大吼的声音:“小平,看阿爸把全世界都赚给你,都赚给你!”接着是一阵比哭还难听的惨笑。高绍桢对小翠望了最后一眼,转身走开了。小路两旁的菜田里,农夫们正弯着腰在播种,他无意识的注视着那些辛劳工作的人,喃喃自语的说:“你所种植的,你必收获。”踏着耀眼的阳光,他大踏步的向来路走去。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6-29
六、苔痕



  

  门前迟行迹,一一生绿苔。

  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

  清晨,晓雾未散之际,如苹已经来到了那山脚下的小村落里。虽然她只穿了件黑旗袍,手臂上搭着件黑毛衣,既未施脂粉,也没有戴任何的饰物,但,她的出现仍然引起了早起的村人的注意。一些村妇从那全村公用的水井边仰起头来注视她,然后窃窃私语的评论着。一些褴褛的孩子,把食指放在口中,瞪大了眼睛把她从头看到脚。她漠然的穿过了这不能称之为街道的街道,隐隐约约的听到一个女人在说:

  “又是她!她又来了!”

  又来了!是的,又来了!她感到一股疲倦从心底升起,缓缓的向四肢扩散,一种无可奈何的疲倦,对人生的疲倦。走到了这村落的倒数第三家,她站住了,拍了拍房门。门内一阵脚步声,然后,“吱呀”一声,门拉开了,门里正是老林——

  一个佝偻着背脊的老农。看到了她,他眯了眯视线已有些模糊的眼睛,接着就兴奋的叫了起来:“啊呀!太太,你好久好久都没有来了!”

  好久好久?不是吗?一年多了!最后一次到这儿是去年夏天,离开的时候她还曾发过誓不再来了,她也真以为不会再来了,但是,她却又来了。

  “老林,”她说,语气是疲倦的:“我要小房子的钥匙。”

  “哦,是的,是的。”老林一叠连声的说:“上星期我还叫我媳妇去清扫过,我就知道不定那一天你们又会来的。哦,叶先生呢?”“他明后天来,我先来看看!”

  “好,好。叶太太,你们需要什么吗?”

  “叫你媳妇担点柴上去,给我准备点蔬菜,好了,没有别的了,我们不准备待太久。”

  “好的,好的。”老人取了钥匙来,如苹接过钥匙,开始沿着那条狭窄的小径,向丛林深处的山上走去。夜露未收,朝雾朦胧,她缓慢的向上面迈着步子,一面恍惚的注视着路边的草丛和树木。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终于穿出了树木的浓荫,看到了那浴在初升的日光下的木板小屋,和小屋后那条清澈的泉水,水面正映着日光,反射着银色的光线。她站住了,眨了眨眼睛,一瞬也不瞬的望着这小屋和流水。小屋的门上,仍然挂着其轩所雕刻的那块匾——鸽巢。其轩的话依稀荡在耳边:

  “鸽子是恩爱的动物,像我们一样。”

  是鸽子像他们?还是他们像鸽子?大概谁也不会像谁。鸽子比人类单纯得太多太多了,它们不会像人类这样充满了矛盾和紊乱的关系,不会有苦涩的感情。如苹沿着小径,向小屋走去。小径上堆积着落叶,枯萎焦黄,一片又一片,彼此压挤,在潮湿的露水中腐化。小径的两边,是杂乱生长着的相思树和凤凰木。在小屋的前面,那一块当初他们费了很大劲搬来的巨石上,已布满了青绿色的斑斑苔痕。如苹在巨石边默立了片刻,这斑斑点点的苔痕带着一股强大的压力把她折倒了,她感到一层泪雾模糊了她的视线,她微颤的手无法把钥匙正确的插进那把生锈的大锁中,斑斑点点,那应该不是苔痕,而是泪痕,在一年多以前那个最后的晚上,她曾坐在这石上,一直哭泣到天亮。

  打开了门锁,推开房门,一股霉腐和潮湿的味道扑鼻而来。她靠在门框上,先费力的把那层泪雾逼了回去,再环视着这简陋的小屋子。屋内的桌子椅子一如从前,那张铺着稻草的床上已没有被单了,大概被老林的媳妇拿去用了。桌上,他们最后一夜用过的酒瓶还放在桌上,那两个杯子也依旧放在旁边。屋子的一角钉着一块木板,木板上仍然杂乱的堆着书籍和水彩颜料。她走到桌前,不顾那厚厚的灰尘,把毛衣和手提包扔在上面,自己沉坐在桌前的椅子里。

  她一动也不动的呆坐着,没有回忆,也没有冥想,在一段长时间里,她脑中都是空白一片。直到老林的媳妇带着扫帚水桶进来。经过一番清扫,床上重新铺上被单,桌子椅子被抹拭干净,前后窗子大开,放进了一屋子清新的空气,这小屋彷佛又充满了生气。老林的媳妇走了之后,她浴在窗口射进的阳光中,怔怔的望着墙上贴的一张她以前的画,是张山林的雨景,雨雾迷蒙的暗灰色的背景,歪斜挣扎的树木。她还记得作画那天的情景,窗外风雨凄迷,她支着画架,坐在窗口画这张画,其轩站在她身后观赏,她画着那些在风中摇摆的树木时,曾说:“这树就像我们的感情,充满了困苦的挣扎!”

  大概是这感情方面的比喻,使这张画面上布满了过分夸张的暗灰色。那块木板上堆积的书本,已被老林的媳妇排成了一排,她拿起最上面的一本,刚刚翻开,就落下了一张纸,纸上是其轩的字迹,纵横、零乱、潦草的涂着几句话:

  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

  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这纸上的字大概是她离开后他写的。翻过纸的背面,她看到成千成万的字,纵纵横横,大大小小,重重叠叠,反反覆覆,都是相同的两个字,字的下面都有大大的惊叹号:

  “如苹!如苹!如苹!如苹!如苹!……”

  她一把握紧这张纸,让它在掌心中绉缩起来,她自己的心也跟着绉缩。泪珠终于从她的面颊上滚落。她站起身来,走到床边去,平躺在床上,让泪水沿着眼角向下滑,轻轻的吐出一声低唤:“其轩!”第一次认识其轩是在她的画展里,一次颇为成功的画展,一半凭她的技术,一半凭她的人缘,那次画展卖掉了许多,画展使她那多年来寥落而寂寞的情怀,得到了个舒展的机会。就在她这种愉快的心情里,其轩撞了过来,一个漂亮而黝黑的大孩子,含笑的站在她的面前。

  “李小姐,让我自我介绍,我叫叶其轩,是××报的实习记者,专门采访文教消息。”

  “喔,叶先生,请坐。”

  那漂亮的大孩子坐了下来,还不脱稚气,微微带着点儿羞涩,喘了一大口气说:“我刚刚看了一圈,李小姐,您画得真好。”

  “那里,您过奖了。”“我最喜欢您那张‘雨港暮色’,美极了,苍凉极了,动人极了!我想把它照下来,送到报上去登一下,但是室内光线不大对头。”她欣赏的看着这个年轻的孩子,他的眼力不错,居然从这么多张画里一眼挑出她最成功的一张来,她审视着他光洁的下巴和未扣扣子的衬衫领子,微笑的说:

  “叶先生刚毕业没多久吧!”

  “是的,今年才大学毕业!”他说,脸有些发红。“你怎么看得出来的?”“你那么年轻!”如苹说。

  年轻,是的,年轻真不错,前面可以有一大段的人生去奋斗。刚刚从大学毕业,这是狂热而充满幻想的时候,自己大学毕业时又何尝不如此!但是,一眨眼间,幻想破灭了,美梦消失了,留下的就只有空虚和落寞,想着这些,她就忘了面前的大孩子,而目光朦胧的透视着窗外。直到其轩的一声轻咳,她才猛悟过来,为自己的失态而抱歉的笑笑,她发现这男孩子的眼睛里有着困惑。正巧另一个熟朋友来参观画展,她只得抛下了其轩去应酬那位朋友。等她把那位朋友送走了再折回来,她发现其轩依然抱着手臂,困惑的坐在那儿。她半开玩笑的笑笑说:“怎么,叶先生,在想什么吗?”

  “哦!”其轩一惊,抬起了头来,一抹羞涩掠过了他的眼睛,他吞吞吐吐的说:“我想,我想,我想买您一张画!”

  “哦?”这完全出于意外,她疑惑的说:“那一张?”

  “就是那张‘雨港暮色’!”

  如苹愣了愣,那是一张她不准备卖的画,那张画面中的情调颇像她的心境,漠漠无边的细雨像她漠漠无边的轻愁,迷迷离离的暮色像她迷迷离离的未来,那茫茫水雾和点点风帆都象征着她的空虚,盛载着她的落寞。为了不想卖这张画,她标上了“五千元”的价格,她估计没人会愿意用五千元买一张色调暗淡的画。而现在,这个年轻的孩子竟要买,他花得起五千元?买这张画又有什么意思呢?她犹豫着没有开口,其轩已经不安的说:“我不大知道买画的手续,是不是付现款?现在付还是以后付?……”“这样吧,”如苹匆匆的说,“我给你一个地址,画展结束后请到我家取画。”她写下地址给他。

  “钱呢?”“你带来吧!”她说着,匆匆走开去招待另外几个熟人,其轩也离开了画廊。这样,当画展结束之后,他真的带了钱来了。那是个晚上,他被带进她那小巧精致的客厅。她以半诧异半迷茫的心情接待了他,她想劝他放弃那张画,但是,他说:

  “我喜欢它,真的。我出身豪富的家庭,在家中,我几乎是予取予求的,用各种乱七八糟的方式,我花掉了许多的钱,买你这张画,该是我最正派的一笔支出了。”

  她笑了。她喜欢这个爽朗明快的孩子。

  “你的说法,好像你是个很会随便花钱的坏孩子!”

  他看了她一眼,眼光有点特别。然后,他用手托着下巴,用一对微带几分野性的眼睛大胆的直视着她,问:

  “请原谅我问一个不大礼貌的问题,李小姐,你今年几岁?”“三十二。”她坦率的说。

  “三十二?”他扬了一下眉。“你的外表看起来像二十五岁,你的口气听起来像五十二岁!李小姐,你总是喜欢在别人面前充大的吗?”她又笑了。“最起码,我比你大很多很多,你大概不超过二十二、三岁吧?”“不!”他很快的说:“我今年二十八!”

  她望望他,知道他在说谎,他不会超过二十五岁。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谎。在他这样的年纪,总希望别人把他看得比实际年龄大,等他过了三十岁,又该希望别人把他看得比实际年龄小了。人是矛盾而复杂的动物。“李小姐,”他望着壁上的一张旧照片说:“你有没有孩子?”“没有。”她也望了那张照片一眼,那是她和她已逝世的丈夫的合影,丈夫死得太年轻,死于一次意外的车祸,带走了她的欢乐和应该有的幸福。将近五年以来,她始终未能从那个打击中振作起来,直到她又重拾画笔,才算勉强有了几分寄托。“他很漂亮,”其轩望着那个男人说,丝毫没有想避免这个不愉快的话题。“怎么回事?他很年轻。”

  “一次车祸。”她简单的说,她不想再谈这件事,她觉得面前这个男孩子有点太大胆。

  “他把你的一半拖进坟墓里去了!”他突然说。

  她吃了一惊,于是,她有些莫名其妙的愤怒。这年轻的孩子灼灼逼人的注视着她,在他那对聪明而漂亮的眼睛里,再也找不到前一次所带着的羞涩,这孩子身上有种危险的因素。她挪开眼光,冷冷的说:“你未免交浅言深了!”

  “我总是这样,”他忽然站起身子,把手中的杯子放在桌子上,意态寥落了起来,那份羞涩又升进他的眼睛中。“我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不管该不该说,对不起,李小姐。我想我还是告辞吧!这儿是五千元,我能把那张画带走吗?”

  看到他眼中骤然升起的怅惘和懊丧,她觉得有些于心不忍,他到底只是个二十几岁的大孩子,她为什么该对他无意的话生气呢?于是,她微笑着拍了拍沙发说:

  “不,再坐一坐!谈谈你的事!我这儿很少有朋友来,其实,我是很欢迎有人来谈谈的。”

  他又坐了回去,欢快重新布满了他的脸。他靠在沙发中,懒散的伸长了腿,他的腿瘦而长,西服裤上的褶痕清楚可见。他笑笑说:“我的事?没什么好谈。我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到台湾之后,父亲的事业越来越发达,成了商业巨子,于是,家里的人口就越来越增加……”他抬起眼睛来,对她微笑。“增加的人包括酒女、舞女、妓女,也有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像我那个六姨……反正,家里成了姨太太的天下,最后,就只有分开住,大公馆,小公馆……哼,就这么一回事。”

  “你有几个兄弟姐妹?”

  “有两个姨太太生的妹妹,可是,我父亲连正眼都不看她们一眼,他只要我,大概他认为我的血统最可靠吧!”他扬扬眉,无奈的笑笑。如苹注视着他,他把茶杯在手中不停的旋转,眼睛茫然的注视着杯子里的液体,看起来有种近乎成熟的寥落,这神情使她心动。她换了一个话题:

  “你该有女朋友了吧?”

  他望望她。“拜托你!”“真的没有吗?”她摇摇头,“我可不信。”

  “唉!”他叹口气,坐正了身子,杯子仍然在他手中旋转。“是有一个,在师大念书。”

  “那不是很好吗?”她不能了解他那声叹息。

  “很好?”他皱皱眉。“我也不懂,我每次和她在一起,就要吵架。她的脾气坏透了,她总想控制我,动不动就莫名其妙的生气,结果,弄得每一次都是不欢而散。李小姐,”他望着她:“告诉我一点女孩子的心理。”

  “女孩子的心理?”她为之失笑。“噢,我不懂。我想,一个女孩子就有一个的心理,很少有相同的。莫名其妙的生气,大概因为她恐怕会失去你,她想把握住你,同时,也探测一下你对她的情感的深度。”

  “用生气来探测吗?我认为这是个笨方法!”

  “在恋爱中的男女,都是很苯的。”她微笑而深思的说。“不过,我猜想她是很爱你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衡量她的话中的真实性。她又问:“你父亲知道你的女朋友吗?”

  “噢,他知道,他正在促成这件事。他认为她可以做一个好妻子。我父亲对我说:娶一个安分守己的女人,至于还想要其他的女人,就只需要荷包充实就行了。”

  “唔,”她皱皱眉:“你父亲是个危险的人物!”

  “也是个能干的人物,因为他太能干,我就显得太无能了。什么都有人给你计划好。读书、做事,没有一件需要你自己操心,他全安排好了,这总使我感到自己是个受人操纵的小木偶。老实说,我不喜欢这份生活,我常常找不到我自己,好像这个‘我’根本不存在!我只看得到那个随人摆布的叶其轩——我父亲的儿子!但是,不是‘我’!你了解吗?”

  她默默的点头,她更喜欢这个男孩子了。

  “就拿我那个女朋友来说吧,她名叫雪琪,事实上,根本就是我父亲先看上了她,她是我父亲手下一个人的女儿,我父亲已选定她做儿媳妇,于是,他再安排许多巧合让我和雪琪认识,又极力怂恿我追她。虽然,雪琪确实很可爱,但我一想到这是我父亲安排的,我就对她索然无味了。我没法做任何一件独立的事——包括恋爱!”

  如苹看看这郁愤的男孩子,就是这样,父母为子女安排得太多,子女不会满意。安排得太少,子女也不会满意。人生就是这样。有的人要“独立”,有的人又要“依赖”,世界是麻烦的。其轩的茶杯喝干了,她为他再斟上一杯,他们谈得很晚,当墙上的挂钟敲十一下的时候,他从椅子里直跳了起来。“哦,怎么搞的?不知不觉待了这么久!”他起身告辞,笑得十分愉快。“今晚真好!我很难得这样畅所欲言的和人谈话!李小姐,你是个最好的谈话对象,因为你说得少,听得多。你不认为我很讨厌吧?”“当然不!”她笑着说:“我很高兴,我想,今晚是你‘独立’的晚上吧!”“噢!”他笑了。他终于拿走了她那张画,当他捧着画走到房门口时,他突然转身对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买你这张画?我想把你的‘消沉’一齐买走!以后,你应该多用点鲜明的颜料,尤其在你的生活里!”说完,他立即头也不回的走了。如苹却如轰雷击顶,愣愣的呆在那儿,凝视着那逐渐远去的背影。好半天,这几句话像山谷的回音似的在她胸腔中来回撞击,反覆回响。她站了许久许久,才反身关上房门,面对着空旷而寂寞的房子,她感到一种无形的压迫正充塞在每一个角落里。同时,她觉得她太低估了那个大男孩子了!

  叶其轩成了她家中的常客。他总在许多无法意料的时间中到来,有时是清晨,有时是深夜。混熟了之后,她就再也看不到他的羞涩,他爽朗而愉快。他用许许多多的欢笑来堆满这座屋子,驱走了这屋子中原有的阴郁。每次他来,主要都在谈他的女友;又吵了架,又和好了,又出游了一次,又谈了婚娶问题……谈不完的题材,她分享着他的青春和欢乐。

  一天晚上九点钟左右,他像一阵旋风一样的卷进了她的家门。他的领带歪着,头发零乱,微微带着薄醉。他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说:“走!我们跳舞去!”“你疯了!”她说。“一点都没疯,走!跳舞去!我知道你会跳!”

  “总要让我换件衣服!”

  “犯不着!”不由分说的,他把她挟持进了舞厅中。于是,在彩色的灯光和使人眩晕的旋律中,他带着她疯狂的旋转。那天晚上好像都是快节拍的舞曲,她被转得头昏脑胀,只听得到乐队喧嚣的鼓和喇叭声,再剩下的,就是狂跳的心,和发热的面颊,和朦胧如梦的心境。“哦,”她喘息的说:“我真不能再转了,我头已经转昏了!”

  于是,一下子,音乐慢下来了。慢狐步,蓝色幽暗的灯光,抑扬轻柔的音乐,薰人欲醉的气氛。他揽着她,她的头斜靠在他的肩头……如诗,如梦……如遥远的过去的美好的时光。她眩惑了,迷糊了。似真?似幻?她弄不清楚,她也不想弄清楚……就这样,慢慢的转,慢慢的移动,慢慢消失的时间里。让一切都慢下去,慢下去,慢得最好停住。那么,当什么都停住了,她还有一个“现在”,一个梦般的“现在”。

  终于,夜深了,舞客逐渐散去。他拥着她回到她家里。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说话,她始终还未能从那个旋转中清醒过来。下车后,他送她走进房门,在门边幽暗的角落里,他突然拥住了她,他的嘴唇捉住了她的。她挣扎着,想喊,但他的嘴堵住了她。而后,她不再挣扎,她弄不清楚是谁在吻她,她闭上眼睛,感到疲倦,疲倦中混杂着难言的酸涩的甜蜜。

  他抬起了头,亮晶晶的眼睛凝视着她。然后,一转身,他离开了她,跳进了路边等待着的车子里。她注视着那车子迅速的消失在暗黑的街头。车轮仿佛从她的身上,心上压挤着辗过去。她觉得浑身酸痛,许久后才有力气走进家门。

  回到卧室里,她在梳妆台前坐了下来,镜子里反映出她绯红的面颊和迷失的眼睛。她把手按在刚被触过的嘴唇上,彷佛那一吻仍停留在唇上。她试着回忆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鲁莽。她疲乏的伏在梳妆台上,疲倦极了。一个大男孩子,一个鲁莽的大男孩子,在她身上逢场作戏的取一点……这是无可厚非的……她不想多所要求,他只是个鲁莽的大男孩子!

  这一吻之后,他却不再来了。她发现自己竟若有所失。无时无刻,她能感到自己期待的狂热。屋子空旷了,阳光晦暗了,欢笑遁形了,而最严重的,是她自己那份“寻寻觅觅”的心境。什么都不对了,她无法安定下来。那男孩子轻易的逗弄了一只迷失的兔子,又顽皮的把它抛到一个茫茫无边的沙漠里。这只是孩子气的好玩,而你,绝对不应该对一个孩子认真。他走了,不再来了,他已经失去了兴趣,又到别的地方去找寻刺激了。这样不是也很好吗?她无所损失,除去那可怜的自尊心所受的微微伤损之外。否则,情况又会演变到怎么样的地步?是的,这是最好的结局,那么,她又不安些什么呢?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每一天都是同样的单调,同样的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苦闷。她又重新握起画笔,在画纸上涂下一些灰暗的颜色……和她的生活一样灰暗,一样沉闷,一样毫无光彩。于是,有一天当有人敲门,她不在意的拉开房门,却又猛然看到是他的时候,紧张和震惊使她的心脏狂跳,嘴唇失色。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来了三个朋友,两个男的,一个女的。他把他身旁那个娇小而美丽的女孩子介绍给她:

  “林雪琪小姐。”她多看了这小女郎两眼,蓬松的短鬈发托着一张圆圆的脸,半成熟的眼睛中带着一抹探索和好奇,小巧而浑圆的鼻头,稚气而任性的小嘴巴。她心底微微有点刺痛,一种薄薄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多年轻的女孩,一朵含苞待放的小花,清新得让人嫉妒。“请进!你们。”她说,声调并不太平稳。

  其轩望着她,她很快的扫了他一眼,他立即脸红了,眼睛里有着窘迫、羞涩,和求恕。

  “我带了几个朋友来看你,他们都爱艺术,也都听说过你,希望你不认为我们太冒昧。”他说,声音中竟带着微颤,眼睛里求恕的意味更深了。“怎么会,欢迎你们来!”

  于是,她被包围在这些大孩子中了,他们和她谈艺术,谈绘画,谈音乐,谈文艺界的轶事,气氛非常之融洽。只有其轩默默的坐在一边,始终微红着脸不说话,他显然有些不好意思,为了那一吻吗?她已经原谅他了,完完全全的原谅他了。然后,当他们告辞的时候,他忽然说:

  “李小姐,明天我们要到碧潭去野餐,准备自己弄东西吃,希望你也参加一个!”“我吗?”她有些意外,也有点惊惶。

  “哦,是的,”圆脸的小女孩说话了:“你一定要参加我们,其轩说你很会说笑话,又无所不知,我们早就想认识你了。”

  她看看其轩,她不知道其轩如何把她向他们介绍的?其轩又窘迫了起来,她只好说:

  “好,我参加。”第二天,这些孩子们开了一辆中型吉普来接她。她望望扶着方向盘的其轩,其轩回报了她一个微笑。

  “放心,”他说:“我有驾驶执照,绝对不会撞车!”

  撞车?她心头一凛,不禁打了个寒噤,她又想起五年前的那次车祸,她那年轻的丈夫。她的表情没有逃过他的眼睛,他顿时消沉了下去。为了不扫他们的兴,她故示愉快的上了车,才发现车上锅盆碗灶齐全,仿佛搬家似的。

  这是一次难忘的旅行,在车上,他们又说又笑,又叫又闹,开心得像放出栅槛的猴子。她无法不跟着他们一起笑,只是,她感到自己的心境比他们老得太多了,听着他们唱:

  “恰哩哩恰哩恰砰砰……”

  她只觉得心酸。一种疲倦感,不,她不再是孩子了。

  到了目的地,他们划船,跳蹦,叫闹。等到做午餐的时候,她才惊异的发现这些孩子居然没有一个会做饭。大家围着她,要她指导,她笑着说:

  “怪不得你们要我参加呢,敢情是要我做厨子呀!”

  “噢,不敢当!”一个说:“我们分工合作吧,我管起火!”

  “我管放盐!”另一个说。

  “我管放酱油!”“我管洗和切!”“我管——”其轩四顾着说:“我什么都不会,这样吧,我管打蛋!”立即,大家七手八脚的忙了起来,火生起来了,煮了一锅杂和汤,乱七八糟的什么东西都有。其轩管打蛋,拿了一个小饭碗,打了四个蛋,满溢在碗口上,战战兢兢的端着,一面小心翼翼的用筷子调着。但是,碗小蛋多,一面调,一面滴滴答答的往下流,弄得满手满身都是。他自言自语的说:

  “我以为找了个最简单的工作,谁知道却是天下最难的一件工作!”如苹正在炉子边忙着,一回头看到其轩那副扎手扎脚的狼狈样子,不禁噗哧一笑。她从其轩手中拿过饭碗,把蛋倾在一只大碗里,然后熟练的调着,其轩“哦”了一声说:

  “原来换个碗就成了,我这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算了吧!”雪琪笑着说:“你还聪明一世呢?别丢人了!”说着,她对他亲昵的挤了挤眼睛。

  忙了半天,总算可以吃了,每人添了一碗汤,如苹才吃进口,就全喷了出来,又笑又咂嘴的说:

  “老天,谁管放盐的?打死了盐贩子了!”

  大家尝了尝,就都大笑了起来,整锅的汤全算白费了,如苹也不禁笑弯了腰。雪琪一面笑,一面跑过去抓住其轩的手说:“是你!我看到你放了半碗盐进去!”

  “胡扯!”“你不许撒赖!”雪琪笑着,和其轩扯成一团:“你故意捣蛋,又不归你放盐!”“罚他!罚他!罚他!”大家起哄的叫着。

  “好,我甘愿被罚!”其轩嚷着:“你们说吧,罚什么?”

  “唱歌!”众口一词的叫。

  其轩斜靠在一棵相思树上,略一迟疑,就唱了起来。他的眼光在天边的白云上轻轻掠过,然后停在如苹的脸上,眼睛里有一簇小火焰跃跃欲出的迫着她,她心中微微的一动,起先,只觉得他的歌喉十分低柔动人,接着,她就听出了他的歌词:

  我有诉不尽的衷情,

  不敢向你倾吐,

  只有在梦中,把真情流露。

  ……忽然间,她觉得天与地都消失了。忽然间,她明白一切了。这个男孩子并不单纯,所有的举动都是故意的,打蛋,放盐,唱歌……他只是要她欢乐,要她笑,要引发她那年轻人般的热情……她木立着,眼眶逐渐湿润,她明白了,明白得太多太多,这男孩子并不顽皮,并不是逢场作戏,他是真正的在恋爱,可怕的恋爱!她无法忍耐的转开身子,悄悄的溜出了人群,溜进了吉普车中,独自的坐在车里,她觉得如置身大浪中,晕眩而迷茫。这一天的归途里,雪琪是最沉默的一个,她那漂亮的眼睛以一种强烈的敌意注视着如苹。如苹知道她已看出来了,看出如苹自己所体会到的,但她不想解释,也无法解释。

  其轩把车上的人一个个的送回家里,把她留在最后。当车子停在她家门口时,他跳下车子,扶着门问:

  “请不请我进去?”她知道不应该让他进去,但是,面对着他那哀求的目光,那羞涩而微带怯意的表情,她竟无法拒绝。他跟着她走进室内,默默的坐进沙发椅里,她倒了一杯茶给他,他接过去,然后,两人都沉默无语,只脉脉的互相凝视。她心中翻搅了起来,一种令人窒息的紧张在二人之间酝酿,她觉得嘴唇发干,心跳加速。而他那热烈如火的眸子带着烧灼的力量逼视着她。好半天,她才听到他在说:“那一晚之后,我不敢来了,你知道?我不敢单独来见你,怕你把我赶出去,所以,我拉了他们一起来,我几乎不能面对你……你,怪我了?”她猛烈的摇摇头。她的视线模糊,心情迷乱。在这模糊和迷乱的情况中,她看到他站起身来,向她走近,他那年轻的脸庞在她面前扩大。她心底有一种恍恍惚惚的抗拒的力量,但,那力量太薄弱,太微小,而当他的手接触到她的手臂时,那抗拒的力量竟幻化成另一种微妙的期待的情绪。她恐慌的望着那向她低俯的头,她的眼睛迷惑而惶然的凝视着他的。然后,当一声轻唤从他的喉头沙哑的迸出:

  “如苹!别躲开我!”她就整个的瘫软了下去。

  一段如疯如狂的日子。

  她第一次发现静卧在自己血管中的感情竟然如此强烈,一旦冲出体内,就如火山爆发般不可收拾。漠视了舆论的批评,漠视了亲友的谏劝,漠视了许多鄙夷的眼光和苛刻的言论。她悠然的沉醉在那浓烈如酒的情意里,竭力想去追寻一份如诗如梦的感情生活。但是,周遭的“人”毕竟太多,尽管她不在意,但却避免不了许多无谓的“干扰”。于是,当他兴冲冲的跑来说:“我发现一间森林中的小屋,我已经把它买下来了,托一个老农照管着。你愿意和我去过过鲁滨逊飘流记里的生活吗?”她立即欣然而雀跃了。这是他们第一次到小屋中来。

  多么醉人的岁月!每一天都是从爱的蜜汁中提炼出来的。他们摆脱了许多人的烦扰,除了享受握在他们手中的日子之外,他们连天和地都不管!足足一个月,他们没有走出丛林。他们彼此发掘着对方灵魂深处的美和真,把它和自然揉和在一起。她发现他是个具有艺术头脑的人,他懂得生活和情感的艺术化,他们在林中漫步,让山林草木分享着他们的欢乐。在这儿,他们远离了“人”的抨击,山林草木是他们最好的朋友,因为它们不懂得嘲笑。

  每日清晨,他们跑到丛林深处去拾掇朝露,去研究日出,彼此笑闹得像两个小孩。有时,他们也到群山深处去做一番“远足”,日暮时分,在烟霭和蝉鸣声中回到他们的小巢,那份安谧和悠然自得真难以描述。“归路烟霞晚,山蝉处处吟。”这是诗般的生活。深夜里,相偎在窗下,燃起一个小火炉,温着老林给他们送来的自制米酒,浅斟慢酌,享受着“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的情调,这是诗般的岁月。她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世界上还有其他的人类,忘记了除了他们的鸽巢和丛林之外还有其他的土地。有时,她望着他随随便便的披着衣服,斜倚在窗前雕刻,或吟诗,或低唱,衬着他的,是窗外绿荫荫的凤凰木,和远处蓝澄澄的天,她就会不由自主的,陷进一种恍惚的,忘我的境界中,直到他对她凑过来。

  “想什么?”他用手指碰碰她的耳垂和面颊。

  “不想什么。”她迷迷糊糊的说。

  他审视着她,深吸了一口气。

  “你知道,如苹,你太动人了。好像是躲在一层薄云的后面,我总怕自己会把握不到你。”“是吗?”她问,也凝视着他,于是,她也感到了那层掩护着他的薄云,浮动在他和她之间。一阵不祥的感觉由她心中升起,她知道,就是这两层薄云,终会迫使他们离开。相爱的人并不见得能彼此相属,她深深的了解,她想他也了解,为了这个,他们从不敢计划未来,为了这个,他们也从不敢放松握在手里的今天。

  愿今生长相守,在一起永不离,我和你共始终,任日转星移。他把嘴凑在她耳边,轻轻的唱着。磁性而低沉的调子颤悠悠的敲进她的内心深处去。她又神思恍惚了起来,幸福的杯子已经装得太满了,她怕它会溢了出去。

  终于,这第一次的隐居生活结束在一件小小的意外事件里。那天,老林的儿子要到城里去,问他们需不需要带点东西来。其轩已吃厌了蔬菜鸡蛋,就要他买些牛肉和香肠。晚上,老林的儿子把东西送来就走了。发现有做热狗用的那种小腊肠,其轩高兴得跳了起来,立即拈了一根放进嘴里,可是,他被那张包腊肠的报纸吸引住了。

  “什么事?”如苹问。“没什么。”其轩一把揉绉了那张报纸。

  “给我看!”如苹抢过去,摊开那张报纸,于是,她看到一则触目的寻人启事:其轩儿:速归家,一切不究。男儿在外,偶一荒唐,尚

  无大碍,但不可沉迷。与你偕游之女子,目的何在?需

  款若干可解决纠葛?盼实告。雪琪亦念念不忘旧情,谅

  你年轻,涉世未深,归家后必不深究,若再耽延不归,必

  当报警搜寻。父字如苹注视着这一则寻人启事,顿时间,感到那如诗如梦的情致荡然无存,而受辱的感觉正从心中茁长出来,蔓延全身。其轩对她扑过来,紧紧的拥住她,用吻堵住她的嘴。但他的热情安慰再也敌不过那一则启事的残酷,她无法反应他的热情,只能呆呆的木立着。其轩凝视着她,迫切的说:

  “你不必在意这些事,我父亲怎么能了解我们这份感情?”

  “下山吧!”她轻轻的说。

  “不!”“我们总不能在山上待一辈子,是不?”她说,忽然感到自己已超脱了情人的地位,变成了他的大姐姐。

  “不!我要和你在一起。”

  “别傻!”她苦涩的说:“真要等警察来捉我们吗?要报上登出丑闻来吗?”“这并不丑恶!”他生气的说。

  “美与丑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她寥落的说:“看你从那一个角度,和那一个立场去看。”

  “我不管!”他任性的说:“我只要和你在一起!”“下山去,明天我们下山。”她说:“你父亲以为你被我绑票了,回去告诉你父亲,这个女人是不要钱的。”

  她走到床边,躺在床上,整个晚上不能入睡。他伏在枕上凝视她,两人都默默无言。第二天早上,他们略事收拾,下了山。重新回到人的世界里,她才知道她为这两个月“寻梦”的生活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没有人再理会她,亲友的嘲笑,邻里的讥评,使她完全孤立了。一下子之间,她数年来的人缘和声望全毁于一旦。她成了众人口中的荡妇,那些自命清高的女人对她侧目而视,一些曾追求过她的男人更表现了最坏的风度:“原来是看上了小白脸哦,嗬嗬!”

  “岂止是小白脸?还是百万财产的继承人呢!”

  “怎么也不自己衡量衡量?人家父亲的姨太太,个个都还比她年轻呢!”“瞧她平日那副道貌岸然,不可侵犯的劲儿,好贞节的小寡妇呀!”“这才是地道的风流寡妇呢!”

  这些谩骂和指责成了一层层翻滚的浪潮,而她就睁着一对迷茫的眼睛,在这些浪潮中载沉载浮,一任浪潮推送冲击。而他,那个漂亮的大男孩子,仍然要往她的家里跑,他看来比她更哀苦无告,更惶然失所。她不忍看他那凄惶而无所归依的眼睛,那样茫茫然如一头丧家之犬,她更无法抵抗他从内心所发出的呼喊:“这样下去我要发狂,我不能生活!如苹,我们结婚吧!”“傻话!”“为什么不可以?”“因为那是傻事!”“结婚是傻事吗?”“和我结婚是傻事!”“请你——”“不行!”“如苹,你是残忍的,恶毒的……”

  “别发脾气,”她锁着眉,“结婚”是一个禁果,虽诱人,她却不敢伸手去采摘。“让我们再接受一段时间的考验。”

  于是,他们又回到了山上。

  这一次,山上似乎没有上一次那么美了,小屋中的情调紧张而不和谐,丛林中处处烟云密布,生活如拉得太紧的弦,有一触即断的危险。他们的争执频频出现,对于未来的需求越渴切,则对目前的偷偷摸摸越不满。逃开了“人”的世界并没有解决了“人”的问题。他们开始吵架,为了各种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吵架,故意寻找对方的错处,然后又在眼泪和拥抱中和解,彼此自责是个大傻瓜。可是,和解之后的气氛也不宁静,如火如荼的奔放的热情代替了以前像流水般优美的情致。这样,不到一个月,他们就自动结束了小屋中的岁月。然后,他们又上过三次山,一次比一次的气氛坏,一次比一次的气压低,一次比一次更不欢而散。

  终于,那最后的一天来临了,在那小屋中,他们爆发了一次有史以来最大的争吵,起因于她在他的口袋中找到一封写给雪琪的信,事实上,信只起了一个头,潦草的写着几句想念的话,但她无法忍耐的暴跳了起来。

  “下山去!回去!回到你想念的雪琪身边去!”她叫。

  “别胡闹,我一点都不想雪琪!”

  “那么,这封信如何解释?”

  “我要正常的生活!”他叫了起来:“我厌倦了山上!我要正常的交游,正常的朋友,和正常的家庭!我不能永远在山上躲起来,除了小屋就是树木,整天见不到一个人!”

  “那么,下山去!为什么你要我跟你到这儿来?”

  “除了在山上,你肯跟我在一起吗?”他逼视着她:“嫁给我,做我的妻子!”“你不会是个忠实的丈夫!”她叫,避开了真正不能结合的原因,故意拉扯上别的。

  “你怎么知道?”“有信为证!在是情人的时候就已经不忠,还谈什么婚后?”“你胡扯!你明知道我的心,你乱说!你可恶,可恶透了!”他涨红了脸,大声咆哮着。

  “心?我怎么能知道你的心?雪琪既年轻又漂亮,我又老又丑,她是金子我是铁,你当然会爱她!我知道你爱她,你一直爱她!”“你疯了!你故意说谎!”

  然后,争吵越来越厉害,两人全红了脸,彼此直着脖子大吼大叫,吵到后来已弄不清楚是为什么而吵。只是,都有一肚子要发泄的郁闷之气,借此机会一泄而不可止。两人全喊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刻薄而恶毒的话,攻击着对方。最后他突然大声的喊出一句:“你让人受不了!我不能再忍受下去了!你这个心理变态的老巫婆!”像是一阵战鼓中最后的一声收兵锣响,这一句话平定了全部的争吵。她愕然的站在那儿,面色由红转白,终至面无人色。大大的眼睛空洞而惨切的注视着他,微微张着嘴,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然后,她慢慢的转过身子,走出小屋,疲乏的坐在门前那块巨石上。

  他立即跟了出来,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臂,哀恳的望着她的脸:“如苹,对不起,对不起。”他颤栗的说:“我不是有意的,我真的不是有意那么说。”

  她默默的望着他,大眼睛里盛着的只有落寞的失意。紧闭着嘴一语不发。“如苹,请原谅我。”他恳切的握紧了她的手,坐在她脚前的草地上。“这样正好,是不是?”她轻轻的说,语气平静而苍凉,一丝余火都没有了。“现在分手,彼此都没有伤害得太深,正是分手的最好时刻。如果继续下去,我们会彼此仇视,彼此怨怼,那时再分手就太伤感情了。”

  “不!”他叫:“我不要和你分手,我一点和你分手的意思都没有!我爱你!我要和你结婚!”

  她摇头,凄凉的笑笑。

  “结婚?有一天,我们会面对著,终日找不出一句话来谈。你正少壮,而我已老态龙钟,那时候,你会恨我,怨我,讨厌我,我们何必一定要走到那个可悲的境地呢?”

  “不会!如苹,绝对不会!”

  “会的,绝对会!记得你刚才说的话吗?我相信你是无心的,但是,如果我们结婚,有一天我就真会成了一个心理变态的老巫婆!”“你不要这样说,行吗?如苹,我不会放你的,随你怎么说,我都不会放你的!”“那么,让我一个人在这儿坐坐,好不好?你去睡吧,夜已经很深了。”“不!让我陪你坐在这里。”

  “不要,我要一个人想一想。”

  “如苹,你在生我的气,是不是?”他仰视着她,然后,他紧紧的抱住她的腿,像个孩子般哭泣了起来。他哭得那么伤心,使她那一触即发的泪泉也开了闸。就这样,他们相对哭泣,如同两个迷途的孩子。然后,他哽塞的说:“我们不再傻了,好不好?如苹,我们被这世界上的人已经播弄得够了,我们不要再管那些闲言闲语,下山去,结婚吧,好不好?”

  “其轩,你真要我?”她从泪雾里凝视着他。

  “是的,难道你还怀疑?”

  她叹了口气。“好,我答应你,我们明天下山去结婚!”

  “真的。”他跳了起来:“你不骗我?”

  “我骗过你吗?”她凄然微笑着问。

  他狂喜的拥住了她,他们吻着,笑着,又哭着。然后他们相偕着回到小屋里,为了这个喜讯,他们开了一瓶带来的葡萄酒,相对浅酌,相对祝福。躺在床上时,他热心的计划着他们那即将成立的小家,热心的询问她的意见,厨房里是否电器化?阳台上要不要布置一个屋顶花园?还有——孩子,一群孩子,越多越好!她也愉快的和他研讨,直到他睡熟。

  她望着他已平静入睡,就悄悄的溜下床来。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凝视着他那张年轻而漂亮的脸,心中一阵酸楚,不禁凄然泪下。在床前站了好久好久,她竟无力举步。最后,她咬咬牙,走到桌前,留了一张纸条,简单的写着:

  其轩:

  我走了,你再也找不到我了,我不准备再和你见面,让我们保留对彼此的那份深爱和柔情,以代替如果结婚可能会有的仇恨及厌恶。其轩,请原谅我不得不尔,因为我爱你太深。

  如苹

  她把纸条压在酒瓶下面,流着泪走出小屋。可是,当她置身在屋外那凄白的月光下,望着前面的小丛林,望着那隐约如云的凤凰木,和相思树夹道的小径,她再也无法举步了。她跌坐在门前的巨石上,这儿,每一寸的土地上,都有他们爱的痕迹,每一棵树上都有他们彼此的手印,而她这一去,就不会再回来了。望着这一切一切,她哭了起来,她一直坐在那儿哭,不停的哭,直到天光透亮,晓雾蒙蒙,她才站起身来,拖着沉重的脚步,一边哭,一边踉跄的冲下了山。

  她知道其轩发现她出走后会发狂,会到她的家里去搜查她的下落,因此,她不敢回台北。幸好她带的钱不少,她向南部跑,又转向了东部,然后,在东部山区的一个小村落里,名副其实的蛰居了一年多。

  而今天,她又回到这山上的小屋中来了。

  太阳已慢慢的向西移,窗槛上的树影渐渐偏倚而清晰起来。她仍旧仰卧在床上,怔怔的望着屋顶,屋顶上的横梁上面,有一只大蜘蛛正忙碌的在吐丝结网。她奇怪,它肚子里怎么有那么多吐不尽的丝?闭上眼睛,她让那酸涩凄楚而疲倦的感觉慢慢的在身上爬行。一个人躺在这属于两个人的天地里,这是多么折磨人的感情!她不了解自己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的到这儿来?是为了悼念一段已成陈迹的感情?还是找寻一段失落了的感情?睁开眼睛,她又看到那只结网的蜘蛛,她不是也在结网吗?所不同的,蜘蛛的网用来网别人,而她的网却用来网自己。太阳更偏西了一些,不能不起来了。她站起身,走到小屋后的一个小棚子里,这棚子还是其轩和她一块儿搭起来的,用来当作厨房用。竹子的墙被烟熏黑了多处,这也是爱的痕迹。她叹口气,起了火,煮了两个鸡蛋吃,这是她一日来唯一进食的东西。回到小屋里,她默默的在室内寻视,墙上有一面小镜子,这是他刮胡子的时候用的,悬挂得较高。她走过去,在镜子中反映出她苍白瘦削而憔悴的脸,遍布皱纹的眼角,和干枯的皮肤。一年,好长的时间,已葬送了她的青春,把她送入了老境。在这张苍老的脸的后面,她彷佛又看到其轩那年轻、漂亮的脸,以及神采奕奕的眼睛。

  “对的,是应该这样。”她喃喃的说,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回到桌前,她打开手提包,拿出一张两天前的报纸,报纸的第三版上,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新闻,和一张结婚照片。

  商业巨子叶××之公子叶其轩,与名门闺秀林雪琪小姐

  昨日完婚,一对璧人,郎才女貌,将于婚礼后赴日本作

  为期一月之蜜月旅行。昨日叶林二府,登门道贺者约近

  千人。她望着那张不太清楚的结婚照片,新娘笑得很甜蜜,年轻的脸上有着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新郎呢?她辨不出他的笑是真心还是无奈?她也辨不出那对眼睛中的一丝茫然是因为对过去事迹的留恋,还是对未来前途的企望?不过,她能深深的领会到,这个漂亮的大男孩子距离她已经非常遥远了。抛开了报纸,她走出小屋,屋外的落日迎接着她。她缓缓的沿着小径向丛林走去,林中落叶遍地,树木都已枯黄。她熟练的来到一棵白杨之下,在树干上,她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两行清晰的雕刻的字迹:

  叶其轩李如苹在此结婚。特请白云青天为证婚人,诸树皆我

  嘉宾。

  她望着望着,字迹越看越模糊,泪雾把什么都淹盖了。白云青天为证婚人,多美!她抬头向天,天际正有一丝白云飘过,她跟踪着它的踪迹。只一忽儿,云飘走了,飘得毫无踪影,她低下头来,泪珠滚在落叶上,新的落叶又滚落在她的衣襟上。黄昏近了,一日的流连已近尾声,她又该下山去了。慢慢的,她踱出了丛林,她又看到那块巨石上的点点苔痕了,她走过去,轻轻的抚摩着那些苔痕,这就是一段爱情所剩下的东西?右边的一棵相思树,正把重重叠叠的树影加在苍苔的上面。她抬起头来,远处的山凹中,正吞着一轮落日,夕阳苍凉的照着大地,照着有人及无人的地方,照着飘着落叶的树梢,照着有情及无情的世界。她凄苦的微笑了,想起贾岛的诗:

  夕阳飘白露,树影扫青苔。

  这是秋日黄昏的写照。一阵风来,她感到秋意正弥漫着,她有些冷了。用手抚摩着手臂,又摸摸面颊,秋意是真的深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6-29
七、婚事



  从一开始,嘉媛就讨厌透了罗景嵩,这种讨厌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永远无法消除。远在十五年前,嘉媛才五岁,和罗景嵩第一次见面,她就讨厌他。那时,嘉媛跟着母亲从乡下进城,穿着土布的蓝褂子,梳着两条小辫,辫梢系着红头绳,一副土头土脑的样子,牵着母亲的衣襟,跨进了有石狮子守门的罗家。在进入罗家大门以前,母亲曾经再三叮咛过她:“等会儿见了表姨和景嵩表哥,要懂得叫人,别对着人干瞪眼,也别乱说话!”仅仅是母亲这几句话就让她打心里不舒服,在乡下,她是出名的小野丫头,虽然才五岁,却是孩子们的“王”。她长得漂亮,胆子又大,连男孩子不敢做的事她都敢做,斗蟋蟀、摸泥鳅、打水蛇、把蚯蚓切成一段段来钓鱼,再加上她想得出各种千奇百怪的新鲜花样来玩。所以,女孩子们怕她,男孩子们服她,她又长得好,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微微向上翘的鼻子和小巧的嘴,谁得罪了她,她把眼睛一瞪,辫子一甩,嘴巴一噘,说一句:“再也不跟你玩了!”对方就软了下来,乖乖的向她赔罪讨好。因此,她个性倔强到极点,这次进城她本就不大愿意,全是表姨的一封信惹出来的,信是写给母亲的,大意说嘉媛已该进小学了,在乡下这样鬼混不是办法,要母亲送她进城,住在罗家,以便于完成教育。母亲和表姨从小是最要好的表姐妹,长成后一个嫁给城里的富绅,一个却嫁给了乡下富农的独生子,不幸的是嘉媛的父亲在嘉媛出世后三个月就逝世了,母亲就守着嘉媛和偌大的田产度日。表姨的一封信提醒了她,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她就带着嘉媛进了城。嘉媛对于要住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心里十分不高兴,何况母亲还一反常态的给了她这么多忠告,早就使她不耐烦了,对于那个比自己大三岁的表哥,她在潜意识里就颇有反感了。在罗家的客厅里,嘉媛见着了她从未谋面的表姨,虽然母亲事先叮咛过她不要瞪着眼看人,她仍然禁不住瞪着表姨看,表姨长得很美,白胖胖的,她比母亲大,看起来却比母亲年轻。见着了嘉媛,表姨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仔细看了她一番,转头对母亲说:“霞妹,真想不到嘉媛长得这么好!”

  接着,表姨眼睛里涌出了泪水,母亲哽咽的讲了一句什么话,表姐妹就紧紧握住彼此的手,相对流起泪来。嘉媛天不怕地不怕,却最怕别人流泪,尤其是母亲。一看到表姨和母亲的表情不对,她就向客厅门外溜,客厅外面是一个相当大的花园,她站在台阶上,咬着辫子上的头绳,对这个新环境打量了起来。“举起手来,投降。”忽然,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她一大跳。一回头,她首先看到的是一把小手枪,枪管正对着她。然后,她看到了那个执枪的男孩子;大眼睛、浓眉毛,嘴边带着个顽皮的笑。嘉媛因为被他吓了一跳,心里老大不高兴,不禁气呼呼的说:

  “讨厌鬼!你干什么呀!”

  “举起手来,再不举,我要开枪了!”那男孩嚷着说,继续用枪对着她。在乡下,她玩过各种不同的东西,却没有玩过小手枪。对这个乌黑的小东西,她充满了好奇,但却毫无戒心。就在她定神瞧那男孩子拿着那把小枪的时候,突然间,手枪砰然一响,同时冒出了火花,使她不禁跳了起来,同时哇的叫了一声,往后退了几步。这吃惊的样子使那男孩大笑起来,笑得前俯后仰,好像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件事更好笑的。嘉媛气得想哭,有生以来,她从没有被人如此嘲弄过,她跺了跺脚,把小辫子甩到脑后,恶狠狠的大喊:

  “讨厌鬼!讨厌鬼!讨厌鬼!”

  由于她喊得如此大声和愤怒,那男孩子止住了笑,用诧异的神情望了望她,接着就把小手枪递过去,安慰的说:

  “是假的嘛,不要怕!”

  “我才不怕呢!”嘉媛大叫,“我什么都不怕!”

  “呸!”男孩子收回了他的枪,带点轻蔑的说,“女孩子是什么都怕!”“见鬼!”嘉媛气呼呼的说,“你敢和我比爬树吗?我们爬最高的!”在乡下,嘉媛的爬树是有名的。现在,下了挑战书之后,她不等对方的同意,就向花园里最高的一棵树跑去,以惊人的速度和敏捷,像只猴子一样爬到了树枝尖端,在枝桠上停住,俯身下望,一面对那男孩傲然的招着手。男孩吃惊的张着嘴,呆呆的仰望着嘉媛,一脸惊异和不信任的表情。嘉媛得意了,她摇晃着身子,清脆的笑了起来,一面喊:

  “上来嘛!那么大的男孩子,爬树都不会!羞羞羞!”

  假如不是表姨的惊呼和母亲大声的呼叱:“下来!嘉媛,你又淘气了!”嘉媛还预备表演一手拉着树枝荡秋千呢!看到母亲的样子,她只有乖乖的滑下树来,表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老天!摔下来怎么办?女孩儿家,摔断腿看你怎么找婆家?”一面对身边那男孩说,“景嵩,还不来见见你的嘉媛表妹!”同时,母亲也拖过嘉媛来说:“嘉媛,叫表哥!”

  “我不要和他玩,他什么都不会!”嘉媛说,仍然记着那一枪之仇。“呸!我才不希奇和你玩呢!”景嵩涨红了脸,显然被激怒了。“会爬树有什么了不起?你会不会——”他眼珠四面转着,显然想找一件嘉媛不会的事来难她一下,忽然福至心灵,他闭起右眼,睁开左眼说:“你会不会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这个谁不会?”嘉媛说,一面尝试去闭一只眼,睁一只眼。谁知这事看起来容易,做起来真难,不是把两只眼都闭上了,就是把两只眼都睁开了。嘉媛努力去试着,眼睛拚命睁睁闭闭,嘴巴也想帮忙,跟着面部肌肉东歪西扯。结果始终失败不说,却逗得表姨、母亲、和景嵩都大笑起来,景嵩一面笑,一面拍着手跳着脚喊:

  “好滑稽啦!像一只猴子!像一只猴子!”“讨厌鬼,讨厌鬼,讨厌鬼!”嘉媛又连声大叫着,气得脸通红,也想不出其他骂人的话来了。但,她这么一叫,景嵩却笑得更厉害了。这就是嘉媛和景嵩第一次见面,当天晚上,嘉媛对着镜子,足足练习了三小时的睁眼闭眼,就是无法成功。这以后,她在罗家一住三年,三年中,几乎天天都在练习睁眼闭眼,但始终没有成功过。而景嵩也深深了解她这个弱点,一和她吵架就嘲笑她没这项本事。因此,三年内,嘉媛恨透了景嵩,景嵩也最喜欢逗她,一来就炫耀本事似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站在她面前,扬着眉毛说:“你会吗?”然后学着她的鬼脸和声音喊:“讨厌鬼,讨厌鬼,讨厌鬼!”三年后,景嵩举家迁台,嘉媛的母亲却搬进了城里,和嘉媛继续住在罗家的房子里。嘉媛在城内读完了小学,小学毕业那一年,母亲改嫁了,跟着母亲和继父,他们迁到了南方,后来由于时局动乱,他们又到了台湾。当她再和景嵩见面,景嵩已是一个高高大大、十八岁的男孩子了。在罗家的小客厅里,她重逢了这个童年时代一天到晚吵架的小游伴,不知为什么,她竟感到很不自在,好像童年的嫌隙依然存在似的。景嵩却微笑的望着她,她仍然梳着辫子,但已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景嵩对她凝视着,头一句就是:“我还记得你小时的样子——你学会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还是不会!”嘉媛说,本能的皱了一下眉头,童年的好胜心依然在她心里作祟,她感到更不自在了。景嵩却纵声笑了起来,他那明亮的眼睛带着欣赏的神情望着她说:“你还是和小时一样!”

  嘉媛咬了咬嘴唇,心想你还是这么喜欢笑人,一声“讨厌鬼”几乎脱口而出。景嵩笑着问:

  “还爬树吗?”“你有意思和我比吗?”嘉媛扬着眉问。

  “不敢!”景嵩说。于是,他们都笑了起来。但,在嘉媛心里,这个表哥依然是当年的那个顽皮的男孩子,也依然是那个“讨厌鬼”。到现在,又是许多年过去了,她却始终讨厌着景嵩,这种讨厌没有什么具体原因,她却根深蒂固。这就是为什么当表姨和母亲躲在房里叽叽咕咕,当表姨望着她眉毛眼睛都笑,当母亲含蓄的要她多到罗家“走走”的时候,她会那么深深的感到厌恶。罗景嵩,她讨厌他的纵声大笑,讨厌他那对会调侃人的眼睛,也讨厌他那高高的个子,和被多人赞扬的那份仪表。因此,在母亲向她明白示意的那天,她竟愤怒得像小时一样大跺起脚来。“嘉媛,你的年龄也不小了,我们和罗家又是亲戚,你和景嵩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彼此个性都了解,你表姨已经对我提过好几次了,我看这事就把它订下来怎么样?”母亲开门见山的问。“什么?你们倒是一厢情愿,订下来?订什么下来?”嘉媛大叫。“订什么?当然是订婚呀!”母亲说。

  “订婚?哈,你怕我嫁不出去吗?我才刚过二十岁,我劝你少操这份心吧!”“话不是这么说,景嵩那孩子,论人才,论仪表,论学问,都是难得的。何况你们是表兄妹,亲上加亲,这事不是很好吗?你知道,你的婚事一直是我的一个心病,只要你的事定了,我也安了心了!”“算了,别再说!我根本就讨厌景嵩,从他的头发尖到脚趾,就没有一个地方我看得顺眼,这事是完全不可能的!”

  “贫嘴!”母亲生气了,“多少人夸他一表人才,只有你这鬼丫头挑鼻子挑眼睛,像他这样的男孩子你还看不上,你到底想嫁什么样的人?”“老实说,妈,我宁可嫁给要饭的、拉车的、踩三轮的,等天下男人都死绝了,还轮不到景嵩呢!”

  “你这是怎么了?景嵩到底什么地方得罪你了?让你恨得这样咬牙切齿!”“不是恨,而是看到他就讨厌,这是无可奈何的!……而且,妈,”嘉媛靠近母亲,挤挤眼睛说,“根据优生学,亲上加亲最要不得,血缘太近会生出白痴儿子的,你总不愿意有个白痴外孙吧!”“胡说八道!”母亲说,“我的父母是一连三代中表联婚,我也不是白痴呀!何况你和景嵩是表了又表,不知表了几千里了,还什么血缘太近!”

  “唉!”嘉媛叹口气说,“总之一句话,我不嫁给他!”说完,为了怕母亲继续噜苏,她一溜烟钻进了自己的卧房,同时倒在床上,拉开了被褥蒙头大睡。

  这次谈话后的第二天,嘉媛从外面回家,一进客厅,就发现表姨坐在那儿。见到了嘉媛,表姨就一个劲儿把嘉媛的生活情况兜着圈子问,弄得嘉媛一肚子的不耐烦,最后,表姨总算问到主题了:“嘉媛,你年纪不小了,男朋友一定很多吧!”

  “哦,多得很,”嘉媛立即说,“让我算算看,李梦潭、王家驹、张立祥、赵文、杨克强……”她背了一大串名字,跟着她的背诵,表姨的脸色越来越不对,母亲却气得在旁边干瞪眼。嘉媛假装看不见,继续说:“这些都是跳过舞,看过电影的,至于进过咖啡馆谈过亲热话的有张鹏,郑云岚、朱子明……”“哦,我的天,嘉媛,一个女孩儿家,怎么这样交朋友的呀!”表姨皱着眉问。“表姨妈,”嘉媛慢吞吞的说,“你不知道,现在时代不同了,父母做主的时代早已过去,现在要自由恋爱,您放心,我不会找不着婆家的!”说完,她知道母亲和表姨的脸色一定都不对,为了免得挨骂起见,她故技重施,对着自己的卧房溜去。一走进卧房,嘉媛不禁瞪大了眼睛,原来那个“讨厌鬼”罗景嵩正大模大样的坐在她书桌前面。这还不说,他还捧着一本册子津津有味的读着,嘉媛立即认出是她的日记本,那上面还记载了昨日和母亲谈话的内容!嘉媛不禁抽了一口凉气,在一阵惊诧之后,愤怒立刻统治了她,她跳着脚大骂了起来:“不经别人许可,擅入别人房间已经不对,乱翻别人东西更是可恶,偷看别人日记简直是罪大恶极!你这人根本就一点品德都没有……”景嵩站了起来,抱着手静静的望着她,听任她一连串的骂下去,这种冷静而安闲的态度使她更冒火,她搜尽枯肠把能够骂人的句子都找了出来,足足骂了一刻钟之久,最后,当她看到他依然静静的站着,童年的口头语不禁冲口而出:

  “讨厌鬼!”骂完这一句,她安静了,觉得再也没有话可说。景嵩凝视了她一两分钟,才冷静的问:

  “骂完了吗?”然后说,“如果你骂完了,就听我说几句,擅入你的房间是想和你私下谈几句,至于日记本,应该怪你自己不小心,它正摊开在桌子上,而内容又太吸引我,使我不能不看下去。现在,我向你道歉,不过,我庆幸我看了你的日记,才知道我在你心目中的地位。但,你也误会了我,我并没有意思要娶你,这完全是妈单方面的意思,我从没有转过要和你结婚的念头!”“怎么?……”嘉媛呆呆的看着景嵩。景嵩紧紧的盯着她,两道浓眉微锁着,明澈的眼睛看起来深邃难测。

  “嘉媛,”他缓缓的说,“我一直把你当作我的妹妹,并没有追求你的居心,但也没有料到你会如此讨厌我!”

  嘉媛不由自主的垂下了头,心里涌起了一阵难以描绘的情绪。景嵩走近了她,轻轻的说:

  “嘉媛,从小到现在,你仔细的、好好的看过我吗?再看看,把我从发尖看到脚趾,真的没有一个地方顺眼吗?真的吗?”嘉媛感到脸在发热,心里充塞着懊恼和不安,景嵩那轻缓的、柔和的声音给了她一种压迫感,使她几乎无法抬起眼睛来。室内有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然后,景嵩轻轻的叹了口气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如此讨厌我,这给了我一个教训,我太疏忽,太忽略别人的感情。嘉媛,不要为这事烦恼,没有人会强迫你嫁给我,我呀,”他耸耸肩,脸上浮起了一个近乎凄凉的表情,这表情对嘉媛是陌生的,这完全不同于他往日的洒脱不羁。“我呢,我也再不会来麻烦你,从今天起,我不会来看你,直到你结婚的时候。”

  嘉媛张着嘴,觉得一句话都讲不出来,心里莫名其妙的感到酸酸的,满不是滋味。景嵩看了她一眼,突然说:

  “你的表情看起来像是要哭的样子,是我说错了什么话吗?还是——因为你有一点喜欢我了吗?真的,我觉得很奇怪,我发现我是真正的在爱你了!”

  “见鬼!”嘉媛冲口而出的说。但是,立即,她发现自己被拉到了景嵩的身边,发现景嵩有力的手揽住了她,更惊异的发现自己并没有反抗,而是近乎满意的顺从着他,似乎早已忘记这是一个自己从小讨厌的人。

  “怎样?嘉媛,让我们结婚吧,我教你怎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吗?”景嵩在她的耳边问。

  “啊,你——你这个讨厌鬼!”嘉媛大声喊,一面却满足的阖上了眼睛。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6-29
八、尤加利树·雨滴·梦



  雨,把天和地连成了混混沌沌的一片。

  梦槐坐在窗子前面,用手托着下巴,呆呆的望着外面被暮色和雨雾揉成一团的朦胧的景物。那条两旁种植着高大的尤加利树的公路,在雨色里显得格外的寂静和苍凉。浴在雨中的柏油路面无尽止地向前伸展着,带着股令人不解的诱惑味道,似乎在对梦槐说:“来,走走看。沿着我走,我带你到世界的尽头去!”

  她歪歪头,斜睨着那条公路,好像必须考虑一下要不要接受这份“挑逗”。接着,她蹙蹙眉,用手揉揉鼻子。傻气!不是吗?谁会愿意在这斜风细雨的天气出去漫无目的地闲逛?给幼谦知道了,会说什么?发神经?她坐正了身子,好像幼谦的指责已经来了,四面望望,空空的房子盛着浓浓的寂寞,幼谦还没有回来。向窗子更加贴近了一些,前额抵着窗玻璃,手腕搁在窗台上,下巴放在手背上。雨滴正在玻璃上滑落,外面是一片白茫茫的,鼻子里呼出的热气在玻璃上凝聚,视线被封断了。她扬扬头,移开了身子,望着玻璃上那一大片水气。下意识的,她用手指在那片水气上划着字,随意划出的,竟是尘封在脑子里的一阕朱淑真的词:

  “斜风细雨乍春寒,

  对樽前,忆前欢,

  曾把梨花寂寞泪阑干,

  芳草断烟南浦路,

  和别泪,看青山。”

  才写了上面半阕,一声门响使她陡的惊跳了一下,回过身子,房门已开,幼谦正大踏步的跨进来。她站起身,感到面庞发热,好像自己是个正在犯错的孩子。下意识的,她趔趄着用背脊遮住那写着字的玻璃窗,赧然的凝视着正摘下雨帽,脱下雨衣的幼谦。“回来了?”她嗫嚅着从喉咙里逼出一句话来。

  “嗯。”他哼了一声,抬头不经心的望了她一眼,就是这样,她会问出一些毫无意义的话来。“回来了?”当然回来了,否则,站在这儿脱雨衣的是谁呢?他带着份模糊的不满,自顾自的脱下那笨重的雨靴,然后把自己的身子沉沉的扔进沙发椅里,用手蒙住嘴,打了个呵欠。

  “累了?”她又问。累了?当然啦!一天八小时上班,从早忙到晚,那么多档案要处理,那些女职员全笨得像猪,只知道搽胭脂抹粉,涂指甲油。他望望靠着窗子站着的梦槐,一张苍白的脸,嵌着对黑黑的,朦朦胧胧的眼睛,她就不喜欢化妆,与众不同!是的,五年前,他也就看上她这份与众不同。可是,似乎是过分的与众不同了!“做了些什么?这样一整天?”他问,懒懒的。一天不见面,回来总得找些话讲。“没做什么,”她轻轻的回答,转过身子,玻璃上的字迹已经幻散了,窗外的暮色更重了些,尤加利树成了一幢幢耸立的、模糊的影子。“只是看雨。”

  “看雨?”他望了她一眼,看雨,看雨!这就是她的生活。她从不想使自己活跃,例如出去应酬应酬,打打小牌;只是把自己关在小斗室中,连带使他的生活也限制在这幢精装的坟墓里。“雨很好看吗?”“嗯,”她哼了一声,又用手指在玻璃上无聊的乱划。雨很好看吗?他何曾真的“看”过雨,透过了玻璃窗,她凝视着雨雾中的公路,那样长长的平躺着,连尤加利树上都挂着雨,一丝丝、一点点、一滴滴,像个梦。

  “今天公司里新来了个女职员。”他的话打破了一份宁静,似乎连雨意都被敲碎了。“是总经理介绍进来的,有后台老板。对谁都是一副笑脸。”“嗯。”她又哼了声。新来的女职员!他皱皱眉,吴珊珊那副样子又浮现在眼前,做得蓬松得像个大帽子似的鸡窝头,画得浓浓的两道黑眉毛,有一句诗说过,怎么说的?对了,“双眉入鬓长!”那才是真真正正的双眉入鬓长,眉梢一直飞进了头发里,人工涂过的睫毛,和那张苏菲亚罗兰似的嘴!见了人就笑,“咯咯咯,咯咯咯……”彷佛满屋子都被她的笑声充塞满了。笑起来,连那胶水胶得牢牢的鸡窝头的发丝也颤动不已。从早上到下午,她的笑声就没有停过。

  “喂,”他喊:“今晚吃什么?”

  “哦,”她把眼睛从雨雾深处调了回来,有一抹惶惑:“我不知道,让我去问问阿菊。”

  眼看着她走出房间,他对她的背影发愣。她不知道,一个妻子竟不知道晚餐吃什么。但是,你就没办法对她苛求,这也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嘛!可是,她一定还有些地方不对,他愣愣的想着,接着,像灵光一闪,他想出来了,她竟然不会笑!一个不会笑的妻子,这似乎比不会做任何事更糟糕,但她就是不会笑!晚餐过后,雨仍然在檐下滴滴答答的低吟,单调得像支没有伴奏的歌。梦槐习惯性的倚着窗子,凝视着窗外的公路。尤加利树之间的路灯亮了,一盏又一盏,耸立在阴黯的雨雾中。她几乎可以看到灯罩上所挂着的水珠,可以感觉到尤加利树的枝桠上所垂着的寂寞。路灯平行的伸展,像两串永远环绕不起来的珠链。柏油路面的雨水迎着路灯闪烁,诱惑的味道更浓重了:“来吗?我带你到世界的尽头去!”

  世界的尽头?世界的尽头又在何方?她出神的凝望和凝想,鼻子在玻璃上压挤着。

  “看什么?窗子外面有什么稀奇的东西?”幼谦的声音突然响了,她吓了一跳。“哦,没什么,”她怯怯的、犹豫的说:“只有雨。”

  只有雨,那亲切而遥远的雨。仰起脸来,她几乎可以感到雨丝迎面扑来的那种凉丝丝的味道。披上一件雨衣,把手插在雨衣的口袋里,沿着尤加利树夹道的公路,缓缓的向前走,把路灯和树木一株株的抛下。望着两个人的影子从前面移到后面,又从后面移到前面。是的,两个人的影子,还有一个他!那个他,是多少年前的事?记不清了,那个他已不知跑向何方,留下的只是虚虚幻幻的一串影子。

  “让我们这样走,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好不好?”

  这是他说过的话,于是,他们一起走着,脚踩进水潭里,奏出的是最优美的乐章,尤加利树的枝头,挂满了雨滴,每一滴雨里包着一个梦;像相士的水晶球,你可以从它看出未来,每一滴雨包着一个梦,瑰丽神奇,而当它从枝头跌落,雨滴碎了,梦也碎了!就这么短暂,他说过:“这是人生。”

  这是人生?她从不想费神去了解人生,只因为这两个字太过虚幻繁复了,她也不相信他能了解。他是个艺术家,落魄的艺术家是世界上最可悲的一种人,因为他们都有那么高、那么多的不被赏识的才华!他们不能像世界漠视他们那样漠视自己,于是,你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过多的苦闷的痕迹。他也一样,她还能记得他那件破破烂烂的、藏青色的外衣,晴天是他的工作服,雨天是他的雨衣,上面积满的是各种各样的油彩和各个季节的雨滴。

  “但愿我有一支笔,能画出你的眼睛!”

  他说过,他给她画过那么多张像,却没有一张画的是她!

  “我太平凡,我画不出你!”

  她还记得他眼中的沮丧。于是,有一天,他试着画雨、画尤加利树和雨滴。然后,他凝视着她,猛的跳了起来,像新发现似的抓住她的胳膊说:

  “我知道你的眼睛像什么了,像两滴雨,每一滴里包着一个梦!”每一滴包着一个梦,只希望它永远不要从枝头跌落,让它悬在那儿,梦也悬在那儿。他,那个他!他画不出她的眼睛,但他却找得到她的梦。

  “如果你愿意,把它珍藏起来吧!”

  她几乎脱口说出来了!喉咙里的一声模糊低吟,已使她自己惊跳,回过头去,还好,幼谦正躺在沙发中,一张报纸掩着大半个脸。她感激上帝造人,把“思想”深锁在每个人的脑海深处,不必担心别人发现,否则,这世界是不是还能如此安宁?报纸放下来了,幼谦的视线射了过来,她有些惊惶,好像犯了什么过失被他抓到了。但,他只是瞪了她一眼,伸了个懒腰:“雨还没有停吗?”他不经心似的问。

  “还没有。”她低低的回答。

  废话!幼谦想着,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就只有废话可谈了。他努力想着他们有没有谈过不是废话的话,几乎想不出来。除了他向她求婚的时候:

  “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好。”她答应得那么干脆,那么爽快,使他连后悔都来不及。娶了她,恭喜之声,纷至沓来,那么美的一个女孩子,你幼谦凭什么娶得到手?但是,她不会笑,她只会倚着窗子看雨。如果雨停了,她不知道又会看些什么了。那对眼睛终日恍恍惚惚的,望着你也像没有看你,你就无法明白她是个真的人还是个幽灵!枉她天生就那么白皙的皮肤和乌黑的眼珠,却不会笑。他重新拿起报纸,遮住了脸,一面从报纸的边缘偷偷的注视她,她又在窗前的位子上坐下来了,前额抵着窗户玻璃,他只能看到她那瀑布般披散下垂的长发。他怔了一会儿,又想起今天新来的女职员,描得浓而黑的眉毛,唇膏搽得那么厚,但是她会笑,“咯咯咯、咯咯咯……”如果把这样的女孩子揽在怀里,听她笑得花枝乱颤,不知是一股什么滋味!他把报纸往脸上一蒙,闭上眼睛,专心专意的想起那个笑声来:“咯咯咯,咯咯咯……”像只母鸡!

  她继续注视着前面。尤加利树,那么粗的树干,那么茂密的枝叶,两旁伸出的树枝把整条公路遮覆住,雨滴从叶子的隙缝中向下滴落。“这是什么树?”她问。

  “梦槐树。”“梦槐树?”脑子一时转不过来,槐树倒听说过,梦槐树却有些陌生,转过头去,他的嘴边挂着一抹调皮的笑。噢!几乎忘了自己的名字叫梦槐!梦槐树?不像!这树太高大,太结实,自己却太渺小,太柔软!她默默的摇着头,他的手揽在她的腰上,轻声说:“事实上,这树的学名叫大叶桉,又叫尤加利树,是常绿乔木,生长在亚热带,冬天也不落叶,希望你像它一样,终年常绿。”像它一样?终年常绿?听起来像梦话。她望着那高大的树木,树下面有一块石头,石边长出一丛小草,她俯身触摸那株小草,这倒更像她一些,柔弱、稚嫩,那石头呢?像他!不是吗?坚固、不移。她凝视着他,轻轻的念出“孔雀东南飞”中的几个句子:

  “君当如磐石,妾当如蒲草,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屋檐上滴下了一大滴雨珠,滴落在院子里的水泥地上,碎了。多少的雨珠都跌碎了,多少的梦也都跌碎了!“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这该是多么遥远的事了。“啊!该睡了吧?”突然而来的声音又吓了她一跳,抬起头来,她茫然失措的望望那张陌生而又熟悉的脸。

  “噢——该睡了。”拉长了声音,她轻轻的答了一句,空洞的声调像跌碎的雨滴。天微微的有些亮了,雨,编织了一张大网,把天和地都织在一起。梦槐用手枕着头,听着那雨声敲碎了夜,望着窗子由淡灰色变成鱼肚白,又是一天即将开始了。和每一天一样,充塞着过多的寂寞。枕边的人发出了单调起伏的鼾声,她微侧过头,在清晨的光线下去辨识那一张脸,宽额、厚唇、和浮肿的眼睛,他没有一分地方像那个他。他的求婚也那么平凡:

  “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好。”有什么不好?他,三十余岁,机关里一个小单位的主管,薄有积蓄,有什么不好呢!反正,嫁给谁不是都一样?他和那许许多多的他,不全是一样吗?她从枕下抽出手来,天亮了,应该起床了。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走到窗子前面,首先对窗外的世界一番巡视,雨仍然轻飘飘的在飞洒着,云和天是白茫茫的一片。尤加利树在雨和晨曦中,那条伸展着的道路仍然在作出诱惑的低语。“来吗?我带你到世界的尽头去。”

  世界的尽头,那是何方?那个他,现在是否正在世界的尽头?伴着他一起走的又是谁?

  “我不能和你结婚,”那个他说:“你看,你长得那样漂亮,那样柔弱,而我却穷得租不起一间屋子,我怎能忍心让你为我洗衣煮饭,叠被铺床?所以,梦槐,忘掉我吧!你长得那么美,一定可以嫁一个很年轻而有钱的丈夫,过一份安闲而舒服的生活。梦槐,你是个聪明人,忘了我吧,我爱你,所以我不能害你。”“我爱你,所以我不能害你。”她望着尤加利树,那上面挂着多少雨珠。“我爱你,”那个他说的:“所以你嫁给别人吧。所以我不能娶你。”这是什么逻辑?什么道理?但是,千万别深究,“这是人生。”也是那个他所说的:“我们如果结了婚,会有什么结果?想想看,在一间只能放一张床的斗室里,啃干面包度日吗?前途呢?一切呢?我们所有的只是饥饿和悲惨!所以,你还是嫁给别人吧,还是找一个年轻有钱的理想丈夫吧。”“几点钟了?”幼谦在床上翻了个身,坐起身子。梦槐下意识的看看表。

  “七点半。”他跨下了床,打着呵欠,睡裤的带子松松的系在凸起的肚子上,“年轻有钱的理想丈夫”,他是吗?又是一个呵欠,他睁开了惺忪的睡眼,诧异的望望她,一清早,又看雨吗?除了看雨,她竟找不出任何兴趣来吗?雨,那淅淅沥沥滴答不止的玩意儿,里面到底藏些什么伟大的东西,她竟如此热中于对它的注视。“还在下雨吗?”他懒懒的问。

  “嗯。”她也懒懒的答。

  真无聊,全是废话。他想,走进盥洗室,刷牙、洗脸、准备上班。必须冒着雨去搭交通车,这该死的雨,下到那一年才会停止?而她,居然会喜欢看雨!不过,今天应该早点去上班,为什么?对了,今天有那位新上任的女职员,“咯咯咯,咯咯咯……”笑起来浑身乱颤,像只母鸡!母鸡,应该是只大花母鸡呢。他微笑了起来,眼前又浮起那被脂粉夸张了的眉眼和嘴唇,还有那些“笑”。

  目送幼谦走出家门,她松了一口长气,好像解除了一份无形的束缚。在窗口前面,她习惯性的坐了下来,把手腕放在窗台上,静静的凝视着雨雾里的尤加利树。

  “我爱你,所以我不能害你。”那个他说,结果,他娶了一个百万富豪的小姐,婚后第二个月,就带着新婚夫人远渡重洋,到世界的尽头去了。

  “这是人生。”是吗?这就是人生?她把下巴放在手背上,玻璃又被她所呼出的热气弥漫了。她抬起头,凝视着玻璃上那一大片白色的雾气,想起昨天没写完的一阕词,举起手来,她机械的把那下半阕词填写了上去:

  “昨宵徒得梦姻缘,

  水云间,悄无言,

  争余醒来愁恨又依然,

  辗转衾绸空懊恼,

  天易见,见伊难!”

  字迹在玻璃上停了几秒钟,只一会儿,就连雾气一起消失了。雨滴仍旧在尤加利树上跌落,跌碎的雨滴是许许多多的梦。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