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4510阅读
  • 129回复

小说在线读--网络玄幻小说《魔法通行证》作者:closeads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七章 魔法水晶风波

 

  楚歌瘦瘦小小的身材,直等到双脚悬空才发现这位挺和蔼的大叔原来也是个身高一米八的野蛮人,现在,野蛮人的脸就凑在自己面前,唾沫星子四射的对他吼道:“小子,你干吗来了!敢在这里撒野!不知道我们是***保安公司的吗?”

  这位同志可能只是随便吼的一嗓子,他万万没有料到,从他今天这一吼之后,***保安公司的生意立刻好了一倍不止,看来广告和商机在现代社会实在是无处不在啊!

  楚歌绝对被他吓坏了,张口结舌,体内无数的火球冰霜水箭风刃一刹那消失得无影无踪,双脚一离开地面,血就往头上涌,只能吃吃的说出几个字来:“你,你,你放,放开,我……”

  这位大叔看来法律也学得不咋样,按道理说,这已经属于人身伤害了,可是他显然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哼了一声,理都不理,眼看着楚歌的脸涨得通红,几乎要窒息而死,这才恨恨地一丢,把楚歌“咕咚”扔在地上,大声道:“你这个小流氓小混混,你知道人家这是在做什么吗?他们是在比赛,你知道比赛做什么吗?是为了去世界上拿名次,是为了为国争光!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他们就是国家的体育运动员,你一个小混混,你做点坏事咱不说什么,可这是国家荣誉啊,能让你这么瞎捣乱吗?”

  楚歌完全被吓蒙了,其实作为一个大学生,他不是这么好诈唬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位大叔刚刚使用暴力给了他一个下马威,然后这么一顶似是而非的大帽子戴下来,一关系到爱国热情,中国人通常就比较热血沸腾,这时候讲理已经讲不通了,楚歌还算是个理智的人,没有立刻站起来反驳,免得遭受皮肉之苦,眼前这位大叔从肉体和精神上给了他双重伤害,可是他也没打算怎么样,只是趁着空往那边看了看,常开天那边情况不错,裁判在泼水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暂停了游戏,然后把水给常开天擦干净,这才坐回去,接着比赛,现在,常开天的手又有了弹钢琴的韵味,而对面那位华东地区的高手,脸色开始悄悄发青了,很显然,梦幻操作对他还是有效果的。

  既然如此,唉,我们的楚歌同学,就灰溜溜地、主动自觉地、在无数观众的目送下,被赶出了体育馆,那位大叔一直把他“送”到大门口,才重重地哼了一声,转身离开。

  “砰”,门重重地在楚歌身后关闭,又吓了他一跳,不是假跳,是真跳,他跳得离地三寸高,然后飞快地落下去,悻悻地骂道:“老子是大学生,老子不跟你个野蛮人一般见识,我靠,把我惹毛了一颗火球烧死你丫的,妈妈的。”这么一骂,他心里就舒服多了。

  没办法进场了,楚歌身上没带钱,也没有手机等联络工具,不敢走多远,而且不敢进商场去逛,只能在外边走来走去,等待常开天出来,否则,立刻就是流落街头的命运,外边的太阳火辣辣的,今天连天气似乎都跟他过不去,几乎要把他烤熟了,他在日头下拼命地保持冷静,告诫自己:“忍,忍,忍,一定要忍,忍字头上一把刀,我这只不过是一点阳光而已,忍不住我楚歌两个字倒过来写!”

  人穷志短,到这时候,他才开始后悔为什么不把自己那还剩下的三千多块钱带来,看来一味想占人便宜终归是要吃亏的。

  幸亏很快赵钱就跟了出来,大声叫道:“教练!教练!你在这哪,我一直找你呢!”

  楚歌意兴阑珊:“你找我干什么,骂我给别人泼水吗?”

  “哪能呢!”赵钱一脸的忿忿不平:“你这是看不起我,告诉你,我赵某人虽然水平不行,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你刚才那水一泼,常大哥立马象换了个人似的,那操作,啧啧,啧啧,啧啧”他“啧啧”了三声,却没了后文,楚歌听着着急,急道:“怎么了?”

  赵钱看了他一眼:“那还用说,赢了呗,简直是快刀斩乱麻,三把两把就把那家伙七个基地拆得干干净净,教练,你跟我说说,刚才那招泼水,到底有什么效果?”

  “啊,这个啊”楚歌心里一高兴,又开始胡诌了:“他这个人啊,叫天工开物,你知道天工开物有什么含义吗?告诉你,简单的说,就是指工匠做东西,工匠做东西用到的东西你也知道,不是石头就是木头,要不就是金属,然后呢,还需要锻造,需要冶炼,算来算去,五行里边就缺少了一样,那就是水。”

  “我知道了!”赵钱果然不笨,手一拍,大声道:“他命格不全,五行缺水!”

  “不错,”楚歌满脸的莫测高深:“五行缺水,天气又这么热,你说会有什么后果?”

  “我懂了我懂了,教练我真是服了你了!”赵钱脸上的神情,已经远非崇拜二字所能表达了,楚歌看在眼里,那点虚荣心又蓬蓬勃勃的升了起来,再不觉得太阳毒辣,心情郁闷了。

  楚歌这头吹牛吹得正爽,楚叶那头却已经闹翻了天,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楚歌送给她的那块水晶石。

  楚叶是个富家小姐,对于水晶这种东西,见识还是有的,她那天晚上仔细地观察楚歌送给她的那块水晶,越看越觉得奇特,越看越觉得心惊,看到后来,居然开始在网上查资料,查了小半夜,始终没有结论,那块水晶的质地非常清澈,清澈得看起来象是人工水晶,可是凭楚叶的眼光,自然可以断定那是天然水晶,天然水晶清澈到这种程度,那价值就非同小可,更何况,这块水晶还不是透明的,而是青色的。有颜色的水晶也不是没有,可是象这样匀称得几乎毫无瑕疵的,至少楚叶是没见过,整个看去,那流转的青色光芒,即使在最漆黑的夜里,居然也能闪耀出一星半点的光芒来。

  楚叶毕竟只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女孩子,她看到这里,虽然已经吃惊得要命,却还是没有看到水晶真正的价值。她当时的想法只是:“这块水晶该要多少钱啊,没有十几万恐怕是拿不下来的,他怎么可能买到这么贵重的东西呢?难道是在旧货市场淘的?不不不,旧货市场怎么可能有这么极品的东西,那么,难道是他家祖传的?难道是他的祖传之宝?”

  这么一想,她的心儿砰砰跳,又是羞涩,又是欢喜,想道:“这个坏蛋,看起来一副面皮薄的样子,其实鬼心思多着呢。”她摸摸发烧的脸庞,悄悄地笑了。

  喜悦过后,她就更想弄清楚这块定情水晶到底有什么玄机了,所以,她决定去找她爸爸楚正行。

  楚正行的表现远远超过了楚叶的预料,他一看到这块水晶,就大吃一惊,连声问道:“乖女儿,哪来的?”

  楚叶起初还有点不好意思,虽然大学生谈恋爱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虽然楚正行也是个开明人物,可是她还是在那里支吾着不肯说,只道:“您帮忙看看就是了,管我哪儿来的呢!”

  楚正行何许人物,看女儿这样子就知道女儿误会了,他非常严肃的说:“我不是要打听你的私事,只不过这块水晶太不寻常了,我一定要寻找到水晶的主人,看看他手里还有没有。”

  楚叶松了口气,这才说出楚歌的名字来,然后自做主张的告诉楚正行,这是楚歌的祖传之宝,仅此一枚,没有多余的。也多亏了这句话,否则,恐怕楚正行就跑到北京抓人去了。

  那么,楚正行为什么这么看重这块水晶呢?

  水晶和琥珀,都是地球上年代非常久远的东西,他们的价值,一部分在于他们本身,另一部分,则在于他们中间包裹着的东西,大部分的水晶里,包裹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尘埃和火山灰,可是楚歌这块风系水晶,却奇怪到极点,包裹的竟然是一只小小的、奇怪的生物,楚正行大学时修的就是生物学,如今虽然人在商海,做的也是生物保健方面的生意,对于这些东西,自然敏感之极,以他的眼光和学问,第一眼看到水晶里的东西,就发现那是他绝对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水晶形成于高温环境中,能在那种高温中生存的物种已经微乎其微,仅有的那几种,楚正行早就记得滚瓜烂熟,他看到水晶的第一念头就是:“这是一种新的史前生物”。

  可以想象,新的物种发现,该是个多大的成绩,而这颗水晶,又该有多大的价值,他当然万万也想不到,这里边的东西,居然是另外一个世界的生物,而里边这种小小的生物,正是上古时期一种非常普通的风属性魔兽,正是由于它的存在,因为它的血肉和骨骼跟水晶慢慢融合,这颗水晶才会在长久的年代变迁中慢慢转换体质,改变性质,由一块普通水晶,变成了风属性魔法水晶。

  楚正行的企业研究所里,正在研究的一个课题,就是被完整封存的古代物种的复活,所以,见到这块水晶后的第三十分钟,激动得头皮发麻的楚正行就决定把这块水晶从女儿手里拿走,送到实验室去分解研究。

  “爸爸,这块水晶我不能给你,这是他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到了这时候,楚叶即使是再后悔,再伤心,也来不及了。

  “乖女儿,听话,这块水晶放在你这里什么用也没有,他肯定也不知道水晶的价值,把它交给我,如果科技上有所突破,是可以造福人类的,来,松手,快松手……”楚正行的语气虽然温和,态度却是绝对强硬,楚叶看着自己的爸爸,忽然觉得特别特别恨他,恨他要把自己喜欢的人送给自己的定情信物夺走,这一刻,她仿佛看到楚歌冷冷的站在她面前,冷冷的质问她:“我送给你的东西呢?我的祖传之宝就这样被你弄没了?”可是父亲的话也有道理,最重要的是,父亲并不是在讲教条,他的确是一个热爱祖国,希望造福于民的好人,这样的好人,一旦认准了要做一件好事,往往是最固执的,楚叶泪眼婆娑的在床上躺了一下午,实在无可奈何,至于赌气不吃饭、离家出走这样的事情,她是从来不做的,所以,过了两天,她也就接受现实了。

  楚正行把水晶一拿到实验室,立刻引起了轰动,几位学识渊博的科学家们一商量,觉得还是多找些人来研究比较好,这些人都是桃李满天下知交遍中华的人物,也用不着走官方路线,当下众人电话不断,邮件纷飞,几天之后,来自全国各地的科学权威们都来到了实验室,当然,这件事情,是不会进入普通百姓的视线的。

  人来齐了,就围绕着水晶开始了一系列的研究活动,首先是年代鉴定,鉴定出的结果大大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大伙看着计算出来的数字,统统进入了泥塑木雕状态。

  二十亿年前……地球在二十亿年前是个什么样子?所有人的脑袋里都产生了荒谬绝伦的感觉。

  这些搞了一辈子科学工作的老耆宿们用颤巍巍的手捧起水晶,一个个都哆嗦得厉害,让一直在旁边观察的楚正行实在有些担心,悄悄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把医疗人员叫到外边驻扎着,免得这些人一不小心出现什么中风脑血栓高血压之类的,来个猝死就麻烦了。

  最先离开的是一位闻讯赶来的考古学家,他拍了N张照片,在确定自己没办法带走水晶之后,一个人回去了,据说是要大量翻阅书籍资料,准备撰写长文,彻底推翻以前关于地球生物起源的所有论点。

  第二个离开的是某地质学家,在他第十八遍嚷嚷着要到水晶的主人楚歌家乡去挖祖坟之后,忍无可忍的楚正行征求了大多数人的意见,把他驱逐了。

  离开的这两位都不是原实验室的科学家,事实证明,搞人文学科的毕竟不如搞理论学科的那么理智,至少在坐的各位表现都还算镇定,一众权威们达成了共识,分解水晶,物理学方面,要对水晶的材质进行分析,生物学方面,自然是对里边那个小小的生物残骸进行分析了。

  楚正行原本计划拿出天价投资来搞这个项目,可是最终的结果,有两点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第一,他几乎没有投资,那些从各地飞来的权威人士们纷纷靠自己的能力拉上了各种各样的赞助,第二,即使他想投资也投不起,因为最终的总投资经过计算居然达到了十二亿元,即使中国经济再怎么蓬勃发展,即使他楚某人的“正行集团”再怎么财大气粗,这笔钱也不是他现在能拿得出来的。

  研究的结果非常令人欣喜,这块风系水晶的构成和现在市面上的水晶有细微的内部差异,这点差异导致这块青色的水晶具有可以蕴涵能量的素质,不过研究也就是在这里进入了瓶颈,因为这块水晶明明可以蕴涵巨大的能量,可是科学家们使用了几百种能源来填充它,却没有任何反应。

  另外一个可喜的成果是,水晶里包含的那点残骸,虽然已经无法复活,可是保存得十分完好,最重要的是,科学家们居然从它体内找到了还没有死亡的活性细胞,从理论上来说,完全可以对这点细胞进行试管培育,使它重新成长出来,虽然细胞的生命力已经很微弱,但是这些人还是兴致勃勃地开始了试验。

  这段时间,正行集团的实验室天天热闹得象过节,在座的都是著作等身的领域内权威人士,难得凑到一起,学术上的交流异常的多,老家伙们都是后台强硬能量巨大的怪物,拿着资助来的巨额资金当流水使用,正行集团的研究基地一栋栋的高科技大楼就这么象拔节的竹笋竖了起来,这些老家伙从来都没有经济意识,一开始就信誓旦旦的保证,研究一结束,成果共享,这些不动产全部送给楚正行,这样一笔绝世大礼,楚某人当然是乐呵呵的笑纳了。

  而这些天,楚正行几乎天天派人到学校里去,想看看楚歌回来没有,他可不信女儿说的“只有一颗”的话,作为一个商人,尤其是作为一个成功者,他有一个很优秀的素质,就是“决不轻信别人。”

  只可惜,他等待了将近半个月,楚歌还是没有回来,遂请教于女儿,楚叶其实也不知道楚歌去北京干啥的,这一惊非同小可,父女两人顿时都担心起来。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八章 误入珠宝黑市

 

  那么,楚歌到底出了什么事?

  楚歌跟赵钱在外边胡吹海侃,他虽然没有赵钱想象中那么厉害,不过基本理论还是有的,严格说起来,也算是个小高手,加上网络上那么多的战术文章熏陶,要对付赵钱还是难度不大,这两个人,一个请教,一个解答,居然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开始“传道授业解惑”了。

  只过了五分钟,天工开物就走了出来,后边还跟着一大帮人,那位把他亲手赶出来的保安大哥也在其中,天工开物一个人走在最前面,径直走到他面前,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教练,我来请您进去。”

  楚歌大为迷惑,以前也没见这小子对他这么客气啊,不过他也有点急智,当下也十分冷静的回了句:“好的,那就进去吧。”

  后边那群人,满眼都是尊敬,一个个死死的打量着楚歌,楚歌仔细看了看,刚才给天工开物当裁判的人也在里边,再看看这人旁边,居然连今天的负责人也在里边,不由吓了一跳:“你们都出来干什么?”

  天工开物的语气更加恭谨有礼了:“教练,刚才因为一点小小的误会,您被请了出来,我打完比赛之后,跟他们解释清楚,所以我们一起来请您进去。”

  楚歌愕然。

  那位骂他小混混小流氓的保安大哥居然走到楚歌面前,嘿嘿笑了笑,挠挠头,道:“小伙子,对不起,俺误会你了。”

  楚歌一向很喜欢这种淳朴的人,心情立刻也轻松起来,虽然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还是一挥手:“走,我们进去吧。”他一个人在前边,倒真有点领导人物的感觉。

  事情是这样的,楚歌出去的时候,天工开物本来就知道,不过那时候正是最关键的时刻,他也来不及说话解释,而且也没想好怎么解释,于是全神贯注先把比赛打赢再说,梦幻操作一出场,对方立刻就不行了,三下五除二搞定了对手,天工开物进入了三甲之列。

  按规定,前三名要打一个小循环,排出冠亚军的,可是天工开物提了个要求,他说:“先把我的教练请进来吧。”

  负责人明显有些惊讶:“你的教练是谁?”

  楚歌一开始就跟华中的拉拉队接触过了,当时下边就有人幸灾乐祸的喊:“就是刚才被你们赶出去的那个。”

  负责人更是惊讶:“他不是在破坏正常比赛吗?怎么会是你的教练?你教练干吗无缘无故往你脸上泼水啊?”

  这里边的真正原因天工开物死也不会说,不过编个理由却并不困难:“教练他不是给我泼水,他是觉得我不争气,打比赛都不能集中注意力,给他丢脸,所以才泼水提醒我的,他本来想走进来跟我说话,可是那位大哥(说着天工开物往那位保安身上指了一指)不让他过来,教练也是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的,您看,我被他一泼,比赛不就赢了吗?”

  这番话其实也解释得不怎么好,不过事实摆在那儿,本来半死不活的人族,被那水一泼立刻就起死回生了,也由不得负责人不信,负责人又问:“你的教练水平怎么样?你是他教出来的吗?”

  天工开物在这当口当然大吹特吹:“我的教练那可是真正的高手啊,在国际战网上,我亲眼看到,目前世界排名第一的***亲口承认不是他的对手,唉,不过他不愿意参加这种比赛,说是水平太低,没什么意思,所以才训练个徒弟玩玩,你们看,我已经参加了三年的WCG的,每年都没进分赛区的八强,可是这一次,教练训练了我三个月,我能够打到这里,进入三甲,这全部都是教练的功劳哇!”这小子,说起来声情并茂,说到后来,连自己都在怀疑到底是不是楚歌把他教出来的。

  这番话从一个全国顶级高手的嘴里出现,顿时让所有热爱游戏的人,对楚歌肃然起敬,天!一个连世界第一的***都承认不是对手的人物啊,这绝对是一条卧龙,一个隐士,一个传奇!中国人向来喜欢把人物传奇化神秘化,楚歌这么其貌不扬的外表顿时更增添了其“人不可貌像”的传奇色彩,负责人虽然权力不小,其实也不过三十刚到的样子,听说被赶出去的居然是条龙,立刻就大感兴趣。

  所以呢,本来是天工开物一个人出来找楚歌的,现在变成一大堆人涌出门外,列队欢迎楚歌重新回到体育馆内,坐镇赛场,指导自己的弟子比赛。

  在这天之后,楚歌的尊容居然被各大游戏站点放到了首页,这也是他始料未及之处了。

  只有楚歌心里清楚,天工开物这小子才没这么好心,他大张旗鼓的把自己接回去,只不过是害怕自己的风之敏捷又过期而已。

  大概下午三点的时候,天工开物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全国星际争霸总决赛冠军,将代表中国队去参加WCG的韩国总决赛,虽然在这一年,全世界还只有韩国一个国家对星际这个游戏实行了职业化,不过这时候的天工开物,是很有信心击败所有职业选手,把冠军奖杯带回中国的。

  当然,赛后,楚歌跟常开天又进行了一番肮脏的金钱交易。

  “老规矩,我带你去韩国,路费、机票、食宿、签证,全部我负责,不过老大,你可要认真点,帮我把冠军奖杯拿回来。”

  “一言为定!奖金归我!”楚歌大言不惭地伸出手去:“拿来吧,小子。”

  遇人不淑的常开天狠狠瞪了他一眼,把还未开封的奖金递了过去。

  这天晚上,两个人兴奋得彻夜未眠,第二天中午才昏昏沉沉的睁开眼睛,一起床,楚歌就拉住常开天:“小天,问你个事,你对水晶,有多了解?”

  楚歌决定在北京把水晶卖了,这是他刚刚做出的决定,如果回到市里,一是没有北京繁华,不一定有地方卖,也不一定有人买,二是这里毕竟距离学校比较远,万一有人问起水晶哪儿来的也没办法再找到他,一般的犯罪分子都会把赃物带到离作案地点很远的位置去卖,楚歌这水晶虽然不是赃物,却一直在心里压得慌,卖是一定要卖的,既然已经身在北京,又正好大喜过后闲来无事,更何况旁边还有一个从小带着水晶睡觉的家伙,不趁现在卖,那就真是傻瓜了。

  常开天果然没让他失望:“水晶?哈哈哈,我简直太熟悉了,我爸爸就是做珠宝生意的啊!”

  楚歌把那颗红色的火系水晶拿了出来,道:“喏,你看看这个,大概值多少钱?”

  真看到水晶,常开天反而傻眼了:“恩,那个,这个,嘿嘿,楚大哥啊,老实跟你说,我虽然从小就看着这东西长大,可是我对它们并不了解啊,你这颗……这颗水晶,是最俗气的大红色,应该……那个那个,应该值不了几个钱吧!”他从小看惯了上等水晶,面对这种纯净之极的极品火系水晶,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心里想到楚歌是个穷人,那么这颗水晶理所当然也值不了几个钱吧。

  楚歌大为沮丧,再一想,这也正常,这水晶在异世界也不算什么贵重东西,那么,值不了几个钱也是正常的,不过,无论如何,还是把它卖了吧!

  楚歌道:“那你知道北京有什么地方买卖水晶的吗?”

  常开天一拍巴掌:“这个你找我可找对人了,我经常跟老爸来北京珠宝行的,知道的地方可多了!”

  楚歌大喜:“那就好那就好,走,立刻出发,我们去卖水晶!”

  楚歌这个人,虽然穷,但是并不财迷,昨天敲诈了常开天的冠军奖金整整两万,今天一出门,立刻就想起了前天遇到的那位包车的司机,两人一合计,楚歌请客,一个电话把司机招了过来,一千块钱一天,准备在北京再痛快的玩一天,当然,第一要务是先把水晶卖了。

  司机大哥的心情非常之好,没想到三天之内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到了两次,这次比上次更是尽心尽力,楚歌一说要卖水晶,他二话不说,就带着楚歌他们直冲目的地,事实证明,常开天所谓的“经常来北京珠宝行”其实也不可靠,还是地头蛇司机大哥比较可靠,至少从开车到下车,常开天一句话都没说,直到到了地方,才嘟囔了一句:“妈的,地形这么复杂,谁他妈记得住啊!”

  楚歌到达的,并不是北京最大的珠宝行,而是一个所谓的“地下珠宝黑市”,司机大哥看来在道上也有点门路,带着楚歌他们左拐右绕,本来是一条长长的古旧的巷子,可是一路穿过去之后,就看到了一个并不太光鲜的小集市。

  “就是这里了吗?”楚歌失声道:“这也叫珠宝行?看起来好破啊!”

  “嘘!”司机大哥连忙捂住他的嘴:“别胡说,这里的人脾气都不怎么好。”

  可是他已经捂迟了,一个阴阳古怪的声音已经从旁边响了起来:“怎么,嫌这里破吗?学生仔,把你的东西拿出来看看。”随着话音,一个人从阴影里走了出来,这人脸上一道刀疤,看起来血红血红,很有些可怕。

  司机大哥脸色有点白,悄声道:“你们别乱说话,让我来应付。”他一步跨到前面,赔笑道:“刀疤哥,这两个小朋友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就别跟他们一般见识了。”

  只可惜,刀疤哥似乎没什么大量,他根本没理睬司机大哥,眼睛已经盯在了常开天的脖子上:“恩,这根项链还可以,是中品,这串水晶佛珠也还不错,看来只比项链稍差,不过脚上这两条链子就差了些,哎,小朋友,你这身行头,大概也就两三万的样子,居然敢嫌我们这里破吗?”

  常开天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也没怕过什么,他可看不惯司机大哥那副样子,脖子一梗,大声道:“这里本来就很破,怎么了?”

  这句话声音说得很大,立刻,前边闹哄哄的小集市飞快的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眼睛都看了过来。

  司机大哥在心里暗暗后悔,他也是高兴过度,一时昏头,把这两人一带来,就开始觉得做错了,现在听常开天这么一说,更是脸色煞白,一个劲的默念:“完了完了,这下玩完了。”他本来觉得这两个小子都是有钱人,卖的水晶也肯定是高档货,才带他们来这最高档货物集散之地的,谁知年轻人不懂规矩,也不懂礼貌,才一开口,就把里边的人得罪完了。

  刀疤哥猛地一抬手,刷的一声挥了下去,只听“夺”的一声响,一把雪亮雪亮的钢刀已经深深的扎入了面前的木箱子里,刀把兀自颤动不休,嘴里的声音也冷了起来:“各位,好多年都没人在这嚣张了,这两个小子出言不逊,本该按道上的规矩处置的,不过年轻人不懂规矩,我刀疤哥也不想多为难他们,今天只要他们能够证明我们这里确实破烂,我刀疤哥就放他们一马,大家说怎么样?”

  里边一人应道:“刀疤哥,您看着办,我们都没意见,别堕了我们珠玉集的威风就好。”原来这个破集市还有个很风雅的名字,叫做珠玉集。

  司机大哥打着哆嗦凑上去:“刀疤哥,您看您这……这两个小子都是我带来的,啥也不懂,要不您就给我个面子,高抬贵手放他们一把?改天我叫他们准备礼物专门给您登门道歉如何?”

  刀疤哥冷哼一声:“小马,你还是自己先走吧,今天的事,我不为难你,可是这两个小子,绝对不能放过!”他声音蓦地高昂,手指一指,顿时一股凛冽的杀气扑面而来,对于常楚二人而言,这还是第一次在实际生活中碰到这样的黑暗一面,两人本来心比天高,都觉得自己是英雄豪杰,可惜被这股杀气一逼,顿时心就砰砰跳了起来,看着那把雪亮的钢刀,似乎已经想象到了它划破皮肤的感觉,楚歌站在那一动不动,貌似镇定,实际上,火球术、水箭、冰霜之铠、风之敏捷、土墙术、流沙术、迟缓术、风刃、漂浮术,所有能够想象的魔法全部都准备完毕,只等着对面一动,就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儿施展出来。

  司机大哥叹了口气:“两位,大哥今天害了你们了。”

  常开天吓得嘴唇发青,却强撑着道:“没什么,大哥,你先走吧,我们自己来搞定。”

  “哼哼,你们还要自己搞定?”刀疤哥冷笑道:“你们拿什么搞定?打架吗?还是比一下货色?”

  “打,打架怎么打?比货色又,又怎么比?”常开天说起话来都开始哆嗦了,却仍然挺硬气,楚歌看在眼里,也自佩服。

  “打架,就是给你们一人一把刀,我们来对砍,比货色,就是大家都把自己的货拿出来,看看谁的最好。”刀疤哥眼里寒光闪烁:“你们敢嫌这里破,大概手里也有点好东西吧。”

  “当然比货色!”常开天想都不想,立刻就道:“谁怕谁啊!”在他想来,自己的老爸怎么说也是个大珠宝商,自己身上穿戴的,也都是很高级的水晶,虽然只有水晶一项似乎单调了一点,可是对付这几个破烂珠宝贩子,应该还是没问题吧。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九章 不可思议的天价

 

  刀疤哥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除了身上戴的,你还有什么东西吗?”

  常开天信心满满的道:“对付你们,这些就足够了!”

  集市上立刻就哄笑起来,一个人忽然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串佛珠道:“小子,你看看我这个佛珠和你这个佛珠,哪个更好一些。”说着,就把手里的一串佛珠扔了过来,那佛珠分明是水晶质地,这人远距离扔过来,居然不怕佛珠被摔碎掉。

  常开天忙不迭一把接在手里,放在阳光下仔细的看,他虽然不识货,可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自己手腕上的那一串,无论是色泽、均匀度,还是分量,都比人家那串要差多了,很显然,这人扔过来的佛珠,竟然是一串极品。

  看到常开天的沮丧样,那群人更是得意,又一人忽然一扬手,把一只镯子也扔了过来:“你再看看,咱们谁的镯子更好些?”

  常开天伸手一抓,没抓住,镯子掉在地上,“砰”的一声,立刻就摔成了两半,常开天大惊,连声道:“这不是我的问题,我可不给你陪!”这个人根本不以为意:“没关系,这种低等水晶,碎了就碎了,你比一比吧。”

  这只镯子虽然碎了,可是那细密的纹理和触手的光洁程度,还有那宛如红玉的美妙色泽,依然完全击溃了常开天的信心。

  刀疤哥又走了出来:“你脖子上这条项链,已经是你身上最好的东西了,如果你没有其他更好的货色,就跟我比一比项链吧。”他说着,随手从自己的包裹里拉出一条水晶项链来。

  这些人其实还挺守规矩,既然常开天出的是水晶制品,那么他们拿出来的,也全部都是水晶,楚歌看着他们那漫不经心的态度,简直是惊讶到极点,他当然知道常开天一身都是宝贝,可是这些宝贝,在这些珠玉集的人眼睛里,似乎跟破烂也差不多。

  难道说……这些人都是超级富翁?

  常开天没有去接刀疤哥手里的项链,只因为那根项链,根本就和他这条完全相同的质地,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人家的项链,比他足足大了三倍!

  “你们还有东西吗?”刀疤哥狞笑着拔出了木箱上的钢刀:“如果没有,那你们就输了。”

  “要不要拿出来呢?我到底要不要拿出来呢?”楚歌的脑子里飞速的思考着,他倒是不太害怕打架,虽然看着有些吓人,可是他毕竟是地球上唯一一个魔法师,还是有几分信心的,只不过按照他二十年来的做人逻辑,能不打架最好不打,和平解决问题一向是他最喜欢的,现在两个人手里已经没有东西了,除了他那两块魔法水晶,可是这两块连常开天都看不上眼的东西,拿了也是白拿。

  “还有东西!”常开天在刀疤哥走近他身前两步的压迫性距离时,歇斯底里地喊了一声:“我们还有东西要比!”

  “很好,”刀疤哥笑道:“今天我会让你们输得明明白白的。”

  看到刀疤哥退回去,常开天长长的出了口气,只觉得全身都快要软下来了,冷汗一阵阵往外涌,转头道:“楚大哥,把你的水晶拿出来吧。”

  “哦,”楚歌应了一声,拿出一块红色水晶来,托在掌心。

  刀疤哥原本是冷笑着的,不以为然的往楚歌这边看了看,眼睛扫了扫他手掌上的红色水晶,忽然,眼睛里闪出一道灼灼的光芒,好象铁碰到了磁石一样,死死的盯住了这块小小的水晶。

  不止是他,珠玉集里大概上百号人,在这块水晶出现的第一时间,就齐刷刷停下了手里的工作,盯住了这块水晶,连呼吸都轻微起来。

  风轻轻地吹过,这一秒钟,竟然安静得反常。

  楚歌莫名其妙的看了看大家:“喂,你们怎么了?还比不比?”

  没人理他。

  楚歌转头看了看常开天,发现这小子也是一脸的茫然,再转头看看司机大哥,这位大哥倒挺够义气的,虽然没办法劝阻,却始终没有离开,等到楚歌看过来,司机大哥忽然笑起来:“小子,真有你的,这么能忍,原来你有杀手锏呀!”

  楚歌更是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司机大哥指了指那边的刀疤哥:“我也不知道这块水晶好在哪里,不过很显然,他们都被你镇住了,今天的比试你应该是赢了。”

  这时候,刀疤哥才算说出话来:“这块水晶卖不卖?”这句话一说出来,很显然是他们认输了。

  楚歌松了一口气,笑道:“卖,当然卖,司机大哥带我们来,就是要卖水晶的嘛。”

  刀疤哥竟然也长长的出了口气,仿佛刚才受了很大的惊吓一般,这口气出完,居然还挤出了一丝难得的笑容:“看来,是我们误会小马了,差点就把这样的极品给放过了,唉,看来我真是老了,眼力也不行了。”

  他感叹完毕,立刻伸出一个指头来:“这个数,怎么样?”

  楚歌撇了撇嘴,心想:“这家伙也真小气,刚刚还表现得那么夸张呢,这会儿居然只出一百块,真他妈无奸不商啊!”他想到这里,立刻就飞快的摇了摇头。

  刀疤哥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又伸出一个指头来:“这个数,怎么样?”

  楚歌想都不想,拼命摇头。

  刀疤哥的手指头一个个的伸了出来,可是楚歌的头摇得象泼浪鼓,无论如何就是不松口,最后,刀疤哥十个手指头伸完了,满脸铁青的站在那里,狠声道:“你他妈到底多少钱才卖?”

  楚歌满是不屑的看着他:“你看看你,刚才比货色的时候还挺阔绰的,怎么买起东西来这么小气啊,要按你这么加价,恐怕我把十个脚指头都加上了也不够啊!”

  刀疤哥深深的吸了口气,脚下居然有点踉跄,往后退了半步,似乎被镇住了一般,死死的盯着楚歌,盯了好久,终于摇了摇头:“小子,你够狠,你要多少钱,说个数吧。”

  楚歌偏着头回忆了一下,第一次陪楚叶去买项链的时候,似乎是花了几千块,自己买项链,花了整整一千块,而天工开物身上的东西,据说都要几万,既然刚才刀疤哥把天工开物身上的东西贬得一钱不值,那么他们觉得好的东西,总也在六位数的位置上吧,咱也不能太心狠,免得把这群亡命之徒惹怒了,来个劫财杀人,就不划算了。

  其实最后这个担心,倒是不必要的,这群人,代表了中国地下珠宝行的最高阶层,每一个都是地下社会跺一跺脚地皮也要抖三抖的大人物,他们即使是再想要这块水晶,也不会破坏黑市上的规矩的,只不过楚歌抱着先入为主的观念,看到他们这破旧的集市,地痞的作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们的真实身份。

  且说楚歌这么一思量,终于定下一个价来:“这样吧,咱也不要太多,五十万,您看怎么样?”

  他小心翼翼的报出这个数,然后小心翼翼的去观察刀疤哥的反应,只见刀疤哥身躯猛的一震,眼睛里立刻射出两道夺目的光芒,紧紧盯着他,吸了口长气:“五十万!”

  “不错!”楚歌观颜察色,发现这个价位别人可以接受,就定了下来:“五十万,不要多的,也不要少的,这个价格,对于这块水晶,应该也不算多吧?”

  “的确不多,”刀疤哥忽然苦笑起来:“可是我实在消化不了,哪位兄弟愿意跟我共同出资的,我最多也只能负担三十万而已。

  “楚歌莫名其妙的盯着他,心里头直犯纳闷:”妈的,刚刚不是很拽的吗,怎么这会变成这样了?北京一所房子都不止五十万,你他妈只能拿出三十万你刚才还拽个屁啊拽,难不成你们刚才的水晶都是假货?“

  他不经意的转头看看,忽然发现连常开天也愣在那里,张大着嘴巴,满嘴的哈喇子流了下来都没注意,这下可真是奇怪了,把手伸到常开天面前晃了几下:“喂,喂喂,你傻了吗?”

  常开天一动不动,集市上有个人站了起来:“刀疤哥,我是小本生意,只能负担十万,还有十万,谁愿意负担的?”

  又有个人站了起来:“刀疤哥,这种稀世之宝,即使拿到了,恐怕也脱不了手,你不用再考虑考虑?”

  刀疤哥冷笑起来:“考虑?考虑个铞!今天老子拿到这块水晶,一年之内,我保证可以增值十倍,不信你就看着!”

  那人又道:“即使它值这个价吧,也没人买得起啊。”

  刀疤哥笑得更冷了:“个人买不起,国家总买得起吧,我把这东西在手里放一年,然后卖给国家,这样总可以吧?”

  那个人倒抽了一口凉气:“刀疤哥,这块水晶,没你说的这么好吧?”

  刀疤哥眯着眼睛看了看他:“小刘,咱们平时关系还不错,哥哥今天给你透个底,你如果相信我,就跟我合伙,咱把这块石头吃下去,我包你不吃亏。”

  显然这位刀疤哥说法很有些分量,小刘犹豫了半晌,终于有些松动,问道:“你跟我说说,它到底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吧。”

  刀疤哥沉思了半晌,盯着他缓缓道:“我可以给你透露一点点……最近正行集团那档子事,你知道多少?”

  小刘的眼睛蓦地亮了起来,简直是不可置信的看着楚歌手里那快水晶,吃吃的道:“这……这……这就是那块水……水晶吗?”

  刀疤哥点点头:“我不知道这种水晶是怎么出现的,但是我可以肯定,这块水晶,跟那块的来历是一样的,而那块水晶,第一次研究时拉到的赞助你知道是多少吗?那是整整一百二十万!”

  小刘终于被说动了,猛一点头:“好,豁出去了,我也出十万!”

  眼看这几个人象打哑谜似的,说出来的话一个比一个酷,楚歌就象在看古龙的武侠剧一样,看到这里,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声道:“喂喂喂,各位都是做大生意的人(这句话其实是带讽刺的,讽刺他们几十万都拿不出来),就别这么磨磨蹭蹭了,区区几十万的生意而已,快点决定吧,我还要赶着回去呢。”

  他虽然自己是个超级穷人,眼光倒是不小,跟常开天在一起,自然就以常开天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对于一个家有林肯,出门坐飞机,据说还和“上面”有交情的大富之家来说,几十万倒的确不算什么,只可惜常开天这傻小子,看来也不争气得很,从刚才一直愣到现在,张大着嘴巴流涎,一点大家风范都没有。

  刀疤哥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小伙子,扮猪吃老虎,你可真不简单哪……”

  楚歌大是荣幸,表现立刻再好了几分:“少废话,快点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吧。”

  刀疤哥从怀里取出一张支票来:“我们是小本生意,一时之间凑不到那么多钱,这张支票是五千,权作定金吧,希望你不要把东西卖给其他人。”

  楚歌不由对这伙人大是轻蔑,心想:“连我身上都有两万呢,你就五千块还敢出来做生意,我鄙视你!”他一边想着,毕竟有点怕被别人强取豪夺,把支票拿过来,把常开天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刀疤哥,也没去看支票,拉着常开天和司机大哥退了出来。

  直到上了车,常开天才清醒过来,一脸狂热崇拜的看着楚歌:“老大,牛,真牛,你太牛了,我服了你了!”

  楚歌莫名其妙,一指头敲在他脑袋上:“你小子是不是吓糊涂了,刚刚在里边就拼命流口水,出来了还这副花痴样,怕我不敢打你怎的?”这一路上,他跟常开天已经混熟了,所以说话做事也就越来越随便了。这一下敲下去,常开天立刻大叫冤枉:“老大,是你自己糊涂吧,你看看支票上的金额!”

  老实说,楚歌从来没看到过支票,不过毕竟是大学生,支票上的数字他还是认识的,看着那个“五”字后边一长串的“零”,他头晕了一会,仔细数了过去,原来是六个“零”。

  “五、五百万!”楚歌结结巴巴地指着支票:“这、这、这是不是假支票啊?啊!小常!”

  常开天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非常肯定的摇摇头:“不是假的,这是真的,这就是五百万!”

  “可是……我明明听他说五千……”这一阵子轮到楚歌发蒙了。

  司机大哥在前边长长的叹息一声:“小伙子,你是不了解这些地下珠宝行的规矩,他们买卖东西,从来都是以‘千元’为单位的,哪象我们普通人,都是以‘元’为单位的。你知道你今天的水晶卖了多少钱吗?”

  “我……我……我不知道啊,”楚歌简直要晕了:“你别跟我说,刚才那五十万后边还要加三个‘零’啊,我要死了,天哪,我真的要死了。”

  常开天一巴掌打在他脑门上:“死个屁!老大,你发了,整整五亿啊!你的财产在一瞬间就跃居全市前十了!”

  楚歌忽的一个激灵,坐起身来,死死的盯住常开天,两眼通红:“小子,我警告你,我可是武林高手,我还有超能力,你千万别妄想谋财害命,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常开天哭笑不得:“你放心,我不是那种人。”

  楚歌看起来象个神经病,猛地站起来,一把揪住司机大哥的后衣领,把他拉得贴在了椅子背上,恶狠狠的警告起来:“还有你,千万别谋害我,我是很厉害的!听到没有!”

  司机大哥被他这一下拉得差点窒息,手上一滑,出租车在街头猛的一个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全旋,然后吱呀一声,停在了路中间,幸好司机大哥反应迅速,立刻睬下了刹车,不然,恐怕未来的大富翁兼地球第一魔法师就要死于一场车祸了。

  被车这一甩,楚歌反而清醒了一点,放开了司机大哥的衣领,一屁股坐了下去,开始“呵呵呵呵”的傻笑起来。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章 大闹天上人间

 

  楚歌一走,珠玉集上的人都围拢过来,小刘急道:“刀疤哥,你这么随手就给他五千,也不问问他的底细,就不怕他跑了吗?

  “刀疤哥的眼神有点冷:”他要跑他就是白痴,放眼整个中国,你以为他还能找到像我们这样的大买主吗?“

  小刘道:“那不一样啊,他们两个傻呼呼的样子,能想这么远才怪了。”

  “你错了,”刀疤哥笑了起来:“小刘,你的招子该放亮点了,难道你没看出来,这两个小子根本就是专门到这里来卖水晶的!”

  “啊!”小刘道:“没看出来啊。”

  刀疤哥摇摇头,叹了口气:“一开始,我们亮刀子的时候,他们似乎很害怕,可是我仔细打量过卖水晶那小子,人家眼睛里可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至于后来的叫价,又准又狠,正叫到点子上,一点都不松口,如果不是早有计划,不可能态度这么强硬的,我虽然不知道那小子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小马其实是被人家利用了,这两个小子根本早就打算到这里来出货的。”

  小刘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没这么夸张吧?也就两个愣头青而已。”

  “愣头青?”刀疤哥的眼神凶狠了一下:“他们可不是愣头青,那个全身水晶的小子,是常中兴的独生子常开天,他一进来我就知道里边有问题!”

  小刘的嘴巴张得更大了:“珠宝大王常中兴?”

  “不错,”刀疤哥忽然笑了:“很早之前,就听说常中兴的儿子对珠宝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估计这次,是他把他老爸的宝贝偷了出来,想偷偷卖了弄点钱花,你说,这样的好机会,我怎么能放过呢?”

  小刘点点头,沉思起来。

  再说这头,楚歌在常开天的帮助下把钱提了出来,然后重新办了张卡,把钱打了进去,司机大哥跟着两人也占了点便宜,得了五万块的分红,两人本来已经准备离开银行了,总算楚歌还有点孝心,忽然想到了远在家乡的穷苦双亲,当下办了个汇款,把三百万转到了家里唯一的那张卡上。

  走出银行,楚歌拉着常开天作陪,先把自己全身上下武装起来,在精品店里转了一两个小时,把全身上下都换成了名牌服装,只可惜夏天不适合穿皮鞋,凉鞋这东西又没什么国际知名品牌,也只好将就一下算了,惹得常开天一个劲的嘲笑他:“暴发户!土财主!一点品位都没有!”

  楚歌的脸皮厚得很,忙完了一身行头,又开始忙随身配件,第一个要买的,是手机,对这东东他倒干脆得很,一口咬定“就买诺基亚的”,因为“他们都说诺基亚的手机质量最好!”两人挑选了半天,最后花了三千多买了一款最新式的翻盖手机,诺基亚本来一直都做直板手机的,可是时代在变,观念在变,为了赚钱,这个金字招牌终于也向翻盖的领域进军了。

  买完手机,楚歌给家乡打了个电话,通知家里去银行查查帐号,楚歌的家乡是个很偏远的穷地方,叫做楚家坳,整个村子里就一台电话,装在村长家,楚歌一年也打不了几个电话,所以一打过去,楚歌他爸立刻以为出啥事了,听说楚歌给家里汇款了,更是着急坏了,楚爸爸是个厚道人,再三的问楚歌:“伢子,你没做啥伤天害理的事情吧?”楚歌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你儿子绝对是奉公守法的良民。”楚爸爸仍然不放心,千叮咛万嘱咐,要楚歌做人要有天地良心,听得楚歌头都大了,末了来一句:“伢子,给家里寄了多少钱啊?够买个小电扇吗?最近天气真是热啊,家里又没钱了……”

  楚歌心里微微一酸,“三百万”这三个字硬是吞到了肚子里,怏怏的道:“你自己去查吧。”就把电话挂了。

  两人回去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北京的夜还是很热闹的,司机大哥把两人送了一段路,远远的已经看得见住的旅馆了,两人就要司机先走,准备在夜市上逛逛。

  这一段路通往火车站,正是最混乱也最热闹的地方,正值盛夏,街上来来去去的,多的是穿着时髦的漂亮女人,现代女性开放得很,雪白耀眼的胳膊和大腿在楚歌面前招摇过市,阵阵的脂粉香飘荡在空气中,弄得楚歌心里边砰砰直跳,血液一阵阵的往头上涌。楚歌也是个二十岁血气方刚的男人了,平时在网上也没少上黄色网站偷摸着瞄个一眼两眼的,现代的大学生都这样,楚歌平时在学校里,因为太穷,从来就没敢往乱七八糟的方向想,一直是个禁欲主意者,可是现在身在离校千里之外,又忽然多了五百万打底,眼瞅着还即将有五亿的进帐,正所谓饱暖思淫欲,立刻就想入非非起来,事实上,这两个小子之所以要司机回去,都是典型的没安好心。

  成熟的男人总是喜欢青春年少的女孩,可是刚刚成年的少男们,对性感和成熟的女性兴趣要大得多,象夜市这样的地方,只是想一想,也让他们热血沸腾。

  正在那里躁动不安,又是一个妙龄少女翩然而过,纤细的腰肢款款摆动着,从楚歌眼皮底下掠过去,一股充满女人味道的芳香立刻充满了楚歌的鼻端,楚歌张大了嘴巴去瞧,那小衣根本遮不住里边的春光,露出一段雪白的腰来,圆圆的肚脐象一朵盛开的鲜花,绽放在最耀眼迷人的地方,直看得楚歌口干舌躁,一不小心连口水都流出来了。正在神魂颠倒,那女孩无巧不巧的微微一甩头,满头秀发飞扬起来,伴随着夏日傍晚的凉风,刷的从楚歌脸上拂过,浓郁的芳香立刻笼罩了楚歌的整个世界,这种不经意间偶尔产生的诱惑,绝对是最难抵抗的。这就好比是拳击赛中的最后“K.O”一击,又好比星际比赛中的最后一次总攻,更好比是尼古拉?幻手里最后一个禁咒魔法,总而言之,当场就击中了楚歌的心脏,让他本来就薄弱不堪兼毫不设防的道德伦理犹如洪水决堤般崩溃下来。

  女孩自由自在的走了,楚歌和常开天却被晾在了那里。

  “受不了啦!”

  许久……

  “楚大哥,这个,恩,今天,反正高兴,我们就……进去看看吧,你说好不好?”常开天是个有钱人,可是从小家教就严,除了玩游戏,见识还真不多,跟楚歌的处境倒是有共通之处。

  楚歌装腔作势的皱了皱眉头:“这里面啊……不太好吧……我们还是回去吧。”他嘴里说着回去,脚下却坚定得象固守山头的狼牙山五壮士,一动不动。

  “也没什么啦,楚大哥,难得你今天赚了这么多钱,我们庆祝一下啦,说好了,你请客。”常开天毕竟比他见识高些,说话也利索起来。

  楚歌长长的叹了口气:“唉,既然你坚持,大哥就陪你堕落一把吧!”他抬起“沉痛”的脸,看看常开天促狭的眼睛,两个人忽然都红了脸,心照不宣的互相拍拍肩膀:“好兄弟,今天的事情,谁也不许跟家里说,违反的人是乌龟王八蛋!”

  这一条街上几乎都是吃喝玩乐的地方,街道两边巨大的灯箱招牌和霓虹灯管,烘托出强烈的放纵意味,两人旁边正好有间迪厅,上边四个金字“天上人间”,正伴随着彩灯一闪一闪,看起来十分漂亮。楚歌和常开天跃跃欲试的看过去时,正有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一左一右搂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走了出来,男人满嘴酒气,在那里胡言乱语,两个女孩都穿得很少,雪白的肌肤在灯光下耀眼生辉,衬着红晕的脸蛋,显得非常动人,眼看着那个男人的手不规矩的游动,楚歌的喉结上下蠕动了几下,也顾不得矜持了,一把拉住常开天,就闯了进去。

  迪厅里,音乐声震耳欲聋,楚歌的英语本来就没学好,更何况里边这种根本就是嘶声吼叫的英语劲曲,听得满头雾水,干脆用手堵住耳朵,小心翼翼的往里边挤,厅里的人非常多,天花板上的彩球旋转着,昏暗的灯光下,每个人的样子都模模糊糊,偏偏这样看不清楚的情形下,越是觉得每一个人都说不出的顺眼、好看、充满活力。

  楚歌气喘吁吁挤到里边,昏头昏脑的叫道:“来杯饮料。”

  “帅哥,你要什么饮料呢?”柜台里的女孩子巧笑倩兮凑上前来,雪白的乳沟随着她的弯腰深深地蜿蜒进楚歌的眼球里,她的个子比楚歌还要高一点,这么一站,楚歌看在眼里,鼻子里一热,连忙用手一摸,道:“什么都行。”

  女孩咯咯的笑起来,一副肆无忌惮的样子,高耸的胸膛也随着笑声微微起伏:“什么都行?你有这么厉害吗?‘爆炸’要不要?”她的眼睛带着勾魂的味道,水汪汪的斜睨着楚歌,这个动作楚叶也做过,可是楚叶做的时候,感觉纯情得很,她这么一勾一睨,却弄得楚歌差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要,当然要,嘿嘿,嘿嘿”

  女孩笑嘻嘻的看着他,忽然道:“哎哟,你怎么流鼻血了?”

  “啊!”楚歌大惊,连忙拿手去摸:“不会吧!”他摸了一把,干干的,放到面前一看,什么也没有,耳朵里只听到这个女孩子又咯咯的笑起来:“骗你的啦,帅哥,你的定力不够哦。”

  楚歌的脸涨得通红,虽然早就有心想要放纵一下,可真轮到有人跟他调笑了,他又觉得拘谨得很,一点也放不开手脚,简直是手足无措,情急之下,端起柜台上高脚杯子里装的“爆炸”,一口就吞了进去。

  那种高脚杯子的容量并不大,里边也就那么一团碧绿色的液体,可是楚歌一喝下去,立刻就后悔了。

  一股火辣辣的感觉从肠胃里一路飙升起来,转眼间就一直冲到了喉咙口,再然后,上至脑门顶,下至脚指尖,全身上下无处不热,无处不辣,体内仿佛“轰”的一声响炸开了似的,整个人晕呼呼飘悠悠就象忽然升上了天一样,脑袋里的思维也没办法维持下去了,楚歌只觉得双眼皮直打架,刚刚叫出了一声“哎哟”,就一头趴到了柜台上,两条腿软绵绵的直打颤,还好没有瘫到地上去。那女孩子大概也没想到楚歌这么没用,等楚歌趴了下去,才来得及用纤纤小手掩住了嘴巴,轻轻的“啊”了一声。

  就听一个声音尖笑道:“哈哈,大家快来看,就这熊样还喝爆炸呢!”

  紧接着是常开天的声音:“喂,楚大哥,你没事吧?”

  楚歌睡眼朦胧的把头转过来,后脑勺抵着柜台,似乎看到一个头发染成红色的小青年正在面前大笑,他迷迷糊糊地道:“我、我没、没事、我、我还要、喝、喝爆炸。”

  红发青年哈哈笑道:“给他喝,我请客。”

  那个女孩子犹豫的看了他一下,迟疑着道:“恐怕不能喝了吧,你看他……都这样了。”

  红发青年笑声戛然而止,猛的一拍桌子,声音大得连整个大厅都能听到:“你说什么!我要他喝他就要喝!怎么,我周大川说的话你都不听了吗?”

  女孩子沉默了半晌,低声道:“是,周大少。”拿出一个专用的酒器,将几种不同的酒混了进去,动作熟练的调试了一番,一杯碧绿色的爆炸就出现在面前,楚歌的眼睛朦朦胧胧,心里想:“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调酒啊。”

  周大川哈哈大笑,把那杯爆炸端到了楚歌面前,道:“小子,我请你。”

  楚歌并不傻,周大川一出场,他就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事情,现在虽然全身无力,眩晕的感觉倒是淡了很多,思想也重新回来了,手一挡,嘴里道:“我、我不喝了。”他本来只是想把周大川的手挡住,可是身体不听使唤,“砰”的一声,手重重地挥过去,酒杯立刻碰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音。

  周大川勃然大怒:“你自己说要喝,我请你喝,你又不喝,不喝就不喝,还敢打破我的杯子,你小子简直是吃了豹子胆了!”

  楚歌酒量本来很大,爆炸这东西,劲很足,但是酒精含量倒不算很高,他刚刚虽然很狼狈,现在也缓得差不多了,不过刚喝过酒的人通常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摇晃着站起来,无视那边的常开天一个劲的摇头,直接就开骂了:“老子就是不喝了,你他妈的要干什么?”

  现代社会,哪个学生没看过几部黑社会录象的,楚歌虽然不崇尚打架,但是对《蛊惑仔》里的江湖豪气还是有一点向往的,现在喝了酒,立刻胆子就壮了,对着周大川就吼了起来。

  周大川气得脸都白了,在这一带还从来没人跟他这么嚣张过,现在一个外地人居然在他头上撒野,他一挥手:“给我打,打死为止!”

  随着这一声,立刻从后边的人群里蹦出十几号人来,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看着楚歌。

  楚歌嘿嘿一笑,体内的魔法元素立刻流动起来,自从吸收了水火二系的魔法,他一直就想找人打打架,不过平时被理智压着而已,这次一喝酒,可没那么多顾虑了,大声道:“谁怕谁啊,你们来吧。”

  常开天躲在一边,眼看楚歌是存心要挨揍了,牙齿一咬,心里道:“妈的,不就是挨一顿打吗,我常开天可是一个义字当先的人!”一下跳了出来:“楚大哥,我俩同舟共济!”

  很显然,这又是一个受黑社会电影毒害的青少年。

  楚歌心里觉得十分安慰,拍拍他的肩膀,说话的时候舌头还在打结:“小子,你、你一边看、看着,我一个人就、就能把他们全部摆、摆平。”他手一挥,就把前面的常开天拨到一边去了。

  说起来,这周大川还真不是普通人,北京城里高官如云,他正好就是传说中的“太子党”成员,有一个做大官的爸爸,从小缺少强有力的束缚管理,也见多了别人对自己父亲溜须拍马的样子,加上年少多金,出手豪阔,早就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跋扈作风,本来跟他同龄的那些少爷小姐们都或多或少的在长辈的扶持下在做点沽名钓誉的事情,为日后捞点政治资本,可是他偏偏是个异类,天生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爱上了喝酒打架泡吧,打牌赌博玩女人,他这样的身份地位,一旦决定在里边混,当然是很轻易就成了这一片街上谁也惹不起的角色。

  所以说,他刚才说的“往死里打”,那可不是一句大话,而是真的要把楚歌往死里打,即使真打死了,他也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摆平。

  现在,迪厅里的音乐早就停下来了,柜台里的女孩子满脸苍白的看着楚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担忧,至于常开天,本来是被楚歌拨开了,居然又非常仗义的蹦了回来,仍然拦在楚歌面前,这小子也豁出去了,脖子一梗:“奶奶的,想打我大哥先过我这关!”

  周大川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嚣张的人,冲上去就是一巴掌,眼看巴掌都快落到常某人脸上了,常某人还一点动静都没有,仍然保持着大无畏的造型,忽然周大川觉得手里一阵冰凉,仿佛打在坚硬的冰块上,发出“砰”一声清脆的响声。

  “啊!”一声惨叫,周大川呼的跳起老高,甩着自己打人的手掌,倒抽了一口凉气,叫了起来:“哎呀哟啊,妈妈呀,我的手啊!”

  常开天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看着周大川忽然把手掌撤了回去,开始惨叫,立刻洋洋得意:“嘿嘿,嘿嘿,敢打我,看小爷我的金钢不坏护体神功。”立刻就摆出了一个标准的健美动作,楚歌在一边用鄙视的目光看着他,心想:“他的pose摆得真不错,看来有做男模的天赋。”

  众混混惊疑不定,他们明明看到周老大的手都打到那小子脸上了,可是那一声“砰”,怎么听也不象是打在肉上的声音,再看周老大现在吊着手在那里喊妈妈,立刻在心目中把这两个小子升级成pk高手了。

  对付高手,应该怎么办?老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只手,好汉架不住人多。众混混都是经验丰富的专业群殴人士,不约而同的齐声高呼,一起冲了上来。

  混混甲蓦地脚底下一软,感觉好象陷在了淤泥之中,他吃了一惊,心想:“这里明明是木头地板,怎么会这样?难道是地板被虫蛀穿了?还是被水弄潮了?或者干脆是我的幻觉?”这位小混混也算是个高才生,高中毕业,并且当年十分热爱文学,想象力丰富,对YY文学有一定涉猎,尤其喜欢写诗,在这一瞬间,他想了很多,最后的念头很有深度:“两个打十二个,体现了黑社会的个人英雄主义正在抬头,而十二个打两个,则体现了现代人类越来越现实的社会观念,到底哪一种好,这是个永远没有答案的命题。”思想到这里就停顿了,因为肉体开始疼了,他重重的摔倒在地板上,摔倒的同时十分欣慰的发现跟自己一起冲锋的几位正好被他压在身下。

  “妈的,邪门了,地板怎么是软的?”混混乙闷声闷气的叫起来。楚歌在那里站着,笑嘻嘻的,也不说话,刚才的冰霜之铠和流沙术用得天衣无缝不露痕迹,怎么看都是大魔法师的级别了,尤其是不用念咒语,意到力到,实在是值得骄傲啊。

  这下子,众混混又开始缩头缩脑了,周大川吊着胳膊蹲在那儿,看样子还没缓过神来,初步估计是骨折了,这下子群虫无首,气氛僵在了那里。

  “还打不打呀?”楚歌摇了摇昏沉沉的脑袋,一举手,一团微弱的火光从手掌心里冒出来,就这么悬浮在手上,看起来非常古怪。

  混混丙吞了口唾沫:“哈哈,我明白了,原来是个变魔术的家伙,兄弟们,我们拿刀砍他,看他还有什么招!”他一喊完话,就向楚歌冲了过来,等冲出去两步,忽然觉得不对,回头一看,同伴们都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自己,“咦,他们为什么不上来?”混混丙刚想到这里,就觉得脸上一热,接着头上“哧拉”一声,好不容易留的一头飘逸长发已经被烧成了鸡窝。

  楚歌站在那里,哈哈大笑:“还有谁要来呀?”他一举手,又是一个火球从手里冒出来,顺手往混混群里一扔,顿时“轰”的一声,众混混四面闪开,火球落在地上,立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楚歌耍得兴起,两手一举,干脆两个火球一起扔了出去,这下不止是混混们,迪厅里的其他人也开始躲了,楚歌直着舌头骂道:“躲个屁躲,难得哥们今天兴致好,你们快点陪我玩玩。”

  那群混混看着楚歌,一个个象看疯子,忽然一个混混大叫一声,就往门口跑,楚歌嘿嘿一笑:“小样,让你跑了我楚歌两个字倒过来写。”手一指,忽的一道土墙从地面直升上来,那个混混一头撞在墙上,立刻头破血流,瘫倒在地上,腿蹬了两蹬,居然很不争气的昏过去了,更衬托出楚歌的凶狠残忍。

  这下子,众混混可真吓坏了,这小子一开始毫不起眼,傻头傻脑,典型找揍的货色,怎么忽然就变得这么厉害了呢?还有那火球,那土墙,还有那个金钢不坏神功,这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啊?众人看着还在那里笑嘻嘻得意洋洋的楚歌,有些人迈出去的脚步又悄悄收了回来,脑海里不约而同的浮现了两个字:魔鬼。

  常开天张大嘴巴,站在那里发呆,大厅里鸡飞狗跳,楚歌放火球的动作就象跳舞,左手一个右手一个左手一个右手又一个,简直是节奏感十足,那些混混个个都是惊弓之鸟,十一个人(刚刚昏了一个)二十二只眼睛都盯着楚歌的手,楚歌的手向左他们就集体向右,楚歌的手向右他们就集体偏左,整个场面和谐而统一,就象一场正在举行的大型音乐演奏会,丢了大概一二十个火球,楚歌大概玩累了,就悄悄给自己加了个力量之环和风之敏捷,然后手一指:“你,对,就你,过来,陪我过两招。”

  那个混混左看看,右看看,终于确定是自己中奖了,满脸痛苦的就想往后缩,被其他的十个人嘿的一声扔到了楚歌面前,大伙都用同样的目光看着楚歌,那意思分明是说:您要玩就玩他吧,跟咱们没关系。常开天缓过神来,忽然发现在门口被撞昏的那位睁开眼睛,飞快的往这边瞟了瞟,看到灾难还在继续,立刻双眼一闭,一动不动了。

  常开天苦笑起来,唉,今天玩得是爽,这位楚大哥也果然威猛无比,不过等明天酒醒了,大概麻烦事也就找上门来了。

  事实证明,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不是可以想当然的,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十二点,两个小子起床了,屁事都没发生。

  楚歌又开始郁闷了,整个晚上他都在害怕被别人暗算,他是这个地球上独一无二的魔法师,可是在他睡觉的时候却是一点都不设防的,一个小孩用一把刀就可以杀掉他,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天知道有什么危险,他可能忘了现在是和平年代,还是法制年代),也是他不能接受的事情。

  “唉,有个结界就好了,”楚歌想:“人家异世界的魔法师都是会布结界的,哪有象我这样,靠从石头里边吸取魔法元素来施展魔法的啊。”

  还有一个很郁闷的问题,他仔细查看了自己的身体,昨天晚上玩的太疯,火系元素都快被他用干净了。

  他吸了吸鼻子:“咦,什么味道,好奇怪啊。”一股奇怪的味道顺着走廊飘了过来。

  常开天也吸了吸鼻子:“嘿嘿,我们学化学的都知道这东西,这是乙醚。”

  楚歌惊讶的打量他:“化学系?原来你是学化学的呀,我最好的哥们也是学化学的,啊,不对!”楚歌忽然想起了什么:“你刚才说乙醚?是那个让人晕倒的乙醚吗?”

  “扑通扑通”,两个小子一起倒了下去。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一章 武林高手

 

  迷迷糊糊中,似乎一直躺在车上,随着一路颠簸,醒了又昏昏了又醒,楚歌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迷糊了多少天,反正除了吃饭之外,其他时间都在睡觉中,楚歌百分之百肯定是别人在他的饭里下了药,看来不到目的地是不会让他清醒的,他的体质本来就不怎么样,也就非常配合的接受现实了。

  终于,好象到达了目的地,自己被两个人抬着手脚扔到了地上,楚歌心里还隐约泛起一个念头:落地的感觉,真好。

  这个念头之后,楚歌就再次昏了过去。

  楚歌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全身上下被捆得象个粽子,正躺在冰冷的地上,努力抬头,上边有个小小的铁窗子,里边射下微弱的光线来,看来正是深夜。

  “嗨,楚大哥,你醒啦。”旁边一个声音响起来,这个声音楚歌很熟悉,正是常开天。

  常开天也捆得象粽子,躺在楚歌的旁边,现在勉强把脸转过来,正对着他苦笑:“老大,你看看,得罪了那个周大川,遭报应了吧。”

  “周大川?”楚歌晃晃脑袋,忽然想起来自己若干天前在迪厅里做的事情,立刻出了一身冷汗,脑筋也从迷糊中清醒过来:“天啦,我哪知道那小子是黑社会的呀,早知道我就不去碰他了,现在可怎么办呢?”

  常开天哭丧着脸:“我怎么知道怎么办,你不是号称有超能力吗,你想办法吧。”

  楚歌全身大概被捆了三四根绳子,不但没办法站起来,就连维持一个舒服的姿势躺下来都很困难,晕倒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忽然觉得腰酸背痛,腿上有点发麻,绝对是血液不畅通所至,他悄悄给自己加了一个力量之环,想把绳子挣断,可是努力了两次,绳子倒是没断,自己的手腕差点断了,楚歌本来就不是一个有毅力的人,立刻就放弃了这一招,转而寻求其他的办法。

  他的两只手被捆在背后,两条腿被交叉在一起,连翻身都做不到,否则的话,只要能看到常开天的手腕,他就有信心用魔法把常开天手腕上的绳子弄开,当然了,自己的魔法控制精度万一不足,让常开天流点血,受点伤,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反正吃亏的也是别人。

  翻身了三次,统统失败,楚歌叹了口气:“没办法,凭我们两个人,无论如何也逃不出这个地方了,现在只能等他们来处置我们了。”

  刚说到这里,忽然屋子里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谁说这里只有两个人的,我老人家就不是人吗?”这个声音听起来一点都不远,好象就在两人的旁边,立刻吓了两人一跳。

  “谁在说话?”常开天的声音有点发抖:“你,你是谁,你是人是鬼?”

  “嘿嘿,你说我是人,我就是人,你说我是鬼,我就是鬼。”这个声音听起来非常苍老,可是越苍老的声音越容易与鬼魂发生联系,两个小子都不是胆子大的人,刚刚明明听到屋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根本没有任何呼吸,凭空响起这么一个声音,还说着这么希奇古怪的话,两人吓得亡魂直冒。

  “你,你要干什么?”楚歌颤声道:“我们一没钱,二没色,您老人家大人大量,就放过我们吧……”他刚说到这里,猛然想起自己明明有一颗价值五亿的钻石,顿时嘴唇都白了:“你,你,钻石我给你,别,别杀我们啊。”

  那个声音完全不为所动,在那里“嘿嘿嘿嘿”的笑,楚歌听这声音好象就在耳朵边上,觉得连寒毛都竖起来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闭上眼睛心里充满了悲壮的情绪:“亲爱的爸爸妈妈,儿子今生没办法报答你们了,你们的恩情,我只有不报了,还有亲爱的**老师,您让我的初中拥有了美好的回忆,至于教导主任,希望他能够断子绝孙,啊!还有我的初恋,我的高中女同桌***,我们俩还是来生再做夫妻吧……”

  那个声音发现两人没有预料中的求饶,倒有点奇怪了:“喂喂,你们俩怎么不说话了?”

  常开天到底见识多些,而且一直就是无神论者,这时拼命把头抬起来去看声音发源的地方,这一看,还真让他看到了,一个非常佝偻非常矮小的身影居然正挤在两人中间,虽然是挤在中间,可是因为这个身影根本只到他们的腰部,而两人又隔得不是太近,所以一开始居然没人发现这个身影。而现在呢,窗外淡淡的月光照进来,虽然看不太真切,但是也能清楚的看到一张满是皱纹的脸,现在,那张脸上充满了促狭的笑容,正在那里得意洋洋。

  “我靠!老头,原来是你在装神弄鬼!”常开天的胆子立刻就回来了:“楚大哥别怕,他不是鬼,他是个人。”

  “啊?是个人?在哪儿”楚歌刚刚把后事交代完毕,现在心无牵挂,胆子也大了起来。

  “就在我们中间,你把头抬起来看,对,在我们的腿中间。”常开天维持着这个别扭的姿势,脸涨得通红,用目光来对老头表达他的愤怒。

  楚歌抬头一看,果然看到一个老头,正对着他嘿嘿的笑,老头的姿势比他们舒服多了,轻松的坐在那里,虽然身上也捆得象粽子,不过坐着的视角总是比躺着大,现在正转着脖子到处打量呢。

  “等会扁你!”楚歌瞪了他一眼,满脸凶像,仿佛是要找回刚才遗弃的面子。

  “好了,不吓你们了,”老头轻松的朝他做个鬼脸,显然一点也没把他的恫吓放在眼里:“你们两个真没用,整天除了睡觉就是吃饭,一点乙醚一点安眠药就把你们治得服服帖帖,你看我一个老头子都比你们醒得快。”

  “这是哪里你知道吗?”常开天道:“周大川跟你也有仇吗?”

  “周大川?”老头奇道:“谁是周大川?抓我们的可不是周大川哟。”

  这下轮到楚歌傻眼了:“不是周大川,那抓我们干什么?”

  老头这下也好奇了:“咦,你们江家子弟吗?”

  “当然不是!”常开天恍然大悟:“谁他妈姓江啊,这么恶心的姓氏,我靠!我知道了,他们根本就是抓错人了!我……我……我晕啊!”

  老头笑眯眯的道:“不要激动不要激动,年轻人,据我估计,抓错的可能性不大,唯一的可能就是,你们是被顺便抓回来的。”

  楚歌道:“还有顺便抓回来这种说法吗?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

  “也不干什么,”老头上上下下打量着他:“恩,不错,你这身板,用来做实验倒是好材料,看来他们抓人的眼光还不错。”

  “啊?做实验?”楚歌心里发了个颤,忽然想到很多关于疯狂科学家和活体实验的恐怖电影,顿时连冷汗都出来了:“他们……他们要拿我……做实验?”

  “当然。”老头一本正经的说:“你看我这把老骨头,可能还没实验就散架了,你再看你的同伴,过于健康过于肥胖,什么脑血栓啊高血压啊心脏病啊都有可能,大概也经受不住什么折腾,最好的就是你这样的排骨少年,根据我多年的经验,人越瘦,生命力越强,用来做实验就越有效果。”

  “他们到底做什么实验呢?”楚歌终于问出了这个最怕知道答案的问题。

  “很血腥的实验,”老头的神情忽然严肃起来,他越严肃楚歌就越怕,看着那两片干枯的嘴唇,仿佛在等待死神宣言:“人肉叉烧包!”

  楚歌倒抽了一口凉气,简直连自杀的想法都有了,他这个人并不算特别怕死,可是死也要死得干净,如果被人做成包子,那真是死不瞑目了。

  “哐啷”一声,屋子的门开了,强烈的光线射进来,顿时照得屋里一片光亮。

  “哈哈,老不死的,这里的滋味怎么样?”一个大汉说道,他看起来彪悍得很,楚歌躺在地上正好看到他满脸的横肉,在想一想人肉叉烧包的传说,心里充满了恐惧,悄悄开始凝聚魔法。其实通过这段时间的练习,他早就可以熟练运用体内的魔法元素,之所以没办法把绳子弄断,是因为根本看不到自己的手,而且只能凭眼角的余光看到腿上的绳子,他怕用魔法的话会把自己弄伤,否则,把绳子弄断其实并不艰难。

  可是这个大汉就在他面前,目标可以说又清晰又巨大,要想用点什么攻击性的东西对付他,实在是轻而易举,所以楚歌开始考虑,要不要现在把大汉给干掉。

  这个诱人的想法在两秒之后被楚歌打消,因为他听到外边又有个声音道:“山鸡,别跟他罗嗦,直接教训他就可以了。”

  既然外面有人,楚歌就不敢动了,要不然,人家只需要把门一关,饿也能饿死自己。

  大汉看来不太听话,他迟疑着道:“不要吧浩南哥,这老家伙有功夫,我们以前就有兄弟吃过他的亏,不能轻易近他身的。”

  楚歌听得直翻白眼,刚听到“山鸡”的名字就觉得耳熟,现在听到这声“浩南哥”,简直要晕了,看来《古惑仔》这东西,对黑社会的影响还真不小啊,不过陈小春演的那个瘦小的山鸡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和现在这个大汉对上号。

  “妈的,他都被捆成这样了,你怕个屁啊怕!”浩南哥看来也没有电视上那么冷静,直接就开骂了:“你到底动不动手,不动手就他妈滚出来。”

  山鸡连声道:“我动手,我动手。”走到老头身边,猛的飞起一脚,对着老头的肚子踢过去,这一脚很重,楚歌和常开天因为离得近,简直可以感受得到微弱的风声,这样一脚踢下去,楚歌简直不忍心看了,按照他的估计,老头这种体型,至少也能飞出一米远去。这两个小子本来都规规矩矩躺着的,忽然间看热闹的劣根性就发作了,齐刷刷努力抬头去看老头挨打。

  只可惜,老头还是笑眯眯的坐在那里,那一脚一踢过来,他就稍稍扭了扭腰,让那一脚踢到了他的胳膊上,再接着,大汉就呼的飞了起来,远远的跌出去,整个过程,无论怎么看,也不遵守动量守恒定律。

  “哐啷”一声,应该是山鸡的脑袋撞到了铁门上发出的声音,紧接着的“哎哟”一声证明了两人的猜测。

  “中国功夫!”两人脑袋里同时出现了四个字。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功夫不少,这样奇妙的功夫倒是从来没看到过,楚歌本来以为武侠小说中那种功夫只是虚构的,没想到今天真看到了。

  “浩南哥,他,他,他真的有气功!”山鸡觉得好委屈,虽然是他主动,可是他反而是受害者。

  “妈的,老不死的还真挺能的,我来收拾他!”浩南哥决定亲自动手了,楚歌心里暗暗高兴,想道:“只要你进来,我立刻把你们两个一起弄晕,后面就好说了。”

  只可惜浩南哥鬼使神差的又说了句:“山鸡,你去门口把风。”

  山鸡骂骂咧咧的走了,一个长头发的小瘦子提着根铁棒走了进来:“老家伙,我看是你的骨头硬,还是我的棒子硬!”

  这下老头笑不出来了,他确实有功夫,可是看着鹅蛋粗的铁棍,心里直发毛,紧闭着嘴一声不吭,神情也严肃起来,他虽然喜欢开玩笑,可是地位其实很崇高,他可以嘻笑怒骂,可是绝不允许自己丢自己的面子,所以这一棒,他决定硬抗下来,即使再难受,也不能叫一声,当然了,他还是把全身的气都外放出来,尽量承受打击。

  浩南哥看着老头铁青的面孔,心里大乐,哈哈大笑着,呼的一棒就扫了过去,他也不去找什么人体的软弱环节,直接就对着膝盖发力,这一棒打下去,无论如何这条腿是废了。

  “啪”的一声,手感非常好,浩南哥心满意足的收回棒子,去看老头的脸,却发现老头一点都不痛,反而一脸的莫名其妙。

  老头确实是莫名其妙,刚才那一棒明明是敲碎了什么东西的,他甚至听到了“啪”的一声响,可是膝盖一点都不痛,好象根本就没挨过打似的。

  “哎哟,老家伙,你还真能抗的,再来一棒试试?”浩南哥对老头的表情很不满意,呼的又是一棒打了过去,这一次又对准了胳膊。

  “啪”的一声,又有个什么东西破碎了,可是还是一点都不疼,这下子可把老头吓坏了:“糟糕!该不是我走火入魔了吧,难道我全身的关节都失去知觉了?”

  浩南哥看着老头满脸的惊惶,心里终于愉快了,嘿嘿笑着:“老家伙,明天再来收拾了,上面交代了,只要不把你弄死,弄成全身瘫痪都没关系,你就等着慢慢享受吧。”

  “哐啷”一声,门又关上了,屋子里黑糊糊一片,又只能看到小窗外那点微弱的月光了。

  “两位,老头我刚才多有冒犯,还请恕罪。”老头忽然说话,声音严肃:“刚才多谢相救。”

  “我们没有救你呀,”常开天说:“你的气功真厉害。”

  “气功再厉害也抗不住铁棒啊,”老头的语气竟然变得非常认真了:“我刚刚还在奇怪,两位怎么会平白无故就被抓来了,原来果然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高手不是我,”常开天的脑袋确实好使,立刻就想到了楚歌的种种能力,道:“是楚大哥。”

  楚歌没说话,默认了,到现在他也知道什么人体实验都是扯淡了,至于刚才,他用了两次冰霜之铠帮老头挡了两棒,说起来确实是救了老头一命,既然这里就他们三人,想瞒也瞒不住,他也没必要不承认。

  老头看他承认,顿时大为动容:“难道你已经可以把内气外放,凝聚成型了?”

  楚歌不好回答,含糊的应了一声,老头看在眼里,神情立刻又不同了。

  “老夫江水绿,请问楚少侠尊姓大名?”这句话已经完全是武林中人的味道了,不过老头一本正经的样子,楚歌还真没敢笑。

  常开天倒笑开了:“哈哈哈哈,江水绿,江水绿,老头啊,这是个女人的名字哦!”

  老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老夫今年一百零三,剃下来的胡子都足可以把你淹死,你敢说老夫是女人?”

  常开天根本不买帐,反而爆发出更大的笑声。

  楚歌根本不知道如何应对老头这种奇怪的问话方式,只好学着武侠剧里那样道:“在下姓楚,单名一个歌字。”

  “楚歌……楚歌……”老头皱着眉头仔细思索:“我怎么从来没听过有个楚家,你的功夫是学自何门,可否见告?”

  “啊?哦,没有没有,我是自学的,”楚歌打着呵呵,开始胡诌了。

  老头又是大吃一惊:“自学!天下竟有如此武学奇才!”

  “没错!”常开天的兴致也来了,开始胡说八道:“我楚大哥自幼就是武学奇才,四大世家的家主全都跟他较量过,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哈哈哈哈。”

  “四大世家?”老头简直要自卑了:“有四大世家这么多吗?我……我……我怎么才知道三家呀?”他本来皱巴巴的脸上已经没什么色彩了,现在倒泛出返老还童般的红晕来,还好两个小子都躺在地上,看不到他那张“羞愧”的老脸。

  楚歌没说话,这种事情,如果真要解释,那么用武术显然比用魔法要好得多,武术这东西至少大家都知道有,可是魔法,地球人都知道那只是幻想,自己如果说实话,可能别人还以为自己虚伪了。

  “楚……兄,请问你有没有办法把绳子弄开呢?”老头斟酌了半天,面对这个“天下第一高手”,终于决定与楚歌平辈论交了:“可以把内气聚敛成型的话,挣断绳子应该没问题吧。”

  楚歌苦笑了一下,叹了口气:“江爷爷,您还是叫我楚歌吧,我们也别说得文绉绉了,真的很不习惯,我自己的绳子我没办法弄断,不过如果可以看到你们的手腕,我倒有办法把你们的绳子弄断。”

  老头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也好,看来楚兄是坚决不在普通人面前暴露身份了,那我以后就叫你楚歌吧。你先看看我身上的绳子,有办法吗?”

  楚歌努力抬头,刚刚瞄了一眼又躺了下去,脖子酸酸的,丧气的道:“如果您再过来点,让我躺着能看见就好了。”

  “这不难啊,”老头江水绿身子猛的往上一窜,既没用手也没用腿,似乎是几块平常不能控制的肌肉在发力,一下窜了几厘米高,斜着落下来,正好落到楚歌旁边,身体不太稳定,歪了一歪,终究还是保持住了平衡。

  “这才是真功夫啊!”楚歌叹为观止,现在,江水绿胳膊上的绳子正好在他面前,可谓是施法的最佳目标了。

  楚歌意念一动,一道微弱的风刃就发了出去,因为怕把老头割伤,发出去的魔力很小,风刃打在绳子上,“咻”的响了一声,一点反应都没有。

  老头又是一副震惊无比的样子:“无形剑气!居然是无形剑气!”

  楚歌懒得理他,稍微加大点力度,再来一次,还是不行,那就继续加力,再来一次……

  大概加了十多次,这下终于有点效果了,风刃飞过去,绳子哗的一下散开了一半,江老头的脸已经不象一张人脸了,那副看到鬼的样子,让楚歌实在是无可奈何。

  “你……你……你你你你……你居然可以连续发出十多道剑气!我的天啦,你的内气到底有多深厚!我老头子练了一辈子的气功,现在还一道都发不出来哇!”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二章 无形剑气与三昧真火

 

  楚歌瞪了他一眼,忽然觉得这个武林高手老前辈一味的大惊小怪,形象一点都不高大,干脆再吓吓他,一口气一吹,一团微弱的火苗飞过去,正好落在绳子的缺口上,绳子微微烧灼了一点,发出一股焦糊味,那点火星的位置不错,正好在绳子上烧,没贴到肉,楚歌也就懒得再放风刃了,看着火苗在那慢慢的烧,转眼已经把绳子烧断,断掉的绳子落在老头的裤子上,把裤子也引燃了。

  “哎呀,快灭火!”常开天惊叫道。

  老头痴痴呆呆的站起来,看样子对火烫已经完全没感觉了,一个劲的喃喃自语:“三昧真火……三昧真火……三昧真火……”蓦地双目圆睁,大叫起来:“我的天啦!世界上居然真的有三昧真火……我的腿好烫啊!”

  楚歌叹口气,一眨眼,一团水凌空浇下,总算把火扑灭了,一股微微的烤肉香味还在屋子里弥漫。

  “这又是什么?”江水绿瞪大了眼睛:“也是你自学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三昧真水啦。”常开天信口道:“你还不快点给我们解开绳子。”

  老头这次倒没说话了,看样子完全麻木了,伸手给两人解绳子,他解绳子不用解,直接两个指头一捏,绳子就断开了,不到一分钟就把那复杂无比的绳结全部捏断了,捏完之后一屁股坐下去,神游天外去了。

  外边传来山鸡的叫声:“吵什么吵,再吵我把你们的骨头全部打断!”

  楚歌拍拍江水绿的肩膀:“喂,江爷爷,我们要不要现在出去?”

  “出去?”江水绿呆滞的转过头,缓缓的瞧了瞧楚歌,忽然反应过来:“当然要出去,我还要去救小丫头呢!哦,对了,楚兄,三昧真水是什么?难道水也可以用内气来达到吗?”

  “恩,啊,哦,差不多……可以吧。”楚歌含糊道:“要救人你还不快点!”

  江水绿总算活了这么大岁数,一时的震惊过去,也知道轻重缓急,走到铁门边,呼的一拳打去,那有五六毫米的铁门居然被他直接打变形了,他狠命的一拳一拳打下去,才打了五六下,就把铁门给打穿了。

  “我晕,这还是人吗?”常开天在后边嘀咕着,只可惜江水绿已经绝对不敢自我感觉良好了,他“啪”的一脚踹过去,成功的把门给整个踹飞了出去,这时候,山鸡才急急忙忙的赶过来。江水绿也不多说,冲过去就是一巴掌,正扇在山鸡脸上,扇得他飘悠悠飞出去一米多远,咕咚摔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恩,不错,”楚歌心想:“别看他喜欢大惊小怪,做起事情来倒是干脆利落,我最讨厌磨磨蹭蹭的人了。”

  他当然不知道,这个老头其实是最喜欢磨蹭的,特别是对付比自己弱的敌人,通常要戏弄个够才会下手,今天这么干脆,实在是被他打击的。

  来到屋子外边,才发现这个屋子居然是在大楼顶上的,这栋楼看起来很高,而且这里黑糊糊的,也不知道到底到了哪里,楚歌有点恐高,探头下望,漆黑中风声呼呼,吹得他一个摇晃,吓了半死,连忙退了回来。

  “现在怎么办?”常开天问。

  “找机会逃出去呗,还能怎么办。”楚歌道。

  “可是这里这么高,怎么逃啊?”常开天又道。

  “江爷爷,你去救谁?要不要我们帮忙?”楚歌发现和常开天讨论一点意义都没有,转而请教老前辈。

  “不用了,”江水绿这时候也恢复了一贯的轻松态度:“老头我自己就可以搞定,不过凭楚歌你的实力,去看看也行,就当是玩吧。”

  “还是不了。”楚歌可不想跟黑社会扯上关系,这次被人家顺便抓来已经够倒霉的了,现在当然要彻底撇清了:“您告诉我们怎么走就行了。”

  “怎么走?”江水绿奇怪的看着他:“凭你的功力,直接跳下去应该没问题吧?这种楼有很多可以落脚的地方。”他对着楚歌根本啥都看不到的一片乌黑指点着:“你看,那里,那里,还有那里,这种地方都可以落脚的,只要稍微借一下力,下去是很容易的事情。”

  “不行的,”楚歌立刻开始说谎:“我练气的时候就没练过轻功。”

  “还有这么练的吗?那就干脆跟我一起走吧!”江水绿大喜:“我们直接闯下去!”

  楼顶上忽然之间一片光明,很多人从楼下面陆续冲了上来,楼顶不知道什么时候布置了大量的照明灯,现在全部被打开,照得这里如同白昼。这些人看起来跟电视上的黑社会有很大差别,没有什么黑西装黑眼睛的酷哥,倒有很多人是一袭布衣打扮,看起来古典的很,少了很多杀伐之气。

  “今天的高手怎么这么多!”江水绿却显得有点紧张:“他们的人几乎倾巢出洞了,楚歌,看来我一个人搞不定他们。”

  “他们很厉害吗?看来也不象黑社会嘛。”常开天奇怪的道:“您这么强的功夫,还用怕他们吗?”他说的是心里话,可是见识过楚歌恐怖的实力之后,江水绿听这话却觉得讽刺得很,低声道:“楚歌,你不是和四大世家都交过手吗?那你应该见过黄家的家主黄强吧?”

  “黄强?哦,呵呵,当然见过,不过当时我是蒙面的,他不认识我。”楚歌信口道。

  “你看,那不就是黄强吗?”江水绿低声道:“我也不瞒你,我是四大世家中江家的人,不过我不是家主,家主是我侄子,你既然跟他也交过手,那么江黄两家的恩怨,你了解吗?”

  “不了解,一点都不了解。”楚歌连忙摇头,自己根本听都没听过这两个所谓的武学世家,了解才怪了。

  “唉,现在说起来麻烦,总之,你只要知道,他们用手段捉了我的小孙女,想用来要挟我们江家,而那天中午,正好我喝酒喝多了,迷迷糊糊被他们抓了回来,现在我出来了,他们一定会动用全部的力量把我再抓回去。”

  “那怎么办?”楚歌道。

  “还能怎么办,”江水绿以为他不想帮忙,解释道:“你放心,我不是坏人,你帮我绝对是在做好事,何况你也被他们捉过吧,这个仇总要报的,虽然只是顺便捉回来。”老头一边挑拨离间,一边心头暗笑,黄老头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不小心捉回来的这两个小子居然是完全超乎想象的武林高手吧。

  “好吧,我帮忙。”楚歌也看出来了,今天不出手是没办法离开了。

  江水绿心情一轻松,那副紧张的样子立刻不见了:“黄老头,你做事是越来越过分了!”

  “嘿嘿,那又怎么样?”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头摸着山羊胡子哈哈大笑:“今天我们黄家高手全部到齐,即使你号称天下第一高手,也绝对打不过我们的,至于跳楼嘛……”这老头得意扬扬的挥挥手,只听楼下“滋滋”的响,楚歌往下看,电火花不断闪烁,原来整个楼的外围都被布下了电网,幸好刚才没真正跳楼下去,否则恐怕现在就变成电烤人肉串了。

  “他是想活捉我们。”江水绿低声道:“所以才把电网给我们看,不过他们绝对想不到你有这么强!”

  楚歌心里紧张的很,对付小混混的时候用魔法倒是很爽,可是这些都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他实在是没底。

  “我们冲过去吧。”江水绿说:“再等下去他们的人更多,就麻烦了。”

  “不用冲过去。”楚歌说:“我就在这里攻击好了。”

  江水绿眨了眨眼睛,恍然大悟:“对了,无形剑气!哈哈,还有三昧真火,好,那我也不过去了,我给你护法吧。”他想当然的认为,按照武学理论,使用三昧真火和无形剑气这种高级武学的时候,会非常消耗内气,导致身体虚弱,谁知道楚歌用的根本就不是武功呢。

  楚歌一挥手,本来想象中有一连串火球飞过去的,可是火元素上次在迪厅就用得差不多了,这次一用,居然只飞出来一点点小火苗,大概飞了一米远,就消失在空气中,楚歌大窘,脸刹那间就变得通红。

  那边的黄强倒也是识货的人,惊道:“江前辈果然高明,居然练出三昧真火了,不过这么一点点三昧真火,想必也刚刚摸到点皮毛吧。”

  楚歌大声道:“看看老子的无形剑气!”右手一挥,刷的一道风刃就飞了过去,这道风刃倒是力量十足,直接打在了黄强前面那家伙的大腿上,那家伙“哎哟”一声蹲了下去,鲜血立刻泉水一样涌出来。

  “真的是无形剑气!”立刻有人大叫起来,这些武林高手就这点不好,看到厉害的东西一个个大惊小怪,反而常开天这种不懂武功的人还能保持镇定,楚歌真有点怀疑是不是越没定力越适合学武。

  这句话一叫出来,黄家那一大帮子人居然一起后退了一步。

  “你是谁?”黄强大声道:“报上名来!”

  “我不告诉你!”楚歌道:“要打架就快来,哪那么多废话。”

  黄强心里直犯嘀咕,传说中的无形剑气居然出现了,这一架百分之百没得打,可是今天花了这么多心思,就这样让人跑了实在不甘心,他一时愣在那里了。

  楚歌可懒得管他,左手一扬,又是一道风刃发了出去。

  这一次黄家那群人都有防备,纷纷出拳出掌出刀剑,把那道风刃轻松的化解在空气中。

  风刃这东西无影无形,从理论上来说确实很象无形剑气,可是力量很小,其实对高手是没什么威胁的,如果是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可能就要指挥手下群殴了,只可惜黄强是个又谨慎又聪明还非常渊博的老人,所谓年老成精,他既然认定了这是传说中的终级剑法,就绝对不相信会这么好对付,这次能破,很显然是对方不想伤人,只想警告,否则,刚刚第一个人可能都被劈成两段了。

  所以他连忙就道:“好,看在这位朋友的面子上,这次就放你们走,不知这位朋友和江家是什么关系?”

  楚歌也没想到会这么容易,连忙摇头道:“没关系,我是被你们抓回来的。”

  黄强稍微一愣,也就明白过来,忍不住笑了:“朋友虽然功夫高强,可是年纪太轻,警惕性实在不够,这次的事纯属误会,我们把两位朋友带来只是不想留下线索,并没有恶意的。这样吧,我黄强愿给朋友郑重道歉,如不嫌弃,可否让小老儿设宴陪罪?”

  楚歌想都不想,立刻摇头:“不用了不用了,你放我们走就好。”

  黄强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挥挥手,一群人立刻让出一条通道来,这都是黄家的精锐高手,看到无形剑气,各人的想法倒是非常一致。

  江水绿低声道:“看来你上次跟黄强交手的时候还没练成无形剑气吧,不然他不会这么吃惊的,现在给他们显示一下威力,免得他们动歪心思。”

  楚歌点点头,这次手都不挥了,集中体内一半的魔力,射出了一道风刃,他体内的风元素虽然用得频繁,可是用来打游戏需要的量很少,所以贮存的还有很多,这一次为了示威大量释放,确实是非常骇人,黄家的高手们就听到“咻”的一声尖锐呼啸,旁边的楼顶围栏居然被整个削下了一块,切口处平整光滑,就是用利刀来砍大概都没这么锋利。

  能把内功练到这种成形的地步,即使在武侠小说中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如果这些人刚刚还只是惊讶,那么现在完全可以称得上畏惧了。黄强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忍不住悄悄叹了口气,有了这种人存在,三大世家的争斗,似乎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家主,就这么放人走了?”一个老人悄悄在黄强耳边说。

  “哼,他们根本走不了,”黄强低声冷笑起来:“江水绿还要去救他的孙女,下面的布置他怎么也逃不过去的,终于那两个小子……别看他练成了无形剑气,一样走不出这山林。”

  问话的老人愣了一愣,忽然微微阴笑起来,他想到了外面那些奇怪的树林,那是一些无论怎么走都会迷路的树林,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这片天然生成的树林,已经蕴涵了某些奇怪的古代阵法,就好象当年诸葛武候那个天下闻名的八阵图一样,事实上,这里本来就是黄家的一个秘密基地,就连他们自己人,都是费了天大的努力才在外面莽莽群山中标定了一条可以通过的路径。不按照路径,就连黄强本人都没法走出去。

  楚歌他们下了楼,才发现这并不是在城市里,四面黑蒙蒙的,借着楼上那点光,还能看到四周都是大大小小的山,居然是个典型的山区,江水绿道:“楚歌,我要去救我的孙女,你要不要一起去?”

  楚歌毫不犹豫的摇头:“不了,我还有事,我们再见吧。”

  江水绿显得有些失望,道:“那好吧,能不能留个联系方式?”

  “不能。”楚歌立刻脱口而出,话一说出来,才觉得太伤人了,立刻补充道:“我游历四海,没有办法联系的。”

  江水绿叹了口气,道:“那好吧,这是老头我的联系方法,你收下吧。”他从身上掏出一张又黑又旧的小金属片,递给了楚歌,楚歌很随意的接过来,看也没看就放进了口袋:“好,有机会我会去找您的,现在我们先走啦!”

  “记得来看我啊。”江水绿道:“我不能耽搁了,趁他们人都在这,我要去找找我孙女被他们藏哪儿了。”

  楚歌想一想江水绿还要打架,干脆悄悄放出一道力量之环,加在老头身上,才道:“再见。”说完,拉着常开天就跑,也不去看路,直接就闯进了树林中,当然,他早打定了主意,以后无论如何也不去找这个显然属于黑道的老人家了。

  江水绿目送着他们远去,转过身来,刚走一步,忽然“咦”了一声:“奇怪了,怎么忽然感觉内力充沛了许多?”他若有所思的看着两人消失的地方,忽然猛的跳了起来:“我靠!传说中的嫁衣神功!”

  楚歌拉着常开天在深夜的树林里一路穿行,这时候,就显示出山村里的孩子比城市里的孩子强大得多的生存能力了,才走了半个小时,常开天就气喘吁吁,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楚歌却精神抖擞,越走越快,这一带好象全部都是山,山里边几乎没什么路,两人起初是为了远离黄强他们,可是走了这么久之后,才忽然发现出了点问题。

  “不行了,楚大哥,我们歇歇吧。”常开天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怎么比跑一千米还累啊!”

  “别歇了,快起来,我们一定要快点闯出去。”楚歌忧心忡忡:“这种大山里很可能有野兽的,碰上了可不是好玩的。”

  “野……野兽!”常开天的脸都白了:“什……什么野兽?”

  “狼、熊瞎子、蛇,哦,还可能有老虎呢,上次报纸上不是登过吗,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逐步到位,很多珍稀动物开始在大自然频繁出现了。”楚歌一本正经的道。他每说一种动物,常开天的脸就白一分,等听到最后,终于嗖的一下站了起来,拉着楚歌的手就往外拖,大声道:“快跑快跑快跑,跑出去再说。”

  楚歌倒不跑了,他一屁股坐下来:“别跑了,我们迷路了。”

  刚才为了远离危险,慌不择路的往林子里钻,现在楚歌才发现,自己迷路了,虽然自己家乡也到处是山,不过那些山是跑熟了的,怎么也不会迷路,而且家乡的山不大,即使迷路了,沿着一个方向也能走出,而这里,谁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地方,闹得不好干脆就是大兴安岭,西双版纳,那么迷路跟死几乎就没两样了。

  “怎么办?”常开天哭丧着脸,把手机扔在了落满树叶的地上:“手机也没电了,我看我们完了。”

  “别怕,”楚歌拍拍他的肩膀,倒有点做大哥的风范:“在这里休息一晚,等天亮了我们回头去找黄强帮忙。”

  事到如今,也不得不跟这些黑道人物和武林高手打交道了。

  天边第一缕光线从云层后边透射下来,红色的云层显示着今天是个大热天,两个无心睡眠的家伙一骨碌爬起来,按照昨天零星的记忆就往回走,想要找到昨天进山时的路,可是说来也怪,这一找就找了两个多小时,竟然还是在山林里打转,昨天半个小时走的那么点路,现在怎么找也找不回去了。

  “唉,郁闷啊郁闷。”常开天悻悻的坐下来,靠在一株大树上道:“我本来就是路痴,你倒好,比我还路痴,我们两个根本就不适合出行。”

  楚歌低头看路,忽然看到地上一只手机静静的躺在树叶上,怎么看怎么眼熟,心里一动,忽然大叫起来:“看!这是你昨天扔的手机!”

  常开天拣起来看看,果然不错,跟楚歌面面相觑,“咕咚”两人一起坐到了地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两人怎么也想不到,走了两个小时,竟然又走回原地了。

  这到底是片什么鬼树林啊!

  “难道……我们要死在这里面?”常开天摸摸自己的肚子,忽然“咕”的一声,原来是肚子饿了开始叫了。

  这么一来,楚歌也觉得饿起来,他咬咬牙,道:“妈的,事到如今,看来我要出点真功夫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三章 阴差阳错的回家

 

  “真功夫?”常开天瞪大眼睛看着他:“对呀,楚大哥,你不是武林高手吗?我就知道你有办法的。”

  楚歌点点头:“来,我带你飞出去!”

  “好啊好啊!”常开天这个人也够乐天的,刚刚还在担心死在这里,这会又兴高采烈了:“你刚刚不是跟江水绿说过你不会轻功吗?”

  “我不是不会,”楚歌苦笑起来,这么丢人的事情现在已经不能不告诉常开天了:“我只是有点恐高而已。”

  楚歌不再迟疑,漂浮术顺手放出来,脚下一轻,身体已经摇摇晃晃往上升去,脚一离地,就有种失重的感觉,楚歌脸色发白,心惊胆战的飞到了树林上空,现在离地大概能有五六米的样子,只要想一想现在掉下去就跟从三楼掉下去一个样,他就有点发晕。

  那边,常开天也飞了起来,他的情况就好多了,满脸的惊奇和兴奋,居然还在空中伸伸胳膊蹬蹬腿,学着电视上里演武侠片时的动作,倒有几分味道。

  “楚大哥,你太牛了!这什么气功啊,除了可以让自己飞,竟然还可以让别人飞!走,我们飞出去吧!”

  楚歌已经吓得眼睛都闭上了,道:“你自己控制方向,快点飞过来,拉着我一起走。”

  常开天说声“好”,兴冲冲的飞过来,拉住楚歌的胳膊,“嗖”的就向远处笔直的飞了出去,在这种高度,他已经可以完全走直线飞行了,这片林子其实很大很远,至少,在林子上空极目远眺都无法看到树林的边缘,幸好现在飞行的速度非常快,对准一个方向,无论如何也总能飞出去的,楚歌闭着眼睛飞了十多分钟也就慢慢习惯了,顺手又给常开天加了两个漂浮术,他可不想半途掉下去。

  终于,听到常开天说了声:“哎呀,原来这就是农村!”两人慢慢降落下去,脚一落地,楚歌就睁开了眼睛,树林就在身后,前面是大片的阡陌纵横,火辣辣的太阳下,远方还有很多人在田间劳动,这正是一个最典型的中国式农村。

  咦,这个地方……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怎么会这么熟悉呀?

  楚歌揉了揉眼睛,再仔细打量一番,终于脱口叫出自己脱险之后的第一个字:“靠!”

  这里当然熟悉,简直是太熟悉了,楚歌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这里就是楚家坳。

  顾名思义,楚家坳住的人当然都姓楚,事实上,这地方楚歌简直再熟悉不过了,他在这里住了将近二十年。

  妈的,说好暑假不回家的,居然莫名其妙回家来了!

  楚歌这一明白过来,再回头看这片奇怪的林子,也立刻就有了印象,小时候,村子里就传说这片林子里隐藏着野兽,人一进去就出不来,这么多年来,几乎就没人进去过,楚歌小时候胆子就不大,自然更是连靠近都没敢靠近这片林子,谁也想不到,在这里面居然隐藏着一个武学世家的秘密基地。这些武学世家和这个淳朴落后的小村子,几乎就是完全隔绝的两个不同的世界。

  好久没回来了,也不知道父母的身体还好不好,那三百万收到了没有,楚歌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忽然觉得有些近乡情怯。

  他走了一段,渐渐跟村子离得近了,忽然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飞快的跑过来,跑到他面前,有些迟疑的看着他,讷讷的道:“你……你是楚哥哥吗?”

  楚歌笑了起来:“小虎子,不认识我了?”

  小虎子立刻眉开眼笑,往楚歌身上扑过来,楚歌伸手正要把他抱起来,他却飞快的一缩,让楚歌抱了个空,楚歌正在奇怪,就见小虎子沿着田间小路跑了一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叫喊:“楚哥哥回来啦,楚哥哥回来啦!”

  随着这一路喊叫,村子里陡然热闹起来,家家户户都走出门来,本来宁静详和的村子里,立刻变得比赶集还热闹,大伙儿都三三俩俩的朝楚歌他们走过来,这一次,乱七八糟的称呼纷纷响了起来。

  “楚哥儿,你回来啦。”

  “小歌子,怎么瘦了这么多啊?”

  “伢,读书很苦吧。”

  “二牛,看看人家楚大哥,这才是榜样哇!”

  “哞~~~”几声悠长的牛吼响起来,更增添了热闹的气氛。

  常开天莫名其妙:“楚大哥,这是哪儿?”

  楚歌嘿嘿直笑:“小子,想不到吧,这就是我家。”

  常开天道:“你在你们村里,这么有名吗?”

  楚歌挠挠头:“我也在奇怪啊,往常他们最多跟我打个招呼,可是今天……”他开始发觉不对劲了,今天村子里的人好象是专门来迎接他的,一个个拖儿带女的,全家老小都跑出门来了。

  远远的,楚歌居然看到村长颤巍巍的走过来了,心里更是大大的纳闷,不过还是连忙迎了上去。

  村长今年六十六,过了一辈子苦日子,虽然没落下什么大毛病,可是衰老得快,小时候楚歌家里穷,没少受村长的救济,后来上大学没钱交学费,更是村长发动全村的人帮忙,可以说,楚歌是吃着千家饭上大学的,上大学之后他一直不爱学习,又攒钱买了电脑,心里头一直就觉得对不起这位老人家,现在村长过来,楚歌心里除了感动,更多的还是迷惑。

  自己到底做啥了?

  “伢,我没有看错你呀,你对得起我们全村人的心意呀!”老村长用颤巍巍的手抓着楚歌的胳膊一个劲的摇晃,大有老泪纵横的感觉,楚歌本来就够瘦了,可是跟老村长那双鸡爪子般的手比起来,就象是个相扑运动员。

  楚歌恩恩啊啊的敷衍着,道:“老村长,我爸爸妈妈还好吧?”

  “哎,好着呢好着呢!”村长眉开眼笑的道:“他们一会就过来了,你看,那边不是吗?”

  楚歌他爸过来了,长期的田间劳动让他也衰老的很快,不过很显然现在非常高兴,除了高兴,眉宇间还洋溢着几丝骄傲,几丝欣慰,一走过来,老村长就拍了拍他的肩膀:“小楚啊,你可养了个好儿子呀!”楚歌他爸微微的笑着,显然听得非常受用,学着老村长的样子拍拍自己儿子的肩膀,笑眯眯的道:“走吧,小歌,先回家去。”

  楚歌拉了常开天一把:“爸,这是我朋友,常开天。”

  “开天开天,哎哟,这个名字好呀……”老村长絮絮叨叨的又说开了,顺便用自己的“少林鸡爪手”抓住常开天胖乎乎的手腕,摆出一副长谈的架势,常开天悄悄的翻翻白眼,他发现农村果然不是他这样的城市少年所能理解的,这里的人热情得让人受不了。

  回到家里,说好了下午到村长家吃饭,总算是安静下来了,一安静下来,楚歌就缠着他爸跟他说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就是你寄给我的那笔钱呗,”楚歌他爸道:“按你的意思,我把那笔钱全部拿出来了,让村子里修路。”

  “啊?修路?”楚歌张大了嘴巴:“那是我给您寄的呀!”

  “啥给我寄的,你小子尽会胡说八道乱开玩笑,你知道那是多少吗?那是三……三……三百万呐,”楚歌他爸用手指关节敲着桌子:“那是我一个人能用得完的吗?三百万呐,整整三百万呐!你知道不,我们全家一年又是养猪又是种地,加起来才挣得了几千块,你给我三百万,那不是存心折我的寿吗?”

  楚歌陪着笑脸道:“是是,呵呵,爸,我跟你开个玩笑嘛。”

  “那还差不多,”楚歌他爸瞪了儿子一眼:“你以前还在村子里的时候不就老说吗,咱村不修路就绝对没前途,我还能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吗,所以我一收到钱,就知道你想修路了。”

  “是,是,不错,很对,”楚歌一边点头一边苦笑:“爸,您真是太了解我了,路修得怎么样了?”

  “唉,麻烦呀……”楚歌他爸叹了口气:“真麻烦,麻烦死了。”

  “麻烦什么?”常开天插口道:“是找不到修路工人,还是政府不愿意审批,或者,钱不够?这些我可以找我爸给帮帮忙的。”

  “都不是,”楚歌他爸的眉头皱紧了:“村里人都挺热心,这事倒没这些问题,不过有个天大的问题要解决呀,那就是钱放在哪里!”

  “钱放在哪里?什么意思?”常开天道:“钱还会没地方放吗?”

  “娃子呀,你是城市里的吧,”楚歌他爸十分理解的道:“你是不知道我们这里的苦衷啊。你们那里有银行,有保险柜,还有警察,你们那钱放着当然安全了,我们这里啥都没有,钱放着不安全啊……”

  常开天实在有点蒙:“叔叔,那个,那个,您不是把钱存在银行里,直接转帐的吗?”

  “当然不是!”楚歌他爸脖子一梗:“那怎么行,眼见为实,咱农村人就图个实惠,不搞那些花架子,咱村一致认为,钱要放在自己手里!”

  常开天翻翻白眼,偷偷看楚歌,楚歌正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坐在那里,显然是已经习惯了。常开天道:“叔叔,您带我们去看看吧。”

  楚歌他爸这次倒干脆:“好,走吧。”

  这个村子并不算大,三人很快就走到了目的地,那是一个临时搭起来的砖头房子,房子很小,不到两平方米,高度也不超过一米,上边一道铁门,居然上了四把锁,四个人站在那里,正好把房子团团围住,楚歌和常开天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个根本不能住人的房子,还没来得及问问是干什么用的,就见四个人走了上来。

  “老楚,你放心,有我们看着呢,没人敢偷东西的。”

  “是啊是啊,咱村里的人,谁不想修路啊,谁也不会干这缺德事的。”

  “哎,你们别胡说,老楚怎么会不放心呢,你没见他是带着楚伢子来这里看看的吗?”

  “哦,对了对了,要让楚伢子看看,才能放心嘛。”

  这四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楚歌他爸倒是听得十分受用,颇有些骄傲的道:“你看,我们每天都要派四个人守着这里,每人一把钥匙,每四个小时一换班,这里才是绝对安全的。”

  说话间,“吱呀”一声,小房子上唯一的那道铁皮门已经打开了,楚歌和常开天往里边一看,两个人都要晕了,原来里边全部是一沓一沓的钞票,全部是现金,把房子里塞了一大半,楚歌一时好奇,抽了一沓出来看,才发现竟然还全是十元一张的小面额钞票。

  “这个呢,也是我们通过仔细讨论确定的方案,”一个守财奴(专门守钱的人叫守财奴倒是很恰当哦)道:“十元一张的使用方便,一百的面值太大了。”

  另一个守财奴叹息起来:“这个方法虽然高明,可是很浪费人力啊,我家的田地都三天没翻过了……”

  楚歌完全无话可说,竖了竖大拇指,道一声:“高!实在是高!”径直走了。

  回到家里,楚歌他爸显然很兴奋,以为儿子被他的天才构思镇住了,滔滔不决的讲起了取钱过程的种种光辉历程,比如说,是如何用巨额汇款单把一个小储蓄所里的营业员镇住了,又是如何辗转来到省城取到了全部现金,又是如何带着两三个人勇敢的用麻袋把钱带了回来,中途发现了若干扒手,等等等等,这些事情楚歌固然还能够接受,常开天简直无法想象,在感慨村里人的闭塞之余,忍不住又羡慕村里人的淳朴和友善。最后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楚大哥既然是从这里出生的,为什么那么善于剥削我的比赛奖金呢?”

  这天晚上,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

  南方的夏天一向雨水充足,楚歌和常开天本来正悠闲的坐在屋里休息,雨一来,楚歌他爸忽然脸色大变,叫了一声:“我的钱!”抓起一把雨伞,飞快的冲了出去,几乎是同时,两人似乎听到外边响起了很多凌乱的脚步声。

  楚歌和常开天互看一眼,也冲了出去。

  装钱的小房子仍然立在那里,不过这时候,这个房子的诸多问题就暴露出来了,首先是修建时的地势比较低,雨水都往这里汇聚,其次是砖瓦堆砌得比较粗糙,缝隙里完全可以漏进去雨水,这些问题很显然开始村里人都没想到,现在,上百号人全部拿着雨伞批着雨批集中在房子周围,大家统统一筹莫展。

  还是老村长当机立断:“你们两个快点去拿麻袋,你们两个快点去推辆砖瓦车来,快,你们四个开锁,我们先把钱转移到楚家去。”

  楚歌他爸无奈的看了看天,大雨仿佛瓢泼一样洒下来,这阵雨来得这么快,停得也绝对快,可是就这么一点时间,足够把一小部分的钞票都泡在水里,如果搬到自己家去,等水干了又要搬回来,实在是麻烦之极。

  楚歌心中一动,走上前去,道:“还是我来吧。”

  他现在在村里已经很有些地位,别人虽然不知道他这点小身板能做什么事,还是乖乖的让了出来,楚歌看着那一屋子的钞票,悄悄想着自己的异次元戒指,意念一动,只见屋子里满满的钞票忽然一空,消失得无影无踪,都被他装到了异次元空间里。

  “哇!这是怎么回事?”众人立刻叫起来。

  楚歌也不回答,其实是没办法回答,只道:“大家弄点砖头,把房子里垫高一点,再铺上几张报纸,以后就不担心下雨了。”

  众人恍然大悟,“果然是读书人聪明呀!”大伙七手八脚,很快就把房子垫了起来,又有人飞速跑到家里去拿了报纸来铺上,楚歌意念再一动,那一大堆钞票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

  “真厉害!楚歌这伢,戏法变得好啊……”众人啧啧称奇,不过村里人向来就不求甚解,楚歌不愿意解说也就算了,三三两两的慢慢散去,楚歌走了一段,回头看去,那四个站岗的各自举着雨伞,还在那里静静的站着,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发酸。

  跟村里人比起来,常开天就不好对付了,这小子自从回到家里就不断的纠缠楚歌,想问问那堆钱是怎么变没的,楚歌给他缠的没办法了,脱口就道:“那是魔……”还好他够警惕,那后边一个“法”字坚决没有出口。

  “魔?魔术?”常开天忽然兴奋起来:“你还会变魔术?”

  楚歌狠狠的点头:“妈的,我就是会变魔术,怎么了!”

  常开天的眼睛亮了起来:“大变活人?还是四条A士?”

  “都不是,”楚歌道:“我这个是最高级的,叫做无中生有。”

  常开天大感兴趣:“无中生有是个什么意思?这是现在的魔术流派中的吗?”

  “当然不是,这是我独创的,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魔术流派。”楚歌信口胡诌起来,据说说谎的人,只要撒了第一个谎,就必须用第二个谎来掩饰第一个谎的漏洞,而为了解释第二个谎,就不得不再说第三个谎,这样循环往复,直到满口谎话,楚歌发现,自己好象正在这个深渊里坠落。至少现在他的超能力已经不仅仅是“风之敏捷”了,什么火球啊冰霜之铠啊风刃啊,还有那个可以帮别人飞行的漂浮术,乱七八糟的,目前暂且还可以用“中国功夫”来勉强解释,常开天也不是白痴,总有一天自己会有无法自圆其说的时候的。

  在这里只住了两三天,常开天就吵着要走,离开了电脑游戏,这小子几乎一天都呆不住,更何况,在计算了一下时间之后,两人发现竟然已经离开北京十多天了,考虑到马上要去韩国参加WCG的总决赛,常开天决定立刻动身。

  动身之前,两人又到那树林边去了一趟,这一带很少有人过来,故老相传这片林子是不详之地,当然,对此刻的楚歌来说,早已经跳脱了这套迷信的东西,两人来这看看,也就是想缅怀一下自己的第一次被绑架,唯一遗憾的是,居然是被误绑的,没成为被绑架的真正主角。

  刚走到林边,常开天就道:“哎呀,你看!”

  楚歌顺着他的指点抬头一看,在树梢上,正有两个人影飞快的挪动过来,两个人影离得都很远,尽力看去,似乎是一男一女,那女的一条长裙正被树林上空的风吹得晃荡,虽然什么都看不清楚,常开天却已经叫了起来:“哇,看来要走光!”

  楚歌再看了一会,那两条人影逐渐来得近了,不由大吃一惊,原来这两个人竟然是在树干上一跃一跃的过来的,动作轻盈敏捷,看起来并不比猴子逊色。

  “高啊!真高,”楚歌道:“他们这样走,跟我们直接飞过来是一个道理,总之,只要视线脱离树林的包围,就一定可以走直线走出这个地方。真是奇怪了,最近怎么看到这么多会功夫的人。”

  常开天点点头,忽然大叫起来:“咦,那不是江水绿吗!”

  两条人影移动得并不快,不过总算能够看清楚了,前边那个老头,可不正是江水绿,至于后边那个,却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现在这个距离已经能看得清楚了,那分明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只不过现在头发散乱,裙子也被树枝挂破了不少,看起来十分狼狈。

  江水绿也看到楚歌了,立刻大叫起来:“楚歌,救我呀!快点救命!”这老头手臂不断摇晃,跟楚歌打招呼,却忘了身在树梢,一脚踏空,立刻掉了下去,隐隐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仿佛是压断了很多树枝,紧接着就是一声惊呼:“哎哟!”

  常开天道:“楚大哥,你看,林子里还有人在追他们。”

  楚歌道:“要不要去帮忙?”

  常开天道:“当然要帮忙了,你这么厉害,反正是举手之劳嘛。”

  楚歌叹了口气,开始发现“中国功夫”这个幌子也挺麻烦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四章 再见江水绿

 

  江水绿这次没再上树,用兔子般的速度跑出了树林,在他旁边,那个女孩子也从树梢上落了下来,站在地上微微喘息。

  常开天本来还是笑嘻嘻的,一看到这女孩子,顿时连眼睛都直了,楚歌看着奇怪,也去看那个女孩子,一看之下,忍不住心里微微一跳,悄悄赞一声:“好漂亮!”

  女孩现在的仪态其实很狼狈,一头乌黑的长发到处粘满了草叶,脖子上还挂着一根断掉的皮筋,脸上灰尘满布,又被汗水一冲,黑一道白一道的,站在那里似乎腿还受了伤,显得有点瘸,嘴唇干枯,眼睛里都没了神采,仿佛是刚刚大病过一场,又象是刚跟人打过架一样,可是即便如此,那种柔和秀美的味道,还是从身上悄然的散发出来,常开天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看着她,脑袋里开始悄悄勾勒起她梳洗打扮之后的如花美貌。

  这时候,那些追赶的人也跑出了树林,江水绿看来更加狼狈,本来就又瘦又矮,现在满身的泥巴,还有点鲜红的东西,估计是血,整个儿就象一只大马猴,他拉着那女孩一下就溜到楚歌身后,低声道:“他们是黄强派来的。”

  追赶的人一共有十多个,这些人一看到楚歌,很明显愣了一下,立刻就有个人大笑起来:“老家伙,你是不是急糊涂了,在我们黄家面前,找两个小子帮忙顶个屁用!你还是乖乖的束手就擒吧!”

  这家伙说完就要冲上来,可是才冲出一步,立刻就有另一个人先站了出来,眼睛一瞪,沉声道:“不许胡说,滚回去。”

  站出来的人似乎在这群人里很有威严,开始叫嚣的家伙立刻就缩了回去,只见这人对着楚歌抱了抱拳:“老夫黄刚,黄家目前排行第二,朋友,我记得我们是第二次见面了吧?”

  楚歌一听这话就知道几天前打架的时候他在,点点头道:“是的,第二次了,你们要干什么?”

  黄刚的态度十分恭谨,道:“我们对朋友没有丝毫恶意,同时也希望朋友高抬贵手,给我们黄家一个面子,不要阻碍我们办事,我们黄家定当重谢。”

  江水绿在后边嘿嘿冷笑:“楚歌,别听他胡说八道,他能给你什么,我就能双倍给你什么!”

  楚歌道:“我什么都不要,你们还是回去吧,无缘无故的怎么老喜欢抓人呢,这个习惯可不好。”

  刚刚叫嚣的那个人又叫了起来:“二爷,你跟他罗嗦什么,直接抓人就是了。”

  黄刚猛的回头瞪了他一眼:“你给我闭嘴,你知道这是什么人吗?”

  “啊?”那人茫然的睁着眼睛:“这小子很有势力吗?”

  旁边一人扯了扯他的衣角:“这便是那个修成了无形剑气的高手。”这人嘴巴忽的就张成了“O”型,再也不说话了。

  黄刚皱了皱眉头:“如此说来,朋友是一定要救他们了?”

  女孩现在也喘息平定了,正用那双大大的眼睛好奇的注视着楚歌,她的眼神本来已经很疲惫了,不过眸子倒还是清亮清亮,就象两块黑玛瑙一样,常开天在一边悄悄的看美女,越看越觉得好看,心里又开始勾画起她神采奕奕时眼睛该有多漂亮了。

  楚歌不耐烦的道:“我当然要救他们了,江爷爷怎么说也算是我的朋友。”

  他信口说说,不料黄刚居然脸色大变,沉声道:“你们已经是朋友了?”

  楚歌理所当然的点点头:“当然了,总不成要跟你们做朋友吧。”

  黄刚死死的盯着他,直盯得他心里发毛,大概盯了有一分钟,才悻悻的一挥手:“我们撤。”一行十多人,转眼钻进了树林里。

  女孩看着楚歌的眼睛里,立刻又多了三分崇拜,三分羡慕,她自己就是武林高手,她是深知这些黄家最顶尖高手的能力的,自己爷爷在几大世家里号称第一高手,也被这群人追得狼狈逃窜,没想到眼前这其貌不扬的少年随便几句话,就把那群人逼退了。

  “楚歌,大恩不言谢!”江水绿道:“要不是你们,别说是救我孙女了,连我自己都会被他们抓回去。”

  “这是您的孙女呀?”常开天忽然开始彬彬有礼起来:“不知芳名可否见告。”

  “对,这是我孙女江芙,她可是个才女哦。”江水绿用慈祥的目光看了看自己的孙女:“上次跟你们分手后,我一直潜伏在他们的基地里边,费了两天功夫,总算让我找到了位置,把她救出来了,谁知道这片鬼树林居然这么难走,幸好我孙女聪敏,想到要从天上走,否则,我们是怎么也逃不掉了。”

  “楚大哥的家就在这里,您不去坐坐?”常开天热情的邀请祖孙俩。

  “呵呵,不了,我们急着回去,就不打扰了,以后有空一定拜访,楚歌,你别忘了,有空跟我联系啊。”江水绿看来确实很急,拉着江芙就走,常开天眼巴巴的看着两人走了,砸砸嘴巴,还在那里摇头叹息:“美女,真的是美女呀……”忽然一把抱住楚歌:“老大,教我学功夫吧!”

  楚歌两眼望天,从心底里鄙视他。

  半天之后,“财大气粗”的楚歌直接使用最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飞机跟常开天一起重返北京,办理与WCG出国签证有关事宜。

  “太郁闷了!”常开天忿忿不平:“凭什么你的签证办不下来呀,居然还说你有移民倾向,真他妈的……什么玩意!”

  楚歌倒是心平气和:“也正常,很多国家都是这样的,美国不是做得更绝吗,谁叫人家有钱呢?再说,我又不是比赛选手,签不到证也没什么。”

  常开天大怒:“当然不行!你不去的话,我去了又有什么用?如果没有你给我用气功帮忙,我能打得赢才怪了。”

  “那也没办法啊,”楚歌两手一摊:“你去找大使馆吧,跟我发脾气有什么用。”他嘿嘿笑着,心里其实挺高兴的,现在自己已经是有钱人了,那点比赛奖金也看不上眼了,等五亿到手,想去哪里去哪里,根本没必要现在跟常开天蹭饭吃。

  更何况,他刚刚才发现自己体内的风系魔法元素因为使用过于频繁,已经用干净了,即使是去了韩国,也没办法帮助常开天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发现自己有点想楚叶了。还有尼古拉?幻那个自大狂,不知道混得怎么样了,做大哥的这么长时间对小弟不闻不问,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接下来的两天,楚歌天天在宾馆里看电视,常开天东奔西走焦头烂额,到最后楚歌的签证终究没办下来,常开天一个人悻悻的上了飞机。

  常开天一走,楚歌就一个人去了珠宝黑市“珠玉集”。

  珠玉集里的气氛似乎有些怪异,楚歌才一露头,就有七八个人围了上来。

  “楚歌,你是来卖水晶的吗?卖给我吧!”

  “楚歌,上次那种红色水晶你还有没有?我可以出五十五万。”

  “我出六十万,不,七十万,你还是卖给我吧!”

  “钱胖子,你什么意思?不是说好了只许出到五十万公平竞争的吗?你一个人在那抬什么价?”

  “我靠,老子就是有钱,我就是要抬价,你要怎么样?反正老子做完这一趟以后都不做了。”

  “妈的,小齐,小黄,咱三个合伙做这一票,我们出八十万,看他钱胖子还嚣不嚣张得起来!”

  “……”

  咦,到底怎么回事?楚歌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些人在那里面红耳赤的争吵,明明这里安安静静的,可是就因为他一个人的到来,立刻闹成一团糟,他还注意到,本来有几个人在这里选珠宝的,可是他楚歌一到,珠玉集上的这些人居然立刻把那几个买家赶走了,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这种做生意的道理。

  “那个,请问一下,刀疤哥呢?还有小刘到哪儿去了?”楚歌四面看了一圈,没发现自己要找的人,不由大为奇怪。

  他一直觉得,自己拿了整整五百万的订金,这些人肯定会死死的盯住自己的,谁知道今天自己主动找上门来,居然要买水晶的人还不在。

  他一问,就看到一个人影从旁边的角落里慢吞吞的站了起来。

  这个人正是刀疤哥。

  楚歌一眼看见,忍不住吓了一跳,失声道:“刀疤哥,你怎么了?”

  现在这个刀疤哥已经不是几天前的样子了,他眼窝深陷,双眼暗淡无神,本来虽然不肥胖却绝对健壮的身体似乎也消瘦下来,最重要的是,他以前散发出来的那种凶悍狂野的气息,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刻微驼着背,带着点无奈看着楚歌,看上去就好象一个为生活困苦所煎熬的可怜的中年男子,哪里还有一丝一毫以前的霸气?

  他微微叹了口气:“楚歌,对不住了,我本来是很有诚意买你的水晶的,我也想不到,这几天居然出了件天大的事,我现在……我现在……我现在已经没有能力买你这颗水晶了。”

  他看看楚歌呆住的样子,忽又露出一个苦笑:“不过你别担心,既然你想卖,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想买的,他们出的价你刚才也听到了,比我给出的价还要高得多。”

  楚歌张大了嘴巴,愕然道:“这颗水晶,真的值这么多钱?”

  “岂止是这么多钱!”刀疤哥摇摇头,看来颇有些感触:“看来你是没打听过风声,这几天,科学界和珠宝界都快被这种水晶给闹疯了,这种奇怪的水晶,具有的科学价值简直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这珠玉集的都是全国最顶尖最聪明的珠宝行家,他们愿意花天价买你这颗水晶,就是因为一转手就可以把价格再翻个一二十倍。”

  还要翻一二十倍!楚歌简直要昏了,五亿的二十倍是多少?那是整整一百亿啊!好象很多非洲小国一年的生产总值也不过一百亿而已。

  那个钱胖子不满了:“喂,刀疤哥,你这就不对了,自己买不起也不能拆兄弟们的台呀,你这么跟他说,难道想让他把价格再提一倍啊?”

  刀疤哥微微一笑,又叹了口气:“算了,我不说了,楚歌,我给你的订金就当是我的违约金吧,真是对不住了。”

  他的脸上流露出深沉的悲哀来,他本来已经可以算是中国珠宝黑市里的第一大户,却偏偏在这最关键的时刻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挫折,因为这挫折,这颗本来都已经到手的水晶终于要落到别人手里了,他心里很明白,只要这颗水晶的生意能做成,他的产业几乎立刻可以翻上一番,那根本就是千载难逢的好机遇,只可惜事实就是这么残酷,这颗水晶,现在他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财力把它吃下去了。

  珠玉集里的这些人,虽然平时嘻嘻哈哈团结得很,可是那是针对外人而言的,在珠宝行业内部,同样是充满了激烈的竞争,他一失势,别人对他的态度都变了,至少,在一个星期以前,钱胖子是绝对不敢跟他这么说话的。

  楚歌手里拿着那颗火红的水晶,呆呆的不知道怎么办好,可是珠玉集上所有人的眼睛,都已经流露出贪婪的光芒,看着这颗晶莹无比的水晶。

  “楚歌,卖给我吧,我可以出到七十万,这已经是我能拿出的最高数额了。”钱胖子倒是诚心得很。

  “楚歌,我们出八十万,并且现在就可以付帐,你别相信这个死胖子,他还指望拿自己的产业做抵押呢,我们可是支票直接付清。”小齐和小黄他们果然联合起来了。

  楚歌叹了口气,忽然觉得意兴索然,他本来不是很喜欢刀疤哥那副黑社会老大的嘴脸,可是今天再一见,忽然觉得刀疤哥其实人还挺不错的,反而是这些人,看起来那么丑恶,那一双双眼睛让楚歌本能的想起了狼。

  “算了,我不卖了。”楚歌叹了口气,把水晶收到了兜里(其实是放回了异次元空间,但是先要放到兜里免得被别人发现异常),就想离开。

  “站住!不许走!”忽然一个人恶狠狠的蹦了出来:“小子,你他妈的给脸不要脸,我警告你,水晶不交出来,今天别想出珠玉集。”

  这个人一发言,其他人也都七嘴八舌的叫嚷起来:“对,对,他不卖,我们就抢!”

  “这小子心黑着呢,八成是想卖个更高的价,妈的,老子要他一分钱都得不到。”

  “小子,你竟敢独自一人带着这种宝贝到这里来,你简直是自己找死。”

  “大哥,我查探过了,他确实是一个人来的。”

  “……”

  眨眼之间,楚歌已经被一大群如狼似虎的人围了起来。

  “你们干什么!”一个声音愤怒的吼道:“珠玉集的人什么时候这么不讲道德了!我们虽然是黑市,可是买卖上可从来都没违反过道义,怎么你们……你们……你们竟然……”刀疤哥气得浑身发抖,以前那种凶悍的气息再度爆发出来,脸上长长的刀疤血红发亮,看起来恐怖之极。

  “刀疤哥,您还是靠边吧!”说话的是钱胖子:“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破产吗?就是因为你太古板,太不懂得变通,现在这个世道,有了钱什么买不到?有了钱还要道义有屁用,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一直都要讲道义吗?你以为这他妈狗屁珠玉集还真是什么金字招牌不成?我告诉你,我们之所以呆在这里,只是因为借着这个狗屁道义的幌子,可以更容易赚钱,可是现在就不同了,做完这一单生意,我们马上就可以收手不干了,你说,我们凭什么还要讲道义?”

  “你们……你们……”刀疤哥的嘴唇颤抖着,猛的挺身而起,把楚歌挡在后边:“今天你们想要强抢,除非我刀疤哥先倒下去!”

  “倒下去就倒下去,有什么了不起的!”小齐大声道:“我们大伙一起砍他!”

  这群人都是亡命之徒,即使腰缠万贯,也一样是不要命的心性,大家发一声喊,居然都从自己的座位底下抽出武器来,雪亮的长刀,锋利的板斧,尖尖的匕首,在阳光下闪烁着让人心寒的光芒。

  楚歌呆呆的看着这一幕,局势的变化实在是太快了,看来这些人根本就做好了准备,先礼后兵,恐怕这些武器是早就准备好的,如果他答应交易,那么跟他交易的人就会遭到其他所有人的攻击,如果他不答应,那么他就直接成为了所有人的敌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在珠玉集外边,肯定还会有其他的埋伏,这些人都是有钱人,楚歌才不相信他们会自己亲自动手呢!

  果然,他刚刚想明白这些,就看到从珠玉集的入口处冲进来十多个膀大腰圆的大汉,大声道:“钱老板,一切都布置好了!”

  钱胖子嘿嘿大笑:“哈哈哈哈,各位,你们想不到吧,这可是我专门花钱雇佣的职业保镖哦,你们可别轻举妄动呀!”

  一个矮个子冷笑起来:“钱胖子,你什么都好,就是太自信了点,总把别人当傻瓜。”他忽然举起个哨子,用力吹了几下,只听到外边立刻传来纷乱嘈杂的踏步声,这一次,足有三四十个人飞快的从外边跑了进来,这群人看起来没有那些大汉那么强悍,他们穿着不同的衣服,拿着不同的武器,怎么看都是一群杂牌军,里边甚至还有小孩和妇女,可是一看到这群人,钱胖子的脸色就变了。

  “小黄,你……你花了多大的代价,居然把他们都请来了!”钱胖子的脸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

  这些人严格的说来,全都是真正的犯罪分子,而他们组成的这个组织,也是黑道中十分有名的一个组织,叫做“拼命帮”,拼命帮的人其实也不算很厉害,不过他们有个特点,就是敢于拼命,也善于拼命,因为他们每个人几乎都有过重大的刑事犯罪经历,所以每个人都是典型的胆大包天,视法律如草芥,他们过着活一天算一天的日子,从来没想过要堂堂正正做人,他们并不和其他的黑帮争夺一些诸如地盘啊、产业啊之类的东西,可是一旦有人出高价请他们办事,他们就一定会豁出命来去办,然后用赚来的钱花天酒地,放纵直到死亡。

  小黄能够请到这样一批边缘人,所花的代价,一定相当巨大。不过这批人出现在这里,立刻就成了决定性的力量。

  楚歌注意到另外有很多人的手明明都举了起来,现在却又放了下去,很显然,他们也都有各自的安排的,不过看到拼命帮,他们就立刻放弃了自己的计划。

  “刀疤哥,你还要护着他吗?”小黄慢条斯理的问道,现在,他就是这里掌握局势的人,楚歌那颗宝贝水晶当然也是他的,想到这里,他简直开心得想跳起来,昨天花五百万雇佣拼命帮的人,实在是太英明的一桩交易啊!

  刀疤哥冷冷的看着他,显得非常失望,他的手握紧了自己的刀,沉声道:“当然。”

  “不用了,刀疤哥,谢谢你。”楚歌的火气上来了,自从连续碰到过周大川和黄强之后,他对自己打架的能力已经很有信心了,中国还算是个法制十分良好的社会,只要对方没枪,楚歌相信自己的魔法一定比别人强。

  他很坚决的挤到刀疤哥前边,转头对刀疤哥笑了笑:“你放心,我既然敢一个人来,就自然有办法对付他们。”

  刀疤哥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大概是想到了他上次扮猪吃老虎,利用司机小马到这里来卖水晶的一幕,终于退了下去,低声道:“小心。”

  他阅人无数,可是看着这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却觉得有点看不透了。

  楚歌冷冷的盯着小黄,慢慢的举起手来,那种煞有介事的样子,顿时惹得小黄紧张起来,可是楚歌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动作,只不过从他的手心里,蓦然冒出一团火焰来。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