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4509阅读
  • 129回复

小说在线读--网络玄幻小说《魔法通行证》作者:closeads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五章 巨型火球的威慑力

 

  楚歌的风系魔法元素已经用干净了,火系魔法元素其实也所剩无几,他心里还是有点紧张的,不知道能不能支持到自己把这一架打完,其实他也是无知者无畏,他根本没听说过什么拼命帮,在他看来,倒是那些彪型大汉比较可怕一些。

  那团火焰一冒出来,大家就一起吃了一惊,他们都是见多识广的人物,却从来没看到过这种情景。

  是幻术吗?还是全息投影?很多人不约而同的想。

  可是他们马上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因为那团火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现在已经膨胀到足有一个篮球大小了,托在楚歌手里,显得十分怪异,而那熊熊的火焰散发出逼人的高热,楚歌就那么托着火球,反而一点都不觉得烫。

  “这……这是什么怪东西?”小黄开始有些害怕了。

  楚歌用一种冷冷的眼光看着他,手里的火球继续增大,渐渐的,大得有点恐怖了,楚歌把手举高,那团火焰简直已经把他整个人都遮蔽起来,那么巨大的火球,那种高热已经让刀疤哥被迫躲出去一米多远,还是全身都热出汗来。

  “你们……谁上来?”楚歌吃力的道,他已经把体内的火元素全部催发出来了,现在火球大得象一口大水缸,虽然根本不是实体,却偏偏有十来斤重,他手都举软了,想把火球丢过去,又不知道丢给谁,心里矛盾得很。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这种古怪的事情他们确实从来没看到过,加上刚才听楚歌说话有恃无恐,都害怕他是真的身怀绝技,居然没一个人敢过去挑衅。

  楚歌叹了口气,心想:“不能再举了,再举手臂就要软了。”他左右瞅瞅,看到里边有一片空地,就顺手把火球丢了过去。

  “轰”的一声,惊天动地,大火球一落地,立刻四分五裂,无数道火焰向四面八方射过去,珠玉集里那些人各自都有个小门面的,立刻全部淹没在火海里,只用了不到一秒,一米多高的火焰就从很多地方窜了起来。

  在别人看来,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他们只看到楚歌手一挥,火球出手,立刻化做满天火焰,点燃了整个天空。

  乖乖我的天哪!这还是人类的力量吗?

  这下子,那些大汉是肯定不敢动了,就连拼命帮那几个本来跃跃欲试的家伙,都又悄悄缩了回去。

  楚歌自己也被这声势吓了一跳,脚下虚浮,往后退了一步,正好绊到一口箱子上,立刻一个踉跄,“哎哟”一声,仰天跌倒,倒把站在后边的刀疤哥吓了一跳。

  这一倒,身上一个金属小片片“丁丁当当”的掉了出来,楚歌也没在意,连忙伸手拣起来往怀里揣。

  “楚歌,等等。”拼命帮的众人里,忽然有一个中年男人说话了:“刚才那个小圆片,可以给我看看吗?”

  “哦,啊?好的,”楚歌还没把圆片放进去,无所谓的丢给了那个中年男子:“喏,给你看吧。”

  他本来是下意识的动作,可是看在中年男子眼里,就没那么简单了。

  中年男子是拼命帮里一个很有地位的人物,他刚刚一看这小圆片,就觉得很眼熟,心里一个“咯噔”,忽然想到了一个自己绝对惹不起的人物,不过他还是不太肯定,这才找楚歌要求看看,楚歌如果显得对这小圆片很爱惜的话,他倒觉得至少可以理解,可是楚歌根本就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居然就这么直接给他丢过来了,这下子,他可真要大吃一惊了。

  很显然,面前这个年轻人,根本就连这么宝贵的东西都不放在眼里啊,而且,他还有比这圆片宝贵无数倍的水晶,还有他那个简直是威力惊人的大火球,这个年轻人,确确实实是非常非常非常的不简单啊!

  拼命帮的人虽然敢拼命,可是如果连拼命都达不到目的,他们也不是白痴,当然不会随随便便就把命拼掉,中年男人在那一瞬间,已经有了决定:无论这个圆片是不是想象中那个东西,自己都绝对不能得罪面前这个叫楚歌的学生。

  这一番思考虽然漫长,其实却只是一刹那,中年男人把小圆片抓在手里,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又白了几分,低声问道:“楚兄弟(称呼已经悄然改变),这东西是怎么来的?”

  楚歌若无其事道:“哦,没什么,这是我一个朋友送给我的。”

  “你说……他……他是你的朋友?”中年男人吞了口唾沫,显得十分不可思议:“他老人家还好吗?”

  “好着呢,”楚歌想一想江水绿就觉得好笑:“那家伙,据说都一百零三了,可是一天到晚像只大马猴,一点修养都没有,不过他的孙女挺漂亮哦。”他忽然又骂起来:“这个死老头,也不跟我说说这东西是什么,我还当他是闲得无聊跟我开玩笑呢,差点就把这东西扔掉了!”

  前文说过,楚歌这个人本来就是性格很随便的那种,无论跟谁说话都谈不上尊不尊敬,说话做事也比较马虎,谨言慎行的事情他是从来不干的,他也就是随口一说,可是那种口吻,那种态度,仿佛已经是江水绿好多年前的莫逆之交了,尤其是提到江某人的孙女很漂亮,那里边能够造成的联想简直是无穷无尽。中年男子翻翻白眼,居然有点怀疑眼前这个小家伙是一个一百多岁的老怪物返老还童的形象,他直接用双手把小圆片恭恭敬敬的递了过来,说话都用上了敬语:“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话,我们拼命帮,今天全听您的。”

  楚歌摸摸脑袋,虽然不是很明白,也大概知道这小圆片是个好东西,点点头道:“没什么吩咐,要他们都撤了吧。”

  “是,”中年男子恭恭敬敬的垂手道:“您如果有机会见到江老爷子的话,请代我问候江老爷子,就说拼命帮董千秋恭祝他老人家长命百岁。”

  “好的好的,你叫董千秋,我记住啦,”楚歌挥手道:“你们撤退吧,我也要走了。”

  “喂,”那边厢小黄怯怯的道:“董老大,你真要走啊?”

  董千秋瞪了他一眼:“废话!你也不放亮眼睛看清楚,楚兄弟岂是你能得罪的,我如果今天动了他,恐怕我们拼命帮都要覆灭了!”

  他说的倒也是实话,一旦江家全体出动,凭着人家那正宗的中国功夫,恐怕他们那一大群拼命三郎根本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灭干净了。

  董千秋挥挥手,四五十人一言不发,对着楚歌集体一鞠躬,转眼就走得干干净净,钱胖子呆呆的看了半天,终于也叹了口气,挥挥手,对那几个大汉道:“你们也走吧。”

  谁也想不到,事情居然就这样轻描淡写的化解了,楚歌再转头去看珠玉集上那些人时,那些人的眼光就都有些瑟缩了,一个个像做贼被发现似的,眼神闪烁不敢去看楚歌。

  刀疤哥长叹一声:“楚兄弟,我托个大,叫你一声兄弟,你不会嫌弃吧。”

  楚歌忙道:“哪能呢,刀疤哥,你倒是个讲义气的人呢。”

  刀疤哥苦笑道:“讲义气又有什么用,还要有能力才行啊,想我浸淫珠宝行业几十年,总以为自己的眼光是最好的,可是对于你,我真是看走眼了啊……”

  楚歌呵呵傻笑,对于这种变相的称赞,他实在不知道如何对付。

  刀疤哥感慨完毕,道:“楚兄弟,既然没事了,那你也走吧,如果你还想卖水晶,我倒可以给你介绍几个外国的买家,保管你能卖到至少一百万的价格。”

  “不用,”楚歌忽然笑起来:“刀疤哥,我决定也讲一回原则,这颗水晶,我还非要卖给你不可了。”

  刀疤哥的眼睛骤然一亮,接着又暗淡下来:“可是我现在没有钱了。”

  “一点都没有了吗?”楚歌自我感觉良好,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像大人物了,他用非常豁达的语气道:“你可以欠着,等以后再给我,或者,你没钱的话拿你的产业抵押也行,反正,这颗水晶我是一定要卖给你的。”

  这次,刀疤哥的眼睛真的亮了起来:“那就行了,楚歌,我只不过资金紧张而已,却并未破产,你给我半个月时间,我可以给你一百万,不,一百五十万都可以!”

  “不用了,”楚歌现在清楚这些数字还要乘以一千的,那些天大的数字对他而言完全晕呼呼的,他始终觉得钱够用就行,听到刀疤哥还要加价,立刻把头摇得像泼浪鼓:“你给我五十万就可以了,我不要多的。”

  刀疤哥紧紧的握住他的手:“楚兄弟,你的大恩大德,我……我……我实在无以为报啊……”

  楚歌又傻笑起来,慢慢感受那种被别人感激和崇拜的滋味,简直幸福得不得了。

  “楚兄弟,你看,这是我旗下的十八家产业,分别分布在十八个大城市里,从今天开始,这些就是你的了,哥哥我实在没有多少资金,只能够用资产抵押了,不过你放心,这些资产目前的势头都还不错,以后绝对还会升值的。”刀疤哥也是个干脆利落的人,立刻找来自己的专人律师王律师,拿来自己的各种文件开始办手续,对这些东西楚歌完全一窍不通,反正要他签字他就签字,要他盖章他就盖章(他那个私章还是临时去刻的),末了,他愣愣的抬起头来:“刀疤哥,完了吗?完了我就要走了。”

  旁边的王律师也被他弄笑了:“你怎么能走呢?这已经是你的东西了,你要安排工作,管理产业啊。”

  王律师今年三十岁,倒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三十岁的美女正是风情万种的时候,她这么一笑,倒弄得楚歌看得一呆,心里痒痒的,忽然又想起了天上人间迪厅。

  “天哪,”楚歌哀叹起来:“我还要上学啊,再说这些东西我一窍不通,要不,刀疤哥,还是你帮我管理吧。”

  “那怎么行,”刀疤哥皱眉道:“这已经是你的产业了啊,我既然已经抵押给你了,我就没有权力再管理了。”

  “那有什么关系,”楚歌灵机一动:“这样吧,刀疤哥,我聘请你为全权总代表兼总董事长,恩,是应该叫董事长还是叫总裁啊?反正,还和以前一样,你负责就可以啦。”

  刀疤哥有点激动了:“楚兄弟,你就这么相信我?”

  楚歌不耐烦的道:“哎呀,那还有什么信不过的,好啦,就这么说定了,反正以后我要用钱找你拿就是了,没别的问题我们就去吃饭,我好饿啊……”

  “还不行呢,”王律师总觉得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家伙没有自己老板刀疤哥说的那么可怕,反而像个啥都不会的傻小子,所以她有事没事老喜欢逗逗这小子:“既然你聘请刀疤哥做你的董事长,总要有任聘书,要有合同,要重新拟订文件,签字盖章,哦,按道理说,你总该给自己的全权委托人做一个面试吧,总之,事情还多着呢。”

  楚歌果然蒙了:“可是,我饿啊……”

  王律师一本正经道:“饿也没办法,工作最重要!”

  美女发话,岂能不从,楚歌咬咬牙,狠声道:“好,我签,我盖,我等,我……我他妈今天豁出去了!”

  刀疤哥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别听她胡说,走,我们吃饭去!”

  “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刀疤哥走到珠玉集外边,道:“我还有事。”

  “你有什么事啊?我能帮上忙吗?”楚歌问。

  刀疤哥笑了笑,那笑容有点奇怪:“你帮不了忙,你跟王律师去吃饭吧。”

  “那好,”楚歌道:“我现在有手机了,给你留个号码,保持联系。”

  说来也巧,他们今天去的地方,正好又在天上人间迪厅的不远处。

  这个地方,对楚歌来说,始终具有莫大的诱惑力,以至于他吃饭的时候,眼睛都往那边瞟了几次,他们去的是一间很高档的餐厅,无巧不巧,还被带到了一间情侣包厢内,打开巨大的落地窗,正好能远远的看到迪厅的正门。

  七彩的霓虹灯永远在不停的旋转,把光芒打在进出的男女们身上,奇异的色彩映照下,那些女孩们更是显出一种奇异的魅力。

  楚歌的魂不守舍都落在王律师的眼里,她也是在社会上混迹了这么多年的人物,哪还不明白他那点小心思。

  “我说楚歌啊,哦,不,现在是楚老板了,”王律师率先发话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不知道你肯不肯回答。”

  “恩,你问吧,”楚歌漫不经心道:“什么问题?”

  “那可不行,”王律师对他嫣然一笑,笑得楚歌心里“扑通”直跳:“你要愿意回答我才能问啊。”

  楚歌心里这一跳,脑筋立刻就糊涂起来,点头道:“我当然愿意,你问吧。”

  王律师的笑容更奇怪,她本来就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现在这样专注的盯着楚歌看,顿时看得楚歌手足无措,连脸都火辣辣的红起来:“你…… 你要问什么就……就问啊。”

  “楚歌,你还是不是处男啊?”王律师终于问出了石破天惊的问题。

  楚歌脑袋里“嗡”的一声,一张脸立刻红得像猴子屁股,他伸手摸摸,脸上火烫,连说话都不顺畅了:“王……王律师,你问这个干……干什么?”

  “没什么呀,”王律师娇媚的白了他一眼,成熟女人的风情弄得楚歌口干舌燥,她的眼睛对着楚歌瞟了一下,移到了窗外的天上人间迪厅那边:“小处男,是不是想进去玩玩啊?”

  这双眼睛水汪汪的,一勾一睨之间,顿时让楚歌想起了迪厅里那个调酒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当时也是这么一勾一睨,就差点让楚歌的魂都没了,可是那个女孩子毕竟年纪还小,那一番魅力比起眼前的王律师,自又差了很多,楚歌在这紧要关头,连全身都火热起来,但他到底还有几分清明,用力的咬了咬舌尖,这一下用力极重,顿时剧痛传来,立刻痛得眼泪汪汪,也终于清醒过来。

  “王律师,你干什么啊?”楚歌皱眉道:“这样可不好玩。”

  王律师本来也没什么意思,只是想逗逗他,不过见他明明都手足无措的忽然就冷静下来,心里也有些佩服,笑道:“楚歌,你也别不好意思,我也算是过来人,年轻人爱玩是正常的,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陪你进去看看。”

  她说到这里,忽然一时冲动,脱口道:“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姐姐也可以陪你玩玩哦。”

  楚歌的心里猛烈跳动,看着王律师那张如花俏脸,忍不住悄悄吞了口唾沫。“叽咕”一声,清晰的从喉咙里传来,房子里隔音效果很好,这一声立刻传到了王律师耳朵里。

  他虽然没说什么,可是谁都知道他心里想干什么了。

  这一会儿,连王律师的脸也红了起来,一双眼睛更是水汪汪的充满了娇媚的风情。

  “恩……那个……王姐(就这一会称呼都变了)”楚歌终于鼓起了勇气:“那个……那个…… 你…… 你还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处女呀?”

  王律师怔了一怔,下意识的摇摇头:“不是了,你问这个干嘛?”

  楚歌的脸更红,声音更结巴,却还是坚持着道:“既然你……已经不是了,那……那……那……我想……”,他“想”了半天,后边的话,终究是没有勇气说出来,可是他到底要说什么,却谁都知道了。

  王律师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你想做什么就说出来呀,不说出来,姐姐怎么答应你呢?”

  楚歌一生中,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风流阵仗,看着面前风情万种的成熟美女,只觉得两只眼睛都红了起来,他试探着伸手去拉美女的纤手,可是美女“咯咯”娇笑着,一转身,已经轻盈的飘了开去,娇躯旋转,长裙飘曳,楚歌看在眼里,更是欲念如炽,口干舌燥,眼看着就要扑过去,坏了自己二十多年的童子之身。

  可是这个时候,他的眼睛无意识的往窗外瞟了一眼,却发现了一个人。

  江蓉!

  江蓉会来到北京并不是希奇事,她来到天上人间也不算什么,她能被楚歌看见,虽然几率非常之小,但是事情本身,也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她现在的样子,却让楚歌意识到,出问题了。

  她不是像往常那样安静幽雅,而是长发蓬乱,胸口起伏,显然在大口的喘气,最重要的是,她居然还在跑,她只是稍微停下来喘了口气,就沿着人来人往的大街飞快的逃跑,楚歌很少看到有人像她跑得这么快,几乎是脚不点地,动作快如疾风,楚歌也算有点见识了,立刻就意识到,江蓉身上有功夫,而现在,很显然是有人在追她。

  楚歌的脑袋立刻就清醒过来,他飞快的拉开包厢的门,一溜烟跑了下去,嘴里大声喊着:“江蓉,快过来!”

  身后,王律师的动作停了下来,眼睛里闪过一抹惊讶的光芒,她看着楚歌的背影,忽然红润的嘴角微微一翘,又笑了起来,低声喃喃道:“这小子……挺有意思啊……”

  江蓉转过头来看了楚歌一眼,神情很是惊讶,不过她并没有往楚歌那边跑,而是往另外一个方向跑远了,在她后边,楚歌看到一个同样二十出头的小子从拐角处闪了出来,毫不迟疑的向江蓉离开的方向追去。

  楚歌懊恼的叹了口气,这两个人都跑得非常快,他要追是万万追不上的,这几天经历过几场大阵仗,他的自信心已经极度膨胀,本来准备帮江蓉一把,对付后边这小子的,谁知道江蓉根本就看不起他,明明看到他了,反而远远的跑掉了,他再想想自己在学校里的默默无闻,忽然郁闷起来。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六章 校运会—永远的痛

 

  郁闷归郁闷,忙还是要帮的,楚歌其实也就迟疑了一刹那,就连忙一道冰箭发了过去,直射向那个追赶江蓉的小子,这种情形下其实风认会好得多,不过他也无可奈何,因为体内已经只剩下水系魔法元素这一种东西了。

  换句话说,也到了该回家“充电”的时候了。

  那道冰箭在阳光下半透明状态,那小子根本就没看见,可是他好象有第三只眼睛似的,手一挥就把冰箭挡了出去,诧异的往地上的冰箭看了看,大概是在奇怪谁会用冰块做武器吧,大街上人来人往,他也不知道是楚歌在偷袭他,只迟疑了一下,就又追了上去。

  “你很喜欢她吧?”一个声音在耳边温柔的响起,不知何时王律师也出来了,她的嘴里喷出如兰似麝的香味,吹在楚歌脸上,痒痒的,带着一股浓浓的撩拨的意味,楚歌本来已经平静的心又微微有些跳了。

  “你别瞎说,”楚歌不知怎么的有点心虚:“她喜欢的是我一个好朋友,跟我可没关系。”

  “是吗?”王律师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他:“我怎么感觉你好象很关心她呀?居然连姐姐我都不要了。”

  “你…… 你别……别开玩笑了。”楚歌立刻又结巴起来:“我……我要回去了,你也回去吧。”

  王律师更是笑得花枝乱颤,看在楚歌眼里,那种风流放荡的样子简直是天下间最大的诱惑,那雪白绵软的纤手在他脸上轻轻摩挲着:“楚歌,你刚刚不是想要做什么的吗?”

  “不……不要了。”楚歌的脸本来刚刚恢复正常,一转眼就重新变成了猴子屁股,现在他们就站在酒店的门口,进出酒店的人络绎不绝,都有意无意的向他们这边瞄上几眼,这种处境是楚歌平生最害怕的,他心里一蒙,脑袋一昏,拔腿就跑。

  这下子,王律师愣住了,她一向自诩为超级大美女,她虽然不是放荡形骸的那种女人,可是对待性的态度也不算保守,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男人,他们无不为她的魅力所折服,三十年来,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奇怪的人,居然在她都默许的时候,就这么开溜了。

  这个小子,确实有点不寻常啊……

  “难道……我真的老了吗?”她的心里忽然有些酸楚。

  她当然不知道,楚歌现在简直后悔得想吐血。

  严格的说楚歌这个人骨子里有很多劣根性,一是懦弱,二是胆小,三是优柔寡断,他对于女性一点经验都没有,绝对四只雏鸡,套句俗语来说,就是典型的有色心没色胆那种,王律师那种成熟女性的风情,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抗拒的诱惑,再加上摆明了一副任君品尝的样子,楚歌刚刚那一阵,简直都不敢相信这是真事,只不过他脸皮又薄,在酒店门口被别人悄悄的看着,实在是接受不了,他逃跑绝对是一时冲动,下意识的行为,这就正如他在学校的时候,给楚叶过生日中途也是同样这么不负责任的逃跑了。

  现在,他并没跑远,在那里偷偷看着远处门口的王律师,看着她红艳的唇,修长的身材,雪白的肌肤,乌黑的秀发,还有那属于成熟女性特有的妩媚妖娆的气质,心火越烧越旺,一万个想要重新回去跟他的王姐继续未完成的大业,可是看到王律师脸上的笑容一消失,他那点小小的勇气,就又化为乌有了。

  “好想**啊!”他在心里哀叹着,眼睁睁看着那个性感的尤物走进了酒店,这才蓦然想起来,自己还连帐都没付。

  真是太失败了!

  一天之后,楚歌坐飞机回到了学校。

  楚歌所在的H市(写了十五万字了,总算给楚歌生活的地方给了个地名:H市,呵呵,惭愧啊惭愧)算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内地城市,城市虽小,花样不少,楚歌还没走进校门,就看到门口贴上了长长的条幅,上边写着:“为体育健儿们加油呐喊,预祝第二十八届**大学夏季运动会圆满成功”,他马上就想起来,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了。

  说起运动会,楚歌就觉得心里难受,有些事情,是他们物理系一班的全班同学都永远忘不掉的。

  大一刚进校时,楚歌他们班曾经在班长楚叶的带领下兴致勃勃的报名了几乎所有的体育项目,想要在新的生活空间里一展身手,结果,那一届比赛结束,他们班果然出名了,不过出名不是因为拿了多少冠军,而是因为一个冠军都没拿到,不但没拿到,还几乎在所有的比赛项目里做了垫底。

  据说那一次牛得华在五千米跑中跑了最后一名之后,那位仅仅比他超前五秒钟的家伙还拖着疲惫欲死的身躯,在别人的搀扶下来到他身边,拍着他的肩膀,感慨万千:“兄弟啊兄弟,如果不是你,我就丢脸丢到太平洋了!多谢垫底!”

  牛得华由此大怒,并在其后的日子里拼命锻炼身体,健美体形,终于成为全班第一大帅哥。

  其实这倒也没什么,一般的田径比赛也没什么人去关注最后一名,可是问题在于,学校还在运动会上加了一个项目:班级篮球赛。

  如果没有最后边那一场篮球赛的话,楚歌他们班也绝不至于全班同学把运动会看做心里最大的痛。

  在这个工科大学里,其实并不全是理科专业,从二十一世之初开始轰轰烈烈开展的“创建高质量、综合性大学”活动,完全是一场闹剧,在红火了几年之后,造成的结果是很多学校里都出现了完全没有竞争力的鸡肋专业,并且还伴随了大量的教育资源白白浪费,在楚歌他们学校,就堂而皇之的有一个小小的“语言文学分院”。

  语言文学分院,很显然是几乎全由女孩组成的队伍,她们虽然读的是这所学校里最没前途的专业,可是受到的倒是公主级的待遇,对于这一点,这要想想大学里僧多粥少的局面就可以理解了。那一次篮球比赛,也是运动会比赛项目中额外加上去的,可是这样一来,就出问题了。

  其他的比赛都可以分男子组和女子组,只有这篮球比赛,其他班级根本没办法组织起女子组来,而语言文学分院却是一个非常非常极端的分院,整个分院上百人,居然一共只有三个男生,即使全部上场,也不够数,何况这一百人还要分成三四个班。

  怎么办呢?领导们最后想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花木兰花大姐:妇女能顶半边天,谁说女子不如男?

  语言文学分院组织了四支队伍,其中三支队伍都还有唯一的男生做种子选手,只有一支队伍,是清一色的娘子军。

  这四支队伍在对付其他分院时未尝一胜,在他们自己看来,唯一的目标是战胜自己分院的对手,争取不垫底,而那支娘子军,几乎已经被公认是倒数第一的必然人选。

  比赛进行到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出现了一条天大的新闻,女子甲队居然战胜了一支外分院的队伍,比分十分惊险,十五比十四,双方的投篮几乎没有成功率,导致比分如此之小,而女子甲队的取胜,据说是因为对方一次犯规,被女子甲队唯一的男选手抓住机会,罚蓝得分。

  第三天上午,又爆出一条天大的新闻,女子乙队也战胜了一支外分院的队伍,据说这支队伍,正好就是昨天那一支,这一次的比分比昨天稍好,二十比十八。

  第三天下午,当女子丙队以三十比二十二的大比分战胜这支外分院队伍时,已经没有多少人惊奇了。

  到这时候,这一支外分院的队伍已经很有名了,当然,这正是楚歌他们的班级队伍。

  到第四天上午,楚歌他们即将面对号称“最弱队伍”的女子丁队,这是一支纯娘子军组成的队伍,而且,据目测推断,这支队伍里,没有谁的身高超过一米七。

  全校的同学一边哄笑一边议论:“这一次,他们如果还输,就真不是男人了。”

  只可惜,这一次,楚歌他们班终于又输了,最可气的是,这一次输得实在冤枉,女子丁队的运气好得像是在YY,随便伸手一扔,仓促投篮,有时候根本都没扬头看看,有时候根本就是胡扔瞎甩,可是她们一共投了十次蓝,就进了八次,最要命的是,其中有一个球还是三分。

  那个三分球堪称经典,某女选手连带球都不会,带着带着踩上了一块小石头,她穿的是半高根的鞋子(比赛态度不端正的表现),脚下一滑,手上一溜,身躯失控,猛的往前趴倒,那颗球被她就这么扔了出去,那个女孩力气不大,可是她很胖,这一急之下,全身发力,用类似于古龙大侠笔下之“移花接玉”的高深功夫把全身的体重转化成了球的动能,这个球甩了老高,牛得华本来跳过去盖帽的,可是这一球无意中深得“后仰投篮”之精髓,牛得华盖帽落空,眼看这颗球飘飘悠悠的飞到了蓝板上空,然后缓缓落下,“噗”的一声,穿了个空心入网。

  场上的男同胞们由此选择了放弃,仰天长叹:“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

  委屈、郁闷、憋屈、痛心、愤恨、自卑、迁怒,皆不足以形容众人心情之万一。

  物理系一班的篮球水平,本来应该是很高的,可是在半个月前,班上的三个大高手跟别人“斗牛”(一种篮球对抗的玩法),齐刷刷的弄伤了筋骨,至今不能下场。替补主力牛得华,被一场五千米跑搞得全身疼痛,一身的功夫都废掉了,剩下的几个虽然资质平庸,但也绝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差,只可惜,比赛这几天,班长楚叶自告奋勇要负责运动员的伙食,结果街上买的东西不干净,众健儿们从第一天就开始拉肚子,到第二天虽然好了点,却又不幸多了一名“伤员”,至于第三天,更是每场比赛都要多一名“伤员”,那些女孩组成的队伍,确实很弱,可是一旦她们发现有了一丁点赢的机会,又实在够狠,所谓“最毒妇人心”,楚歌他们班遭遇的黑手、冷肘、暗踩,简直不计其数,曾经有一个同学不信邪,决心以牙还牙,结果他一肘过去,那个女生当场就倒在了地上,全场观众顿时大哗,对这位队员进行百般诋毁,让他彻底明白了鲁迅先生所感慨的“众口烁金,积毁销骨”是什么滋味,末了,裁判宣布,判罚两球,判罚一完毕,那个女生当场就兴高采烈的站了起来。

  如此这般,重不得,轻不得,在物理系一班面对最后一支娘子军时,连剩下的那几个稍懂篮球的也全部躺在了场下,就连楚歌这种废人也被迫拉上了赛场。

  这么一败,实在是太不甘心啊……

  物理系一班绝对的心不甘情不愿,他们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发誓要在来年一雪前耻,那三个因“斗牛”而错过比赛的家伙,更是在班会上做了深刻的自我检讨,终于,一年过去,信心百倍的物理系一班又迎来了夏季运动会。

  这一次,他们的主力全部到齐,兵强马壮,自以为天下无敌,连出去抽签分组的楚叶,柔和秀气的眼睛里也反常的带着杀气。

  这一次,他们很凑巧的抽到了化学系一班,也就是唐诗他们班,号称全校篮球第一的超级强队。

  上一次,打的是循环赛,他们虽然打得累,总还能多打几场,这一次,学校发现循环赛周期太长,改打淘汰赛了。

  这一次,他们一出场,就被淘汰了,他们做了那么多准备,练了那么长时间,一下子都成空了。

  物理系一班的人从此就有了心理障碍,认为夏季运动会与他们八字犯冲,命格相克,所以,第三年的夏季运动会,他们集体选择弃权所有项目,引起了教导组的重视,专程下来做工作,最后他们总算报了几个简单的项目,然后在比赛中,理所当然的最先被淘汰。

  到这时候,夏季运动会已经成了所有人心目中的痛了,楚歌虽然很不关心班级事务,可是对这运动会,却与所有同学一样同仇敌忾,更何况,现在他也算是班长大人的男朋友了,所以他一看到这个条幅,就心里一动,有了些想法。

  “如果……我用魔法帮助他们提高成绩的话,楚叶应该会很高兴吧,”楚歌想起楚叶开心的笑的样子,忽然就觉得心里亮堂起来。

  “嗨,楚歌,你回来啦!”一个声音在后边道,楚歌回头一看,原来是牛得华和许明,许明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篮球,两人都是满头大汗,看来正在打球。

  “咦,你们怎么知道我出去了?”楚歌觉得很奇怪。

  许明看着楚歌,眼神很有些不自然,道:“当然知道了,楚叶天天来学校找你呢。”他停顿了一下,终于用很别扭的语气道:“楚歌,恭喜你呀。”

  “恭喜我什么?”楚歌问道。

  许明撇撇嘴:“楚歌,你别装了,楚叶自己都承认了,你是她男朋友。”听他说着,旁边的牛得华也露出嫉妒的神色。

  “啊?哦,呵呵,呵呵,”楚歌摸着脑袋,开始傻笑起来,面前这两个显然是把他当情敌的,这种场面他确实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别这样,”牛得华道:“我们是很嫉妒你,不过我们也是有原则的,老实说,对你的游戏水平还有打架水平,我还是很佩服的,当然了,对楚叶,我是绝不会放弃的!”他捏起拳头挥了一下,用来表达自己的决心。

  楚歌笑了,他发觉牛得华这几句话倒是坦诚得可爱,是他喜欢的交谈方式。

  “你去找楚叶吧,”牛得华道:“她天天忧心忡忡的,都好久没笑过了。”

  楚歌心里升起一丝惭愧,同时又有点温暖的味道,点头道:“好,对了,你们今年要参加篮球比赛了吗?”

  “当然,”牛得华的眼睛炯炯有神:“我想通了,逃避不是办法,我们班的篮球水平并不差,今年,我要好好打,争取拿个冠军给楚叶看看。”

  楚歌点点头,不再说什么,转身往宿舍走去。

  回到宿舍,拿起宿舍里的坐机,楚歌才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买手机了,那一部诺基亚的翻盖手机,也算是挺高档的了,可惜目前还只有常开天、刀疤哥和王律师三个人知道号码,而给他打电话的更是一个也没有,也不知道现在常开天那小子怎么样了,世界冠军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楚歌拨通了楚叶的电话。

  “喂,你是谁?”楚叶的声音有些低沉,看来心情确实不好。

  “楚叶,是我啊,”楚歌忽然觉得心里有一点激动,道:“我买手机啦,这是我的手机号码。”

  “楚歌!”电话那头,楚叶忽然大叫一声,吓了他一跳:“你在哪里?你回来了吗?我现在在路上呢,马上就要到学校了。”

  “啊?你在路上?你知道我回来了吗?”楚歌想象着楚叶那副激动的样子,心里也十分受用。

  楚叶道:“不是啊,我每天都要到学校来看看的,看你回来没有,我……我是想第一时间看到你呀……好啦,不说啦,我马上到。”楚叶说到后边,声音里带着点羞赧,这种小女儿的情态是楚歌最喜欢看的,他总觉得楚叶跟别人有点不一样,他看到江蓉会觉得心头大跳,看到王律师会觉得本能的有冲动,可是看到楚叶,却既没有肉体的冲动,也没有精神的波动,只是觉得非常自然、非常熟悉,就好象面对的是自己不用设防的人。

  这种心态,在楚歌上一次离开H市时都还没有,他清楚的记得,那时候自己还在女生宿舍楼下出了两次丑,可是这次一去半个多月,回来之后听到楚叶的声音,却觉得特别亲切,特别舒服,他打开窗户,搬把凳子坐下,在窗口张望着,窗口正对着学校大门进来的那条路,楚叶要来肯定是要从这条路走的。

  大概等了五分钟,楚叶就到了,她穿着一双白色的平底凉鞋,头发扎成一束,在脑后一甩一甩的,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看起来十分赏心悦目,楚歌看着那绿的衣服雪白的人儿,不知怎么就联想起了绿色荷叶包裹着的洁白的莲藕,一想到那副绿波荡漾荷叶遮蔽的景象,就恨不得弄根莲藕大大的咬上一口。

  “楚歌!”楚叶远远的就看到他了,一双大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对着楚歌大幅度的挥手。

  “哎”,楚歌也挥手招呼:“外边好热,快点上来!”

  楼梯上咚咚咚的响,楚叶跑了上来,细汗微微,喘息微微,脸蛋被火辣辣的太阳晒得通红,看起来煞是可爱,楚歌往她脖子上看了一眼,那条脚链还在,可是链子上的水晶却不见了。

  他立刻就想起了在珠玉集上刀疤哥说的那些话,很显然,在他的火属性水晶卖出去之前,这种魔法水晶就已经现世了,他想来想去,自己也就给楚叶送过一颗,当时就有点怀疑,现在看来,那颗提前出现的水晶,肯定就是自己给楚叶送的那颗。

  那可是自己的定情信物哦!(这小子也挺不要脸的,他当时根本不承认楚叶是他女朋友,也根本没想过那颗水晶是用来定情的,可是现在心态在不知不觉中转变过来,立刻就给自己的无心之举找了个堂而皇之的理由)

  楚歌微微皱了下眉头,忽然觉得有点郁闷,问道:“楚叶,那颗水晶呢?”

  楚叶本来满脸兴奋的看着他,他一问,楚叶的脸立刻就煞白起来,连声音也低沉下来:“楚歌……那颗水晶……那颗水晶……”

  “是不是被你卖掉了?”楚歌有些难过的道:“那是我送给你做生日礼物的呢,你为什么要卖掉呢?”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七章 风兽诞生

 

  “我没有卖掉!”楚叶大声道:“只不过……只不过……”她支吾了半天,却还是没说清楚,楚歌看到她眼睛里竟然有点晶莹闪烁,仿佛是泪,吓了一跳,他生平最怕女人哭,况且本来就没怎么生气,只不过是有点受打击而已,一见她哭心立刻就完全软了下来:“好啦好啦,你卖了就算了,没卖更好,反正我已经送给你了嘛,你…… 你别哭了啊。”

  “楚歌,”楚叶可怜巴巴的看着他,眼睛里果然是眼泪,怯怯的道:“你……你不怪我吗?”

  楚歌忙道:“不怪不怪,我当然不怪你了。”

  楚叶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不知为什么,楚歌被她这么一看,忽然心里微微跳了起来,只听楚叶道:“你……知道那颗水晶的价值吗?”

  “我知道啊,”楚歌信口道:“我在北京听一个朋友说,那颗水晶如果卖到外国去,大概可以卖到一百亿呢。”

  楚叶吃了一惊,仔细的看着他,楚歌还是那么一副样子,平凡普通的站在他面前,跟半个多月前毫无二致,可是他说起“一百亿”这个数字,就好象在说“一百块”一样,根本一点其他的表情都没有。

  楚叶道:“你既然知道那颗水晶这么值钱,那还……那还……那还不怪我?”

  楚歌笑了:“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够用就可以了啊,再说,我又不是只有那一颗水晶。”

  楚叶立刻瞪大了眼睛:“什么?你还有!”

  楚歌点点头:“对,我在北京就卖了一颗水晶,不然哪来的钱买手机呀。”

  说起北京的事情,楚叶立刻反应过来,向他询问到底去北京为什么去了那么久,这一问,楚歌一下为难起来。

  他一直觉得自己会魔法的事情不应该告诉任何人,可是这次去北京发生的事情,偏偏全部都和魔法有关,无论是与黄强的冲突,与珠玉集众人的冲突,还是与周大川的冲突,甚至他帮常开天打游戏,都是凭借自己的魔法来达到目的的。如此一来,自己的北京之行,根本无从说起。

  他想了又想,最终决定再说一次谎。

  “楚叶,在说我的北京之行前,我先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楚歌的神情非常严肃,他用严峻的眼神盯着楚叶,那样子,显得不容置疑:“你能保证给我守秘吗?”

  楚叶的心里“砰砰”直跳,她早就发现楚歌这个人很不寻常,恐怕这个秘密也很不寻常,而现在楚歌愿意把这秘密告诉她,显然是对她非常放心了,她用力的点点头:“我能。”

  楚歌道:“好,那我告诉你,我是一个……”他没有说下去,而是伸手拿起桌上的一瓶矿泉水,这是他回来的时候顺便买的。

  他一手平举,放在楚叶面前,另一只手将瓶子里的水往手掌上倒去,楚叶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些什么,只见那水流到楚歌手掌上,却并不顺着手掌流下,而是慢慢的形成了一个水球,悬浮在他的手掌上空。

  楚叶擦了擦眼睛,再仔细看了一眼,忽然脱口叫道:“天哪!水系魔法!”

  这一声叫可把楚歌吓得半死,一下子连冷汗都出来了,脱口就道:“你怎么知道?”

  “嘻嘻,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别骗我啦,”楚叶忽然嘴角一翘,笑嘻嘻的道:“我也只是随便说说嘛,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魔法的,楚歌,我早就觉得你不平常,现在才发现,原来你有功夫哦。”

  楚歌擦了把冷汗,心有余悸的点点头:“不错,这正是我楚家祖传的内家功夫??一气化三清!”

  楚叶“哦”了一声,忽然道:“咦,不对呀,一气化三清跟内家功夫扯不上什么关系的吧?”

  “当然有关系!”楚歌其实也就随便这么一说的,可是楚叶学识渊博,却能够于不是破绽的地方发现破绽,幸好楚歌还有点急智,当下信口胡诌起来:“所谓一气化三清,是指用我的一种内家真气,化为水、火、土三种外部形态,用来打击敌人,这可是非常非常高级的功夫哦。”

  这水、火、土三种外部形态,是楚歌仔细思考之后才想出来的,虽然魔法分为地、水、火、风、光、暗六种,可是风是没有形态的东西,很容易被别人忽略掉,也很容易用内家真气来解释,至于暗系和光系,他压根就不懂,想来想去,真正容易被发现的,也就是水火风三系魔法了。

  楚叶这才恍然大悟的笑起来:“原来这里的三清是这个意思啊,我还以为是那三个道家供奉的仙人呢,你们楚家的先祖很有幽默天赋哦,居然给一气化三清找出这么奇怪的解释来,不过说起来倒也满通顺的。”

  她伸手在楚歌胳膊上这里捏捏那里捏捏,嘴里啧啧称奇:“楚歌,你身上也没什么肌肉啊,而且,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会功夫的人,你们楚家的功夫,真的是很奇妙啊,哎,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武侠小说中那些功夫呢?”

  “有,当然有,”楚歌道:“至少我知道现在还有个三大武林世家呢(本来是三家,可是上次常开天跟江水绿说四家,结果弄得现在楚歌知道只有三家,江某人却以为有四家了,这真是一笔糊涂帐),而且我还和其中的两家都碰过头,那些人可真是厉害,一厘米厚的铁门用拳头直接就打穿了。”

  楚叶吐了吐舌头:“真可怕,楚歌,跟他们比起来你怎么样?”

  “我?”楚歌立刻得意起来:“哈哈,我可比他们都厉害哦,江老头被黄老头他们一大群人包围了,就是我一个人把他救出去的,至于那个周大川……”

  “等等,等等,”楚叶兴趣盎然的叫起来:“楚歌,快点,给我详细讲讲你的北京之旅!”

  楚歌说了,什么都说了,就连王律师的勾引他都说了,在楚叶面前,看着那双灵活闪动的眼睛,他一冲动,就把一切都和盘托出了,还好,他给所有的魔法都找了个统一的幌子:楚家祖传内功。

  “无形剑气!三昧真火!三昧真水!天哪,这一气化三清,可真是天下第一奇功啊!”末了,楚叶意犹未尽的叹息了一声,更让楚歌的脑袋高傲的上扬了六十度。

  “这么说,你现在已经是个有钱人了?”楚叶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楚歌,我还是要问问,你为什么要把你祖传的水晶卖掉?就是为了做有钱人吗?其实凭你的功夫,即使不卖也有很多方法可以挣到钱呀。”

  她羞答答的瞟一眼楚歌,脸一红,声音忽然小了下来:“更何况,我有钱啊……”

  美人恩重,深情款款,楚歌不是个多情的人,却也微微有些魂为之销的感觉,他见过的美女虽已不少,可是真对他好的,却只有楚叶一个。

  楚叶忽然一把抓住了他的手,道:“楚歌,想不想知道你那块水晶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楚歌道:“当然想了。”

  楚叶拉着楚歌就往外走:“去见我爸爸。”

  楚歌吓了一跳:“不是吧,这么快就要去见你爸爸?我们还是学生呢!再说……再说按规矩也应该你先去见我爸妈吧。”

  “乱想些什么呀!”楚叶玉容泛红,骂道:“你以为去干什么呀,我是带你去看看你的水晶。”

  “不是卖掉了吗?”楚歌问。

  “不是卖掉了,是被我爸爸拿走了,”楚叶有些伤感:“他说这块水晶有很大的研究价值,拿水晶去实验室了,不过他确实没说谎,这块水晶简直太奇妙了。”

  这一说,楚歌也引起了兴趣,跟着她飞快的去了。

  正行集团的实验基地,从半个多月以前开始大变样,正行集团虽然也算大集团,可是到底是做生意的,不是搞研究的,他们的实验基地即使相对大部分企业都已经十分宏伟,可是和真正的科学机构比起来还是大大不如,可是这短短的半个月来,居然刷刷刷的直接修起了十几栋大楼。

  要知道这些大楼可全部都是各个行业各个学科的实验楼,这和一般的民用楼层可是大不一样的,或许里边一个看起来灰不溜秋毫不起眼的东西,价值就是几十万几百万元,这样的十几栋楼,其价值之高,花费之大,无论怎么看也是绝对的天价,而这一切,只是因为正行集团的实验室里有着一颗小小的水晶。

  楚歌行走于这一栋栋高楼之间,发现几乎每栋楼都是从一楼开始完全封闭的,看着那些将近一米厚的防弹玻璃门,还有里边依稀可见的希奇古怪精密之极的各种仪器工具,楚歌完全头昏脑涨,眼花缭乱,他被楚叶拉着手一直没放开,本来就开心得头晕,再一受刺激,完全云里雾里,根本不知道楚叶走过了哪些地方,拐过了几道弯,又输入了几道手纹,调用了几个密码,总之,一步一卡,十步一哨,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总算进到了一间大实验室里。

  里边静悄悄的,从一道关着的门里传来隐约的说话声。

  “嘘……”楚叶低声道:“他们在开会,我们在外边等着吧。”楚叶是楚正行的女儿,又是这颗水晶的真正主人(毕竟楚歌已经送给她了),这里的科学家们无论老少都认识她,本来搞科学搞到荣誉等身的地步,这些人一般都是看不起年轻人的,可是楚叶的“水晶主人”的身份实在太强硬了,这些人迫于无奈,早早就准许了她的出入权限,而通过这段时间的熟悉,他们更发现这个小女孩实在聪慧得很,即使基础知识要薄弱了一点,对于实验研究,倒也并非毫无用处,事实上,他们在培育水晶中那个奇怪生物时,楚叶还真帮他们解决了一个小问题。

  这间实验室,可谓是十几栋楼中最重要的地方,相当于是个掌握着各个楼里实验进度的总司令部,楚正行本来是个商人,可是他对科学研究一直都很有兴趣,这段时间倒有大部分时间是在里边潜心学习,细心思考,认真研究。楚叶一想到要带楚歌来找楚正行,就直接找到了这里。

  不过,这些人都是实干家,应该很少开会的啊,为什么今天居然反常的在开会呢?楚叶有些疑惑的想。

  里边的说话声开始激烈起来,还夹杂着尖锐的叫嚷和争论,这也是这里的特有现象,楚叶发现,越是有地位有身份的学者,在争论起来反而越没风度,一个个像小孩子,吵得面红耳赤,在这种时候,本来年纪最小的楚正行往往表现得像个最冷静的长者,对这群耆宿们一个个像哄小孩一样哄。

  “喂,他们好象在吵架”楚歌低声对楚叶道,他把嘴巴凑到楚叶耳朵边小声说话,忽然发现那耳轮晶莹圆润,耳垂以极美的线条流下,居然隐隐发出白光,看起来雪白得几乎透明,心里不由微微一荡。

  “恩,他们一向是这样的。”楚叶柔声道,她也感觉到耳朵边的气息,心里跳得和小鹿一般。

  “哎,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楚歌坐在实验台上,手往台上一搁,忽然摸到一些细小的粉末,接着,他感觉到一股正宗的风系魔法元素碰到了自己的手指。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人接触过魔法元素,身体也对魔法元素没有任何反应,可是楚歌却是唯一的例外,他的身体在接受了风水火三种元素的强行入住之后,已经发生了万分微妙的改变,可以说,他的体质正在慢慢变得适合修炼魔法,变得有些像升龙大陆上那些人的体质,可是因为他毕竟是生活在这个科技世界,受到这世界中无形的各种元素几十年的淬练,所以他的身体又和升龙大陆上的人有着很显著的差异,事实上,他这种奇妙的体质,已经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特殊存在,所以这台上粉末残留的那点微弱的风系元素,根本没有任何人可以察觉出来,就连机器都无法探测,而他,却能很轻松的感觉出来,不但能感觉出来,他还下意识的一动念头,把那点元素吸入了体内。

  他的气海丹田已经被三系魔法元素彻底改造过了,这点风元素一进去,立刻激起了奇怪的反应,为了维持三种元素的平衡,自丹田气海处凭空出现了另外两种魔法元素,楚歌默默的查看自己的体内,本来已经用得竭尽的水元素与火元素,又出现在体内了。

  “这是为什么呢?这世界上不是根本不存在魔法元素呢?为什么这两种元素居然可以凭空生成?另外,这点粉末到底是什么东西?”楚歌心里悄悄想着,低头去看,桌子上有一些颜色非常浅淡的天青色粉末,看来被人不小心洒在这里的。

  “难道……他们居然已经把魔法当作一种能量物质研究出来了?”楚歌万分不甘愿的想着,他一直都是个平凡人,好不容易拥有了魔法能力,他可不希望忽然间魔法就变成这世界上司空见惯的普通能力。

  这个世界实在是发展太快了,像魔法这种东西,只要一出现,可能一个月都不到,就会风靡全世界,到那时,哪还轮得到他楚歌来发威?

  他正在胡思乱想,那扇门忽然“咣当”一声,被一股巨大的力道推了一把,门开了,门把手撞到了玻璃墙上,发出巨大的声音,紧接着,一个楚歌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冲了出来。

  那是一只小小的动物,看形体长得有点像远古时代恐龙中的翼龙,两只薄薄的翅膀,翅膀上分布着几根骨头,仿佛支架支起了两面风帆,它的头狭窄,牙齿尖利,下部十分修长,仿佛一根倒插下去的大树,这只动物的眼睛里流露出害怕的神色,正惊恐的在外边的实验室里横冲直撞,想要找到一个方向逃出去,它的速度非常快,就这么一眨眼,楚歌都还没来得及动弹,就觉得耳朵边“呼呼呼”连响了三下,原来那动物已经在他身周来来回回飞了三趟了。

  紧接着,一大群人从会议室里冲了出来,那些人基本都是白发,一个个老态龙钟,可是脸上的神情,清一色的兴奋夹杂着忧虑,走在最后面那个,却是一个精神很好的中年人。

  冲在最前面的老科学家大叫道:“快,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他一边叫着,一边伸出两只枯树般的手,在空气中挥舞着,看起来就像一个疯子。

  后边的跟随者一个个也跟疯子差不多,这小动物的速度快得几乎肉眼无法捕捉,可是这群连走路都要气喘的家伙却一个接一个跳了起来,几十只手臂在空中挥舞,看起来十分好笑。

  这些人中,唯一冷静的,就只有最后那个中年人了。

  中年人根本就没去看楚叶和楚歌,这种关键时刻,就是国家主席来访也远没有这只小动物重要,他盯着天空,若有所思,想了几秒,忽然跑到会议室里,把一张巨大的台布扯了过来,大声道:“各位老师,我们用这块布把空间分成两半!”

  这句话说得十分笼统,可是这里的人都是智慧高绝的老怪物,虽然激动起来忘乎所以,一听这话却立刻明白起来,当下众人过来,把那布拉得完全展开,然后,有几个人爬到中间的实验台上,把这块布竖起来形成一面竖立的布墙,这块布的长度和高度都很大,实验室的屋顶却很矮,整个房子立刻被分成了两半,那小怪物被封在了某一半房间当中,它似乎也知道危机,飞得更是迅速,不时撞在布墙上,众人小心翼翼的往它所在的这边移动,这边的空间越来越小,眼看那小东西就要被众人逼到死角里去了。

  楚歌在一边看着,这小东西一出现,他就感受到一股强烈的风系魔法元素,而等众人 想办法捕捉小动物时,那股元素波动更加强烈,楚歌默默的感觉这股元素,忽然心里有些愤怒,悄悄的想:“如果我的魔法被这些人发现,他们是否也会这样把我抓住做实验呢?”

  这么一想,忽然对这小动物充满了同情,楚歌微微动念,把体内那一点点风元素化做一道小小的风刃发了出去,只听“咻”的一声,顿时在布上划出了道长长的裂痕。

  几乎同时,只听“嗤拉”一声,那道口子迅速扩大,原来是那小动物抓紧机会从口子里窜了过去,身体一撑,那道口子当然被撕开了。

  功亏一篑,众人面面相觑,一时做声不得。

  “怎么办呢?”一个老科学家道:“门是万万不能开的,否则它逃出去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这种生物看起来并不凶恶,不过远古的物种既然能够存活,总有可怕的一面,我建议我们跟它在里边耗着,看看它到底能够折腾多久。”

  中年人皱皱眉头:“叶老,我担心你的身体……”

  叶老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小楚,是我的身体重要,还是社会的安定重要?我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成为国家罪人。这小东西不抓住,我绝不离开!”

  “对,我们绝不离开!”一个老头立刻声援。

  “不但不离开,我还要抓住它,抽点血好好化验一下呢。”说这话的老头是生物学家。

  “他的皮毛虽然毛色暗淡,可是看起来坚韧性十分的强,倒是一种很好的化工原料,这个我一定要研究一下。”这个老头显然是搞化工的。

  “对于它的飞行速度,我感到很好奇,你们看,它的翅膀几乎不会扇动,那么,它到底是怎么运动的呢?我想,这个课题如果能研究出来,对于飞机的外型改进应该很有好处,说不定对于飞行的整个思路设计都会产生大的革命。”这位也不知道是搞机械设计的还是搞空气动力的。

  “嘿,赵老,我们来讨论一下,对于这个生物克隆技术的完善嘛……”有人干脆盘腿坐下,准备长谈。

  “啊,这个我也有兴趣,来来来,大家一起来聊聊……”这叫一人号召,万众响应。

  “……”

  “……”

  中年人苦笑起来,这些日子,对于这些老头子的倔强他是深有体会的,他知道自己啥都不用说了,虽然他才是名义上的大老板,可是今天这事已经轮不到他来做决定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八章 捍卫风兽的生存权

 

  直到这时,他才把目光放到楚叶和楚歌身上来,他对楚叶道:“乖女儿,你怎么带外人进来了?”原来这个中年人正是楚正行。

  楚叶张张嘴,正要说话,蓦然眼前青光一闪,那小动物已经以极快的速度飞扑过来!

  楚叶大吃一惊,正要躲避,忽然想起楚歌在旁边,连忙拉住楚歌往旁边一拉。

  这一拉,楚歌一动不动,那道青光也并没有攻击谁,楚叶看过去,那小动物居然直接飞到楚歌怀里,然后蜷成了一团,收敛了翅膀,做出了要睡觉的姿势。

  她张大了嘴巴,看着仿佛在沉思什么的楚歌,说不出话来。

  同样说不出话来的还有楚正行和那一大群白发苍苍的老人们。

  “他……他……他到底是谁?怎么这个小家伙……”叶老连声音都颤抖了,正说着,只见那小家伙伸出长长的舌头,在楚歌的手背上亲热的舔了舔,然后发出一声微弱的仿佛猫一般的叫声。

  只要稍微对小动物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那种叫声绝对是在“撒娇”。

  叶老的下巴快要掉到地上了,忽然只听“扑通”一声,原来是那位生物学家因为年迈体衰,又过度受刺激,居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楚叶本来也该惊异的,可是忽然之间内心就有一种自豪油然而生,仿佛能看到这些科学家们的惊讶和失态,是一件万分荣耀的事情,而这些科学家之所以这么失态,完全都是因为她旁边的男孩,她的男朋友。

  楚歌这个人,真的是很有深度哦……

  楚叶忽然容光焕发,挺起胸膛,放开声音,拉住楚歌的手,对楚正行骄傲的宣布:“爸爸,他是我的男朋友,他叫楚歌!”

  原来他就是楚歌!

  楚正行仔细的打量起这个夺走自己宝贝女儿芳心的男生来,只见他瘦弱的身体,矮小的身材,平凡的容貌,庸俗的气质,两只袜子穿得一正一反,那双凉鞋的鞋帮子也破了一边,他再转头,看看女儿满脸的自豪和幸福,忽然就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这个男生到底有什么好?

  我的女儿是不是发病了?

  这两个念头在他脑袋里不断盘旋,不过最终,他还是冷静下来,对着楚歌微笑道:“小歌,你好。”

  楚歌却很没礼貌,既不说话也不微笑,就那么站着,两只手抱着那只小动物,居然愣了足有五分钟,才回过神来,一见所有人都盯着他,急忙道:“啊?哦,呵呵,呵呵,叔叔好,我叫楚叶,啊不,说错了,我叫楚歌,您就是楚歌(还是说错了)的爸爸吧。”

  楚正行再叹一口气,悄悄在心里给这位邋遢男生再减了二十分的印象分,目前,一百分的总分已经只有二十五分了,这还是看在女儿的份上有所包庇的结果。

  他本来一向自诩开明的,也曾暗暗发誓绝对不去干涉女儿的感情问题的,可是这一刻,意志忽然发生了动摇。

  楚叶不满的瞪了楚歌一眼,笑道:“爸爸,你别看他傻傻的样子,他其实很厉害的哦。”

  “哦?有什么厉害?”楚正行的脸色很明显冷了下来:“你倒是说说看。”

  “叔叔,我送你一件礼物”楚歌倒也不是白痴,他一见楚正行那样,就知道出问题了,看看楚叶,实在舍不得让她失望,一咬牙,把怀里最后剩下的那颗蓝色水系水晶掏了出来,走过去放到楚正行面前:“您收下吧。”

  水晶一入眼,楚正行的心头就猛烈的跳动起来。

  他自然不像楚歌所想的那么简单,作为一个商海浮沉几十年的人物,他的思维比任何人都严谨细密,所以,水晶摆在面前,他竟然迟迟没敢伸手。

  “怎么办?这可是一颗价值上百亿的水晶啊,哦,不,即使有一百亿,也未必就买得到,这颗水晶,无论是对哪个国家而言,都是无价之宝啊!可是……可是……可是水晶的那一头,却是栓着我女儿的一生幸福,这个邋遢而奇怪的小子,远没有我所想象的那么白痴,他居然知道我最需要什么,他居然想得到当着这么多老科学家的面用这种他们绝对无法拒绝的诱惑来跟我交易,想要买走我唯一的女儿,我……。我……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可是,他能拿出这么贵重的东西,也可见他是真的喜欢我女儿啊,既然他们本来就是两情相悦,我又为什么要做那个大恶人,拆散他们两个呢?再说,难道我拿了水晶,叶子就一定非他不能嫁了吗?难道我不拿水晶,他就真会对叶子死心了吗?”

  就这么短短片刻之间,一向冷静沉着的楚正行,居然大汗淋漓。心里一个声音对他大叫“不拿白不拿,拿了再说嘛”,一个声音对他叫“千万不要拿,做人要有原则。”楚歌愣在那里,手举着水晶讪讪的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他当然不知道楚叔叔已经想了十万八千里远,只以为楚正行是在刁难他,若是他知道自己给楚正行造成了如此之大的困扰,不知道会做何感想了。

  正是因为不知道,他居然把手又往前伸了一点,催促道:“楚叔叔,拿着啊。”

  这一句话,在楚正行眼里,就是进一步的诱惑了。

  楚正行是个极有风骨的人,本来还摇摆不定,被他这么一逼,反而下定了决心,两只眼睛射出坚定的光芒:“小歌,这颗水晶,叔叔不能收。”

  “啊?为什么?”楚歌一下子蒙了,在他的印象中,这些人不都是千方百计想要这么一颗水晶的吗?

  “叔叔,这可是最后一颗了哦。”楚歌耐心的给楚正行解释:“以后你就是拿一百亿也买不到啦。”

  一百亿啊……

  楚正行的神情慢慢的冷了下来,虽然没有再说什么,却干脆的退了两步,稳稳的摇了摇头:“你收回去吧。”

  楚叶是何等兰心蕙质的女孩子,她一开始就看出这其中的问题了,楚正行本来就是想找楚歌问水晶的事情的,可是现在楚歌都把水晶捧到他面前了,他居然不收,很显然,他是坚决不接受楚歌这个人了。这种时候,楚叶当然清楚,再不做出某些行动,自己和楚歌算是完了,所以她一步冲上去,就从楚歌手里把水晶夺了过来,硬往她爸爸手里一塞,说一声:“爸爸,你收下吧,我们先走啦!”就拉着楚歌,飞快的往外跑去。

  楚正行呆呆的站在那里,思维突然有点短路。

  楚叶跑得飞快,她对这里十分熟悉,也不知道在哪儿按了一下,房间的门就开了,然后,她拉着楚歌一下就闪了出去,依稀间,还听得到后边那群老头子在拼命的叫嚷着什么,往楚歌怀里一看,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只奇异的小动物仍然卧在他怀里,就好象是小孩子躺在妈妈的怀里一样,听话得不得了。

  “楚歌,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啊?”楚叶问道。

  “哦,你说这个吗?它叫风兽。”楚歌道:“是一种远古时候的生物,估计是被你家那群老头子克隆出来的。”

  “恩,你说得很对,这些天我可是亲眼看着它一步步被克隆出来的,楚歌,你怎么认识它?”

  “嘿嘿,我当然认识啦,我们楚家可是武林世家哦,你应该知道,武林世家一般都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秘密的。”楚歌现在说谎已经很溜了,根本就不用思考。

  “楚歌,你真厉害!”楚叶用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心上人:“那么,它有什么特征吗?”

  楚歌道:“也没什么特征,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小动物,唯一的特点是飞得快一点,那些老头子大概想把它抓回去分解了做实验吧,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我可不想看着它被杀死。”

  楚叶也深有同感的点点头:“对,这些科学家都是疯子,它既然已经被克隆出来了,那就也是一条生命嘛,楚歌,我支持你。”

  楚歌道:“那我们快点回学校吧,我要找个地方把它藏起来。”

  “恩,”楚叶道:“我们加把劲,快跑。”

  这一带全部都是实验大楼,按理说也算戒备森严了,可是楚叶本来就拥有最高的通行权限,加上两个年轻人又比那群老头子跑得快,这么严密的地带居然被他们恍若儿戏的就跑了出来,两人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急道:“**大学,快点。”

  后边,有几个老头子已经追了出来,正气喘吁吁的喊着:“司机,停车,别带他们走!”

  只听“哧溜”一声,那出租车象离弦的箭一样标了出去,带起一股尘土,后边传来隐约的咳嗽声和低低的咒骂声。

  “小伙子,你真不错!”那出租车司机看起来也就三十不到的样子,转过头来对着楚歌裂嘴一笑:“把人家闺女拐跑了,人家家长都追到大街上来了。唉,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我啊。”

  楚歌嘿嘿一笑,壮着胆子伸手拉住楚叶的纤手,觉得触手如绵,十分舒服,也笑道:“是啊老哥,多亏你反应快,不然我们就被抓回去了。”

  “哪能呢!”司机大哥立刻激奋起来:“自由恋爱是公民的基本权力,你看,人家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心甘情愿跟着你逃跑,我如果还不帮你一把,我自己都会鄙视我自己的!”

  “老哥,你真是个好人啊。”楚歌由衷的说。

  “过奖过奖啦,”司机哈哈大笑,十分得意:“哎,不过帮忙归帮忙,等会车费可不能少呀!”

  “放心放心,”楚歌摸摸自己鼓鼓囊囊的钱包,忽然豪气大发:“老哥,给你双倍车费,可以吧。”

  于是皆大欢喜。

  楚叶俏脸微红,看着楚歌跟那位热血司机胡说八道,悄悄把头靠在了楚歌的肩膀上,甜甜的笑了。

  既然楚歌回来了,那么其他一切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只要两个人一起面对,还能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呢?楚叶心情愉快的想道,更何况楚歌是那么聪明,那么勇敢,又那么机智(她能这么想,足以说明恋爱中的女人是愚蠢的)。

  只可惜,这两人实在太小看那群老头子的能量了。

  当天下午四点,也就是楚歌与楚叶协同风兽逃跑之后半小时,一队全副武装的军人对楚歌所住的宿舍楼三楼实现了全方位立体性大包围,而在这个包围圈之外,还有将近两百名警察驾驶着大量的警车在学校外围组成了另外一个巨大的包围圈。当整整三十名军人铺天盖地的突破了玻璃和大门同时踏足在宿舍里边时,正坐在里边聊天的楚歌和楚叶简直吓傻了。

  还好现在是暑假期间,学校的人不算太多,而且在外边组成大包围圈的警官们非常和蔼而耐心的跟群众们解释:“据确切可靠消息,***宿舍楼里藏有重大案件杀人犯,此事与学校学生毫无关系,请大家不要乱猜疑,对学校领导造成的困扰,我们表示歉意。”

  楚歌和楚叶在众目睽睽下被三十名防暴特警护送着上了警车,警察们解释说:“犯人已逃逸,不过这两位同学亲眼目睹了杀人犯的一些面目特征和作案过程,为了保护重要证人的安全,我们要对重要证人进行重点保护。”很显然,为了维护楚叶和楚歌的名誉,那群老头子还是费了点心思的。

  事实上,警察局比楚歌他们两人更是莫名其妙,这个逮捕令下达得实在太突然了,不但突然,而且语焉不详,什么都不说清楚,首先要他们抓人,其次还不能让别人知道是来抓这两个人的,并且还必须保证这两个人的安全,为此,警察局长想了个办法,伪造了一个“杀人犯躲藏在**大学”的事件,再接着,他们还不可以直接审问,而要把这两个人交给那群老头子,并且要求把整个过程不记入任何档案。整个过程简直就是一出闹剧,如果不是因为这条命令是从上层直接传下来的,警察局长简直就想骂娘。他劳师动众惊扰群众,花费心思编排谎言,到最后还要自己给自己擦屁股,处理善后事宜,至于那群老头子,早就缩回实验大楼忙自己的去了,估计早把他堂堂一个警察局长丢到脑后了。

  楚歌和楚叶只逃出去半个小时,就重新回到了实验大楼的最中心地带,也就是起初去过的那个会议室,而他们面对的,仍然是那群老头子和楚正行,不同的是,在大门那里,站着四名全副武装的防暴特警。

  这一次,大门关得严严实实,看来他们再不会让风兽有机会逃出去了。

  “爸爸,我自己的感情问题,不要你管!”楚叶本来是个乖乖女的,不过她也有决断的一面,面对这种情况,立刻先发制人:“你太过分了,竟然还通知警察来抓我们,你要我们以后在学校还怎么见人啊?”她说着说着,就开始泫然欲泣:“你既然不接受楚歌,为什么又要抢我的水晶呢?你都把我的水晶弄没了,现在又来干涉我和楚歌两个人的事情,这又算什么道理?即使你要干涉,也只应该是以一个家长的身份来干涉啊,你竟然还出动警察,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你不觉得你太过分了吗?”

  楚叶本来就长得非常漂亮,这一流泪,那种楚楚可怜的意味,就连石头也会心软,那群老头子也受到了感染,大伙微微抽了抽鼻子,忽然觉得自己确实挺不近人情的,古今中外有很多很多美丽的传说都是在批判家长专制包办婚姻的制度,比如梁山泊和祝英台,比如罗密欧与茱丽叶,这群老头子其实都挺淳朴的,这一会儿,忽然觉得自己正是那一副故事里为众人所唾弃的家长嘴脸。

  还是楚正行最冷静:“乖女儿,我们惊动警察当然不是为了你的事情,而是为了那只小动物,你也应该知道,那是刚刚克隆出来的远古生物,它对于地球上几乎每个学科的研究都有无可估量的作用,如果可以的话,你要小歌把它还给我们吧。”看到女儿这副样子,他的态度也明显的软化下来。

  “不可能的,”楚歌想都不想,立刻摇头:“它是我的朋友,我不会把它交给你们的。”

  “你的朋友?”楚正行笑了起来,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楚歌的推脱之辞而已:“它才刚刚被克隆出来,你连它是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是它的朋友。”

  “可是,它真的是我的朋友,”楚歌说:“不信你看。”

  他身上本来什么都没有,可是他一抬手,那只小小的风兽就出现在他的手掌上,楚歌轻声道:“去,到那边去,”风兽发出一声微弱的呢喃一样的叫声,慢慢的飞了起来,飞到楚叶的肩膀上,停了下来。

  楚歌再一招手,风兽就乖乖的飞了回来。

  “怎么样?”楚歌对着那群早就看呆了的老头子道:“这下你们信了吧。”

  楚正行也皱起了眉头,眼前的情景,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看来楚歌说的确实是实话,可是,这只存在于远古时代的小动物,到底是如何跟这个男生交上朋友的呢?还有,它是不是真能听得懂人话?

  “即便如此,你也不能把它带走,”楚正行觉得自己变成强词夺理的一方了,可是这只小动物实在太重要了,他无论如何也不能任凭楚歌把它带出去:“因为它毕竟是我们实验室克隆出来的,我们才真正拥有它的所有权。”

  “哼,”楚歌嗤之以鼻:“你们拥有所有权,可是你们却想杀掉它,我才不给你们呢!”

  楚正行道:“你不给也不行,既然来到这里,这件事情,已经由不得你了。”他说着话,只觉得一张脸微微发红,心里很有些羞愧,他咬咬牙,捏紧了拳头,借以坚定自己的信念。

  楚叶用一种非常失望非常伤心的眼神看着自己的爸爸,然后悄悄往楚歌身边靠了靠,抓紧了他的胳膊:“楚歌,我支持你。”

  “谢谢,”楚歌笑了:“楚叶,你放心,我不想把风兽交给他们,他们就无论如何也得不到风兽的。”

  他确实有这个自信,他的那枚异次元戒指里边的空间非常大,要装下一个小小的风兽,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而那个戒指本身,都已经被装到异次元空间里去了,现在,可以说只要是楚歌装到那里边去的东西,全世界根本没有任何人有办法把东西拿出来。可是楚叶听他一说,就有了另外的想法,以为楚歌想要动用他的“一气化三清”了。那可是连三大武林世家都无法对付的超级功夫哦,一旦用出来,恐怕这里边的人就凶多吉少了,楚叶是个十分明理的女孩子,她立刻抓住楚歌的胳膊,急道:“楚歌,不要随便伤人!”

  楚歌一愣,立刻就道:“好的好的,我保证不出手。”

  楚叶这才放下心来。

  这时候,楚正行已经对那四名防暴特警道:“把他抓起来!”

  四名特警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行动既迅速又有效,他们一听到命令,几乎同时启动,从四个方向向楚歌包围过去,总共只用了两秒钟,已经把楚歌的双臂和双腿都牢牢的固定住,楚歌站在那里,根本就没有动弹,任凭他们把自己抓了起来。可是在场的人都注意到,就在楚正行说完话的一刹那,那只风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里是个绝对封闭的空间,这只风兽虽然不大,却也有小猫那般大小,可是它就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底下,就这么凭空消失了,根本没有任何人能够看得清它的动作。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二十九章 监狱大作战

 

  “说,风兽到哪儿去了?”楚正行急道,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风兽,一旦风兽不见了,抓住这个年轻人根本一点意义都没有。

  楚歌白了他一眼,脖子一梗,一言不发。

  “你!”楚正行瞪着他,不知如何是好,严格的说他也是个很正派的人,严刑逼供绝对不是他的风格,更何况现在女儿在旁边,这一招绝对不能用,可是除了武力之外,还能怎么办呢?他悄悄叹了口气,道:“搜身。”

  一群老头子静悄悄的在一边看着,他们做学问是行家,可是对于这种事情,就一点都不懂了,事实上,在楚歌和楚叶溜走之后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就是给各种各样的部门和领导打电话,至于具体要怎么做,就全部是楚正行在一手操办了。

  搜身完毕,总计搜出钱包一个,身份证一张,手机一部,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就这么点地方,风兽到底藏到哪儿去了呢?在场众人面面相觑,心头都升起一种十分古怪的感觉来。

  楚叶惊喜的看着楚歌,她真没想到楚歌还有这种本领。

  “怎么办?小楚?”叶老皱着眉头问道。

  “还能怎么办,”楚正行苦笑起来:“去警察局弄一张拘留证,先把他关起来再想办法吧。”他咬咬牙,看看自己的女儿,忽又道:“不对,还是把他们俩都关起来吧。”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警察局长对那群老头子的办事方法有意见,总之,楚歌和楚叶被按照男女性别分开关押了,而没有单独关在一间房子里,警察局的牢房看起来生意不错,楚歌被带进去的时候发现里边的犯人还真不少,见他这么一个本本份份的小子进来,很多人都冲着他裂嘴笑,楚歌本能的察觉那种笑容很危险。

  “嗨,小子,你怎么进来的?”一个怎么看怎么像流氓的家伙对楚歌道,这家伙的头发已经被剃得精光,露出青色的头皮,由于现在天气炎热,衣服敞开着,可以看到胳膊上和胸口上都刻着纹身,楚歌仔细看了一下,没看出来那是刻的什么东西。

  “我什么都没干,拘留几天,他们就会放我出去的。”楚歌很友善的说:“你呢?”

  “我?”那家伙忽然之间哈哈大笑,他一笑,旁边的人都跟着笑,大伙儿齐刷刷的看着楚歌,那样子,就好象一群饿狼看着一只误入狼群的小羊:“我他妈的是杀人犯,运气好没判死刑,不过也是个无期,出不去啦。”

  “啊?”楚歌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你杀过人?”

  “妈的,杀人算个鸟啊!”那家伙立刻嚣张起来,一步跨上去,用手指一个劲的在楚歌胸口上戳,戳得楚歌隐隐做痛,一步一步的往后退:“小子,你为什么要后退?你看不起我鲨鱼哥是不?老子告诉你,在这里边,谁跟老子说话的时候都是客客气气的!”

  “是是,我错了,对不起了鲨鱼哥,您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吧。”楚歌也算乖巧,而且也看过不少香港电影,对于监狱里的那一套倒是知道一些,立刻低头垂眉做认错状。

  只可惜,这位鲨鱼哥看起来也是无事生非的主,猛的一巴掌对着楚歌扇过去,嘴巴里大骂道:“你他妈什么玩意,老子为什么要原谅你!”楚歌眼看着一个大巴掌扑面而来,吃了一惊,伸手一挡,只听“啪”的一声,巴掌打在楚歌的胳膊上,打得楚歌半边胳膊发麻,倒抽了一口凉气。

  “你居然敢挡!”鲨鱼哥大怒,猛的膝盖一扬,就对着楚歌的胯下顶去,楚歌飞快的后退两步,躲倒是躲过去了,可是后边有个人正好在他后退的路上伸了条腿出来,他被这条腿一绊,立刻“哎哟”一声,往后一倒,摔了个四仰八叉,头往地上一磕,只觉得脑子里微微一震,居然有点晕呼呼的,他手往地上一撑,就想要爬起来,可是手臂刚刚撑住就不知道被谁用脚一勾,顿时“啪”的一声又摔了下去,这一次,却是脸孔朝下,鼻子重重的撞在地上,顿时疼得连眼泪都流了出来。

  “哈哈哈哈”四周爆发出一阵阵幸灾乐祸的笑声,楚歌抬头,抹了把被眼泪模糊住的眼睛,这才看清楚,原来牢房里的一大群人把他围成一个圈,正在那里抱着胳膊大笑,此刻众人都高高的站着,只有他一个人狼狈的趴在尘土里,从下往上看去,只觉得众人都无比高大,而自己却无比渺小,刹那间,一种巨大的耻辱升上了心头,楚歌眉头一仰,火气立刻就上来了。

  他本性是比较胆小怕事,遇到事情也总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刚才的反应也是属于正常反应,可是被人家戏弄了一番,忽然间一想,哎,不对呀,我楚歌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楚歌了呀,我现在可是有魔法的,连人家正宗的武林世家都要对我恭恭敬敬的,你一个小混混,凭什么要欺负我啊?

  他这么一想,立刻腰杆一挺,站了起来,大声道:“是你逼我的!”这一句话说得惟妙惟肖,正好像极了电影里边那些扮猪吃老虎的武林高手,唬得鲨鱼哥硬是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大声道:“给我往死里打,妈的,这小子太嚣张了!”

  外边的拐角处,两个狱警正在那里远远的看着,一边看,一边摇头叹息。

  狱警甲:“唉,监狱里就是这样啊,新来的总是要受欺负的,这也没办法啊。”

  狱警乙:“这小子,好象是今天局长亲自送进来的,我们要不要看着点?要不把他打坏了可不好啊。”

  狱警甲:“管他呢,局长又没交代过,咱们管那么多干什么?鲨鱼那家伙一直都这样,你又不是以前没看到过。”

  狱警乙:“唉,是啊是啊,不管了,不过……你看那小子,看起来还是个学生仔吧,嫩得很,人家还没动手就已经趴下了。”

  正说到这里,狱警甲忽然惊叫起来:“天哪,你看,那小子在放火!”狱警乙吓了一跳,连忙看去,果然,那小子手里拿着一团火,正“呼”的一下丢在了鲨鱼哥头上,立刻爆炸开来,鲨鱼哥光溜溜的头皮被火一烫,“哇”的一声惨叫。

  这团火一出现,原本准备围殴的一群人都怔了一怔,才接着扑了上去,狱警乙瞪大了眼睛,只见那个傻呼呼的小子像变戏法一样,左一个火球右一个火球,源源不断的扔了出去,这些火球只要碰到东西立刻就会产生小型的爆炸,顿时到处都是“轰隆轰隆”的爆炸声,那群人一个也没扑上去,反而被楚歌炸得鸡飞狗跳,惨叫连连,大概炸了三分钟,那群人再不往上扑了,一个个仿佛看到猫的老鼠,拼命的往后缩,只可惜牢房就那么大点,他们要躲也没地方躲,楚歌昂首挺胸,大步流星的在牢房里散步,一边走,一边对着每一个自己看到的人扔火球,那些人的衣服几乎都已经着过火了,保存最完好的那一位也已经被烧掉了两只袖子,一个个满脸的乌黑,嘴巴里哇哇大叫着,依稀还能分辨得出他们在说:“别打我了,我认输了!”

  “厉害啊!奇妙啊!绝啊!”狱警甲的眼睛都看直了,嘴巴张得大大的,连口水都流下来了:“这是什么功夫啊?也太厉害了点吧?喂,老兄,我们去拜师吧。”

  这时候楚歌已经放弃修理诸位帮凶了,转而专门对付那位鲨鱼哥,其实今天的情形和那天对付周大川倒是差不多,只不过今天没喝酒,总觉得没那天打得那么痛快,楚歌这还是第二次一个打一群打得这么爽,一边丢火球一边不无得意的想:“怪不得这些人这么喜欢打架呢,原来打架果然是挺好玩的。”

  鲨鱼哥双手抱头,身上的衣服和裤子都因为着火被他脱掉了,现在赤条条光溜溜的在牢房里到处乱窜,楚歌就站在牢房中间,对着他一个劲的丢火球,丢到后来,鲨鱼哥已经发出杀猪般的惨叫了,楚歌正玩到兴头上,就听到牢房外边有人用棍子敲栅栏的声音:“喂喂,别玩得太狠了,打死了要负责任的。”

  “哦,对,不能再玩了。”楚歌清醒过来,一只手指着鲨鱼哥,气势汹汹的喝道:“鲨鱼哥……”,忽然想到自己打架都打赢了,还管人家叫“哥”似乎很没面子,立刻转口道:“小鲨鱼!你以后还敢惹我吗?”

  “不敢了不敢了,”鲨鱼哥战战兢兢的放下双手,“惊喜”的抬起头来:“老大,您的气消了吗?我以后再也不敢惹老大生气了,您就别再烧我了。”他头上本来就已经没头发了,现在接受过火焰的洗礼,居然多出了几个模糊的黑色圆圈圈,估计是连头发的根都被烧断了,以后如果要当和尚倒是省了很多工夫。

  “好,”楚歌到底是看过很多YY小说的新一代大学生,对付这种场面颇有点无师自通的智慧:“既然如此,那以后这牢房里边,我就是老大!”

  “对对对,您是老大您是老大,”鲨鱼哥第一个站出来支持:“老大,以后我就跟您混了,上刀山下火海,只要老大您一句话,我小鲨鱼(他倒是从善如流,改口得快)绝对不皱一下眉头!”其实鲨鱼哥也是个真正的亡命之徒,平时确实是个不要命不怕死的人物,今天之所以转变得这么快,实在是被楚歌给吓着了,他以前从来就没看到过楚歌这样的人,今天看到了,更是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楚歌的对手,他虽然是个亡命之徒,可是如果连亡命都把对方没办法的话,那还是干脆拜对方做老大算了,至少,有这样强有力的老大罩着,以后行走江湖应该也会顺畅得多吧,他这种心态,和上次珠玉集上董千秋的心态倒是非常相似。

  他这一表态,那群人也慢慢的围了上来,“老大”之声不绝于耳,让楚歌很有些飘飘然的感觉。他正得意着,忽然想到了楚叶,既然这间牢房里如此之乱,那么女监狱里又是什么情形呢?楚叶一个弱质女流,如果真碰上女流氓了,该怎么办啊?会不会受欺负呀?

  楚歌想着想着,心情又沉重起来。

  楚歌不知道,在监狱门口的上方,半个小时之前刚刚装上了一个小小的摄像头,这里边的一切动作,都被别人尽收眼底。

  在警察局长的办公室里,局长正陪着楚正行在里边静静的看着,同样在里边看着的,还有科学家们的代表叶老。

  “小楚啊,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啊,我老叶活了一辈子,就从来没看过这种事情,说是魔术吧,又不像魔术,说是功夫吧,也不像功夫,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叶老第一个发言。

  楚正行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这种随手扔火球的能力,怎么看也不像是功夫啊,除非中国功夫真有小说里边传得那么神,可是……可是……可是如果真有这么神奇的功夫,为什么以前从来没看到过呢?”

  局长也深有同感的点起头来:“是啊,以前看到的那些功夫,最多也不过是劈碎一块石头啊,打烂一根木头啊,哪有像这样,连续五六分钟不停丢火球的呀,那简直不是一个等级。”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明明看到了这一幕,却反而比没看到更糊涂了。

  过了许久,楚正行的眼睛才忽然亮了一下,道:“我想到了一个可能,叶老,是不是因为风兽的缘故,他才能放火球的呢?”

  叶老的眼神也亮了起来:“对对对,有可能,完全有可能!”

  对于这种远古时代的动物,他们实在是充满了好奇,在他们看来,这种可以存活在超越历史记载之前几十亿年前的超级远古生物,即便是具有更加奇怪一百倍的能力,也不值得奇怪。

  “可是……”楚正行又挠了挠头皮:“为什么风兽会和楚歌交朋友呢?楚歌到底是如何和它交流的呢?”

  “他一定有办法的。”叶老肯定的道:“你想想,水晶本来就是他拿出来的,他既然能有这种祖传水晶,当然也有可能有某些流传下来的方法,可以和水晶里的生物沟通,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卖出去的另外一块水晶和他手里还剩下的那块水晶,里边也应该都有生物,而那两种生物,也应该可以和他沟通。”

  “对,就是这样!”楚正行两只手猛的一拍,站了起来:“叶老,既然已经弄明白了,我们也不用再看下去了。”

  “等等,”沉默了这么久的警察局长终于有机会插句话了:“两位,我认识一位真正懂得中国功夫的大高手,他就在我们H市,如果两位觉得有必要的话,我想请他来看看楚歌的火球,到底是真正的中国功夫,还是单纯依靠某种生物发出来的。”

  “好的,”楚正行立刻道:“这件事情越快越好,那位大高手什么时候能来?”

  局长道:“明天中午,我就可以请他过来。”

  这件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一无所知的楚歌在牢房里静静的躺着,他想起了今天白天的一幕。

  风兽出现之前,他吸收了一点点带有风属性魔法元素的粉末,结果,体内除了风属性能量之外,还奇怪的出现了水系和火系的魔法元素,这让他十分惊讶,后来,风兽被他用风刃救出来之后,可能是感应到了他身上的风属性元素,这才跳到他的怀里,风兽一入怀,楚歌就感觉到有非常强烈非常巨大的风属性魔法元素从风兽的身体里流出来,一直流到他的体内,他的气海是一个十分奇怪的所在,那些能量流到气海去之后,由于气海里想要保持三种魔法元素的平衡,居然又凭空生成了同样程度的水系和火系魔法元素,这样一来,楚歌虽然没有回家充电,可是他体内的三种魔法元素重新变得充沛起来,并且显然比上次吸收魔法水晶时的元素浓度还要大得多,也正因为此,本来已经没有办法放火球的楚歌才能在监狱里坚持放了六分钟的火球,把监狱“老大”的位置抢了过来。

  最奇怪的是那只风兽,它虽然体内有非常丰富的风属性魔法元素,可是它自己好象并不会使用,而且,这种元素在它体内,它显得一点也不享受,反而是楚歌吸收它体内元素的时候它感觉上非常享受,事实上,它第一次跳到楚歌身上时,它身上那么多风属性魔法元素根本就不是楚歌主动去吸收的,而是它强行灌入到楚歌体内的。

  楚歌只跟它相处了不到一个小时,可是这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楚歌就从它体内吸收了三次魔法元素,风兽的体内似乎可以自行生成风属性魔法元素,可是只要它体内有一点点魔法元素它就会很不舒服,所以,楚歌只能不停的从它体内吸收魔法元素,这样一来,风兽对楚歌还真是离不开了,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楚歌之外,根本没有别的任何人可以吸收掉风兽体内的魔法元素。

  也正是因为楚歌吸收过它的魔法元素,所以对于楚歌的思想,它似乎有一定程度的感应,那些简单的动作,只要楚歌想一下,它就可以按照楚歌的意愿去完成它。

  现在,楚歌在思考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其实归根结底都是一个问题:这个科技世界里,到底存不存在魔法元素?

  第一个问题:风兽生存于这个世界,它可以自动生成风属性元素,这说明自然界本是存在风属性元素的,可是为什么楚歌千方百计的冥想,都没办法碰触到魔法元素呢?

  第二个问题:楚歌体内的气海可以根据体内的魔法元素分布自动生成三种不同的魔法元素,从而让体内的三种元素的浓度保持平衡,这也可以说明自然界存在魔法元素,可是同样,楚歌自己无论怎么查探气海,也搞不清楚这里边的原因。

  那么,是不是说,自然界中有些其他的东西,可以转化为魔法元素呢?

  在楚歌自己看来,这种想法是最贴近真理的,问题是,到底什么东西可以转化为魔法元素?风兽除了接触空气之外没接触过任何东西,楚歌平时接触的事务也绝不算多,这是不是说,空气中本身就含有可转化为魔法元素的成分?

  大气的成分楚歌是很清楚的,大部分是氮气,接下来是氧气,剩下的那些都是微量气体,到底里边哪一种有可能转化为魔法元素呢?

  楚歌的好朋友唐诗就是化学系的优等生,楚歌暗暗决定,等开学之后一定要拉着唐诗给他好好讲解一下关于空气的知识。

  想到这里,楚歌觉得差不多了,就去查看异次元空间里的风兽,这一看,吓了他一跳!

  异次元空间里一直没装什么东西,以前用完的魔法卷轴因为不想丢出来让别人看到,就一直放在那个空间里,可是现在,里边的上百个魔法卷轴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楚歌查看的时候,还正看到风兽的嘴里咬着一个卷轴,“咯吱咯吱”吃得正欢,转眼间就把那么大一张卷轴吞了下去,然后仰着细细的脖子,用小爪子拍了拍后背,“呃~~”的一声,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天哪!”楚歌目瞪口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章 出狱

 

  第二天中午,楚正行和叶老早早就守在了局长办公室里,十二点整的时候,局长带着一个人来了。

  这是一个中年人,他穿一件青色的对襟短马褂,腰上系着一根布制的腰带,裤子看起来颇为肥大,裤管处空空荡荡,脚上穿的竟是一双布鞋,那双鞋看起来是用手工缝制而成的,密密麻麻的纳了很多层底,正是以前所谓的“千层底”。

  这一副打扮,怎么看都像是走江湖卖艺的,更何况这人一进来,还干脆的双手抱拳说了声:“在下江山。”更是江湖气十足。

  可是楚正行和叶老一看到这个人,立刻吃了一惊,连忙站了起来,楚正行十分恭敬的给那人鞠了个躬,恭声道:“可是号称中华武术泰斗的江山江大师?”

  中年人微微一笑,道:“不敢不敢,正是在下。”

  叶老本来是个很少接触社会的老科学家,可是连他也听说过江山的名字,用十分郑重的态度把手一抬,道:“江大师,请坐。”

  江山坐下,看起来很有些急切,也不跟他们多客套,直接就道:“我们言归正传吧,我听老李(指李局长)说,你们这里有个很奇怪的年轻人,至于为什么奇怪他又不告诉我,只叫我自己来看看,现在,既然我已经来了,你们就带我去看看吧。”

  “是很奇怪啊,”楚正行深有感慨的道:“我还从来没看到像他这么奇怪的人,竟然能凭空发出火球来。”

  “火球?”江大师蓦然大动颜色,一把抓住楚正行的手:“什么样的火球?多大的火球?”他练了几十年的真功夫,这急切间一抓,楚正行简直痛彻心肺,就那么一下子,额头上已经涌出了细密的汗珠来,还好江大师立刻发现不对,把手放了下来:“对不起,楚老板,我太着急了。”

  “为什么着急?”楚正行一边抚摩着自己的手腕,一边惊讶的问:“莫非江大师以前见过这种情景?”

  “我当然没见过,”江山苦笑道:“凭我那点微末道行,哪有资格见识如此高深的三昧真火,不过我叔叔在前几天倒是看到过这传说中的三昧真火!”

  “三昧真火!?”楚正行、叶老、李局长一齐傻眼了。

  良久……

  “世界上还真有三昧真火吗?我只记得红孩儿对付孙悟空的时候用的就是三昧真火。”李局长第一个发言。

  “内功修为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产生火焰的,我们武术界把这种火焰叫做三昧真火,因为是由人的内力凝聚而成的,所以这种火焰具有超高的温度,根本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挡,当然了,跟神话传说中神仙用的三昧真火还是有差别的。在以前,关于三昧真火的传说倒有很多,可是从来没见过有人练成,还是在一周以前,我叔叔曾经在一个年轻人身上见识过真正的三昧真火,据说,这种火焰比我们想象中还要神奇得多,它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威力无比,霸道绝伦,而是完全可以由施展三昧真火的人来控制和调节,可以说,这是代表了内功修为的最高深境界,你们说的这个年轻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一个强大到不可想象的超级高手!”江大师侃侃而谈,他一脸严肃的样子,怎么看也不是在开玩笑。

  楚正行咋舌道:“那他昨天为什么不反抗,那么简单就被我们抓进来了?”

  “他不是不能反抗,他是不想反抗,”江大师用肯定的语气说:“如果他确实懂得三昧真火的话,那么,他要在眨眼间把你们全部杀掉也不是什么难事,我猜他大概是不想真正惹事吧。”

  李局长听得连连点头,深有感触:“是啊,他确实不想惹事,昨天在牢房里还差点被人欺负,如果不是那些人实在太过分,他也不会因为生气而出手了。”

  “哎呀,我想起来了!”叶老忽然大叫道:“昨天我们抓他的时候,叶子还跟他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江山问道。

  “叶子说:”千万不要伤人。‘可见他确实是有能力伤人的。“叶老的记性倒不错,把这细节回忆出来,顿时吓出了在场诸人一身冷汗。

  江山的神色又是激动,又是惊讶,呆了半分钟,忽然道:“老李,你们刚刚说,这是个年轻人?”

  “是啊,”李局长点头。

  “是个学生?”江山又问,他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古怪。

  “不错,怎么了?”李局长继续点头。

  “他叫楚歌?”江山的表情更加古怪了。

  “咦,你怎么知道?”李局长也发现不对头了。

  “天哪!”中华武术界的泰山北斗江山江大师居然哀叹起来:“你们居然敢去抓楚歌,你们简直不想活了!你们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他是什么人?”看到这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大师露出这种表情,李局长也紧张起来。

  “他就是我叔叔遇到的那位高手啊!”江山呼的一下站了起来:“他不但已经炼出了三昧真火,而且还身怀杀人于无形之间的无形剑气,这都是武林传说中可遇而不可求的超级绝学啊!不但如此,据我叔叔说,他甚至还练出了一个叫‘三昧真水’的东西,那是连典籍上都未曾记载过的东西!”

  “那怎么办?”李局长已经开始出汗了,他发现自己这次惹麻烦了,对于这种带有传奇色彩的武术高手,他可不认为自己局长的身份有任何威慑力,他看看楚正行,这位是楚歌的岳父,当然无所畏惧,他再看看叶老,这位也活了六七十年了,该享受的都享受过了,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他看来看去,在场四人中,最危险的也就数自己了,立刻就开动脑筋,想要找办法补救。

  “我决定了!”李局长以前所未有的果决站了起来:“我现在就去释放楚歌!”

  “对!”江山第一个表示赞同:“快点把他放了,真把他惹毛了,大家都不好过。”

  “可是那风兽……”楚正行还在犹豫,叶老叹了口气:“唉,算了吧,反正风兽也被他驯服了,看他的作风,应该不是坏人,大概也不会纵容风兽做什么坏事吧。”他话锋一转又道:“何况,我们既然能克隆出第一只风兽,当然也能克隆出第二只风兽!”

  这么一说,楚正行才勉强点了点头,心里充满了无力感,他想一想自己的女儿,再想一想楚歌那副邋遢的样子,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女大不中留啊……

  男子监狱里,楚歌正悠哉游哉的坐在那里,感受着做老大的威风。

  “老大,要不要抽烟,小熊猫的高级香烟哦,这是上次我媳妇来看我,放在饭盒里带给我的,我一直没舍得抽呢。”

  “老大,您累坏了吧,要不要我给您捶捶腿?”

  “老大,您起得这么早,精神还这么旺盛,真不愧是老大啊……”

  “老大……”

  “老大……”

  这一会儿,楚歌有种飘飘然的幸福感,心里暗想:“古代那么多人想做皇帝,大概就是追求这种人上人的感觉吧。”

  “楚歌,快点出来,你被释放了!”狱警甲一脸崇拜的看着楚歌,声音热情得不得了。他是亲眼看到楚歌昨天大发神威的,今天一大早,警察局长又亲自跑过来下命令要释放楚歌,不但如此,据说还准备了一桌好酒好菜,要请楚歌去吃饭,这样的待遇,狱警甲做了十多年狱警还从没遇到过,至于局长旁边那位江湖卖艺的先生,看起来也很有些不怒而威的气质,而这个言谈之间,每说到“楚歌”两个字都说不出的恭敬,狱警甲想来想去始终想不明白,心里对这个年轻人的崇拜又添了几分。

  楚歌走出牢房大门的时候,居然还有一点恋恋不舍,刚刚尝到做老大的滋味,就早早的告别了自己的小弟们,不过再想到楚叶,心里就立刻着急起来。

  “楚叶怎么样了?”他直接问李局长。

  “你放心,她没事,”李局长笑道:“她被单独关押在一间房里,昨天晚上我们就把她释放了。”

  “嘘~~~那还好。”楚歌出了口长气,忽然觉得今天的李局长笑得很有点谄媚的味道,他再看看旁边那位演古装戏的大叔,还没发问,大叔先说话了:“楚少侠,在下江山,江家家主,不知少侠可有印象?”

  “江家?家主?”楚歌摸摸脑袋:“江水绿是你什么人?”

  “那是家叔,”江山心里暗呼侥幸,自己眼前这人果然就是那位传说中的高手,幸好自己今天来了一趟,不然这事可就麻烦了:“听家叔说,少侠曾蒙面与我有过一战,在下愚驽,始终想不起来那是什么时候的事,还请少侠见告。”

  当时在小屋当中,常开天曾信口开河说楚歌曾与四大世家的家主交过手,此事一直让江水绿念念不忘,一回去就仔细的询问过江山,只可惜江山思来想去,实在不记得自己何时遇到过这样一位超级高手,趁这个机会,就问了出来。

  “呵呵,不记得就算了吧,反正那时候我也就是闹着玩的,”楚歌一边打马虎眼,一边摸出江水绿给他的小圆片来转移江山的注意力:“喏,你看,这是江水绿给我的,我一直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呢。”

  江山一眼看到,立刻大吃一惊,连脸色都变了:“天哪!叔叔把这东西都给你了!”

  “这东西很珍贵吗?”楚歌见多了这些武林高手“大吃一惊”“面如土色”的样子,也见怪不怪了:“我看也不怎么起眼啊。”

  “这你就错了。”江山不愧为一代宗师,立刻冷静下来:“你可知道,如果是我们江家的敌人拥有了这块牌子,哪怕他什么都不做,就足以将我们整个家族搅得七零八落啊!这是我江家最珍贵的‘点将牌’,目前我们整个家族拥有此牌的也不过三人而已,拿着这块牌子,你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调动你可以调动的一切江家的人力物力为自己所用,叔叔把这个牌子交给你,就相当于把整个江家的安危都交到你手里了啊。”

  这番话说出来,楚歌才真是惊呆了。

  在经历过拼命帮一事后,他已经知道这牌子很重要了,可是在他看来,再重要也无非是代表江水绿自己的一个信物而已,万万想不到,这一块牌子,居然有这么大的来头。

  楚歌不知道,江水绿其实是个特别自负,也特别骄傲的人,他得到了楚歌的几次大帮助,本来就无以为报,偏偏楚歌的功夫之高,远远在他之上,在江水绿看来,这世上根本就没有楚歌做不到的事情,所以呢,他江水绿就是想报答楚歌,也找不到什么方法,更何况,在面对黄家的时候,黄强曾经给楚歌开出过很高的条件,当时江水绿就说过:“他们给你什么,我就双倍的条件给你。”出于这种心理,老头觉得不给楚歌点东西,实在说不过去,他一辈子自信自负,从不欠人情分,也从不占人便宜,偏偏临到老了还要接受一个小毛头这么大的人情,实在是心里不平衡,这老头左思右想,终于让他给想出了这么个办法,把点将牌送给了楚歌。

  应该说,他这一送,还是有些仓促和有些欠缺考虑的,可是江水绿的名气声望在那摆着,江山一见这牌子,顿时就对楚歌刮目相看,以为楚歌已经得到了江水绿全心全意的信任和欣赏,既然如此,那么楚歌现在也基本上就算是他江山乃至整个江家的自己人了。

  这么一想,他的态度,就更亲切、更恭敬起来。

  半个小时之后,楚歌离开了警察局,重新回到了学校,那颗价值一百亿的水晶,也被楚正行差人送了回来,这已经是十分明显反对楚歌和楚叶交往了,女儿是他的,他做这样的决定,楚歌也无可奈何,虽然江大师事后旗帜鲜明的站在楚歌那一方,虽然江家巨大的实力和影响力值得所有人好好的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可是楚正行毕竟也是正行集团的大老板,他一旦认定了的事情,就绝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楚歌拿回水晶的时候,真有些苦笑不得的意味。

  楚歌一离开警察局,就给楚叶打电话,楚叶果然昨天就被悄悄放出来了,只不过被关在家里,不能外出,从名义上来说还是在“拘留阶段”,楚歌放下了一桩心事,吃过晚饭,回到宿舍,宿舍楼依然静悄悄的,整个大楼也没有几个人,绝大多数的学生都还在家里过暑假,操场上,牛得华和许明仍然汗流浃背的练习篮球,楚歌看在眼里,也悄悄的有点敬佩,觉得这两个同学也算是很有志气了,这么一想,立刻决定到时候出一把力,利用自己的魔法做点手脚,打破物理系一班在校运会上噩梦般的宿命。

  这时楚歌趴在窗口发呆,不远地方的篮球场上,太阳把地皮都烤出了一层烟,牛得华和许明热火朝天在那里练习投篮,可能是天气太热,也可能是他们的实力本来就不够,两人投了大半天,成功率却始终没超过百分之二十,而且还是定点投篮。

  “以这样的准头去参加比赛……唉……”楚歌默默的摇摇头,伸出手指一弹,一股微弱的气流向着篮球场吹了过去。

  “呀,进球了。”许明高兴的跳了起来:“看到没有,这可是个超远距离的三分球哦!”

  “运气吧,运气而已,”牛得华抹了把脸上的汗:“你别骄傲,别忘了我们的目标,来,继续投。”

  “呀,又进球了,还是远距离三分球哦!”许明的声音更大了些。

  “运气,运气,这还是运气!”牛得华坚决戒骄戒躁。

  “哇,又是一个,连续三个三分球,我靠!”许明喊了起来。

  “运气……你小子运气真他妈的好!”牛得华摇摇头,有些不相信的揉了揉眼睛:“再来。”

  “又进了……”

  “运气……”

  “又进了……”

  “还是运气……”

  “又进了……”

  “……”

  如此这般,反复十次以后……

  “我靠!许明,你小子真是天才,你已经十投十中了,全部都是三分球!”牛得华一跳半米多高:“你的投篮练习已经收到效果了!”

  “可是……可是我刚才还没什么准头的啊……”许明自己也莫名其妙,看看自己的手,一点异常也没有。

  “这很正常!”牛得华侃侃而谈:“篮球和武术一样,是需要顿悟的,你就是在刚刚那一刹那,忽然就顿悟了,把最标准最完美的投篮姿势和力道固定住了,现在,你的记忆中有了这样一个概念,投起篮来自然而然就符合某些十分玄妙的篮球规律,投篮起来自然是一投一个准了。”

  “有这么神?”许明张大了嘴巴。

  “当然,”牛得华道:“这可是我运动多年的经验之谈呢!”

  “那你试试?”许明道:“我们是一起训练的,按道理说你也该要顿悟了吧。”

  “也对,”牛得华拿过篮球:“我又不比你笨,看我也来个超远三分球!”他说着,单手一扬,把球往远处扔去,这一球单纯是扔着玩的,压根就没想中,既没做动作,也没瞄准,甚至连眼睛都没往那边看看,可是那球在空中滴溜溜的转着,慢慢的往那边飞去,终于,“哧”的一声落下去,居然是一个空心入网!

  “天哪……”许明惊叹起来,“比我还夸张!”

  接下来的时间,两个家伙发了疯一般拼命的投篮,那球也奇怪,就像长了眼睛一样,拐着弯儿往篮网里钻,无论是单手投、双手投、正面投、背面投,甚至是在篮板背后投,那球总能奇迹般的落进网里去,这一幕如果让其他人看到,大概早就觉得有问题了,可是这两人正处在兴奋状态,也没注意有什么不对劲,整个儿沉浸在“球技大成”的喜悦里,玩出了无数的特技动作,直到太阳慢慢落了下去,才意犹未尽的收拾起东西离开了球场,浑然没有注意到趴在窗口处已经累得直喘气的楚歌。

  为了配合这两个家伙,楚歌今天可真是累坏了,高强度的释放了两个多小时的漂浮术,虽然魔法元素的消耗并不大,可是精神上的消耗却着实不小,不过这么几个小时下来,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楚歌发现自己对魔法控制的准确度要高了不少。

  夜幕垂落,楚歌打开电脑,心里无端的有一点紧张。

  已经有半个多月没见过尼古拉?幻了,楚歌心里默默想着,竟然有些激动,他之所以在窗口趴了那么久,迟迟不打开电脑,其实也是想要平复一下激动,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想想就要再接触那个魔法世界,楚歌就有点“近乡情怯”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他正是从这里才得到魔法,才能拥有这半个多月不一样的经历吧,从某种意义来说,正是那个自恋的小屁孩尼古拉?幻,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一章 电脑危机

 

  楚歌这一生中,无惊无险,基本没受过什么惊吓,即便是去北京的途中遇到了很多出奇的事情,可是惊则有之,险却一点都没有,凭着他的一身魔法,可谓所向披靡,若说他到目前为止受惊吓最大的一次,那毫无疑问就是现在。

  他一打开电脑,就看到了显示器上白茫茫的一片,他下意识的以为是系统启动的速度太慢,程序运行阻滞引起的,所以安静的等着,可是等了快半分钟,屏幕依然是白茫茫的一片,一点动静都没有,这下子,可把他吓坏了!

  楚歌也算得上是个电脑老鸟,他的第一反应就是:电脑坏了!

  他买的电脑本来就很破烂,而且还是当年买的二手机,兼之又已经用了快两年了,平时出的毛病也绝不算少,电脑本来就是个很容易出问题的东西,即使是再高档再正宗的品牌也是过一段时间就得重装一次系统,何况是他这么一个水货呢?

  要把电脑修好其实并不复杂,开机箱,把里边的部件重新拔一遍插一遍,电池放一下电,然后再重装个系统,只要不是什么致命的问题,一般都能解决,即使是被人下了木马或是中了某超级病毒,也无非就是重新买一台电脑而已,凭他现在的经济实力,也实在不算什么。

  可是问题在于,他的这台破烂电脑里边,却藏着一条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连通魔法世界的通道,这条通道的出现,绝对是宇宙中最大的意外,其发生的几率到底有多小,恐怕用全世界功能最强大的计算机算上一年也未必能算得出来。

  这样一条通道,一旦消失,恐怕再过千年万年,也难得再出现一次了,他楚歌刚刚尝到了魔法的甜头,还有无数的梦想没来得及继续,莫非就要这样和魔法世界失去联系?

  这一刻,好脾气的楚歌同学忽然火冒三丈,恨不得抓个人来好好打一顿,如果这是电脑病毒,那么他希望制造这病毒的人断子绝孙,如果这是别人使用了他的电脑,那么他希望可以把那个人打成猪头,如果这仅仅是因为夏季里的持续高温导致的电脑内部部件烧毁,那么,他祈祷老天立刻来一场六月飞雪。

  他看看窗外,漆黑一片,远远的还看得到校园小道上的灯光,静谧的夏夜里,不知名的小虫子正放肆的叫着,楚歌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关闭电源,打开机箱盖子,开始仔细的检查机箱内部。

  半个小时之后,满头大汗的楚歌无奈的选择了放弃,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按理说也该睡觉了,可是他想来想去,实在是心如火燎,不甘心躺下去,终于拿出自己的新手机,开始打电话。

  “喂,是新世纪电脑城太阳电子吗?”

  “是的,先生您要装机吗?”

  “对,我要装机,越快越好!”

  “好的好的,您要不要听听我们的产品报价,还有……”

  “不用报了,全部使用你们这里的最好配置。”

  那边愣了一秒钟,才道:“好的,先生,如果全部使用最好配置的话,价位大概在三到四万左右,您明天什么时候有空到我们……”

  “不用等明天了,就今天吧,不,就现在!”

  “现在?现在已经十点钟了呀,我们客户部和技术部的人都不在,先生您要不还是等明天……                           ”

  “不行不行不行!”楚歌一连串的“不行”扔了过去:“现在就要,越快越好,我的地址是**大学男生宿舍八栋三零二号房,你给你们部门的人打电话吧!”

  这次,那边沉默了五秒钟。

  “先生,您该不是在拿我开玩笑吧?”

  “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按照你说的地址,你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大学生而已,用不着要电脑要那么急吧。”

  “我……我就是急着要,你快点吧。”

  “对不起,现在都快半夜了,我不可能把他们都从床上叫过来,也不可能现在把电脑给您送过来,何况,您所说的地址,我实在是不太相信。”

  “天哪!”楚歌看着自己面前白茫茫的屏幕,忽然灵光一闪,发了个狠:“你们现在给我把机器送过来,我额外给你们每人一万块!”

  “一万块吗?”那边笑了起来:“您可真是有钱人啊!”

  “那就十万!”楚歌也豁出去了,他这个人有时候性子很温吞,有时候又急得厉害,这一会简直连一分钟都等不下去了,电脑问题不解决,绝对的寝食难安,反正自从知道自己的财富至少也是九位数字之后,他的眼界也打开了,觉得几万几十万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嗤”电话那头笑得充满了讽刺的意味:“先生,现在夜已经很深了,如果您真的睡不着觉,可以去吃两片安眠药,我就不听您胡说八道了。”

  话说到这里,那边就“喀哒”一声挂断了电话。

  楚歌呆了足有一分钟,终于眼睛一亮,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

  他又在打电话了,不过这一次的对象既不是太阳电子,也不是月亮电子或者星星电子,而是他刚刚认识不久的一个人:江山。

  江大师倒是个真正的武者,他今年已经四十六岁了,可是练武的习惯从来没有荒废过,在这个万籁俱寂的深夜里,他居然还没睡觉,而是一个人在自己家后边的庭院里练功。

  自从听江水绿说起过楚歌的强大后,他越来越感觉到深深的压力,现在,他浑身是汗,一双拳头在空气中虎虎生风,他的女儿也陪着他在庭院里运动,练的是一套剑法,剑法飘逸,剑气却凌厉得很,映衬着她绝美的身段和漆黑的长发,看起来倒象是一场华丽的剑舞。

  “小蓉,你上次跟蓝天交手,应该是吃亏了吧,”江山停下来,微笑着道:“我发现你这次从北京回来之后,练得比以前刻苦多了。”

  女孩子微微点头,乌黑的发丝在风中微微拂动,看起来沉静而飘逸,充满了一种出尘的美感,她慢慢转过脸来,居然正是楚歌他们学校公认的第一美女江蓉:“我们只交手二十招,他是空手,可是我还是输了。”

  江蓉顿了一顿,语气显得有些低沉:“我听他说,他妹妹蓝色比他还要厉害得多。”

  江山有些失落的摇了摇头:“唉,蓝家这一代可谓是人才辈出啊,我们江黄两家比起来都要差了不少,可叹黄强那家伙,不好好想想怎么延续香火,反而整天在寻思着怎么把我挤垮,坐上中华武术协会会长的位置。”

  “那又怎么了?”江蓉道:“您别忘了,还有一个连爷爷都不是对手的高手呢。”

  “楚歌!唉,楚歌!”江山道:“他跟我们三大世家已经不是一个境界了,这种高手,不提也罢。”

  正说到这里,旁边的石桌子上响起了音乐声。

  “爸爸,你的手机响了,”江蓉道:“这么迟了也不知道是谁打的电话。”

  江山拿起手机,一看显示屏,就诧异起来:“咦,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是楚歌打的。”

  “楚歌?”江蓉也惊讶起来。

  因为唐诗的关系,她跟楚歌倒是挺熟的,不过,如果不是爷爷和爸爸跟她说的话,她死也想不到那个被大家叫做“排骨仙”的楚歌竟然是一个她根本无法想象的超级高手,昨天江山回来跟她一说,她再联想一下当时听同学们说起过的楚歌决斗牛得华的往事,顿时就深感人不可貌像。

  “喂,楚歌,有什么事?你要买电脑?哦,现在就要?好的好的,我帮你打电话,你的地址是……好的好的,我记住了,恩,那就这样了,不用谢不用谢,拜拜。”江大师挂断电话,莫名其妙的看着女儿:“他要买电脑,而且现在就要。”

  “现在是晚上十点,”江蓉看了看表:“还有地方可以买到电脑吗?”

  “有是有,不过很难,至少他打电话过去人家是不会理睬的,所以他才找我帮他打电话。”

  “疯子!”这是江蓉的结论,这位全校第一美女微微的撇撇嘴,满脸的不以为然,江山看在眼里,忽然就冒出一个念头:“这丫头,跟楚歌不知道般配不般配。”

  也难怪他这么想,虽然楚正行眼里的楚歌与狗屎无异,可是江山对楚歌的印象却非常好,有江水绿的夸奖在先,本来江山对楚歌就已经有点先入为主的好感,后来见他身怀绝技却不胡乱出手,宁愿被关进警察局,更是十分敬重,等到两人见了面,看到那面“点将牌”,江山对楚歌的印象已经好到极点,甚至觉得他是年轻一代中最杰出的人物,至于楚歌的外貌和形象,早就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了。

  他对自己的女儿也是万分的满意,如今一联想到三大世家中蓝家一枝独秀的情形,忽然就起了一个念头:如果楚歌进了我们江家门,天下还有谁能压得住我们江家?

  “高手总是会有些怪癖的……”江大师下意识的为楚歌的行为做了个解释,开始打电话,他见多识广,自然不比楚歌这种暴发户,他找的当然不会是那个主要供应学生装机的太阳电子,而是这市里牌子最硬、名头最响的华宇科技,虽然华宇科技主要不是做电脑装机的,可是既然是他江山打的电话,那么华宇科技就一定会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

  十五分钟后,华宇科技的人就带着最前卫最高端的全套电脑设施配置,来到了楚歌的宿舍里,来的一共有三个人,两男一女,为首的竟然是一个美女,大约二十五六的样子,看起来显然是已经睡觉了,又被人从家里叫出来的,脸上还挂着慵懒的困意,却别具一番异样的风情,楚歌一眼看到她,就想起了那个让他心痒痒的王律师,还好现在正是关键时刻,那条魔法通道在楚歌心里比什么都重要,估计就是天下第一大美女过来勾引他,楚歌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见尼古拉?幻。

  “你好,我们是华宇科技的,我姓王,你是楚歌同学吧?”

  楚歌点点头,顾不得多废话,直接道:“王小姐,电脑多少钱?”

  “不要钱。”大美女态度好得不得了:“电脑的费用,江先生已经给我们结清了。”

  “好的,那就装机吧,”按照组装机的基本原则,至少买家要把各个电脑配件检查一遍的,可是楚歌的心思根本就没放到这边来,只顾着小心翼翼的拆卸自己那台破电脑:“哦,对了,硬盘还是用我这块旧的。”

  华宇科技的员工职业素质果然不错,虽然觉得奇怪,却一句话也没问,直接把他们带来的那块一百六十G的大容量硬盘重新放回了包装盒里,从楚歌手里接过了那块还微微有些发热的硬盘。

  楚歌的心里砰砰直跳,他也是做了一番巨大的思想斗争之后才决定这么做的,在他看来,既然电脑是靠硬盘来保存文件资料的,那么那条魔法通道应该是构建在自己的硬盘里的,按照最粗浅的电脑理论,既然那个快捷方式在桌面上,那就应该是藏在硬盘的C盘里,只要硬盘不坏,系统不重装,通道就绝不会消失,至于机器的其他配件,其实老早就该换了,否则,说不准哪一天,  CPU烧了,或者电扇不转了,或者主板脱落了,电脑就完蛋了,如果因此而伤害了硬盘,那更是吃亏吃大了。

  正是因为害怕出现这些异常,所以他干脆发了个狠,把电脑配件全部重装,可是到底那条通道是不是藏在硬盘里呢,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没底,所以,眼看着崭新的机器在眼前成型,眼看着华宇的员工门打开了电源,他的心里砰砰直跳,紧张得竟仿佛是在法庭上等待最终宣判的犯人。

  指示灯亮了,熟悉的系统提示音响起,一切正常,新机器的启动速度果然快,都没给楚歌一个心理缓冲的时间,整个桌面就蓦的一亮,把所有图标“刷”的展示在楚歌面前。

  楚歌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彩色的六角形图标,心里顿时松了口气,下意识的擦擦额头,才发现额头上早已浸满了汗水。

  可是这时候,那个负责装机和开机的员工,或许是因为好奇,惊讶的说了一声:“咦,这是什么游戏,我从来没见过呢。”鼠标一动,飞快的指向了那个快捷方式!

  楚歌嘴一张就想阻止,可是那个人很显然也是玩电脑的老手,速度非常快,楚歌才来得及张开嘴巴,已经听到轻微的“喀哒”两声,他已经打开了那个快捷方式。

  这一刻,楚歌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屏幕上静悄悄的,一点动静也没有。

  那个快捷方式依然静静的待在原地,没有任何反应,楚歌擦擦眼睛,再擦擦眼睛,不错,确实没有动静,那个熟悉的窗口并没有出现在眼前,当然,也听不到尼古拉那小子张狂的声音。

  拿着鼠标的小子仍然不死心,道:“哎呀,奇怪了,这是个什么东西?”他说着,用鼠标右键点中了快捷方式,选择了“属性”。

  很显然,他是想看看这个快捷方式所连接的到底是个什么文件了。

  下一秒钟,他就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呆住了。

  “属性”很顺利的显示出来了,可是它所指示的目标位置却不是硬盘上的任何一处位置,而是同样的一个彩色的六角星,这个六角星出现在其实并不能容纳图形的文字窗口里,显得格外的怪异。

  王小姐悄悄皱了皱眉,低声道:“小张,机器装好了,我们也该走了。”小张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站了起来。

  华宇科技的人离开了,楚歌飞快的关上门,再回到电脑面前,提心吊胆的再次双击了那个快捷方式,这一次很顺利,那个熟悉的窗口迅速的跳了出来,紧接着,一声巨大的吼叫从屏幕中冲了出来,楚歌装的新机器配的是最新的超重低音炮环绕立体声音箱,看来效果确实不错,那一声吼叫仿佛是一个惊雷炸响在楚歌耳边,更由于楚歌刚刚把门窗都关得紧紧的,声波在房间里来回鼓荡,当场把楚歌炸得头昏眼花,迷糊了足有几秒钟。

  几秒钟之后,他才满心狂喜的把音箱的声音关掉,然后忙不迭的插上了耳机。

  才插好耳机,就听到那边传来了尼古拉?幻杀猪般的大叫:“老大,你总算出来了,快点救命呀!这次我真的要死啦!”

  屏幕上的光线非常暗淡,仿佛还带着大量的烟雾,奇怪的野兽吼叫声不绝于耳,楚歌根本看不清楚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只依稀看见有些奇形怪状的东西不停的跳来跳去,然后,不断有模糊的各色光芒闪烁,楚歌使用魔法也有一段日子了,一眼就看得出那是别人使用各系魔法时发出的光芒,不过看来这些魔法都没什么效果,也不知是打在什么东西上边,五颜六色的彩色光点如烟花般纷纷洒落,很显然没有对所攻击的物体造成什么真正的伤害。

  “小幻,你还好吧,出什么事了?”或许是终于意识到这条魔法通道的重大意义吧,经历了这次电脑危机之后,楚歌对尼古拉?幻的关心程度忽然大大提升,声音里也自然而然的带上了几分惊慌。

  “不好,一点都不好!老大,我们撑不住了,死了好多兄弟,您快点派天兵来帮忙,这是龙穴,是龙穴啊,我的命好苦哇!”尼古拉?幻的呼救声倒是中气十足,看来还能支撑一段时间,楚歌稍微放心了一点,说一声:“好,你撑着,我马上派兵!”话说完,再不迟疑,飞快的点开了电脑游戏“星际争霸”。

  上次跟天工开物对战时,楚歌一不小心把游戏里的兵种放到了通道里边,结果非常意外的变成了无坚不摧的天兵,这一次楚歌是轻车熟路,动作更是飞快,他选择的是单人模式,使用和上次一样的神族,一进游戏,他就输入作弊的密码,把钱调到一万,然后把造兵的速度调到最快,开始出兵。

  尼古拉?幻只等了半分钟,就看到空中忽然裂开了一道口子,一个接一个的金甲战士从裂缝中掉了下来,这些金甲战士一出现,底下神谕佣兵团的成员们就同时欢呼起来:“团长无敌!团长万岁!天兵来了,天兵来了,我们有救了!”

  自从半个多月前楚歌用这些游戏兵种救过尼古拉?幻一次后,升龙大陆上就传言“尼古拉?幻魔导师具有召唤天兵作战的超级召唤术”,并且很多权威魔法师也公开承认“尼古拉?幻已经成为升龙大陆上最高等级的魔法师??圣魔导师”。虽然与尼古拉?幻并肩作战的佣兵们都知道,尼古拉?幻的召唤术和其他人都不同,他根本就是在向别人求助,不过按照升龙大陆上人们的观念,所谓的召唤术,本来就是要企求神明赐予力量的,尼古拉?幻魔导师能够这么直接的接触到神明,并且还每次都能让神明接受他的求助,这本身就是一件光荣无比的事情,所以,在现在的神谕佣兵团内部,尼古拉?幻的地位简直已经上升到与神无异了。

  这些金甲神其实就是“星际争霸”里的狂战士,他们一落地,就排成整齐的一队,用迅猛无比的速度和力度开始向四面八方冲锋,由于狂战士们全身都发出耀眼的金光,把阴暗的屏幕也照亮了,楚歌总算能看得清楚龙穴里的情景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二章 杀龙

 

  这个龙穴只是低等的地龙穴,那些地龙看起来都不会飞,他们长着巨大的头颅,嘴巴里喷出各种各样的东西,那是不同属性的龙息,有些地龙似乎擅长肉体攻击,他们低着头在地面上来回撞击,不时有人被他们撞得凌空飞起,落下来的时候,已经只剩下一滩血肉,这个洞穴其实非常大,这么多人在里边战斗依然不显得拥挤,尼古拉?幻现在正命令自己的团员们全部聚集起来,统一使用防御魔法进行防御,然后一步步的退出主战场,把战斗交给那些狂战士。

  地龙们的冲击力果然强大,狂战士和地龙在战场上不断的对冲,往往是一碰上就双双被撞飞出很远,然后同时一命呜呼,地龙摔成一滩血泥,狂战士也当场化为青烟。

  “团长,地龙太多了,天兵好象也不好使啊。”一个团员忧心忡忡的道,他是神谕佣兵团的一个小头目,一向作战勇猛,可是碰到这大陆上号称最强大生物的龙,他却一点忙也帮不上,如果不是有尼古拉?幻用自己深厚的魔法力抵挡的话,估计现在佣兵团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即便尼古拉?幻这么拼命,团员们也死了将近一半,这绝对是神谕佣兵团建立以来损失最惨重的一次任务。

  “别怕!”尼古拉?幻拍拍他的肩膀:“要相信我老大!”

  这个团员重重的点了点头,看着尼古拉?幻沉着的面孔,忽然就平静下来,眼前这个团长虽然比任何人的年纪都小,可是他已经是全大陆最强大的魔导师了,更何况,团长的老大根本就是一个神,试问,神又怎么会输给他的子民呢?

  楚歌也对地龙的数量之多大为咋舌,他稍微估计了一下,如果不是他及时出现的话,估计就是十个尼古拉?幻也要死在这龙穴里了,至少,他已经投入了一百个狂战士进去了,可是现在地龙依然从洞穴的各个角落涌出来,狂战士居然已经被地龙们杀得差不多了,这种最简单的两败俱伤的打法,拼的就是数量,谁的数量多,谁就能取得最后胜利。

  “妈的,敢跟我玩人海(龙海)战术,简直是找死!”楚歌暗暗骂着,手里不停,连输入三次密码,给自己加了三万钱,反正他出兵根本就不费力,手下不停,拼命的造兵,在龙穴上方的缝隙里,狂战士仿佛永无止境一般的往下落,看起来就象下饺子,金黄色的光芒充斥了每一个角落,那种景象之壮观,恐怕升龙大陆从出现直到现在的几十亿年间,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我的妈呀,天兵是不是不值钱呀?”有个团员看傻了眼,扬着头都没注意到自己嘴角垂下的涎水:“团长,这天兵也太多了吧。”

  要知道,按照升龙大陆上的职业划分,这些金甲天兵既然可以和地龙硬拼,那么等级应该已经达到了战士系中的最高等级“黄金圣战士”。这样的高手,一般都是属于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整个大陆往往一个都找不到,而这种人物一旦出现,其地位之崇高尊荣,就正如魔法师中的“圣魔导师”一样,可以说,一个人的价值就抵得上好几座大型城市,神谕佣兵团的团员们虽然明知神派下来的天兵会比人类厉害很多,可是眼看这么多神话般的高手就这样一个接一个的在眼前牺牲,心里那种下意识的惋惜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这一刻,眼看地龙和金甲神兵居然拼起了人海战术,都不约而同的想:“这真是一种浪费啊,如果这些天兵留在我们团里,那我们佣兵团就是绝对的大陆第一佣兵团了啊……”

  这些团员们,这时还没意识到,从这个龙穴中出去之后,他们就已经是大陆上的第一佣兵团了,因为这个龙穴,正是大陆上最大的一个地龙洞穴,也是所有地龙们心目中的“大本营”。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今天居然是在和几乎整个大陆的地龙族群进行战斗,恐怕有一大半的人会当场就吓昏过去,因为这根本就是绝对的找死,从古到今这么多勇士和英雄,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和整个龙族作战,即使只是低等龙族,对于人类来说,也是不可战胜的,传说中那些屠龙勇士,最多也不过是一对一而已,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一群人杀一条龙的。

  尼古拉?幻呆呆的看着,嘴巴里喃喃的骂道:“我靠,我说怎么一直没人完成这个任务了,这个双S任务也太变态了吧,我看,至少也该在后边再加几个S.”

  地龙毕竟也是有点智慧的,在又经过了十分钟的惨烈搏斗之后,它们终于意识到今天讨不了好了,随着一声高亢的吼叫,分很多方向撤回到了大洞穴四面洞壁上的小洞穴里,这些洞穴四通八达,地龙的速度又飞快,转眼就跑得干干净净。

  “哇哇,追上去!追杀它们!听说龙都喜欢收集珠宝的!”一个团员已经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拔腿就追,被尼古拉?幻一巴掌扇过去,扇得头昏眼花:“妈的,刚刚差点命都没有,追个屁追!就你这身子骨,再多一百个也不是地龙的对手!”

  楚歌看看战斗已经结束,就关掉了游戏,那金光闪闪的一堆金甲战士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正要说话,猛然听到门口传来急促的敲门声,连忙出去开门。

  站在外边的是楼底下看门的大妈,大妈狠狠的瞪着他道:“同学,你在看恐怖片吧,讲点公共道德吧,声音放小点儿,刚才那一声,整栋楼都听到了,还好现在是暑假时期,楼上的人少。”

  原来,还是刚打开电脑时那一声地龙吼叫惹的祸。

  大妈说着,眼睛往楚歌的电脑屏幕看了看,屏幕上正好显示着尼古拉?幻和他的佣兵手下们说话的情景,这些人的打扮穿着,倒是典型的古典欧式风格,大妈看来也是个YY小说爱好者,一看乐了:“哎哟同学,你这是《指环王》的续集吧,看完了给大妈看看中不中?”

  楚歌陪着笑,冷不防砰的一声把门关了起来,对着大门比了比中指,骂道:“妈的,我这才不是电影呢,我这是真人版魔法世界。”

  “老大,你真是我的救星,要没有你,我都死了好多次了!”走出龙穴,尼古拉?幻把身边的人打发走,对着楚歌拍起了马屁:“老大你的天兵真是太厉害了,唉,如果能给我弄这么一二十个,估计可以直接用来攻打国家了吧。”

  楚歌可不吃这一套:“你少跟我玩花招,还要一二十个吗?给你两三个人,就足够灭掉很多小国家了。”

  “啊啊,嘿嘿,嘿嘿,那是,”尼古拉?幻赔笑道:“既然如此,老大要不要考虑给我一两个呢?”

  “你别想了,门都没有。”楚歌一口回绝,转移了话题:“小幻,你混得怎么样了?”

  “混得很好啊,”尼古拉?幻道:“自从上次一别后,我们就接下了一个双S任务,也就是今天这个任务,在我们接下这个任务之前,已经前后有五批人做任务失败了,其中包括大陆排名第三的屠龙佣兵团,这五批人进入洞穴之后,就没有一个人生还,也就是说,这五批任务,就直接葬送了五个大型佣兵团,所以,当我们神谕佣兵团接下这个任务时,很多佣兵团都认为我们死定了,嘿嘿,真想看看他们发现我们安全返回时的表情啊。”

  楚歌也笑了:“那你们现在应该是大陆第一佣兵团了吧。”

  “当然!”尼古拉?幻精神一振,道:“只要我把这次杀掉的地龙尸骨往他们眼前一亮,估计我们就是整个大陆从古到今屠龙最多的佣兵团,当然也就是整个大陆等级最高的佣兵团了。”

  “佣兵团的等级不是通过做任务来提高的吗,与杀龙有什么关系?”楚歌问道。

  尼古拉?幻嘿嘿一笑:“老大,你是不知道,佣兵团的等级除了通过做任务来提高之外,杀龙也是提高等级的好办法,只不过杀龙这种事情可遇而不可求,而且,龙毕竟太强大了,从来没有哪个佣兵团敢刻意去杀龙,所以一直以来,大家都是通过做任务来提高等级,久而久之,也就忘记杀龙这回事了。”

  “也对哦,”楚歌道:“连龙都能杀,即使是佣兵团的等级再低,估计别人也不敢小看他们了吧。”

  “对,就是这样!” 尼古拉?幻道:“老大,我刚刚的汇报还没完呢,在进入龙穴之前,我们佣兵团还完成了一个很艰苦的任务,你猜猜是什么?”

  楚歌摇摇头:“我不知道,你说吧。”

  “嘿嘿,你绝对想不到,” 尼古拉?幻道:“由于恶魔森林的消失,南华帝国和虎克帝国就各自多了一条边境线,虎克帝国现在还是兵马充足,可是南华帝国全国的兵马都已经被消灭得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就在整个大陆招募佣兵团,为他们防守边境,抵挡来自虎克帝国的进攻,我们神谕佣兵团接了这个任务,在南华帝国的边境线上,打退了虎克帝国的一次大型进攻。”

  “不是吧,”楚歌很有些不可思议:“虎克帝国现在应该是大陆第一强国了吧,他们的一次大型进攻,岂是你们这种小佣兵团能够挡得住的?”

  他的质疑是很有道理的,虎克帝国如果要大举进攻,那么随便一出兵至少是十几或者几十万大军,而神谕佣兵团即使是这段时间发展迅猛,毕竟也只是个佣兵团而已,全大陆最大的佣兵团也无非只有一万人而已,要抵挡几十倍于自己的敌军,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尼古拉?幻更是得意洋洋:“哈哈哈哈,老大,你的怀疑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就连南华帝国的陛下自己都觉得挡不住了,他还当廷对几员大将哀叹即将亡国,他怎么也想不到我们神谕佣兵团居然能帮他们把边境线守住。”

  楚歌越来越是惊讶:“你们怎么守的?”

  “哼哼,”尼古拉?幻的头仰了起来,鼻孔朝天,看起来傲慢得很:“老大,这一仗足以说明我尼古拉?幻不但是大陆上最年轻的魔导师,而且还是大陆上最年轻最厉害的将军!”

  也难怪尼古拉?幻这么嚣张,这一仗发生在十天之前,确实是大陆上空前绝后的经典一战,它所创造的以弱胜强的效果,已经把“战术”在战争中的作用夸张到了极致,以区区几千的兵力,击败了二十五万的敌军,这堪称是升龙大陆战争史上不可思议的一幕。

  虎克帝国的统兵大将并不是个草包,反而是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老将军,正是这位老将军在半个多月前,带兵埋伏,击溃了南华帝国的远征大军,让南华帝国的军事力量一蹶不振,从大陆第一强国衰弱到如今几乎要亡国的境地。

  这位老将军叫做布尔?丁克,一直被虎克帝国公认为第一名将,几十年来南征北战,不知帮虎克帝国打下了多少附庸小国,可以说,如果没有他,也就没有如今这个强盛的虎克帝国,布尔?丁克将军今年五十五岁,老当益壮,最值得敬佩的地方,是他在去年年末的时候,开升龙大陆战争之先河,在虎克帝国的军方队伍中提出了“不择手段”的战争指导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虎克帝国的将领们一个个都变了个人似的,被其他各国的将领们鄙夷地评价为“不讲骑士风度、背叛个人英雄主义、热爱阴谋诡计、丧失了武者的气节。”

  可是也正是因为这些变化,虎克帝国的军事实力年年增强,对外战争也几乎不再打败仗,这些变化其实都发生在半年之内,可是这半年的时间,却让虎克帝国从根本上强大了很多,也让很多其他国家的将领,开始思考起一个问题:打仗,到底应该怎么打?

  布尔?丁克是伟大的,因为他提出了一种崭新的作战模式,而且,他能够在人们的骑士信念根深蒂固的时刻,把这样一种新的战争观念传授到整个虎克军方中去,这不但表现了他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更表明了他在虎克帝国军方中的绝对领导地位和受下级爱戴的程度。

  可是跟尼古拉?幻相比,布尔?丁克的境界就低得多了。

  事实上,布尔?丁克提出的这个战争观念,正好符合了楚歌传授给尼古拉?幻的“兵不厌诈”这个根本观念,不同之处只在于,布尔?丁克还刚刚在这条路上摸索,尼古拉?幻却已经在楚歌这里得到了最精华的战争战术,把整个三十六计和孙子兵法都彻底的熟悉了一遍,即使还谈不上运用自如,至少思维的开阔程度和灵活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布尔?丁克。

  布尔?丁克带兵进攻南华帝国边境时,尼古拉?幻根本就没有派神谕佣兵团的人出手,他只是把当地一座小城里的所有军民都动员起来,命令他们全部换上战士的衣服上城头作战,一般来说,越是强大的国家,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就越强,南华帝国一直以来号称大陆第一强国,这些民众反抗起侵略来确实是置生死于度外,布尔?丁克虽然只用了一天就攻下了这座小城市,可是付出的代价远比一般的正常攻城战要高,这一方面是因为南华帝国的殊死抵抗,另一方面,也因为尼古拉?幻使用了很多新型的防御方法。

  升龙大陆的标准战争模式中,城市防御一般都是利用坚固的城墙和城墙上的弓箭兵、魔法师,所以普通民众往往是起不到作用的,可是尼古拉?幻命令民众们个个手端着一锅锅滚烫的油,就等着敌人攀爬城墙的时候往下倒,布尔?丁克从来没想过还有这种方法,士兵们手里虽然有盾牌,可是盾牌只能挡刀剑却护不住全身,顿时死伤惨重,再接着,尼古拉?幻又命令民众在城墙的入口位置全部泼上厚厚的桐油,爬上来的敌人往往脚一踩上去,就“哧溜”一下滑倒在地,或者被守在上边的民众砍死,或者直接就滑出城墙,掉下去摔死,这样一来,又白白牺牲了很多士兵。

  好不容易等到城头几乎被完全占领,士兵们才发现在城墙的入口处,不知何时已经多出来几十头牛,这些牛尾巴上都捆着一大堆泼过油的树枝,每头牛的后边都有一个手拿火把的士兵守护着,听到尼古拉?幻一声“放火”,那些士兵同时点燃了牛尾巴上捆绑的树枝,牛一受热,顿时发了疯一般的往外冲,城墙上本来就狭窄,那些士兵点燃牛尾巴之后,立刻用厚厚的沙包把城墙的入口堵得严严实实,任凭几十头牛在城墙上狭窄的空间里来回奔跑,拼命撞击,顿时把成功登上了城头的虎克帝国士兵撞得血肉横飞,很多士兵都被牛角直接顶出了城墙,摔到了将近十米高的城墙下,发现不对的士兵立刻找到梯子想爬下去,而下边的士兵不明就里,还在拼命的往上涌,顿时乱成一团,连很多梯子都被掀翻了,上边的士兵自然也都摔下来见了阎王。

  布尔?丁克十分吃惊的注意到,南华帝国的防守将领居然毫不顾惜自己人的生命,城墙上明明还有不少南华帝国自己的士兵,可是他们依然堵住了路口,任凭火牛将两方的士兵一起冲击而死。这一发现让这位老将也忍不住咬了咬牙,发现自己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

  这时候,布尔?丁克还不知道他的对手其实根本就不和他“旗鼓相当”,而是远胜于他。

  这天黄昏的时候,小城的城头上已经全部被鲜血染红了,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血泥,那是两国士兵的血肉,当虎克帝国的士兵终于占领了城头的时候,他们觉得这胜利格外的来之不易。

  正是因为这种“格外来之不易”的感觉,让他们忽视了对方在这样顽强的抵抗后边还有埋伏,而且这个埋伏比这一天的抵抗还可怕得多。

  疲乏了一天的大军当天晚上就在城里扎营了,他们把城里残余的民众全部集中关押起来,布尔?丁克并不是个残忍的将领,他始终认为打仗是军人的事情,与百姓无关,所以,他并没有答应很多手下将领的要求:屠城。

  而且,布尔?丁克始终认为,有南华帝国的人民在手里,也算是一种变相的人质,可以避免敌人使用很多同归于尽的招式。

  半夜的时候,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爆炸响起,似乎连整个天地都被撼动了,这座方圆不过五平方公里的小小城市被早就埋在地下的奇怪粉末整个儿炸成了废墟,从升龙大陆的版图上彻底抹去。

  同时被抹去的,还有虎克帝国接近十万大军,还好由于城市太小,有一多半的军队都扎营在小城以外,否则,这二十五万大军,就真是死得太冤枉了。

  布尔?丁克的运气不错,大爆炸发生的时候,他正在城外和几名心腹大将讨论今天的战役,听到大爆炸的响声,他的眼睛当场就变得通红。

  这种可以发生爆炸的奇怪粉末他根本听都没听过,而这种可以让整个城市一起爆炸的东西,其可怕程度,足以让任何一个将领不寒而栗。

  他当然不知道,这是尼古拉?幻那天晚上跟楚歌讨论孙子兵法的时候,从楚歌那里学到的配方,火药其实并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农村土语里说“一硫二硝三木炭”,这些都是很容易得到的材料,楚歌跟尼古拉?幻简单提了一下土火药的制作方法,恰好尼古拉?幻的佣兵团里有一个半调子的炼金术士,尼古拉?幻和这位炼金术士只花了一天时间,就把这种东西试出来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