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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网络玄幻小说《皇家骑士团》作者:bajng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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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07-08-01
第八节 圣地

 

  早在殊赫会战之前,兰方特就兵分两路,表面上与冈纷军对峙于齐蒙罗草原,暗地里派遣率撒繁大将,海因兹。诺曼,率一万五千轻骑,绕到冈纷军后方,于6月1日晚,连夜抢夺守兵薄弱的牙马甲郡,以截断联军后路。

  213年6月3日,沙扎博尔。冈纷兵败战死,数万联军无路可退,几乎陷入死地。

  无奈之下,奥姆罗。冈纷率领残兵,在五万桑普援军的接应下,循在撤逃的五万拉萨姆斯军之后,从托克伊、黑米格方向往阿尔维斯国内败回。

  然而,一旁觊觎已久的暗黑骑士团、斯布雷军与索拉军,突然发难,于6月15日突袭攻下黑米格,彻底封死了征讨军队的退路。

  到6月20日,在黑米格城北十五里远,拉萨姆斯军受到斯布雷军与暗黑骑士团两向合围,几乎全军溃散。

  此时,数目激整至近十万的暗黑骑士团丧尸部队,五万的暗黑骑兵部队,撒法尼亚共和国皇家斯布雷家的十万部队,以及博卢尼亚贸易联盟(海狮子联盟)的3万黯精灵部队,早已互相勾结在一起,同时从几个方向往冈纷败军包抄。

  终于,随拉萨姆斯军之后而来的,桑普部队与冈纷部队,也同样逃脱不了彻底覆灭的命运。

  接下来的两日,是惨烈的屠戮,经历了半个多月的亡命逃遁,联军方面军心涣散,粮草耗尽,根本抵御不住斯布雷家龙骑兵的强袭…

  黑米格城前,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联军方面,早已是雪上加霜。

  克伦皇历213年6月21日,深夜。

  在距离黑米格城东南一百里处,冈纷军队的临时大营。

  这里,到处乱糟糟的一片,行走在军营之中,伤兵的惨呼呻吟,随处可闻。

  在一个勉强可认出是中军帐的破乱大帐之中,奥姆罗。冈纷,颓然坐在一张木几旁。

  双目中尽是血丝,老朽的脸上灰土合泥,奥姆罗静静听完一名侦察士官汇报的军情。

  他重重的喘息了两声,突然一个纵身而起,手中的马鞭,重重的抽打在木几上,发出剧烈的响声。

  “没用的东西…没用的东西…”他猛蹬着脚,咆哮着道:“拉萨姆斯家的人…全是没用的东西…”

  他的儿子,懦弱的西尔菲斯,此刻就站在他的身边。

  西尔菲斯行到奥姆罗身后,安慰他道:“爸…爸爸,您…您先不要急…”

  “不急…不急…”奥姆罗回过头来,虎目狠狠的瞪到自己的儿子身上,内中火热的怒意,令这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不禁打了个冷战。

  “不急…老子怎么能不急…”奥姆罗巨吼一声,手中的马鞭重重抽到自己儿子的脸上。

  瞬时间西尔菲斯惨呼一声,血流满面。

  可是,奥姆罗并不解气,他一脚象踹牲口一般,把自己的儿子踹到在地,皮鞭不断的抽出,把西尔菲斯打得满地乱滚。

  “你这个贱杂种…你懂什么…”他一边打,一边咒骂着:“拉萨姆斯家的军队完了…下一个…就轮到老子了…”

  抽打良久,奥姆罗才仰起脖子,重重的吁了口气。他回过头来,发现刚才那名侦察官,此刻仍在战战兢兢的望着自己。

  “你…还在这里干吗…很好看么…”这个老莽夫又吼叫起来,接连几鞭,已将那可怜的侦察官,抽得狼狈逃出营帐。

  帐中,只剩下他们父子二人,奥姆罗伫立良久,突然垂下手臂,重重一屁股坐到椅上,喃喃道:“沙扎博尔也死了…完了…全完了…”

  他可怜的儿子,呻吟半晌,才艰难得从地上爬起来。

  这时,突然帐外火光闪动,杀声震天。

  “不好了…敌人来袭营了…。”,“是龙骑兵…龙骑兵…”士卒们的高喊声,不断的传入帐来。

  奥姆罗闻得呼喊,霍的站起身来,面容变色道:“…他…他们…又来了…”

  他抽出佩剑,回过身子,正准备招呼自己的儿子,西尔菲斯。

  突然间,老汉只觉自己腰腹之间,猛的一阵彻骨剧痛,平眼望去,入目的,却是西尔菲斯那张,苍白而带着血痕的脸。

  此时,这个懦弱的儿子,竟是一脸奸邪凶狠的表情,双目中寒光尽露,手中,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已穿透了自己父亲的小腹。

  “爸爸…你…也该歇歇了…”他阴沉沉的说道。

  奥姆罗不敢相信的望着自己的儿子,望着那插入自己胸腹的长剑,望着那迸放的鲜血…

  “好…好…西尔菲斯你这个…杂种…”他伸出双手,要抓西尔菲斯的肩膀。

  西尔菲斯扭曲的脸上泛起奸笑,道:“爸爸…死吧…你这个混蛋…”说着,长剑从奥姆罗体内拔出,托出一大堆鲜血。

  来不及呻吟一声,奥姆罗圆瞪着虎目,仰天便到。

  他死不瞑目。

  望着自己父亲的尸体,西尔菲斯冷漠的吐出了口水,道:“你知道吗,爸爸,我早就希望…你死了…”。

  然而这个刚刚轼父的年轻人,并未呈献任何的慌乱。

  他擦干剑上的血迹,用桌上的蜡烛,点燃四周的帐幔,然后,他冲出帐去,高呼道:“来人哪…来人哪…敌人杀死了…我的父亲…奥姆罗大人…”

  ……

  克伦皇历6月22日午后,带领两千骑兵,前往接应桑普家与冈纷家军队的克莱纷森,终于回来了。随他而来的,有波比,西尔菲斯,路特加与卡幅等人。

  路特加与卡幅均已带伤,波比也是满面的血污,那样子,很让我这个表兄担心。不过波比一下马,立时就有米雪尔上去抚慰,询问之下,却也未受什么重伤。

  听舅舅克莱纷森言道,昨夜斯布雷军与暗黑骑兵再次联手,袭击王军营寨,而克莱纷森正好领人前去接应,立时陷入重围。

  舅舅叹了口气,闻言道:“好险,昨夜,若不是遇上了狼群,我们今天…也回不来了…”

  “狼群!”老威廉颤声说道。

  狼群是野狼与狼人混居的大型群体,野狼固然是毫无人性,那狼人也是凶狠无比,他们汇集成群,团体行动,不论是任何异族生物,只要落入他们围攻,尽会变成他们的猎物。

  狼群数目庞大,往往较大群的,竟达数万之数,多年来,一直被草原民族视为附骨之蛆,是为祸人民的大害。

  “不错,是狼群,”路特加扎紧着自己右臂的伤口,双目中绿芒闪动,道:“不过那狼群,却似是冲着暗黑骑士团而来…”

  比埃霍夫捏着自己的白长胡子,点头道:“狼群,素来喜欢以腐臭尸肉为食,想来,自是暗黑骑士团的丧尸臭气,吸引了他们前来…”

  克莱纷森点头道:“正是如此,当时,那大批狼群突然冲入暗黑骑士团的部队之中,场面混乱,我们才得以逃脱…”

  众人闻言,联想到那大群的野狼与丧尸混战的场面,均自惊颤。

  突然,西尔菲斯泪流满面,颤声对威廉说道:“威廉伯爵,我…我的父亲,奥姆罗大人,昨晚…昨晚…战死了…”

  威廉等人均是大惊。

  眼见他悲戚神色,众人虽是不满冈纷家平日所为,但经此一战,卢克比宰相的两个亲子都已战死,大家想到此处,也纷纷安慰起这个“悲哀”的年轻人来。

  此时,黑米格郡已被占领,南向退路被断,我军势单力薄,伤疲交加,已然无法再战,于是经过一番商议,决定全军立即起行,撤往东南方向的宗庙古都,巴哈络因。

  巴哈络因,据说是博卢尼亚大陆上,年代最为久远的古城之一。

  传说中,这里是远古时代,大神临幸人间的神圣之地,是博卢尼亚人类的摇篮。

  多年来,这里是朝圣者的殿堂,忏悔者的圣地,是宗教伦理的发源地。

  而阿尔维斯王国的各种民族,都将巴哈络因视作神圣的净土,最接近天堂的圣地。

  教会圣骑士团,在这里常驻十万军队,时刻维护着他们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圣地。

  因此,我们撤往巴哈络因,就能够得到圣骑士团的支援,避开暗黑骑兵的追杀。

  从黑米格而来,一路上,土地由黄转红,由红转黑,渐趋肥沃。

  行得数日,渐近巴哈络因之时,但见蓝天白云之下,到处芳草茵茵,鲜花锦簇,阳光明媚之中,古迹累列,空气清新…

  好一个大神眷顾地土地。

  6月29日,我们已进入巴哈络因百里以内,遇上一些教会地巡查部队,于是立时便有人,往巴哈络因城中通报。

  得知我“失忆”情形之后,波比一直马前马后的护在我身边。这日将近巴哈络因,波比却是面色惴惴,对我说道:“表…表哥…这次我们来到巴哈络因,你…你…可能要…要与…苏菲娅小姐…相会…”

  “苏菲娅…”我微微一愣,只觉得脑海中一缕无比熟悉,无比温馨的倩影闪过,留下丝丝的亲密味道,而恍然醒悟间,却又寻不找丝丝痕迹。

  望到我失神的样子,波比叹了口气,道:“表哥,你…你连她也忘了么,她…她…”

  这时,秋雨也行到身旁,细声说道:“公子,苏菲娅殿下…她…为了你…背弃教会,才被遣送到这里来…你…你切不可…”

  我望了这个精灵美女一眼,又想了想,却摇了摇头。

  ※       ※       ※

  更新手记:

  注意:主角是部分失忆,只会忘记自己生命中有感情纠葛的异性。

  下次更新,在下个周6。

  ※       ※       ※

  这日行入巴哈络因城郊,但见流云野雀,鲜花畔路,登使人有种平和安逸之感。

  时值七月初至,这里并不炎热,阳光明媚之中,树木苍翠,小溪畔娃鸣脆脆,花丛中蝴蝶飞舞,众人经历连日的血战奔逃,此刻来到这里,直仿似踏入人间仙境,加之路旁野地中,随处可见的古城残迹,更赋予了这美丽的土地,一丝神圣肃穆的色彩。

  一路上人群拥挤,尽是各地而来的朝圣者,白衣素袍的僧侣,抚琴高歌的诗人,黑袍白巾的修女…

  自失忆以来,我时时感到脑中阵痛,只觉得以前的丝缕往事,那曾经深爱的恋人,此刻直如烟雾般飘散,再难寻一丝的痕迹…

  如此,我浑浑噩噩的坐在马上,茫然前行…

  此时,不仅身旁的波比,时时对着我吁叹不已,那精灵女子秋雨,更是满目幽怨,不时向我瞅来…

  “…公子…你…你真的…连我们家…银铃小姐…都不记得了吗…”这个问题,她问了我好多次。

  “这个名字…好像有点印象呢…可…可是…”每次我都傻傻的望着她,摇了摇头。

  说来那个忘愁泉水也真够奇特:其实自己的记忆,好像并未有多大缺失,可是,只唯独波比他们口中那一个个与自己相关的女子,却就是丝毫没有映像…

  其实,整个脑袋里剩下的,只有那日,温蒂这妖女喂我服食毒酒的情景…

  银铃、苏菲娅、还有露拉,我真的认识这些女人吗?

  骑在马上,我胡思乱想着,望到身旁的秋雨,那殷殷投来的目光,脑海中灵犀一动,似是捉到了什么回忆的碎片,可是方待深究,却又遽然消逝…

  将进入巴哈络因的城寨时,古朴的黄色大方石磊成的高墙之中,随着大群的百姓,却又迎出了一股骑兵来。

  他们黑袍铁甲,帆旗上的教会六菱叶徽章鲜明,一望而知,这便是教廷武装的精锐,教会圣骑士团的近卫。

  但见其中一中年汉子,浑身大红袍服,骑在金鞍大马上,威仪自是不凡。他蓬乱的头发上,皮肤白皙,国字脸上,络腮胡子虬结,再看他双目精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这位,正是驻守巴哈络因的领主,教会三巨头之一,主教阿瑟博尔。吉安伯爵。

  双方一经碰面,威廉已当先策马过去,问候阿瑟博尔。

  众人寒暄着,那阿瑟博尔一双精亮的眸子,却在人群中扫来扫去,不久落在我的身上,转了几转,又闪开了去。

  当下阿瑟博尔主教殷勤邀约,领着我们败回的三千军士,进入城去。

  我勒动马缰,正要随着大队人马入城,这时横向里,不知何时驰来一匹白马。

  银鞍闪烁,鬃毛整齐,马上一位窈窕少女,金发飘逸,面容娇好。

  似早已着意我的所在,她策动马匹,直来到我身前,兴奋道:“莫拉…公子…”

  “嗯…哦…”我愣愣的望着她,实在想不起这个女孩是谁。

  望着我发呆的样子,那少女面上一红,娇笑道:“快点啦,我们家小姐…等你很久了…”说着抢过我手中缰绳,调转马头,已拖着我驰了开去。

  身后人群中的诺依维尔与秋雨二人,这时才发现状况,急策马跟了上来。

  “爱…爱丽丝…你等…等等…”秋雨急呼道,二人中,她似与少女略略相熟。

  可是,那少女爱丽丝娇笑连连中,已带着我,绕过好几条弯道,将秋雨甩开,驰入了野地中去。

  心中微奇,我茫然跟在这少女身后,驰马行得片刻,已来到一个小坡之下。

  爱丽丝勒住缰绳,身形轻巧,已跃下马去。

  我茫然下马,环顾四周,只见那小坡上下,细细绿草直如缎子一般,而坡上那蓝天白云之下,古辕旧柱之间,一个风姿卓绝的曼妙身影,亭亭玉立,从下仰望而去,那绝世的风姿,直若那謫世的绝美女仙…

  一切,似是那么熟悉,一切,又似是那么陌生…

  脑中一片空白,我缓缓行上坡去。

  她一身的黑色长裙,而那秀丽的金发,也被一袭薄薄的黑纱罩住…

  低胸的领口,露出那雪白粉嫩的脖颈,颈子上一只细细的黄金十字坠子,闪闪发光…

  那无限美好的脸颊上,一双深海般湛蓝的瞳子,此时,竟荡漾着淡淡的喜悦,浓浓的热情…

  望着我痴楞的表情,她微笑着,片刻间,竟能令天上的骄阳失色…

  “你回来了…莫拉…”她甜美的声音,此时听在耳中,却是无比受用。

  “哦…嗯…”对着这个无比美丽的女人,我有点茫然失措。

  我,真的认识她么?

  “你…瘦了…”她瞟了我两眼,道。

  “哦…嗯…”

  看见我的拘谨,她微微一笑,行到我面前,洁白的玉手伸出,已握住了我的手掌。

  对视良久…

  “莫拉…吻我…”她凑起了红润的唇。

  “啊…哦…嗯…”我望着她似曾相识的脸蛋,心脏咯噔大跳了一下,心中踌躇,竟未有行动。

  星眸半闭,美人儿等了半晌,不耐烦起来。

  她睁开眼睛,秀眉蹙起,恼怒道:“…怎么…你…”

  “我…我…你…你是谁…”我结结巴巴的,问出了一个最蠢的问题。

  刹那间,这个女神般的女子,那白玉般的脸颊,由白转红,再由红转白…

  她的身子,微微颤斗着,双手用力,尖尖的指甲,深深的钉入我的掌肉之中。

  我痛哼一声,手上阵阵剧痛传来,可是眼前的女子又是那般的威仪,那般的凄苦,让我不敢挣扎…

  她冷笑连连,美目中尽是怒意,自以为我是在戏弄她呢。

  望见我痛苦的样子,神女娇柔的道:“很痛么…你是在戏耍我么…很好玩么…”

  “…我…我真的…啊…哦…”想要辩解,话未说完,手上又被她施压了。

  “苏菲娅小姐…苏菲娅小姐…”幸好秋雨与诺依维尔二人即时赶到了。

  不过,等到秋雨替我辩解结束时,手背上早就血肉模糊了。

  可是苏菲娅念动咒语,阵阵白光闪过,只觉得自己手掌上一片清凉,片刻间,伤口竟已结疤了。

  “忘愁泉水…忘愁泉水…”轻捏着我的手,神女叹了口气,双目滢然,望着我道:“莫拉,你…你就这么把我忘了么…”

  望着这绝美无暇的面孔,那殷殷缠绵的痴情,我不由得痴住了。

  那金黄色的头发,蓝宝石般的眼睛,似嗔似苦的神情,岂非就是当年,那小溪畔,缩在我身后的,那可爱的小女孩么…

  猛然间,脑海中翻天覆地的变化层涌而起,颗颗记忆的碎片,不断的重现着,复合着,仿佛记忆的潮水,转瞬就要涌回自己的大脑…

  无比的剧痛,在身周众人的惊呼声中,脑袋上青筋横冒…

  “苏…苏菲娅…是…是你么…”痛苦中,我紧紧抓住自己心爱女人的手,仿佛就怕转眼间,就要失去一切一般…

  双眼发黑,耳畔不断的响起苏菲娅那熟悉的声音…

  “莫拉…莫拉…是我…是我…”

  可是,脑髓中不断的痉挛,阵阵剧痛之中,好容易组合在一起的思维,转眼间再次崩碎,变成千百万零乱的碎片,消逝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耳鸣轰响,脑袋直欲炸裂了一般,终于,全身虚脱中,我软软的栽倒在地。

  不知过了多久…

  睡梦中,一个个无比熟悉,无比依恋的身影,不断的从自己的身边走开,消逝到那黑暗的梦魇之中…

  而自己独自一人,浑身赤裸,汗流浃背之中,被一双狠毒,邪恶,欲狂的眼睛死死的瞪着…

  我狂奔着,想要挣扎,想要逃脱,想要闪避,却已无济于事…

  一个尖刻的声音,在耳边奸笑道:“逃吧…莫拉…逃吧…无论如何…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哈哈哈哈…”

  “不要…不要…”我狂呼着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浑身,早已汗透。

  此时已是深夜,我正睡在一张宽大绵软的床上,而床头,正端坐着一位绝美的女人,她纤纤的玉手伸出,紧紧的握住我的手掌…

  只看她的美,简直无法形容,可是她那红肿的眼睛,说明此前这个女子,肯定哭过。

  她轻轻的把我拥住,道:“不怕…不怕…”

  痴迷于她的美貌,我傻傻的道:“你…你的名字…是苏菲娅…是吧…”

  听到我的言语,她那柔软的身子微微颤动,一行清泪,顺着她苍白的脸颊,滑下…

  “你…你…哭了…”我茫然伸出了手指,拭去她的眼泪。

  斜斜瞟视了我一眼,苏菲娅一头栽入我的怀里,咽咽哭了起来。

  头上还在隐隐的泛痛,我轻轻的搂住了她的身子,抱紧…

  不久,秋雨和爱丽丝,一人抬着水盆,一人抬着餐盘,行入了进来。

  “小姐…先…先吃晚饭吧…你…你一天没吃东西了…”爱丽丝道。

  苏菲娅只顾着伏在我怀里哭泣,哪里还会搭理她们。

  我轻抚着苏菲娅的秀发,道:“不要哭了…听说女人哭多了…老得就会很快…”

  苏菲娅一怔之下,坐直身子,纤手成拳,打在我得胸口上,嗔道:“你才老得快呢…”

  气氛微微缓和,在秋雨和爱丽丝的服侍下,我才得以洗漱用食。

  席间,苏菲娅问秋雨道:“给银铃姐姐的信…已经送出去了么?”

  秋雨略有点怯怯的道:“送出了…小姐…很快就会赶来的…”

  苏菲娅叹了一声,横横的瞟了我一眼,道:“真不知你有什么好,惹得那么多女孩家,为你伤心…”

  银铃,好熟悉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

  我叉了一块牛排到嘴里,细细的咀嚼着。

  爱丽丝对苏菲娅说道:“小姐,威廉大人请了名医,巴浦诺司祭,明天来给公子看病,听说那巴浦诺医术通神,定能治好公子的病的…”

  苏菲娅闻言,望了爱丽丝一眼,美目,却又瞟到我的脸上来,轻叹一声道:“…只能…希望如此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07-08-01
第九节 生世

 

  第二日,老威廉果然将巴浦诺司祭请了过来。

  巴浦诺是莫利古族人,他们身材矮小,比之矮人族难分轩轾,但他们形似兔子,有着长长的耳朵,而浑身褐色或白色的皮毛下,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闪闪发光,再加上那小小的啮齿,看上去,是一个个可爱的小家伙。

  不过,千万不可小瞧这玲珑可爱的小家伙,记得父亲曾告诉我,莫利古族的人,虽然天生矮小无力,成不了战士的材料,可是他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聪明的大脑,在魔法、医学和星相术方面,拥有极高的成就。

  而巴浦诺甚为莫利古族人,却能在极度敌视非人种族的教会,得到司祭一职,其特殊能耐,可见一般。

  然而,我见到巴浦诺时,当时自己那大张的嘴巴,据苏菲娅说,足以吞下一颗苹果。

  望着这个,身穿白色袍服,一只小小的褐色兔子般的伙计,它头上那顶宽大的神官帽子,足以抵得上它的另一个脑袋,真难想象,这位,就是名震天下的老神医。

  心中喜爱,我好奇的伸过手去,揪那小家伙的长耳朵,道:“哪里来的小家伙…好可爱…”

  而周围等人见此情景,均是大惊失色。

  苏菲娅连忙拉回我的蠢手,嗔道:“你…你怎可如此…无礼…”老威廉更是面如土色,直对着巴浦诺掉头哈腰,道:“真对不起…巴浦诺大人,真对不起,我家少爷自病了以后…就…就有点傻了…呵呵…呵呵…”

  据说因为医术通神,平日里,就连教皇见到他,也要礼遇三分。

  小家伙冷哼一声,并不搭理道歉连连的诺依维尔等人,但见它一个纵跃,已跳到一张大椅上坐下,一手取出只丝巾,细细擦拭着自己那长长耳朵上,被我的脏手捏过的地方…

  望都不望我一眼,他冷傲的说道:“哼…哼…哼…那些…不知天高地厚…冒昧无礼…粗野鲁莽…的年轻人,我是从来不和他计较的…”

  看着他生气恼怒,又听到他那童子般的声音,却要装成老沉高傲的滑稽样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突然手背剧痛,却是被苏菲娅狠狠的拧了一下,这个美丽的女人,已经堆笑满面的挡到我面前,对巴浦诺道:“巴浦诺先生…他…他确实病得不轻…”

  小家伙瞟了苏菲娅一眼,双目闪到我得脸上来,道: “苏菲娅殿下…放心吧,瞧在你得面子上,我不会跟他计较得…”

  他又说了一遍“不跟他计较的”。

  于是,辛苦的诊疗过程开始了,这个扮相可爱的巴浦诺司祭,出手确不含糊,接下来的十余日,他每日都要给我插上十来针,让我受苦不已。

  他配出的那种无比恶心苦涩的药水,每次让我喝下之后,都要经历一次“生死”大关…

  而且,每次苏菲娅都守在我身边,为了逼着我将药喝完,她可谓是软硬皆施:硬的,我自不敢惹她生气;软的,我更不愿意望见她的泪水…

  于是地狱般的一个月,很慢的过去,在这一个月之中,我不知有多少次后悔,实不该得罪那位巴浦诺大人。

  哪知一个月过去,我的失忆现状,毫无进展,虽然现在与苏菲娅在一起,仍是两情相悦,只是一些从前的事情,却无伦如何记忆不起,而且更要命的,好像我每次心中动情,脑袋中都要经历一番天翻地覆的剧痛,而后,记忆又再次混乱了…

  如此情况,一个月里发生几次,自是要命得很,可是巴浦诺翻遍了经史典籍,掏空了头脑,最后终于得出一个结论。

  “他服用了黯精灵家的秘药,这种陡然失忆的状况,从今以后,只怕都不可能根除的了,除非…”巴浦诺对苏菲娅她们说道。

  “除非什么?”苏菲娅急追问道。

  “这种毒药作用于人类的中枢神经,破坏人脑中的各种感情神经,因此…因此…如果…莫拉男爵从此不能经历太大的感情波动,他必须清心寡欲,每日在神庙中用圣水沐浴,过得几年,忘愁泉水的毒素…便会慢慢排出体外…”巴浦诺瞟了苏菲娅一眼,讷讷的道。

  他的主意,无异是让我进入教会,成为一名僧侣,而苏菲娅闻言,登时傻住了。

  于是,我住在巴哈络因城的神庙里,每日被精致的蔬菜瓜果伺候,茶余饭后,陪着苏菲娅作作礼拜,反反复复念些赞美诗,日子到也好过。

  再说那圣水沐浴,静心忘情,每每还未洗个两次,根本未有丝毫效果之时,却被苏菲娅粘在身边,亲密接触中,不小心一个动情,立时头痛欲裂,记忆混乱,而之前那斋戒沐浴等等所为,又是前功劳尽弃了。

  一旁的巴浦诺司祭,也只有大摇其头了。

  不久,巴拉克、阿图鲁等人纷纷请辞,原来大战结束,加上我这等状况,于是众人均怀去心。

  威廉苦留不住,只有任他们离去。

  那阿图鲁还好,巴拉克因着这次我们拉萨姆斯家对撒繁用兵,早怀不满,而现下他原来的天鹰伙伴伤亡甚多,好友哥舒加又自离去,因此临行时,从他带疤的俊脸上,可以看出对我们拉萨姆斯家族的失望。

  只独米雪尔一人,颇有依依不舍神态,想来是因为波比的缘故。

  过得两日,老威廉与西尔菲斯等人,率兵返回皇都复命,留下诺依维尔、史昂二人对我随身保护。而舅舅克莱纷森离去之时,也对我百般问候,吩咐我事事小心。

  此时望着舅舅,那英俊却略带苍老的脸,想到此次奉命出征,乱战之中,竟然难叙舅甥之情,心下不禁难过。

  而此时的大贤者比埃霍夫,早是名声远播,此次来到巴哈络因,更是受到各方的热情接待。然而,我们这位老头子,竟没有丝毫的贤者风范,他带同席法和杨克尔两个食客,几乎逛遍了巴哈络因内外的大小寺庙,大吃大喝之余,在人家发出传道授业的邀请时,却十九将之拒掉。

  接下来的一个月之中,国内形势,仍然是风起云涌。由于刚刚占领黑米格的索拉、斯布雷联军发生内讧,被鲁菲斯。桑普率领十万大军,乘势收复黑米格。如此,王军大败之后,鲁菲斯一战而胜,在国内的呼声益高。

  自此,这次战争告一段落,新生的撒繁王国大获全胜。

  撒繁家与克伦皇家派出的谈判代表,在托克伊举行会晤,双方暂时停战。

  …

  从七月初开始,我一直在巴哈络因调养病情,而转眼间一个月过去,这种“遽然头痛失忆症”,却是更本未好。

  这日傍晚,方自结束圣水的洗浴,我换上洁白的袍服,却见秋雨兴高采烈而来,道:“公子…公子…你看…谁来了…”

  却见笑态盈然的秋雨身后,一名美丽的精灵女子缓缓行出。

  在秋雨的帮助下,她除去身上,带着拉帽、其上满是尘土的斗篷。

  白色的紧身绸裙,尽显颀长身材,峰岚跌宕之间,苗条却又起伏有致。

  秀发如云,那欺霜赛雪的脸颊上,美丽的淡红色眼睛,含情脉脉的向我瞅来。

  她,也许并不如苏菲娅那般的绝代风华,那般的完美让人不敢攀折,可是,这个美丽的精灵郡主,却只有一种娇媚可人的风情,那熟悉可亲的神态,尤其让人舒服。

  这、这就是他们嘴中的银铃吗。

  我…我认识她吗,不,我肯定认识她,肯定。我这样告诉自己。

  这个女人,竟给我一种无比熟悉、无比贴己之感,仿佛曾几何时,我们就曾相依相偎,在这位如同自己姐姐一般的情人面前,自己尽诉衷肠…

  只是与她对视一眼,自己的些些思潮,在脑海中起伏不定,恍然间,一种似曾相识的少年情怀,在心中泛起…

  “姐姐”,望见她,我马上会想到了这个词…

  我不由得愣住了。

  见到我的痴迷神态,苏菲娅面上有点发涩,她行到银铃身边,微微行礼道:“…这位…就是银铃姐姐吧,你…你好…”

  见到苏菲娅的绝色姿容,精灵郡主面色有点发白,她回礼道:“苏菲娅殿下,你好…”

  二女均是面色讪讪,显是各怀心事。

  平日里大方温软的苏菲娅,此时也咬了咬嘴唇,道:“银铃…姐姐…我常听莫拉…提起你的…”说着,向我望来。

  长途跋涉之后,精灵郡主娇靥上,略沾尘土,但秀丽之气却是丝毫掩盖不住。

  她凄然笑了笑,道:“是么…他会…提起我么…”说着,美目中泪光滢然。

  “银铃…姐姐…”苏菲娅握住银铃的手,轻捏了一下,却将精灵郡主牵到我身前,轻叹一声道:“他…他喝了黯精灵的忘愁泉水之后…就…就…”

  银铃点了点头,她伸出一只纤手来,轻轻的扶到我的脸上,细声道:“…瘦了…”

  恍然间,一切似乎那么熟悉,那郁郁葱葱的森林之中,欢乐嬉戏的一姐一弟的身影,此刻直在眼前浮现…

  又来了,脑内开始隐隐发痛了…

  “…银铃…姐姐…”头痛欲裂,我艰难的喊出了这个已然多年未用的称谓后,在两双惊惶忧急的美目前,自己,又一次失去了知觉。

  接着,朦胧中听见人声杂响…

  “莫拉…莫拉…”

  “来人哪…快…快请巴浦诺大人过来…”

  ……

  ※       ※       ※

  再次醒来,已是两日之后的事情了。

  持续高烧,头痛欲裂,全身酸软无力。

  一直守在床前的银铃与苏菲娅二女,此时看在自己眼中,时时是那么的陌生,时时又是那么的熟悉……

  拥有可爱外形的巴甫诺司祭,给我再三诊断之后,对二女摇头叹息道:“你们…切不可再挑动他的感情…,否则…只怕有性命之犹啊…”

  二女闻言,均面色泫然。

  虽是记忆混乱,但望见银铃与苏菲娅的憔悴样子,想来已是多日守在我的床前,而已心神俱疲,于是心下感激,不由得伸过手去,轻轻握住她们的小手…

  服下巴甫诺配出的两幅药方,秋雨与爱丽丝送来一些瓜果蔬菜。

  自感头晕,心头烦恶,实已吃不下东西。

  苏菲娅拨开一颗葡萄,将果肉送入我嘴中,见我神色痛苦,几经艰难,却又将果肉吐了出来,不由得垂泪道:“你…你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怎…怎么办才好…”

  银铃本已端起一碗稀粥,此刻见状,也只得放下碗来,静静坐在我身边…

  她心力交疲,美目浮肿,良久,叹了口气道:“莫拉…你…你将我忘记也好,省得…受那无穷无尽的煎熬…”说着,凄苦而笑,用一缕丝绢,擦着我额前的热汗。

  苏菲娅见状,行过去握住银铃的手,道:“银铃姐姐,你…你不要说这种话…”

  银铃强颜欢笑,道:“苏菲娅…你…你不知道的,我…我和他…终究…终究不成…”

  知她言中所指,苏菲娅轻轻叹息,却说不出什么可以安慰她的话。

  人与精灵,真的就相距那么远…

  良久,苏菲娅也苦叹道:“银铃姐姐,我…我又何尝好受过,他…他现在这个样子,看我像…像陌生人一样…”说着,泪又流了下来。

  二女自在伤心,却不禁又扯动我的心经,于是汗流浃背,头痛渐烈。

  巴甫诺司祭大摇其头,连哄带骂,把两个幽怨的女人轰出我的卧室,怒道:“你们在这里,他的病…永远都不会好的了…”

  又过得两日,待得我静心养气,病情略有平复时,她们才被允许,再次回到我的身边。

  而二女此来,似乎早有默契。

  在我面前,她们强堆笑颜,尽量不提往日旧事,又不露愁苦哀怨神色,以免激得我病势复发。

  于是三人聚在一块儿,尽捡轻松愉快的事情谈论,闲时找到博达克、席法等人,一同出外野游,打猎捕鱼,游山玩水,别有一番快乐。

  我自有两位绝色美人相伴,整日里享尽温柔之味,但二女怕引发自己的情意欲念,对我却是若即若离,因此一连几个月下来,自己却无香艳之福…

  在巴哈络因的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的度过…

  转瞬间已逝半年,天气由热转暖,由暖转凉,再由凉转冷…

  这日入初冬,巴哈络因内外,飞雪轻飘,人情喜悦…

  细雪缓缓而落,肃穆的古城之中,渐渐染起一层白色。

  这日近午,银铃正帮我梳理着长长的头发,突然笑道:“莫拉…你的头发,像个女孩子似的,这么柔顺…”(其时贵族绅士,多有留长发习俗)

  “哦,是吗,”我调笑着银铃道,“我也这么觉得,至少比你的好,像杂草窝一般…”

  脖颈上微痛,已被轻轻掐了一下。

  “谁像…杂草窝…”银铃嗔道。

  正待答话,房门处脚步轻响,苏菲娅也行入了进来。

  “喂…喂…外面下雪了也,我们…我们要不要去…赏雪呢…”望见银铃和我的亲切情状,苏菲娅嗔怒说道。

  “哦,苏菲娅…妹妹…你…你没看见么,我正跟公子梳头呢…”银铃得意娇笑着。

  “梳头…好啊,想不到,咱们的精灵郡主…还会帮男人梳头…”苏菲娅冷笑道。

  “哎…哎…,苏菲娅。玛丽安小姐,您的语气,怎么有点酸酸的…”银铃继续得意着。

  “你…你说什么…”恼羞成怒,苏菲娅窜了过去,直呵银铃痒痒。

  两人扭成一团,娇笑连连,被刚进屋的爱丽丝与秋雨瞧见。

  爱丽丝急道:“小姐,小姐,你怎么能这样,太…太失礼了…”说着已被二女牵扯了进去。

  苏菲娅主仆联手,银铃自然不支,喘笑连连道:“哎唷…哎唷…秋雨…你再不过来帮忙,我就要被她们欺负死了…”

  现场混乱,热闹香妮。

  本待也加入战团,可是转念一想,不行,我是莫拉男爵,很快就要晋升子爵了,怎能跟她们胡疯。

  于是站起身来,舒展了个懒腰,道:“好了…好了…不要闹了,咱们…这就一道去赏雪了…”

  巴哈络因城郊,古寺庙畔,雪松林前。

  清风息吹,细雪微扬,苍松卓立,古壁颓横…

  不知何故,今日的银铃与苏菲娅,特别开心。

  她们,似乎曾刻意打扮过,银铃一身的淡青花袭纱纹裙,绿宝石的坠子,极配她雪白的肌肤;苏菲娅一身的黑色贵妇裙,金发盘在脑后,露出大片雪白的脖颈…

  银白的雪雾之中,她们娇嗔浅笑,嬉笑起舞间,仿佛一个个人间的天使,将幸福,带到我身边…

  美人如玉,佳期如梦…

  我们坐在一排不知是何年代的小石栏上。

  银铃取出一支七弦琴来,玉指轻挑,琴声曼妙,而苏菲娅畔的怀中,轻声细歌,与那悠扬琴声,交织出一片呢喃…

  秋雨、爱丽丝带着杨克尔,在不远处堆砌起雪人来,席法、诺依维尔等人,则在一旁驻手旁观。

  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和心意,自己,不由得恍忽起来…

  茫然间,只觉左右双颊上,均是一片温软,已被二女左右夹击,各各亲吻了一下。

  一惊之下醒来,银铃的声音响在左边,“小莫拉…生日快乐…”,苏菲娅的声音响在右边,“莫拉,生日…快乐…”

  “生…生日…”心中惊异,啊,是了,今天是11月28日,我的生日啊。

  那,我…现在已经是21岁了。

  “哦…”我伸出手来,从两侧环住美人们的纤腰。

  细雪,不断的落在,依偎着的三人身上…

  环境平和…

  突然,不远处一阵急遽的马蹄声响起。

  循声望去,雪地之中,两骑飞奔而来。

  二马驰进,下得马来的,当先是一名英俊的精灵男子,正是苍雷,他身后一位黄发青年,面带雀斑,竟是基斯。

  二人对我分一行礼。

  银铃行至苍雷身前,怯怯的道:“哥哥…你…我…”

  苍雷望了望自己的妹妹,皱了皱眉,摇了摇头,却未说话。

  银铃面色煞白。

  基斯行到我身前,道:“莫拉大人,侯爵殿下听说您身体已有康复,命我前来,迎接你和苏菲娅小姐,返回王都…”

  我拍着基斯的肩膀,道:“基斯,你的伤,已经好了么?”(受伤经过,见前文)

  “是的,大人…”

  我打量着这位忠实的侍从,现在,他的头顶,已经高过我的鼻梁了。

  我微微笑道:“基斯,你长高了…”

  “是的…大人…”

  这时,苍雷对我说道:“莫拉大人,侯爵殿下吩咐,大战在即,请你…请你马上返回王都…”

  “大战?什么大战?和谁开战?”我大惊问道。

  “撒繁公国撕毁盟约,在俘虏交换仪式上,杀死比蒂夫。冈纷子爵,朝野震动,云老会已经一致通过,很快将对撒繁用兵…”

  “他们杀了比蒂夫,这不可能,撒繁家的人,是不会虐杀俘虏的…”我急道。

  苍雷顿了顿,道:“公子,其实…这次出兵,你的哥哥,斯纷殿下,也是极力支持的…”

  “什么…不…不…这不可能…”我摇头急道。

  “请公子…马上返回王都…”

  “王都…好…我马上就回去…”我的语气有点慍怒。

  身旁的基斯,识趣的道:“好的,大人,我这就为你准备行装…”说着便要行开,突然,一只洁白的手掌伸了出来,拉住了就要行开的基斯。

  是银铃,她拦在我身前,道:“不急啊…今天是你的…嗯…明天再走也行的…”

  “可…可是…”战火一触即燃,我必须尽快说服自己的哥哥。

  “明天走,”银铃断然说了三个字,面色慎重冷静。

  我微微愣住,望着她美丽的脸颊上,决绝的神情,那似乎预示着某些不可遏制的噩梦一般,良久,点了点头…

  夜晚,在我的房间里。

  不知为何,苏菲娅有意无意避开了去,留我和银铃单独在一起。

  炉火熊熊,精灵郡主静静的坐在我的身边。

  她轻捏着我的手背,面色沉静。

  两人默然对视,无语。

  良久,银铃叹了声,道:“明天,我…我就要回到萨克尔去了…”

  “你…你要走…”

  她点了点头。

  “你…能不能不走…”

  她摇了摇头。

  “那…你还会来看我吗…”

  她默然。

  “莫拉,今晚…我…我想一直…陪着你…”银铃突然抬起头来,望向我的红眼睛里,透出了热意。

  “哦…”听出她语中之意,我觉得自己身上,有点发热。

  许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银铃轻轻的吻了我的脸颊,火热的娇躯已贴到我身上。

  一双灵巧的玉手,不断清除两具身体之间的隔阂, 解下那一件件的衣饰…

  自从失忆之后,好像就连这种事情,自己也已没什么记忆了。

  于是,银铃无疑是两个人之间的主导,可是,这个美丽郡主,手法也不熟练,可以说生疏得很…

  不算很成功的两次之后,两人平复下来,拥在一起…

  情欲已起,脑内,又开始细细的阵痛。

  可是,怀里的银铃,却是泪流满面了…

  “莫拉…以后…以后…我不在身边…你…你一定要保重啊…”她娇弱的道。

  望着她泪水模糊的美目,心中情潮翻滚,头疼,更烈了。

  银铃发觉我痛苦的样子,大为愧疚。

  “头…又痛了么,都…都是我不好…”她从我的怀里爬出来,赤裸的娇躯上,批起了衣服。

  在头痛欲晕的男人面前,她细细的说了句,“我…我走了…”便缓缓行开去。

  银铃…别…别走…

  心里一个声音,在疯狂呐喊着…

  可是,自己全身乏力,瘫软在床上,竟连喊一声的力气,也是没有。

  身体火热的温度,很能让自己相信,我此刻又在高烧。

  呻吟不断之中,竟然沉沉睡去,也许我醒来的时候,记忆里的刚刚这一幕,又会彻底的消逝掉。

  梦中,人们有时候会记起些些以前的情景,甚至是成年前,那失落的、幼童时期的往事……

  ……

  浓郁的森林畔,一个漂亮的花园里,拥挤着十数的人。

  一位满头金发的半老男子,他身材魁梧,华丽的衣饰和斗篷上的圣剑纹章,暗示着,他就是拉萨姆斯家的主人,西蒙。拉萨姆斯大公。

  此时,他伫立在花园中央,面色黑沉,双眉紧皱之间,凛然有一种不可遏制的狂怒。

  他抽出着一把宽刃的长剑,黄金的剑柄,镶嵌着红宝石的剑梁,那明亮的剑刃上映射着淡黄色的光芒,圣剑格拉姆(Gram),那锋利的剑刃,直指向花园角落里一男一女的二人。

  公爵咆哮着道:“金拉,我…我那么的爱你,你…你却和他…和他…干出这种事情,你…你对得起我吗…”

  那女子徐娘半老,却仍带着天姿国色,她银色的长发挽着贵妇髻,一身的华丽长袍,此时,手中还抱着,一个两岁大小的小男孩。

  金拉面如白纸,她抱着那小小的男孩,挡在了她的奸夫面前。

  这个贵妇人冷笑着,道:“你…。你爱我?你整天就知道到处打仗,就知道忠诚别人克伦家…你…你可曾想过我的感受…那长年累月的独守空房…那没完没了的思念…。”

  “所以,所以你就勾引我这个,曾经最被我信赖的部下,最忠诚的骑士,巴斯滕。拜恩,作些不可告人的事情…”气急败坏的公爵怒喝道。

  金拉正待答话,却被那怒气冲冲的公爵打断了:“巴斯滕,我忠诚的部下,你到现在,还要畏畏缩缩的,躲到一个女人的身后吗…”他对着金拉夫人身后,一名年轻英俊的蓝发男子咆哮道。

  那男子面色沉静,拨开贵妇人的香肩,缓缓行了出来,单膝跪在公爵的身前,道:“西蒙殿下,这一切…这一切是我对不起你,你杀了我吧…”

  西蒙狂笑两声,道:“好,好,巴斯滕,我一直当你是我的兄弟,是我最好的朋友,将整个拉萨姆斯公国的大半土地…都放心的交给你,”

  “结果,你…你竟然这样的对我,哈哈哈哈哈…”说着,西蒙高举起圣剑,就要往下刺落。

  “住…住手…你…你不能杀他…”金拉夫人抱着幼童,拦在了西蒙的剑前。

  “你…你…”西蒙面色铁青。

  “你…要杀他…就先杀了我吧…”泪,从女人的脸上滑下。

  西蒙举着圣剑,浑身颤栗着,眼前这个的女人,竟是那么可恨,可是,自己手中的长剑,却怎么也插不下来。

  “你…你让开…”

  金拉摇了摇头,道:“你想让我的小莫拉,从此没有父亲么…”

  “什么这…这个孽种…”西蒙伸出巨手就要抓向,金拉怀中那幼童,“哼,我们拉萨姆斯家的人,哪有银色头发的贱种…”

  “不…不要…哥哥…”一个金色长发的少女抢了出来,抱住了他的手臂。

  “放…。放开我,我…我要杀了这个贱人,帕特拉…”西蒙狂吼道。

  帕特拉叫道:“不…不要,那…那个孩子,他…他…是无辜的…”

  一些老臣,还有威廉、吉赛特等人,纷纷上前劝阻。

  “好吧…好吧…”愤怒的男人道:“那个孩子我可以饶恕,但是,巴斯滕,你这个混蛋,我一定要杀了你…”说着,他摔开自己的妹妹,长剑就要扎向巴斯滕的胸口。

  眼看巴斯滕面色沉静如常,引颈就死,突然,人影一晃,金拉夫人再次挡在了自己丈夫面前。

  “金拉,你…你还要怎么样…难道…难道…你要让我们拉萨姆斯家,成为天下的笑柄吗…如果那样…这…这都是因为你…因为你们布鲁塞尔家…”长剑,指向自己妻子的胸口,西蒙,几乎是哀号着叫道。

  “是吗…”金拉夫人淡然笑了笑,她放下自己刚会走路,已吓的痴痴愣愣的小儿子,再立起来时,突然一个扑身,人,已经重重的伏在那锋利的剑刃上…

  在四周人的惊呼声中,女人的身体摇摇欲坠。

  幼童,大哭了起来…

  鲜血,狂喷在公爵的身上,西蒙嘶喊着:“金拉,你…你干什么…”

  金拉伏在自己丈夫的怀里,有气无力的道:“现在…现在…你解恨了么…”

  “你…你胡说什么…”

  “我…不准…你…你…伤害巴斯滕,你…你…”

  “到了这个时候,你…你还护着他…”

  “我…我也不准你…你伤害我的儿子,小莫拉…”

  “你…你留了很多血,不…不要多说话了…”西蒙嘶喊着,大叫道:“御医呢…快传御医…”

  血流了一地,女人的声息,很快的变弱了,此时,悲痛的巴斯滕已站了起来,碍于自己的主人西蒙公爵,他始终不能走到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

  “西蒙,我的丈夫,我…我快要死了…在我临死前,能…能让巴斯滕再再抱抱我么…”女人又提出了个要求。

  浑身是血的公爵,此时眉头深锁,他那圆圆的虎目,狠狠的瞪着,一步开外立着的,面如死灰的巴斯滕。

  目光中有妒忌,有恼怒,有憎恨,更有羡慕…

  “巴斯滕,你给我过来…”他对着自己曾经的部下,突然狂吼着。

  于是,金拉夫人,被自己的丈夫,交到了自己的情人怀里…

  可是她带血的纤手,抚上自己情人的脸颊时,眼睛,已经失去了神采…

  “巴…巴斯滕…”

  她死了…

  一直无表情的巴斯滕,此刻也淌下泪来…

  他站了起来,拔出腰间的佩剑,就要往自己的脖子上抹去…

  突然金光一闪,他手中的长剑,却已被西蒙公爵一剑斩断。

  暴怒不已的公爵,一脚,已将巴斯滕蹬出两米开外,怒骂道:“巴斯滕,你这个混蛋,你…你给我滚,滚得远远的,滚到天涯海角去,以后…整个阿尔维斯国内,不要再让我看到你的影子…”

  说着,看都不看那个男人一样,暴怒中的公爵,蹲下来。

  他抱住自己妻子的尸体,泪如雨下。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07-08-01
第十节 兄弟反目

 

  梦醒时分,佳人已去。

  身体滚烫,阵阵头痛之中,梦中情景,此刻仿佛都历历在目…

  “妈妈…妈妈不是病死的…”我喃喃自语着,霎时间,脑中一片清灵,人已坐起身来。

  心中想着:妈妈…间接死在爸爸手中,难怪…难怪自我懂事以来,拉萨姆斯家便与布努斯尔家断绝来往,想来,是含疚愧对,还是恼怒愤恨,却又不知。

  瞟见鬓角垂下的一缕银色长发,心中只觉得讽刺,自己,并不是西蒙。拉萨姆斯的儿子,没继承什么高贵的圣剑血统,也没有那拉萨姆斯家的金色头发…

  难怪,拉萨姆斯家的人,从没把我当作他们的公子,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一个杂种。

  同样,父亲也是,十多年中,他将我撇弃在遥远的角落里,从未来看过我一次…

  愤恨,自卑,恼怒…

  窗外,天色阴沉,空气很有点冷。

  我浑身乏力的倒在床上,身体持续着高烧。

  直到午间,苏菲娅才带着爱丽丝到来。

  望见我面色火红的躺在床上,这姿容绝色的神女,微微惊惧。

  当她冰冷的玉手,抚上我的额角时,佳人惶急了起来。

  “爱丽丝…快…。快去喊巴甫诺司祭来…”她焦急的道。

  ……

  昏睡,脑海中尽是父亲那伤心无奈的目光,母亲那幽怨决绝的眼神…

  “妈妈…妈妈…”焚热之中,我胡乱的喊着。

  “莫拉…莫拉…”身旁的女人,焦急的轻唤着,她那柔软的手掌,紧紧捏住我的手心。

  鼻中闻到的淡淡香气,身旁那无微不至的关怀,此刻,竟是那般的熟悉…

  是妈妈,是妈妈,她从天国,回来看我了…

  “妈妈…不要离开我…”就像逮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我疯狂的爬起身来,钻进了那女子怀中。

  双手,环住了她的纤腰,脸,贴着她弹性而柔软的胸脯…

  心中,顿时宁静温馨,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她搂着我的头颅,纤手,轻抚着我的头发,柔声道:“不怕的…不怕…莫拉…”

  茫然中抬起头来,入目的,是一张天仙绝俗的脸,那金黄色的头发下,海水蓝的眼睛中,蕴着泪珠…

  “苏…苏菲娅…”我愣愣的念着她的名字。

  神女点了点头,双手环起,将我抱得更紧了。

  唉,银铃走了,她,却一直陪在我身边…

  “咳…咳…”身边传来一阵尴尬的咳嗽声,将相拥着的二人,分了开来。

  那兔子般可爱的巴甫诺,此时已蹦到我床前。

  “苏菲娅殿下…我…我…说过莫拉公子现在不宜有情感的波动…更…更不宜有房事…昨晚…昨晚…”

  巴甫诺口无遮拦,登时将苏菲娅爱丽丝二女羞得满面通红。

  “可是,银铃姐姐…她…她…”苏菲娅分辩着,美目担忧的飘到我身上。

  爱丽丝对巴甫诺说道:“银铃小姐这就返回萨克尔了,以后她…她和公子…难见面了…”

  巴甫诺看了看二女泫然若泣的样子,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接下来,他行到我床前,对我连使几个回复魔法,又命人煎几附药水,送来给我服下…

  ……

  浑身淌出大汗之后,高烧渐退,我虚脱的躺在床上。

  苏菲娅静静的坐在床前,不时用丝巾,擦去我脸上的汗水。

  “苏菲娅…”我轻轻唤道。

  “嗯?…”

  “我们回去吧,回克伦城去…”

  “嗯…你…你还需要调养…过两日再说吧…”

  “可…可是…”

  “乖乖的…听话…”苏菲娅温柔的看了我一眼,纤手,已按住我的嘴唇。

  ……

  于是,一场大病,又接连耗去十来日。

  十日中,高烧退了又起,起了又退,最后,苏菲娅竟不得不请出那“莫拉匕首”,依着我们萨克尔人的习俗,在床前为我跪地祈祷起来。

  此举果有奇效,于是缠绵多日的高烧,终于退去。

  此时,再望见那“莫拉匕首”,想到自己的姑姑,帕特拉。拉萨姆斯,心中不禁隐痛,暗想:她…虽不是我亲姑姑,待我却是真好…

  待得病愈,再返回王都之时,已是12月13日了。

  临行前,巴甫诺司祭对我再三叮嘱:“切记…切记…尽少感情波动…莫要房事…”惹得苏菲娅等女面红过火,而诺依维尔与席法等人,却是古怪淫笑。

  行的,有诺依维尔、苏菲娅等人,还有在圣地享福了大半年的比埃霍夫、杨克尔、席法、博达克等人,另有圣骑士佯德与丝德蒙带一拨教会士兵,对苏菲娅随身保护。

  半年之间,堕落天使席法,仍是蓝发飘逸、面目俊朗,较之年前不仅未有衰老,还精神了不少,听说天使族的人寿命极长(个别可达千余岁),这个席法现在300岁不到,方值少年,想来还有数百年的青春期待过呢。

  杨克尔比之以前,长高了半个头,看他浓眉星目,将来免不了又是一个帅哥了。而他虽是爱尔斯家后裔,圣战士水系血统传人,但却是叛逆异常,平日里比埃霍夫给他的功课,十有八九是被他拒掉了,而一见到美丽的女孩子,这小子便浑身发软,似少了根骨头一般轻佻。

  比埃霍夫经历了在圣地的花差花差,此时白发之间,面泛红光,比之以前更健旺了。说来好笑,圣地的那帮僧侣教众,个个将这糟老头子,捧得象神仙一般。

  只诺依维尔,此时消瘦了不少,想来,他也是照料我,担心困扰之故。而我时时见到这位多年老友,心中不免感激。

  博达克依然肥胖如昔,他家祖业贸易,全国各地都有分支,因此,这小子无伦到得哪里,都是花天酒地的了。

  这日行在途中,秋雨领着二十余名精灵女兵,追上队伍。

  我听她言道,银铃担心我生活起居,便命她前来,随身伺候。

  我明白银铃的心意,她虽不能随在我身边,便是自己的贴身侍女一直跟着我,那种感觉,也是好的。

  我仔细打量着秋雨,发现她面容娟秀之外,一双瞳子却与银铃不同,是金黄色的。再瞥见她腰间别着的一把蓝幽幽的匕首,正是昔日皇家骑士乔的随身武器,小龙冰刀,当日皇家骑士斯通,便死在这玩意儿之上,此刀寒气透骨,可谓凶横霸道至极。当日银铃讨到手中,本是爱惜不已,此刻却交到秋雨身上,想来,是让这个精灵婢子,从此作我的随身保镖了。

  于是,一行人冒着寒冷天气行进。

  12月24日,我们终于返回了王都。

  旅途劳顿,未得及回家休息,却被国王赛离。克伦召见。

  皇宫大殿之中,我再次见到了王国内,几位军政巨头。

  一年之间,宰相卢克比。冈纷,好像衰老了十年。也许是两个儿子、一个孙子战死的缘故,也许是数十万冈纷大军叠尸异乡的缘故,这位七十多岁的大公,神态举止已不如年前的嚣张跋扈。

  而望见我的时候,我的哥哥,斯纷。拉萨姆斯却是眼露喜色,看着他疲惫着的样子,想来最近的烦心之事,也是很多。

  内务大臣里皮。辛森,还是象往日一样,他跟屁虫一般缩在卢克比身后,而那奇矮的身形,还并不是他这人,最最讨厌之处。

  满朝文武之中,只独鲁菲斯。桑普一人气定神闲。沉静之中,他冷冷的瞟了瞟我,浅浅笑了笑。他的身旁,站立着的,是皇家财经大臣,一位拥有肥大嘴唇的黑人,西奥比。奇格。

  于是,繁冗的皇家礼节之后,我单膝跪在国王的御座之前,接受国王的嘉奖。

  衣饰眩目的礼仪官立在我身前,他撑开张羊皮卷,唠唠叨叨的念了一大堆。大意是,因为这次出征有功,受国王御命,提升我为子爵,并赐予我“皇家骑士”的称号,归入荣誉的皇家骑士团。

  心中暗想:吃了一个大败仗,我也能成为“皇家骑士”?哦,是了,定是斯纷哥哥对国王的要求。

  目前拉萨姆斯家为了牢牢掌握住皇家骑士团的,确实需要将亲信往骑士团中安插。

  王军新败,国王,也确需要笼络我们拉萨姆斯家的人心。

  而我是皇家骑士团团长的弟弟,更是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一名皇家骑士,保护自己家族的权益。

  这么想着,我抬头向国王望去。

  在身材魁梧的大主教尼尔思。拜安和面容猥琐的大司祭皮埃尔。伯微之间,坐在王位上的,是一个面容消瘦的年轻人。

  镶金嵌银的华丽大袍,并不能掩饰他一脸的颓丧之气。

  赛离。克伦,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不仅受到宰相卢克比的专权,受到教会派的排挤,现在,更受到国内各大家族的背弃。

  他,已经不能算是一名国王。

  朝议结束,策马行在回家的路上。

  四顾之下,较之两年前的繁荣昌盛,此刻的王都克伦城,竟已萧条了不少。墙壁上时时可以看见,张贴着招兵征税的檄文,一些地方,竟然可见衣衫褴褛的乞丐,在那里卖儿卖女…

  战争,对平民来说,就像那空前浩大的瘟疫,它们带来的,只有无穷无尽的灾难与死亡…

  然而,战争,很快又要开始,在失去了两个儿子与一个孙子、精神已近于癫狂状态的宰相卢克比。冈纷的主导下,主战派在国内依旧猖獗。

  继年前第一次战争惨败之后,由克伦皇族主导的元老会,对撒繁公国的第二次征讨战争,早已投入积极的备战中。

  而,这次战争的导火索,是比蒂夫。冈纷的死。

  比蒂夫。冈纷是冈纷家的长孙,于第一次撒繁战争中的殊赫会战里,被撒繁家俘虏,在战后谈判之中,双方达成停战协议,撒繁家同意遣回战俘比蒂夫。冈纷。

  可是,据比蒂夫的堂弟,担任克伦方首席谈判官的西尔菲斯。冈纷子爵描述,撒繁家在和谈中毫无诚意,放回俘虏之后又偷施暗袭,混乱中将比蒂夫。冈纷杀死。

  西尔菲斯的父亲,冈纷次子,奥姆罗。冈纷的死十分蹊跷。有人传说,这位脾气暴躁的老男,就是死在自己的亲生儿子西尔菲斯的手上,而此次比蒂夫的死,同样充满了悬疑:一向以宽厚仁爱著称的撒繁家,是不会作背弃盟约之事。更有人传说,西尔菲斯又一次阴谋杀死了自己的堂兄,如此,他成为了冈纷家理所当然的唯一继承人。

  然而,这些只是传闻,比蒂夫被杀的消息传回王都,全城震怒,特别是以卢克比为首的主战派,立时对元老会施压,要求再次对撒繁家动武。

  第一次撒繁战争的惨败,无疑使得阿尔维斯国内蒙上巨大的阴影,可事隔不到一年,战争的再次到来,是众多文人政客们始料不及的。然而究其原因,不仅仅是撒繁家“撕毁”了停战协议,更重要的是因为,此时阿尔维斯国内的政局,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最令人无法相信的是,开始保持中立位置的桑普家与反战立场的拉萨姆斯家,这时也改为强硬的态度,主张再一次对撒繁家动武。其中,撒繁家与拉萨姆斯家,更是从上古时代,就一直高持着亲密关系的挚友,此刻两家的反目相向,确实也是匪夷所思的。

  外面也有传闻,第一次撒繁战争中,桑普家与拉萨姆斯家的十万部队全部覆灭,多少也是因为撒繁家的关系,因此,这才改变了两家对于撒繁家的立场。

  可是,我认为,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次战争中,三家早有默契,并未发生实质性的交火,而其后冈纷军战败,撒繁军也没有采取赶尽杀绝的追击。最终桑普家与拉萨姆斯家十万部队的败亡,却是暗黑骑士团与索拉家的杰作。

  熟谙军情的二哥,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弃拉萨姆斯家与撒繁家的千年情谊于不顾,骇然将战火再次点燃,这些,决不是我所熟悉的二哥会作的。

  天气寒冷,我带着苏菲娅,在蓝发美人儿佯德的帮助下,摆脱几名教皇派来的亲信的纠缠,回到了家中。

  战争,持续了一年,此时回到家中,心情起伏。

  当基斯从我的手中接过缰绳,把爱马福兰牵进马厩的时候,阵阵熟悉亲切之感袭上心来,自己差点掉下泪来。

  情感正自波动,突然,脑际隐隐作痛,心中暗惊,巴甫诺的告诫响在耳边:“…切忌…切忌感情波动…”

  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我牵着苏菲娅的玉手,行入了家门。

  她乖乖倚在我身旁,是那么的美,美到刚刚在回来的路上,那些拥挤前来、瞻仰她姿容的烂民们,挤满了街道…

  也许是保养的甚好的缘故,海伦娜夫人站在自己的女儿苏菲娅面前,一点也不显得苍老,那雪白如玉的肌肤,使得这位年逾四十的贵妇人,与自己的女儿站在一起,更似一对姐妹。

  她拉着自己的女儿,自到一边说话。

  大厅里,只剩下我和二哥两人。

  二哥面容有点发暗,但从他脸上的笑容看去,却更似兴奋与激动。

  他自倒了两杯烈酒,将一杯递到我手中,温柔笑了笑,道:“…一年了…吃了很多苦吧…”

  “嗯…”我啜了口酒,身上,立时发出阵阵热气。

  “能活着回来就好…我实在没有想到…暗黑骑士团的人…会落井下石…”二哥细细打量了我一下,道: “好啊…很好,人…好像成熟了点…”

  心中有千言万语,此时对着自己这位同母异父的哥哥,却说不出来。

  炉火烧得噼啪作响,二哥斜靠在熊皮座椅上,缓缓喝了几口酒。

  酒气上脸,熏得他那金黄色的头发下,满脸发红。

  “你知道吗…莫拉…我们拉萨姆斯公国,那里土地肥沃…森林丰硕…人民安居乐业,我们…更有阿尔维斯五分之一以上的土地…”二哥有点激动的道。

  “从多年以前开始…我们拉萨姆斯家,一直都是博卢尼亚贵族中的翘楚…,拉萨姆斯这个名字,更是繁荣与胜利的象征…”

  “哦…”听出二哥语气中,那种罕有的得意,我心下微奇。

  “拉萨姆斯家…嗯…不错…我们拉萨姆斯家族,完全有能力成为大陆最强大的家族…”他昂首说道。

  “什么…二哥…你…你…”听出他语气种枭悍凶霸之气,我不由得暗暗吃惊。

  二哥,什么时候有了这种想法。

  望着我吃惊的样子,二哥更是得意了,他豪笑着道:“莫拉…你等着瞧吧…很快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土地…就会再增加一半…哈哈哈哈…”

  “土地…整加一半…”我咀嚼着二哥的言中之意,脑海中电光一闪,惊怒之中,人已站了起来。

  “不用惊奇…莫拉…这次桑普家、拉萨姆斯家、冈纷家联手出兵。撒繁家的彻底败亡,已是迟早的事…”二哥满面春风的说道:“前几日的元老会议中,卢克比与鲁菲斯都已经申明,只要我们拉萨姆斯家同意出兵…获胜之后,撒繁公国之中,自撒繁首都哥穆拉…以东…超过一半的土地…将全部由我们拉萨姆斯家所有…哈哈哈哈哈哈…”

  “卢克比…鲁菲斯…哥哥…他…他们的话…你怎么能轻信…”我急道。

  笑声嘎然而止,斯纷怒目瞪了我一眼:“哼…这是元老会的决议,岂容儿戏!”

  “可…可是…撒繁家呢…我们与撒繁家那么多年的友谊…你…你怎么能这么作!”情绪激动中,头微微发痛。

  二哥面色微沉,皱了皱眉道:“…唉…这个…只能怪萨瓦尔的儿子…太傻了…竟然与整个阿尔维斯公然为敌…”

  “兰方特…他有什么错,谁都知道…是卢克比…害死了他的父亲…”

  “不错,萨瓦尔…是被冤死的,这个…谁都知道,杀死希尔思王的真正凶手,绝对不是萨瓦尔。撒繁,可是…那又能怎么样…他还不是被处死了…莫拉…我的弟弟…我告诉你…在这个时代,掌握力量的人…就是真理…”

  “掌握力量的人,你是指卢克比。冈纷吗,我的哥哥,我实在无法想象,你现在…竟会与他变为一丘之貉…”我冷笑着讽刺了起来。

  “一丘之貉…你竟然用这种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哥哥…”二哥愤怒的站起身来,道:“我的弟弟…你懂什么…没有力量的人,始终只能象那可怜的小丑一样,在别人面前摇尾乞怜…只要…打败撒繁家,我们就能得到土地…大片的土地…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有了土地…我们拉萨姆斯家就会强大…”

  “所以…我尊敬的哥哥…你为了得到土地,甚至…不惜发动战争…即使对那多年的盟友挥剑…也不顾…”我的语气渐渐激动。

  哥哥吁了口气,道:“好了…莫拉…我的弟弟…你才刚回来…我们不必为这些事情争吵…”

  我猛然甩了甩头,道:“哥哥…你无法想象的…那战场上尸横遍地,无辜百姓血流成河的情景,您知道吗…哥哥…您轻蔑的一个决定…就会造成千千万万的人失去生命……那些凄苦的孤儿…失去儿子的老妇…天知道…这些人怎么能活得下去…”

  “哼哼…莫拉…这些话…你都是站在什么立场上说的…”二哥冷冷瞪视着我,沉声道:“你不要忘了,你是一个贵族,而且,你是拉萨姆斯家的公子,你需要关心的,是拉萨姆斯家的利益…不是那些见鬼的平民生活…”

  “贵族…贵族…哈哈哈…又是贵族…”我狂笑了两声,道:“为了利益,我们这些自名为高贵的贵族,就可以无端的将平民投之于火海…”

  二哥狂忍着愤怒,一脸黑气的道:“好了…莫拉…这场战争势在必行,只要得到了土地,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地位…会更加牢固…”

  “家族利益…”情绪起伏渐剧,脑中发热,头痛阵阵袭来,我冷笑着道:“斯纷…我的哥哥…您与你些卑鄙、无耻、自私、恶毒的贵族们完全一样,你只会关注于自己的利益,家族的命运,而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无辜者的悲痛之上…”

  二哥将手中的银杯,重重的砸到地上,他已被我恶毒的讽刺彻底的激怒了。

  “莫拉,你…你这个…体内更本就没有…贵族血液的杂种,白痴…你…你…更本不配拥有拉萨姆斯的名誉…”二哥咆哮着。

  “贵族血液…杂种…你指的是什么…”我狠狠的瞪视着哥哥,脑中因为激动的情绪,一阵一阵剧痛,而眩晕着。

  也许是因为酒性的发作,二哥异常暴怒,道:“你还不知道么…去问问你的…贱货妈妈…看看你满头下贱的银发,你根本就不是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后代…更不能被我们家族的圣宝格拉姆所承认…”

  喔,果然,梦中的一切,都是真的了,我根本就不是拉萨姆斯家的儿子…

  心中阵阵刺痛,毒药又开始发作了,头痛欲裂之中,自己险些便要晕去。

  强自坚固自己的腿骨,堪堪的站在的地面上,此时,站在二哥面前的自己,竟是那么的艰难。

  我不能倒下,决不能…

  我望着自己的哥哥,心中痛极,这么多年来,他竟一直便未将我,当作自己的弟弟看待…

  那些家族的侍臣亲属们也是,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一个血统不纯的孽种…

  难怪他们疏远我,鄙视我…

  我…根本就不是拉萨姆斯家的人。

  心中阵阵的愤懑不平,此时已彻底的喷发了…

  贵族,多么的卑鄙恶劣的一个词汇,我宁愿自己打一出生,便远远的离开它…

  心中恨极,我冷冷的望着斯纷,道:“你从来就不当我是弟弟…是么…”说着,我拔出龙骨剑,揪起自己的银色长发,一刀割断(贵族才有留长发的资格)。

  “拉萨姆斯…这个姓,从此与我无关…”我重重的说了句,转身便往门外行出。

  “莫拉…你…站住…”二哥喊了句,却是愣愣的站着,任由我行出屋去。

  门口,站着苏菲娅母女,她们,已因着我们兄弟两的凶猛争吵,吓得面色发白。

  看也不看苏菲娅一眼,我竟自行了出去。

  我,不要作贵族,不要作公子,也不敢奢望,她能与我一直相伴…

  “莫拉…你…你到哪里去,等等我…”她跟了出来。

  两人一前一后,急行了数里。

  不知何时起,天空中又开始了飘雪…

  脑内痛得直欲裂开一般,忘愁泉水,又开始发作了…

  强忍着痛楚,我莫拉,决不能屈服…

  由于没有了长发的环绕,自己的脖子间,竟有点冰凉。

  又行了数里,我止住了脚步,回头望去,苏菲娅俏生生的立在雪地里,咬着嘴唇,一副可怜的样子。

  从屋里跟出来,她只穿着贴身的长裙,绝美的脸,已冻得苍白。

  雪花飘落,粘在她的香肩上,淡黄色长裙的纹理中…

  行到她面前,我解下了斗篷,批在她娇弱的身体上,道:“你…你不该跟来的…我…我已不是拉萨姆斯家的公子…”

  苏菲娅摇了摇头,她轻叹了口气,拥住我道:“…你…你就是莫拉,我爱的莫拉…”

  感受着她温软如玉的身子,心中一片轻松愉快,一片伤感凄凉,一片温馨如意…

  方才苦忍良久的眼泪,扑簌簌的留了下来…

  我拥紧了怀中的她…

  四周,飞雪飘舞…

  两人静静相拥…

  良久,怀中的女人,细声说道:“…莫拉…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么…”

  “…嗯…”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07-08-01
剑之章

第一节 再遇托普

 

  自克伦皇都以东,绵延阿尔维斯大运河的支流、高琴葛河向南,在靠近桑普公国以西的位置,那里,是一片富饶的沃土。

  高琴葛河,河水细缓,兼且接近炎热之国、桑普公国缘故,因此长年以下,这条河水温暖热,再加之河水清澈,养料充分,因此高琴葛河中,历来水产丰富,它充裕的河水,极大的灌溉着河畔万里的土地。

  更为难得的,高琴葛河中,生长繁育着博卢尼亚大陆最为高贵美丽的水鸟、天鹅。

  每年冬季,数以千万计的天鹅,会迁往高琴葛河的下游,在哪里度过冬季之后,产卵孵幼,等待来年的夏季前,再返回河流上游,因此常年中,人们都可以在河中望见那高雅悠闲的天鹅群。因此,在当地人的口中,高琴葛河,又被称为天鹅河。

  处于天鹅河中下游地区的美酒城市,芬托尔斯,更因着其盛产的葡萄美酒,数百年来,在整个大陆闻名遐迩,而无论是那个国家城市,绅士贵族们都视能品尝芬托尔斯美酒为最高享受。

  芬托尔斯的最高执政长官,玛丽安家的外甥,近四十岁的夹可比。玛丽安,是位勤政爱民的好官,它总督着芬托尔斯附近数以千里而计的土地,掌握着各种农作物与畜牧产品的运营,因此即使在战乱年代,美丽富饶的芬托尔斯,依然平静安宁。

  酿酒,是玛丽安家持着的,最庞大的祖业之一,芬托尔斯的葡萄酒,其原料都来自于附近农场中,大量生产的优质葡萄。而在芬托尔斯以西以南,隔着高琴葛河的另一侧,小镇利科本附近的大片土地,是玛丽安家的祖居地。这里,四季如春,拥有着一望无际的葡萄园与茶果园,向来被誉为是葡萄、茶叶的乐土。

  克伦皇历214年2月22日,利科本镇郊。

  寒冷已逝,冬天即将离去,附近的种植园中,此刻仍在歇种。

  树叶落尽,林木杂立,枯死状的葡萄藤,整整齐齐的绵延到天际。

  在这片葡萄园侧,是一个宽大的农庄。

  庄园之中,高达十米的硕大风车,那巨大的扇叶,在细细寒风中,缓缓转动。

  农庄的黒木栅栏之外,几匹骡马在枯黄的杂草丛中放养,个间几只牧羊小犬,来回嘶叫奔袭。

  整个原野里人声寥寥,一片寂静安宁的景象。

  自行在葡萄园中,伸出手去,抚摸那藤曼上的死皮,我不无担忧,对身后的女人说道:“苏菲娅,这…这些葡萄藤,没有被冻死么…明年真的能发出芽来吗?”

  那些葡萄藤,确实是一副干枯的死样。

  “哼…瞎操心…”身后的女人,颇不以为然的哼了一声,她骑在一匹高大的白马上,镶着宝石的银饰使得这匹白马倍觉神骏。而马上这位绝代佳人,那镂着金线方格的粉红绒袄,将她曼妙的身形套个严实,厚线的麻袍与貂绒皮靴、与那宽大的杏黄色麻布大氅,使得这个千娇百媚的神女,与周围寒冷的空气隔绝了开来。

  金黄色的头发层层盘在脑后,一双明亮的眸子在我身上转了两转,她微微的挑起嘴角,调笑道:“子爵大人,如果你再这样拖拖拉拉的,我们今天就打不到猎物了。”说着,带着粉红色手套的纤手一提马缰,竟自奔了出去。

  两只浑身黑亮皮毛的大牧羊犬,立时嘶叫着跟了上去。

  “啊…喂…苏菲娅…等等我…”我急忙翻上马背,策缰行出。

  这时,身旁两个小伙子,也骑马跟了上来,一个是基斯,这小子最近又长高了,斯纷。拉萨姆斯将他提升为一名见习骑士,自我那日离家不久,他与诺依维尔两个,却带着我的爱马福兰跟来。

  另一个小伙子,满头金黄短发,明眸大眼,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光景,却是苏菲娅的堂弟,夹可比。玛丽安的表弟,赫斯基比。玛丽安。再看他年纪虽小,却是弓马娴熟,手持一把红木大弩,每次我和苏菲娅打猎,都要死活跟来,展示一下自己的箭术。

  于是四人嬉笑着,在林间骑马穿插,一种的自由清新的感觉。

  自那日在家中与二哥争吵出来,心情一直沉郁,结果忘愁泉水毒性发作,高烧连续,险些便没结束我的性命。其时苏菲娅急得泪眼盈眶,诺依维尔等人也是束手无策,直到大贤者比埃霍夫不断对我催动回复魔法,并用特制药草为我降低体热,自己这才得脱险境。

  想到守望二十余年的拉萨姆斯家的名誉,到头来在族人眼中,竟只是一个外人杂种,而片刻间,自己诺大一个男子,于天地间却直似无立足寸地,一根无根飘零的杂草一般。母亲惨剧,生父踪迹,兄弟反目,事事俱都扑朔迷离,心灰意冷中,不欲搭理那些家族之事,民族理论,于是随苏菲娅一同回返玛丽安家的祖居地、芬托尔斯。

  暗想道:从此以后,“拉萨姆斯”这个姓,自己是再也不能用的了,那我姓什么呢,“布努斯尔”,母亲的姓氏,听起来好像不错。

  我这么想着,来到芬托尔斯,住在这里,苏菲娅、爱丽丝、秋雨三女对我细心照顾,加上玛丽安家养用豪奢,锦衣御食之下,自己没理由过得不好。而自服用忘愁泉水之后,自己对女性记忆混乱,苏菲娅三女平日也是对我小心翼翼,从不敢轻易挑动我的情思。而自己与苏菲娅的深深情紊,此时也只能二人间潜移暗度的了。

  于是闲居无事,平日里无聊落寞之时,就被苏菲娅拉出去,打猎游玩。

  今天天气微晴,空气清新,确是打猎的好日子。

  林间落叶层层,处处的幽僻所在,还有月前的积雪未融。

  原来在士官学院学校之时,虽然对枪煎弓斧各式武器均有涉猎,可是平素我对弓箭一门,最不擅长,何况骑士的标准装备,便是剑与枪,其次是斧,最后才是弓箭。而拉萨姆斯圣剑世家公子自幼的教育中,便没有弓箭一项。因此很不幸的,我这位新进皇家骑士的箭术,实在是不敢自夸。

  在野林里搜寻半日,好容易发现一只麝鹿,结果被我连发数箭,却均是差去数米,那麝鹿早逃远了去。

  苏菲娅瞟了我一眼,媚笑道:“莫拉先生,这两个月来日日打猎,你的箭术…好像没什么长进哦…”

  我摇了摇头,作个无可奈何之状。

  在林中逡巡片刻,不久,草丛中奔出只野兔,只听教廷公主娇笑两声,她持着一把精致猎弓驰马而出,连续几箭向那野兔射去。怎奈那野兔机灵异常,几个突折过去,尽数躲开苏菲娅的羽箭,往草丛深处窜去。幸好两只猎犬训练有素,包抄之下冲入草丛,将那野兔逼出。于是苏菲娅又射出一箭,仍是不中,女人恼羞成怒,对旁观的我们叫嚷:“喂…你们看着干吗…快过来帮忙啊…”

  三人一哄而上,于是四人四骑,向那可怜的兔子团团围上。

  混乱之中,还是小赫斯基比手法较准,一箭将那兔子射死。

  最后,还是苏菲娅提起那可怜的死兔子,得意至极,娇笑道:“逃啊…逃啊…哼…逃得出我的手掌心么…哼!”

  见到这女人发狂的模样,我与小赫斯基比对视一眼,均是一脸无奈的神情。

  众人正自嬉乐,突然林外驰入几名骑士。当先两位少女体态窈窕,正是爱丽丝与秋雨。

  “苏菲娅殿下…莫拉大人…”只见二女面色惶急,策马急到我们身前。

  “苏菲娅殿下…不好了…枭贼…枭贼…袭击利科本镇…”爱丽丝喘息着说道。

  “枭贼?…”苏菲娅皱了皱眉。

  枭贼,是由居住在桑普公国炎热土地中的地下土著、食人野人、半兽人等亚人类,组成的强悍盗贼团伙。之所以被称为“枭贼”,是由于贼伙中的大量蝙蝠怪与鹰身人妖缘故,它们利用低空高速飞行的能力,配合土侏儒、牛头人等强盗打劫杀戮。它们无视教义人伦,加之嫉妒人类在世界的统治地位,处处为非作歹,打劫平民,而枭贼对人类百姓肆意残杀,凶狠残忍,向来被桑普公国内外的人类居民切齿痛恨。

  只听秋雨说道:“诺依维尔先生与比埃霍夫先生,已带民兵去支援了…莫拉大人,你…你…”

  此时,小赫斯基比一副兴奋的神色,对苏菲娅道:“表姐,我们…我们也去参战吧…”

  苏菲娅横了自己的表弟一眼,美目担忧的望着我,却不言语。

  我拔出腰间的龙骨剑,顺手挥了挥,其实这把剑是从谢尔手中得到,虽然轻便而锋利,但是奇形怪状的,对我很不称手,想不到今天却又用得着它了。

  对神女淡笑了笑,我说道:“走吧…苏菲娅,是该干活了…”说着,已当先驰马而出。

  身后传来苏菲娅的传令声,她招呼着几名侍从,四下去疏散平民,而自己带着基斯与赫斯基比,也从身后跟了上来。

  小镇内外,狼藉混乱。

  屋宇瓦际,那燃起的熊熊烈焰,不断的带出滚滚浓烟。

  人类的嘶喊嚎啕声,四处回荡。

  身形只比鹰鹫略大的鹰身人妖,成群结队的大片大片在城镇中盘旋,袭击那毫无反击能力的老幼妇孺,撕咬、吞噬她们的血肉。

  还有那数不胜数的土侏儒,那灰黒色的,不到一米的矮个子,那佝偻弯曲的变态体形,它们手持着短矛小斧,宛似一片黑流般充塞入小镇内外。

  这土侏儒凶悍而富有弹跳力,往往数十个一拥而上。群欧之下,往往那些身强力壮的大体形生物,也会沦为土侏儒的食物。

  其实确切说来,鹰身人妖与土侏儒之流,并不能象鹰人、大精灵一般算是类人生命。它们有着完全不同于人类的身体,鹰身人妖拥有鹰的身体与人的脑袋,却又有着锋利无比的牙齿,足以撕开任何猎物的筋骨,土侏儒更是身材矮小,它们那极度退化的双眼,已令几乎失去了所有视力,但是,土侏儒敏感的听觉与嗅觉,却弥补了它们某些感官方面的不足。

  在士官学校的教科书上,它们都被称为亚人类,原因很简单,它们只有不超过四十年的寿命,并没有完善的发展自己的文明,没有熟悉可表达的语言,但是,它们却又属于智慧生命,亚人类其中的优秀者,也可以象类人类那样,掌握人类的语言,学习人类的文明。而这些群体行动的家伙,往往有组织、有纪律的进攻其它生物的聚集地,掠夺别人的财物,甚至吞食别人的肉体。

  然而,对于人类而言,亚人类是极端凶险残忍的食人种族,落入它们手中,往往免不了被吃个皮干肉尽的下场,而数十年来,在桑普公国边境,横行无忌的枭贼,更是让平民百姓闻风丧胆的毒瘤。

  据说近十年中,枭贼的新生雌性头目,“牙妖”,她凶狠毒辣,而且富于诡计,在她的策划下,对人类村镇的一次又一次血洗,更趋猖獗了。

  等我们赶到小镇利科本之时,这里几乎已被枭贼夷为平地。

  地上横列着不少人类的尸骸,那断残的肢体,被撕咬啃凿过的内脏血肉,直是惨不认睹。

  一些鹰身人妖,仍自啄食着地上的人类尸肉,而那洪潮一般的土侏儒,自在小镇中横涌,劫掠着百姓的钱粮杂物。

  目睹着同类被如此残害,心中顿时生出火辣辣怒意,我急催着快马,向小镇中窜去。惊起栖息地上的鹰身人妖,一哄哄的飞起。

  我狂啸一声,手中的龙骨剑,瞬时横划出几个淡黄色的圆弧,跟着,只觉得自己的手腕处微微着力两下,而两只鹰身人妖顿时嘶声惨叫,那黑色的羽毛狂散中,尸体“腾”的从半空中跌落在地。

  手中长剑,怕有大半年未曾染血了吧…

  我这么想着。

  此时,四周的鹰身人妖一哄而散。它们擅长迂回扰动,攻敌以不备之处。霎时间,这数十只黑色身影,在我的四周半空中,来回抖动不停,令我不得不全神戒备。

  苏菲娅三女这时也跟了上来,秋雨跟随银铃多年,弓箭马术自也不差,这时她骑在马上弯弓搭箭,举重若轻间,已接连射下几只鹰妖。而小赫斯基比初上战场,手忙脚乱中,却是仓惶失措,好容易躲过两只鹰身人妖的扑击,却未及得射出一箭。

  由手执短剑的爱丽丝护着,美丽的神女苏菲娅嘴中念念有词,只见她额间的圣女银轮亮光闪烁,那晶莹的圣女十字剑高高荡起间,四周的空气中风声激动,一股股淡绿色的光芒,将空气的流动,缓缓的汇集,压缩。

  “神啊,赐予我风的力量,那无比锋利的尖刀啊,强裂空刃!”随着苏菲娅清亮的声音响起,那密集的空气压缩而成的弧形巨刃,伴随着那耀眼的绿色光环,迅疾无伦,直向半空中划去。

  只眨眼间,空中羽毛纷飞,鲜血狂洒,数十只鹰身人妖,瞬时已被那空气刃划中,甚至还不及惨叫一声,已纷纷跌落地下。

  “强裂空刃”,中级风系魔法,对防御力脆弱的飞行部队独含特效,此刻这种魔法用在苏菲娅手中,竟有如此威力。在现时的大陆中,很少有人,能同时精通并擅长多系属性魔法。可是,眼前这个美丽无比的女人,却显然具备这种才能。只见她使出一记强裂空刃之后,甚至未需喘息,很快便又是一记落雷,将迎面扑来的几只土侏儒劈到。

  她风姿绝俗,胯下那银饰白马一个纵跃之间,已经来到目瞪口呆的我身旁。

  其实在群殴战中,骑士的杀伤力,似乎永远及不上魔法师。

  不过,我还是不敢置信的望着眼前这个绝代佳人,她在魔法方面的才能,也许还能及得上,那位拥有圣战士血统的魔法天才、鲁菲斯,却也说不定。

  苏菲娅骄媚的看了我一眼,纤手抬上,挽了挽自己鬓间的乱发,调笑道:“唉…大半年没有作功课,魔力…不如从前了…”

  听到这话,我差点从马上栽下去。

  不久,与诺依维尔率领的一小股民兵会合。众人正待商议行止,却见镇中的另一个方位,那黑压压的土侏儒群环环围绕中,厮杀出一股人来。

  远远望去,却是数十名伤痕累累的人类战士,正被数之不清的土侏儒们围住厮杀。

  当下与诺依维尔微一点头,二人心意想通,便对苏菲娅喊道:“苏菲娅,魔法开路!”

  美人儿心领神会,她喃喃吟唱数句,手中那镶着各色宝石的十字银剑挥出,一阵阵红光耀眼,那灼热无比的火焰 ,瞬时在黑压压的土侏儒群中爆发了…

  这正是她擅长的高级火系魔法,“炼狱”。

  层层灼热的气流成浪,红光四射出数里开外,那土侏儒脚下的地面,瞬时已化为炽热的岩浆,那四射的熔岩,熊熊的烈火,瞬时烧透了黑侏儒那兹弱的身体…

  在那亚人类一片的似鸡似犬的尖叫声中,黑压压的人群瞬时向四周扩散,而那闪避不及的侏儒们,也即刻被烈火烧焦…

  高级火系魔法一经使出,前路立时被清理干净,反倒是我和诺依维尔两人领着数名骑士,绕开那被烈焰灼热的土层,疾往那中心处救援。

  一头板寸头发的诺依维尔,剑术也有十余年火候,十分精熟,而此刻我二人配合在一起,珠联璧合,杀退一小群的土侏儒,迎到那友军群中。

  此时那友军中,十多名步兵战士大多带伤,而有两人站在其中,却是鹤立鸡群一般,十分显眼。

  其中一名青袍白发的老者,这老者身材高挑,却是双目带创,却似早已瞎了。只见他双手各持着一把长剑,剑身自带古纹,一望而知其名贵,再看他双手持剑的架式,竟是让人不禁生出一股寒意,时下大陆上骑士剑客,能熟练掌握“二刀流”这种顶级剑术的剑士,实在已是屈指可数,而眼前这位老者,摆明了便是一位双手剑客,而此刻他双眼俱盲,而身处战阵之中,浑身上下不带一丝伤痕血迹,气定神闲之间,仿佛把刚刚的一番殊死搏斗,全然不当回事般,与他身旁一些伤痕累累,而苟延残喘的人类战士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个,确实是一位绝世剑客的涵养,一种孤高的气质。

  再看另外一人,是名两米多高的巨汉。

  短短的头发下,他拥有宽阔的额头,那满是血污的脸上,自带着一丝恬静的笑意,再看他坚毅的脸颊,却是自己那么的熟悉。

  那大汉望见我时,面上微微一愣,随即将一柄长柄大斧,一挥而扛倒自己肩上。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对着我笑了起来。

  “…你…你…托普…是你…托普…你好吗…”他那招牌性的动作,瞬时将我点醒。

  心中一片狂喜,我跃下马来,一手扶到他肘下。

  托普望了我一眼,这个大汉轻轻敲了一下自己的脑门,他看了看天,豪笑道:“呵呵呵呵,今天天气不错,是个与老友重聚的好日子…”

  “是啊,今天确是个好日子…”想到昔日征讨盗贼团时,与他并肩作战、同涉险境的往事,心中泛起一片的热意。我搀住托普的肩膀,也笑了起来。

  二人正自得意,突然身旁一个老朽冷峻的声音响起:“现在…还不是放松警惕的时候吧……二位…”却是那瞎目老者说道:“…它们…又来了。”

  心中一惊,我回头望去,果然望见那黑压压的、夹杂着牛头怪的土侏儒群,又蜂拥了上来。

  “不错,情况紧急,托普,我们先杀出去…再说…”说着,在托普坚实的胸脯上擂了一拳,我一个急起翻身上马,高喝道:“大家跟在骑兵后,不要掉队,一起杀出去。”

  当下骑兵在前,步兵随后,一起向外杀去。

  可是黑侏儒们,片刻间又象潮水般将我们堪堪围住。

  托普手持大斧,一记横扫之中,便有数个土侏儒的尸身飞出。

  那瞎目老者,失明对于他来说,好像根本不存在任何障碍。他的双手剑技更是神妙无方,却见两把古剑在他手中,时而相辅相成,时而分东击西,而附近那些丑恶的土侏儒,但凡敢进入他方圆二米的,瞬间便是溅血倒地。

  一时间,他二人倒是无险,可是其它受伤步兵,却是危急万分,只听“啊…啊…”两声惨叫声响处,便有二人被土侏儒一拥而上,乱矛捅死。

  其时空中的鹰身人妖不断往下扑击,我们又被几只身强力壮的牛头怪缠了上来,情况登即不妙。

  (牛头怪属亚人类纯兽人,有一定智慧,不会言语,力大如牛,他们善使斧锤等重型武器,在单体肉搏的战斗力上,对人类战士有压倒性的优势。)

  此时,苏菲娅处,情况也是不妙。在一只年纪略老的雌性黑毛女妖、“牙妖”的带领下,几只鹰身人妖不断对苏菲娅、爱丽丝、秋雨三女扑击。

  苏菲娅架出十字剑,左支右拙中,再无暇使用魔法;爱丽丝剑术稍次,她在鹰妖的扑抓下屡屡遇险,粉嫩的脸上被划出一道血痕;而秋雨此时只得抛下弓箭,她拔出腰间那把蓝幽幽的小龙冰刀,那阵阵极度冰寒之气中,将一只鹰妖斩为冰块,而其它鹰妖对那冰刀心生忌惮,倒也不敢对秋雨冒然出袭。

  (小龙冰刀是银铃从皇家骑士乔手中夺得,为水系圣龙的骨骼所制,寒冷无比。详见序章第十节)

  我们陷入苦战。诺依维尔接连抛出小投斧,可是那鹰身人妖却是前仆后继,悍不畏死,瞬时间,他精准的投斧,效果也不明显。

  而我好容易发出记火球,将一只牛头怪击倒,却又被另一只土侏儒,一枪扎中马腿,福兰一阵子的癫狂之中,自己险些跌下马来。

  心中正叫苦不迭,突然远方杀声震响,却是席法引着大批援军杀到。

  “苏菲娅殿下…苏菲娅殿下,您没事么…”一名蓝色长发的美貌少妇满面焦急神色的喊着,她浑身圣骑士打扮,手持着圣者银盾,策马疾驰而来,正是圣骑士佯德。她身后另一名半老圣骑士,手持裂风之斧,却是丝德蒙。

  瞬时间,随他们而来的数千教会士兵,已高喊着杀了过来。

  土侏儒群顿时混乱了,片刻间乱七八糟的人群,混乱的堆积厮杀在一起。

  这时我已是苦苦支撑,突听半空中一声清啸。

  “莫拉,我来帮你…”

  一双黑色的巨翼直向我身前落来,那蓝发飘逸的席法,此刻一身白衣,手持大弓。他顺着自己下坠之势,接连弯弓出箭,只听自己身周惨叫连连,只眨眼间,几只困扰我已久的鹰身人妖,瞬即被他射死。

  我见此情状,顿时精神一振,手中龙骨剑重重杵下,闷响声中,锉入一只牛头怪的脑髓,那牛头怪仆地便倒,而我策着马,已当先杀出重围。

  此时,身后的托普也卖出个破绽,他虚晃中一斧横削,将一只与他缠斗已久的牛头怪,砍翻在地,跟着狂啸一声,拉住身旁一名伤重的同伴,急跟着我往外窜出。

  乱战之中,枭贼们自相践踏,死伤无数。人类士兵们义愤填膺,勇猛杀敌之下,渐渐掌握了战场的主动。

  不久,那枭贼群中,狡猾的女头目“牙妖”,一记的震翅高飞,而在她凄厉啸声的发令声中,枭贼们也开始纷纷退避…

  而接下来的追杀,却持续到傍晚…

  等到那枭贼们退却后,再清理整个战场之时,繁荣的小镇利科本,此刻已彻底沦为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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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07-08-01
第二节 授剑

 

  日间经历与亚人类的殊死一战,夜晚时,众人均有些疲累。

  与托普等人,会聚在一间小酒馆里。

  我将托普介绍给苏菲娅等人,再看看他那魁梧的身材,豪迈的神采,此刻分别一年,仿佛只在昨日。

  只听托普言道,自从与我在普萨斯一别,他作为一名自由佣兵四处游荡,来到小镇利科本时,眼见枭贼作乱,人民生活疾苦,便自动请缨,留下来参与民兵团共同对抗枭贼。

  接下来,托普又将那双剑老者,向我们略一介绍。

  结果这沉默寡言的瞎目老者,赫然竟是大名鼎鼎的“剑圣”、赫姆赫资。伊亭。于是仔细打量着他,那须发零乱的老脸上,一种浓重愁苦冷淡的味道,直让人不敢贴近,“苦脸的剑圣”,果然名不虚传。

  当下托普又道,那枭贼狡猾异常,时而迂回牵制,时而主动出击,近半年来,仅在利科本地区,就大大小小作乱百多次,而民兵卫队,几乎就不能追踪其诡异的行迹。

  诺依维尔等人谈到枭贼对人类居民的残忍屠戮时,无不咬牙切齿,愤恨不平。

  当下众人商议,决意齐心协力,共同对付枭贼。

  与苏菲娅一起回到玛丽安家的农庄,已是深夜。

  不知是否初上战场的缘故,小赫斯基比因为受了惊吓,此刻竟发起高烧来。

  请来两名僧侣为其诊治,又施放了些回复魔法,这小子的病情才渐渐好转。

  望着自己病态憔悴的表弟,苏菲娅一脸的忧虑。

  我行到她的身边,伸出手掌去,握住她洁白的玉手,道:“…不用担心,他明天就会好起来的…”

  苏菲娅嗔怪的望着我,道:“都是你不好…他才这么小,你…你就糊里糊涂的把他带上战场…”美人的手掌,却不脱去我的掌握。

  我叹了口气,心中内疚,却不知说什么好。

  沉默良久,苏菲娅别开头去,细声道:“你们男人,是不是…是不是都这样,上到战场…就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顾了…”

  听到她语气中的凄苦味道,我微微一愣,想要看看她的神态时,却发现她脸朝着另外一个方向。

  拉了她两下,却发现她身体执拗着,不愿意回过头来。

  无奈之下,我伸出手去,挑起她的玉颔,将她绝美的脸,扳到我的面前。

  淡淡烛光下,那金黄色的根根发丝,自发出点点的闪光;那澄清如同湖水般澈蓝的眼睛里,此刻竟有点点泪花浮出…

  “乖…莫哭…”伸手过去,拭去她眼角的泪。

  这个女神般美丽的人儿,柔顺的依到我怀里,微微抽啜着,道:“你知道么,每次你拿着剑,冲入血肉模糊的战场时,我…我…”

  我叹了口气,紧紧抱住她柔软的身子。

  “你不知道么,我…担心你的…”

  “嗯…”我沉吟着,道:“我答应你,等把枭贼这个民害根除,我就再也不碰刀剑了。”

  (作者道:好大的空头支票!!作者答应,读者也不答应)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继续抱紧着我。

  隔着衣服,感觉到那柔软的胴体,此刻竟是微微滚烫起来。

  她的身体好热,好想解开衣服,细细的打量她。

  心猿意马之中,动情时,脑内深处,又开始隐隐作痛。

  二人相拥半晌,苏菲娅抬起头来,如梦美目,注到我脸上。

  樱唇儿轻咬,细细喘息中,她绯红的脸上,那美轮美奂的眼睛,此刻直欲滴出水来一般。

  强压着脑内的疼痛,感觉到她身上的热意更浓,我微微调笑道:“苏菲娅小姐,你的身体很热哦,是否在发烧呢…”

  她满面羞赧,娇嗔着看着我。

  伸手过去,解开她胸前一根束带,我得意的说道:“不好了,苏菲娅小姐,您肯定是病了,要不要属下…仔细的检查一下…您的身体啊…”“仔细”与“身体”两词,被我说得特重。

  轻掐了我一下,苏菲娅回过头去,看了看病床上的昏睡的小赫斯基比,却道:“检查?我好像确需要这个,不过…这里不大合适哦?”说着挣开我的怀抱,当先向门外走去。

  我正要跟过去,突然头脑一阵的剧痛,眩晕中差点没倒下去。

  可是,这个女人的热情,实在是很难抗拒,也不敢抗拒…

  我踉跄了一下,勉强站住,却看见苏菲娅已站在门外,嗔怪的望着我,蹬足道:“死人,快点啊…”

  “哦,嗯…”我深吸了口气,吃力的跟了上去。

  今晚,等待我的,不知是甜蜜,还是痛苦…

  可恶的忘愁泉水,狗娘养的温蒂,下次见面,我一定饶不了她。

  第二日早间,从苏菲娅房中出来,我早是精疲力尽,正要回房休息,却被爱丽丝逮住,前去探望秋雨。

  原来昨日与枭贼作战,秋雨被脸上抓伤,虽然伤痕不重,但女孩子家爱美惜颜,自然难以想开。

  我到的时候,秋雨只是抽泣。

  唉,是不是精灵族的女子,更喜欢多愁善感。

  于是,我抚着她黑色的秀发,倍加抚慰,言道,这个伤痕很浅,决对不会留下任何疤痕云云,又道,美女是不能哭的,哭了就不美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秋雨逗乐。

  却见她娇笑间,梨涡浅显,好一个美女。这时爱丽丝也依了过来,挽住我的肩膀,道:“莫拉大人,我们小姐就是没瞧错人,您,真是温柔呢…”

  细细打量爱丽丝,她的金发柔顺如瀑,与苏菲娅卷发却又不同,且发色又偏浅黄色,而双眼皮的凤目,更是娇媚动人,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女。

  此刻倚红偎绿,本应温柔享尽,可我却是头痛欲裂,暗想自己今日实是再不可动情,否则万劫不复,当下使出百般手段,脱出温柔陷阱。

  回到自己的房间,却被托普拦在门口。

  这大汉豪笑两声,道:“呵呵…莫拉,今天天气不错,走…咱们去练两招…”

  “啊,练招啊…这个…我…”犹豫间,已被托普拖到了校场。

  不会吧,我现在头还痛着呢。我心中想着,但望见托普诚挚的眼神,想着分离一年重聚,实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此时日已近午,农庄中空旷的校场上,已有很多人站在那里修习。

  席法一时练剑,一时执弓,他飞翔纵跃,练习各种姿式射靶。诺依维尔又玩起了他的看家绝活,那小型投斧在他手中抛出,二十米内的目标每发每中,引起周围几名旁观的武士们掌声连连。

  而在校场的一角,比埃霍夫正带着他的嫡传弟子、杨克尔作晨课。这一老一少可恶至极,一轮接一轮的水魔法使出来,搞得整个校场上冷风簌簌,众人都是遍体冰凉。

  我手持练剑用的木制长棍,立在当地。而托普这个两米多高的大汉,他一手支起根长柄大木把拟作长柄大斧,霍然立在我面前。

  他简直就如同一座大山般,让人顿觉呼吸困难。

  这种形式的对练,往往最能吸引观众,于是二人还未出手,周围已被四四方方的围满了人。

  二人默然对立,我竖起木剑,向对手行了个骑士礼。

  “呔!”托普突然虎吼一声,执着长柄木斧,对我直扑而上。

  那长柄木斧横向划出一道圆弧线,直向我拦腰扫来。

  这一斧出力十足,来势汹汹,仿佛千钧之力一般,颇有势不可挡之势。

  其实剑术斧技,于辟砍搏击一道却是相同,纵砍长于力道,斜辟长于意道,横削长于势道。

  而各种出手中,纵砍力道最大,却最易为对手闪避;斜辟在于出奇不意,制对手于挡不可挡,避不可避;而横削,其实是辟砍一道之中,最常用、最难以闪避、最具杀伤力的手法。

  其时形势危急,那木斧边缘,转眼已扫到自己身前,难挡难避之下,我急个抽身退闪,堪堪闪过这一斧。哪知托普一斧去势未尽,折返而回,却反手又是一记横扫。这一斧接前招紧密连续,同样的迅猛无伦,逼人于避无可避之境。

  片刻间,我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当下强打疲惫精神,弓腰蹬腿之间,顺着托普的横扫一击,高跃而起,待得身形下坠,成飞鹰击兔之势,长剑飞舞,直如那闪电奔雷,直取托普脖颈。

  托普全身着力于那木斧之上,此刻木斧去力未竭,身体收势不住,眼看对我的犀利一击已是避无可避。总算这大汉的临战经验丰富,却见他顺着出斧末势,脖颈些些侧开,顺着我暴长的剑锋划开去。

  他那灵巧的脖颈,此刻圆转如泥鳅一般,巧妙绝伦的避开我志在必得的一击。

  眼见自己一剑落空,心中惊叹不已,便随着自己双脚落地,翻腕又是一剑,插向托普前胸。

  此时托普身形严重扭曲,再难维持平衡,要再次闪躲我的出剑已是不能。却见他环抱长斧,身体作势翻转,身形弯曲间,已在地上连滚出几滚,滑出三米开外。

  而我的第二剑,却又已落空。

  当下托普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而我也立定原地,擦了擦额间的冷汗。

  两人这几个来回,出手迅猛,招术连绵,更为难得的,竟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因此周围旁观人众,个个均已看得目瞪口呆,竟是忘了喝采。

  现场静默半晌,众武士的叫好喝采声,瞬间爆发得震天价响。

  托普笑了笑,却不再出手。只见他双手环抱于胸,对着人群中一名老者说道:“怎么样…老头儿,他的剑法如何…”

  循着托普言语,我向那老者望去,却见他瞎目白须,正是剑圣赫姆赫资。

  “恩,…”赫姆赫资点点头,却默然不语。

  霎时间,我似已体会到托普的苦心。

  早听闻赫姆赫资。伊亭剑术通神,而此刻这人就在眼前,身为爱剑之人,总能就不上去请教一番呢。当下我收好木剑,行至赫姆赫资身前,恭敬一礼道:“伊亭先生,晚辈资质驽钝,用剑有粗糙不精之处,便请伊亭先生指教。”

  “哦,你的剑术很好…”赫姆赫资点点头,道:“听说你是拉萨姆斯家的人,是吧…”

  “呃…敝姓布努斯尔…”我犹豫着道。

  哪知赫姆赫资对我并不搭理,只是自顾自说道:“拉萨姆斯家的剑道,在于刚毅武勇,你…你确实有几分火候了…”

  听到他这番说法,自己心中难免不快,其实,现在的我,实在不愿听到任何与拉萨姆斯家有关的事情。

  然而不可否认,事实就是如此,我使剑的路数,就是拉萨姆斯家的。

  “你使剑,怕也有十多年了吧…”赫姆赫资问道。

  “是的,伊亭先生。”

  “嗯,你知道吗,莫拉。拉萨姆斯,”赫姆赫资抽出把长剑横在自己面前,那明亮的剑刃,映着阳光,照在他的老脸上。

  “剑,是时机。出剑击敌,在于时机;闪避格挡,也在于时机。临阵对敌,谁能真正掌握时机,谁就能使自己立于不败…”赫姆赫资缓缓的说道:“其实过早的闪躲,也能一时保证自己的安危,确是个明哲保身的做法。但是,与此同时,过早的闪避,也丧失了击败敌人的良机…”

  赫姆赫资继续说道:“其实,剑的真谛,只在于生死存亡的边际…”

  “嗯……”我听着赫姆赫资的剑谛,心下恍惚,对句句深奥的话语似明非明:“可是…赫姆赫资先生,你说的…我有些不懂…”

  赫姆赫资摇摇头,笑道:“剑道,就象人生,有些东西,只能当事人自己才能慢慢体会得到了…”

  这短短两句话,却又深入我肺腑,自己用剑十年,个中酸甜苦辣、感悟体会,又岂是只言片语,旁人又能体会的?

  当下仔细回想着赫姆赫资的说话,我点了点头。

  这时,托普已来到赫姆赫资身边,只听这大汉咆哮道:“臭老头儿,你…你就这么胡诌两句,人家就能体会么…来…来…咱俩比划两下,也好让人观摩观摩…”

  赫姆赫资摇摇头,道:“不比…不比,和你有什么好比的…”

  托普行过去,逮住赫姆赫资的衣领,怒道:“什么叫‘有什么好比的’,臭老头儿,莫要忘了…你前天还欠我的酒钱呢…”

  剑圣的老脸上泛起羞惭之色,被托普的拖拉扯拽之下,终于跟他下了场。

  场中,二人僵持而立。

  老剑圣气定神闲,双手入袖,那暗青色的长袍,此时批在他的身上,直衬得人飘飘欲仙。

  然而,与剑圣的逍遥自在相比,托普明显紧张拘谨得多。面对如此一个奥糟老头儿,托普双手紧握长长斧柄,身体微蜷,全身戒备着。

  “快点啊,托普…我的腿都站酸了…”剑圣慵懒的说道。

  “我来了…”托普狂吼道:“喔啊啊啊啊啊…”他叫得特响,仿佛是在给自己壮胆一般。

  大汉蹬起了地上的黄土,疾扑而上。他那几百斤重的巨大身体,此时直若一只巨牛,那凶猛横直的气势,仿佛直要将眼前的老者吞掉一般。

  面对着洪水猛兽一般的托普,瞎眼的老者此刻竟似不闻不问,他悠然自在,静静立在原处,宛若一颗古松。

  于是,托普出手了,这一招,还是他那擅长的一记惯技“横扫千军”。

  木制的假斧,却夹杂着万均之力,猛的横向打出了,很难想象,这样的出手如果打在赫姆赫资老朽的身躯上,会有怎样的后果…

  长斧,划出完美的弧线,迅疾的向剑圣的腰间扫来。

  很快,斧缘相距着老者的肉躯,几乎只有一尺。

  静立的老者,仍然纹风不动。

  八寸,不动。

  五寸,不动。

  三寸,二寸,不知是否瞎了的缘故,赫姆赫资似是根本未看到托普的攻势,他只是静静的立着,仿佛那当头砍下的斧势,便根本不存在一般。

  他…他想死吗…

  观众群中哗然一片了。

  心中惊疑不定,再欲喊托普住手,已是不及。

  可是,奇迹就在此时,发生了。

  那古松般入定的、静寂木然的“苍松”,瞬间动了,但是,他那迅疾的动作,早已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超出了人类肉眼观察的范围。

  人影相交,瞬间一晃而逝,赫姆赫资那老朽的身躯,只是轻巧的扭上两圈,感觉上更是轻轻的从托普出斧的反向,绕着托普庞大的身躯轻轻一闪。

  未等托普的大斧砍下,赫姆赫资的身影,早已闪到了托普身后。

  片刻间,奇异的景象,令众人撑目结舌。

  而人影错开之时…

  赫姆赫资,仍是悠闲的立在当地…

  托普,却猛的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这一切,只发生在风驰电掣之中。

  大家惊呆了,等回过神时,赫姆赫资已自走了,留下托普一人,独自趴在地上呻吟。

  人群再次喧哗了,他们,甚至还未看见剑圣的出手。

  有人说,他看见剑圣出了一剑…

  诺依维尔说,他看见剑圣出了两剑…

  我朦朦胧胧望见,赫姆赫资出了三剑,分别打在托普的左颈,右颈,后脑…

  就在托普的出手,几乎已经认定,可以将赫姆赫资死死打中的那一瞬间,这位瞎眼的剑圣,终于出手了,也就是在这一瞬间,在这人影交错的贴近距离,托普全力出招,全神作势,再也无法闪避,也无法躲闪了…

  这个,就是所谓的时机吗。

  在那一瞬间,赫姆赫资却不退反进,他顺着敌人的攻势出招,至敌于死地。

  这种情势下,如果稍有差错,赫姆赫资无疑是自履死地,在如此情况下的出招,生死存亡,胜败荣辱,无疑,存在于一线。

  也许,正如他自己所说的。

  剑的真谛,只在于生死存亡的边际…

  也许是校场上嘈杂热闹的喧闹,将苏菲娅等女也吸引了过来。

  随只身着一件暗灰便袍,却不知是缘故,今天的苏菲娅看起来,那绝世的风姿中,更蕴含着一种别样的妩媚之意。柔和的春阳之中,她那蓬松如云的长发散乱披肩,美目流盼中轻嗔嬉笑,那股一股迷人的春意,登时让整个校场为之颠覆。

  人家说,女人如同一朵鲜花,确需要男人的不断滋润,才能长久绽放。

  此时看到苏菲娅神采四射的样子,自己昨晚的舍命相陪,却也有点效果。

  再看秋雨自带着一层面纱,缩到爱丽丝身后,好像生怕有人能望见她脸上的小疤一般,我见她小女儿的心态,心中好笑。

  早有人过去扶起托普,帮他按摩着,被剑圣砍中的筋骨。又有人讨论、争议剑圣的神妙出手。

  于是校场中言谈欢笑,气氛甚是愉悦。

  我站在苏菲娅身边,正与她细细攀谈,感受着那蚀魂的融融春意,却听见一老一少的争吵声。

  “哼,杨克尔,我规定,你今早必须练完五十次寒冰魔箭,你现在才练完三十次,就想偷懒么!”

  “臭比埃霍夫,你这个老东西,每天都逼着我练这狗屎‘寒冰魔箭’,这种低级魔法,一点用处都没有…”

  …

  循着这熟悉的争吵声望去,正是杨克尔与比埃霍夫这对冤家,又在拉锯。

  老贤者用力扯着自己的长胡子,不断的数落着眼前自己不听话的弟子,言道他必须完成自己的晨课。而杨克尔却只是以寒冰魔箭太过低级、练之毫无用处为由,硬是不肯就范。

  最后比埃霍夫恼怒道:“好的,杨克尔,如果你嫌寒冰魔箭低级,那你给我…完整使出一次’冰晶凝结’吧,如果你能使出这种魔法,今天的功课,就不用作了…”

  冰晶凝结是高级水系魔法,是要有多年丰富经验的法师,配合高级法器才可能使出的魔法,这个,对于一个刚刚十岁出头的小孩子来说,实在是不可能的。

  “哼,冰晶凝结,很了不起么!看我使给你看…”杨克尔得意的挺起了小胸膛,他一手拿捏成诀,另一手除下自己右臂上的蓝宝石腕轮,将之高高举起,而小嘴大张,叽哩咕嘟的念起咒语来。

  望着他幼雏细嫩的小脸,旁观人众均摇头浅笑,大不以为然。

  哪知杨克尔念的几句咒语,他手掌中的腕轮上,那硕大的蓝宝石,瞬间发出极度幽蓝的亮光,片刻间,这小孩幼小的身体中,层层森寒的冷气,不断向外排障而出。

  大家猝不及防,纷纷向四周闪避。

  只见杨克尔高呼两句,身形起伏间,他那海蓝色的头发,根根在森寒的气息中飘逸,而那明亮的大眼睛中,此时也透出寒冷的蓝色。

  “伟大的水神啊,赐予我寒冷的气息吧,冰晶凝结!”杨克尔高呼着,而顺着他小手指去的方向,一个巨大的半径达到5米的暗蓝色冰球,瞬间凝固而成。

  伴随着极寒的冷气,那凝结的水蒸气,在旁人身上洒上一层冰霜。

  众人惊叫着四闪退避,而那硕大的冰球,更是令人瞠目结舌。

  过得半晌,等人群从失措中平静下来时,杨克尔的挺起腰杆,四处炫耀。

  比埃霍夫望了望那硕大的冰球,叹了口气。

  身边的苏菲娅,此时竟打起了冷战。我伸手去挽住她的肩膀,籍以给她点温暖,而后者,也回了个甜笑。

  席法飞了过去,敲了敲那厚实的坚冰,点点头道:“杨克尔…不错…干得不错…”

  诺依维尔满面惊奇,问比埃霍夫道:“比埃霍夫大人,这…这个杨克尔到底是什么人,竟然…竟然这个年纪,就能使高级水系魔法…”

  老贤者点点头,枯瘦的老手伸出,将不远处那身材瘦小的杨克尔,揪到自己的面前。

  “干吗…干吗,臭老头儿…”杨克尔不依的挣扎着。

  “杨克尔的身份,其实你们已经知道了,他…姓…爱尔斯…”不理杨克尔的微弱抵抗,比埃霍夫抡起了杨克尔头上覆盖的蓝发,对我们说道。

  只见这小孩子发根之处,后颈上细白的肌肤中,竟有一道深蓝色的雪花形印记。

  “水…水之圣痕,爱尔斯家的标记,水神赐予人类的无上烙印…”秋雨颤栗着说道。

  “不错,这就是爱尔斯家族的标志,哼,这小子,是水神的末裔,能使点水系魔法,并不足为奇…”比埃霍夫喃喃说着,枯手,在挣扎的杨克尔屁股上,狠狠打了一下。

  原来他是圣战士的末裔,爱尔斯皇家的后人,也难怪暗黑骑士团,要对他一个小孩子赶尽杀绝,结果,使得他们避难到拉萨姆斯家。

  托普道:“只要是圣战士的后人,后颈处,都有一个圣战士圣痕的…”说着,虎目向我瞟来。他不像比埃霍夫等人,对拉萨姆斯家的尴尬家事毫无知觉,还道我也是战神的后人,圣剑血统的拥有者呢。

  尴尬的摸了一下自己的后颈,我苦笑了两下,暗暗想道:自己果然不是拉萨姆斯家的人。转念又想:不过圣痕这回事儿,斯纷二哥他们从来没在我面前提过,看来,他们倒也照顾我的感受得很。

  想到这里,不自禁觉得自己甚为孤独,心下落寞。

  正思忖着,一只温暖的小手伸过来,握住了自己的手掌。我一惊醒来,回头望去,入目的,是苏菲娅绝美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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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7-08-01
第三节 二刀流

 

  时间,很快进入214年3月。

  天气渐暖,大地回春。

  芬托尔斯地处高琴葛河下游、阿尔维斯运河北岸,此时更是春光灿烂、鸟语花香。

  这日由苏菲娅陪伴,游历涓涓河水之畔,其时春暖花开,香飘四溢,那波光粼粼之中,几只高贵的水鸟,披着着那洁白的羽毛,以各种雅致的姿态,自在那里游弋。

  “莫拉,你看…你看,那只…那只…黑天鹅也…”身边的苏菲娅,兴奋的叫着。

  顺着她春葱般的手指,那夹杂在几只雪白的同伴中间,一只浑身墨玉般羽毛的黑天鹅,骄傲的游了出来。

  黑天鹅,这种在阿尔维斯极为少见的珍惜品种,今天竟让我逗上了,运气真好呢。

  看到身旁的赫斯基比、爱丽丝等人,个个在那里欢呼雀跃,此时自己虽也兴奋无比,面上却道:“也不过就是只天鹅而已吗,只不过羽毛稍微黑点罢了…”说着装出没什么了不起的样子。

  不料,自己的言行,很快遭到纵女的嘘声。

  终于,众人之中,总也有与我站在同一阵线的。

  只见执拗的小子,满头蓝发的杨克尔,此刻却对我大相应和,道:“莫拉…你说得不错,黑天鹅有什么了不起的,哼哼,只是羽毛黑点而已吗,其实有些天使的羽毛…还是黑的呢…”

  身高与他相仿的赫斯基比道:“吹牛,天使是神的使者,羽毛当然是圣洁的白色了…”

  杨克尔得意的笑了笑,瞟了一下这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伙计,道:“哼,小弟弟,你不信么…席法叔叔,他就是…”

  杨克尔还待夸侃,却被身旁的比埃霍夫喝住,道:“杨克尔少爷,你不可胡说…”其时席法并不在身旁,但比埃霍夫,却仍不愿意提到席法的身份。

  不料杨克尔的说话,早已引起苏菲娅的兴趣。

  苏菲娅素不知席法的身份,她只知席法羽翼硕大,较之鹰人宽了倍余,加之身形魁梧,相貌俊俏,实非寻常有翼亚人类出身,而席法翅膀上漆黑的羽毛,又否定了他作为天使的存在,因此心下一直奇异。

  却见她扯了扯我的衣袖,望向我的美丽眼睛中充满了好奇,低声问道:“席法…他…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不是鹰人族的吗…”

  “怕不是吧…以他那种形态,的确像是天使族的…”秋雨离着我们不远,加上她精灵耳朵灵敏,早听见苏菲娅的问话,此刻直接答了出来。

  爱丽丝也道:“可是,他的羽毛是黑色的呀…”

  苏菲娅道:“这个…就有点蹊跷了,天使的羽毛…竟然是黑色的…”说着,望了望身边的佯德。

  佯德看着苏菲娅,这个充满着成熟风韵的蓝发美女,微蹙着眉头,喃喃的说道:“天使族…的羽毛,大多是白色的,除非…除非…”

  ……

  女人,永远喜欢在背后说人短细。我望着唧唧喳喳的她们几个,叹了口气。

  议论良久,四女没什么结论。

  却听苏菲娅嗲声嗲气的问比埃霍夫道:“比埃霍夫先生,您…您…倒说说看,席法他…他的羽毛怎么会是黑色的呢…”她神情妩媚,那绝世的姿容,早把比埃霍夫这个老色鬼浑身的骨头都欺酥了。

  “这个…不…不行的…不能说的…席法他会难堪的…”比埃霍夫还待守口如瓶,却被秋雨等人缠了过去,终于撬开了老嘴。

  原来,天使族作为大陆上最为崇高的种族,天使族的人们必须严守着神定的禁例,如有违反,就会遭到天遣,并被赶出天使族的圣地、那与世隔绝的日不落山。

  被赶出天使族的天使们,便会失去主神的佑佐,成为无家可归的生灵,他们的羽毛,会变成叛逆的黑色,名字,也会被称为诅咒的堕落天使。

  “那么…比埃霍夫先生…席法…他犯了什么禁例呢…”秋雨轻抚着比埃霍夫的长胡子。

  比埃霍夫早被迷晕了头,他滔滔不觉的说着,就把自己的老友席法给卖了。

  原来天使族的禁例,禁止天使们与异族相恋,而席法这个放荡不羁的小子,一次与同伴们巡天的时候落单,在荒郊外的水池中偷窥到狼人族的一位美女洗澡,结果兴致冲动之下铸成大错,失身狼女,最后遭到天遣,翅膀上的羽毛尽数变为黑色,自己也被赶下了日不落山。

  从此他与狼女生活在一起,然而女伴病逝,于是席法孤身一人巡游天下,最后不满暗黑骑士团在圣灵大陆的穷政暴敛,加入了反抗暗黑骑士团的阵营之中,与当时正是年轻的比埃霍夫(当时还是一个见习魔法师)结识,从此结为好友。

  众人听着席法的传奇式经历,都不禁呆住了。

  “他…他怎么会喜欢一只狼女呢…”爱丽丝奇道。

  “狼女也,说不定…很有野性喔…”苏菲娅细细笑道。

  “其实…”秋雨说着,却噗哧笑了起来,在苏菲娅与爱丽丝耳边,悄悄说了几句,结果众女笑作一团。

  唉,可怜的席法,唉,女人啊…

  不过想到席法的经历,自己却大有知己之感。

  我和银铃,不也是这种样子的么…现下分别已有半年,不知她过得怎样,而上次刚刚见面,她却又匆匆离我而去,不知为何?

  想到这里,心思浮动,这时不远处驰来一匹快马,马上跃下一名魁梧大汉,正是托普。

  唉,可恶,他又来拉我前去练剑了。

  托普自那日比剑,托普败于赫姆赫资之手(据他自己说,是第53次败在老剑圣手下了),其后更是加紧练斧,每日里还硬拉着我与他同练,苦也。

  其实单剑技这一门,游侠骑士,佣兵武者,莫不钻研专著,以求达到剑术的顶峰。

  而实战之中,有专注于精神力道的刚剑技,有凭借圣属性魔法辅助攻击的圣剑技,有利用暗黑系魔法辅助攻击的暗剑技(露拉的“暗影瞬踪剑”、赛伦斯的暗黑之枪就属于这种门类),有专注于突刺削挑的突剑技,更有专注于时机精度的瞬剑技…

  其实诸般剑技之中,尤以瞬剑技这种剑术最为高深难习,使剑者往往须有多年的剑龄,加上丰富的经验与敏锐的洞察力,也就是极至的剑识,方有可能悟出。那日赫姆赫资出手迅捷无伦,风驰电掣间将托普击倒,实则便是瞬剑技的手法。

  而拉萨姆斯家的剑术,讲求刚猛浑厚,要求使剑者的精神状态以及高昂的斗志,应属于刚剑技,而这种剑术在对付重凯战士以及大体形敌人之时,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先父西蒙。拉萨姆斯凭借手中圣剑格拉姆,配合刚正强浑的刚剑技,驰骋沙场数十年,武勇盖世,实则是硬打出来的雄风。

  而吉米尔家(神圣骑士贝克博。吉米尔)的剑术,讲求挑刮削拨,伤害敌人的手腕手臂,破坏敌人的武器为目标,从而达到杀伤敌人的目的,是非常阴损的手法,属于剑术中“破剑技”一门。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托普与我时时上门就找赫姆赫资的麻烦,逼迫他比剑。

  如此赫姆赫资也不生气,每每与我们比剑,他只是逍遥应付,一时破剑技,一时刚剑技,一时瞬剑技,无所不用,初时我与托普联手而上,也不用数合便败下阵来。其后刻苦钻研,吸取失败经验,方才渐渐能支持几招。

  其时见到赫姆赫资的剑术,百门百类,无所不同无所不晓,剑术之博之精,当世无出其二,心下更生羡慕。尤其是那诡异玄奇的双手剑术,这种剑技已经使出,双手持两剑,出招间互相配合,宛若二人出剑夹击,逼敌于万劫不复之地,实是玄妙至极。

  父亲曾经说过,这种剑术俗称二刀流,只有身经百战、悟性绝顶的勇士才能够使用的顶极剑术,在实战之中,实是凶狠无敌的作战法门。然而,这种剑术要求持剑者的协调性与剑识,否则双剑乱舞起来,自己的剑斩在自己的身上,实战中更是凶险无比。

  私下里学着赫姆赫资的手势,自己双手各执木剑,联系二刀流的技巧,与托普、赫姆赫资对战,初习二刀流之时,只觉得困难无比,双手两剑,竟是那么冲突、那么离散,出剑之攻势,更远不如自己的单手剑方便,于是勉力习之,终于一两个月练习下来,每日里双剑不离左右,自己也悟出不少道理。

  其实,二刀流的极至,便是直到自己出剑的那一刻为止,敌人永远不会知道,他所应该格当的剑,是自己的左手,还是自己的右手。

  每日里没完没了的练剑,却又疏落了苏菲娅不少,不过这样也好,也省得我体内的情毒频繁发作,再生事端。

  虽然此时已入春季,整个芬托尔斯境内,仍然是枭贼横行。到四月底,我们招募了民兵加入城防卫队,大大小小与枭贼冲突过二十余次,几次重创敌人。

  最近,在芬托尔斯境内,我的名字也开始被传道,称号由“爱上精灵女子的异端”,变为“打击枭贼的勇士”。

  枭贼的头目,老谋深算的雌性鹰身人妖“牙妖”,她带领的部队,在我手上屡屡败阵,熟悉敌我之后,她对我更是痛恨入骨,对外声称:“某一天,我一定要生吞那银发小子的血肉。”

  到得五月初,讨不得好处的枭贼们,开始往芬托尔斯边境地区活动,这日得到线报,言道枭贼很可能在近期,袭击芬托尔斯边境地区的冥加族人的村庄。

  众人得此消息,均是犹豫不绝。

  其时,冥加族人、精灵族与我们葛尔族人类,素有很深的隔阂,究其原因,要回溯到两百多年前…

  两百多年前的阿姆斯葛尔大陆,已经成为充满着死亡与痛苦的土地。受到魔族黑暗势力的诱惑、堕入邪恶深渊的圣战士家族,曼连斯葛尔家与赫姆德葛尔家,他们彻底为野心和欲望出卖了的灵魂,圣战士的血液与魔族的暗黑之力融合,产生出强绝的力量,暗黑的逆道者与魔兽的邪物聚集在一起,欲望、执念、屠戮、混乱互相汇合,终于,邪恶的信仰产生了,魔族与叛道的人类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最后,邪恶黑暗势力的代名词、“暗黑骑士团”产生了。

  于是,接下来数十年里,凶恶的魔兽、扭曲的冤魂、噬杀的恶灵,将死亡的阴影,覆盖在整个圣灵大陆的土地上…

  残存下来的圣战士末裔们团结在一起,他们带领着各族的勇士,与暗黑骑士团,在日不落山脚下的华穆尔平原,展开了最后的圣战…

  天空被乌云笼罩,大地被鲜血染红,风声,夹杂着怨灵的惨叫,雨水,掺合着腥臭的腐血…

  ……

  遗失了光之至宝、主神的圣柜的天使战士们,再也抵挡不住那恶魔之王的黑暗巨镰,究级暗黑魔法“审判之日”发动,死亡的黑暗气息,淹没了一切、一切…

  光明联军失败了,阿姆斯葛尔大陆十二圣国的土地,彻底为暗黑势力所掌握。

  一些失败的圣战士们带着家眷逃离出海,来到了圣灵大陆之外的另一片土地,“博卢尼亚”。

  两百年前的博卢尼亚,生活着人类的另一个种族,他们拥有绿色的头发和眼睛,他们热爱自然,热爱生命,从不于人争斗,他们与精灵族、兽人族一起,和睦共处在这片安宁的土地上。

  他们,被称为“冥加族”。

  两百年前的博卢尼亚大陆,被精灵统治着,这里生活着黯精灵、冥加人、兽人、小精灵与大精灵…

  然而逃亡而来的圣战士们改变了一切、凭借着主神赐予的利器与久经战场历练的军队,他们很快统治了整个博卢尼亚大陆,他们镇压了一切其他种族的反抗,自立于统治阶级,建立了阿尔维斯王国,王国之中,由当时资历最老的圣战士长老,克伦家的家主、担任国王。

  然而,土地分封的不均引起了逃亡而来圣战士内部的不和,万念俱灰的天枪继承者们离开了阿尔维斯,他们来到了极北的苦寒之地,与兽人族、高地蛮族一道,建立了撒法尼亚共和国。

  与此同时,从圣灵大陆而来的,以“葛尔”自称的葛尔人,始终蔑视着与自己同属人类范畴的冥加人,他们甚至也厌恶冥加人的绿色头发、妒忌冥加人安逸的生活,于是,种族之间一次次的屠杀与灭绝开始了…

  翻开典籍可以了解,直到克伦皇历146年以前,阿尔维斯皇家教会的教义中,从来没有把绿头发的冥加人们当作自己的同类,更没有赋予他们任何其它种族平等的权利。

  “背道者,神的叛逆”是教会对冥加人的称谓。

  直到克伦历154年,当人类开始意识到自己范下的罪孽之时,经过150多年的屠杀,原来繁荣于博卢尼亚的冥加人早已所剩无几,避入深山了。

  虽然不久之后,教会修改了法令,承认冥加人的公民权利,可是冥加人与葛尔人之间的沟壑,却永远无法填平…

  同样怨恨着人类的还有精灵族,他们被迫迁居着自己的祖居地,将大片大片的沃土,让到人类的手中。

  终于,克伦皇历185年,在另一股强大势力“海狮子联盟”的帮助下,精灵族中最强大的种族、黯精灵族,在黯精灵皇室“索拉”家的带领下,发动了起义,他们夺取了阿尔维斯运河西向如海口处,肥沃三角洲”艾伦瓦特”,在那里建立了新的精灵之国。

  皇历186年与193年,克伦皇家两次发动大军,期望平息“叛乱”,结果在反人类各族联军的拼死反抗下,尽皆刹羽而归,于是,艾伦瓦特王国成为被默认的存在,而直到现在,精灵之国艾伦瓦特与拉萨姆斯公国中的沙克尔湖畔地区,被认为是博卢尼亚大陆上仅存的两处精灵聚集地。

  虽然,“异端”的蔑称已被除去,王国法令中,冥加人的公民权利也被赋予,但是,冥加族的村庄素来与世隔绝,他们不与葛尔人交往,而一旦有葛尔人贸然进入冥加人的领地,十九,也会遭到他们的追杀。

  也正因为如此,大陆上的葛尔人,对冥加人素来也是芥蒂甚深,而此刻枭贼袭击冥加族的村落,大家自然乐得隔岸观火,谁还愿意出兵前去救援。

  芬托尔斯的领主,小赫斯基比的父亲,托比克。玛丽安便主张不要出兵,理由是冥加族人不服阿尔维斯王国的法令,不遵从王国教会的教义,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出兵援助。

  我闻得这般言语,心下踌躇,在询问旁人意见,大家却默不出声,再望向席法时,他却是满脸不豫之色。

  “子爵大人,”玛丽安家的一位老家臣站了出来,说道:“冥加人世居我们芬托尔斯境内,却不服教化,不缴赋税,如此刁民,实不该发兵去救。”

  “哦,”我不已为然的点了点头,身旁的托普更是冷哼一声,蜷起了双臂。

  “如此说来…大家都认为不该去救了…”我环顾四周,想找出个帮忙说话的人来。

  “莫拉大人,我不这么认为…”一个高挑的身影站了出来,正是史昂。

  眼见他尖尖的下巴上,双目精光有神,早与我心有灵犀了。

  心中大喜:那日离开拉萨姆斯家时,留心把他召了来,此刻果然有用,呵呵,这人就是聪明,知我心意,不像诺依维尔这木头疙瘩,死站在那里不会说话,憨直憨直的。

  史昂道:“皇家法令明文立定,冥加人属阿尔维斯公民,享有公民权利,此刻枭贼作乱,冥加人深陷水火,我们岂可袖手旁观…”他双手握拳于胸,对着那老头儿说教,颇有点“慷慨激昂、义正词严”。

  “可…可是…”那老头还想争辩,却被我打断:“好了,不用说了…”

  环顾众人一眼,我说道:“我不管我们与冥加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冥加人,现在是阿尔维斯的公民,是我们的兄弟手足,难道我们眼睁睁的望着自己的手足被蹂躏,而无动于衷么…”

  “相信主吧,他创造每一个生灵的时候,一定期望着我们这些平凡的生命,能够互相关爱,和睦共处的,不论他们是哪一个种类,哪一个民族,父神…绝不会抛弃他们的…”

  “无伦如何,我们必须救冥加人,相信…这也是神的意愿。”说着,我摆了个祈祷的姿式。

  那老头登时语塞,众人听到这些言语,登时精神焕发,秋雨则更是面绽桃花,望向我的美目中满是感激倾慕之意,席法兴奋得直鼓掌,道:“说得好…说得好…”

  苏菲娅自然支持我的决定,她柔软的手掌牵了过来,自也是满面喜色。

  可是苏菲娅的舅舅却是满面土色,这位托比克。玛丽安子爵眼见如此状况,知道我要带着他的部队,去那毫不相干的冥加人领地跟枭贼拼命,心中大急(要知道损失的部队,都是他花钱雇的哦),于是他抚了抚自己的山羊胡子,便要站出来说话,却被自己的侄女、依在我身边的苏菲娅,一个狠狠的眼神给瞪了回去…

  第二日,我们终于出兵了。

  冥加人的领地,位于芬托尔斯偏僻的边境地带,领军行了大半日,这才接近冥加人的村落。

  民兵和城卫队凑成的两千余人马,编制杂乱,行军拖拖沓沓。有几个民兵行在队伍里,竟然扛着个锄头。

  直到第三日,我们来到几个冥加人的村庄,有的村庄有厮杀劫掠的痕迹,一些年轻的冥加战士们更是头面染血,想来早先也经过几场恶战。

  果如所料,冥加人对我们充满敌意,上前想与之交谈询问,结果吃了不少闭门羹。还是秋雨这个精灵美女,耐下性子给几位冥加长老慢慢解释,使之前的紧张气氛,这才慢慢转好。

  到得第四日早晨,根据冥加战士带回来的情报,大股的枭贼正准备袭击芬托尔斯西北边缘一个较大的冥加村落。

  我当即领兵上路,沿途一些年轻的冥加战士,听说我们消灭枭贼救援冥加村庄的行径,却也纷纷加入进来,而队伍中冥加人与葛尔人的细碎矛盾隔阂,也不尽表了。

  近午经过一个冥加村庄,此刻这里已被烧为灰烬,断缘颓壁之间,到处是冥加人的尸体,有的尸体,更有被撕咬啃裂…见此情状,冥加战士固然怒火炽燃,葛尔士兵们也是义愤填膺。

  正要下令加快行军,却听史昂高声呼唤我的名字。

  行过去,却见史昂满面深沉,站在一块软泥地里。

  “莫拉大人,你看…”

  “嗯?史昂,这…这是动物的脚印么…”软泥地里的脚印让我触目惊心。看情形,这是一种能站立的、四趾生物脚印,然而,这块脚印,竟然比象蹄,还要宽大两倍。

  “这…这会是什么生物…史昂…”我的语气有点紧张,这个,肯定是一种身材巨大的生物脚印,如果他是敌人,那将是极为危险的。

  “山洞巨魔…”这时刚刚来到身旁的比埃霍夫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推翻了我一切侥幸的想法。

  比埃霍夫弯下身去,仔细看了看那巨大的脚印,喃喃的道:“这是成年的山洞巨魔…最少高达六米…”

  “山洞巨魔,枭贼中竟然有这种东西…”史昂眉头深锁。

  山洞巨魔身体庞大,力大无比,而且,这种生物对极大部分魔法免疫。

  “一只成年的山洞巨魔,在战斗中最少相当于二十匹精锐的重装骑兵”,想到士官学校教程上的描述,心下不由得打了个冷突。

  “停止前进,全军紧急修整。”我高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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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7-08-01
第四节 穿云箭

 

  喊来几名城防卫队的士官,问道:“你们城防卫队之中,可曾配备了枪兵队…”

  几名士官均自摇头。

  “那,长枪呢…有长枪么…”

  几名士官又是摇头。

  回头看了看自己带领的、这一堆乱七八糟的乌合之众,心下叫苦不迭。

  长枪队,是人类部队抵御大体形生物的唯一凭仗,而这个,是城卫队中不可能拥有的。

  心下盘算:他们如果有5只山洞巨魔,也许能勉强支持住,如果他们有十只,这个…这个…

  正自烦劳,不经意间,秋雨已来到我身边:“莫拉少爷,你…你不要烦恼…”

  “嗯,”我苦着脸,看着娇笑中梨涡浅显的秋雨。

  “你忘了,我们精灵族的穿云箭么…”秋雨浅笑着,拿出一直极长的箭矢来。

  比起一般羽箭,穿云箭不仅箭竿长了两倍,比起长弓用箭,穿云箭也长出一倍,而且,穿云箭的箭羽极长,箭竿用重梨木打造,而那极尖的圆锥形螺旋箭矢,几乎能钻穿任何的铠甲筋骨。因此,穿云箭,素来被精灵族使用,对付敌人的重装骑兵,以及大体型的战斗单位。

  穿云箭厚重粗长,战斗中除非精灵族的精锐弓手,一般人即使是久经历练的长弓手,更本无法驾御。

  “对…对…穿云箭…”一把抢过秋雨手中的长箭,我欣喜若狂的说着,激动之下把秋雨紧紧的抱到怀里,在她细嫩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下。

  秋雨直羞得满面通红,急挣扎了出去。

  穿云箭的重量让我微觉不妥,便问精灵少女道“…等等,秋雨你们一共带了几支穿云箭…”

  秋雨仍自红着脸,回头点了一下自己的大精灵随从,细声细气的道:“我们…六人,每人带了一支…”精灵美人儿还羞着呢,跟她们家小姐、银铃真个不同。

  “一…一支…”我不由得愣住:六支穿云箭?够用吗?

  我叹了口气,整顿队伍之后继续前进。

  现在救人如救火,哪里还有准备的机会,唉,现在,也只有自求多福了。

  ……

  这是一个很大的冥加人村落,从四通八达的地理形势,无疑可以确定,这里是冥加人聚居地的核心。

  然而此时,那一栋栋由竹竿木架购置而成的房屋已坍塌成一片,那燃烧着的火星,在冥加人惨烈的嘶叫声中,不断的蔓延…

  浓烟滚滚,黑压压的土侏儒群,潮水般的涌入冥加人那不堪一击的防御设施里,将一个个年轻的冥加卫士撕为碎片。

  混乱之中,几个两栋楼般高大蠢笨的褐色身影,踏着那沉重的脚步,缓缓在村子里移动着。

  是山洞巨魔!

  他们圆滚厚肥的巨大身体,自带着无比的重量,他们手中那硕大的木棒,挥动之间,直将一栋栋房屋击跨。

  震耳之声乱起,木屑灰土飞扬,一只黑毛的鹰身人妖盘旋半空,她一声声的厉鸣发令,指挥着大股的鹰妖群体,不断向冥加人的箭塔飞去。

  “全军突击,秋雨,对付山洞巨魔,用你们的穿云箭…”我高声发令着。

  烈阳之下,城卫士兵与土侏儒群冲杀混乱,百余名弓手不断向空中的鹰身人妖放箭。

  我领着骑兵队,仗剑杀入敌群,身材矮小的土侏儒,不断被身下沉重的马蹄踩翻,血肉乱溅。

  那犀利无比的穿云箭,夹杂着刺耳的破风声,闪电一般,深深插入一只山洞巨魔的胸口。

  血花泉涌,发狂般的山洞巨魔早不分敌我,横冲直撞中挥棒乱打,转瞬间数十个生灵化为碎肉。

  “瞄准他的颈子射…”秋雨焦急的招呼着自己的同伴。

  又一记银光闪过,那山洞巨魔脆弱的脖颈处被射穿,他发出深邃的惨号,庞大的身体小山包般仰天倒下来,竟将一栋茅屋压塌。

  眼见救兵已到,冥加战士早是舍生参战,有的冥加人浑身浴血,仍是抱着土侏儒厮打。

  汗染娇靥的佯德一手银剑,一手圣者之盾,紧紧护在苏菲娅身边,让这位教廷公主,能够从容吟咒。

  年迈的圣骑士丝德蒙高举起烈风之斧,刚劈开一只牛头怪的脑袋,却被一只土侏儒的短矛扎中腰眼,陷入险境,幸亏手持长柄大斧的托普即时救到,大斧横划出一道明弧之间,四五个土侏儒的黑瘦尸体直飞了出去。

  现场混乱至极,比埃霍夫的一记龙卷风,瞬时将十余个苍蝇般讨厌的鹰身人妖撕为碎片,血花剑洒,羽毛飘飞。

  战场上二刀流使出,威力不同凡响,右手龙骨剑主攻,左手骑士短剑辅防,在矮小的土侏儒群中,如入无人之境。(比之骑士剑威力较大,但短剑轻便易守,其时莫拉初习二刀流,自不敢托大。)

  不久,战场优势渐渐被我们掌握。可是秋雨的穿云箭也已用完,此刻还余下一只山洞巨魔凶悍无比,胡乱杀戮,却令人束手无策。这时一个黑色身影,迅捷闪到巨魔身前,只见那人手持双剑、白发黑袍,正是赫姆赫资。

  顺着那巨魔手中,千钧落下之锤,老剑圣不慌不忙,却见他身影暴起,脚蹬巨魔的肥腿,鲤鱼打挺般的飞跃而起,只是眨眼的瞬间,他早已晃到巨魔的脑后…

  紧接着,剑光乱飞,银弧亮线之中,在没人能看清他的出手之下,那山洞巨魔的巨大头颅,竟被他斩为一堆乱肉…

  整个动作只在瞬间完成,连贯犀利威力无匹,正是绝强的终极瞬剑技…

  “瞬狱剑,是瞬狱剑…绝对是…”身旁的诺依维尔停止了打斗,他长大了嘴巴。

  眼见如此绝技,心中不免羡慕,暗想,人道伊亭家的独门秘技“瞬狱剑”天下无双,今天一见果不其然啊。

  最后一只山丘般的巨怪倒下了,人族士兵士气大振,一阵冲杀之后,枭贼溃不成军。

  “又是你,你这个银发的可恨的小子,我要杀了你……”又一次被我坏了好事,牙妖尖历刺耳的咆哮着,她不顾一切的向我直扑下来。

  看着她类鹰的身体越冲越近,我架起龙骨剑正待迎击,突然斜向里疾飞来一只羽箭,瞬间扎入牙妖的身体。

  羽毛飘散,牙妖的尖叫声嘎然而止,她重重的栽落地面,结束了自己罪恶的生命。

  吁了口气,回头望去,手持大弩的小赫斯基比端坐马上,金发散乱,喘息不已,刚刚那一箭,是他射地。

  这是小赫斯基比第一次杀人吧,现不到,他第一次就宰了条“大鱼”。

  我微笑着对他竖起拇指,以示鼓励。

  首领被杀,枭贼们更是没命的四处逃窜。

  领军疯狂追杀一阵,这为祸芬托尔斯数年的枭贼,今始遭到重创。

  击退共同的敌人之后,很自然的,冥加人与葛尔人分成两拨,相对而立。

  可以感觉到,冥加人望来的眼光中,有友谊,有感激,但,仍然有敌意。

  静默良久,冥加人群中颤危危的走出了冥加长老,须发透白的他,向我们出兵援救的义举,表示了真诚的谢意。

  谦逊两句之后,我向他伸出了友谊之手。

  “同样身为人类,葛尔人与冥加人之间,没有理由互相憎恨的…”我平静的说。

  犹豫片晌之后,冥加长老缓缓伸出枯柴般的手爪,与我向握。紧接着欢呼四起,场面沸腾。

  托普得意的抚着自己的额头,自语道:“主告诉我,今天确是个好日子…”

  “是吗,托普…”身旁的席法,收起了自己的大黑翅膀,浅浅笑起来。

  ……

  在后人流传的史书里,无论是那一种版本,都有这样的描述:克伦皇历214年6月初,英雄莫拉。拉萨姆斯仗义出兵,从枭贼手中援救了冥加族的村庄,这一战,不仅完成了歼灭枭贼战争中最终一役,而更重要的是,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分歧与隔阂,葛尔人与冥加人之间,终于踏出了友谊的第一步,这也是日后,开创全世界范围内,各族和睦共处、平等共治繁荣局面的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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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7-08-01
第五节 回家

 

  枭贼被灭,“牙妖”的尸体被带到芬托尔斯城内、拔光羽毛、高高悬挂在教堂的塔楼上。

  民众们互相告慰,莫不拍手称快。

  然而就在我平定枭贼祸乱的同时,国内的政局,在不知不觉中又一次发生了变故…

  在拉萨姆斯家与桑普家的支持下,卢克比。冈纷大公发布条令,对国内增兵加赋,而克伦皇家对撒繁公国的第二次征讨,已迫在眉睫。

  ……

  这是克伦皇历6月26日。

  清晨醒来,隐隐头痛,想到昨夜激情,迷乱温馨之处,心中恻然…

  丝被之下,苏菲娅羊脂白玉般的娇躯,此刻仍亲密粘着自己的臂弯…

  秀发如云,散乱在席间枕畔,迎着初夏的晨曦,闪着点点的金光,昨晚纵情,此刻她睡得很沉…

  轻柔的拨开一缕碎发,细细打量着她的容颜,软玉的娇靥上,那修长的睫毛,弯弯的柳眉,樱红的嘴唇,搭配的竟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完美,只如世间那不可存在般的绝世珍宝,令万物为之失色…

  感受着她细细的鼻息,安睡中那宁谧的美态,让人沉醉。

  动情处,我不由得痴住了。

  突然,脑髓里剧痛滋生,眼前一黑,险些晕了过去。

  可恨,情毒又发作了。

  强抑止住心中的情絮,又看了看身旁的美人儿,心下不禁好笑:苏菲娅真是的…明知我身中情毒,最好清心寡欲,端的是缺乏自制…就像昨夜,硬跟到我房间,言道和我把酒聊天,只微微温存一下,定要严守界限。结果,哪知花宵夏夜,郎情妾意,又怎不发生些事端…

  批起便袍,秋雨和爱丽丝便行入进来,想来二女早候在门外,此刻听到动静,这才进门。

  对二女嘘了声,示意她们不要惊醒苏菲娅,三人一同行至外间,秋雨与爱丽丝已着手帮我穿衣了。

  时值初夏,二女都是一身的丝质长袍,柔软细腻中,竟似能透出股肌肤粉色一般,两位美女的娥箩身材尽显…

  心情荡漾,谁知二女眼观鼻,鼻观心,低着头老老实实服侍我穿衣,不敢丝毫逾越。

  想来二女受苏菲娅交代,因情毒之故,不敢对我亲近。

  这样也好,我急忙收敛心神,避免情毒再泛。

  谁知天不从人愿,初夏之时衣衫单薄,加之清晨血液畅通,男性阳刚之气难免外现,二女性子细致,着衣之时自然察觉,一时间美人儿粉晕上脸,娇羞无限。

  心中微乐,着目处秋雨臻首微垂,爱丽丝粉靥生霞,个中美态如牡丹勺药,催人失魂。

  想来二女不惯服侍男性之故,如此大惊小怪,却也好玩。

  情毒之事抛到九霄云外,当下将二女搂入怀中,寻花问柳之间,秋女羞涩、丝女腼腆,真个想尽艳福…

  正自乐不思蜀,突然诺依维尔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怀了俺的好事。

  “莫拉,莫拉,你起来了吗?”

  “怎么了,诺依维尔,一大早就大呼小叫的…”冲出门外的我恼羞成怒。

  “莫拉,米蒂妮…你的表妹来了…”

  “她…她…她怎么来了…”我微微一惊。

  米蒂妮。吉翁斯是姑姑帕特拉。拉萨姆斯的女儿,小我两岁的表妹。基本上,九岁之前,我们是一同长大的。

  也许是我与拉萨姆斯决裂的缘故,此刻米蒂妮坐在宽大的客厅里,有点忸怩不安的样子。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差点认不出她来。

  直顺的金发披肩,肌肤胜雪,腮若桃红,她,的的确确长成了一个美人。

  见到她的时候,心思不禁起伏,她那似曾相识的眼神,让我想起了疼爱我的姑姑。

  并没有穿达官女儿家的贵袍,米蒂妮紧身的装扮,风尘仆仆。

  她身旁那个面带雀斑的小伙子,径来到我身前,行了礼,他是基斯,现已长高得与我相近了。

  “莫拉…表哥…你…你…”行到我身前,米蒂妮欲言又止得样子。

  我冷冷的道:“我…不是你表哥,正如别人说的一样…我并没有…拉萨姆斯家的血统…”

  “你…你不要这么说…表哥…你…你…”明亮的瞳子里泪光转动,米蒂妮捉住我的手掌,急道:“你…我…”

  “我没有神圣的血统…身上也没有圣战士的烙印…我哪配作你的表哥…”好像拉萨姆斯家的人让我受的气,我似乎只想从眼前这位少女身上报复回来。

  “可…可是,我和妈妈从…从来没把你当外人看…你…你知道的…”惊急之下,米蒂妮竟淌下泪来。

  望着她纯洁的样子,心中一软。

  “米蒂妮…你还是那么爱哭…一点都没变…”叹了口气,我伸出手去,想擦拭米蒂妮脸上的泪水。

  “还不是…还不是…你欺负人…”米蒂妮捉住我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突然间,却又笑了起来:“我不管…你是我的莫拉哥哥,就是…”

  手指弹了她的额头一下,我苦笑道:“又哭又笑的,也不害臊。”

  米蒂妮带来了姑姑的一封信,信中内容,却是求我返回克伦城的拉萨姆斯家的。

  原来拉萨姆斯家大军调动,姑姑此刻已来到克伦王都,时下外面传闻拉萨姆斯家手足反目,家族各内外势力蠢蠢欲动,拉萨姆斯家早至危急存亡之刻。

  信中又道,自那日斯纷与我争吵,以至我负气出走,事后也后悔不已,而我虽非拉萨姆斯血统的身份,他们是从未当我外人云云。

  姑姑措辞殷殷,此刻看在眼中,自然想到旧日姑姑无微不至的关怀,饶是我已打定主意,再不管拉萨姆斯家闲事,此刻,却又心思彷徨。

  想到斯纷与我,几年的兄弟情谊也非虚假。于是夜间与苏菲娅商议回家之事,而她,自然也大大赞成返回王都了(想来是她母亲海伦娜唆使的)。

  于是最终,还是决定回“家”。

  心中微叹,过了大半年的平静日子,此刻仍免不了,要返回那纷乱的世界中去。

  返回王都,已是十天之后了。

  天气炎热,克伦城中,大街小巷的,却挤满着各式各样的人众。

  他们大多佩戴武器,民兵、雇佣兵、土匪、剑客、游侠、巫师,各式各样的人齐集,而车队、马匹、粮草,也是应有近有。

  想来大战在即,卢克比。冈纷全国增兵,因此眼前这种情形,也属正常。

  回到家中,再次见到斯纷时,二哥又苍老了很多,下巴上胡须希乱,白皙的俊脸上,此刻自带了几条皱纹。

  他神色尴尬,想过来与我搭话,却又踌躇,而我,自然是冷眼相对。结果倒是我的“丈母娘”(或者说是“嫂子”)海伦娜,热情的走过来,捏住我的手掌,与我说话。

  海伦娜年逾四十,看起来却只象苏菲娅的姐姐一般,她美艳无比,精通交涉,说话自又得体,到让我消了不少气。

  还有我的姑姑与米蒂妮,人家说姑媳、姑嫂之间的感情最容易培养,此刻情况确实如此,苏菲娅与她们十分亲近,而我自幼受姑姑照料,几年后再见,心中不免亲热。

  又与威廉、吉赛特等人见面,老威廉厚重如故,吉赛特则仍是少言寡语。

  而令人兴奋的,却是与银铃的再次相遇。

  在几位大精灵长老之后,我找到了她,这个让我日思夜想的人儿。

  银铃清丽如昔,只是再次与我相见,神情却有点恍惚。

  斯纷曾禁止我们的交往,可自从上次我们争吵之后,斯纷再不敢开罪我,他将银铃召回,无非是想收买我这个“弟弟”,好让我不在负气离开,哼哼,这一招好厉害。

  想来面临重大变故,斯纷权衡轻重之下,什么“异族乱伦”的名誉问题只得抛开脑后,任由我与银铃在一起,总也好过兄弟反目、家族分裂的局面。

  这情形,就像惹弟弟生气的哥哥,无奈之下,买一些平时无伦如何,不舍得买的糖果给弟弟,好讨弟弟欢心。

  哼,打一棒子,给一颗糖。

  不过,好甜的糖,斯纷倒知我心意。

  此刻甫与银铃重逢,又被自己的姑姑亲情牵扯,我自然再离不开家了。

  将我扯到僻静处,银铃道:“莫拉,你…你…怎么又来了,他们说…他们说…你…你…不是…脱离拉萨姆斯家了么?”

  “嗯?怎么…银铃郡主…我回来…你不高兴?”我邪笑着,将她搂住。

  银铃挣了两下,她皱起了秀眉,神色又是喜悦,又是焦急,道:“你…你不知道的…拉萨姆斯家现在…”

  “现在怎么了…”我深深的望入精灵郡主那美丽的淡红色眼睛里,那儿,有我少年时的梦…

  她的眼神,曾经是那么的清澈,那么的纯净,那么的温柔,然而此刻,她的眼神里却又掺杂了焦急,苦涩,内疚…

  她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怎么了,你…”

  银铃的脸色越来越是苦涩,纤巧的唇抖动了两下,却说不出任何话来。

  良久,银铃终于叹了口气,臻首轻摇着依入我怀里,道:“没什么…这…也许…是神的旨意吧……”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沉闷片晌,却听怀中人儿缓缓说着:“…上次得知你中了忘情之毒,我真的什么也不顾了,偷偷跑出萨克尔森林…”

  “哪知我赶到巴哈络因,才刚见你的面…却遇上哥哥苍雷…”她轻叹道:“…结果我们还没相聚一天,我就得乖乖的跟哥哥回家了…”

  “当时…又是斯纷在逼你…是么…”我问道。

  银铃默然。

  我哼了一声,心下真在恼狠斯纷,突然,怀中的粉嫩娇躯,竟火热了起来。

  “莫拉,我们…终于又见面了…”精灵郡主仰起脸颊,与我对视着

  她流泪了,清澈的泪珠,滑下她白玉般的脸颊…

  她为什么这么悲伤…

  吻了她柔软的唇,丁香暗渡之中,美人儿娇喘连连…

  “莫拉,今晚…能好好的爱我吗…”银铃紧紧抱住了我。

  ……

  不知觉间,夜已深…

  忍受着情毒的煎熬,我紧紧扣住银铃的身体。(呵呵,这么辛苦,就不要作了…)

  长长一记冲挺之后,我挤郁已久的激情,在银铃那无比紧凑狭窄的身体内爆发了…

  如泣如诉的呻吟着,精灵郡主承受着身上男人宣泄后的重量,瘫软的伏在褥子上。

  我轻抚着她细嫩的背肌,啜着那玫瑰红的汗珠,我吁了口气,头痛昏沉。

  沉沉睡去,朦胧间听见银铃的呓语,“莫拉,如果某天…我…我作了对不起你的事,你…你会恨我么…”身下的娇躯扭了两扭,一只湿润温软的手掌,抚上我的脸颊…

  “嗯…”我含糊的应了声,再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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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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