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过那些风花雪月的岁月,我想对你说:我爱你!
上 部
2000年9月11日
我是最最虚伪的人,我在最最秘密的日记中都不敢写自己的罪恶。
怕上天有眼吗?上天的眼睛早就盯上我了,终有一天会惩罚我。
怕自己看了羞涩吗?我会吗?羞涩!我懂吗?
手淫!
好恶毒的词!
有着美丽的外表和富有学识的头脑再加温柔贤淑的气质,我,雨水雨,当代女大学生,手淫惯犯,同学信吗?
美丽
聪慧
温柔
为什么要把这些美好的词语给我,而不是给蒙娜,给兰兰?我不配!我不配!我最不配了!
我恨死我自己了!
让我去死吧!
去死吧!
回忆里珍藏了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通常是最难忘的。
许多的第一次,也都是美好的。
可是,第一次手淫呢?
那应该是罪恶的开始,是走向地狱之路。
几年了?
五年?
是的,五年,漫长的五年,短短的五年。短短的是人生的道路,漫长的是一颗罪恶的心。这颗心一直在犯罪和忏悔。
那年,读初二,十四岁。
那时的生物课,还没有开设生理卫生。
不过,那并不影响我的发育。十三岁那年,我就初潮来临。
十三岁的发育应该不算早吧。后来我就知道,那些上课时匆匆地和老师招呼也不打就上厕所,那些体育课站在一边闲看着,那些羞羞地换下内裤放到桶子里藏在床底下,那些女生不就是初潮已至?
我只感觉到底裤里湿湿的。
掩上门,褪下裤子一看,内裤上湿了一团很大的,红的是血。
为什么会流血?是从肠子里流出来的吗?
有病了?
我尖叫一声。
“雨,怎么啦?”妈妈闻声从厨房跑过来,推门进来。
妈妈看到我提着褪到膝上的裤子,一下子就明白了。
“噢,来月经了。”
妈妈的话,一下子点燃了一段青春。
我羞涩地看着妈妈,看着她给我换掉内裤,给我塞进卫生巾。
妈妈给我的也许是不坏的青春启萌,虽然她以后再也没有和我谈过更多的青春期的生理卫生,她毕竟是农村女子,我们一家毕竟长期居住在封闭的小城镇。
虽然,妈妈的行为会被许多的研究家认为是保守的,认为没有教育好孩子。我还是很感激妈妈,真的。
而我青春启萌的老师却只能归于色情小说,这很羞耻,这很无奈。无奈,就是你不想那样,却不得不那样。
表哥每次从广东打工回来,先坐车到我家,寄宿一晚,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回家去。
表哥每次给我带来的除了鲜艳的零食还有有趣的故事,那都是他的经历,很新鲜,外加些刺激,我很爱听。表哥只比我大几岁,那年才十九岁,两颗都是青春的心,贴的很近。
这次,表哥同样给我带来了很爽的故事和香脆的糖果。只不过,表哥走时拉下了一本书,虽然他并不想拉下,却在无意中忽视了。他的忽视,却造成……也许是我一生的伤害吧。
那是一本色情小说,可能是表哥在火车上坐着无聊,在哪个书贩子手里买的,用来打发时间的。
表哥把它拉在枕头底下,大概是他昨夜在看,看后就塞在枕头下,今天早上却忘了拿。爸爸妈妈去送表哥了,随便帮他在镇上买些东西,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家。我去叠被,就发现了那本书。
我拿起那本书,首先为它所吸引的,就是那对赤裸的女人和赤裸的男人交缠在一起的封面。五年过去了,我还记得交缠着的女人张开嘴的口形和男人隆起的背上的肌肉;也记得自己当时张开嘴的口形、眼睛瞪得大大的,还有如火烧般的脸庞。
我把书拿到自己的卧室里。
快快地翻了几页。
就赶紧起身去关门。
那是写已婚女子偷情的故事,其实,根本没有故事可言,因为我看完全书也无法说清楚究竟是怎样的情节。
那本书很薄,只有一百多页,可是,在那一百页里充斥的都是性交的过程和性爱的感受。有时候,一个“啊”字可以占满一页。
致命的是,在那之前我连阴茎、阴道这些名词都不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在日记中写这两个词吧?),我就一下子被阴唇、阴蒂、龟头、男上、女上、口交、肛交、一男两女、一女两男、一女一女、一男一男包围了。那本书在性方面的丰富,我以后都叹为观止,后来看过的所有的色情的东西都无不在其内容之中。
我藏下了那本书。
那本书在那段时间成为我在语文数学英语之外的又一本基本功课,甚至超过了那三门。每天晚上,睡觉前,就看一会。每个段落,我都能背诵,可是在我心里却永远是那么新鲜,吸引着我一个劲地看下去,一遍遍地回味其余味。
初二、初三,我能接触到的色情的东西就是那本书了。只是那本书,我就对性之事彻底了悟。我常想,我很聪明,就由此可以看出。
那本书结成的硕果就是我探索着做成了第一次手淫。
那是最舒服的感受。
最不能忍受的感受。
最不能抛弃的感受。
同样的一个动作我动作了五年,同样的一种感受我感受了五年。
这就是我。
最最虚伪的人。
最最可耻的人。
2000年9月15日
中饭后,和蒙娜一起去洗衣服。
蒙娜,好美的名字,也许是她的父母希望她像蒙娜丽莎那样永远保持着神秘、美丽的微笑,她的父亲是一县之长,母亲是高中老师,都很有学问的。于是,蒙娜虽然不漂亮,却始终脸上挂着笑,不管是对男生还是女生,都是甜甜的笑、浓浓的笑、真诚的笑,男生背后说蒙娜是微笑天使,都愿意跟她亲近,像对待小妹妹一样呵护着她。
我喜欢跟蒙娜在一起,喜欢她的笑,喜欢她对我的好,喜欢她把我当作依靠。我比蒙娜高了许多,比蒙娜大半岁,她像我的跟屁虫一样,整天跟着我,我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什么麻烦的事就找我,有心事就向我倾诉。她搂着我的脖子叫我“雨姐”,我牵住她的手叫她“娜娜”。
要洗运动鞋的时候,我才发现忘了带刷子。蒙娜也没带,她不用洗鞋子。
好在,我看到他也在洗衣服,他的刷子用过后就放在洗衣台上。他在另一张洗衣台洗,很近的。
“娜娜,你去帮我向他借刷子好吗?”我低声地央求着。
“要去你自己去!我才不管你的事!”蒙娜奋力地搓着衣服,没有答应。有时候,她还是不听我的话,也可能她是故意为难我。
“我……”
我不敢!
大概他看到了我的尴尬(难道他早就在注意我?我太自作多情了),他走了过来,把刷子放在我的面前,浅浅地笑了一下,没有说一句话,又回去洗衣服。
有些凉的刷子我却感觉到烫手,犹如握着一块烙铁,颤抖地在鞋子内里鼓捣着。
我一直不敢再看他。等我抬起头来偷偷地向他瞟一眼时,他不知何时已经走了。
我顿时无精打采,放下刷子,拿鞋子到水龙头下去冲。
水唰唰地流,把我的思绪全带走。
“忧忧!”
我的脸朝向床里,紧紧地贴在枕巾上。
轻轻地呼唤着他的名字。
手在两腿内侧来回的磨擦。
“忧忧!忧忧!”
我急促地叫着他的名字。
高潮即至。
在极度的兴奋中,我看到他向我款款而来,带着笑,带着爱。
室内的同学都已熟睡。
我黯然神伤。
拿一张卫生纸抹去那些沾液,塞在床底下,等明早偷偷地扔到厕所里。
“该死!该死!”
狠狠地骂着自己。
刚上了一回天堂。我想把自己发配去地狱。
“睡吧。”我很疲倦。
2000年9月19日
今天,文学社通知我下午下课后到社里去,社长找我有事。
我有些不情愿去。
反正,文学社不是我的文学社,我只是别人的帮衬,出风头的是社长,出名的是那些经常发表文章的同学。而我,入社一年了,一进校我就入了社,除了在社刊上发表过几篇不起眼的短文外,一篇也没有在外面发表,社里根本没有帮我推荐过一篇文章。我怀疑他们当初劝说我入社的目的只是为了解决他们的经费之急需,或者是为了壮大文学社的声威,我却傻里傻气的,还真以为自己有很大的本事可以入社团,入社后就能沾很大的光。
而且,我一点也不喜欢社长,甚至很讨厌他,他有点流里流气,专爱讨好漂亮的女社员,每次聚会像蜜蜂一样缠住人家不放。因为我漂亮(同学说我是校花,我想我没有那么漂亮),在文学社里最漂亮,被他缠的可能性最大,我最怕万一被他缠上了,不知道应付。所以,每次聚会我去的最晚,退的最早,不给他接近的机会。到现在为止,除了入会那天回答过他几个问题,就没再跟他说过话。
文学社的办公室在实验楼,其实就是一间教室,里面摆放了几张办公桌和一台油印机,一些旧社刊和一大堆白纸,所以还是很宽敞的。我去的时候,房门是关着的。
我用手指节连叩了二下门。“如果没有人回答,我马上就离开。”我做好了准备,在三秒钟之内就可以完全离去。
“请进!”三秒钟内,我听到了里面有人大声地说话。我很失望。
推开门,门是虚掩的,因为我叩的太轻,没有发现。
“社长,你找我有事吗?”我脚和话一起进门。
也没顾得及看一眼屋里。
有人从桌子上抬起头来,带着笑,不急不缓地说:“是的!你请坐!”
“不用啦!什么事?”
“别这么急嘛,坐下来慢慢谈。”
“我还没有吃饭呢!”
“是吗?太好了!我也没有吃,我们一起去吃,边吃边谈好吗?”
“别开玩笑了!请说吧!”我没好气地说。
“真是美女!美女都是嘴不留情,”他的语气是油油的,和他以前戏弄那些女社员一样的,“是这样的,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好消息吗?”
“不知道!”还要吊人胃口,我很反感。
“猜不到吧!告诉你,你上期在社刊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经过我的推荐,发表在省报上,今天收到了省报寄来的样刊和稿费。”
“真的吗?”我瞪大眼睛,不敢相信他。
“我还会骗你吗?给!这是样刊和稿费单。”他把一封厚厚的开了口的信和一张看起来真是汇款单据递给我。
我迅速地从他手里接过,立即就从信封里掏,真掏出了两张报纸,急急地寻找我的名字,在副刊,看到了印有我名字的一篇散文。
“没骗你吧?”他瞪着我,大大的眼睛好像在说:“太不相信我!”
我有些不好意思,歉意地对他笑笑。
“能够博得美人一笑,我知足了。祝贺你!雨水雨同学。这是你的骄傲,也是我们文学社的骄傲!”
“社长,谢谢你的帮助和祝贺!不过,你过奖了。”
“我是真的认为你的散文写的很好,既娇柔,又坚韧,意境营造的很好,很有气质,我非常的欣赏。所以,我就特意帮你推荐了。”他很有表功的心态。
“社长大人,‘谢谢’说两遍和说一遍感觉是不是不同呀?”我的心情变的非常好了,竟然开起了玩笑。
“那倒不是。另外还有一件事,对你来说也是一大进步。经过我们社委研究,决定增补你为文学社的编辑,负责散文的选稿。雨水雨同学,你有什么想法吗?”
“没开玩笑吧?”我不信,疑惑地看着他。
“当然不是,这是经过我们社委开会研究,集体通过的。”他强调了社委和集体,告诉我并不是某个人的意见。
“我不想做!”我干脆地拒绝了他。
“为什么?你太出我意外了。”
“你以为我会跳起来拍着巴掌喊‘好’是不是?”我说这话并不是用讥刺他的语气,不至于让他生气。
“至少不会这么快就拒绝,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他有些失望。
“我不适合!”
“哪些方面不适合?”
“我写文章不怎么样,我也不会欣赏别人的文章,组稿、选稿还有排版之类的事我都不会,反正,我以前没干过,不可能干的好。”
“没关系,我们相信你很有才华,一定可以当好散文编辑的,至少在我们学校找不出比你更能做好散文编辑的了。至于其它的社务事,只要你不想做,你就可以不做,一句话,你想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们给你最大的自由。”
“可是,我还是不想做。我现在有很多的事。”
“什么事?”
“我在自考。”
“真的?很有上进心嘛!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太难得了!不过,那也没关系,你只要把稿子初略地看一遍,选出几篇较好的交给我就行了,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的。”
“我……”
“你不想发表更多的文章吗?不想提高自己的水平吗?别拒绝,好不好?”他的口气,竟然是哀求的。好像,不是他在给我机会,而是他祈求我给他一个机会。
我答应了他。不知道是被他给我许诺的那些前景击中了,还是被他的语气打败了。反正,我答应了一件我本不该答应的事。我那天的心情太好,对自己的前途太乐观。
离开文学社,走在回寝室的路上,我的心情好好。脸上充满阳光。我第一次,像蒙娜那样,把微笑给了每一位相遇的同学,想跟每一位同学打招呼,想把我的好消息告诉每一个人,让他们分享我的成功。
“忧忧!我发表文章啦!我发表文章啦!”在心底,我一遍又一遍地对他呼喊。
2000年9月20日
昨天晚上,我把发表文章的事告诉了寝室的姐妹,她们都很兴奋,把报纸抢去,争着看,大声地念着。谈论着我的文章,谈论文学,她们好羡慕我。一直到十二点后才睡。
今天上午,第一节课一上完,几个人就陪着我到学校邮局把钱取了出来。文章不到一千五百字,领到了一百二十块钱,每一千字有八十块,好高耶!
“发大财了!”蒙娜比我还高兴,把那把两张大币抓在手里,恨不能抛到空中再接住。
“雨,怎么庆祝呀?”兰兰从后背搂着我,把头搁在我肩上。
“你们说呢?”我笑的都拢不住嘴了。
然后,她们几个就你一个主意,我一个主意。最后,争执不下,由我决定。我说,还是你们决定吧。于是,她们又争了起来。
“买些零食,再加啤酒,晚上好好地吃喝一通。八月十五才过去几天,真怀念那个晚上我们把酒问青天的热闹。”
这主意不错。我挺赞成。大家通过了这个主意。虽然,兰兰反对,她说:“我在减肥耶。”“去你的减肥!你都成竹杆了,还减,就成稻草。”大家都不理她,她也没有办法。
我要她们保守秘密,不在班上宣布这事,可是,她们没听我的,表面答应我,却不知是谁封不住嘴,立即就传播出去了。
那些男生,都对我说“恭喜恭喜!”、“祝贺祝贺”。我说“谢谢”都说腻了。我还是很喜欢。
他虽然没对我说“谢谢”,只是远远地坐在教室的另一侧,看着我,有欣赏,有祝贺,有鼓励,有期待,有……好多好多的感情,我都溶化了、醉了,醉在他此时最温柔的眼神里。
晚上,八个人坐在窗前,把酒言欢。
不知不觉,就把话题引到了初恋上,她们都讲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或者暗恋自己的人,或者自己暗恋的人。
我差点控制不了自己,就要说出他的名字。
“忧忧!我爱你!”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温柔地倾诉。
“从此,我要戒了手淫,集中精力,好好地写些文章。”我对自己说,我发誓。
可是,床上却如火焰山,痴热难忍,我翻来覆去睡不着。
最后,还是脱了衣服。脱个精光,什么都没有穿,只搭了一条毯子在身上。
手就无法控制地伸了过去。
“给个奖励吧,庆祝庆祝。”
“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了。”
我说。
感觉到岩浆喷涌而出。
2000年9月21日
忧忧,一个很帅气的男孩,绝对值得你一见钟情。真的,学校对他一见钟情的女生好多。好多人追过他,只是被他拒绝了。
我,认为自己只是比别的女生长的稍微好看些,被那些男生追捧着,大一时也有许多追求者。我也全部拒绝了他们。
连忧忧都拒绝了别人,我还能接受谁?
我不是对忧忧一见钟情,虽然,见第一面,就有些喜欢他的帅气,后来,也很欣赏他的帅气,经常偷偷地欣赏他的帅气。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喜欢上了他。如果没有那个偶然的机会,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喜欢上他。喜欢?爱吧,就是爱!我爱他,深深地爱着他。
那天晚上,开班会。
他是主持人。我们的班会一直是由他担纲,男主角永远是他。他不但普通话说的好,声音像磁一样吸引人,很有主持天份,而且,他唱的歌很好听。每次,他主持晚会,都少不了自己唱一首歌,博得满堂喝彩,把晚会推向高潮。
而我,只是晚会的看客,最安静的观众。我坐在不为人注意的角落,安安静静地看人表演,几乎不说一句话,只是拼命地为人鼓掌。晚会后段是舞会,就有男生邀请我跳,可是,我从不答应。我想我还没学会跳舞呢,舞姿应该是全班女生中最差的。不知道,有没有男生背地里说我“浪费了那么漂亮的脸蛋”的话。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脸蛋,谁叫我这么内向呢,又没有文艺天赋。
晚会,不管是谁,都不会再记起我。我永远是被人遗忘的,而我也愿意被人遗忘。
那天,不知为什么,他想起了我,提到了我,还使我有些难堪。
他陡然就在节目中说:“雨水雨同学从来没有在班上表演过节目,我们是不是该请她来为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呀?”然后,就看着我。
全班同学就是赞同的欢呼,都注视着我。
我躲在角落里,茫然地看着大家。
立即,很羞涩,脸红了。
“我……”我不知道怎么办。有点恨他!
“快点上去呀!”
大家都催促我上台表演。
看来,我根本下不了台。
我只好上台唱了一首歌,叶倩文的《曾经心痛》,早已过时了。
可能是我唱的比较投入,歌中的感情还抓住了一些,我第一次公开唱歌,效果竟然特别好,我听到喝彩不断,唱完后掌声如潮。还被要求再来一首,却再也不敢了。
我羞红着脸,退回到我的座位,再生气地看他。
趁着另一位同学唱歌的机会,没想到,他竟然穿过人群,来到了我的身边,低声对我说:“对不起。”
我没有说话。
“我希望你能更好地走到大家中来。为了表示我的诚恳和歉意,我想唱首歌给你听好吗?”
我没表示什么。他不待我的表示,就离开了。
“下面,我为大家演唱一首歌,是张信哲的〈信仰〉。真心地祝福你,每天都开心、快乐。”
我知道,他虽然说是“大家”,其实他对我说了是为我演唱的,何况他不小心地说了“你”。
每当我听见忧郁的乐章
勾起回忆的伤
每当我看见白色的月光
想起你的脸庞
明知不该去想 不能去想 偏又想到迷惘
是谁让我心酸
谁让我牵挂 是你啊
我知道那些不该说的话 让你负气流浪
想知道多年漂浮的时光
是否你也想家 如果当时吻你
当时抱你 也许结局难讲
我那么多遗憾 那么多期盼 你知道吗
我爱你 是多么清楚 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 是多么温暖
多么勇敢的力量
我不管心多伤
不管爱多慌 不管别人怎样想
爱是一种信仰
把我 带到你的身旁
我爱你 是忠于自己
忠于爱情的信仰 我爱你
是来自灵魂 来自生命的力量
在遥远的地方 你是否一样
听见我的呼喊
爱是一种信仰
把你 带回我的身旁
不知怎地,我对他的这首歌相当感动。也许是歌词太好,也许是他唱的太投入、太有感情。
反正,最后,我是几乎要落泪。
他也是,深深地为自己的歌感动。唱毕后,沉默不语地站在台上好一会。
我泪眼朦朦地看他,他也正专注地看着我。我赶紧掉转视线。
我可以肯定,我那时就一点不恨不怪他了,就喜欢上他了。
2000年9月22日
借他的刷子有一个星期了,却还没有还给他。
如果我立即还了他,我就会省下所有的牵挂,可是我不!
每天早上起来,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今天要把刷子还给他,一定要还给他。
每一节课,坐在教室里,我都要无数次地朝他看,他专注地听课,我默默地看他,“下课后,就对他说,我想把刷子还给你。”我对自己说。
有时候,我下课故意拉下,走在最后。他也是,大家都走了,他还在看书,一会后才抬起头来整理书本。“走过去,走过去跟他说。”我对自己说。我无法过去,只能看着他慢慢地走出教室,渐渐地消失。
我喜欢看他,默默地看他。看他专心地听课,看他认真地做题,看他跟同学说话,看他脸上的微笑,看他皱着眉头,看他咬着嘴唇,看他理着乱发,看他托着腮,看他揉着脸,看他一切的一切。
有时候,就从玻璃的反光里看他。那是晚自习的时候。所以,我喜欢掂靠窗户的地方坐,从窗玻璃里看他。还是那眉,还是那眼,还是那额,还是那唇,还是那般深思,还是那般专注。
在我的印像里,他上课很认真,总是一副专注的样子。
他上课从来不看我,是不是?可能是,可能不是。
有时候,我的眼光跟他的眼光相接,我赶紧闪避。
“他在看我吗?”
“他会看我吗?”
我再盯着他看的时候,就再看不见他抬头。
我喜欢深深地爱着你,
深深地被你爱着;
我渴望默默地注视你,
默默地被你注视。
我喜欢这段话,最爱。
我深深地爱着他,默默地注视他。
可是,他爱我吗?注视我吗?
2000年9月24日
今天好高兴,在街上跟他巧遇三次耶!
因为今天是星期六,起床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钟了,兰兰几个说一起上街去玩,吃早饭。
兰兰她们要洗衣服,我昨天晚上就洗好了,所以,我到教室去等她们。
教室有一些同学,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打扑克,也有的在看书(看消遣书吧?)
使我吃惊的是他在打扑克。他打扑克并不让我觉得很意外,以前我也看到他打过,只不过,我在路上就念着“希望看到他,希望看到他”,念了好多遍,没想到真的看到他了。
我就看电视。不过,却一点点也没有看进去,看了半个小时,我都不知道看了些什么。我的心思全放在他那头,听着他的讲话。看几眼电视,就看一会他。我好羡慕那个跟他对门的男生,如果让我变成男生,就可以做他最亲密的伙伴,我很乐意。
兰兰来了,说她们很快要上来了,我们不如下去等她们。
“等一会吧,让她们上来。”我想再留下一会,目的是再多看他一会。如果离开,不知道这个星期六、星期天还能不能再看到他。能够多看一眼就赚一眼,不看白不看嘛。
没想到,他们打牌先散了伙。收拾好牌,他就和那帮男生闹哄哄地走了。
我黯然地站起来,对看着电视入迷的兰兰说:“走吧。”
兰兰、蒙娜几个在小摊上吃了点稀饭,我喝了杯牛奶。然后,各人买了杯豆奶边走边喝,还买了包米饼,由蒙娜拿在手里。
我们学校离镇上有一里多路吧,那里很繁华。
一路上,我们打打闹闹,热闹的很,由于我们又是女大学生,美眉,所以很引人注目,过往的人都看着我们(其中不乏好色之徒,哈哈!)
“给我一块饼干!”兰兰命令着蒙娜。
“张开口!”蒙娜对兰兰说。待兰兰张开口,拿起一块饼干就塞进她的嘴里,然后就捏着她的两叶嘴闭合。
“你想害死我呀!”兰兰给了蒙娜一拳。
“哈哈哈哈!”蒙娜非常地开心。
我很喜欢她们的闹,不过,更多地是欣赏她们闹。
兰兰说要买件一件外套,天气转冷,正是换衣的时候。
大家帮兰兰参考,一家店一家店瞧去。
有我们一帮人,店家就够忙的,被我们呼来呼去,问来问去,最后,往往又没有买下。店家为了日后的生意还不敢生气,真有意思。
在一家店里,我们意外地就看到了他,他和另一个同学在一起,也在挑衣服。
“忧忧,你们也在买衣服呀!”
“是的,你们也是吗?”
“当然!”
他们说着话。
而我还不相信地看他,兴奋地看他,傻傻地看他。
“吃块饼干!”蒙娜从袋中拿出两块饼干,给了忧忧。
“谢谢!”
另一个男生就发话了:“蒙娜对忧忧就是不同,怎么不先给我呢?”
“全都给你!”蒙娜故意生气地把袋子都给了那男生。
“小生万分感谢!”那男生幽默地抱拳作谢。
一会后,他们两个走了。
我们继续买衣,在各家店里穿梭。
“上天,让我再遇上他一次好吗?”在心里,我祈求,还用最细小的声音说了出来。
于是,上天怜悯我,真的让我们再相遇在另一家店。
“这么巧呀?忧忧!”兰兰夸张地大喊大叫。
上天甚至让我的愿意第三次实现了,我和他第三次在一家衣店相遇了。
“哇!太夸张了吧!又是你们!”
我们几个女生都不信这种相遇了。
是上天,还是人为?
然后,他俩就留下来,跟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回校。
我都笑脸如花。
一直跟在他的后头。
眼神傻呼呼地缠着他不放开。
这天,好充实,好快乐,好满足,好幸福,跟他走的好近。
2000年9月25日
今天,文学社开会。
我也参加了会议,只是几个社务人员,社长,副社长,主编,还有几个编辑。
在会上,真的宣布我做散文编辑了,还挂了个编委(相当政治局常委吧?),让我又好气又好笑。可是,那些男生都鼓掌呢,说是众望所归。
现在才发现,这一堆人里原来就没一个女生,现在只我一个,我不想干。
可是,我没办法提出不干,社长一直用大眼睛瞪着我,像吓唬我说:“如果你不干,我就跟你拼!”
“雨水雨,以后要常来社里玩哟!”
“多多交流!”
“向雨水雨同学学习!”
还有个男生喊出了:“社长大人英明!”
我就觉得,我进入了豺狼虎口。
散会后,社长要我留下来,我没理他,气鼓鼓地走了。[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