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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绢言情小说《迷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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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8-20



  神奇魔法事件簿

  「来来来!给你看德珍帮我画的美美古装图!」

  某一天,项姐来了一封附档的信,一开始就是这样兴高采烈的口吻。好奇心咬得我浑身难受,连忙开档一看,画面开出来了,是一张神态闲雅的古装少妇图。

  乍看——是有点面熟,神韵。(不错啦!挺美的。嗯。)

  又看——又觉得陌生,气质。(这种温良恭俭让的形象画得不错。嗯。)

  看完——……。(三分样,七分想像,不错不错。嗯。)

  OK,欣赏完毕!

  「项姐项姐项姐!气质不像!」我立刻电话催过去哇哇大叫!

  「哪里不像?!气质哪里不像?!人家我也是很有气质的!」

  「你明明就是那种活力十足、精明干练的气质,画成这种温柔样你有没有给它感到很心虚?」

  「画得好就好了,你管我心不心虚?!你只要回答我好不好看就好了!其它不必罗嗦啦!」

  喔哦!那边有人在不好意思了!

  「好看啦!很好看啦!简直年轻二十岁,而且走在路上也不怕有人会因为这张图的公开而认出你。」

  「嘿嘿!这就是了!很不错对不对?我跟德珍说过了,一定要把我画得美美的,不仅气色要好,要年轻,那些皱纹呀、黑斑的也不可以『写实』的画出来!还有,最重要的要求是——这张画得让不认识我的人看了也认不出是我;而认识我的人看了之後可以瞧出是在画我,这样就可以了!」

  ……我以前一直很羡慕那些当插画家的人,现在不了。现在我知道了,当作家是全天下最幸福的行业!而画家嘛……我只想说——德珍,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

  「对了,项姐,你怎会突然有兴致让德珍画呀?」我突然想到。

  「咦?我没说过吗?我这是在替你与于晴先做实验呀!如果德珍帮我画得不错看的话,接下来就该你们两个上场了。我没说吗?」

  没有!你没说!因为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项姐!你画我们做什么?要给我们做纪念吗?」那也不错,到时看能不能印成一张布幔海报去裱起来,挂在房间里成天看著也很棒。「那好!我的要求跟你一样——要气色好!要年轻!要漂亮!不可以画出我眼白上的血丝,不可以画出我脸上的蜡黄暗沉,不可以画出我最近的肥胖,不可以画得像我,但我自己看时要像我,不可以……」

  「没问题!」那头信心十足的打断我的叨叨。

  等等!等等等等!我还有一千八百条个人意见还没说完溜!先听人家说完嘛!这么快说好,让我很不安耶!这位大姐。

  「总之,画的事儿没有问题,你先想想要写什么故事来搭配德珍帮你画的古装封面。就这样!」

  咦?什么?什么什么?你说什么古装封面?什么故事的?

  不妙!我开始有浓浓的不妙预感,极之小心翼翼地开口问著——

  「项姐,你说……古装?」

  「当然呀!德珍画的古装最美了,对不对?」

  当然对,可是……「你的意思是,帮我与于晴画的图……要用在新的系列套书里当封面,是吗?」我们什么时候谈到要写套书了?请问。

  「对的!明年二月的档期,你们两个要加油哦!」

  「可是我说过我接下来不写古代的了!你知道的。」我差点绑上白布条北上摇旗呐喊抗议。

  那头顿了一下,然後很愉快的说了:

  「不一定要写古代啦,不过封面是古装图,你自己看著办。内容也不一定要像以前写套书那样的配合,这次内容自由发挥。」大事底定,一切问题已经解决。

  「呀!怎么这样啦!」我哀呼。

  ☆然後,有一天——

  「好!这样很好!」喀喳!

  「看上面,好!」喀喳!

  「微低著头,偏45度角,非常好!」喀喳!

  喀喳喀喳喀喳——

  在「喀喳」的空档,我气喘吁吁的差点没摊在地上,德珍正在忙著看她拍出来的成果,我爬到项姐身边问:

  「为什么需要拍这么多照片?不是一、两张就够用了吗?」

  「当然不够,德珍得抓你的线条,从体态、脸型、光线、角度、比例什么的,把你所有的角度以及各种表情都拍起来,回去她慢慢抓,找出最理想的角度画出来,你以为画图这么简单哦?只要一张大头照扫进去就可以搞定?」项姐斜睨我。

  是是是!受教了。可是——

  「不是说不要把我画得太写实吗?她要是拍得太仔细的话,把我画得太像就不美了啦!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哦!」我赶紧跑到德珍身边探头探脑,想看看她那台超高画素的数位相机到底把我拍得多写实。

  哦!要命!非常写实!连毛细孔都一孔不少的拍出来了!

  「德珍,你这台相机好可怕!」里面的我更可怕!我惊呼。

  「放心,最後呈现出来的一定很美丽,你要相信我。」德珍笑著保证。

  我当然相信你,可是我不相信我自己呀,呜……

  我双手合十,泪汪汪的看著德珍,以交代後事般的慎重口气道——

  「你要把我眼睛画大一点、鼻子画挺一点、脸型画瓜子一点;把我的身材画小一号、手指画纤长一点、身高画修长一些,不像我没关系,就是要美!」

  呜……

  德珍,我的一生幸福就掌握在你手上喽!

  不像我没关系,真的!只要不让别人一看就认出是我就行了!

  你就把气质画得像我就可以了,其它自由发挥啦!

  当然你心里一定在OS著:要我画得不像你,那我干嘛拍那么多你的照片?

  那些照片的去处,我倒有一个建议啦!下次有人请你画「台湾贞子」时,肯定就派得上用场了!

  呵呵呵——

  用力给他期待中!        ~写於尚未看到画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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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8-20
楔子


  萧邦九号小夜曲轻缓流泻在七夕情人节的夜里。

  柔美的音乐,搭配著一桌烛光与美食,营造出女主人所想要的宁馨浪漫氛围。

  完美无缺。就等另一位男主人依约前来与之共享这份精心妆点,为这美好的良宵花月夜谱出属於他们俩的新一桩美妙回忆。

  他们认识也七个月了,她记得很清楚,是在一个无聊的春酒场合,农历年刚过完的第五天。因为上一段恋情也结束得有些久了,单身的日子她过得有些倦了,於是当表姊找她作陪,一同来参加这种「集体相亲式」的宴会时,她也无可无不可的答应了。虽然她不以为会在这种地方找到看得上眼的对象,可是当身边没有男友时,偶尔享受一下被众星拱月的虚荣感也是不错的。

  表姊长得很甜美秀气,而她呢,假若投身演艺圈当演员的话,肯定只能接演富家千金坏女人、美丽无脑第三者这一类的角色。也就是说,她是那种风情万种、气质明艳的美女,常常都能当很称职的绿叶,把那些温柔且宜室宜家的大家闺秀给成功推销出去。所以说,她在家族里可是很抢手的晚宴绿叶呢!

  男人会想约她、亲近她,就是从没想过要把她娶回家。

  她甚至耳闻过男人们私下谈她时,都说她——太美丽到让男人没信心她会安分当个贤妻良母、美到让男人自惭配不上、镇不住。

  她一点也不介意绝大多数的男人在娶妻时,将她排除在考虑人选之外。对她来说,世俗而没自信的男人她也是看不上眼的,就算再有钱也一样。

  一定会遇到一个很棒的男人,一定有那么一个男人会教她为他心醉神迷,不管优点或缺点都能被她欣赏,他也会有爱她的自信,不会有任何的疑虑!而他也爱她!那么,当这个男人出现时,她会,一定会——嫁给他。

  喀吱——

  开锁声,他回来了!

  她小快步过去相迎,不忘探头到玄关镜前最後一次审视自己的容貌。嗯,很完美。

  门开了,她以最完美的笑容迎接他——范姜颐。这个她活了二十七年来,唯一兴起想嫁念头的男人。无论如何,他们会结婚。

  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中。

  回馈她绝美笑容的是一大束先探进头来的玫瑰花,数量多得几乎将她淹没。

  而她,也真的被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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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8-20
第一章


  她想,她是迷路了。

  以前她也常常迷路的,不过总是不担心,因为手机里有一长串电话号码,而那些号码的主人会很乐意随时听候她的差遣。不过,现在她没心情去做这样的差遣,手机里的电话号码除了家人之外,但凡异性,全删掉了……甩了甩头,不去想那些个不愉快。

  这里是什么地方?她将车子停在路边,莹白的下巴抵在方向盘上,美丽的大眼左睐右瞧的,期望发现任何类似路标的东西供她参考。不过她很快的失望了。没有。这附近没有任何路标,她身陷在台北市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明明,是她生长二十几年的地方呀,却是觉得无比陌生。

  陌生呀……她的陌生,又何只这小小的、总是塞车的台北?这儿难得不塞,却又让她不知身在何处;而曾经让她觉得一切都是可以掌握在手中的幸福,也突然就不见了去——幸福消失了,而那个她深信可以带给她幸福的人,瞬间成为陌路,她只是他的过客,不是他爱情的终点站。

  终究,她这样美得太艳的女子,永远不会是男人在婚姻上的选择。不会有例外的,不会的……即使,即使是他那样一个花心得天花乱坠的男人也是迂……

  甩了甩头,决定不让自怜再度侵占她所有思绪。说好要振作的,要忘了先前乱七八糟的一切。今天就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跟自己说好了的。

  前面有间茶馆,她决定下车喝个茶,顺道问路好回家去;她体内那微薄得不能再微薄的冒险犯难细胞,早在这半小时的迷路里耗损殆尽。

  停好车正要下去,手袋里不意传出一阵和弦乐声,是……匈牙利舞曲!怎么会是匈牙利舞曲?这个音乐只设定在……他的手机来电,而他,那个无情无义的烂男人根本不可能会再打电话给她!不是吗?都已经恩断义绝了不是?

  叮叮咚咚叮叮叮……

  不接!她将手机自手袋拿出来,恶狠狠瞪著面板上所显示出的来电号码与名字,如果眼睛能喷火,早把手机烧成灰。

  叮叮叮咚咚、咚咚咚——

  她不会接的!范姜颐,这个早该被她打入拒绝往来户的名字与号码,怎么还可以出现在她的手机里?还出现得那么理直气壮、理所当然。

  等会她就立即将这支号码设为拒接,看他还怎么打!

  咚咚——嘎止。停了,曲子甚至还没唱完一小节。大概是响了七声左右。

  她瞪著手机,突然有些生起气来;恨恨的将手机丢入手袋里,开门下车,直直走入装潢得古色古香而简朴的茶馆里。

  在门口等了好一会才有人从里面出来招呼。她随便点了一份套餐,没空应付服务生的亲切,只随便敷衍笑了下,眼光便往窗外投去,但整个心神却绷紧在手袋里那支目前静止中的手机上。

  一分钟……两分钟……匈牙利舞曲没再响起。

  他就是这样的人,从来不会有太多的殷勤,至少对她就从来没有。

  第三分钟、第四分钟……

  电话不会再响起了,她猜著,想著,也瞪著。

  然後——

  喔咿——喔咿——喔咿——

  无法多想!「喂!」她火速掏出电话接听,直到「喂」出声之後,才发觉到此刻她接起的这一通电话,来电铃声根本不是匈牙利舞曲,只是……一般的,救护车声。

  明灿的大眼一下子黯淡下来,她不敢看向玻璃的方向,不敢看自己此刻的表情,怕看到一张快要哭出来的丑脸……

  「何小姐您好,我是王秘书。」

  是他的秘书打来的?!她很快的振作起来,语气装出冷淡且讶异的模样,心口悄悄的揪,蜷缩在一块,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

  「谁?哪个王秘书?」她问。期望声音听起来不会太虚伪到一听便知道她在装佯。

  那头顿了顿,依然是专业且徐缓干练的声音:

  「我是王攸贞,长富金控总经理办公室秘书。」

  「哦……是你。请问有什么事吗?」她声音没有高低起伏,不太经心的模样。

  「是这样的,自连续假日之後,您已经旷职五天。依本公司规定,试用期间无故不到,视作自动离职。薪水上……」

  「你百忙中打电话来只是为了帮人事部传达这件无聊事?你未免也太能者多劳了!」她不耐烦的打断王秘书清甜好听的背书声,冷淡道:「薪水我不要了,我想我的工作也没重要到有交接上的问题,至於放在你们公司的杂物,就请扫地的欧巴桑清掉就好了。」说罢,问著:「还有什么问题吗?」

  「既然如此,我想是没有了。」那头的声音依然有礼而甜美。

  不愧是深受那烂人倚重的左右手,不仅工作能力高强,连情绪智商也控制完美到足以与机器人媲美。了不起。哼!

  「那就,再、见、了。」不客气的挂掉电话。

  这就是刚才他拨打电话来的原因吗?只为了指责她无故旷职?顺带提醒她她已经被革职,以後千万别以上班为名跑到公司去闹是吗?可恶!将她何曼侬看成什么呀?!她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吗?当她是演八点档的吗?没事还狗血乱喷呢!

  烂人烂人大烂人!

  没吃到几口的套餐被她拿著筷子猛戳。气都气饱了,哪来的胃口!

  「呃……那个……」小心翼翼的声音在她身边呜得像蚊子叫。

  她看过去,那位长得甜甜的服务生因为她的扫视而退了好几步。

  「有事?」

  「那个……那个……请问……不、不好吃吗?」甜美服务生的一双大眼就这么跟著她戳饭的手一同上上下下的动著,眼中隐隐泛著泪光。

  「说不上好吃。」口味普通得紧,难怪这位小妹要羞愧得哭了。「你不用难过。」有时问为这种小事难过,不如回厨房里发愤图强去。

  「我、我、我有很努力了说。」要哭要哭的鼻音。

  她不假思索道:「很多事不是你努力了就有用的——」顿住,打心里猛地涌上一股浓浓的荒谬感,她这是在说自己吗?

  哈……真是好好笑,这句话最适用的是自己吧?怎么可以讲得这么歪打正著呢?不错、不错,真不错呀!哈哈哈——

  「小姐!小姐你不要哭!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会想办法补救的!」甜美小妹妹惊荒失措的叫著,深觉罪孽深重的她,马上转身飞奔向厨房,一下子不见踪影。

  她哭了?开什么玩笑!她才不会哭呢!她是何曼侬呀,一个闻名社交界的美丽时尚名媛,从来只有叫男人哭的份,哪容得别人来弄哭她?!

  不过是失恋而已,有什么好哭的,笑话!

  她才……不哭呢……

  是下雨了吧?雨从半敞的窗口飘进来了是吧?不然她的手背上怎会有水渍?一滴两滴,雨水有愈来愈猛的趋势……得快些关上窗,不然她这一身昂贵的秋装会给淋坏的,这样就不好了,她还没穿去给那票败家姐妹淘看呢!

  她抬起手,想要关窗,但是眼睛不知为何变得好蒙,有点看不太清楚。一定是隐形眼镜移位了,要不就是掉落了,等她不迷路之後,第一件事肯定是跑去眼镜行重配一副来戴!什么烂隐形眼镜嘛!

  她揉揉眼,揉了一手湿。

  呵!不早些关窗,雨水都打到脸上来了。真是讨厌!她精心画好的妆会糊掉呀!

  她自桌上抽了一把面纸往脸上盖去。面纸很快被水浸染,一下子湿糊了,而她却似浑然未觉的,仍是维持同样动作。

  啪哒啪哒啪哒——

  一串急促的脚声由远而近,伴著迭声叫嚷:

  「来了!我来了!小姐,我就用我的点心补偿你,你不要再伤心了——啊——」

  何曼侬被小妹的尖叫声吓了一跳,忙从纸巾里抬头,但是她什么也来不及看到,就陷入一片黑暗中。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

  如果声音可以具体呈现,何曼侬相信她在经历过糕点灭顶的惨剧之後,马上又会给一大堆「对不起」给砸死。

  一个人可以因为失恋而衰到什么地步?

  她已经这么的自立自强了,已经这么的努力振作了,可是看看上天给了什么?竟是一连串的灾难!

  「照理说,现在不是该出现一匹白马来拯救我脱离这样的水火之中吗?」她应该生气的,可是她却好想笑,原来愤怒过头之後,会产生这样的情绪呀?

  瞧瞧她,多么狠狈。两分钟前,她还乾净美丽,顶多有些失魂落魄,但就算失魂落魄,她也是那种最完美的哀愁,差不多是西子捧心的那种等级了。谁料到她会有这样的下场呢?

  此刻的她,身上一套十万块的名牌秋装上被铺了一层甜腻黄豆粉,不仅如此,还黏有一团一团的麻糬,也就是号称「驴打滚」的食物在上头。而这,甚至只是最轻微的灾情。

  她吹整得如丝水滑的秀发正滴著淡褐色的水,据说,这是桂圆红枣茶;她的脸上贴著三、四片凉粉;当然裙子也没能幸免,裙兜处正盛著一大块破碎的杏仁豆腐呢!

  她知道自己现下有多难看,难看到教她完全没有照镜子的勇气。

  「小姐?小姐?」甜美小妹持续战战兢兢的叫唤她。

  「还好这时候没有白马王子跳出来。」要知道,太丑的落难公主,白马王子就算出现也是不会出乎相救的,更别巴望会被一见锺情了。

  「小姐?小姐?」

  「有没有衣服可以给我替换?」她叹了口气,很想骂骂这个冒失鬼的,可是眼前有更重要的事,她不能忍受黏腻的灾难继续在身上肆虐。当务之急是好好的盥洗一番。

  「有有有!有的!请跟我来!」小妹一把抓住她的手,就要往後头冲去,也没注意何曼侬有没有跟上,迳自向前跑去——

  「啊!」

  随著一个尖叫声起,接著是唏哩哗啦框乓碰——

  「发生什么事了?!」

  在小妹还没来得及累聚出足够的勇气回头看明白自己「又」闯下的祸事时,大门口已经飞奔进来几个身影,男女皆有,一下子围在她身边,连声问著——

  「怎么了?怎么了?小雁,你有没有受伤?」

  那个叫小雁的女孩闻言,忍不住一阵心酸,鼻子一抽一抽的哇哇叫了出来:

  「我没事,可是……可是……我们好不容易才上门的第一位客人……她、她有事啦!你们大家快救救她哇!」

  众人顺著甜美小妹的手势往下看去,一路降低视线,才终於看到了这屋子里真正的苦主——

  一个非常狼狈的女子。

  也是这间「仙客来」茶馆开张以来的第一个客人。

  真的是非常非常不幸的开始。

   在经历了那样一个无妄之灾後,还能再发生什么更惨不忍睹的事吗?

  有的。

  更惨的是被认出来——

  「何曼侬!你是何曼侬!」在她终於把自己清洗乾净後,那几个等在浴室外的女人中,突然有一个这么讶然的大叫出来。

  这里怎么会有人认得她?她又不是什么名人……正当她要开口对那个女人发问时,其他人已早她一步齐声大喊——

  「对呀!是何曼侬!真是她耶!」

  然後,她当下变身为动物园的猴子,被四个女人团团围住,这四个女人压根儿忘了她们等在卧房里是为了在第一时间对不幸的苦主用力而诚心道歉,八只眼睛直楞楞的盯著她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钜细靡遗的,看到後来不免又妒又羡的感到心酸……上天真的是不公平呀!为什么世上就是有人家世好,同时长相又可以优成这样呢?即使没化妆,她还是美得无懈可击!

  不公平!不公平!

  「请问……」这些女人眼中的光芒逐渐闪烁得有点可怕,何曼侬不明白她们这是在干什么,最重要的是,她们似乎认得她。为什么?她不记得自己曾见过她们呀!不要吧,在她已经这么不幸的现在!「你们是谁?我认识你们吗?」

  「你居然问我们是谁?!你不认得我们了?!」最先开口的人不敢置信的问她。「你居然已经忘了我们了!」怎么可以这样!莫非她们长得像空气,这么好遗忘吗?!太、太过分了!

  忘……了?如果从来不曾记得过,又哪来「忘了」这样严重的指控?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

  「我们是『春天高中』话剧社的七朵花之一呀!你敢说你忘掉了?!」几个女人忍无可忍的围著她低吼。「春天高中!春天高中!你记起来了没有?!」

  啊?原来是校友吗?所以认出了她这个勇夺三届校花宝座的人物。啊!居然让她们看到她这么狼狈的样子,岂不是太丢她这个堂堂校花的脸了。何曼侬有点糗的露出制式笑容,想要亡羊补羊一番——

  「啊,你们也是春天高中的同学吗?那是与我同届还是……」

  「厚!居然还没记起来!重点是话剧社!话剧社!你是听到了没有哇?」急性子的那一个就快要抓著何曼侬的肩膀摇晃了,幸好其他人及时抓住她。

  「什么?」何曼侬觉得这几个人愈来愈愤怒了,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没参加过话剧社的,你们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她是这间店的倒楣客人兼苦主好不好?她们刚才一路像念经般的在门外对她拚命道歉的,怎么现在却是一副恨不得将她大卸八块的模样?有没有搞错呀?

  「当年你抢了我们社长的男朋友,闹得人尽皆知的,这应该是你人生里非常值得炫耀的勋章才是,你怎么可能忘掉?!」一个女子走到她面前,忿忿不平的说著。

  「咦?」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几时需要用抢这种手段来得到?她可没那么没品的去抢别人的男人……

  「我们社长叫林欣蓝。」

  「林……欣蓝?」谁呀?好像有点印象,又好像没有……

  就在她苦苦思索、而其他四名女子恶狠狠兼虎视眈眈的盯著她时,门板突然被打开——

  「阿丽,客人还好吗?我听说小雁闯祸了,现在她人怎么样了?」

  卧室里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吸引过去,门边,站著一个秀气典雅的女子,那张温婉柔美的脸,看起来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有气质极了。

  这张脸……这张脸她见过!何曼侬脑中猛地跳出了一些记忆,是关於这张睑的!

  「林……林……」叫林什么来著的?「林……呀!是了,就是林欣蓝!你是林欣蓝!」何曼侬叫了出来。有些讶异且欣喜的望著这个比当年更美上十分的女子。

  她的叫唤也使得门口的那名女子看向了她,不解的看著她美丽无瑕的绝色面容,不明白这位美丽的小姐怎会知道她的名字,还叫得像是久别未见的老友—般。怎么回事呢?

  终於,她记起来了!

  眼光由迷惘转为震惊,失态的瞪视何曼侬许久而不自知,好一晌才有法子收敛回淡然的表相。

  「你是何曼侬。」林欣蓝没有装作不认得她,也没有太激动的神情与肢体语言上的表态。

  「你知道我?」何曼侬简直是受宠若惊了。严格说来,她们两人虽同是春天高中的学生,但是既不同届又从来没交集,依林欣蓝这样淡然的性子,照理说是不会去注意不相干的闲杂人的不是吗?

  「我知道你,你很有名。」林欣蓝只是点点头,十年如一日的淡然,像是这辈子都不会有别的表情一般的模样。似乎不打算让叙旧的话题再续下去,她很快道:「你还好吧?真的是非常抱歉,都是我不好,我不该让一个没经验的孩子留守在店里招呼客人。都是我的错,我会赔偿你一切的损失。」

  「这是你的店?」何曼侬问。不太相信林欣蓝居然会开这么一间茶馆,她不是该往舞台剧的领域发展吗?

  「嗯。」没有其它的解释,林欣蓝只是点头。

  而她们之间也没有太多说话的机会,因为很快又有人热热闹闹的带了一夥人往这间小斗室挤了过来,带头的正是那个长得很甜很可爱、同时也莽撞得教人闻之色变的小妹了——

  「汪大哥,快往这边走!人在这里,怎么办?我想她一定受伤了、昏倒了,我们要不要叫救护车呢?我闯了好大的祸,怎么办呢?呜……」

  在呜呜呜声中,一个穿著医生白袍、身形颐长的男人被拉了进来,还一路拉到何曼侬的眼前来才有办法煞住步子。

  四目不期然的相对,同时俱是一怔!

  天……

  何曼侬几乎要呻吟了出来,是他!他怎么会在这里?!

  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她国中的初恋情人也会出现在这里?!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8-20
第二章


  听说「长富金控」的第一黄金单身汉兼头号花花公子范姜颐这回是真的真的沦陷了!

  「嗟!这又不是什么新闻,根本是旧闻了好不好?半年前他就与何家的小姐公开恋情了,还同居一起了不是?那时大家都知道这回咱们大少爷是真的定下来了,跟以前那些不肯公开也拒绝承认的情况完全不同呢。」午休时间,地下一楼的员工餐厅里,聚集了一大堆前来觅食以及交换八卦的人。

  「厚!啊你是没听到我说了两个『真的』吗?上回他公开何曼侬,我们都说范姜大少爷『真的』认真了,要不,他哪会大方公开这桩恋情?何曼侬可是有头有脸的出身,恋情太受瞩目,开不得玩笑的。通常一旦公开了就是差不多要结婚了,可哪里想到半路却杀出一个程咬金,硬是把何曼侬已经吃到嘴里的鸭子给抢走了!你们都没发现吗?何曼侬已经一星期没来上班了,今天人事部更公告了她自动离职的消息呢!」

  「啊!这是真的吗?谁这么大的本事能从那个大美人手里抢走男人?是不是比她更美的女人?有没有照片可以看一下?」一群人兴致勃勃的接著问,连饭都忘了吃了。

  在忙碌而无聊的上班时间空档能听听上头风云人物的八卦来调剂一下疲惫的身心,真是件太幸福不过的事呀!就见整个餐厅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方位,连饭都忘了吃,只想多听一些最新消息好回自己的单位强力放送。

  「我见过哦,她叫徐微莲!」这时接话的是每天驻守在大楼一楼接待处的总机小姐。她的发话很快吸引住所有人的注意力。

  「徐微莲?是谁?哪家的千金小姐呀?」

  「看起来不是什么千金小姐耶,不太会打扮,每次来找总经理,都只是随便穿一套休闲服而已。人长得是不错啦,可是跟何曼侬却是一点也不能比,只能说是个清秀佳人吧。不过总经理看起来真的很喜欢她哦,常常都亲自下来接她,好殷勤的样子,以前对何曼侬都没有那么好说。」

  「真的?莫非我们公司也终於上演起灰姑娘的故事了?怎么可能?我们家范姜大少向来交往的不是名模明星,就是千金小姐耶!不可能一下子改掉口味,改配清菜豆腐才是呀!」

  就在众人的八卦情绪正要high到最高潮时,有人蓦地大作嘘声,并示警道——

  「别说了,总经理来了!」

  什么?!什么什么?!总经理也会来这个小小的自助食堂用饭?!怎么可能?这简直比世界末日终於来临更教他们感到惊讶了!

  所有人都看将过去,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

  真的是总经理耶!

  真的是耶!

  所有在餐厅用餐的长富员工都看到了,他们那贵族气息浓厚、品味卓绝、口味挑剔到连吃个便当都要家里厨子做来的总经理,居然会出现在这里,而且看起来就是一副来吃饭的模样耶!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

  无视别人的瞠目结舌,这位长富金控的黄金单身汉眼中只有身边的佳人。

  「那边有一个空桌,就坐那里吧。」范姜颐轻声说著,口气是全然的温和,与平日办公时的冷然完全两样。

  「好呀,就坐那里,我们快去占位子。」他身边那个容貌清秀的女子含笑点头,先走了过去。

  踩著平缓的步伐跟著过去,范姜颐的眉头在扫过这不太优雅甚至显得吵杂的用餐环境时,微乎其微的拧了一下,但并没有说些什么,只是纵容的看著走在前方的女孩。

  这个女孩,非常的清新可爱,没有沾染上半点都市人向来会有的虚荣浮夸,他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女子,一次两次的偶遇之後,心,便沉沦了。

  他想,这就是真爱吧!

  从来没有人可以教他如此心动又如此迁就,一切甘之如饴。为了她,他愿意偶尔忍受粗茶淡饭,试著去接受她口中所谓的平民美食,并且努力表现出喜欢的样子,就为博她一笑。

  她笑起来非常可爱,有一种爽朗阳光的味道,毫不矫饰做作,跟他以前见过的女子都不同。从来没有这么一个女孩能这么吸引著他的目光,甚而兴起了与她长长久久这么过下去的念头——或许,那表示著结婚,可他一点排斥的感觉也没有。要是以前,只要任何人对他提起这两个字,他的脸一定马上沉了下来,心里更是万般不悦。就连……她,那个第一个让他公开承认交往中的何曼侬,也不能使他改变对婚姻避之唯恐不及的看法。

  何曼侬……他是曾经想过要娶她的,不过娶她的原因嘛……是她很美,他看了赏心悦目;她的家世不错,与他家算是门当户对,结婚对两家都有好处,对父母也有交代;在相处上,她又很上道,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可是大多时候她对他算是体贴殷勤,也懂得打发自己的时间,不会太过缠烦他。

  最重要的一点,他相信她不是那种嫉妒心强的女人,以後就算结婚,也会聪明的给他很大的空间——就像先前交往时,她也会对他其他「女性朋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样。

  他是想过,如果必须结婚,他会选何曼侬,如果没有意外遇见徐微莲的话……

  「哇!好多菜哦!当你们公司的员工真幸福。喂!你快过来嘛,不快些的话,当心等一下没得吃哦!我可不管你。」点菜区那头,徐微莲正挥著餐盘叫著他,一如以往,看到有吃的就很开心,让人以为所有能人口的东西都是人间美味。

  他笑了笑,眼光扫了下菜色,食欲早已全消,没有伸手拿餐盘,只跟在她身边道:「你吃就好,我方才回来时,已经与客户吃过一餐了,现在不饿。」

  「没福气的家伙!那我就多吃一点,也算是替你享用美食喽。有得吃居然还吃不下,真是可怜。」说完徐微莲自己忙著夹菜去了,不理他。

  他含笑的看她一如以往的夹了一小山的食物到盘子里,份量多到几乎可以喂饱三个大男人了。他从没看过有哪个女人可以吃这么多的。第一次请她吃饭时,还真是给大大吓了一跳。而她吃饭的速度又很快,常常是他才吃了三口,她就完结掉一大盘了。要是曼侬哪……为了保持身材,她再怎么饿,也肯定不愿意这样开怀大嚼的,一套餐点能吃完一半就很不错了。

  所以说,微莲跟所有女人都不同,她是独一无二的。

  她纯真无伪、坦率朴实,而且有趣。他喜欢她。

  他的选择不会错,微莲将是终结他单身的女人。

  至於何曼侬……他皱眉沉吟了下。

  她只是适合他,在各方面的条件来说。可是,他并不爱她。

  昨日回到两人的公寓找一份文件,却意外看到他所有的衣服用品全被塞在三个大型垃圾袋里,堆在大门入口处。上头还贴著一张给钟点女佣看的纸条,「全丢了」这三个大字还是以红色口红凌乱写上的。

  当然钟点女佣是不敢未经他同意就真的拿去丢掉的,不然他今天恐怕得率全公司的人在台北市的垃圾场里找寻那份重要的签约文件。

  七夕那夜之後,他不曾回到这里过。从钟点女佣口中探知,她也是。她所有的衣物都叫家里的佣人来搬回去了,她留下的东西有两样:一是银行保险箱的钥匙,他让秘书去银行看过,里头是那间公寓的房地契以及他送过她的所有珠宝首饰,她全部还给了他,一件也没留;另一个,则是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当然也是用血红的口红写上的:我但愿从来没遇见过你!

  红色的宇那样刺目,字迹那样扭曲,可见他离开後,她一定愤怒到很想宰了他。但幸好,没做出什么傻事,她是聪明人,不会这么蛮干的。他想,她并没爱他爱到可以为他寻死觅活,他们会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适合。

  他不爱她;她也不爱他。

  昨天忍不住想打电话给她,不能是情人,也许可以当朋友。他们毕竟是同一种人不是吗?何况他们并不相爱,这样的分手,对她来说,顶多难受一阵子,过後,她会想清楚的。如果两人能当朋友,对两家人的交情也有益。

  可惜她不肯接电话,还在气头上吧,这个大小姐!不想自讨没趣,只好叫秘书打去问候一声,主要是想亲自确定她没事。

  那时他就站在秘书身边,以免持听筒方式通话。听到她小姐尖刻冷嘲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那么的「朝气蓬勃」,他就知道自己真的是白操心了。

  她活得很好,这样很好,他无需再对她怀有一丝丝愧疚感了。

  「喂!范姜颐!我要去吃第二盘了哦,你真的不吃?」

  「不了,你尽量吃。」

  他坐在餐桌边,笑著摇头。

  「那我继续奋斗去!」她以手背用力抹去嘴边的汤渍,根本没看到范姜颐正为她抽来面纸,就转身跑开了去。

  范姜颐的动作一顿,笑了笑,只好将手上的面纸铺在桌面上,掏出菸盒放置,抽根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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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曼侬活到二十七岁,从超级可爱的小娃娃一路长成超级迷人大美女,生命中大部份都处於被追求的状态,她的情史也是颇为精采。但就算是她这样一个在情场上总是春风得意的美女,也不是没被伤过心的。

  在幼稚园时期就有小男生为她大打出手了,可是她真正情窦初开,却是在上国中之後。

  身边围著数不清献殷勤的男人不代表她就会随便动心。她的眼光向来很高,能令她动心的男人,绝对是要很出色的才行。

  而汪洋,国中时高她一届的学长,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

  他斯文俊秀、功课顶尖、为人谦和有礼,简直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翩翩白马王子那样光芒万丈。

  他的风采不只迷倒了全校的女生,更迷倒了她这个眼高於顶的大校花。

  汪洋在何曼侬的生命中创造了很多的先例与特例,包括了他是她的初恋以及第一个甩掉她的男人(附带一提:范姜颐是第二个)。

  虽然范姜颐是她现在难以乎复的情伤,但让她第一次尝到痛彻心肺滋味的男人却是他——汪洋。

  就像当年他无预期的甩掉她,并且转校不见踪影让她无所适从一般,他的突然出现也教她手足无措的怔然。什么话也说不出口,可是心里又有好多话、好多的疑问想问问他。千头万绪的,全梗在喉咙,不知从何说起。

  他为什么会出现?他当年为什么甩掉她?为什么……为什么又要让她见到他,在她正狼狈失意的现在?

  为什么……他的眼中见不到一丝对她的愧疚?!甩掉她是这么理所当然的事吗?她不值得他珍惜吗?她这么糟吗?

  他为什么要笑?笑得好像真的很高兴再度见到她?为什么她一点也笑不出来?

  昨日意外相见,她没有回应他的善意问候,只是瞪著他,像见鬼一般的瞪他,直到瞪到她的身子终於能动,接著飞也似的跑出那间茶馆,再也管不了迷不迷路的问题;她只想离开这里远远的,当作没有见过他,让自己已经够自我质疑的心不要自伤得更惨重。

  一个范姜颐已经够她受的了,不需要再来一个汪洋!

  可是现在,下午茶时间,她却与汪洋坐在东区一间以下午茶闻名的大饭店里吃著精致的餐点。

  昨天汪洋追著她出来,开车跟在她身後,後来还是因为他的带领,她才脱离迷路那样的窘境。他依然如她记忆中的温柔体贴,可是她不明白一个这么温柔体贴的男人,为什么会在当年那样残忍的甩掉她?

  「道歉!」从昨天到今天,她终於对他开口了,终止了他的单口相声。

  「对不起。」汪洋没有任何诧异的表情,也完全理解她的意思——他一直是个心思细腻又善解人意的男人,他很清楚她的愤怒从何而来。

  从昨天到今天,她始终不曾开口,连今日的下午茶之约,也是他单方面的约她,并不曾得到她的允诺。可是她来了,虽仍是一脸自卫的冷漠。

  她一直是美丽如玫瑰、耀眼如向日葵的女子。如果她的一切如昔,他不会这么不识趣的硬是约她、硬是与她来著这样的重逢;他知道自己在她记忆中绝对是属於不愿再想起且糟糕至极的那一种。她的美丽更加盛放,可是她的眼中毫无生气。为此他才不放心的跟在她身後,一路开车陪著她平安回到家。

  「为什么?」她问,看著他,也似同时在看著谁。不管是哪一个,这问题都是她的疑问。

  汪洋没有马上回答,这时服务生过来替他们的咖啡续杯。才一会儿的躭搁,质问的气氛就给打消散去了,何曼侬依然看著他,看著这个已有十二年不见的初恋情人。他仍是好看而俊朗,乾净的气质仍足以迷倒所有女人。在他之後,她就不再与这种类型的男人交往,以为自己是再也不喜欢了;可是看著眼前的他,她必须对自己承认,不是不喜欢,而是怕同样的伤害再来一次。

  她并不习惯经历挫败,事实上,她的人生向来是顺心得意的,尤其在感情上更是。从来都是她在决定一段恋情的开始与结束,可是这个男人却在她的爱情第一役上,就狠狠教她跌了一个大跤,自尊心更是被伤得惨重。所以後来她拒绝再与这类斯文美书生型的男人交往。

  「我只能说很抱歉。」汪洋并没有对自己当年的行为加以解释辩驳,只是诚心的道歉,他觉得他现在必须这么做,她看来是如此的失意伤心,既然相遇了,他不能视若无睹的不理会。

  想说一些尖刻的话来让他不好受的,可是在他诚恳的目光下,她竟刻薄不起来。或许这些日子以来光是治疗范姜颐带给她的情伤就教她耗尽了所有力气,让她奄奄然的连使泼的力气都没有。明明,她心里有那么多的怨哪……

  「你说很高兴再见到我,是真的吗?」

  「真的。」

  「那,你当年甩掉我,心里高兴吗?」她话里有著攻击的刺。

  「不。」他静静的道:「当年的问题在我,我们之间,从来就只有我出了问题。你很好,非常好。」

  「那为什么……被遗弃的人会是我?如果我真的很好。」

  「这是要我回答的问题吗?」

  「什么意思?」她心被刺了一下。

  「你现在想问的人,是我吗?」

  啪!眼泪猛然掉落,她连察觉、克制的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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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姜颐领著两名特助走入饭店大门,今天有一场重要的签约仪式将在这间饭店的国际会议厅举行。一大早公关部门便已全力动员过来布置,产经记者也在中午过後全数到齐,这个盛大的仪式将会是明天各大报财经版的头条。

  现在是三点整,再过二十分就要正式开始,他抵达的时间刚刚好,不早也不晚,正好可以很从容的出场。

  饭店公关经理亲自出来迎接他,并为他提供贵宾专用的电梯,电梯早已打开,正恭候他踏入。

  他正要踏入时,因眼角余光不期然捕捉到一抹熟悉的身影而顿住步伐。那是……曼侬……?!

  「总座……」他的停顿令一边的助理感到不解而轻唤了声。

  他举起一手打住下属的叫唤,半转过身看著,双手往西装裤袋里一插,眉头不自禁的微微一紧,便再也没松开。

  她与一个他没见过的男人正从下午茶厅里走出来,那是一个长得相当白净斯文的男人,一个过分好看到可以称之为漂亮的男人,可是却不会让人将「娘娘腔」这三个字冠在他身上,这人全身上下只浮现四个字——温文儒雅。

  她……这么快就展开新恋情了吗?可见他的移情别恋对她并没有造成任何心理与生理上的障碍嘛!果然……他们会在一起只是因为适合,从来不是为了什么爱不爱的东西。她,一点也不爱他,所以很快就能将他这个前任情人给抛诸脑後,绝对没有什么疗伤期要挨……虽然他曾经傻得以为这会是她最近的生活方式。可见他真的是往自己脸上贴太多金了。

  他有点不是滋味的看著,心里有一股冲动想过去打声招呼,想看看分手後的第一次面对面,她会以什么样的表情对他?但又觉得无聊。明知道这个大小姐一定会对他摆脸色的,猜都不必猜。

  无论她爱不爱他,他主动提分手(而且还是在七夕情人节那一天提),都会教她记恨上他一阵子的。

  今天的她打扮得相当清爽简单,连脸上的妆都只是淡淡打个粉底、点个口红而已。不过她向来天生丽质,无论浓妆或淡抹都美得各有风情。她的表情原本一直是冷冷的,但在出饭店大门之前不知她对那个美男子说了什么,就见那美男子一楞,而她微微一笑,直直的看著那个男人。那看,看成了凝视,距离有点远,他看不清她眼中的表情,只看到男人回答了什么,然後她伸手轻搭著他一边肩膀,头也靠了过去,两个相依的人姿态缓缓化为拥抱。很亲昵,也很宁馨,一点也下让人感到不合宜的有碍观瞻……

  也许还是有人觉得有碍观瞻的——范姜颐就是其中一个。

  「走了。」他口气有些严峻,大步踏进电梯里。

  这真是好极了不是!亏他一直担心著她,怕自己带给她的伤害太重。他真的是想太多了!

  太好了,现在这样。分手的两人各自有新发展,谁也不必为谁感到亏欠,这样很好!他心里那最後一丝丝的歉疚之意也该拔除了,从此以後,何曼侬正式成为他生命中的过去式,彼此都不会再想起。

  这样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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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愿意再度追求我吗?」

  「你现在需要的只是一副肩膀。」

  在饭店门口冲口说出这样一句话,存心想为难他的。而他居然就这么回答。可恶的,居然就这样又把她惹哭了,害她只能以窝在他怀中的方式离开饭店,无法抬起头来见人。

  「我就这么教你敬而远之吗?」後来她这么问他。

  「我不认为你现在有进入新恋情的心情。」

  「你怕成为别人疗伤的工具?」她挑衅的问。

  「这样对你不好。」

  「告诉我,你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他沉默了下,好一会才回道:「有的。」

  「两情相悦了吗?几时请吃喜糖?」口气不免有点酸。

  「不,只是我单方面的喜欢。」

  「你居然也会单恋?!」不可思议!脑中很快想起一个人,「不会是林欣蓝吧?!你喜欢她,但是被她冷淡的气质冻坏了?目前还在努力中是吧?」他会出现在那里不可能没有理由的。

  他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笑。她就当作默认了。

  他陪了她一整天,知道了他这十几年与家人一直住在瑞士,後来到美国读大学,学医,现在的职业自然是医生,在知名大医院服务,但专注在冷门而绝对赚不了大钱的研究工作上。这倒是很符合他的性格与气质,绝对的不市侩、完全的不食人间烟火,与……那个人,那个范姜颐,是截然不同的人。

  「他甚至就住在山上,宁愿每天开一个小时的车到市中心上班。要是他住的地方是古代的木造房屋,我想我也不会讶异的。」她对表姊说著。

  「不至於吧?」表姊骇笑。

  「这无关他家是否有钱,而是他个人无欲无求的关系。」

  「清贫主义的拥护者?噢!不可思议。」表姊拍拍头,接著很享受的挖起一匙局烤田螺品尝。

  自从她失恋之後,家族里每个人自动自发的轮流约她出门吃喝玩乐,就怕她想不开……虽然事实证明大家都想太多了,看看她,气色多好哇,仍然美得教人自卑呀!不过有空大家聚一聚吃一吃也不错啦。她们这些一年四季都在为身材奋斗的人可是难得有机会这样放纵自己享用美食的呢。

  今天她们吃法国菜,这间法国餐厅必须提早半个月预订位,价位也非常贵族,但是相当值得。

  食物好吃道地自是不在话下,而且用餐品质更是绝佳;两层楼二百坪的空间只设了二十张餐桌,让每一位前来用餐的客人都享有宽广自在的空间,不必刻意压低声音聊天,也无须担心会打扰到别人或自己说话的内容会被听到。且每一桌都有专属的侍应生,随时提供最完善的服务。

  「我的天呀!最便宜的套餐居然也要一万两千元?!干嘛呀?这里的菜是用珍珠钻石煮的是不是呀!」一声饱受惊吓的惊呼突然从她们右後方传来。

  是谁这么大声嚷嚷?是哪家的爆发户来这里消费又被价格吓到想跑的?

  这情况也不是不曾有过,但她们向来只是听别人转述,而未曾有幸亲眼目睹到。今天居然遇到了耶!而且还是她们隔壁桌呢,只隔著一排盆栽造景,她们只消把下巴抬高看过去就看得到了。

  「不知道是谁哦?」表姊兴致勃勃的说著。

  「别管了。」最近失恋中的她没兴趣八卦。

  可是接著传来的声音却教她们一惊——

  「微莲,你别瞪著价格看了,点餐吧。若你不知道要吃什么,就由我来为你做推荐如何?」

  是范姜颐!居然是范姜颐!是他的声音!

  「看到了这样的价格我哪还吃得下呀!喂,服务生,我们喝白开水就好……不!不行!搞不好你们这里连一杯白开水也要敲我们一百块呢!范姜颐,我们不要在这里吃了啦!就说去夜市吃不就好了!跟你说,在夜市只要一百块就可以吃到很饱了,走啦!」桌椅滑动声挺大,显示出这位女子想离开这里的心意之迫切。

  「微莲,」这是范姜颐的声音,一贯的平稳低沉,似乎完全不被她的大呼小叫所影响,「你真的要走?要浪费已经付出去的订金?」

  只有与他相处过半年多的何曼侬听得出他语气里的忍耐。

  「订金?!多少?」什么?!已经付钱给这间黑店了?!

  「两万。」

  「我一个月的薪水!」快被吓昏的声音,「不能要回来吗?快去要回来啦!你怎么这么败家呀!二万块可以让我活半年耶,你居然花得下去!」

  「付出的订金没有要回来的道理。乖,你坐下来,好好把侍应生端来的食物吃光光。别浪费了。」

  他在哄人!居然放下身段去哄人!他是这么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从来不肯对女人好言轻哄的,现在他居然做了!他不是不会哄人,他只是不想哄她,不愿在她身上浪费这些心思;他也不是不会将女人当宝呵护,他只是不把她当宝而已。那他们在一起的那半年,她对他而言算什么?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吗?她的讨好在他眼中甚至只得了个烦的评语……

  何曼侬双手紧握成拳,整个人苍白僵硬如石膏像,任由心底那股恶寒与凄凉侵占全身知觉。

  「好过分!简直是黑店嘛!我们下次不要再来了!你不要这么浪费啦,觉得钱很多的话就捐给慈善团体嘛,干嘛拿来养这些贵得要死的餐厅呀!厚,再吃一次这么贵的东西,我一定会吐血……」

  那个备受范姜颐呵护的女子不断的抱怨著这间餐厅的昂贵不合理,不断不断的说著,也不见范姜颐制止。他几时变得这么好脾气?他几时变得这么能对女人的唠叨包容来著?

  「我们走吧。」表姊不忍见她被这样「新人笑」的情景凌迟,要侍应生结帐。她无言点头。

  一会儿後,她们起身离开。原就无意打照面的,她还刻意不往他们的方向看去。可是她那气不过的表姊还是忍不住丢去一个白眼,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才看到了范姜颐一脸诧然的望著她们的背影。他发现她们了。

  表姊微勾唇角,冷然一笑,笑他这眼高於顶的范姜太少放弃了绝世大美人,居然不是因为有更好的对象,而是为了一个不知打哪蹦来的大嗓门,还一点也不会看场合讲话的失态样,这样下去,以後要闹的笑话还多著呢!

  他就慢慢受用吧。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8-20
第三章


   她决定要振作,决定要开开心心的投入新感情里,用最快的速度忘掉范姜颐那个烂人。而最理想的对象就是她的初恋情人。

  从初恋汪洋到最近结束恋情的范姜颐,她共有过五段恋情。以她非常受到男士爱慕的情况来说,只有过这么五段感情,她真的算是很挑了。

  恋爱会使人美丽,而失恋会使人成长,尤其是那种被甩的失恋。

  只有自己深深痛过,才能体会别人的痛,於是难得的自我反省。像何曼侬这样的天之骄女,恋情来得向来轻易,她从来不必担心没有好男人来追,通常比较烦恼的问题是:该选哪一个?

  而她的眼光一向很好,交往过的对象都是品性很好的人,所以当她每次对一段恋情感到索然无味而提出分手时,通常对方在努力挽留不成後,都会很有风度的放她走,从未发生过什么可怕的情杀、报复等社会事件。

  她很少去回忆那些被她甩过的男人,倒是会常想起汪洋。当她听著情歌,听著那些如泣如诉的疗伤类歌曲,总会被勾起一些伤春悲秋的情绪,忍不住想起生命中那些属於遗憾的往事,有点甜,有点苦的。但那只能是往事,而不能是才发生不久的事!当她脑中一直浮现那日在法国餐厅的「新人笑」情景,克制不了不断不断的以重播方式来折磨著自己的心时,她觉得她快逼疯自己了!

  不能听情歌!不能追怀往事!不要去看媒体对爱情的歌颂!所有一切都变得如此可憎,所有的画面都汇聚成为法国餐厅那一幕,全世界都在为著他们的新恋情祝福!

  他们是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最经典!而她是那最可悲的串场龙套,最称职的演著富家千金陪衬角色;她的出现就是为了让王子了解灰姑娘的美好。她是配角,她是配角,她是……

  不!不不不!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

  她必须振作!为了那个烂人折磨自己不值得!

  她必须做一些什么事来转移这样自苦的心情,再鸡毛蒜皮的事也没关系,范姜颐一点也不值得她再去浪费一颗脑细胞或眼泪!

  她今天就做了一些事——

  她打电话给那些曾经被她甩掉过的旧恋人,是叙旧,是问候,也是道歉。当她对失恋的痛苦感受得这么深时,才自省起自己对过去恋人的无情,也许也曾经教别人这么痛不欲生过,一如她现在所承受到的。

  或许是晚了些,但是她仍想做一些什么来弥补一下。

  他们都很诧异居然会接到她的来电,有些惊喜,也有些防备。他们有的已经结婚;没结婚的,在感情上也都有了著落,她这样突然来电难免会教人有些困扰。但是後来都谈得很愉快,许多尴尬的情绪都给化掉了,像个老朋友一般的谈著中性的话题,还提著也许可以去当他们婚礼的伴娘、与他们夫妻吃个便饭什么的……

  这样很好,很好。至少让她知道她并没有太过伤害过他们,伤害到他们无法再投入另一段真正适合他们的感情。她感到很安心,也从他们身上得到力量,相信自己也能很快走出来,现在这样的苦涩将不会太久。既然她不是范姜颐的真爱,那么,范姜颐肯定也不是她的真爱,这世上会有一个真正属於她的男人的,而且还会是一个超优的好男人,是范姜颐这个花花公子一点也比不上的那种好男人!

  汪洋就是比范姜颐好上千万倍的那一个。

  「我们不能试著交往吗?既然林欣蓝压根儿不把你当一回事,我们之间难道不可能吗?」她问著。

  相逢半个月以来,他们常常出来吃饭,由於他的工作繁忙,一天几乎有十二个小时以上绑在医院,不太能走远,她也就逐渐养成习惯,没事就往他服务的医院附近跑,时问允许的话,会一同吃个便饭、喝个下午茶什么的。

  今天也是相同情形,她找他出来吃午饭。外头天色阴暗,看来就要下大雨了,明明早上还是大晴天呀。

  她必须给自己找个事做,不给自己胡思乱想的机会,如果她一直窝在家里,就一定会那么做。而汪洋,是目前唯一能带给她安心感觉的人,他能让她起伏不定的情绪冷静下来。而他说过了,随时欢迎她来找他,任何时候。所以,找他,是她最近常做的活动。

  他们最常碰面的地方是医院附近,而那间使她遭受各种劫难的「仙客来」茶馆,则是第二个去处。对此她也不是没有过疑虑的,实在是怕了那个天兵似的小妹妹,想说再多去几次,自己焉有命在?

  可是,她还是去了。那儿是汪洋一票朋友聚集的地方,那里有她高中的校友(虽然不太友善,对她依稀有著什么误解),还有林欣蓝。重要的是,她不想让自己空闲下来。

  她跟他谈了这两天与前几任恋人通电话的事,然後对他做著这样的提议——要他考虑两人再谈一次恋情的可能性。

  就算,就算是为著同病相怜的原因也好。

  她需要一份新感情,而他也是,冷淡的林欣蓝从来就不太搭理他,何不放弃那些把感情弃若敝屣的无情人,也放过自己?

  让想爱的人,可以彼此相爱;不愿爱的人,就别浪费别人的真心,这样不是很好?

  汪洋神色如常,温柔的看著她,没说话。这时外头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珠啪啦啦的打在玻璃上,街上的行人为这突来的变天而纷纷走避,悠闲的景致一下子化为仓惶,而他的眼神是唯一恒然的温润。

  「这不是疗伤的好方法。」他终於道。

  「你是怕当替代品?」她摇头保证:「我不是为了赌气,我也不是遗忘不了他,我是真的想与你交往,就算……就算是为了当年的遗憾吧!我不问你为什么离开我,可是我在意那样的遗憾,现在我们都成年了,也成熟了,也许会有不同的结局,这是你欠我的。如果你一点也不想的话,我不勉强,也不会再跟你见面了,现在我一点也不需要由一个曾经甩掉我的男人来陪伴我的失意,不喜欢我就别靠近我。」

  「曼侬……」他看著她,斟酌著怎么说才好。「我从来就没有不喜欢你。」

  「好与不好,给我答案。」就别说应酬话了。

  他抿著唇,还是没开口。

  这么为难吗?与她交往是这么教他为难的事吗?她何曼侬的身价几时糟糕至此?「我明白了。」她抓起皮包,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

  「曼侬!」他更快的盖住她手,「好的,我们试试。都依你。」

  「可怜我吗?不必——」她觉得自尊心被狠狠敲痛。

  「我们重新再来过,让我再度追求你吧。」不理会她的气话,他起身走到她面前,温柔的说道:「虽然不应该这么快,不应当这般趁虚而入,我原想等你心情平复一些再说的,可是如果你现在已经准备好了,那我们就交往吧。」

  她看著他,毫不迟疑的抓住他伸向她的手,紧紧抓住,像溺水已久的人终於抓住一块浮木。

  她抓住了,抓住了,再也不放!

  她要完成她的初恋,她要自己的生命写下一个完美的结局,这汪洋,是她最初的,也将是最後的一份爱恋!

  她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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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还在下,我去停车场帮你将车开过来,你在这里等一下,嗯?」他们用完了午餐走出餐厅时,雨势虽然不大,但是淋了也是会成为落汤鸡的,她可没这嗜好,而汪洋当然也不会让她淋雨。他接过她的车钥匙,冒雨往停车场的方向快步跑去。

  她抬头看著乌茫茫的天空,心情空空的,没什么太大的感触,就要开始一段新恋情了,她觉得这样很好,很快的,她会变得快乐,每天光想著如何打扮自己、想著如何营造浪漫气氛、想著新情人,就可以消磨掉一整天,她的心再也不会这样空洞得可怕,无所事事的可怕,有事可忙,她就不会再纵容自己这样憔悴下去,憔悴得面目可怜又可憎。

  「总座,请稍候,车子马上开过来。」

  寂静的骑楼里,除了雨声外,突然传来一些人声。还是有些耳熟的声音……

  不该因为好奇而转头的,不该的,那么她就不会因为这样无聊的好奇心而对上了那一双同时也显得诧异的眼眸——范姜颐!

  他在这里!他怎么会在这里……她脑中飞快的想了下,很快的想起他在这附近有一处六星级招待所,专门用来招待重要且注重隐私的大客户,里面设备与服务之完善,据说连最豪华的大饭店也想来观摩学习。他这招待所不轻易招待人的,看来他最近又争取到一笔大生意了……

  不过,这也已经不关她的事了!哼。

  她很快转开头,装作没看到他,装作刚才的四目相对只是假象,事实上她一直都在看雨,没看到他。可是有人就是这么厚脸皮,这么的不识相!

  「嗨。」范姜颐走近她。

  不肯让他太近,她退了两步,宁愿被雨淋到也不想闻到他的气息。

  「等人?」他当然看得出来她肢体语言所显现出的意思,没有太接近,让两人隔著一点距离。

  对她来说,这还是太近了,不管是一公尺,还是一百公尺,只要看得到他,都是种教她难以忍受的近。她甚至不想呼吸,不想与他共享周围的空气!

  她压抑著狂奔而去的冲动,全力以赴的克制著,没力气回答他的问候,也没必要回应他,这个甩掉她的男人怎么有这个脸出现在她面前,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问候什么?闲扯什么?想表现出成熟人的风范吗?想给全天下情变的男女做出优良表率吗?不、必、了!她没空陪他玩「旧情人也可以变好朋友」的戏码。

  「要不要我送你一程?」他一迳的好风度,不若以前的傲气高扬,以前他可不看女人脸色的。

  可是能是他心虚吧!又或者是……被他的「真命天女」给训练出好脾气了,对女人懂得轻怜细哄了。

  「你要气到什么时候?我们总会有很多见面的场合,你想让别人看笑话吗?」他口气温和的提醒她。

  她深吸一口气,双眼一眯,侧著脸看他。

  「您哪位?请不要胡乱装熟好吗?我不认识你。」

  他浓眉一紧,没料到她居然会这么回答。他知道她是有些大小姐脾气的,不过交往半年多以来,她对他一向是温顺多情的,刻意讨好都来不及,哪有时间发小脾气?有时就算有一点小争执,也是她很快退让,撒撒娇就没事了。他还没真正领受过她的脾气呢。

  就连分手那天,直到他走,她都还处在不可置信的震惊中,没来得及发挥女性的各项绝活,例如一哭,二闹、三上吊什么的。

  所以说,看到她这样的冷脸,还是他的第一次。

  「总座。」车子来了,助理从车子里撑了一把大黑伞出来迎接他。

  雨一直下,没有停止的迹象。

  同时,汪洋也将她的车开过来了,就停在他车子的後方。不待汪洋走出来唤她,她就要冲过去,再也不管会不会被雨淋到这样的小事——

  一只大掌猛地抓住她!

  她一个颠踬,险险跌入他怀中,幸而没有,她及时站稳了。

  「放开!」她挣扎,不想让他碰她,就算是礼貌扶著她手肘也不行。

  可惜范姜颐从来就不是个听话的乖宝宝,她说放,他可不见得会乖乖照办。伸手接过助理手中的雨伞遮在她头上後,扶著她往她车子的方向走去,一点也不问她意见,即使他做著的是极为体贴的动作。

  大黑伞几乎全遮在她身上,所以她一点雨水也没淋到,只有皮鞋微微给雨水润浸了些,其它完全安好。相较之下,范姜颐就狼狈多了,昂贵的义大利手工西装有一半是湿的,贵公子的气势当下也垮去一半,虽然仍是好看得罪恶……

  不看了!直到发现自己居然在看他,她立即恨恨的收回眼光,就著他为她打开的车门,很快的坐进去。

  车内与车外,汪洋与范姜颐,从一小方洞开的车门互相对望了一眼。

  汪洋微笑对他点头,而范姜颐面无表情,关上车门,转身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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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范姜颐的机要秘书,王攸贞不得不习惯这位上司偶尔的公私不分。比如说:把女朋友放在身边就近照顾。先前有何曼侬,现在有徐微莲,她们都被范姜颐安排在身边——同时也在她身边。

  不管她观感如何,喜不喜欢,一切反正是定局,没她置喙的余地。身边的「特别秘书助理」从千金小姐何曼侬换成了平凡出身的徐微莲,对她来说一样麻烦。

  喀哧喀哧喀哧——

  「王小姐,我这份文件打好了!」喀哧!顺道将一把虾味先塞入嘴里。食物的碎屑从她的指缝中滑下,在电脑键盘上铺了一层白。

  王秘书的面皮微绷了下,有礼而冷淡的道:

  「谢谢,接下来请你打这一份。」她随手从成山的文件中抽出一份不太重要的文件给她有事忙。目前总经理正在里头与特助们忙著审查检阅一份重要的合作契约,不能分心被打扰,所以她就算再忙,也必须帮著注意他的新女友。

  这位徐小姐来公司上班已经有半个月了,除了初来几天的局促客气之外,後来很快的适应环境。所谓的适应,就是每天像在郊游似的带一大袋零食到公司吃,边工作边吃零食是她享受人生的方式。

  在她看来,生活习惯实在有点糟,不过看在情人眼底既然是「率真可爱」的表徵,那她这个为人下属兼局外人的,又有什么话好说?

  「什么时候要?我需要马上打好吗?」

  徐微莲跑到茶水间的冰箱里拿出两瓶饮料,一瓶「碰」地放到王秘书桌上,并没有发现是放在王秘书正在整理的重要文件上,水渍很快印在文件上头,王秘书就算飞快抢救也来不及。

  「呀!快擦一擦!对不起!」徐微莲吐吐舌头,赶紧拉起衣服下摆在文件上擦擦抹抹,平整的纸张当下不仅多了一圈水渍,还成了一张皱纹纸。

  「好了!」徐微莲松了一大口气,拿到王秘书眼前邀功:「这样范姜颐应该不会发现吧?」

  王秘书淡瞥她一眼,将文件接过,开口道:

  「快中午了,你要不要先到餐厅里帮总经理还有你自己包个饭上来?」

  「呀!对哦!十一点半了,我得快去包便当!这样就可以先选到好菜色了。王秘书,你要不要我也帮你包一个?包准会给你包个又大又便宜的回来!我这几天已经跟餐厅的老张打好关系了,他每次都会便宜我五块喔!」

  「不用了,谢谢。」王秘书婉拒。

  「你怎么都不要呀!我都没看你吃过东西耶,你会不会是在减肥呀?你很瘦耶,不要减啦,这样下去你一定会瘦到死掉耶。」

  「多谢关心。」王秘书手上捏著那份被毁的重要文件,只想快快打发她走,自己才能迅速重做出这份中午就要用上的文件。「还不快去?」

  喔!王秘书这张脸真的很威严、很吓人耶!亏她长得这么漂亮说……

  「我马上就走,立刻走啦!」抱头鼠窜。

  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王秘书连伸手揉揉自己发疼额角的时间也没有,瞥了眼时钟,只剩十五分钟。得快一些。

  运指如飞,很快做完,装订完成後,她还有一点时间,抽出方才徐微莲打好的文件看著,不一会便皱起眉头——错字连篇,居然有注音!英文部份更是没一个单字打对,还有金额上的零,不是多一个就是少一个……

  这份也要重打,幸好不是重要的公文,可以搁一搁。

  「王秘书,文件都准备好了吗?」她的上司从他的办公室走出来,後头跟著两个特助,脚步一点也没停,要她跟著走,他们必须上去开午餐会报了。

  「好了。」抱起准备完善的文件,她迅速而俐落的跟上。

  直到进入电梯,范姜颐都在与下属谈著合约问题,眼睛只在文件与特助之间转动,一点也没分神旁闪。王秘书特意注意了下,发现上司是真的没注意到他的小女友并不在办公室。他是真的太忙了,还是……退烧了?

  突然,她觉得徐微莲有点可怜。

  不,也许应该说,当上他女友的人都很可怜。

  那么反过来说,被他甩掉,其实也称不上是件太坏的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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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你这人很糟耶!」号称「春天高中话剧社七朵花」的其中六朵花们,从来没想过她们有一天会与讨厌的大校花同桌喝茶吃点心。

  「我怎样糟了?」懒懒坐在「仙客来」里,她感到很放松,因为今天那个冒失的小妹上课去了,不在。真是普天同庆的好消息。

  撇掉那个小妹妹不提,这「仙客来」真的是一个舒服的地方。人少,就是第一个舒服。又因为店开在偏僻的地方,又还没打开知名度,所以客人不多;目前为止,除了她这个意外闯入的客人之外,所有的来客都是店主的老朋友,简直成了私人的聚会所。当她厌倦都市的拥塞时,这里有她要的清静。

  附近住家没几户,花草树木倒是很多,能有这样纯天然的景致可看,真是心旷神怡。最重要的是,这儿有林欣蓝,这儿是她与所有志同道合的话剧社朋友排戏的地方。这么多年来,她们对戏剧的热情依然在,即使身处台湾这样的文化沙漠,无法得到各界的奥援,她们还是坚持著这份热情。

  何曼侬这一辈子没有欣赏过什么女性,而林欣蓝是唯一的特例。当年她甫上高中时,在校庆时无意中观看了一出由林欣蓝自编自导自演的戏,戏码是什么她早忘了,她只为著她的好歌喉而深深惊艳不已。

  人人都在赞颂她在戏剧上的才华,不过何曼侬念念不忘的却是林欣蓝唱的那首歌。那首由她自己填词谱曲、且自弹自唱的歌,再加上那柔雅低沉的嗓音,没去当歌星还真是可惜了……

  为著一种几近於崇拜的情绪,她那时跑了话剧社好几次,可不知为何,话剧社的人全都给她脸色看,也不让她见到林欣蓝,还呛声要她别那么嚣张,连连打回她欲加入话剧社的申请书,叫她死了这条心。

  努力了一个月,挫败连连,她只好打消入社的念头,後来因为太多追求者围在她身边,她忙得再没心思去想林欣蓝,从此也就忘了这件事了。

  在她渐渐想起高中生活的种种之後,也就不意外这六朵花对她十数年如一日的充满敌意了。但是,为什么呢?当年没机会细问,现在她就很想搞清楚了。既然她们今天又是一副想电她的样子,那就来弄个明白吧!

  「你还好意思问?!」六朵花之一叉腰瞪著她。「你现在又想抢欣蓝的男朋友了!你怎么这么爱抢别人的男人呀!」

  「停!我几时抢过林欣蓝的男人了?!」何曼侬觉得这个指控冤死人了。「我从没去抢过她的男人!现在我是正试著与汪洋交往没错,可是先别说我跟汪洋算是旧情重燃了,在我还没出现在这里之前,他们就不算在交往了不是吗?我怎么看都是汪洋在一头热,欣蓝根本对他没兴趣呀。这哪里算得上抢了?」

  「人家正在暧昧期,你进来瞎搅和些什么?你没看见汪洋的朋友与我们这一大票人都在努力敲边鼓吗?结果你一出现,又终结了欣蓝好不容易浮现的红鸾星动。」

  「我……」要申辩。

  被打断——「对呀!以前扼杀了一次,现在又一次。真不知道欣蓝前辈子是欠了你什么。」

  「做人要有道义,你不可以再这样了啦!欣蓝又不像你这么滥情,随随便便就陷入情海,她很挑的!好不容易有汪洋这样一个好男人能入她的眼,成为她的朋友,那代表只要你不来横刀夺爱的话,不出三五年,他们一定会擦出火花,进而结婚的。」

  「对呀对呀!你就退出嘛!反正你对男人又不挑,出去勾勾手指就有一堆男人让你选。可是能让欣蓝看上眼的,十几年来就汪洋一个耶。搞不好错过这一个,她就终生不谈情了。」

  「说来说去,欣蓝对感情这么退缩,都要怪你!是你抢走周勤,才害得欣蓝从此不再谈情的!」

  「对!就是你!」六根气愤的右手食指同时指著何曼侬的鼻尖。

  「等等!等等等——」她叫。

  「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当然有!」她气得站起来,学著也以双手插腰的方式给自己壮声势。

  「你想说什么?」

  「我不接受你们随便给我安个罪名就抹黑定案!」

  「我们哪有抹黑?!」

  「哪没有?!」

  「我们说的都是事实,一点也没有杜撰!」

  「还说没有杜撰?那你们说,谁是周勤?」

  「谁是周勤?!你……你、你——」

  「哼!你们也答不出来了吧!果然是唬我的。」哼哼,被她抓包了喔。

  这女人,这女人……居然忘掉了!居然忘掉了那个话剧社第一才子!居然忘了那个为了她神魂颠倒到特意为她写了一出戏的男人?!

  不会吧?!那件事在当年很轰动耶!

  「你不知道周勤?」不知何时回来的林欣蓝,站在她身後问著。

  何曼侬连忙回过头,有些惊喜的看著她。林欣蓝一直对她很冷淡的,难得今天她愿意与她说话。真好!

  「我不认得他,真的有这个人吗?他很重要吗?」

  林欣蓝看著她好一会,不知该怎么回答,心里有很多感触,无以名状,最後竟是笑了出来。

  荒谬。

  她相信何曼侬的话,何曼侬没有必要说谎,她是真的不知道周勤这个人的,周勤个名字、这个人,从来没在她眼里心底留下一丁点记忆。

  就算……那个名叫周勤的人,曾经一厢情愿的迷恋她到几乎发狂的地步。

  毫无意义的自作多情。

  真是荒谬。

  连带的荒谬了她的人生,这十几年来的生活。

  就只为了,一个从来没记住他们过、甚至从来不曾介入过他们世界的女子。

  林欣蓝一直在笑,笑到连何曼侬都替她感到担心——

  「你……」

  林欣蓝摇摇头,知道她们的担忧,可是仍是笑了好久才有办法说话。她对著何曼侬道:「谢谢你来,真的谢谢。」她说得诚挚,不若平常的冷若冰霜、字若冰珠。

  「呃……」一头雾水,可是这个情况下,她也只能这么回答:「不客气。」

  到底,一切是怎么回事呢?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8-20
第四章


  「你真的不能来吗?就算晚一点到也没关系的……」

  车子已经抵达会场了,可是何曼侬还是不死心的抱著电话讲个不停。一旁的堂妹频频拉著她的衣袖要她收线好下车了,她也不管。

  「曼侬,很抱歉,今晚我值班,真的没办法走开。」汪洋温文儒雅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一直是那么的好脾气,不因为被她「卢」了大半天而有丝毫的不耐烦。

  「可是我一个人……」她声音可怜兮兮的。

  喂喂喂!我不是人喔?堂妹戳戳她指指自己,无声而用力的表达抗议。

  「还要被堂妹当小媳妇虐待……」好可怜哪。

  虐待!哪有!你给我差不多一点哦!堂妹继续无声抗议。

  「……好吧,我知道我不该无理取闹的,那,你去忙吧,我一个人就一个人吧,等一下要是宴会太无聊的话,我还要随时打电话给你哦。」终於心满意足的挂掉电话。

  「姊,这次这个男朋友到底是多优呀?居然能让你这么黏,以前好像没见你这样过。」抖下一身鸡皮疙瘩,堂妹推著她下车,决定饶过车门边那个立正站好到快要成为化石的泊车小弟,不忘塞过去一张千元钞票以融化泊车小弟脸上笑到快要化成霜的面孔。

  今天何曼侬有个不得不出席的商宴场合,原本该出席的是她的父母,可是他们两位大忙人时间排不出来,目前还在欧洲为著明年度的订单奋斗中。大人不克出席,她这个家里面最闲的米虫自然就得发挥代班的功能来尽尽家族义务了。

  她比较常参与的是时尚晚宴,而不是这种商业场合;这种无聊场合对她来说只有一个功用——相亲。

  如果已经打算认真找一个男人定下来的话,这种场合确实是一个很优的婚姻交易市场。有几次都是基於这个原因才来参与的,帮姊妹们找对象或帮自己找对象……那个范姜颐就是她先前找到的……哎,怎么又想到他了,讨厌!

  所以说,这种场合真的无聊透顶。但这次商宴的主办人是他们家族的远亲,家里若没人过来亮亮相就太失礼了。

  她只好来了,就算知道这样的场合一定会遇到那个她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但能怎么办呢?总不能一辈子不与他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吧?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台北的社交圈毕竟就这么一点大,她也不想老是躲著给人讲更多闲话,之前已经有人传说她因为被抛弃而终日酗酒买醉,邋遢到无法出来见人,所以消失在社交界。要是今天她再不出现,接下来的流言恐怕就要说她出国堕落或自杀去了,所以今天无论如何,她都得美美的出现。

  今天她一定要很坚强,不可以给人看笑话了。虽然身边没有汪洋给她力量,但是她一定可以捱过的。她现在有新恋情了,多的是男人想将她捧在掌心呵护,她才没空为他表演失意戏码呢。

  她有汪洋了,她已经不在乎范姜颐了!

  一踏进大厅,几个堂表姊妹便迎面而来——

  「曼侬,怎么这么晚?路上塞车吗?」

  「才正要打你手机呢,就见你们已经出现了。」

  「哇!曼侬,你今天打扮得好美,这套白色的晚礼服是ISSEY  MIYAEE的秋冬新款吧?真是漂亮,也只有你这样的身材才有办法把这种款型的衣服穿出性感与优雅呀。」

  几个姊妹围著她谈谈笑笑,拥著她往朋友聚集的地方栘去。护卫的姿态相当明显,一副护花使者模样,想来都是有志一同的打算好好保护她这朵感情受伤的花儿了。虽然知道近来她已有新恋情,心情已经不再是前些日子的低宕,可是今天一定会面对到那个坏男人,大家打定王意要好好给她壮声势,绝不在那男人面前示弱分毫。

  很感动,不枉她这些年来善尽绿叶职责,成功让她们找到如意郎君。

  她们聚在一处能得到足够隐私又能同时看清会场所有情形的角落聊天。今天与会的人很多,主办人四处穿梭照应来客,气氛很是热闹,一旁的乐队只以轻音乐助兴,还没开始吹奏舞曲。

  大概还要再耗上一个小时吧,等这些一心想来谈生意的大人们谈到过瘾了,就会放他们这些来玩的人去跳舞乐和乐和了。

  好无聊!幸好身边有姊妹们相陪。

  在她就要因为无聊而打出第一个呵欠时,周遭突然不寻常的静默了下来,目光一致的看向她,然後再看向大门口。不说话,可是很明显的,她成了全场好奇人士的焦点。

  是……他来了吧?

  刚刚偷睐了一圈,很确定他还没到。现在恐怕是到了。

  她深吸一口气,并不低下头佯装不知,或刻意躲避。她抬起头,跟众人一样看将过去,也好奇著他会带什么人来,会不会带他的新欢来让她、以及所有人开开眼界呢?

  对那个从她手中抢范姜颐的女人,她当然好奇,可是之前因著愤恨以及自尊,压根儿不愿去做打听,天天在心里诅咒都来不及,才不想去察看自己是败在何方妖孽手中。不想去知道那女人究竟是比她美还是比她丑,知道了又怎样?她都不会甘心的。败给比不上她的女人,是她的耻辱;然而,要是败在一个条件比她好的女人手上,又何尝不是种难以吞咽的痛楚呢?

  那时不想面对现实,不想去看别人的「新人笑」,所以有关他与他新女伴的种种消息,她都不听。

  直到今天,她参加这个商会,她有了新的恋人,她……才觉得,一切应该可以承受得住吧?就算今天会听到他们当众宣布要结婚……她也可以冷笑以对,或者更厉害的上前去对他们冷冷说一声「祝百年好合」什么的。

  她承受得住的,肯定可以。

  大门那边,范姜颐一行人正受到主人的热烈欢迎。何曼侬看得很清楚,随行在他身边的人共有四个,除了两个特助、一个秘书之外,那个站在他身边、穿著粉黄色可爱小礼服的女孩,应该就是他的新女友了。

  那女孩浑然不觉自己成了全场的注目焦点,一双圆滚滚大眼到处瞟著,眼底下时闪过惊奇光芒,颇有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的趣味。

  「不怎么样嘛!真的是那一个小女娃吗?」开始有人交头接耳低声议论。

  「从来范姜大少交往的都是超级大美人,怎么这次的水准这么大众化?真是平易近人哪。」几个女人偷偷掩嘴而笑。

  「这很好嘛,这样下次他又要找新女友时,我们就有机会了呀。」有人抱持著务实的看法。

  对所有未婚女性来说,年轻、英俊、多金又身为家族第四代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姜颐,实在是个好到不能再好的结婚对象了,每个人都暗自期望能得到他的青睐,不过这范姜太少的眼光实在太高了,一般中等美女是入不了他眼的。

  想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呀,毕竟他的条件那么好,当然也就挑了。

  而这次,他显然是打算让所有人的眼珠子掉出来,於是弃大美人而就一个普通小女孩,多么不可思议的选择呀!

  今天会把她带来这样的场合,可以说是正式公开了,也就是说他太少是玩真的呢。

  「不搭。」表姊第一个发表意见。

  「像只虫似的扭来扭去,那件衣服是会咬她是吗?」年纪最大的堂姊就是看不惯别人站没站相。

  「她以前肯定是没上过妆的吧?她脸上的妆很不匀呢,口红也吃掉了。哎呀,怎么用手去揉眼呢?左边的眼线都糊掉了,她是准备演小丑还是熊猫呀?」身为造型师的朋友叫了出来,双手紧握成拳,用力克制住自己冲上前去把人抓来好好重新上妆一番的欲望。

  「不错啦,很自然,纯真得没被世俗污染过。」

  「呵!」一群人只似笑非笑的叫这么一声,又看了过去,很是看好戏的心态。

  「不知道今天范姜大少的长辈们会不会出席来看准媳妇?」

  大家虽没有回应这一句,可是心里也是期待的。那一定很有得瞧!

  他……喜欢这样类型的女子是吗?何曼侬举起香槟轻啜,心,涩涩的,但脸上仍是挂著笑,笑著看待他的新恋情,新幸福。

  她以为自己会非常嫉妒那个女孩,可是并没有。既然她永远不会、也不愿成为那样「纯真无矫」的女子,那她又有什么嫉妒好生?

  她是何曼侬,她就喜欢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否定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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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日中午就到你的办公室谈细节。」棕发灰眼的席斯先生这么说著,也让一旁的特助记下这个行程。

  周旋了半小时,终於使这件案子有了一点眉目,只要能坐下来谈,范姜颐就有把握能抓住这个手握数亿美元投资案的大客户。

  范姜颐笑著点头,并对身边的下属使了个眼色。他身边的人立即会意的离开了去——为了明日席斯先生的莅临,他们必须马上回公司做好一切准备。跟在范姜颐身边、身为他的心腹,他们随时处在备战状态。

  两个特助先走了,而王秘书则迟疑了下。范姜颐对她微微扬眉表示询问,她眼光往正在食物区奋战的人儿扫去一下。

  啊,差点忘了微莲也在。

  「你带她一起走。」今晚是没空陪她了,他得盯好席斯,不能让其他虎视眈眈的银行团趁虚而入。

  「是。」王秘书轻应,很快走了。

  他跟著王秘书的身影看过去,看著微莲手舞足蹈的抓著王秘书对食物指指点点,可见她吃得很满意,急欲找人一同分享这个喜悦。王秘书摇头,说了什么,就见微莲脸上的笑容一垮,然後不知打哪里变出一个大塑胶袋「霍霍」两声张得大开,一副要打包的模样,幸而王秘书及时阻止,且以最快的速度将人带离会场。

  明天马上帮王秘书加薪!范姜颐心里很快做出这个决定。

  「真有趣,不是吗?」席斯先生也跟著许多人一样兴致盎然的看著这一幕,并带笑的问著范姜颐。

  范姜颐客套的微笑以对,没有说什么。可是席靳先生却很想闲谈这样的话题,除非范姜颐走开了去,不然就得陪他聊下去。

  「听说你之前的女友美若天仙。」

  他微笑,从侍者托盘里拿过两杯香槟,一杯给席靳先生。

  「她在现场吗?可不可以帮我引见引见?」席斯先生四十来岁,有过两次婚姻记录,两任席斯太太都是国际知名名模。他风流自许,情人多不胜数,收集美女是他舒解繁重工作压力的方式,就算有些美女是不能为他所收集的,能够纯欣赏也很不错,美化世界嘛。

  范姜的新女友实在没什么看头,连带教他对人家口中所谓的「美女前女友」的说法感到存疑了起来。

  「席斯先生,在场的女士全都是美女,够你眼睛忙了。」

  「嘿!别想闪躲——」正想抗议呢,不意眼光突然被一处亮点吸引住,都忘了自己还在说话,就这么噤了声。

  哗!东方美女!

  好美的东方瓜子脸!好细致无瑕的象牙色肌肤!好棒的身材!好会穿衣、好会打扮,妆点得她好优雅好美丽呀!

  她一定是大明星吧?这么耀眼的美女,怎么没有走国际路线呢?一定会大红大紫的呀!没有人全力捧她吗?他愿意当她的伯乐!他愿意!

  「席斯先生。」范姜颐伸手拉住他。

  「呃?怎么?」恍若梦游的声音,还没回神。

  「你的衣服湿了。」范姜颐静静的提醒他。

  席斯先生顺著他的目光看下去,呆呆的看著自己雪白的西装上有一大片金褐色酒液,从领结往下延伸到长裤,而罪魁祸首就是他手上那只拿倒的香槟杯。

  席斯低声诅咒了句,喃喃道:「这样怎么去认识那位大美人!可恶!」

  「席斯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在附近有一处招待所,你要不要先到那里稍做梳洗?」

  「很近?」想到回自己下榻的饭店换洗的话来回至少要耗去两个小时,到时再回来的话,宴会也结束了。

  范姜颐笑著道:「很近,车程来回只要四十分钟。而我的司机现在正在外头随时听候你的差遣。」不由分说,他已领著人往大门口走去。

  完美主义的席斯先生当然乐於接受他这样贴心的安排。对一边的下属道:「你们其中一个快赶去帮我买一套ISSEY  MIYAKE的西装,记得要白色的,我要跟她做一样的搭配……可是或许驼色的会让我看起来比较成熟稳重……」真是教他左右为难哪!

  他的下属还没应声,范姜颐便已道:

  「别麻烦了,我马上打电话请ISSEY  MIYAKE的经理将所有男性秋冬新款带到招待所供席斯先生挑选。」说完立即打电话,轻易解决这个小问题。

  能对突发事件(而且还是小到不能再小的琐事)有这样精准完美的处理,让席斯先生与他的下属不禁讶然的瞪著范姜颐看。太厉害了,这人。厉害到有点……可怕。

  这范姜颐,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席斯先生,请。」司机已将车开过来,范姜颐亲自为他打开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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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闹的华尔兹终於奏起,气氛一下子变得好热烈,让那些陪著长辈来见习的年轻男女终於可以态意的活动筋骨了。

  何曼侬一向是男士注目的焦点,从第一首舞曲扬起,前来向她邀舞的男人多到差点必须向她的姊妹们支领号码牌的地步。她今晚只跟认识的人跳舞,不熟的一律婉拒。

  不过,光是与那些认识的共舞,就够她跳到脚软了。

  「呼呼呼——」好不容易又跳完一首,她觉得自己必须要休息一下。

  「曼侬,下一首……」

  「我好渴,想歇一歇。」

  「我马上去帮你端果汁!」她的舞伴飞奔而去,很荣幸有机会为她服务。

  在商界,想追她的人一向很多,可是她很少接受过。出社会後所交往的对象通常以专业人士为多。而今,在有过范姜颐这个差劲的前例之後,她更深信她不适合与商人交往。大家当朋友就好了。

  商人,年轻时重利轻别离;中年时卯起来三妻四妾;老年时一身病痛赖老妻。糟糕透顶。

  对爱情还抱有梦想的人,最好别把商人当对象,她以前就这么想了,却还是大意的沦陷下去,结果证明,她的想法一直都是对的,商人,不是她该动心的对象。她要的爱情是很纯粹很纯粹的,纯粹到近乎苛求、近乎……天真。

  这里,这种地方,不会有她要的男人,不会有她要的爱情。

  她的爱情在汪洋那里,他会给她全部的爱,他不会让她的未来充满不安,不会让她有人老珠黄、色衰爱弛的恐惧。

  幸好,他回来了,他回到了她的身边……

  「玩得愉快吗?」一杯红酒放到她手中,耳边同时传来低沉的问候。

  她瞪著前方,没有转头看向那个不知何时站在她右手边的男人。就算没看向来人,她也知道他是谁,只是没想到一直都在忙的他,居然有空「拨冗」来她这边与她打招呼。

  故意要营造什么话题吗?让人谈论他范姜大少手腕高强到不仅可以轻易搞定客户,也可以摆平被他用掉的前任女友,让两人和平相处是吗?

  「有这个荣幸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这次乐队弹奏的是慢步舞曲,更多人下舞池跳舞了。不过何曼侬知道有很多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他们两人身上。

  「不了,我跳累了。」她转身往左手边的单人沙发走去。她那些姊妹们都下去跳舞了,没人可以帮她挡挡范姜颐的接近,她感到有点紧张,手心微微冒汗,希望他快点走开。

  「要吃什么吗?」

  吃?她可没他那新女友的好胃口。

  她唇一勾,他便知道她在笑什么。

  「她是个很纯真的女孩子。」

  她脸色冷淡,不废。

  「由於家境清寒,她等於是靠社会救济长大成人的。难能可贵的是在恶劣环境下长大的她,依然拥有纯真善良的个性。」

  跟她说这个做什么?炫耀吗?这是哪门子炫耀?没有人会把身世悲凉的程度拿出来炫耀的。

  「接著你就要告诉我,我条件太好、出身太优、人也无限美好,可惜你配不上我,你不是我理想对象,我一定会遇到更好的男人来跟我匹配。」她点点头,终於看向他,「好了,我替你把所有的安慰话都说完了,你可以离开了吗?」然後,目光很快又移开。

  他在看她,她不看他,可是全身知觉都感受得到他目光带给她的压力,那压力逐渐要扼住她的呼吸……

  她艰难的维持住冷淡的外貌,她必须找个力量来支撑她的勇气。对了!汪洋,她需要他!

  伸手往晚宴手袋里捞著,很快捞出手机,用力按下快速键「1」,响了两声,那头很快的有了回应——「曼侬?」

  是汪洋温柔的声音!他在叫她,声音温柔得教她好想哭……

  「汪洋……」她声音好低好轻,好依赖。

  「怎么了?」

  「我过去你那里好不好?我过去你那里陪你值班好不好?」

  「你会觉得无聊的,不然,你要不要去『仙客来』?今晚他们集合在那边排戏……」

  「不管不管!我就是要去你那里!」她努力将心思放在通话上,也终於努力有成,忘了身边还有个足以让她窒息的男人。

  但她的遗忘没能持续太久,范姜颐走到她面前,伸出手掌盖在她手机上——当然也盖住了她的手。

  「我们还没谈完。」

  她像被火烧到一般的退了一大步,拿手机的那只手更是用力挥开他,一个不小心,还把手机甩了出去,摔在他脚边。

  范姜颐弯身捡起,脸上表情冷淡,也不徵求她同意便迳自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曼侬待会就会过去。」没等那边做出回应,他关机。

  他的表情让她感到危险,可是因他而起的火气也在狂烧著,她才不怕他!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对他小心翼翼伺候、一心只想让他娶回家的笨女人了!他用了她,移情别恋的甩了她!

  「手机还我。」她伸手要著。

  他没有为难,将手机放回她手上,但——

  「哎!你——」她惊呼一声。

  因为范姜颐突然抓住她,她一个不防,掉进了他双臂的箝制、他的怀里!

  「跳支舞再走。」

  不由分说,将她往舞池里带,这时一首圆舞曲的前奏正好扬起。何曼侬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等她发现自己在做什么时,她已经在他的带领下轻快的旋转若翩蝶。她怔愕,只能一直跳下去,像是被他完美操作的木偶。

  眼角余光看到四周的人全以惊艳的眼光看著他们。

  她的社交舞跳得很好,大家都知道,可是没有人知道范姜颐居然会跳舞,还跳得那么好!

  而他们的搭配简直是天衣无缝!所有人都退出舞池,都睁大眼睛欣赏著他们华丽的演出。谁会相信这样完美的表演是来自一对刚分手的情侣?!

  轻快旋转、快步飞跃,她的长发像迎风飘扬的黑丝绸,她的裙摆化为天上的白云、激石的浪花,时而轻摆,时而狂荡。

  她不停的转,不停的转,长发一再扫过他的胸膛,步伐一再与他相缠,手里的手机早不知道佚失到哪儿去了,她手上没有其它东西,只有他的盈握。

  第一次他们热舞,是在西洋情人节,二月十四号,他们在他的公寓吃烛光晚餐,不想出去人挤人。

  他放了音乐,向她邀舞。她见识到他惊人的舞技,他说他在英国读书时拿过国标大学组冠军。得到了冠军後,就因为课业与工作繁忙,疏於练习了。他说她的舞跳得很美,引发他熄灭多年的跳舞欲,那一夜,他们跳得好尽兴、好累、喘得快要断气。然後,他说——

  「我们同居吧,明天就搬过来。」

  她说好,她眼睛里傻兮兮的闪著天上的日月星辰,说好,轻易说好。

  好喜欢他、好迷他,甘心为他作牛作马,打定主意要当他的妻子,光是幻想著别人叫她「范姜太太」的美景,就足以让她高兴上一整天。

  她为他克制自己的脾气,为他收敛自己的种种——不再常常去时尚派对,不再常常去夜店玩乐。为了讨好他,甚至不敢在他面前翻看时装杂志、珠宝杂志什么的,怕他认为她是肤浅无知无用的千金小姐,对他的人生、事业没任何帮助。所以她强迫自己去啃商业杂志,天天忍著呵欠看完经济日报、工商时报,努力创造他会感兴趣的话题,甚至去他公司上班……

  她是傻瓜。

  从来没有一桩爱情让她谈得这么委屈,把自我压缩得这么卑微,而她当时居然还那么的甘之如饴!

  不是大傻瓜是什么?!

  啪啪啪啪——

  蓦地,掌声从四面八方热烈响起,为他们的精湛表演喝采,久久不绝。

  不知何时,舞曲已经奏完。她喘气不已,瞪著他看,体力与心思都极度消耗,一时无法动弹,只能这样站著。

  他也在喘,但看来仍是精力充沛到可以接著连跳一百首舞曲的样子。

  两人对望,然後,他突然低下头轻啄了她唇角一下。

  四周突然静默。

  「啪!」

  一巴掌。

  这是她的回礼。

  四周持续静默,噤若寒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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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8-20
第五章


  「你的兴趣是什么?」

  「让自己美美的。」

  翻翻白眼,继续问:「你有没有什么专长?」

  「化妆、打扮、造型、时尚……」

  「停停停!我的意思是那种可以用来谋生的、有用的技艺专长;再不然就是才艺,比如说跳舞、弹琴什么的。」

  「那些……都会一点吧,但不精。」

  发问的人终於决定她受够了!

  「喂!何曼侬,你的三魂七魄到底是梦游到哪里去了?!你这样随便敷衍我的问

  「我当过教授私人助理、律师特助、总经理室秘书助理。」

  「哦?」问话的人终於觉得跟她谈话不是浪费时间了。「听起来还不错嘛!有文书处理方面的长才,不是那种成天只会喝下午茶、看时装杂志、去俱乐部跳舞玩乐的米虫呢!那你……」

  「还有上网购物。」

  「嗄?什么?」

  「我每天做的事可多了。」

  「我不是说休闲,是说你上班时——」

  「我上班时就是做那些事呀。」多么理所当然。

  瞠目!「有哪个笨蛋会花钱请你这种人去上班?!」

  「我的历任男朋友呀。为了他们我才去上班的,不然谁要那么辛苦的去过那种朝九晚五的无聊生活?我又不缺钱。」

  「你、你、你……」真不知道要嫉妒她生活优渥到无须为五斗米折腰好,还是要唾弃她米虫得这么理所当然的行为好。「你就没有一点理想吗?」

  「我有——」

  「你只能说爱情以外的理想!比如说当女强人、当明星什么的。」就怕她说出「我的理想就是谈恋爱」来让她吐血,所以先堵住。

  「我……」何曼侬看著她,叹了口气,「我曾经有的。我高中时,很想加入话剧社,想学演戏,可是你们为了不明的原因把我轰了出来。」

  啊!是那样吗?问话的人有点心虚了。

  「那是因为……因为……当时我们以为你想进话剧社,是为了、为了勾引周勤嘛……我们当然不可以让你进来呀……」

  「所以说,是你们扼杀了我的梦想。」

  呀!呀呀!这会儿角色重新分配,她们正义七朵花一下子改演起不明事理的坏人来了。

  「你还有兴趣演戏吗?」有人这么问。

  「如果是林欣蓝写的剧本的话,我当然很乐意。」何曼侬微笑,但摇摇头道:「但是我也知道根本不可能,她才看不上我呢。」说完,才发现方才说话的人并不是原先那个七朵花之一,而是向来神出鬼没的林欣蓝。这个林欣蓝总是打她身後出现,没被吓死算她何曼侬命大。

  「不,我手边有一个剧本,正适合你。你愿不愿意当我这一出戏的女主角?」林欣蓝坐在她面前,淡声问著。

  女……女主角?!演林欣蓝写的戏!要她演?!

  她吗?她可以吗?

  开……开玩笑的吧?!

  何曼侬只能瞪著林欣蓝看,一时无法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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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的,她成了「花与蓝剧团」新戏的女主角。从一个无所事事的千金小姐变成了一个被操个半死的可怜阿信。

  新戏预计农历年底公演,只剩五个月,对她来说,时间算是紧迫的了,可是林欣蓝却还不肯给她看剧本,只叫团员天天盯著她做基本训练。

  每天每天每——天的操她!操得她没机会恍神、没时间想起她的失恋、没时间去想念汪洋、去烦汪洋要带她出去玩!

  这一定是阴谋吧?

  一个一举两得的阴谋!不仅汪洋可以安心工作,还让林欣蓝可以顺便报仇的阴谋!对不对?!

  当她每次累得快断气时,都会忍不住这么想。可是第二天还是会没骨气的开车到「仙客来」继续给七朵花们轮著压榨她的体力。

  或许正如她昨天打电话对汪洋撒娇时,汪洋跟她说的:「你现在能忙一些、愿意让自己忙一些,是很好的。我喜欢听你精神十足痛骂七朵花时的声音,然後一路骂到睡著。」

  汪洋呀汪洋!这个温柔又知她的男人,如今是她心里稳定的力量,甚至无需陪她朝朝暮暮,光是想到他就觉得好安心好安心。

  这才是真爱吧?没有痛苦,只有安心。不需要装模作样以博得他的好感,她可以撒娇,可以耍赖,可以脆弱,可以当她自己。不会有那么多的患得患失、那么多的不确定。总是要猜著他这一刻的冷漠,是不是因为觉得她言语乏味了,是不是她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使他不愉快了,让他瞧不起她了……

  也许是分开得够久了,也或许……是那一巴掌……呃,让她心底因他而生的怒火找到宣泄的出口,这些天以来,除了训练的疲累之外,她开始能心平气和的去想她那一段结束得不太美好的恋情。

  就算不是因为这次范姜移情别恋的结束,日後也一定会为了别的原因结束的。她对他,只是迷恋吧?迷恋到完全失去自我,一味迎合他,除非她能一辈子迷恋下去,不要清醒,不然「分手」这两个字,早晚有一天也会从她嘴里说出来。

  当然,由谁来说这两个字,差很多。尤其在她还这么爱……不,迷恋著他时,他说出这种话,简直将她的心砍成碎片。

  她相信她的心真的碎了,在那时。她甚至渴望世界末日当下到来,将她毁灭,让她从世上消失。

  就算她表面上一切如常,能笑能吃,可是她的心一直是空的,空到不知道该怎么办,空到不知道如何说起,就算她很想说,也很想改变这个糟糕的情况,却是无能为力。

  所以汪洋说得对,她应该找些有趣的事来忙,慢慢将她空洞的心填满,如此一来,她又可以是全新、而且有自信的那个何曼侬了。

  身体无比疲惫,这样很好,晚上会很好睡,没有胡思乱想的机会。

  今天当然也是在累到剩一口气的情况下,才被那七个巫婆从「仙客来」放出来。

  已经有点习惯这样的操劳了,居然觉得休息一下之後,精力很快就恢复了,她果真有当阿信的本钱?不可思议!

  觉得好饿,她将车停在她常来的五星级俱乐部前面。这是一处以休闲、SPA、养生闻名的俱乐部。门房很快过来替她打开车门,殷勤的问候著——

  「何小姐,好久不见你来玩了,没听说你今天有预约呢,是不是我们大意疏忽了呢?你有没有特别需要什么服务,我们马上请人准备去。」

  她下车,摇头道:

  「我临时想到要来的,没有预约什么服务。不过我今天倒想找个按摩师帮我按摩一下,有办法现在就找到人吗?」

  「可以的,我马上联络。半小时後可以吗?」拿起对讲机,门房已经与客服部通话中了。

  「不急,就一个小时後吧,我想先去冲个凉、吃个下午茶。」

  塞了张钞票过去,将车子交给门房处理,她懒懒的把薄外套甩在肩後,款步走向大厅,那头已有两名美丽的女公关等著服务她了。

  这里有她专属的房间……不,应该说是她与范姜的专属房间。这里是他带她来的,会员卡当然也是他替她办的。不过他倒是很少来,忙嘛。於是两人的房间从来只有她在用,他有时就算来了,也只是吃个饭、打个球——跟客户一同来。从没特意来享受生活过。或许应该说,工作,就是他的亨受。

  「何小姐,好久没看到你了,你真是愈来愈美呢,我们真想知道你是怎么保养的呀!」

  「人家何小姐是天生丽质,你没看何小姐今天根本没化妆吗?何小姐的肌肤完美到看不到毛细孔耶!」非常羡慕的声音。

  何曼侬微笑,直到快走到房间了,才想到要问:

  「这些天有见到范姜先生过来吗?」

  「你这些日子没来,范姜先生更是。他一向是大忙人的,都没出现呢。」

  那很好,不会见到他。想来他是不会来这里了吧?

  那非常好,因为她喜欢这个俱乐部提供的服务,还是会常来,他不来,正好!省得日後见了尴尬。

  确定了她所需要的服务之後,两名公关分头忙去了。何曼侬洗完香喷喷的泡沫浴出来,房间的小桌几上已经摆满了她点的下午茶餐点。一个相熟的美容师正站在一边对她微笑。

  她打了个招呼後,坐下来享用餐点,而美容师则移身到她身後帮她吹整长发,待她吃完时,头发也吹乾成型。接著是修剪指甲……这时她已经因为饱足与舒服而昏昏欲睡了。

  时间衔接得刚刚好,弄好指甲後,女按摩师来了。她趴在大床上让人捏捏弄弄,振作精神想著明天要做的功课,想著要找林欣蓝问清楚,想著想著……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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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范姜颐预期会见到的美景——一个穿著浴袍的睡美人。

  晚上八点,他方从新加坡飞回来,明天将在这间俱乐部招待英国客户打网球泡温泉,需要先过来安排一下。本来这种事交给下属去办就可以,不过恰好他打算过来用餐,也就自己来办了,放下属回家休息,明天要做的事情还多著呢。偶尔他也该让下属有喘息的机会,他知道跟在他身边做事不轻松。

  原本他与俱乐部总经理谈完事,也用完了餐之後就打算回家休息的,不过司机突然打电话来报告说在前来接他的途中遇到了因车祸而引起的大塞车,恐怕得等好一会儿才赶得来,他才临时决定到房间里来冲个澡,休息一下……没想到刷卡打开房门後,会意外见到这样美丽诱人的风景。

  何曼侬,一个货真价实的大美人。在他挑剔的眼光评分里,她绝对是位列高分区的那一群,这实在不容易,所以他才会追求她。因为她很美,就算不学无术,他还是追求了她,也得到了她,很快的。

  听说她很难追,一直没有哪个商界的青年才俊能将她追到手,她讨厌商人是出了名的,面对那些对她示好的商界精英总是不假辞色,表现出难以伺候的骄纵,所以她的风评并不太好。

  从来她眼光只放在学者、律师、设计师、医师身上,而且非常难追。

  以前一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因为她很少参加商宴,而他则从来不去那些专事玩乐的时尚派对浪费时间,於是总是错过。

  直到她再度为了家族女性的一生幸福来商宴「出公差」,他们才见上面。

  她很骄,没错,可是哪个被捧上天的美女不骄的?当所有男人都期望得到她青睐时,她就仿佛被男人们赋予女王的权杖了,又怎能怪她施展女王的高傲脾性?

  可她对他倒是千依百顺;她眼中闪著明显的期待,总是暗示著他:她已经对未来做好十全准备,就等他拿出钻戒,她的「我愿意」已经放在舌尖等待好久好久了。

  美丽,是会褪色的,他一直这么想。当交往久了,他开始觉得她平庸。

  但……或许他是错的,美丽并不会褪色,不然他不会站在床边对著她的美丽凝望,移不开眼。

  她还是很美,还是很让他感到赏心悦目。

  他静静坐在床边,伸手轻撩开覆住她容貌的秀发,不意被她的发香吸引,忍不住挽到鼻前轻嗅。

  「嗯……」她翻了个身,由侧睡转成正面睡姿,身上的薄被滑到腰侧,浴袍半敞,致使酥胸半露,甚至依稀可以看到左边半朵粉红色的蓓蕾……非常诱人,非常非常的诱人!就算是柳下惠在此,怕也是等不到满月就「嗷呜——」的变身了!

  就算这里是管理绝佳的俱乐部,她也不该这么放松吧?居然敢在穿得这么清凉的情况下放心沉睡?!若是有个万一的话,怎么办?用她的辣巴掌应付吗?

  十天前的那一巴掌真够呛的了。他拉过她的右掌细看,白里透红的青葱玉手,美得像是上好白玉雕出的精品。

  她的巴掌留在他脸上一天,想必也红了她的手掌好些天吧?

  眼光从纤秀的手指往上看去,巡礼般的细细品尝她无瑕的美丽……

  从掌心泛出的麻痒感,以及自下腹传来的灼热,让他毫不惊讶的发觉自己沉睡已久的欲望已然轻易被唤起。

  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到这样迫切的需要了。

  面对纯真到像个孩子的微莲,他,一点欲望也产生不了,甚至无意对她做那方面的试探。就算亲吻,也只是轻碰过她脸颊,就不再做其它尝试。他忙,他觉得她太小,他觉得可以再等等,他觉得她亲起来并不若预期中的甜美,然後也就对她的唇没有进一步的觊觎,於是,他……再没想过与微莲亲密的可能性。就算真的认为自己以後可能会娶她为妻,那理应会对亲密爱侣产生的欲望,仍是不曾燃起过。

  直到现在看著曼侬,真切的清楚到自己高扬的欲意,他才愿意正视这个问题——他仍然很想要她,可是他从来不想抱微莲!

  婚姻这东西的成立,或许不需要「爱」,可是「欲望」却不可或缺。

  他对微莲没有欲望,他……应该是搞错一些事了吧?这真是不可思议,这些年来,他几乎算是从不犯错的。

  在公事上,除了甫进商场的前两年发生很多决策上的失误,并从失误里找到改进方法那段摸索期外,他将自己磨练出更精准的眼光,用完美来苛求自己,这样强大的压力,造就出现在这样的他——一个被商界大老一致评定为「後生可畏」的企业接班人。

  他一天有十八小时花在公事上,而脑袋里想公事的时间却是二十四个小时从不间断。没错,他是个工作狂,他把工作当作娱乐、兴趣、与难以抗拒的挑战!这样的他,以完美自许,对私人事务轻忽,当然也不甚经心,容易厌倦。

  微莲是个很有趣的女孩子,她天真善良,而且还很无厘头,行为举止都令他大开眼界,简直像外太空来的人。他对婚姻并没有太多的期许,只要一个不会太让他感到乏味、而他会想去关怀的女人就好。

  可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他现在才能真切去正视——欲望。

  他非常想要曼侬!当她这么美丽的躺在床上时,居然比公事更吸引他!

  是的,她是平庸的千金小姐,可是她很美……

  可说她平庸,却又不尽然。分手之後,当她不再那么小心刻意的逢迎他、讨好他,不再装作很懂的拉著他讨论何谓「认购权证」、「结构型商品」而又讲得漏洞百出、七零八落、惨不忍睹时,她比较迷人。

  说来有趣,他居然是在分手後才有机会见识到她真正的模样。

  这个女人哪……如果一开始就是真性情面对他,会怎样呢?

  手机铃声蓦然从寂静里爆出,他很快的接听,是司机打上来的,他已经到了。不过范姜颐没有想便指示道:「你回去吧,明天早上七点过来接我。」说完,收线,床上的人儿依然不受打扰的沉沉睡著。

  这么好眠?他以食指轻轻划过她优美的眉线,一路往下,最後停顿在红嫩的樱唇上,那唇微勾,像是带著笑意。想必,是完全走出失恋的不愉快了吧?

  忘掉他,就是忘掉不愉快,是吧?她已经忘了他吗?

  这么轻易?

  不自禁地俯下头,吻去那笑,留下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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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蒙蒙的……

  杏眼微张,看到窗外一片灰沉色调。是黄昏之後,还是清晨将来?

  她睡得好沉……

  「嗯……」打喉咙里娇吟出声,感到通体舒畅得不得了。就要伸个懒腰来动一动睡酥到快要化掉的四肢,不意才伸展到一半,便遇到阻碍……左手边有个温热的……东西!有东西!怎会?

  她惊跳起来,差点尖叫出声,是谁?!

  床面突来的震动,扰醒了另一个熟睡的人——

  「早。」范姜颐张著惺忪的睡眼微笑说著。

  「你!你怎会在这里?!」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坐起来,惹得她倒抽一口凉气!

  他!他他他!居然居然居然只穿著内裤就睡在她身边!

  「真巧,不是?」他伸手拨开垂在额前的发,但没上发油定型的头发仍是由他指缝间又滑落下来,使他看来年轻稚气,没有平日的冷峻威严。

  她瞪他,发现自己居然为他性感的动作与赤裸的上身怦然心动时,心火同时也狂烧了起来。她恨恨的甩开缠著她身子的丝被,转身就要下床,但——

  他一把抓回了她!

  「不来个早安吻吗?」他刚睡醒的声音低沉得直震人人心底深处。

  「你凭什么?」她瞪他,就算挣不开他的抓握,也不愿示弱。

  「凭我昨日守护了你一晚上。」

  「守护?!」她冷嗤。

  「你一个人衣衫不整、毫无防备的睡在这里,我守著,让你免於被恶狼啃个一乾二净。」

  「我哪有衣衫不——啊!」她的反驳声突然转为尖叫,因为他、他、他那双该死的大掌竟然滑入了她不知何时敞开的衣襟里,一手牢牢勾著她腰,一手……天哪!一手竟敢覆在她胸前的浑圆上!

  这该死的登徒子!

  但她没有办法对此发出任何抗议嘶吼,他的唇,同时也牢牢的侵略了她的,让她一个字也叫不出来,脑袋更是在轰然巨响之後,一片空白!不能思、无法想,一切的一切……都揉成模模糊糊的淡影。

  她全身发著高热,她的呼吸里都是他的味道,她张眼看到的是他温柔又狂野的侵略,她闭眼感受到的是他无所不在的触抚与疾雨般的吻……

  他唤著她,让她甚至是耳里,也只能听到他的声音——

  「曼侬……曼侬……曼侬……」

  一声一声又一声地,将她给化了,融了……

  坠落於眩目而高热的……地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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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司机七点就到了,打电话上来通报过後,安静地在下面等待差遗。

  她坐在沙发上,一身清爽——她很羞愧的不愿再去想起,这是连洗了两次澡的结果。

  两次!天呀!两次!

  她怎么可以由著他这么放肆的予取予求?!他前所未有的狂放更是害得她染了一身红痕,不知道要多久才会消呢!

  他从来就不是放纵的人,也不该对已分手的她有这样的招惹,他不是这么没品的男人不是吗?可是,他做了,无比狂放,为所欲为的。

  她无法不去唾弃自己的不坚定,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没有极力反抗,这样一个伤透她心的男人,她怎么还能接受他的近身?不是该排斥他才对吗?把他当恶鬼臭虫般的排示才是呀!

  她没有,她没有,她没有……老天!

  他不爱她却又诱她上床,这算什么?是认为她是个方便的床伴吗?

  她没有用力拒绝,他便看做欲迎还拒了是吗?

  他是这么看待的吗?

  哦……不!

  老天!她怎么会自甘堕落到这个地步?!

  被抛弃已经很惨了,居然还被看成随便就能上床的女人……

  她无法忍受这个!她再也待不下去!

  抓起皮包就要走人,原本想等他洗完澡出来与他谈谈的,可是现在她不了,不想谈了,她只想去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好一个凑巧,当她握到门把时浴室的门同时也打开了——

  「曼侬?」他叫著。

  而她,顿了下,接著——门大开,拔足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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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8-20
第六章


  找她,突然成为一件很困难的事。

  范姜颐放下话筒,虽然不愿这么想,可是永远打不通的电话就是一个铁证——他成了曼侬的拒绝往来户。

  一个月前,他的两支私人电话号码与办公室专线还分占她手机快速键的1至3号,其他亲人的电话号码只能乖乖在他身後排著队,那时,他是她生活的唯一重心。可现在,不管他打哪一个号码找她,永远在打不通的状态下。

  她的旧手机被他拾著了——就是她上回在商宴丢失的那一支。当然丢失一、两支手机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困扰,再去申办下就有了。不过,将手机还她是他再见她的藉口,不管她需不需要他这样的「好心」,他是见定她了。

  打探到她所有的电话号码很容易,不过要她接听他的来电就很是困难了。看来分手後,她是打定主意把他完全抛出生命之外,一点也没想过他或许有一天会回头找她。她很想嫁他的不是吗?为什么不帮自己留一点机会呢?还是「想嫁他」与「不想嫁他」对她来说都是很简单就可以改变的主意?

  望著办公桌上的电话,很确定自己那曾经重要到占据她手机快速键前三码的电话号码,如今行情都由红翻黑,被设为拒绝接听了。

  这么有个性?这么拿得起、放得下?

  想到两日前她拔足狂奔而去的行为,简直让他傻眼兼大开眼界。这种落荒而逃的动作,实在不适合由一个向来行止优雅的千金小姐来演出。

  也许他并不曾真正了解过她吧!从来看到的都是她刻意表现给他看的一面,她的爱娇、顺从、温柔……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要迎合他、讨好他而精心设计出来的。她的所作所为都跟他交往过的其他女人没两样,一副等著被皇帝钦点为皇后的模样,从来没有特别过。

  这些女人,无论美丑,不管出身高低,她们对他强烈散发著一致的暗示——我是最适合你的女人,我可以当你的好太太、好情人,宜室宜家,我以你为天,我是上天造来当你妻子的女人,你是光,我是影,我是你背後无声的支持者,我誓死追随你,我可以让你无後顾之忧,我爱你!

  他,要一个为他打造的配件做什么?她们自许为配件,但他可不需要妻子也物化为一个配件。他有袖扣、有皮带、有手表钢笔这一类实用的东西每天傍身就够了。

  他从不特别需要配件,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很难教他放在心上。如果一个人本身无法发光发热,也不知道如何光彩自己,只会往别人身上企求沾光,那又怎么要求别人看重他多一些?

  所以他弃曼侬而选微莲。曼侬美则美矣,但无趣;而微莲天真率直而有趣。微莲有一大堆生活上的坏习性,可是她活得很自我,很个性。遇到了微莲那时,正是他对曼侬的平板无趣感到索然,连带对她最大的优点——美丽,也打起折扣之际。

  当然不能说分手的决定是对的,事实上,他必须承认几乎不曾犯错的他,可能已经犯一个错了。就算这只是私人事务上的错,也没什么值得庆幸的,不然此刻他心里不会有这样隐隐的懊恼。

  曼侬不是如他所认定的那么无趣平庸,而对微莲的感觉也不是他所误以为的爱情。

  爱隋,除了关怀,除了萦心,除了思念,还会有难以克制的情欲。

  而情欲,从来没有在面对微莲时产生过,倒是在见到曼侬时,情难自己!

  真是糟糕,他想见她。

  可是她已经把他当成一件不堪回首的回忆去处理掉了。

  他必须承认自己并不擅长追求。在他的经验里,「追求」这两字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对某位觉得不错的女性笑一笑、有礼问候几句话,隔日再送上一束花,订下约会,然後,完成。

  比谈一件公事还简单,而且非常的不具挑战性。

  而这种简单的公式,只适用於对他有好感的女性,他是知道的。而曼侬,曾经也是在这样简单的公式里,被他追求到的女性之一。

  他这么忙,实在不适合太花心思在女人身上;一直以来,他很能贯彻这一点,做得非常好。而身边女人听话到让他觉得无聊,更加教他把生活重心放在公事上,直到无聊开始变成厌倦,他才会拨冗处理一下私事——解决已经乏味了的恋情。可是,这次是真的出了一点麻烦了,他想要曼侬,在分手之後,在他用了她之後。

  怎会出这样的意外呢?他居然对一个曾经感到无味而分手的女子又兴扬起无可遏抑的想念?

  想见她,很想见她,居然连在上班时都会突然想起她来——一如现在。放下公事,打著每一通可能找得著她的电话,然後为著被设为拒听来电而著恼。

  为什么会想分手呢……

  是谁的态度错了呢?是她不该太过做作?不该从不让他看到她的真性情?还是他不该太过不知足?不该搞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他当然可以就让这件事情这么过去了,乖乖的当曼侬记忆中那抹不堪,彼此再无交集的从此淡忘。但,他不愿意。

  两日前意外的亲密,更加让他确定了一件事,他不愿意放开她!

  他不知道不愿放开她的背後将代表著什么意思,但他很有兴趣去弄清楚。

  可是她现在连他的电话也不肯接……

  抿紧的薄唇蓦地上扬起一个弧度,从公事包里拿出她的手机。这支手机是四个月前他帮她办的,而她的开机密码居然从未更改过——1220,他的生日。

  他开机,按键进入通讯录,找到快速键「1」,他没发现自己正在皱眉,专注的看著上头的标示——汪洋,唯一的爱。

  唯一?这位小姐连他算在内,共谈过五次恋爱,面对她的第六任恋人居然好意思写上「唯一的爱」这样的字眼?那前五任算什么?错爱?假爱?

  眉头不自禁皱得更紧,过於用力的按下拨号键。没错,他要打电话给汪洋,既然找不到曼侬,那么找那个叫汪洋的男人也是一样的道理,曼侬一向是紧黏在恋人身边的,找到汪洋,就形同找到曼侬,肯定的。

  「喂?」不多久,电话那头传来斯文温和的声音。

  「汪洋?」精光闪耀的眸子一敛,被长长的眼睫毛盖去大半,深不可测的,一如他淡得闻不出心绪的声调。

  「我是,请问你是……」

  「我是范姜颐。」不多做介绍,直接道:「有件事麻烦你。」

  「……呃,请说。」

  「请你将电话转给曼侬,我找她。」

  没错,他找汪洋,当接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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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居然连爵士舞都难不倒你!你还说没学过!你知不知道你这种假仙的人是学生们票选第一名最想盖布袋痛扁的那一种?!」七朵花们拖著残喘的身躯分别爬到角落去挂著。唯一还能动的就只有嘴巴了,东呱呱、西呱呱的,此起彼落的声讨著那个还能安好站在全身镜前整理头发的何曼侬。

  「什么假仙?」何曼侬也是喘的,当然也非常累,不过她一学不来在地板上表演天鹅垂死,二嘛,爱美是她的第二生命,一有休息机会,先打理好自己凌乱的门面永远是第一件要紧事。

  「你在学校时一定是那种骗同学说在家都没有读书,放松同学戒心,结果却考得比谁都好的那一种顾人怨的家伙对不对?!」

  「对对对!而且在成绩公布之後,还会说『哎唷,人家真的都没看书说,怎么会考第一名哪,讨厌!』这种话来气死人!」

  「我没有。」何曼侬无辜地说。她成绩向来中等,别说第一名了,她连第十名长怎样都没见过。

  「你以为我们还会相信你吗?这些日子以来,你说你不太会跳现代舞,不太热芭蕾舞,对踢踏舞更是陌生,结果呢?你马上就上手!还好意思跳得比我们都好!要知道,我们可是艺术大学戏剧系出身的人咧!我们平常更在舞蹈教室打工赚生活费养活自己,兼之养活我们的兴趣,而你,你这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千金小姐怎么可以跳得这么好?!天呀!这是为什么呀?!」惨嚎。

  这时有朵花戏性大发,摆出国剧苦旦身段,开始咿咿呜呜起来——

  「细端详,这是哪家阵仗?觑著她,教我心儿好感伤。不思量,心底全无主张。年华相仿,马齿却是徒长,哭得我断肠!呜呜——咿咿——哎哎哎。」

  另一朵花就火爆一些了,爬过来,抖出莲花指,接著唱:

  「恼得我无明火怎收撮,泼毛团怎敢张罗!卖弄她一身舞技,可恼妖娆!看我一扇子轰得你筋斗一翻三千个,除妖也。」

  何曼侬听得一头雾水,梳好了头发,说道:

  「你唱歌剧我还可以理解一点点,歌仔戏我就没研究了,你们唱的跟杨丽花不太一样我倒是听得出来,凌波的『粱祝』好像也不是这样唱的,自己编的吗?真是有创意。」

  七朵花全部瞠目看她,为她的无知感到哑口无言,也为国粹的没落而哀悼。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

  何曼侬想了一想,又道:

  「虽然你们唱歌仔戏不难听,好像很有架式,不过穿著韵律服跳西方舞蹈,嘴里却唱著歌仔戏,视觉与听觉上下合拍,感觉挺怪的就是。」

  「我倒不觉得。」神出鬼没的林欣蓝再度由她身後出场。

  何曼侬咚咚咚的连跳三大步,拍著心口瞪视著她的到来。几乎要深信,就算她此刻是贴著墙站著的,林欣蓝也还是有办法从她身後变出来。

  「什、什么意思?你不觉得什么?」

  「这是剧本。」林欣蓝先将一只牛皮纸袋交到她手上,才接著又道:「年底由你主演的戏,我决定了,采歌舞剧型态,用现代舞蹈身段,穿中国古代服饰唱戏曲。我没看错人吧?」最後一句问的,是七朵花。

  七朵花不甘不愿的点头,同意舞姿优美的何曼侬已经通过了最基本的考验。就算没演技,能跳舞就很够瞧了。

  「歌、歌舞剧?!还唱歌仔戏?!我哪能唱呀?!」天呀,这是啥?怎没人跟她商量一下?

  林欣蓝对她微笑——

  「在证明了你能跳之後,接著,我们就要训练出你『能唱』的能力。你放心,我从来不看走眼。」

  一股冷意打骨子里泛出来,何曼侬小心翼翼的看著林欣蓝,问道:

  「倘若你不小心看定眼了呢?」

  「那我也会很用力的去『乔』到不算看走眼的标准。」

  「呃……我突然觉得我好像不适合当演员,我这么娇生惯养,你……」

  林欣蓝双手往何曼侬肩上一搭,笑得好云淡风轻的样子,可是曼侬却觉得更冷了,一直想回家找件大衣穿上。

  「曼侬,你知道我的初恋是因你而失恋的。女人的初恋有多重要你也明白的,不是吗?不然你也不会回头找汪洋了不是?而我,是一个很会记恨的女人,一个会记恨的女人,总不免会想到报复那上头的事。这样日也思、夜也想的,哦,对了,顺便一提,我是编剧,也是电视圈小有名气的导演,最近我在替探索频道搜集中国历代酷刑的资料,发现咱们中国人真是充满智慧与想像力的民族,你想不想知道如何不杀掉一个人,却能教他此死还痛苦的一百种方法?嗯?」

  何曼侬脸上立即堆满了诚挚万分的笑容,眼里更是情真真意切切的看著林欣蓝,用力点头道:

  「欣蓝,为了报答你的知遇之恩,我拼了命也会把你分派给我的角色演好,唱歌算什么?歌仔戏算什么?要不要跳火圈?要不要吞剑?需不需要我去学变魔术?你说一声,我一定配合到底!」

  「很好。我没有看错人。」林欣蓝微笑点头,一点也不受身边那七个已经笑翻了的女人影响,一迳的淡然。「没事了,今天的功课到此为止,我们的讨论也有了完美的定案。很好。你可以去处理私人的事情了。」

    何曼侬听得迷糊,今天的训练结束了她当然知道,但,最後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私人事情?」

  林欣蓝也没有多说,直接伸出左手贴著她红润的右脸颊,把她脸蛋推看向大门口,那儿,站著一名英挺贵气的男子。

  他,就是何曼侬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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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客来」前头的小庭院里,一树桂花正盛放,沁人心脾的清香将树下并立的两人笼罩。

  真是尴尬的场景,一对已分手,却又在前两天上过床的前情侣。

  非常尴尬,但这种尴尬似乎只在何曼侬身上起作用,另一个理应也要尴尬的人却是一迳的冷静平稳,直直看著她,像老鹰正在看著准备下手扑杀的猎物那样看著她。

  他看著她,她看著远方的山,装作完全不在意他的凝视,学林欣蓝那样淡然的神情。想让他知道他对她已经完全不具影响力了,一点也左右不了她!

  可是他一直没说话,不说他来找她的来意,这又是什么意思?他范姜大忙人几时得闲到这种地步?他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处在工作状态吗?

  终究没有他的好定力,她冷声问: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找来这里又要做什么?」

  「我找到汪洋,问到这个地方。找你,是为还你手机。」

  「什么?!」她霍地转身面对他,不可置信的瞪他。「你去找汪洋?就为还我手机?你莫名其妙!」

  她在骂他?范姜颐浓眉微扬,看著这个与他分手後便恢复真性情的美人儿,心里突然产生一种类似阴谋论的想法——这位小姐之所以在与他交往时千依百顺、矫柔做作、将真性情完全掩盖,是不是为了早日摆脱他而这么做?

  「你想做什么不妨直说,别以为我会相信你大老远跑来真的是为了还我手机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她双手环胸,一副挑衅的样子。面对这个甩掉她的家伙,她再也不会委屈自己来讨好他了,他不配!想到以前居然会那么小心翼翼的服侍他、看他脸色、百般迎合,真是令她每每想起都要恨声唾弃自己的没自尊。

  「还你手机当然只是藉口。」他承认,「你将我的电话设为拒听?」质询的口吻。

  「那又怎样?」她下巴高扬,虽然他的脸色冷峻得有点吓人,可是想到他曾试著打电话给她,却只能永远的打不通的画面就觉得很得意。

  「我找不到你。」

  「我做什么让你找到?我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而且你有新恋人、我有汪洋,为了他们著想,我想我们不要有任何交集比较好。」

  「不要有交集?」他低头轻轻拨开掉落在他衣服上的桂花。「那两天前的事又怎么说?你跟我,在俱乐部——」

  「住口!」她低叫,血液猛地往上窜冲,让她白皙的面容霎时红得像被天边红霞侵袭了满面。

  他走近她,不让她有机会退走,一只手臂已经牢勾住她纤纤柳腰,强势将她往怀里一带,她那一点力气只能做徒然的抵抗。

  「放开我!」

  「回到我身边吧,曼侬。我们重新来过。」他在她耳边说著。

  「你!你在胡说什么!」她大惊,再也顾不得用力挣扎,抬头怒瞪著他,用看疯子的眼光。

  「我要你。」他看她。就算是铁青的脸色,依然这么迷人。他以前怎会感到看腻呢?

  都怪她,完全的掩饰,教他只看到她最虚矫的一面;也怪他,从来不经心於私人情事,只一心於公事,才忽略了这样美好的风景。

  他喜欢这样的她,喜欢方才在门边看到的她,很真,很可爱,很机灵,一点也不像他以前所看到的模样——一个扮相完美的千金芭比娃娃,且言语乏味。

  这厮在说些什么?他要她?他要她?!他、要、她!

  他怎么可以说得这么简单?简单得就像当初他一脚将她踢开时的口吻?!他凭什么这么说?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哪来的涎脸?!

  可——恶!

  「我不要你!」她大叫出声,再也不能忍受他的拥抱,用力挣扎,不只拳打,还来脚踢,一点形象也顾不得了,只想挣脱他的箝制,就算力气不如他,至少也可以打扁他泄恨!

  「你这个烂人!王八蛋!你当我是什么?方便的床伴?好看的家具?随招随来的花痴?你尽管去做这样自大的幻想,但别想要我奉陪!你放开我,你走开!可恶!你可恶极了!你当我很稀罕你吗?你以为我没了你会去寻死觅活吗?很抱歉,我有很多人爱,没有你我还是会很愉快的活在这世上!你见不得我好是不是?你见不得我很快找到爱人对不对?所以找到这里来戏弄我!想要再看一次我拜倒在你西装裤下的样子,证明你的魅力无法挡是吗?!再也不了!我再也不要为了你去当一个完美的好女人,我不要你了!」

  挨了她几记重拳,西装裤上也是脚印连连後,他将她往桂花树上一压,一手就抓住了她两只纤细的爪子,使泼的玉腿也被他雄健的腿制得再不能动弹。

  一片桂花雨因他的动作飘泄而下,花香跌落在交缠的两人身上、周边。除了缤纷的桂花与气息交融且微喘的呼吸,世上一切仿佛静止。

  「曼侬,回到我身边,用你最真实的样貌,不要装腔作态,不要千依百顺,让我认识真正的你。」

  她瞪他,不知道这男人最近是吃错了什么药,她才不跟他一起失常!

  「你别妄想了!我现在有新恋人了,我才不要你!你以为我是那种会吃回头草的人吗?!」是他自己送上门来给她冷嘲热讽的,别怪她不客气。

  「汪洋不算回头草?」他很快将她出口的大话抓包。「就我所知,他是你的初恋情人不是?而且还是第一个抛弃你的男人。」

  「你!你!你——」他怎会知道这件事?!

  「我与汪洋有过小小的交谈。」

  「为什么汪洋会告诉你这样的事?!」汪洋不该会说的呀!

  「为什么你可以接受他,却不能接受我的回头?」范姜颐没打算跟她讨论不相干的闲杂人等。

  「因为我不想接受你!因为我喜欢汪洋更甚於你!」她大声说著,只想让他吃瘪,让他难堪,让他也来尝尝这些日子他所带给她的难堪与屈辱是什么滋味!谁要他要自动送上门来!

  「哦?」冷沉的锐眸底处闪过一丝光火,淡声问她:「可是你两天前跟我上床,我并不觉得你已不能接受我,也不觉得你对汪洋的喜欢有你自认为的那么多。」

  「你还敢说!还敢说!那是你趁我刚起床,神智迷糊时诱拐我的!我根本不想跟你——唔——」她的唇被炽猛的吻住,火热得就像那日狂放的续集。

  一朵无辜的桂花正巧落在她唇边,也被他唇舌辗卷入这场焚火里搅个粉身碎骨。甜的、苦的、涩的……是这个绵绵无绝期般的吻里的味道。

  碎了的一朵香花,散了的全部神魂,她只能颤抖再颤抖,为了不想跌落,只能以双手紧紧箍抱著他的颈项。害怕著跌落,跌落於地、跌落於那无法遏制的欲望深渊、跌落於他带给她的所有痛苦难堪……

  怎么办呢……这该怎么办呢?就算已经抱得这么牢了,她还是感到危险。

  恐惧在心底无限蔓延,跟他燃烧她的速度等量的快!

  眼泪再也锁不住,漫出眼眶,像是战败的白旗举起,天苍地茫的白成一片,刺眼的白,让她承受不住,只好闭上眼,不思不想的闭上眼。

  不想承认这是投降,不承认!不承认!

  就算他已把她焚烧成灰,也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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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呜!」自认清纯的七朵花们虽然以双手捣住脸,但十指开九缝,不时的哇哇大叫,眼睛发直的看著现场直播。

  哇!俊男美女火热秀耶!比电视剧还令人震撼!多么唯美,多么煽情!没错,煽情!虽然只是吻得不可开交,一直没有进行到衣衫不整的地步(很给他感到遗憾的),可是那激吻哪,火得连桂花树都要烧起来啦!

  「真是看不出来,那个贵公子居然是个猛男耶!」

  「对呀对呀!真想看看他脱下手工西装後的身材,一定很有料!」

  「又帅又有钱又有料!这世间还有没有天理呀!」悲愤!

  「早就没有了,你看何曼侬也是又美又有钱又有料呀!更过分的是他们现在正在接吻,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妇只能在一边流口水!」

  「耶!我突然想到,那何曼侬现在不是汪洋的女朋友吗?那她现在这样算不算红杏出墙哪?」

  「当然算!你们别吵啦!要算也等他们吻完再去算,看完再去跟汪洋通风报讯就好了。不知道会不会有限制级的表演哦……苏。」

  「对对对!我们用力祈祷看看!」

  就见七个怨女同时动作一致的双手合十向天祈愿起来,把安静还诸天地。

  在她们身後,林欣蓝摇摇头,又看了桂花树下的风景一眼,才转身回她的个人工作室。

  工作室里,还有一个人,汪洋。

  他几乎跟范姜颐同时到达「仙客来」,但没有与他打上照面,只嘱林欣蓝让他与曼侬见面。汪洋则一直待在工作室里静静看待所有发生的一切。

  「这就是你想要的?」林欣蓝带著讽意的问著。

  「这样很好。」汪洋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轻笑,掩饰同时逸出的叹息。

  「对谁好?」

  「对大家都好。」他伸手拿起桌上的剧本,仍是笑著。「这剧本很好。」

  「我不是原创者。」她声音转冷,对这话题绝顶厌恶。

  「你是青出於蓝。」汪洋真诚说著。

  她顿了下,拿起桌上的菸,很快的点燃。面容沉在烟雾里飘忽,看不真切是笑还是哭。

  「青出於蓝?哼哼!去他的青出於蓝!」

  知道这个话题不宜再谈下去,汪洋道:

  「年底的公演经费筹得如何了?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不必。我找得到企业赞助。现在连票卖不出去的问题都解决了。」

  「哦?怎么说?不是还没开始宣传吗?怎会……」

  林欣蓝微扬著眉,眼色往窗外丢去,笑笑道:

  「我们有一个大美人女主角,票铁定卖得完。」

  汪洋一点也不想细问曼侬能怎样帮忙卖票,他唯一能做的大概是每天为曼侬祈祷吧!

  「曼侬就请你多照顾了。」

  「就有你这种傻子!」

  「怎会。这是我欠她的。」他坦然而笑。「曼侬喜欢的人是范姜先生,不是我。我只是她一时的浮木而已。这样不是很好吗?范姜先生喜欢曼侬最真实的一面。他们重新来过,谈一场真正的爱情。」

  「如果你愿意,她会重新爱上你。」

  「不会,范姜先生回头得正是及时。他们是天这地设的一对。」

  「我不相信你心里不难过,别再在我面前硬撑了。」林欣蓝冷哼。

  汪洋止住了笑,再也笑不出来,闭上眼,掩去满心的苦涩。

  林欣蓝低咒了声,别开眼。

  「你明明爱她的!」

  「所以我希望她幸福。」

  笨蛋!她低咒。

  「那你的幸福呢?!怎么办?」

  汪洋又能笑了。「我现在就感到很幸福了呀。」

  「不如我嫁你好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脱口而出了。

  而汪洋,一如她曾说过的每一次那样的回答她——

  「你值得更好的。而我,不会结婚。」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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