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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假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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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9-29
1


乐红爱上林传真是在中文系走廊里,那时他们刚刚搬进新建成的教学楼,林传真从办公室出来,看到乐红站在教室门口。林传真算不上美男子,他长着一口整齐的白牙,那天他见乐红直直地望着他就笑了一下,露出了他的一口白牙。乐红觉得他嘴里飞出一道阳光,把她晦暗的大学生活照亮了。


他们的事让林传真承受了很大道德压力,林传真在大学里教了十几年课,跟乐红发生恋爱才领教了女大学生的杀伤力,乐红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在两人世界里却所向披靡。


他们关系的突破,是在林传真的教研室里。当时林传真正给她们班讲宋词,乐红找到林传真,说她对陆游的词感兴趣,她跟林传真谈了好多,差不多陆游的事都聊到了。林传真告诉乐红,他前几年曾编过一本关于陆游的论文集,可惜没出版,系里打印了十几份。


乐红想看,林传真伏下身在书柜里找,乐红也跟着找。后来,林传真在书柜上面发现了,说:在上面呢。


乐红猛地—站,脑袋顶到林传真下巴上,林传真下牙往上一磕,几乎把舌头咬破。他捂着嘴,好长时间不说话。乐红呆呆地看着林传真,问:林老师,没事事儿吧?


林传真摇摇头,仍然捂着嘴,看着林传真痛苦的样子,乐红眼泪都下来了。


林传真拿开手,说:差点儿把我舌头咬下来。乐红含着泪一下扑到他身上,这番真情让林传真感动不已,糊里糊涂的时候,乐红的舌头已经伸到了他嘴里,林传真不吻也不行了。


后来乐红说:我没想吻你,是我的舌头想安慰安慰你的舌头。


有了第一次亲吻,就有第二次。乐红不断地找林传真,有时在教研室,有时在林传真家。林传真虽然告诫自己不能这样,见了面却欲罢不能。到乐红毕业时,林传真已经跟妻子打起了离婚战。


林传真的妻子是外语系的,叫邓韵,当年也是校花,现在三十多了仍然身姿绰约,一身风韵。她才不在乎离婚呢。她认定乐红是在耍弄林传真,她跟外语系一个日籍教授接触了好长时间,日本老头儿答应把她办到日本,他们到了这个程度,外界还一点儿也不知道,哪像林传真,八字还没一撇就闹得满城风雨。


舆论一律倒向邓韵,林传真成了道德败坏、腐蚀青年的典型,邓韵在外面装着受了伤,回到家却带着优越感看着林传真的师生恋。她知道女人心里想的是什么,她对那个日本老头没什么感觉,可是老家伙愿意吃腥,她就不能不让他付出点儿代价。她认定乐红跟她是一路货,吃的是一碗饭。


离婚那天,她对林传真说:你别得意,咱们走着瞧!


林传真说:你以为我傻吗?我什么看不出来。


邓韵说:你看出了什么?


林传真说:我早知道你跟日本人给我挖了陷阱,明知是陷阱我也要跳,我就是爱她,为她,担什么不是也行。哪怕学校开除了我,我也不后悔。


这一刻,林传真才算伤害了邓韵。他看见她眼里闪着仇恨的光。不过,他觉得这跟他已经没关系了。


2


乐红毕业后结了婚,对林传真的道德指责平息了下来,等着看笑话的却不止一个。乐红知道人们想什么,她就是要对林传真好,她觉得爱不用学,一切都无师自通。林传真回到家里,立刻递给他一双拖鞋,林传真看书,悄悄给他沏上一杯热茶放到手边,看他写论文,走过去轻轻地吻一吻他的额头。

这么做的结果往往会演化成一场接吻大战。吻到情浓时,林传真抱起乐红往床边走,乐红在床边轻轻推开他,用心疼的目光看着他说:别了,好好写你的论文吧。


乐红说得入情入理,可哪个男人能在这时候收风住雨呢?林传真像个贪吃的孩子一样,只要看见了好东西,就不肯罢休。


乐红毕竟比林传真年轻了十八岁,精力旺盛得没法儿比。大学毕业后她分配到师专中文系当老师,每天到系里,人们看见的都是她光鲜无比、活力四溅的样子。系里老师话里有话地说:瞧林教授把你滋润的,越来越漂亮了。


乐红非常得意。


林传真这一年刚刚四十二岁,是系里最年轻的正教授,如果不是有离婚的事,下一届中文系主任非他莫属,现在因为一场师生恋他晋升无望,在系里学术尖子的地位却无人能撼动。他上一年发表了七篇论文,在全省也是屈指可数的。


他的课在系里广受欢迎,常有女学生找他辅导,乐红对这类事非常敏感,她毕竟是个知识女性,心里嫉妒却不表现出来,对学生表现得非常热情。女学生们对林教授年轻漂亮的妻子,既好奇,又羡慕,这也增加了对林传真的钦佩。


学生们在时乐红落落大方,学生们走了,乐红才拿话旁敲侧击。林传真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就需要在床上勤奋些。他有时候很勉强,越是觉得勉强,越要做出精力充沛的样子。弄得乐红都有些怜惜他,说:你都四十多了,哪能跟年轻人比,还是省点儿体力吧。


林传真最不爱听的就是这句话,你越这么说,他越要跟年轻人比一比,一直弄到乐红举手求饶,他才肯罢休。


第二天如果没课,他能睡到十点,如果有课,他勉强起来坚持上完课,中午睡到四点多。过去一直以头悬梁著称的林传真,现在成了睡觉大王,系里人体贴地说:能睡着就好,什么时候睡不着,那就坏事了。


他的头发掉得厉害。以前他的头发挺旺盛,听别人夸自己头发好也没感觉。现在如果有人说“林教授,你的头发挺多的”,他就特别在意,回到家对着镜子看半天。每次睡懒觉醒来,看见枕头上落了好些头发,心里就涌起伤感。


这中间乐红几次想考研,林传真坚决不同意。他说:我的老婆用不着考,自然就是研究生。你去哪儿找我这么好的导师呢。


乐红看他反对也就不考了。后来考研的越来越多,她的本科学历在学校显得有些低,跟林传真争了半天,林传真才同意她考了天津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因为天津离家近,坐车只要一个半小时就到了。


考上硕士的乐红,在外人看来婚姻更不般配了,系里人都在暗暗观察,看他们关系有没有变化。如果有一天林传真表情有些落寞,别人就要议论半天,认定他们两个早晚会出问题。他们觉得爱情必须有坚实的基础,他们的基础是什么?


乐红却非常爱林传真。她在大学里一直叫林老师,两^、偷偷摸摸恋爱时也叫林老师。婚后这个称呼沿袭了下来,人们看到她仍然林老师,林先生地叫,都偷偷撇嘴,可她语气里却有种自豪。


嫁给自己老师,是她人生中最光彩的一笔,虽然林传真比她大了将近二十岁,她觉得没有什么。她对别人说:我觉得他跟年轻人没有区别,只是比年轻人更成熟,更有责任心。


她在天津读了两年硕士,几乎每个礼拜天都回家,赶上礼拜天来例假,她还要在一周中间回来一次,坐晚上七点的火车,九点到家,第二天坐早晨六点的火车赶回天津。系里人问她为什么回来,她说学校没课。大家听了都笑。


这时她已经三十多岁,学校里人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其实她也不是因为这,她就是不放心林传真,生怕林传真在她这儿吃不饱,又跟学校哪个本科生重蹈覆辙。


有时在学校上着上着课,她忽然想起了林传真,想起林传真当年给她上课时,在课堂上潇洒的样子,觉得现在这些给硕士、博士上课的导师,没办法跟林传真比。不光学问不如,风度、气质都没法跟他比。听这些人的课,她觉得没意思。觉得没意思时,她就趴在桌上给林传真写信,老师还以为她在记笔记,其实她正在纸上跟林传真谈心。

  林传真还没有收到她的信,人就回来了。他们头天晚上刚刚疯狂地做了爱,第二天林传真在系里就看到了她从学校写来的信。林传真觉得她的思念就像一个孩子的思念,他有些不可理解,也被感动着。他不明白这个小女生为什么这么爱他。


拿着信回到家,他跟乐红一块儿看她刚刚写来的信,两个人搂着肩,一边看,一边笑,看着看着不时回过头来亲对方一下。


这么一下一下地亲吻着对方,最后结果就是上床。乐红哀求说:你昨晚刚刚弄过了,今天就算了吧。你都快五十了,怎么还能跟小伙子似的。


林传真说:我就要让你看看,我比小伙子怎么样?


乐红做出被蹂躏的样子,说:好了,好了,我不行了。你饶了我吧。


事后乐红看着他虚起来的眼神,吻着他说:你怎么就不见老呵。


林传真强撑着眼皮说:有你,我就老不了。说完睡着了。


睡着睡着,梦见有人掐他的脖子,他出不来气儿。仔细一看,那个掐他脖子的人是乐红,一边掐还冲着他笑呢。他大喊一声,你想害死我呵!这一喊把自己吓醒了。醒来看见乐红在他身边睡着,乐红的膀子已经变得丰腴,他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又亲吻了一下。


第二天早晨,林传真发现又掉了好些头发,他头皮上有一块儿已经见了光,梳头要把两边的头发往中间梳,人们说这叫地方支援中央。


乐红觉得他哪儿都好,就是这块发亮的头皮不好。没有这块头皮他就是个帅小伙儿,有了这块头皮他就成了中年人。她总想把这块头皮给他盖上。


她在天津的大商厦逛了几天,有一天看见一个老头儿正买假发。她问老头儿:戴上感觉怎么样?老头儿说:除了头上热点儿,别的没什么不好。


习惯吗?


习惯。


她犹豫了一会儿,决定给林传真买一个。她知道回家商量林传真肯定不同意。她必须弄一个既成事实,他才能接受。


假发有好几个档次,三千的,六千的,她没有买,还有四万的她也没有买,觉得不吉利。最后花一万二买了一个。这一万二千块钱是她跟别人借的,回到家里她不敢告诉林传真一万二千块钱,说是二千。林传真仍然心疼不已。


乐红给林传真洗了头,帮他戴上,林传真脸上还一百个不乐意。


一戴上假发林传真就像变了个人,一下从中年变成了小伙子。


林传真倒没觉得怎么样,只是点着头说:还行。乐红却为自己的杰作激动了。她扑上去,两手勾住林传真的脖子,一下一下地亲吻着。


当年,家里也曾经劝过她,到你四十多岁时,他已经是六十岁的老人,这日子怎么过。现在你觉得不错,到时候就后悔了。


她觉得永远不会后悔。一戴上假发,林传真就回到了二三十岁,她的林老师永远不会老。她庆幸自己当年的选择。这么好的林老师跟了别人,现在看见他是别人的丈夫,心里该多难过呵!


她考上研究生后,学校里人都说,她在天津会遇上喜欢的男孩子,一块儿上研究生的都是人尖子,岁数又相当,长年不回家天天在一起学习,没有不出事的。人们期待着她出事,偏偏乐红就是没出事。


学校里人看见她星期天慌慌张张地往家里赶,不明白她这是图什么。难道她真的爱林传真,从他们的事—传开,人们就说他们的事长不了。


开始人们说林传真骗了她,后来又说她在骗林传真。他们到底谁骗了谁?


直到他们结了婚,人们还在猜测这是怎么回事儿。林传真图的是她年轻,她呢?到底看上了林传真什么?在他们看来,一个黄花姑娘嫁给一个老头子,说什么也亏了,乐红倒好像占了大便宜似的。


林传真跟前妻离婚时,孩子归了女方,房子归了林传真。因为他的前妻要到日本,要房子没用。那时房子还是公产,每月拿房租,房子不住就成了负担。学校里人说,乐红是看上了林传真的三室一厅,乐红听到这话,宁可不住林传真原来的三室一厅,在校内又租了一套两室的房子。


也有人说,乐红家在偏远的县城,家里穷,她是看上了林传真的钱。其实林传真离婚时把五万块钱存款都给了邓韵,他早就成了穷光蛋。他们出去旅行结婚,还是乐红拿的钱。

  林传真评上教授后,人们又说乐红看上了他的正高职。重视知识分子喊了好些年,到这时知识分子才算吃了香。可乐红也是知识分子,再找一个,也不会是文盲,这个道理怎么也说不过去。


随眷学校的发展,教授越来越多,从地上捡块砖头随便一扔就能砸着一个教授,教授就不再值钱了。人们对乐红的行为越来越不解,这丫头真是鬼迷了心窍。林传真当年在学术上还有优势,现在学校分来的博士生越来越多,他连以前的那点儿优势也不复存在。乐红这么痴迷,到底是为了什么?


系里一个年轻女教师跟乐红聊天,问她:乐老师,你到底爱林老师什么?


那个女教师也是K大中文系毕业的,比乐红晚二届,乐红跟林传真的事,她在学校时就听到一些,一直想问问乐红。


乐红让她问住了,是呵,她爱林传真什么呢?要是问她爱不爱林传真,她不用想就可以回答:爱。要是问爱什么,她真不知道。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她只是看不见林传真了,就想林传真。看见林传真了,一刻也不愿离开。爱他什么,却说不上来。


想了半天,她想起了第一次在教学楼看见林传真的情景。她说:我记得他当时朝我笑了一下,露出一口白牙,我一下就傻了。我可能爱上他的牙了。


在场的人都笑。


乐红不笑,她说:真的。后来有一次我的头碰了他的下巴,他的牙差点儿把舌头咬破。当时我傻在那里,不知道为什么,一点儿也没有担心他的舌头,就是担心他的牙。你说怪不怪。


这话很快传回了学校,成了传诵一时的笑话:乐红爱上了林传真的牙。大伙儿有事没事就爱拿林传真的牙说事儿。有时在饭桌上吃着吃着饭,说起这话来,大家都笑得想喷饭。


研究心理学的老师说,这话非常真实。他们说:人类的爱情常常跟一些小事有关,大部分人产生爱情,都不是因为思想、品德,而是因为某种细节。


这么一说,乐红说得倒像是真的了。


3


乐红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师专也成了骨干,她的课被评为名牌课,学校经常组织其他老师观摩,这在青年教师中是绝无仅有的。


师专正在扩建,已经跟省政府和教育部疏通好,下一步要升格为师范大学。前些日子主管教育的副省长到师专进行考察,校领导把乐红作为中青年教师的代表,重点作了介绍。


事后校长跟乐红谈,问她愿意不愿意到校办公室工作,这显然是重用她的意思。乐红跟林传真商量后,对校长说还是愿意先在系里发展,评上教授再考虑别的。


校长说:过几年,就没有机会了。校办公室的位置不能总空着,我也不能总当校长,等你评上教授,我大概就退了。


乐红回答:我们家老林说,我还是适合教书。


校长说:跟你爱人再商量商量,不要匆忙决定。


种种情况表明,乐红正在走上坡路,林传真却在吃以前的老本儿,去年他只发表了一篇论文,还是跟—个青年教师合作的。实际上是那个青年教师写,他修改了一遍,用了他在刊物的关系。他自己并没有搞研究。


系里一个以前不如他的教师,前年调到学生处当了处长,当时他很不以为然,一个搞学术的往那种地方钻什么。最近那个处长被提拔为副校长,他就更窝火了。他骂校领导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实际上是恼恨自己这些年除换了一个年轻太太,别的什么收获都没有,时间不知不觉荒废了。


因为心情不好,他在学校、家里脾气都有些怪,莫名其妙地发火。有一次,系里孙老师告诉他,省社科联正在组织编写本省的文学史,问他愿意不愿意承担诗歌部分。他说:别找我,我不愿意干这些烂事。孙老师说:这是省社科研究的重点项目,怎么是烂事?


他说:好事你怎么不干?


孙老师说:我负责的是散文部分。


他说:你愿意干你干,我不干。说完扬长而去。


在场的老师面面相觑,孙老师转着圈儿对大家说:我这是好意呀,他怎么这样,他怎么能这样?


一个老师说破了他的心思:他是觉得编这种书,怎么也得给他安排个主编、副主编的位置。你跟他说这件事,他以为给你安排了副主编。

 
孙老师说:人家就是托我问一问他,怎么会让我当副主编?


你呀,撞到枪口上了。


孙老师叹着气说:我真是多事。


系里人看出来,林传真性格越来越别扭,人们在猜测原因,一猜就猜到家庭上。大家在冷眼观察,可是看他和乐红的样子并没有变化。


他能感觉到别人对他的疏远,在系里上完课,他很少在教研室里待着,总是早早回家。他觉得家里比外面温暖得多。回到家里,他也是郁郁寡欢的样子。乐红问他怎么了,他说没有什么。


乐红对他越是体贴,他越是难受。他有些看不起自己,虽然家里人没有看不起他,他仍然觉得对不起家里人。他觉得乐红找了他,是白白耽误了一生。有时他也跟乐红抱怨校领导对他不公平,乐红安慰他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本来就比他们强,他们当然要嫉妒你了。这是正常的。


他在系里的失意,人们认为早晚会影响到他们的夫妻关系,乐红也这么担心,对校长的提议,她后来没有跟林传真商量,就跟校长说:我还是当一辈子老师吧。


校长问:决定了?


她说:决定了。


校长摇摇头,露出遗憾的神情。


乐红知道校长的意思,是给她创造上升机会。她不想这样。她本来就比林传真年轻,如果职务再提拔得快了,对林传真会产生无形压力。再说校长这么提携她,难保林传真不会产生戒备。她宁可自己不进步,也愿意维护家庭的稳定。她觉得跟家庭相比,别的都不重要。只有她跟林传真的爱情,才是最最珍贵的。


她不想当女强人,也不想当什么领导,她只要林传真和孩子爱她。她觉得女人的幸福,其实还是在家庭里,别的都是身外之物。


在她刻意呵护下,她跟林传真没有受到林传真事业失意的影响。每天晚上九点多钟,^们看见.她陪着林传真在校园里静涉,两人完全是湘亲相爱的样子。


婚后的乐红,实际上比当姑娘时还要漂亮。特别是生了孩子后,身上该丰腴的地方,都丰腴了起来,两个胸饱满得像是要滴出汁液来。走路时,她的两个臀部一前一后地滚动着,谁看了都要动心。


就是这样一个美女,一只手挂在林传真的胳膊上。她一边走,一边还要拂一拂林传真身上的尘土,动作中流露出来的,都是对他的爱怜。


人们觉得,林传真在系里不如意也是活该!难道天下的便宜都让他—个人占了才行吗?


这么幸福的生活,林传真却没有多少感觉。人们看乐红的目光,他觉得是一种压力。他知道别人在羡慕他,嫉妒他,这羡慕和嫉妒不但没有激起他的虚荣心,反而让他产生了疲惫。他觉得从里到外都累得慌。可是这累他却不敢暴露给别人。


在系里,跟他关系最好的是曾老师。有一次曾老师问他:老林,老夫少妻,感觉怎么样呵?


他说:这话你十多年前就该问我,怎么现在才问?


我一直想问,就是不好意思开口,今天憋不住了。


他说: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明天你也娶一个小二十岁的,就什么都明白了。


曾老师说:我没你的福气。说真的,你也是往六十上奔的人了,在那方面还行吗?有没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林传真铁嘴钢牙:没有。我在这方面一直很旺盛,别说一个老婆,俩都没问题。旧社会娶四五个姨太太的都有,人的潜能大着呢,只要你爱对方,总能迸发出激情。


曾老师说:你们是真正的爱情呵。


他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他觉得说什么都累。


曾老师回家跟老婆说,他老婆不屑地说:你听他吹牛,他满嘴的牙都活动了,还能有什么激情?他在外面戴着头套,回到家把假发一摘,乐红看见那个秃头不定多腻味呢,当初事儿是他们自己做下的,现在牙碎了她只能往肚子里咽。


林传真知道别人怎么议论,乐红也知道。在这一点上,他们从来不交流,最后的回答却是不约而同的。似乎就是为了回答别人的怀疑,他们天天一起买菜、一起散步。他们的爱从来不肯关在家里,而是有意无意地流露到外面。


婚后,林传真开始不想要孩子,第一个孩子让前妻带到了日本,他嘴里不说想念,却常常一个人在屋里发呆。有时看见孩子在他前面笑,他也笑,往前一探身用手去抱,却是空的。他心里就有一种痛,是一种很钝的痛,像笨刀子在慢慢割心。

  没有人知道离婚的男人心里想什么,那种伤痛他将终生隐藏在心里。只要他不说,别人谁也猜不透,就是他说了,也很难认定他说的是真实想法。


乐红说要孩子,他不愿意。他心里一直有种不安全感。随着他和乐红婚姻生活越来越长,这种不安全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


过去别人对他说乐红年轻,他还得意,现在再听到这样的话,就觉得心里没底。他不愿意要孩子,是因为不想再受打击了。


可是,孩子对女人有特别的意义,没有孩子,乐红觉得自己的一生不完整,她不只需要拥有林传真,还想让林传真赐给她更大的幸福。


因为她坚持要,林传真只好随了她。他们婚后第四年生了个女儿,乐红上研究生时,孩子送到张家口老家,由乐红的父母看着。研究生毕业后,孩子才接回来上了小学。


林传真对这个孩子很喜欢,常常逗孩子玩儿。乐红的感觉却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她觉得爱丈夫一点儿也不次于爱孩子。孩子做作业时,她愿意陪着林传真,有时孩子某一道题不会做,要喊她好几遍,她才肯过去。这个感觉她跟别的女教师说过,人们当时附和她,事后又认为她是故意这么说的,是为了证明她跟林传真的感情。


其实到了这时候,证明已经没有意义,每天实实在在地活着,就是最好的证明。


九月份,林传真屁股上长了个疖子,开始不好意思看,后来感染了,医生说怕恶化,动员他到外科切除了。虽然是小手术,林传真也住了一个星期医院,孩子放在家里,乐红天天到医院陪他。


人们看见她提着个小罐儿往医院跑,问她这是什么,她说是给林传真熬的鸡汤。长了个小疖子也这么伺候,女教师们说她小题大做,男教师们却不免感慨。


教育系前任系主任高先生,去年患脑血栓住了三个月医院,出院后走路一只手扶着拐杖,一只脚在地上画圈儿。有一次他到学校门口买了一袋面酱,下台阶时摔倒在地,面酱弄了一脸。


人们不认识这个老头儿,不相信这个哆哆嗦嗦的人是以前的系主任,没人肯上前扶他,等他爱人赶来,他已经在地上躺了半个小时。别人问他爱人,为什么让他—个人出来,他爱人说:我在家里跟人打麻将,哪想到他就跑了出来。


高主任是山东人,爱吃大葱沾酱,跟老伴说了好长时间,老伴儿天天忙着跟人打牌,没时间给他买,高主任一气之下自己跑了出去。高主任老伴百分之百原配,初中毕业生,校后勤的工人,当初高主任也曾动过离婚的念头,外界压力一大就改主意了。现在怎么样,老伴儿天天跟人打麻将,根本没心思管他。


跟高主任一比,林传真有福气多了。谁说娶小媳妇倒霉?林传真的前妻就是不离婚,也不见得这么照顾他。没离婚时,他们常常两三个月打冷战,哪像现在乐红对他这么好。


男教师们舆论的转变,让女教师们愤愤不平。女人之间嫉恨跟男人不一样,女^越嫉恨越套近乎。她们表面上对乐红羡慕:看你跟林老师,两人多恩爱呵。还是嫁个岁数大的人好,知道心疼人。早知道这样,当初我也跟你一样就好了。


另一位说:我看你们俩,好像从来不吵架。是不是你们结婚后,就没红过脸?


乐红说:哪儿呀,林老师在外面脾气好,在家里脾气大着呢。他发火我不理他,他慢慢就发不起来了。


瞧你说的,林老师在家不定怎么疼你呢,还舍得跟你发火?


乐红说:疼倒是也疼,就是脾气改不了。


这种明贬暗褒的回答,让女教师们心里不是滋味。有人专门拣乐红的软肋下刀子,问:他肯定心疼你呀,谁娶了这么小的媳妇不疼呢?可是,他那方面还行吗?


乐红涨红了脸,却轻声细气地说:林老师就是这点儿不好。


怎么不好?对方赶紧问。


乐红说: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跟年轻^似的那么贪。一周要两三次,要是不从他,他就跟你急,说你不爱他了。


问的人把一脸笑容僵在那里,下意识地答道:噢,噢,这是你的福气呀。


还有的说:我们家里也是这个频率,倒也差不多。


回到家里,乐红把这些话跟林传真学—遍。两人笑这些女人不像知识分子,倒跟小市民似的。林传真说:下次你跟她们说我天天一次,气死他们。

  乐红打了他一下,说:那不成配种站的种驴了?


其实,林传真对乐红这么维护并不领情。孩子一大,乐红渐渐也进入了中年,林传真对小妻子的概念淡了下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女生愿意跟他多接近,虽然这些女孩子长得不如乐红漂亮,可那毕竟是跟他女儿一辈儿的,他看着更喜欢。


自从他跟乐红发生感情,他总有被俘获的感觉,整个过程他是被她拽着走的,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就像坐上了高速行驶的火车,想停都停不下来。然后是被前妻发现,离婚,接下来是结婚,生孩子。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他没有任何主动权。


这种感觉对—个男人来说,相当不好。


他们怕外界看笑话,特别是他,除了怕外界,还怕乐红,只要他在乐红眼里看出一点儿不悦,就认定乐红后悔了。他对乐红说:你现在要是后悔还来得及,你跟我离了婚,还可以再找—个小伙子。


乐红看他赌气的样子说:你怎么跟孩子似的,让我怎么说你才好?我不后悔,你是我最好的好老公,行了吧。我爱你,行了吧?


每逢他为这事闹气,乐红对他都要像哄孩子一样哄着,直到把他哄高兴了为止。林传真报答她的,就是再一次奋力证明自己,事后他得意洋洋地说:怎么样,我还行吧?


乐红说:你是最优秀的。


林传真就在乐红的夸奖声中睡着了。


4


人的衰老说来就来,开始只是额上多了一道皱纹,脸上多了一个斑点,或者是在别人睡觉时自己睡不着,却在大伙儿闲聊时打起了鼾声,等到生活中突然发生了—个变故后,衰老才真真切切地出现了。


春节前一周,林传真接到老家的电话,说母亲突然患病,林传真本来不打算回老家了,母亲生病,不回去也不行。他赶回去,母亲在县医院已经被确诊了,食道癌,晚期。明知手术起不了多大作用,也不能不做,手术后林传真在医院里守了母亲一个月,他是眼看着母亲一点一点地燃尽生命之灯的。母亲临死时,眼睛在屋里四处找着,他凑到跟前说:妈,是找我吗?


母亲已经好长时间说不出话来了,现在却突然大声地说:乐红呢?


林传真说:她这就赶过来。


母亲说:别来了。


说完这话母亲合上了眼睛。


事后乐红为她没有及时赶到,对林传真说了许多歉疚的话,林传真不愿意听。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义?他总是想母亲临死时的眼神。对他和乐红的事,当年家里一片反对之声,只有母亲什么都没有说,他曾经特意问过母亲,母亲说:我不管,你娶了谁,谁就是我的儿媳妇。一切都是你的命,吃苦享福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当时,他把这话当成了母亲已经同意,现在看来,远不是那么简单,母亲的话大有深意,你越想,越觉得这话挺有琢磨头。


母亲说:吃苦享福只有你—个人知道。他一边想母亲的话,一边问自己,我是吃了苦呢,还是享了福?其实,有时候连自己也说不清。


他睡不着觉。深夜里醒来,一个人到客厅里抽烟。乐红认为他在思念母亲,也不管他,林传真打开电视,摁出一个电视剧,似看非看,电视剧里的情节抓不住他,他只是需要眼前有个东西晃着,免得不知道干什么好。


他右边的牙以前掉了两颗,母亲死后,左边的牙也掉了两颗,剩下的也活动了。吃饭时,饭在嘴里来回转,得想办法找到一个合适的牙。乐红不愿意看他吃饭的样子,在饭桌上低着头,有时候孩子看见,说:爸爸,你怎么不嚼,光含着饭。


林传真说:等你老了就知道了。


这话乐红不爱听,说:一天老老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你老了似的。我还没说你老呢,你就一天说自己老。


林传真说:我本来就老了。


乐红突然摔了筷子,说:你老了怎么办?你跟我们说,我们有什么办法?


林传真笑起来。


你笑什么?


林传真不回答,还是笑。


乐红看着他,不明白他笑什么,后来意识到他是在用老打击她,这就是男人,你把一个心扑给他,他反而恨你。


他的头发黑亮黑亮的,上面只有几根白发,嘴里却满嘴豁牙,这跟他的头发不相配,如果不是她当年给他买来的假发,她简直不知道那是假的。从假发她想到了假牙,为什么不让他把牙也镶上?如果把牙镶整齐了,谁能看得出他有多老。

  她带着他去了市第一医院,这里的口腔科全市有名。林传真不愿意去,母亲死后他在乐红面前总有不安全感,有这种感觉他并不想修补什么,反而有科破坏欲,总想惹她生气。乐红让他看牙,他偏不去,是乐红哄了好半天,才答应去的。


医生看了林传真的牙,说光补一两个没有意义,最好把活动的牙都拔了,镶一个满口的。林传真不同意,他坚持只补掉了的。补了两个月后,剩下的牙又掉了好几个,乐红埋怨他不听医生的话,林传真说: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


乐红说:我想什么?我就是想你好,想你能好好吃饭,能身体好,我还能有什么想法?


林传真冷笑一声,说:好,我满足你的愿望。你不就是怕别人说我老吗?我镶一口新牙,就跟戴假发一样,也满足一下你的虚荣心。你说好不好?


乐红气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半晌才说:我愿意你年轻怎么了?我愿意你年轻也有罪了?


林传真说:你没有罪,可惜你后悔已经晚了。谁让你嫁一个比你大二十岁的老男人呢?你没有想到有现在这一天吧?


乐红被他噎在那里,呆了半天说:你脾气怎么这么怪?看来你真是更年期了。


林传真说:更年期好几年前就过了,现在要是更年期,我倒高兴了。


乐红说!我知道,你其实是怕我后悔,我从来就没有后悔过。嫁了你,是我一生最大的幸福。


乐红没有想到,林传真的眼睛里竟然闪出了泪光,她握住他的手,说:听话,跟着我去把牙镶了,好不好?


林传真想再说什么,在乐红诚挚的眼神里终于没有说出口,他跟着乐红去了医院。大夫给他镶了一个满口的假牙,戴上假牙后林传真像换了一个人,脸上的皱纹消失了,一笑满嘴都是白光。


乐红想起了当年,自己在中文系楼道里看见的林传真。那时他一笑,好像嘴里飞出了一道阳光。她觉得林传真又回到了二十年前。这就跟前几年戴上假发的感觉完全一样,一下年轻了二十岁。


那天下午,乐红看着自己年轻了的丈夫,非常高兴。林传真却高兴不起来,他看着乐红高兴觉得不是滋味儿。是的,她有一个年轻丈夫,却是用假发和假牙撑起来的。林传真觉得乐红高兴是故意给他看的。


5


过了一周,是乐红他们班的同学会。以前林传真不愿让乐红参加这类活动。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乐红知道他想什么,不让去就不去。现在乐红岁数大了,越来越想见同学,她们班同学已经死了一个,她说:说不定下次聚会,又少了一个。


林传真说:你想去就去,晚饭我跟孩子到学校食堂吃点儿。


班里同学对乐红说,我们好长时间没见林老师了,你给他打电话,让他也参加咱们的聚会。


乐红说:他来干什么?


同学说:他是咱们老师,怎么不该来?你要是不叫,我们晚上去家里看他。乐红拗不过同学的美意,给林传真打了电话。她说:你不来,他们还要去家里看你,你就来吧。


林传真把孩子托付给邻居,自己去了酒店。


班里同学好长时间没见林传真,一见面都欢呼:哇,林老师真年轻呵!


乐红,瞧你把林老师照顾的,比我们还精神呢。


大家都祝贺林传真跟乐红的美满婚姻,说了许多吉庆话,酒宴上的气氛感染了林传真,无论谁敬酒他都干,喝了好多酒。


同学们还想敬他,说:老师我干了,您喝一口就行。


林传真说:那怎么行,我也干。说完一仰脖子干掉了。乐红拽也拽不住他。


林传真喝多了的特点是话多,他跟同学们说起了和乐红热恋的情景:你们知道吗?她那时有我教研室的钥匙,无论我什么时候去教研室,她都在那里等我。


同学们说:乐红,你可真浪漫。


看来还是跟自己的先生谈恋爱好,亲热也比我们方便呵。


林传真又说:有一次她跟系里请假说家里有急事,拉着我上了泰山。我本来不愿去,还是她买了票,硬拉着我去的。


乐红说:没有的事,我什么时候拉着你去了?


林传真又说:在泰山,她看见一个算命的,非要算算。那个老道让我们抽签,结果我抽了个上上签,说我们白头到老什么的,那个老道还说,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情,还拿宋庆龄跟孙中山比例子,把她说得一冲动,给了人家一百块钱。

  这些细节回忆起来,乐红也很兴奋。她说:就是那个老道把我说迷糊了,要不然我怎么会嫁给你?


同学们说:乐红,你别得了便宜卖乖,我们那时候谈恋爱,大冬天也得在树林里站着,别提多受罪了,哪有你幸福。


林传真说:你问问她,那时候冬天一见了我,就把凉手放到我胸口里了,硬让我拿胸口给她暖着。乐红看他越说越不像话,红着脸阻止:你少说点儿行不行?


林传真说:我今天高兴,你不要扫我的兴。


林传真刚配的牙戴着松,说话一多牙往下掉,说几句话用嘴一抿,把牙抿上去,那情景让乐红难堪。她说:算了,咱们今天就到这儿吧,该回去了。


同学们也看着林传真的牙尴尬,说:也好,今天就到这儿吧。


林传真不肯罢休,说:还没喝好呢,再干一杯。


乐红不得不趴在耳边提醒他:你看看你的牙,大伙儿看着多难受呵。你要是想喝酒,就喝两杯,别总说话了。


林传真怔了一下,明白乐红觉得他丢了人,他涌上一股恶意,索性把假牙掏出来放在碟子里,说:我早就不想戴这玩意儿了。


摘下假牙的林传真,两腮顷刻塌陷下来,嘴周围的皱纹急剧被放大,他从一个中年人,转眼变成了老年人,在场的人都被林传真的举动惊呆了。只有乐红,扭过脸不看林传真,她说:咱们喝酒,咱们喝酒。


林传真说:这回我的牙不影响我说话了吧?


他的假牙在碟子里放着,上面还沾着一块绿色的菜叶和一些肉渣。男生们替他难堪,女生们觉得恶心,谁都不愿朝他的方向看。林传真用筷子拨弄着假牙说:这就是真实的林传真呵,可惜,他再也不年轻了。


乐红想哭,她极力岔开话题,林传真却不罢休,对别人不停地说他的假牙。


同学们看到这个情景,都说:不行了,再喝就醉了。咱们下次再聚吧。


林传真喊:服务员!


服务小姐跑过来。林传真说:拿一个塑料袋来。


服务小姐跑着送来塑料袋。乐红以为他要打包,暗暗拽他,没有想到,他却把碟子里的假牙装进了塑料袋里。


他就那么瘪着嘴离开了酒店。酒店迎宾小姐开门送他们时,乐红脸上火辣辣的。她是硬挺着,才没在同学面前失态。


同学们把他俩送到学校。下了车,乐红邀请大家到家里坐坐。谁还敢去她家,都说:下次吧。同学们上了车,乐红冲大家招手,林传真在旁边若无其事地看着,他甚至都没有跟同学们说话。乐红觉得这个晚上丢尽了人。


回到家,林传真坐在沙发上抽烟。他把一只脚放在茶几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玩弄装假牙的塑料袋儿。要是往常,乐红会给他倒一杯水,现在乐红一个人进了里屋,她扑到床上一动不动。


她趴在那里,好长时间不说话。她觉得自己没有哭,可是脸下边的床单湿了好大一片,听着林传真在外屋看电视,没有过来问她一句话,她终于憋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林传真把电视的声音调得更大了。


乐红从邻居家把孩子接了回来。


那天晚上,她第一次跟林传真分床睡,孩子看到妈妈默默地搬过来,眼睛里闪出担忧的目光。


乐红在她屋里睡了三天,她开始还接受,后来对乐红说:妈,我怕。


乐红说:你怕什么?


她说:怕爸爸不高兴,要不,你回爸爸那边吧。


乐红跟孩子发脾气:好,以后我再也不跟你睡了。


看到孩子忧郁的样子,她有些后悔。自从搬到孩子屋里,她一直等着林传真把她被褥搬回去,林传真没有,他宁愿看着她在孩子屋里睡。她能感觉到他的意思,是想看看她怎么收场,你不是想找台阶吗?我就不给你台阶,让你自己折腾。


林传真的态度,让乐红从怨变成了恨。好,你不理我,过几天我带着孩子搬出去。


这个决心刚下,她就动摇了,因为她承受不住老师们的关注。


他们在酒宴上的事很快在学校传开了。不少人知道,林传真当着乐红班里的同学,故意把假牙放到碟子里。他这是成心恶心乐红。他怎么能这么干呵。也是乐红活该,谁让她当年勾搭有妇之夫呢。乐红能感觉到别人幸灾乐祸,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想别人怎么议论她。

  白天,她出门前都要仔细化妆,把眼睛周围的青色眼影压下去。她穿最贵的衣服,极力往时尚里打扮,她现在才明白,青春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她再没有青年时代,过去不曾看重的东西,原来这么宝贵。


不管乐红出门时怎么精心化妆,人们也能看出来,她的眼睛是肿着的。


有些女教师故意装作不知道,问乐红:乐老师,这几天怎么不见你跟林老师出来散步?


乐红说:我前两天崴了一下脚,不敢走时间长了。


什么时候崴的?


就是三四天前,我们在外面吃了顿饭,上楼时崴了一下,当时不觉得疼,第二天就疼得厉害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可要注意。


乐红知道人们在看着他们,已经三天了,她没有跟林传真一起出过门。她是会掩饰的,林传真却什么都写在脸上。他的胡子三天没刮,脸上像长着一蓬乱草。他的假牙除了吃饭,再没有戴过。他出门时,人家看见的是一个小老头儿。


乐红又恨又痛。这就是她深爱过的林老师吗?她当年是想让他幸福一辈子的。当时他跟她说家庭的不幸,说有一次两口子打架,邓韵拿着盘子朝他扔过去,差点儿打瞎他的眼睛。说母亲在他家住了一星期,再也住不下去了,母亲没有说邓韵一点儿不好,反而说:只要你们两口子好,妈就放心了。


母亲是忍着眼泪走的,他什么都清楚。


当时乐红涌起的念头是,决不能让他再过这样的日子了,她要让他幸福。她要让邓韵知道,还有比她更年轻的女孩子爱他。


现在,她的林老师一脸憔悴,她开始怀疑他当初说的那些话是否真实。他的前妻真有那么坏吗?可能她还不如邓韵,你看林传真的脸色,还不如跟前妻在一起时好。


可她又有什么错,她把家里活儿都包了,洗衣、做饭、带孩子,就像一个家庭妇女。为了不使他压抑,她宁可放弃自己的政治前途,这一切换来的是什么,是他当众把假牙摘下来,让别人看到她嫁了一个衰老、丑陋的男人。


如果自己当年嫁的是一个同龄男孩儿,看到她哭一定来哄她。林传真却不。人们都以为,他比她岁数大,有了矛盾会让着她。其实不是。他比她年龄大也就比她有定力,到最后坚持不住的总是她。因为她实在太爱他了。另外她也爱面子,害怕别人看出他们有矛盾。


这一次她不想再迁就了,她一定要让他低头,让他说清楚,为什么非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让她在同学面前没面子。


如果他不跟她说清楚,她就决不回他屋里。


林传真没有妥协的意思,他这几天没有多少课,周一上了半天,周四上了半天,剩下时间都在家里,渴了自己烧水,饿了切一点儿香肠在屋里喝酒,喝完躺到床上蒙头大睡。


醒来他坐在沙发上发呆,好像在想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想,只是听见远处有个声音在嘀嗒嘀嗒地响。他知道那就是时间。他看见一生就这么流逝过去,头发就这么一根一根地脱下来,皱纹就这么一条一条地浮现出来。


他知道乐红没错,却恨乐红,想激得乐红跟她发火。他知道自己一生在什么地方错了,不过这不是因为乐红,而是很早很早就出了问题。—句话,是生活错了。


他想把错了的生活改回来,又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一切似乎是乐红引起的,离开乐红,他就能回到理想的生活中吗?他没有把握。


他没有勇气,他不敢肯定生活会比现在更好,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意气风发,激扬文字的林传真了,他可以用他的假牙打击乐红,但他知道,戴上假牙的他不一定还能引起别的女人注意。


乐红很忙,每天六节课,讲完课她不想回家,和以前下了课就慌慌张张往家里跑相反,她现在愿意在学校待着,跟教研室里的老师们聊聊天,说说市里的新闻。


市里一个女工,下岗后跟丈夫离了婚,自己带着孩子回到娘家。母亲说:人家下岗的多了,怎么别人不离婚,就你离。你也该找找自己身上的原因。她百口难辩,一气之下跳了楼。


那天也是凑巧,她从楼上跳下来正好落在一棵树上,没有摔死。爬起来,她突然明白这么死太冤了,她得活下来,得争这口气,当时她前夫的嫂子在保险公司推销保险,她想,她能卖保险,我怎么不能卖?从那以后,她投身到了保险业,想不到短短几年就翻了身,后来她又到农村承包果园,现在成了天意农产品公司的老板。

 
教研室里的老师们说,是那一摔摔出了个老板。


市超逸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拥有上亿元资产,就是找不到真正的爱情。他跟原配妻子没有共同语言,第二任妻子又背着他跟别人私通,第三个女人给他生了个孩子,后来做DNA鉴定,那个孩子竟然不是他的。他觉得无论有多少钱,他的生活都不幸福。后来他在报上征婚,说只要爱他,无论贫富,无论丑俊,他都愿意娶回家做妻子。征婚广告登出来后,有三千多人给他写来应征信,说他的故事感动了她们,她们爱上了他,都愿意做他的妻子。这位老总从三千人中,选了—个年岁最大,(比他大五岁),长相最丑的女人,婚后两个人过得非常幸福。


大家闲聊时,这些故事是当笑话说的,乐红听了却很动心。她想,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丰富呵,如果不是跟林传真生了气,怎么能知道还有这么精彩的故事,还有这么多可爱的男人和女人?


一个普通妇女,尚能争取来奇迹,自己—个有知识有学历的女人,为什么不能活得更好一点儿。过去别人不能容忍自己生活出轨,自己不是坚持下来了吗?现在让日子再改变一次,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是在别人都走后才回家的,临走时,她留恋地看着校园。心想,自己以前太傻了,校长让到校办公室都不去,自己白白牺牲了,林传真念她好吗?自己把一生都寄托在林传真身上,林传真却把假牙给别人看。自己这是图什么,为什么不到校办公室工作?到了校办公室,说不定过几年就提拔成副校长了,校长把她从系里调出来,就是想增加她一些行政工作能力,她不该辜负校长的期望。


她决定明天就跟校长说,愿意到校办公室。


随着离家越来越近,她心又软了。她能想像到,别人每一个进步,都是对林传真的巨大打击,如果有一天,她真的成了领导,家里的电话都是打给她的,来家里的人都是跟她请示工作的,林传真怎么受得了?


在跟林传真发生感情前,她没有接触过男性。在家里,她是最小的孩子,父母对她非常爱护。她从小就是个胆小敏感的人,她对男性是惧怕的,在别的女孩子对男性发生兴趣时,她还在疏远着生活中的男性。


正因为林传真比她大很多,才使她克服了惧怕心理。连她也奇怪,怎么跟别的男孩子打交道总那么戒备,跟林传真在一起,她就那么果断、勇敢。她跟林传真谈恋爱,林传真几乎是被动的。


一切都是因为她爱林传真,爱给了人勇气,爱使人在生活中变得主动。直到现在,她仍然爱着他,想到自己的决定可能给他带来影响,她又犹豫了。


这么想着她推开家门,屋里到处乱糟糟的,鼻子里闻到的是酒气,眼前看到的是杂乱无章,她的心降到了冰点,原来对林传真泛起的柔情被压了回去。


林传真听到她回来,连眼睛都没抬,他一整天除了睡觉,就是躺在沙发上看《神雕侠侣》,别的什么都不管,听见她的脚步声,也装作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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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9-29
乐红进了厨房,看到灶是冷的,锅是冷的。昨天买的菜,还放在地上,大部分已经蔫了,早晨买的油条还在橱柜上放着,林传真没有吃,不知道他早晨吃的什么,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吃的。


乐红觉得身上没有力气,这就是女人,不管在外面多么愉快,如果没有一个好家庭,她仍然觉得浑身乏力。她简直不想动,想躺到床上,想尽快把这一天过完,早一点迎来新的一天。如果不是有孩子,她都不打算吃饭了。可是孩子该放学了,不管她多么难过,都不能不给孩子做饭。


她煮了点儿面条,吃完把孩子送走,自己又去了学校。虽然学校已经没有她的课,她仍然愿意在教研室里备课。她不愿回家。


第二天,她让孩子中午在学校里吃小饭桌,自己索性在学校里吃食堂,她不知道林传真是怎么吃的,也不想知道。


她找到校长,告诉校长自己想通了,愿意到校办公室工作。校长露出开心的笑容。这是校长最喜欢的青年教师,校长真的愿意让她快些进步。校长说:人的机遇一闪而逝,你要是再犹豫,我就安排别人了。


她说:我就是担心干不好,辜负领导的信任。

  校长说:你还年轻,应该有更大的前途。学校是个做学问的地方,其实,还有比做学问更重要的,就是管理。管理人才最稀缺。我当年要是光在系里做学问,怎么可能当校长。


她说:我没那个能力,也不敢想。


校长说:生活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有想像力。当然,系里的课你还可以继续教,不会影响你评职称。学问也不要荒废了,我愿意你仍然是学术尖子。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她觉得郁闷散去了一些,这是她第一次没有跟林传真商量,决定了未来的生活,生活好像正朝她展开乐观的一面。


她站在学校门口看着校园里的学生们,自己当年就像这些学生一样,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她幻想着以后生活多么美好,这幻想其中就包括着林传真,或者说林传真是这幻想中最重要的部分。


那时她是多么爱林传真呵。没有一天不想他,没有一会儿不想他。他的脸总在她眼前晃,不论是上课,还是吃饭。她面对面跟他在一起说话,仍然觉得远,只有搂在一起,她才觉得拥有了他。


她怎么会爱上他,爱上了他什么?她说不上来。她记得别人问过他,爱林传真什么,她一时回答不出,就说爱上了林传真的白牙。


这也是真话,她第一次心动,就是因为林传真的白牙,当时她觉得他的牙是那么干净,那么结实。那么结实的牙长在嘴里,让她觉得人是结实的,实在的。这么干净的牙长在嘴里,让她觉得人是干净的,纯净的。


在这之前她听过林传真的课,还听过林传真的好多故事,系里老师们说,他是系里最优秀的青年教师,三十八岁就评上了正教授。他的论文不断发表在全国的权威杂志上,省内外许多专家都知道他。


她还听别人说过,他当年为了追邓韵,天天晚上拿着外语书在女生宿舍门口等着,有时邓韵知道他在等,就从另一个门出去,他白白等一个晚上,晚上回到宿舍,他却告诉宿舍里同学说,他一晚上背了五十个英语单词。第二天见了邓韵,他不说昨晚等过她,而是告诉她,想出了一种新的背单词方法。


那时他还写诗,写了很多爱情诗。他把写给邓韵的诗,不直接交给邓韵,而是贴在学校墙报上,那些诗被好些大学生传抄,邓韵是看了他的诗才跟他来往的。


就连他表白爱的方式,都让她神往。她曾经请求他,为她写一首诗。他说已经过了写诗年龄,再也写不出了。他说:只有得不到爱情,才会写诗,幸福的诗人会沉浸在幸福中,不可能再产生出诗思。


她没有得到他的爱情诗,却没有动摇对他的爱情。她觉得他那结实的牙齿后面,有着更结实的东西,也许比诗还要珍贵。她愿意他更多地写论文,而不是为女人写诗,哪怕是为她而写。


她最初找他,一点儿也没有破坏他家庭的想法,她就是喜欢他,想听他说话,想请教他问题,想听他回答,后来只要能看到他,只要他朝她微微一笑,露出他那可爱的牙齿,她就觉得一天都是充实的。


她想,这就是二十岁的乐红。她可笑吗?她荒唐吗?她对自己当年的选择后悔吗?


不,不后悔。可是她想改变一下生活。她在等着林传真,如果林传真仍然这样僵持着,她就要选择另外一种活法。她觉得自己不会比一个下岗女工差,更不会比那个应征的丑女人差,奇迹可以在她们身上发生,也可以在她身上发生。


6


林传真仍然是老样子,每天上课、喝酒、看武侠小说。


他把金庸小说都看了,又看梁羽生的,现在他正搜集古龙的小说。他甚至认为金庸的文学成就超过了鲁迅、郭沫若和茅盾,他还跟别人说,准备写一本武侠小说史,以后抽出时间主要从事武侠小说研究。听到一个学术尖子说出这种观点,许多老师感到痛心,他们虽然嘴里不说,心里却闪过一个念头,林传真完了,至少在学术上不会有出息了。


林传真自己也明白,他的学术之路走到了尽头。


他的父母都是小县城的干部,那是本省最偏远的一个县,跟内蒙相邻。上大学前,他没离开过县城,甚至没坐过火车。他到省城上大学,是第一次接触大城市。他觉得省城的火车站是那么辉煌,跟他后来第一次到天安门广场感觉完全一样。

  他最初的勤奋就是为了战胜城市,想让城市接纳他,他没有关系可以依靠,他只有一个资源就是勤奋。在县城,别人说他是书呆子,现在他更是一头扎进书里。古人讲: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话不错。对一个平民子弟来说,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他最初追求邓韵,是源于这样一个念头,哪怕自己是小县城出来的,也要娶最漂亮,最优秀的女孩儿。邓韵是外语系公认的系花,学校日语专业的尖子生。在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中,她获得了全省二等奖。他不考虑女孩子爱不爱他,只是为了证明自己。


他后来一步步地接受乐红的爱情,或者说一步步诱导着乐红,越来越深地迷恋他,也是源于证明自己的愿望。


他跟邓韵结婚不久,就明白两人结合是个错误。婚前,他还能容忍两人的不平等,结了婚,日复一日的消磨中他就不肯接受了。如何结束这个错误,他要挑选一种方式,这必须由他来挑选,而不是由邓韵。


乐红在这时走进了他的生活,她也是个漂亮女孩儿,但比当年的邓韵稍稍逊色点儿,现在的邓韵却没法儿跟她比,毕竟年轻了十六七岁。他能想像到他们结合在校园引起的轰动,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这当然也要冒风险,他小心地回避着负面影响。只要乐红毕了业,他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他没有想到这件事会影响他的政治前途,对男人来说,仅仅学术上的成功远远不够,就像女人需要爱来滋润一样,男人需要权力来滋润。


林传真从不满足于在校园里当无冕之王,他的理想是进身权力圈。在他跟乐红结婚后,和他学术上差不多的教师们进步很快,有的当了系领导,有的当了学校各部门的领导,只有他被落下了。他有时和乐红在校园里散步,看到别的男教师们羡慕的眼神,心里闪出的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自从跟乐红结婚后,他就再也没有学术研究上的冲动,过去青灯黄卷式的生活他过不下去,哪怕有乐红红袖添香,他也不能忍受孤寂的书斋生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跟城市没了隔绝感,他不再害怕城市,如果对城市没有了危机感,他就再也没有学术上的动力。


他回想自己走过的路,从来不是为学术献身的,只是想让生活变好点儿,学术是他敲开城市大门的一块砖头,虽然他还没有丢弃这块砖头,却不想为这块砖头多费力气了。他在婚后跌入到了温柔乡里,乐红却拿他当奋斗者一样,每天尊敬着,服侍着。


随着孩子越来越大,他常闪过这样的念头: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他曾经比同龄的人优秀过,但他永远赶不上那些大师级人物,他知道这不是因为自己不聪明。那些大师们是为学术活着,他不是。学术是大师们生命的一部分,对他却是一个梯子。


本来想用自己的成就换取点儿政治地位,乐红把它毁了。当年的离婚之战尽人皆知,怎么还有升迁的可能?现在他还奋斗什么,他讲讲课,看看武侠,就把一天的日子打发了。


周二系主任找他谈话,让他增加两个班的课,这意味着每周增加12节,要在讲台上站四个上午。他不干。他问为什么给他增加,系主任说原来教这两个班的青年教师,考上了北师大的博士。


他想,人不够你为什么还同意他考博?你同意他走,那你把他的课担起来算了。不过他没这么说,而是说身体不好,他问,能不能让别的老师讲?系主任说:别的老师都加了课,只有你还没加。


他说:我绝对不能加课了,病倒了,现在的课我都讲不了,你还得找人替我呢。


系主任说:这些青年教师想进步,咱们不能不支持。老同志总得多付出一些。再说,省教委对正教授给本科生的授课时间是有要求的,你一直没有达到,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考虑你的聘任问题了。


话虽然声音不高,却说得很重。他看着这个比他小六岁的系主任,心想,我当年在校里红的时候,你还什么都不是呢,跟我来这一套?


他说: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反正我是讲不了。


回到家他还带着气,第二天他让人给系里捎了请假条,说他腰疼,上不了课。系主任接到请假条,带着三个副主任来看望他。领导们提了很多水果,安慰他,让他好好养病,还告诉他不用着急,等病好了再到系里上课。

 
林传真知道他们不定急成什么样呢。这两年青年教师都在考硕考博,每个系都感到教师不够,中文系更是如此。因为前几年中文系留校生最多,现在读学位的就多。


系主任本来想让他多担些课,现在还得找人替他上课,狼狈透了。如果系主任表现出了狼狈,他躺两天也就算了,偏偏系主任说不着急,他从医院里又开了一张医疗证明,腰椎间盘突出症,卧床休息一个月。


他并不真得在家卧床,他在家里看够了武侠,总要出去溜达溜达。跟乐红不同,乐红在社会上朋友不多,在学校人缘挺好;他在学校没什么朋友,社会上却有不少熟人。他有时到公园里跟人下棋,有时到机关里找人闲聊。系领导们第二次到家里看望他,他不在家,有人说在公园里看见了他,这就不能不让系主任对他有看法了。


系主任找到乐红,一是了解一下林传真的病情,二是让乐红劝劝他,如果真的有病,当然可以休息,如果病情不重,就应该坚持上课。如果让别人在公园里发现了他,系里的工作就不好做了。


乐红很为难,她在家里跟林传真不说话,怎么劝他?她跟林传真闹矛盾,系主任也听说了,不过系主任认为,他们两人即使有矛盾,乐红也占上风,她说了话,林传真怎么也会认真考虑。林传真可以不拿系里当回事,却不能不拿年轻二十岁的妻子当回事。


系主任当年也教过乐红,乐红答应了他。她不好意思跟系里说家里的事,系主任来找她,她就以为家里的事系里不知道,仍然想把这件事遮盖起来。


回到家,她实在不愿跟林传真说话,看看林传真的样子,头发本来就不多,剩下的头发东倒西歪像个鸡窝。她给他买的假发,早扔到了一边儿,离老远就闻到一股发了霉的味儿。窗台上放着—个瓷缸子,泡着他的假牙,也有一股馊饭的味道。乐红本想跟他好好谈谈,一闻这味儿就再也不想说了,只想躲他远一点儿。


她想,老天爷对男女是不公平的,两口子生了气,女的只能哭,只能忍受,男的却可以臭你,恶心你。他们把人最讨厌的一面暴露出来,就像狐狸看见敌人故意放臭屁一样。


孩子的学习成绩在下降,上次期中测验,语文才考了91分,数学考了89分,马上就要面临中考了,如果考不上重点中学,这就意味着她以后很难考上重点大学,林传真对这些连问都不问。


一个人再自私也不能不管孩子吧?林传真只管自己的吃、喝、玩,他对孩子从不过问。他现在连课都不上,几乎没一点儿正事。乐红心里奇怪,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这么个人?


爱情是怎么回事?一个同学对她说,爱情是失明的病人给自己开的最无效的药方,她觉得真对。自己当年瞎了眼,却拿林传真当了眼药。现在明白也晚了。


她没有跟林传真说系主任找过她,这是他的事,她管不着。她现在最关心的是孩子,怎么才能让孩子的学习成绩上去。


她知道孩子学习成绩下降,完全是因为家庭。这个孩子从小就很聪明,只是太敏感,她害怕爸爸、妈妈分开。有一天,她做着做着作业,突然问乐红:妈妈,你是不是要离开爸爸呀?


乐红问她:你觉得呢?


孩子不说话。


乐红又问:你觉得他好吗?


孩子说:再好的爸爸也是别人的爸爸,只有这个爸爸是我的。


乐红再也说不出什么了。


孩子说的是真理,别的爸爸再好跟自己没关系。乐红叹了口气,说:你好好学习就行了,不要想那么多。大人的事,你不要管。


我发觉地图有问题。不但周围几个山头都标错了海拔,而且山间这条小路也标错了方向。竹林间的光线越来越暗,但能看得清河对面被夕阳照亮的山峰。小路开始陡峭起来,而且突然出现一列规整的阶梯条石。我怀疑这条小路的尽头不是黄村,因此今晚可能找不到投宿的地方,又要在竹林中趴一夜。


已经走惯了没有路的山地,走石头路反而觉得别扭。奇怪的是这些石头不但石质相同,而且大小一样。出于职业习惯,我特地从口袋里掏出钢卷尺,隔七八块丈量一次,量了七八次之多。其结果是,它们的长度、宽度以及厚度的最大误差,均小于零点四公分。而且,每块石头上都有木杵捣过的圆洞,最深的有七八公分深。现在我明白这是古人所筑的一条重要山路,石头上的那些圆洞,是古代挑夫打尖时拿木杵撑挑担捣出来的。

 
这条石头路在竹林和松林间一直往上盘,过了山梁又一直往下盘,中间没断过一处。林中出现房子的时候,山路已经相当平坦。我沿着石头路走进这座黑压压一片老房子的古村落时,觉得又饿又累,快走不动了。


月亮在前面的山影里冒出来,又白又圆像一个神秘的符号。这时我听到有人吹箫的声音,吹的是如诉如泣的《小白菜》。村口立着一座高大的石头牌坊,月光中它的影子默默倒在我的脚下。村子里有几点亮光,有的是白炽灯的,有的是油灯的。


通常我总是先围着村子走一圈,或者从村子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然后才去找村长。我不会见到第一个人就跟人家讲我是干啥的从哪儿来。石头路已经延伸到村子里。长条麻石已经改变刚才的铺排方向。在山道中它是一块块横着排的,现在是竖着排而且两旁铺了有花草图案的鹅卵石。我知道如此铺排是古代的一种讲究,中间的五花麻石被称之为官道;若有官员莅临,老百姓必须马上避让,站到两旁的鹅卵石上,由官员们优先通过。


两旁都是老房子。而且都是店铺。有的房子里有人,有的房子里没人,有的房子好像早就不住人但门洞大开,有的房子人声嘈杂但门窗紧闭。从嘈杂的声音里能听出那是有人在打麻将牌。但听得最清楚的,还是村子那头传来的洞箫的悲凉曲调。现在吹的是《阳关三叠》: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显然这是一条破败的老街。这老街中间的一座牌坊比村口的更高更大。有这种牌坊的地方,历史上肯定出过尚书御史或诰命夫人。我不是搞历史的,对历史不感兴趣,只是因为常年在这种偏僻山村跑来跑去,多次耳闻目睹过有关古牌坊的如烟往事。


奇怪的是街上没有一个人。更奇怪的是,这儿的狗从深巷里钻出来或钻进去,没一条朝我吠叫。我很害怕它们偷偷挨过来咬我一口,可是这些大狗小狗好像已经失去对陌生人的敏感和愤怒,早变得麻木不仁。


走过微微弯曲的老街,走到它的另一头,才看见那个坐在竹椅上吹箫的中年人。这时他正在吹托塞里的《小夜曲》。这也叫我觉得奇怪:在如此偏僻的中国山区,一个看上去从没出过远门的山里人,却能够把那位意大利作曲家的曲子吹奏得如此妙不可言。显然我走过他跟前时他看到了我。老街上月光明亮,寂静中我的脚步声音很大,但那个人的眼睛好像空洞洞的,好像看什么都视而不见。


出了街迎面是一座黑乎乎的陡崖。这时我脚下的长条麻石,又变成横排,一块块朝左面的河边铺去。这是一条河滩宽阔的河道。从地形上讲,这儿不可能有这样一条大河,可事实上有。沿石阶往下走,底下有一块面积很大的石埠,好像以前这儿是一个渡口。现在河水很浅,好像最深的地方也能卷起裤管趟过去。河水在月光下涓涓流动,清亮而又神秘。若不是肚子饿得难受,我会在河边多站一会儿。


每到一个不得不住夜的村子,我们会拿出自己的证件,拿给村长看,请村长安排食宿。我不想打断那个人的吹箫等声音,我猜他可能是一位盲人,所以再次经过他身旁时没停下脚步。前面一家店铺房子有灯光从门缝里钻出来。我轻叩门环,默默等候人家来应门。


一位老婆婆颤巍巍地走出来给我开门。不明白她是耳背,还是听不懂普通话,脸上露出恐慌的表情,觉得很对不住我。一个五六岁的男孩从楼上跑下来,楼梯声音踩得咚咚直响,而且很快从老婆婆的胳膊底下钻出一对乌亮的眼睛。


“你找谁呀?”他问。


“找你们村长。”我说。


“村长死了。”


“啥时候的事?”


“前天刚做完三七。”


“村里有没有副村长?”怕男孩没听懂,我又补充一句,“就是比村长小一点的村干部?”


“没有。”


“村里谁年纪最大?”


“章公公。”


“你带我去章公公家好不好?”


男孩跟老婆婆讲本地话我听得懂。老婆婆知道我的想法后,拉起男孩的手一起往外走。我叫男孩关上门他说不用关。走过七八个店铺房子,我们敲章公公家的门。章公公叫章承安,今年七十四岁,看上去精神不错,一点都不显老。

  不过这是一位寡言少语的山村老人。他不看我的工作证,也不问我为啥来这儿,为啥—个人来。当他弄明白我要在这儿吃一顿住一宿,就叫来隔壁的大儿媳,叫她替我安排食宿,自己上楼睡觉去了。


大儿媳也有五十出头,不但说话和气,而且做事非常麻利。不大一会工夫就给我下好了面,烙好了饼,在油灯下看我狼吞虎咽。


“你是画地图的?”她很好奇。


“没错。”


“怎么不拿仪器?”


“有的人拿仪器,有的人不拿。”


“不拿仪器看什么啊?”


“看这个村子叫什么名字,村子里有没有井,有井的话有多深。”


“搞调查工作?”


“你说说对了。”


“还调查啥?”


“像你们这儿的牌坊、渡口、坟地,一样样都要问清楚。”


这地方叫章渡。我手头的那张老地图没标出这个地名。偌大一座村子,居然被我的同行给省略了,这叫我哭笑不得。我知道法律严格的时候,画地图的出这么大的差错,国家会抓你去坐牢。


晚上我一个人住一间空屋子。现在我已经明白,这儿的老房子里只有老人和小孩,年轻人要么出去打工去,要么干脆搬到山外去。那些老房子大多是明清建筑,多数因年久失修而破败不堪,有的没了屋顶,客堂间长出一人高的蒿草;有的虽是雕梁画栋,但墙上的砖雕木雕都摇摇欲坠,很容易掉下来砸脑袋;有的是住了人,但很多深宅大院里,只有口头的一两个房间才有人或狗的走动声音。


次日清早我一个人踏在橐橐作响的条石上,走遍了这儿的每一条小巷。我把地图上应该标示的各种地物地貌,都仔细标注在蒙住航空调绘像片的透明纸上。我再次走过那条曾经繁荣过的老街时,又发觉两件事特别奇怪。一是我又看到了那个吹箫的中年男子,发觉他不是盲人;现在他手上戴着白手套,手里捧着白茶杯,见了我就一直跟在我后面,而且嘴里语无伦次地说着乱七八糟的话。二是我发觉这条三百多米的古街肆,至少有十二家门口贴着挽联,那些挽联每一对都写得情真意切;其中给我印象很深,能叫我记得住的是这样两对:“思亲免贺年,守孝难还礼”;“染病三月,魂归犹望子孙贤;辛劳一生,撒手永抛家室累”。


我跟章公公家的大儿媳在清晨中作揖告辞,感谢她的葱油饼很对我的胃口。临别前她反复跟我讲章渡章氏祖坟的具体位置,怕我找不到。“过了河往右拐,过了竹林往左拐,看到前面十八棵古松再往前走,再走三百步,一直走到有牌坊的地方>>”


不明白是她讲了两遍的缘故,还是那个带白手套捧白茶杯的男人记性好,结果她说的这几句话,那个男人居然能—字不落地背出来,而且像车轱辘一样不断重复着讲。章公公的大儿媳叫我不要怕他。说他不会对陌生^起坏心。这时我看到章公公站在二楼的窗口往下看,脸色像雷雨前的天空阴沉怕人。


那个嘴里一直讲车轱辘话的疯男人,一直跟在我后面。我不会怕他跟我到坟地去。我想我块头比他大,而且工具包里有一把称手的大号瑞士军刀,除非这家伙手上有枪,可以远距离射我,不然想碰我只会自己吃亏。


往西出了老街,下了河埠往河滩上走。我弯腰脱鞋子的时候,从胯下看到那个疯子的翻毛皮鞋离我只三五步远。河滩上没有其他人,只见远处有一只丹顶鹤朝这边张望。我赤脚趟水的时候,发觉那个疯子只站在原地念叨着“过了河>>过了竹林>>”没跟过来。


到河对岸必须趟三次水,最深的地方快没到膝盖了。过了河我坐在草地上穿鞋子,然后顺手拿起我那架老掉牙的苏联望远镜看那个疯子。我觉得他嘴里仍在不停地念叨那几句话。后来又看了看河对岸的老房子,这时才发现那些沿河的房子都是吊脚楼。昨晚我就是在那种摇摇欲倒的吊脚楼里住了一晚上。那些支撑吊脚楼的木柱,大多越到底下越细,好像难以承受木楼的重量,随时会訇然倒塌。仔细找我过夜的那座老房子时,发觉那个章公公又站在窗口,凝神朝这边望。


显然这是一座非常闭塞的古村落。这儿有一个会吹箫的疯子,有一个脸色阴沉的老人,而且这儿的狗不咬陌生人,我想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这样反而不正常。现在我知道翻过前面一座山往北走,才是我要去的那个黄村。过了河还是石头路。果然右面有—条岔道,也是铺了同样的长条麻石。这时我又拿出钢卷尺量了量它们的长和宽,其结果跟昨天下午所量的几乎完全一样。这条岔道过了竹林又分岔了。一直走只走三四百米就到头了。那儿是一座古庙的遗址。三五根石柱静默地竖立在荒草丛中。我认为这座古庙是毁于战火,因为在断砖碎瓦中很容易就找到一枚锈迹斑斑的古箭镞,以及两枚成丰铜钱。

 
回到岔路口,这才发现前面果然有十几株古松。它们全是瘦骨嶙峋的样子,而且比周围的落叶乔木要高出一倍多。我必须把前面那块坟地在航空照片上标出来,必须让使用新版地图的人,能看到这个地方所有应该标注的地物和地貌。我踏着清晨的露水,一个人朝坟地走去。


以前我走过不少这样的荒凉坟地。好几次查看坟地大小时,看到过一两块朽木从地底下冒出来,甚至露出一两个神秘的黑洞。我是无神论者,我在坟地里走来走去的时候,就像在村落里走来走去一样安然。因为在我看来,它们的不同之处只是前者是死人所住的地方,后者是活人所住的地方。所以,当我发现牌坊后面的树林里闪过一件红衣服时,我认为那是一个女人的身影,而不是鬼。


那座牌坊也很高。细看牌坊上的那些阴文字迹,才知道这是一座贞节牌坊,表彰一位八十四岁未曾再嫁的李氏寡妇,而这位寡妇的章姓男人,在她出嫁前就死了,那年她十四岁。这是清代康熙年间的事情了,离现在有三百多年。


我看牌坊碑文的这种仔细样子,可能显得有点古怪。虽然我身后的脚步声音很轻,但我能估计出朝我走过来的那个人离我有多远。让对方不知道你已经知道他了,这是孙子兵法的精深要义之一。到现在我读得最多的一本书,就是二十五年前出版的《银雀山孙子集注》;几乎每年冬天不出野外的时候,就把它一页一页翻一遍。


背后的脚步声音停下来了,我想那人大约离我十来步远。这时我突然转过身来,准备应付—场抢劫与反抢劫的恶斗。没想到那是—个弱不禁风的漂亮女孩,穿一身都市姑娘的红衣服。看她脸E的那种极度恐惧的吓人表情,我心里也害怕起来。


彼此沉默了一会她才开口问我:“你是干啥的?”


我扬了扬手里的航空调绘像片:“画地图的。”


“你把我吓坏了。”她弯臂拢了拢她那乌亮的长发,脸色好看一些了。


“我也被你吓得够呛。”


“人吓人,吓死人。”


“早上这么大露水你来这儿干啥?”我问。


“散散步。”她说。


“你是章渡人?”虽然我明白这姑娘一大早来坟地必有隐情,但我想我不必对—个陌生姑娘追根问底,所以马上把话题扯开,聊起其他事情来。


她说她叫章萍。虽然老家就在章渡,但已经有七八年没来这儿了。她爷爷死了,刚做完三七,因为回去也没啥事情,所以没跟父母一起走。章萍领我看她爷爷的新坟。坟前的墓碑上搁着两枚漂亮的鹅卵石。我猜这姑娘跟她祖父感情很深,不然不会大清早—个人来这儿散步。


她在南京读书。读的是南京大学的法语专业。假如我疑心这位美女是狐狸精变的,那么听到她讲起南京的傅厚巷和杨公井就会疑窦尽释。因为我想这儿的狐狸精再厉害,也不会知道南京傅厚巷里的一座小洋楼的窗户是什么样子。我就是南京人,而且每个冬天都回南京过冬。所以,我看得出这位漂亮姑娘确实对南京非常熟悉。


她手腕上挂着一个佳能数码相机,型号是IXUS700。也许仅仅为了拍出一张好照片,就有理由这么早来这儿闲逛。我说她爷爷是村长时她十分惊讶,以为陌生人不会知道她爷爷的事。老实讲我已经不再年轻,甚至头上已经有白头发了,只是身体还没有萎缩,腰杆还没有弯曲,所以还有女孩子认为我长得很酷。也许章萍并非看我魁梧健壮有模有样,才跟我没完没了地闲聊起来,而是在这种荒凉地方,碰到同是从都市来的人彼此容易亲近。


我讲起这儿的狗见了陌生人不咬不叫觉得奇怪。更奇怪的是那个疯子吹箫居然吹得那么好。而且,村子里有那么多的挽联,每一对都写得情真意切。章萍跟那个疯。子很熟,讲起他来不会没话说。


“我小时候他很喜欢我,常带我上山采野果吃。那时我年年来这儿过寒暑假。我在这儿最好的朋友,就是这个叫章启安的大男孩。论辈分他应该叫我姑婆。印象中他真这么叫过一次。不,他年纪不大,最多比我大六七岁。以前很精神,只是现在才这么显老。没错他是很聪明,不但吹箫吹得好,而且写字也写得好。可惜现在他已经完全不认识我了。我跟他说话他不理我。以前的事一点都记不起来。”

 
“他是怎么疯的?”我问。


“那时候他功课很好,应该能够读大学。他说他要读南京大学。我猜这可能是因为当时我常常跟他讲这所大学的缘故。我父亲是这所大学的物理教师,我们家就住在校园里。可惜他高考期间出了一桩不大不小的车祸,虽然没给车子撞得缺胳膊断腿,但严重影响了他进考场的时间。前两门科目,尤其是数学,他考得非常好,全县第一名,但他最拿手的语文科目却是零分。因为迟到两分钟时间,人家不让他进考场,连卷子都没给他看到,结果当场就癫狂起来,掌巴掌也不管用,发疯发到现在。”


“他吹箫会吹托塞里的《小夜曲》。”我说。


“不记得以前他会吹箫。现在听他吹那么多曲子,而且都吹得那么好,我也觉得奇怪。”章萍说。


“民间称这种人叫鬼才。”


“你看到的那些挽联,全是他写的:不但字是他写的,对于也是他起的。”


“想像不到。”


我可不在乎今晚到不到得了黄村。在坟地里跟—位漂亮女孩闲聊,应该是一次不可多得的享受。可能我不是那种缺乏想像力的人,所以甚至想到了那个名叫章启安的疯子,是心里喜欢这个女孩,而且是爱慕式的喜欢,是被许多人称之为爱情的那种喜欢,所以他要去南京读南京大学,要跟他喜欢的这个女孩挨得近一些。至于年龄方面,以及宗亲辈分方面给他造成的障碍,可能不在他的考虑之中,结果他把那次高考看得比一般考生更重。


“你认识一个叫章承安的老人吗?”我问姑娘。


“当然认识。论辈分他也要叫我姑婆。”


“昨晚我就是住在他家的,他好像不好言语,脸色也不大好看。”


“可能他认为下一个是他。”


“什么下一个?”我莫名其妙。


“这个村子里的老人,一个个按年龄大小先后死去,年龄大的先死。按道理讲,老人的死亡应该跟身体状况有关,应该是身体不好的先死。”


“现在是章承安年龄最大?”


“没错。”姑娘点点头,“按前面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来看,他最多再活两个月。”


“为什么?”


“因为包括我爷爷在内的十三位老人,几乎是在一年之内去世的。间隔短的才七八天,间隔长的只一个多月,没哪个超过两个月。”


“全是自然死亡?”


“我爷爷身体很好,像公牛一样健壮。那天夜里他突然叫了一声,我大伯听到了但没有马上去看,因为我爷爷以前也这么叫过,在梦里这么叫,所以没在意。到天亮后去看,发觉早就死了。”


“没叫公安部门来?”


“这儿离最近的—个公安派出所,要走六十里山路。”


“你父母也认为这是自然死亡?”


“他们有点茫然失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加上现在天气很热,最好及早入土为安,所以没打算仔细追究。”


“一条街上死这么多人>>”我觉得不可思议。


“村里人讲,”章萍说,“作祟的是一个穿白衣服披长头发的女鬼。我爷爷走的那天夜里,有人看到那个鬼披头散发在河边走。”


“你跟你父母都相信这种事情?”


“村里人没—个不感到毛骨悚然。”


“那么你父母放心你一个人留在这儿?”


“因为他们也不信鬼故事,而且也知道我很任性,所以见我硬要留在这儿就依了我。再说也应该留一个人留到断七以后,不然会给村里人骂。”


“你想弄清楚你爷爷到底是怎么死的?”


“没错。”


“那么到现在你发现了什么?”


“我已经拿数码相机拍到了那个女鬼的影子。”


“好厉害!”


我对数码相机完全不懂。既不懂什么叫白平衡,也不懂什么叫数码变焦,甚至不知道普通相机在月光下拍照的难度有多大,不过我从章萍的数码相机里看那些显示屏照片,还看得明白。


这显示屏上甚至有一段录像:一个穿白衣服披长头发的影子,像女人一样走路。


“这就是村里人所传言的那个女鬼。”章萍说。


“你怎么看?”我一面问一面仔细看那段录像。虽然录像不及照片清晰,但动态信息往往比静态信息丰富,容易看得出真相。


“这不是鬼。”章萍肯定道。


“你怎么晓得?”


“因为这个学女人走路的人影,肯定是章启安。”

  “那个疯子?”


“没错。”


“你这么说有什么证据?”


这时章萍从相机里给我翻出另一段录像。显示屏上的那个人影,连我也认得出那是章启安。显然他走路的样子跟那个女鬼一模一样,仅仅没穿白衣服,没戴青衣假发。现在我才明白这件事很恐怖。


“你是跟踪章启安来坟地的?”我身上的寒毛一根根竖起来。


“昨天夜里两点三十二分他涉水过河,瞧相机上有时间显示。”章萍指给我看,“我一夜没睡,看他什么时候回去,结果到天亮也没看到。”


“所以你一大早就出来找他?”


“是啊。”


“好大的胆。”


“我会怕别人,不会怕章启安。”


“显然他早就回去了。”我说,“早上他带一副白手套,捧一只白茶杯,一面跟在我后面,一面拿狠话警告我,限我三分钟离开章渡,不然马上叫我身首分离。”


“他是怎样回去的呢?”章萍茫然不解。


“你爷爷的挽联也是他写的?”我问起另一个问题来。


“没错。”


“你是说,这个才华横溢的疯子,仅仅为了有机会写挽联才装神弄鬼,把村子里的老人一个个都弄死?”


“我要找到他藏衣服藏假发的地方。假如能够找到,就会有更准确的推断。”


“你认为他会把那些吓人东西藏在坟地里而不是其他地方?”


“他是赤脚走过来的,我在牌坊那边看到了他的湿脚印。”


“再往里走就看不到了?”


“是的。”章萍无奈地点点头,“里面有野猪踩过的地方,有水牛踩过的地方,而且可能章启安经常来这儿走来走去,所以好像到处都可疑,但到处都不像。”


我以前有一杆猎枪,打过好几头野猪,最伤心的是打过一对鸳鸯。大概动作太快,没看清那是什么鸟就一枪打过去。知道我是单身汉的一定会背地里骂我,骂我枪击鸳鸯是心理阴暗。此后我才知道,鸳鸯真的是一对一对的恩爱得不得了。


章萍听我讲打猎的事饶有兴味。当她听到我讲我那杆德国双筒猎枪去年给公安局缴去时,也替我十分惋惜。我是有持枪证的,但队上一个头头一个劲动员我响应国家号召,把枪交出去,好像我不同意的话,公安就要免他的职,所以最终被迫交了出去。不过没了猎枪,我还照样喜欢跑野外,也许我从来就不曾习惯于过城市生活。


我讲打猎的事,是因为我看得出人或野兽在草丛走过的痕迹。这块坟地特别大,而且谜宫一样有石头小径绕来绕去。幸好章萍只在有路的地方走了几步,不到半小时我就找到了两三个往灌木丛走去的新鲜脚印。


“是章启安的。”章萍叫起来。


“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荆棘条,”我对她说,“你站在这儿我进去,不然你的胳膊和衣服会挂烂。”


“我跟在你后面。”


“你守孝期间穿红衣服不怕人家说你?”


“我穿什么衣服,从来不管人家说不说我。”


灌木中有的地方好走,有的地方难走。发觉越走到里面,有人来过的痕迹越明显。这是一处我从未见过的讲究坟地。一道长条古墓,居然有三十二块墓碑首尾相连,长度达二十八点五米。章萍认为我的目测距离过于精确,认为我是故意卖弄。我说倘若其误差大于零点五米的话,我请你上新街口吃一顿。章萍阻止我拿钢卷尺丈量这道古墓的长度,显然她不会见一样东西掏一次钢卷尺。我用我的瑞士军刀把中间一块墓碑前面的荆棘枝全部割掉,这时候我们才完全看清楚墓碑上的字。


“明嘉靖三十五年立。”章萍念道。


“多少年了?”


“四百多年。”


“全是一家子的。”


“应该是。”


再往前走松树越来越多。刚下去十几步又往上走。我指着一处倒伏的羊齿草给章萍看,告诉她这是不久被踩倒的。她指着另一处草问我什么时候倒的,我说起码有一个半月了。她说我信口开河。我说年轻人不肯相信经验。她问我多大年纪了。我说我不会比你父亲小多少。她撇了撇嘴,嫌我老气横秋。


真的没有想到,前面居然有一块八仙桌大小的空地。原本这儿是长草的,是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可有人把草割了,割草的镰刀就搁在一块墓碑上。这块墓碑也是明代的。墓碑前面的五花麻石铺得规规整整。更没想到的是,墓碑后面的那块封墓石已经被挪开,露出一个黑乎乎的深洞,洞口有一对显眼的脚印。

  “你站在这儿我进去。”我对章萍说。


“我跟在你后面。”章萍对我说。


我将那把镰刀藏到草丛里,怕出来的时候有人守在洞口拿它袭击我们。接着我们弯腰往墓洞里钻,像盗墓人一样在墓道里悄悄往前走。我身上不但有刀子而且有电筒。电筒快没电了,但照得清脚底下的那些长条石头。墓道一直往下斜,站不稳就会滚下去。现在不知道它有多深多长,只是提心胆地往下走。章萍突然摔倒,连带我一起往下滚。幸好我块头大,横过来被卡在半腰里,没滚到最底下。这时章萍吓得浑身打哆嗦,拿胳膊紧紧抱住我。


我说别怕,不能自己吓自己。我小心站起来,弯着腰问章萍摔伤没有。我不能直起身子,因为我的身高比墓道高十五公分。我发觉章萍仍然怀疑我的估计,就从口袋里掏出钢卷尺立马丈量墓道高度,叫章萍替我打电筒。


“我站的这个地方高一米六三,我的身高是一米七八,两者相差十五公分。”


“你看我多高?”章萍问我。


“一米六五,”我说,“最大误差为零点五公分。”


其实我也非常紧张。你不知道底下有什么东西,不知道什么东西会把你吓得魂灵出窍。如果底下有一个暗道机关,你走进去了,背后轰地掉下一块门板大小的石头,把你封在里面,结果叫天叫地叫不应,你怎么办?


我已经第三次叫章萍出去。我说我送你出去。你在外面等我。假如外面有动静,也好及时通知我。


章萍不肯。


“你也认为那些过世的老人,全是给—个穿白衣服的女鬼害死的?”


“我不懂这种事情。”


“你见没见过鬼?”


“有几次好像见到过,好像看得非常分明,可又不敢十分肯定。”


“你信不信有?”


“‘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老人背起《论语》来,“‘子不语怪、力、乱、神。>为何不语?因为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就存而不论,不说信,也不说不信。”


底下几天平安无事。我觉得我像守株待兔一样愚蠢。幸好我喜欢跟人家闲聊,而且身上有南京烟一支支给人家递。陈年往事还是章公公知道得多。他说章渡明清时期的繁盛,是因为私盐贩子经这儿往江西走。以前河道里水位很高,平底船能够走到章渡。到现在沿河还能看到纤夫拉纤时所走的那些石头礅子。我跟章萍特地到下面去看过,每两个石礅的间距,用钢卷尺量,最大误差不大于零点六公分,足见古代建筑的讲究和精确。


繁盛起来就店铺很多。店铺多了就容易有钱。有了钱就会叫小孩读书。小孩读了书就会考科举做官。做了官就更容易来钱。于是就进入了良性循环。所以,古时候这地方有钱人越来越多,好房子也越来越多。后来是水位退下去了,平底船到不了这儿了。再后来是长毛来洗劫过一次。


当年清军围剿长毛,清军中的—个最高副长官是章渡人,长毛对他恨之入骨,所以特地来章渡打章渡人。当时章渡有民团抵抗长毛,打死长毛一个小头目,所以失守后遭烧杀抢掠比其他村子厉害。


啥叫长毛,章萍问我。


就是太平天国呀。我跟章萍讲。


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居然跟那个疯子聊起天来,这是昨天下午的事。显然他已经忘了曾经恐吓过我,忘了曾经打算叫我身首分离。不说疯话的时候,看不出不正常。当时他坐在街上听收音机。听的是我耳熟能详的广东音乐。我坐到他递来的一张矮竹椅上。我的沉重的身体把那张椅子压得吱呀乱叫。


“你吹箫吹的那些曲子,全是听收音机听来的?”


“是啊。”他点点头。


“《梅花三弄》不容易吹。”


“没错,比外国歌难。”


“你写字也写得不错。”我说。


“你怎么知道?”他觉得奇怪。


“人家说这门上的‘思亲免贺年>是你写的,这对子也是你起的。”我指着街对门的那对白纸挽联对他说。


“他们老爷子是腊月十八走的,所以才这么写。”


“不是‘守孝难还礼>,而是守孝期间不能随便收礼,对不对?”


“是这个意思。”


“你读过不少古书。”


“读过几册。”


假如看不到街对门的那对白纸挽联,我会觉得这种聊天悠闲惬意。天地悠悠,老街宁静,不知道也无所谓时间在不在走,再说我更注意这个疯子的出色才华,而不是他脚上露出脚趾的翻毛皮鞋,所以愿意跟他聊到天黑。

 
也许我过于性急,我问他认不认识—个叫章萍的女孩时,他突然眼睛发呆,而目.又语无伦次起来。等章萍来找我吃晚饭的时候,这个疯子又变回去了,又变得神志不清。


晚饭后我一面听老街上传来的洞箫声音,一面跟章萍往老街走。


看着章萍走路的样子,突然觉得章启安是学她走路。


就在今天夜里,这个疯子再次扭着腰肢,一个人涉水过河,我们突然紧张起来。


月亮已经出来了。比前几天出来得晚。因为距离不远,我们看到他把他的翻毛皮鞋脱下来,用鞋带系好,挂在脖子上。章萍拿数码相机拍他,时间是夜里零点三十四分。章启安的身影在河对岸消失时,章萍问我跟不跟过去。我说不,我们等他过来。


“那要等多长时间呢?”


“出事都出在河这边,我们在这边等。”


我跟章萍回到我住的那座吊脚楼里。这儿不但隐蔽,而且视角很大,河滩上的一草一木全看得清清楚楚,甚至对面山上的那座宝塔也能够看仔细。


楼上的章公公可能睡着了,但睡得不踏实。一会儿有打呼的声音,一会儿有咳嗽的声音,可能睡觉前发觉我不在屋里,所以不安生。


直到两点二十三分,我们才看见章启安穿白衣服戴青衣假发在河对岸出现。现在我对这座古村落已经了若指掌,河边这条老街的哪一座房子里有人住,哪一座是空房子,我全清清楚楚。看到章启安涉水过河时,我领章萍躲到靠河埠的一座空房子里。我们发觉章启安的脸非常怕人。显然他戴着他画的一个女鬼面具。


“他还会画画?”章萍觉得意外。


“我们中国^会写字的都会画画。”


“里面没看到有面具呀。”


“可能是藏在那个盔甲后面的。”我猜想道,“现在你怕不怕啊?”


“知道了就不会怕。”


“不愧是女中豪杰。”


“谢谢。”


章启安走过来了。走过没了窗扇的窗口时,章萍吓得浑身打哆嗦。那个鬼面具我看得一清二楚。我看它的时候,一半在月光里,一半在暗影里。章启安扭着腰肢摇过我们跟前,没扭脸往这边看。待他走过去十来步远,我小心走出门洞,章萍跟在我后面。


现在我发觉章启安始终是目不斜视。走过章公公家门口,也没多看一眼。而且始终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就像一具上了发条的大号玩具人。


没走到街那头就拐弯了。拐进一条巷子里继续往前走。假如没听到他的脚步声音,我真不敢在墙角处探头看他。倒不是探脑袋偷偷看他的时候,怕他在墙角那边伸过脸来跟你相峙叫你害怕,而是民怕他冷不丁拿镰刀什么的砍你一下。


又拐了一个弯往村边走。


但没走出村子又往老街上拐。


最后他走到一座我已经非常熟悉的老房子跟前,突然停下脚步,纹丝不动地看着紧闭的门。那是章萍家的房子。


“他为啥站在我家门口?”章萍觉得奇怪。


“因为他心里喜欢你。”


“胡说八道。”


到底是站了一个一刻钟还是两个一刻钟我吃不准。我们屏息静候,等这个疯子再次往前走才松了一口气。


现在又走到老街上了。


往老街尽头走。


往石埠那边走。


这时我和章萍再次踅入河边那座没人住的吊脚楼房子,默默站在窗口看这个疯子涉水过河,显然他要在天亮前回坟地换衣服。


“几点钟了?”我问。


“三点三十八分。”章萍说。


“没事了。”我轻松起来。


“他啥也没干。”章萍心里气愤。


我掏烟点烟抽。章萍也想抽烟。我给她打火。


“他假装没看到我们。”章萍说。


“不会。”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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