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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仙恋红尘》作者:西风残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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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4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十三章 演技派新人

 

  和沈信已经很熟悉,曾志伟对他反而不太留意,但对秦歌这个初次见面的年轻人,曾志伟是越看越觉得有趣。等沈信和秦歌的闹剧告一段落后,他忽然问秦歌道:“会演戏吗?”

  “演戏?”秦歌一听马上来了精神,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作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好象在说:“还用问吗?”

  这个富有表现力的表情马上更激起曾志伟的兴趣,他哈哈笑道:“不错,现在哭一个看看。”

  秦歌听到曾志伟的要求,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瞬间面容扭曲,现出很痛苦的表情来, 虽然没有眼泪留出,但那眼神中已经透露出欲哭无泪的深切哀伤。

  这当然比曾志伟要求的更有难度,马上赢得了曾志伟的认可:“好。现在笑一个。”

  曾志伟的话音刚落,秦歌马上仰首向天,做哈哈大笑状,不仅能让人体会到他发自内心的欢快,更有一种豪情满怀的感觉。

  “愤怒,沮丧,犹豫,气急败坏,如释重负。。。。。。”曾志伟越看越惊讶于秦歌表情的丰富,要求也滔滔不绝地涌出,但不论他如何要求,秦歌都能马上找到符合他要求的表情来。而且不仅表情动作完成得完美,那速度更是快得几乎象不需要反应时间。

  在沈信和秦歌到来的时候,全剧组的人就已经围上来欢迎,先是目睹了沈信和秦歌现场表演的小品兼相声,现在更是看到了一幕从来没见过的精彩的哑剧表演。屏息静气地看着秦歌变换万千的表情动作,他们都忘了其他,都是在演艺圈混的人,他们当然都明白秦歌的演技是多么得了不起,欣赏敬佩之心油然而生。

  一开始还只是看热闹,到了后来,沈信也不得不对秦歌的天赋表示叹服,这家伙简直就是天生的演技派,虽然他大多数表情动作都是从以前的电影里找来的模仿样本,但能够模仿这么丰富的桥段,已经是难得可贵了。而且更不要说他那瞬间的反应,曾志伟一提到要求,他马上就能作出相应的表情动作来,那是连沈信也望尘莫及的能力。曾志伟的要求沈信自然也能做到,但要象秦歌一样瞬息万变,只怕也是很有难度了。

  连沈信也佩服起秦歌来,其他人自不必说,到了最后,曾志伟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花样,只好叫了暂停。秦歌好象还意犹未尽,脸上显出得意洋洋的表情。而周围看热闹的剧组成员,这时才如梦初醒,一阵雷鸣般的掌声马上送给了秦歌。秦歌更是大感满意,今天这风头出得过瘾,尤其是没有人来抢戏,更是让他欣喜。

  “会踢球吗?”曾志伟在演技上给了秦歌一个高分,马上又对秦歌提出了另一个课题。

  “会。”秦歌这时候很有点狂妄了,信手从地上捞起一个皮球,他抡起就是一脚踢出。

  “砰”一声,皮球在秦歌大力一脚下如同二踢脚般“嗖”地一声就飞上了天。被秦歌的动作完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他,也同时随着冲天而起的皮球仰首向天望去,而那皮球这时候已经变得有如乒乓球般大小。而更要命的是,由于秦歌开出皮球的速度太快,下意识地追随皮球的轨迹,众人向上看的动作未免都有点过猛,在众人还都为秦歌这惊天一脚目瞪口呆之际,一连串的“哎哟”声也适时响起。那是因为用力过猛造成的脖颈拉伤,幸好都只是一时的不适,有这样反应的人很快就都恢复了正常,不然一来就造成剧组伤病减员,那秦歌的罪过可就大了。

  而当众人从愣神中清醒,不由都齐声低呼:“哇,厉害啊,大力金刚腿!?”

  秦歌看到众人惊讶的表情更是得意,傲然一笑,忍不住就想再吹嘘一番。而就在这时,忍无可忍的沈信狠狠地在他头上敲了一记,然后低声骂道:“笨蛋,我们要拍的是《青春足球》,不是《少林足球》,你明白不明白?什么也不懂,胡乱卖弄什么?”

  秦歌捂着头怕沈信再敲,嘴里却不服气道:“不就是一个小皮球吗?哪有那么多讲究?”

  这话一出,曾志伟先不乐意了:“我说徒弟啊,你这么说可就显得浅薄了。足球博大精深,可不是一个小玩意,这方面你师兄已经得我真传,但看来你还得多多磨练才好。不过有我这个明师在,你迟早也会精通的。”

  “博大精深?有多大多深?”秦歌连遭沈信和曾志伟的打压,不免有些怨气了。

  “唉,看来不给你上上课是不行了。说到这个足球啊。。。。。。。”曾志伟慈祥地看着秦歌,真的准备要开始新的一轮足球演讲了。

  别的人尚且不如何,沈信首先觉得大事不妙,曾志伟的口才他领教过多次,每每想起都感到心有余悸,看到曾志伟又有长篇大论的苗头,他连忙不等曾志伟开始就先打断了曾志伟的话头。

  曾志伟的兴致遇阻,自然有些不高兴,沈信看出了这一点,连忙赔笑道:“师傅,教导师弟这样的小事就不用你亲自操劳了,由我来点醒他就好了。你看如何呢?”

  曾志伟想了想,点点头:“也好,正好让我可以看看你最近有没有进步。”

  听到曾志伟首肯,沈信二话不说就把还在莫名其妙的秦歌拉入球场一边的禁区附近。

  “只是小小皮球对吧?那好,我现在就让你知道这小皮球有什么讲究。”沈信微笑着对秦歌说完这句话,接着将一个足球踢向场边一个演员:“麻烦你把这个球给开过来。”

  那人点点头,将球摆好,象发任意球般发了一个高球给沈信和秦歌。他在电视剧中也是一个重要角色,脚下功夫颇为不俗,这一球开得也很有水准,直接就送到了沈信和秦歌的身前。

  在那人开球的同时,沈信又对秦歌说:“除了不许用手,你可以随意用什么部位来接这个球。明白没有?明白了就跟我来抢,看看谁能抢到。”

  秦歌觉得这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点头同意。皮球自高空盘旋而下,沈信和秦歌同时向前迎去。

  要说对落点的判断,沈信和秦歌可谓不分轩轾,但沈信胜在意识前,不先抢球,他先卡位,当皮球落下时他已经将秦歌挡在身后,秦歌几次想要冲前未果后,沈信已经轻巧地接住了皮球。

  感觉到秦歌不依不饶地在自己身后想冲出来,沈信更是想搓搓他的锐气,并没有将球停在脚下,沈信一接到球马上又轻轻挑起。

  于是在全场人的注目下,一场精彩的颠球表演上演了。沈信一边与秦歌进行着身体对抗,一边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颠球技巧表演着足球的华丽。无论以前有没有见识过沈信的球技,在场人等都有点被沈信随心所欲的表演惊呆了,如果说足球分层次的话,沈信的表演绝对是最华丽的一种。

  瞠目结舌之余,所有人忽然拼命鼓掌,为沈信的表演大声喝彩。

  这喝彩无疑是对秦歌的一个刺激,怎么冲也冲不到前面,更不要说抢下沈信的球了,这让秦歌觉得很没有面子。

  忽然决定蛮干了,秦歌看到皮球正要落到沈信的脚背上,他忽然一闪身到了沈信身侧,狠狠一脚向那皮球踹去。

  秦歌这个动作当然不太合适,但沈信也不太和他计较这些,虽然他一直占据主动,但在秦歌牛皮糖一般的贴身进逼下,他一时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摆脱,秦歌这个动作正好给了他机会。

  于是,在秦歌向皮球凌空出脚的瞬间,沈信先脚尖稍稍用力将皮球凌空挑向自己身后,同时猛然一个转身摆脱了秦歌。这一系列动作不仅仅连贯流畅,在时机把握上更是恰到好处,在秦歌一脚踢空的同时,沈信和皮球都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球到人到,沈信不等皮球落地,凌空就是一脚抽射。皮球应声划出一道弧线,漂亮地挂角落入球网。沈信的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如同行云流水,优美而具有力感,顿时又引起一阵叫好声。沈信本只是为了教训秦歌要谦虚点,却因此赢得了剧组演员们的一致推崇,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而在众人为沈信叫好加油的同时,秦歌却一屁股坐在地上,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么会被沈信如此戏弄呢?

  “怎么样?现在知道差距了吧?”沈信笑嘻嘻上前对秦歌说道,他倒不是存心打击秦歌,只是象秦歌这种有超能力且无法无天的人,没有一些让他敬服的东西是没办法约束他的,为了减少可能出现的潜在麻烦,沈信先给他来个下马威。而且在沈信来说,他对足球的热情不在曾志伟之下,对秦歌轻视足球的态度也是有些生气。

  本来就有些气闷,听完沈信的话秦歌更受刺激,他不服气地一下子跳了起来:“什么嘛,不就是一时被你讨巧吗?现在再来,我就不信赢不过你。”

  “好啊。”沈信笑道:“不过输了可不许哭啊。”

  “呸,鬼才会哭。”秦歌不屑地说道,打起十二分精神要赢沈信一次。

  接下来就不是争球了,而是一对一的攻防对抗,沈信带球进攻,秦歌负责防守。如果说刚才秦歌还有些不服,认为足球只是小游戏的话,现在他算是明白足球的变化多端了。别的不说,沈信层出不穷的假动作已经让他有些晕头转向了。

  打定主意要借这次机会彻底让秦歌心服,沈信在进攻中完全不遗余力,将一个皮球玩出了万千花样。无论动作多么突然和激烈,皮球始终象粘在沈信脚上一样,那完美的球感令所有人大为叹服。而沈信挥洒自如的潇洒风采,更是让人体会到足球最为飘逸的一面。秦歌先不说,其他人倒是从沈信身上领悟到了足球的魅力。

  一次次被突破,然后眼睁睁看着皮球被沈信用各种脚法,各种角度送入球网,虽然有着超人的能力和神经,秦歌终于也受不了了。

  “我明白了,这游戏进攻方有利,怪不得你老占上风。”秦歌自以为找到了门路,大声说道:“我要求换位,我来进攻,你来防守。”话是如此说,秦歌这时的底气已经没有先前足了。

  对秦歌的要求,沈信还是笑答一声“好啊”,心中暗喜总算让这小子明白了一点什么叫天外有天,这对他以后肯定有好处。

  自以为进攻很好把握,秦歌喜滋滋地与沈信开始了新一轮的争夺,先前从沈信身上偷学了不少假动作,他感觉是蛮帅的,很想借这次机会卖弄一番。

  但他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在沈信的贴身进逼和凶狠铲抢下,他根本没有机会来卖弄自己新学的花俏动作。于是,攻防换位的结果就是秦歌由一次次被突破变成被沈信一次次铲到在地。

  对心比天高的秦歌来说,这个打击未免有点太大了,当他竭尽全力还是无法突破沈信的防守,再一次被沈信狠狠铲翻,他索性就躺在地上不起来了。

  “怎么样?还要继续吗?”沈信笑嘻嘻地上前问道。

  “老大,算你厉害,我服了,我玩不过你。你还是饶了我吧。”秦歌终于认识到在足球上他和沈信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索性认输了事。

  看到秦歌的态度,沈信不仅不觉得高兴,反而觉得很窝火,在他看来,虽然先前秦歌对足球的轻视让他生气,但现在秦歌这种轻言放弃的态度更让他觉得气愤。没有坚持到底的精神,怎么能称之为一个合格的男子汉。

  看着摊倒在地的秦歌,沈信缓缓开口了:“足球是男人的运动,华丽只是它的外衣,它的真正内涵是血性。没有坚韧的精神,没有澎湃的激情,足球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听到沈信这么说,秦歌讶异地望向沈信,暗自惊讶:“老大一个文盲也来给我上课,无聊。”

  沈信丝毫不理会他的不屑,继续说道:“在足球场上,你可以没有高超的技术,但你不能没有勇敢拼搏的精神,你可以没有强健的体魄,但你不能没有拼至最后一刻的信念,因为这些才是足球真正长久不衰的魅力所在,也是一个球员的真正价值所在。现在你认输了,我倒要问问你,你有什么?你是男子汉吗?你有永不言输的气势吗?你骨子里有没有男儿当有的血性?”

  或许是联想到现实中一些让人郁闷的事实,沈信这番话本来只是对秦歌说的,但到了后来却象是对某些人的拷问。对这一连串的质问,秦歌听得目瞪口呆,不得不皱眉细思沈信话里的意思。

  而同样的一番话,在旁观者眼里也别有一番感受。说到《青春足球》的剧情,正好有一个场景与现在这个场面类似。一直完美球队的建设自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夺得全国冠军之前,这支球队也走过一段弯路,最终才达到团结的局面。第一道坎就是新人和旧人间的磨合,难得有两个刚升入高中的球员天赋和技艺都不错,却是目空一切,看不起原先球队的成员,更是不守战术纪律。作为球队队长,剧中的第一男主角,就因此而特意设置了一场球技大比拼,在将两个桀骜不驯的球员用球技征服后,他同样有一段有关足球精神的话来教训这两个球员。那场面恰象现在沈信对秦歌所做的一切。

  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沈信拷问秦歌的时候,那些有戏份的演员也是别是一番滋味。他们本来就都是足球爱好者,拍这部电视剧也只是由于对足球的热爱,听到沈信的话不仅受到强烈的感染。

  于是,在首当其冲的秦歌还没有什么表示的时候,围观的人先齐声叫了起来:“男子汉怎能没有血性?没有血性的人不配踢足球。我们是热血的男子汉,足球是我们的运动。”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顿时让秦歌吓了一跳,输给沈信也就认了,怎么能让旁观的这些普通人也看不起呢?实在是受不了这个想法,秦歌猛然又跳了起来,大叫一声道:“不要以为你是老大就了不起,我秦歌在足球上还就是不服你,再来!”

  看到秦歌变得振作,沈信暗自高兴,于是新的一轮较量又开始了。这一次自然秦歌还是完全处于下风,但他是打死也不肯说认输了,那股死缠不休的坚韧劲,最后连沈信也觉得头疼。

  当最后沈信觉得时间实在是拖得太长了,再这样下去可就要耽误正常拍摄计划的时候,秦歌对足球的态度已经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对这么快结束与沈信的较量觉得很是遗憾。

  这样的意外情况对剧组不能说没有影响,但曾志伟和导演更看到是这影响好的一方面。首先沈信和秦歌的一番争斗,已经将整个剧组对足球的热情完全激发出来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想象以后的拍摄会很顺利。而且,秦歌的到来,正好可以为剧组解决一个演员人选上的困难,曾志伟和导演都开始在打秦歌的主意了。

  说起这个人选上的困难,是因为这个角色是一个既需要球技又需要演技的人,两全其美的人选实在没找到,暂定的演员曾志伟和导演都不满意。现在看到秦歌能演戏,而球技经过一阵对抗后也颇能上台面,曾志伟和导演都很想让他来扮演这个角色。

  看到沈信和秦歌结束了足球实战对抗,曾志伟笑眯眯来到秦歌的面前:“徒弟啊,足球上虽有欠缺,但你在演技上还是很有实力的,有没有兴趣参加我们的拍摄啊?”

  “演戏?”秦歌眼睛一亮,想了一下然后要求道:“不过我不演好人,我要演大反派。”

  “大反派?”曾志伟顿时有些傻眼:“可是徒弟啊,我们这部电视剧里面没有大反派。”

  “没有大反派?那还演个什么劲啊。”秦歌的热情顿时没有了:“不能杀人放火,不能奸淫掳掠,一点意思也没有。”沈信一听就晕了,秦歌还把这当口头禅了。

  对秦歌的说法,曾志伟是没有办法了,其他人也是目瞪口呆,曾志伟最后只能找沈信帮忙了。

  “好了,好了,老大你不用说了。”不等沈信开口,秦歌先发制人地说道:“考虑到这部电视剧与足球有关,虽然没有反派演,我也就认了。就这一次,下不为例,再有不是反派的角色就不要找我了。”

  听到秦歌答应,曾志伟和导演都很高兴,只是对秦歌热衷于演反派,他们是怎么想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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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45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十四章 再续前缘

 

  “徒弟啊,说起来足球你也算入门了,师傅很想知道,如果让你选的话,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位置呢?”演技方面曾志伟是不需要再问秦歌什么了,秦歌已经表明他只喜欢大反派了,所以曾志伟又来考较他足球方面的问题。

  “后卫,钢铁后卫。”秦歌这次的回答同样是肯定无比。

  “为什么?”曾志伟又惊讶了。也难怪,在足球里面,越靠前的位置越吃香,很少有人天生就喜欢打后卫的。

  “因为如果说进攻是彰现足球华丽一面的话,防守更是获得胜利最坚固的基础。而后卫,正是防守中最关键的环节。”秦歌的一番话听着好象是直接从什么地方拷贝来的。

  曾志伟对秦歌的回答很是满意:“好啊,你居然已经有足球理论的基础了,看来很有潜力成为我最得意的第二弟子啊。不要满足,继续努力,你一定能赶上你师兄的。”

  秦歌乖乖受教,沈信却觉得他的回答大是可疑,忍不住悄悄问他:“你什么时候有这么深刻的足球讲解的?”

  “什么深刻不深刻?我只是应付考试罢了。”秦歌漫不经心地答道:“其实我是想让那些刚才在场边起哄的人是尝点苦头而已。被你欺负也就罢了,居然被他们小看,实在是太郁闷了。我明天就要考验一番他们,看他们是不是真的很有血性。”

  “靠!”沈信忍不住又骂了一句:“你小子还真黑啊!”脑中现出一幕幕对手被秦歌铲得人仰马翻的悲惨景象,沈信不由暗叹剧组其他演员可要有苦头吃了。

  “哪里哪里,都是老大教诲有功。”秦歌这次倒是很谦虚地把高帽给沈信戴了。

  接下来就是剧组成员碰头,研究剧本的改动和第二天的拍摄计划。说巧不巧,秦歌要扮演的还正是一个后卫的角色,秦歌一听就乐了。这个角色可以说是剧中的第二男主角,场上作风顽强勇猛,场下却是一个很调皮的角色,这个巨大的反差正是角色最难把握的地方。不过换成秦歌来演,所有人倒是对他充满信心,这家伙别的不说,演技上绝对是没有问题。至于足球方面,他和沈信最后时刻的对抗也给了大家足够的信心。

  至于原先预定要演这个角色的人,另有角色给他,而看过秦歌的表现,他也心悦诚服地认为秦歌比他更合适演这个角色,倒也没有其他的波折。

  一番喧扰之后,剧组成员各自分头活动,最后一天清闲了,从明天开始,整个剧组的工作就要进入最紧张的阶段。

  沈信和秦歌自然是马上回头去找凤仙。三个人畅谈一番,等秦歌和凤仙完全熟悉之后,最后来到一家餐厅用餐。秦歌本来是不需要进食的,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根本没有一般修真者应有的对太油腻食物的不适应,反而对大鱼大肉感兴趣无比。一顿饭下来,他一个吃得是沈信和凤仙加起来的若干倍,沈信不得不想,妖怪就是妖怪,不能以常理来论。

  而秦歌兴致颇高,不仅食欲强,话也多,各种奇谈怪论听得凤仙大笑不止。

  他的这种表现,最后连沈信也奇怪了,忍不住问道:“喂,你是不是吃错药了?被我折腾了一天,你好象应该是比较郁闷才对,怎么亢奋得跟吃了兴奋剂似的?”

  秦歌不屑地扫了沈信一眼,答道:“老大你还真以为我是经不起挫折的小孩子啊,其实我才是世界上最饱经沧桑的男人,什么世面没见过?这点小小的打击,对我来说就象天上的浮云,根本是毫不实在,又象那掠过海洋的清风,激不起一点波澜。”为了表明他的不在意,在这样说的时候,他还轻轻作个云淡风清的手势。

  看他那么煞有介事,沈信和凤仙都忍不住好笑。

  而秦歌反倒象个没事人,吃饱喝足,他斜依在座位上,斜眼看着沈信说道:“老大,真还别说,这世界上好玩的事情还真是不少。”

  “那当然了。”沈信对他作个鄙视的手势:“只是你没见过世面罢了。”同时心里暗忖,这大概才是秦歌真正兴奋的原因吧,一个人孤独修行了上千年,突然来到热闹的尘世间,真是想不高兴也不成啊。

  对沈信的话语和动作,秦歌只是一笑置之,并不在意,马上笑道:“可惜看到你跟大嫂丽影双双,我这心里未免有点伤感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心上人才会来到我的身边。真有那么一天,我也就别无所求了。”不知道是不是想换个角色过过戏瘾,秦歌这个时候很有点忧郁诗人的味道了。

  他一口一个大嫂,虽让凤仙脸红不已,但认真说起来也未尝不是甜在心头。所以凤仙对这个莫名而来的小叔子倒是默认了,而且也很关心他。听秦歌如此感慨,她忍不住说道:“小歌你这么人才出众,肯定会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你的心愿不愁实现不了。”

  “难啊,我喜欢的人她不喜欢我,喜欢我的人我又未必喜欢她。简单一个情字,难倒多少千古才人,说起来真是令人肝肠寸断啊。”秦歌越演这个多愁善感的角色越上瘾。

  凤仙听得莫名其妙,刚要继续劝慰秦歌,暗自好笑的沈信已经拉拉她的手,悄悄告诉她说:“这家伙喜欢小娆。”

  “是吗?”凤仙先是一愕,接着笑道:“好象还挺般配的。”

  沈信苦笑道:“不是你觉得般配就般配的,小娆蛮讨厌他的,你不看他一副沮丧的样子吗?”

  “哦,这可难办了。”凤仙马上也觉得棘手,很有点同情秦歌了。

  沈信和凤仙对话的声音很低,但又怎么能逃过秦歌的耳朵呢?听到凤仙的话,他演戏的劲头又上来了,做仰天悲呼状,他长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生死相许。唉!”

  虽然知道不应该,但看到秦歌这番做作,不要说沈信,就连一向矜持的凤仙也不由失笑。

  饭后回到酒店,沈信先指导了秦歌一番关于演戏方面应注意的问题,虽然秦歌在演技方面无可挑剔,但具体拍摄流程他还是很陌生的,所以这一番指导也是必不可少。身具异能,秦歌的学习能力自然也是超强,很快便把沈信说的东西都领悟了。而当台词背熟,要拍摄的镜头也模拟了好几遍之后,秦歌便觉得无聊了。

  沈信先是给他看足球赛的录象,秦歌不屑道:“这有什么好看的?足球就是要真刀真枪地上阵演练才有意思,看录象,没兴趣。”不过这个话题倒是让他想到明天有机会摧残今天小瞧他的人,他一个人嘿嘿地阴笑了起来。

  音乐自然也是秦歌不感兴趣的,沈信实在给他找不出什么好玩的了,只好使出最后一招,教他玩CS。

  “哟,可以杀人哦,这游戏我喜欢。”秦歌倒是一点即通,一通即迷,不过这话却听得沈信心惊肉跳。

  看秦歌很着迷地上网寻找对手蹂躏去了,沈信起身去找凤仙了。对于凤仙早上表现出来的错乱,他一直耿耿于怀,虽然一阵嬉笑之后凤仙恢复了常态,但未免在心中不在疑惑那梦境到底是幻是真。不解开凤仙这个心结,沈信自觉颇难心安。尤其是凤仙还因此为他大哭一场,更是让他觉得有一份责任。当然他对凤仙也自有很深的情意,那是不必细说了。

  开门看见沈信,凤仙不由惊讶地叫了一声:“坏蛋啊,你还真来了?”大概是想起早上沈信说过的话,凤仙这句责问脱口而出,等意识到这个问题大大不妥时,已经先羞红了脸。

  凤仙的神情是这么诱人,沈信马上毫不犹豫地抓住了她的手。凤仙没有拒绝沈信的这个动作,只是马上把头垂了下去,用低至难以听清的小声说道:“你又想使什么坏?”

  沈信听出凤仙不仅没有丝毫拒绝的意思,反而是大有情意,心中顿时一荡。凑近凤仙身旁,他轻吻着凤仙晶莹的耳垂,柔声说道:“我不是想使什么坏,我只是来告诉你,所有你认为是梦的,其实并不是梦。你一定要记得这一点,因为从现在开始,梦境要重演了。”

  凤仙眼中射出怀疑的神色,沈信并不急着为她解答,只是轻轻捏捏她的耳垂,问道:“有感觉吗?”

  “当然有了。”凤仙被沈信的动作弄得浑身发软,说话的声音也更低。

  而沈信也不再浪费时间,一把揽过凤仙的腰,将那晚的一幕再度演示给凤仙看。

  当沈信最后带着凤仙在上次停留过的大树上歇下的时候,凤仙终于对自己的幸福确信无疑了。眼中饱含快乐,凤仙喃喃道:“原来真不是梦,原来是真的。天哪,世界上还会有比我更幸福的人吗?”

  “幸福吗?现在说还为之过早。”沈信微笑看着凤仙娇羞的面容,语带双关地说道。

  “你坏死了,就知道欺负人家。”凤仙自然不依。

  一阵打情骂俏之后,沈信忽然感叹道:“其实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所以我才想带你到这里来,每次来到这里,都会给我一种特别的感受。”

  “怎么可能?”凤仙有理由怀疑,她想起认识沈信以来种种,不仅觉得沈信全身都是谜。

  “是真的。”沈信很认真地回答了凤仙的质疑后,开始为凤仙讲述他在这山上生活的种种情形。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在沈信看来都是故事,一时间绘声绘色,让凤仙听得入迷,对那种世外桃源的生活很是向往。

  经过这样的一番交谈,不知不觉间,两个人达到了心心相印的境界。

  而就在气氛最融洽的时候,沈信忽然心有所觉,忍不住皱眉喝道:“什么人?出来!”

  沈信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大喝,还没有把窥伺的人喊出来,先吓了凤仙一跳。

  “你这人怎么这样?知道人家胆子小还老吓唬人家。”凤仙忍不住埋怨道:“荒山野岭,哪来的什么人呢?”

  可是凤仙错了,不等沈信呼喝第二遍,已经有一个人笑嘻嘻地出现了。他不是别人,正是秦歌。

  “老大,大嫂,真是凑巧啊。我觉得无聊出来走走,没想到居然碰上了。哈,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秦歌仰天打个哈哈,就想就此蒙混过关。

  沈信和凤仙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无聊出来走走?那也用不着跑到这荒山野岭吧?还凑巧碰上,凑巧个鬼!

  看到沈信和凤仙只是紧盯着他,明显是不相信他的话,秦歌还是面不改色:“逛逛不行吗?凑巧有什么不好?你们不会怀疑我有什么不良企图吧?”说到最后,他还颇有委屈的意思。

  凤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不是不行,也没什么不好,只是你这么行踪诡秘,我们还以为是有妖孽。”想到沈信上次说他自己是妖怪,凤仙忍不住瞪了沈信一眼。

  凤仙本只是说笑,却没想到秦歌的反应出乎意料得激烈,只见他眼睛一瞪,喝道:“什么妖孽?谁是妖孽?”

  看秦歌气势汹汹,凤仙不由目瞪口呆,沈信却知道是凤仙无意中触到了秦歌的痛处,连忙对秦歌说道:“你都叫凤仙大嫂了,难道你大嫂会对你有恶意吗?拜托你自己不要那么敏感好不好?”

  接着沈信又安慰凤仙道:“没事的,秦歌就是这样,不要在意,他有时候是有点古怪。”

  “怪什么怪?你到底想说什么?”秦歌忽然又激愤起来。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秦歌也太过在意自己的身份了吧,妖不能说,怪也有问题?

  不过对秦歌的态度沈信更多是同情,想了一下,他很认真地对秦歌说道:“好了,这里没有人知道你是什么人的。即使知道又怎样?没有人会因此对你有什么看法的,大家都是自己人。所谓别人误解,只是你自己想不开罢了,谁又真正在意你是什么身份呢?关键是你的表现能不能得到别人的喜欢。”

  “是这样吗?”秦歌听完沈信语重心长的话,好象心情好点了,点头说道:“老大的话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那么我就不耽误你和大嫂缠绵了,我要去找点自信,”扬扬手,不等沈信再说什么,他已经消失不见。

  “找自信?”沈信望着秦歌消失的地方,很有点摸不着头脑:“自信这东西也可以找得到吗?”百思不得其解,秦歌已经不见,也没办法找他问了,沈信只好先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

  低头望向凤仙娇媚的容颜,沈信笑道:“如此佳景良辰,是不是该找点什么事做呢?”

  “你想干什么?”虽然完全洞察沈信的心意,凤仙还是不得不问这么一句,她心里隐隐有些恐慌。

  “荒山野岭,我们又是孤男寡女,你说我们能干什么?”沈信的笑容凤仙越看越奸诈,可是心里却起不了半点反抗的念头,只能微弱地抗议道:“不行,这里不行。”

  “那只有回家了。”沈信抱着凤仙站起身来,微笑道:“是你自己说的,这里不行,那就是回家就可以。不许反悔哦。”

  凤仙还来不及说什么,已经被沈信带回了酒店中她的房间。不需要太多语言,不需要再有忧伤,两个人的心意此刻都完全为对方所明了。

  在经过本不必有的长时间的蹉跎之后,在朦胧的灯光下,在温馨的气氛中,两个本来相隔千年的有情人终于彼此拥有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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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46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十五章 快乐拍摄

 

  早上,沈信回到自己房间想叫秦歌一起去拍摄场地,发现秦歌正精神亢奋地奋战在CS中。

  “哦,这就是你要找的自信啊?”沈信好笑问道。秦歌在CS上同样天赋出众是不用说了,尤其那股狠劲和杀气更是连沈信都不具备,想要找个能胜过他的人实在是太难了,如果这都需要找自信的话,秦歌就是天底下最自卑的人了。

  “不是。”秦歌头也不回地回答道:“我是自信没找着,反而受打击了,所以才要靠杀人来发泄一下。”

  这个回答出乎沈信的意料,那个“杀人”的字眼更是让沈信吃了一惊,不过马上想到他说的是在CS里杀人,这才稍稍安心。对秦歌所谓的“找自信”是怎么回事,沈信还是很纳闷,不过怎么问秦歌也不说,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暂时埋在心里。

  一起来到剧组,沈信自己去和导演以及剧本创作人员商讨自己对今天要拍的几幕戏的看法和建议,秦歌却是直接找与自己演对手戏的人了。借口要先预演一番要拍摄的场面,秦歌把自己昨天告诉沈信的想法付诸实施了。将对手一个个铲得人仰马翻,秦歌心情大悦,虽然他下脚很有分寸,绝对是伤不到人的,但是摔个屁股疼之类那是难免的了。

  虽然对秦歌不是没有怨言,但秦歌态度谦恭,笑容满面,倒是没有人好责怪他。毕竟这是排戏,而且拍的是足球,如果没有点不怕吃苦的精神,怎么能演好呢?在这样的想法下,其他人倒很佩服秦歌的敬业。只有秦歌暗自偷笑,这才叫得了便宜还有乖卖。

  而沈信那边,导演对他新设计的几个场面也很是认可,马上把演员叫过去重新部署。秦歌阴谋得逞,得意忘形之下,更提议应该先将所有要拍摄的场面都预演一番,等一切都合格后再正式拍摄。他还补充说,话剧就是这样的。

  导演还没说话,曾志伟先举手赞成,认为这样虽然准备工作烦琐一点,但更能保证拍摄的效果。对秦歌越看越顺眼,大概是爱乌及屋吧,曾志伟觉得秦歌的脑子蛮灵,想法也很有创意,对他赞赏有加。只有沈信暗自摇头,秦歌也在偷笑不已,他只是想整整那些敢嘲笑他的人而已。

  有曾志伟表态,导演也就同意了。剧组其他工作人员倒没有什么,可以说这样反而减少了他们的工作量,但相对地,演员的工作可就繁重了。不过或许是沈信昨天一番煽情的表演的影响还在,没有人好意思提出反对的意思,因为任何人表现出哪怕一点懈怠都可能遭受到轻视,那可是让他们觉得耻辱的。

  尤其是当秦歌将沈信昨天说的话挂在嘴边,当成了口头禅之后,更是没人敢不打起十二分精神了。

  “你是不是男子汉?有没有血性?是的话就表现出来,有的话就拿出来。”秦歌的话听起来自然刺耳,可是他以身作则,表现认真,如同吃苦耐劳的老黄牛一般,没有人能挑出他的毛病,也就只好让他继续说下去了。而且很快入戏后,每个人都被自己要演的角色和场面吸引住全部心神,也就都顾不上理会这个喋喋不休而又认真的家伙了。

  看到众人开始表演后,秦歌对演戏的嗜好又有新的突破,不时指出某人表情不到位,某人动作太僵硬。这倒是他的强项,更没人能提出异议,反到是被批评的人都很感激他的提点。

  在秦歌不停地指出某人表演上不到位的同时,沈信关注的却是与球赛相关的方面,从球员的动作到整个场面的把握,他都严格提出了要求。

  他们两个人指出的问题都很关键,而且建议也是恰到好处,倒是赢得了在场人等的一致认可。连导演和曾志伟都在暗暗商量,看来以后有关方面应该先征求一下这两个人的意见比较好。

  这样的排演一演就是一上午,工作量可谓超大。沈信和秦歌的要求比导演还严苛,他们是超人无所谓,别人可不是啊,这一上午可把那些演员们给累坏了。

  不过到中午休息的时候,秦歌又表现出他温情的一面,跑前跑后地为每个人送上饮料和食物,还恳切地对每个人提出了慰问,顿时让人忘了他一上午的作威作福,所有人都觉得这家伙蛮不错的,工作认真,一丝不苟,虽然在拍摄场上有点让人受不了,私底下倒是一个很够意思的朋友。

  这样一来,本来可能会影响到剧组团结气氛的一个因素也消除了,对秦歌没有看法后,所有演员忽然觉得这样拍戏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因为是《青春足球》,所有的球员演员都是青春年少,正值精力充沛之时,一件事如果让他们觉得有趣,那么他们是不计较劳累的。当他们觉得拍戏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后,那劲头更是十足。

  这样的气氛是任谁也希望但又没有把握肯定能达到的,但在秦歌无心插柳下,终于实现了。而认真说起来,这样的气氛也有沈信前一天表演的功劳,演出的人或多或少都对足球热爱,对中国足球的现状也很是失望,沈信的话是说到他们心坎上了。而既然对那些职业球员的毛病不满,他们自然不能也表现出那些毛病不是?于是或自愿或被动,没有人愿意被指责不卖力。

  曾志伟看到秦歌一番收买人心的举动大有成效,对这个徒弟更是另眼相看,同时也对整个剧组的面貌大是赞赏:“年轻就是好啊,你看这帮小伙子的劲头,如果能把这股劲头在电视剧中表现出来,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青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只沈信看到秦歌自掏腰包买饮料食品大是奇怪,不由问了一句:“你哪来的钱?”他倒不是吝啬,只是怀疑秦歌搞什么歪门邪道,那是他一直怕秦歌会犯的毛病。

  对他的质问,秦歌并不在意,只是拿出张金卡晃了晃:“喏,这就是我的经济来源。”

  沈信一眼认出那是他自己的金卡,更是纳闷:“你什么时候拿的?我怎么不知道。”

  对沈信的一再逼问,秦歌不耐烦起来:“唉,我们谁跟谁呀?我们可是兄弟,谈钱不太伤感情了?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不也就是我的?问那么多干嘛?”绕口令般说完这句话,他索性不理会沈信,又忙着扮演爱心天使的角色去了。

  沈信摇头失笑,看得出来秦歌已经开始喜欢目前的生活了,他心里很高兴。

  经过一上午的排演,不仅演员们的士气高涨,精神集中,在沈信和秦歌的额外指导下,演员们的表演也都到位了。这样下午的拍摄就进行得很顺利,所有的镜头都是一气呵成,而且效果非常出色。正因为电视剧的篇幅长,所以在细节上是很难象电影一样要求精益求精的,所以通常电视剧总是难求完美。但这次不同,象话剧一样先排练再拍摄,那效果可就完全不同了。曾志伟和导演现在都有信心拍出一部质量绝对优良的作品了。

  而通过与秦歌一整天的相处,杜文责对秦歌的喜剧天分很是赞赏,两个人很快便成了好朋友,谈得很是开心。

  “你喜剧天赋这么高,可以考虑走喜剧路线。”杜文责很认真地对秦歌提议,他看出秦歌对演艺圈的一切并不太了解,特意善意地为秦歌做个参谋。

  “不,我不要当搞笑明星。”秦歌一口拒绝:“我要演大反派。”

  “大反派也可以搞笑的。”杜文责被秦歌认真固执的态度逗得大笑,忍不住又说道:“拜托了,老弟,你形象这么好也要演反派?哪岂不是抢我们这些没有形象的演员的饭碗吗?你不是想让我们一辈子都演龙套吧?”

  “我不管那么多,我就是要演大反派,这是我的原则。杀人放火,奸淫掳掠,这是我的梦想。”秦歌说着一脸的憧憬。他的话当然没有人当真,现在除沈信以外,所有人都当他是天生幽默,这一番话也只是起到活跃现场气氛的作用。

  第一天的拍摄圆满结束,等剧组解散之后,曾志伟和导演特意将沈信和秦歌一起邀请到剧本创作人员面前,商量着应该其他场景是不是应该还有什么改动。

  沈信提出的建议集中在球赛上,由于他对足球的认识深刻,各方面的理论齐全,那比赛的资料更是数不胜数,所有经典比赛的经典场面都在他脑子里。所以他举例都是随手拈来,旁征博引,在让众人大开眼界的同时,更激发了剧本创作者的灵感,剧情因此变得更完美。在这部电视剧里,大大小小的比赛有十多场,在沈信的启发下,剧本创作者们浮想联翩,如何将剧情安排得简繁有序,且张力十足,那是他们的工作,本来这不是有心就能作到的,但有了沈信这个完美的顾问后,一部出色且严谨的作品可以预见。

  秦歌却几乎没发表什么意见,对这些他不太懂,也没有多大兴趣,他只是对演戏有兴趣,更喜欢现场教别人如何提高演技。

  这样忙碌的日子一直继续着,有了第一天成功的先例,接下来的拍摄也都很顺利。气氛融洽活跃,大家都是灵感不断,电视剧的拍摄似乎是越来越是一种乐趣,而不仅仅只是工作。

  至于演员们,这时更是以沈信和秦歌为领军人物。

  沈信的受欢迎完全是靠自己的人格亲和力,秦歌却是一手大棒有手糖果,玩得甚是高明。

  在第一天折磨了一番对手之后,秦歌后面更多将兴趣放在演戏上,再没有那么暴虐的行为。

  在他颇为刻意地示好下,人们很快忘了他曾经的不良行为,与他熟络起来。

  口才方面颇有曾志伟风范,更善搭讪,一旦秦歌想和剧组成员搞好关系,他很快与所有人打得一片火热。而由于记忆力好,经过不长时间,他对剧组每个成员的资料已经都了如指掌。可以说随便拉一个人过来,他都能象熟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和对方大话家常。于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时不时或有心或无心的关心,没有人能不对这个亲切活泼的年轻人产生好感。

  而且更不要说秦歌更是剧组的快乐源泉,每天他的夸张言行都能额外给大家带来了很多欢乐。在这样的情况下,秦歌想不受欢迎也难。

  由于不象沈信有那么多别的事情要考虑,秦歌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电视剧的拍摄和与人沟通上,那受众人喜爱的程度似乎更有凌驾于沈信之上的趋势。

  对秦歌赢得剧组成员的认可,沈信自然是满心高兴,但对秦歌颇有点做作的示好,他不无恶意地想,难道这家伙是狗仔队的另类翻版,对别人的隐私有着另类兴趣?

  除了秦歌与剧组成员关系的极大改进外,沈信还发现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每天剧组结束拍摄之后,秦歌都会神秘失踪一段时间,而当他回来时,总是灰头土脸的模样。问他有什么事他也不说,只是马上开电脑上网找人PK。而一阵疯狂地砍杀后,他虽然总会大叫一声“爽”,但那声音却是无精打采地,让人听了感觉凄凉。接下来他就会到一边发呆,什么人也不理。每天都是这样,看得沈信分外的莫名其妙。不过既然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而秦歌问也不肯回答,他也只好由秦歌去了。

  与秦歌的喜怒无常相比,凤仙倒是一直心情舒畅,整个人象脱胎换骨般,给人一种清爽无比的感觉,走路轻盈得象一阵风,脸上的表情也总是快乐无比。

  剧组的生活按部就班,波澜不惊,只有这一天,难得高考前夕有点空闲,沈信的同班同学来剧组探望他,算是一个意外的事件。

  好久不见,众人都有一种莫名的喜悦,马上气氛热烈地聊了起来。而就在沈信和这些同学闲谈之际,喜欢出风头的秦歌也过来凑热闹。

  从来没有见过秦歌,但秦歌一露面,马上引起了沈信那些同学的兴趣,且不说秦歌不俗的相貌,他那天生的与众不同的气质已经让人一看就注目了。于是,在凤仙身上发生的一幕又在秦歌身上上演了,众人纷纷围住秦歌要求签名。

  相对于凤仙的手足无措,秦歌的表现可是淡定得多。他可是注定要成为大反派的人,岂能被这点小小的场面吓住?虽然几乎是名不见经传,但秦歌却是一副大明星的派头,对众人的要求,他毫不推脱,马上就开始了自己生平的第一次签名活动。

  带着沈信觉得颇有些伪善的和善笑容,秦歌不仅一一为所有的人签名,而且在问过对方姓名后,还别出心裁地给每个人都赠言一句。

  沈信好奇地上前,想看看他会有什么赠言。第一个送出的赠言是:“人可以没有一切,但绝对不能没有梦想。”中规中矩,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沈信不由点点头,对秦歌来说,这不算离谱。但第二句可就让沈信有点晕了,秦歌的赠言是这样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爱说不说吧。”不仅是沈信,连收到赠言的人也是忍俊不禁。一时间所有人都觉得秦歌有趣,倒是都喜欢上这个人了。

  接下来的赠言也是大同小异,不知是从哪里剽窃来的名人名言层出不穷,但都给秦歌改得似是而非。这样的赠言说不上能激励人,但绝对是第一时间给人以欢乐,可以说这不是签名赠言,更象是一场纸上的单口相声。沈信一直担心秦歌一高兴把自己的口头禅给写出来,比如说写成“人可以不杀人放火,但绝对不能不奸淫掳掠”,那可就成大笑话了,不过还好,不知道是秦歌没有想到还是他自己有分寸,反正他并没有让沈信担心的事情发生。

  一阵欢声笑语之后,那些同学有高考要考虑,终于恋恋不舍地对沈信和秦歌挥手告别。而秦歌也热情地与众人挥手,似乎颇为回味刚才的风光。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刚想调侃两句,秦歌却象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脑门,沮丧地说道:“唉,本来是好好的一个扮酷的机会,没想到居然弄得如此搞笑,这样下去,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反派啊?”一脸郁闷,秦歌转头而去,留下沈信一个发呆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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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7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十六章 痴情反派

 

  对于秦歌与剧组所有人都打得火热的内情,沈信终于有一天也得到了答案。

  一开始沈信对秦歌在闲聊中总是对其他人的感情生活旁敲侧击虽然感到奇怪,却并没有太在意,只有这一天看到秦歌拉着几个同龄在讨论如何追女孩的话题时,才隐约猜到了他的目的。在这样的场合,秦歌一反常态,几乎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听着其他人七嘴八舌地谈论他们自己的看法。但无论哪些人说什么,秦歌都是一个劲摇头,明显这些人的说法不能让他满意。

  沈信想了想,也凑热闹加了进去。但他一出现,马上所有的人都闭口不言,接着打个招呼就都溜了,只剩下一个秦歌与他面面相对。

  “你不是大反派吗?这些儿女私情就放一边先,不要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啊。”看到秦歌沮丧无比,沈信不由有些同情,连忙安慰他。只是他心里也奇怪,只是见过一面嘛,秦歌干嘛对典娆这么死心塌地?

  而秦歌却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说话,只是突然上前拉住他说道:“老大,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当帮帮忙好不好?教我两手泡妞的绝招,我迫切需要啊。”

  “泡妞绝招?”沈信听到秦歌的要求不由好笑,反问道:“我象泡妞高手吗?”

  “当然了。”秦歌理直气壮地回答:“不是象,而是就是,看你对大嫂的手段就知道了。那天我偷跟着你和大嫂就是想偷学两招,没想到被你发现了,结果什么也没学着。”说到这里,他好象还很委屈。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这才知道原来那天秦歌的突然出现还有着这样的目的。

  “后来我是不敢再偷跟着你了,只好来请教这些小虾米。可他们又懂什么啊?说来说去就是那几招,如果那些三脚猫的伎俩也管用,我还用得着这么抓狂吗?”说到这里,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沈信:“老大,我可是你最忠心也是唯一的小弟啊,你不会看着我一个人孤苦到老吧?拜托不要藏私,把绝招教我两手。”

  对秦歌这么动情的要求,沈信自然不能无动于衷,但他自己也没有好办法可以教给秦歌,只能无奈地说道:“我和凤仙只是互有情意,才能这样和谐,真要他不喜欢我,我也没办法。你的忙,我是帮不了。”说到这里,沈信想起渺无音信的秋真真,同样感到很无奈。

  “是这样吗?”秦歌听完沈信的话,顿时一脸的失望:“看来是没什么搞头了,小娆她明显不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啊?”

  说到这个问题,沈信更是头疼,剃头挑子一头热,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典娆和秦歌都是自己人,这个问题可真是难办了。

  实在想不出办法,沈信只好对秦歌说道:“你还年轻,感情的事先放放吧,也许会有转机呢。”

  “什么年轻人?我可是有着上千年沧桑的真正男子汉。”秦歌顿时不乐意了:“不要用外表来判断一个人,我的千辛万苦,那可都是藏在心里的。”

  “好,好,算我说错了。”沈信苦笑道:“可你既然都这么沧桑了,怎么能看不开感情这点小问题呢?”

  “小问题,我呸!”秦歌大冒光火:“早看出来你是个花心大萝卜了,你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了解我对小娆的一片痴心,一往情深呢?要知道就象小娆非我不嫁一样,我是非她不娶的。”听秦歌的语气,倒还真有那么一点一往无前的坚决。

  看到秦歌这个样子,沈信更是无奈:“唉,如果小娆真非你不嫁倒好了,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她不嫁我还能嫁给谁?要是有人敢跟我争,我就把他撕成八块,然后丢到太平洋里去。”秦歌这句话更是坚决,还有那么一点阴狠,让沈信听得冷汗直冒:“乖乖,问题好象严重了。”

  为了平息一下秦歌的火气,沈信连忙用轻松的口气说道:“不过说起来,一个大反派为情所困好象是很丢脸的事。”

  “丢脸的大反派也还是大反派不是?”秦歌有些沮丧:“我只能做一个为情所困的大反派了,我喜欢小娆。”说是要做大反派,但那可怜巴巴的模样,一点反派的气势也没有。

  这样的谈话自然不会有什么结果,在秦歌经常落寞地吟哦着:“我有一个梦想。。。。。。”的同时,日子继续波澜不惊地这样继续。

  而这一天,沈信和秦歌结束了一天的拍摄后,回到酒店却被告知凤仙正在酒店的咖啡屋里等他们。秦歌对咖啡没有兴趣,本是不想去,但他最近精神不稳定,留他一个人实在是不放心,沈信还是拉他去了。

  两人赶到咖啡屋的时候,一眼就看见凤仙正和一个背对着门口的男人在说着什么。沈信倒是马上从背影认出那是什么人,但秦歌却没见过这个人,一看到这个场面,本来就心情不太爽的他更是心头火起,马上就冲了上去。

  沈信一个没留神,再要拦阻已经来不及了,秦歌的手已经狠狠抓住了那人肩膀。

  “小子,你混哪里的?敢挖我老大的墙角,你是不是活腻了?”将一腔郁闷完全发泄在这个人身上,秦歌说话的同时手上用力,虽然没有将自己的妖力用上,也足以让那人感觉痛彻心肺了。

  虽然被秦歌出其不意地抓住肩膀,但那人也同样反应敏捷,蓦地一翻手腕,他的手已经搭在秦歌的手腕上。在这同时,那人不知道用个什么身法,轻轻一晃已经摆脱了秦歌的掌握,接着顺势一招擒拿,马上把秦歌的手反扭到他自己身后。

  和上次对上典娆一样,由于对擒拿一无所知,秦歌一下子就被对手给制服了。当然这只是表面,如果秦歌使出自己的真正本事,所有的擒拿法根本就起不了作用。不过他这次没想到对方是个高手,哑巴亏也算是白吃了。

  而不等冲突进一步发展,沈信已经快步上前将两个人分开了。看到沈信的到来,本来吓得花容失色的凤仙顿时安心了。

  “丁兄莫见怪,这个是我兄弟,他不认识你才会有此误会,还望海涵。”沈信先安抚了秦歌,这才对那被秦歌偷袭的人说道。而那个人,却是丁自强。

  丁自强看到沈信也很高兴,对刚才的事只是不在意地摆摆手:“小事一桩,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说真的,你这位兄弟的手还真是够劲,差点把我的膀子都捏碎了。”

  对被丁自强反击得手,秦歌颇感面上无光,不过经沈信介绍后已经知道是误会,而丁自强又那么大度,他有火也发不出来了。而且知道丁自强是一个军人后,他马上把郁闷抛开,对这个职业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军人好啊,我喜欢。”秦歌一脸的向往:“杀人盈野,尸积如山,哀鸿遍野,血留成河,想想就是过瘾啊。”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是一阵狂晕,凤仙更是马上狠狠瞪了秦歌一眼。这家伙说的都是战争最残酷黑暗的一面,难得他还能说得如此陶醉。不过沈信想想也就释然了,秦歌的审美观本来就极具病态,这样的想法也才符合他大反派的身份。

  “秦歌兄弟,我看你是误解。战争从来不是我们军人的目的,我们军人的目的是要保家卫国,以战止战。永久的和平才是我们最大的梦想。”丁自强惊讶过后,对秦歌这样说道。他大概是想说服秦歌,但却想不到秦歌的思想神经都是与常人不同的,根本听不进去他这一套正统的回答。

  “你是正面形象,我是大反派,这个看问题嘛,那观点自然是不同,也没什么好说的。”秦歌懒洋洋地对这个话题做一总结,接着很有兴趣地问道:“你刚才反攻我的那一手是什么功夫?好象蛮厉害的嘛,能不能教我两招?”

  丁自强笑了:“那是最普通的擒拿手,实在没什么了不起的。你要学,应该可以有更强的功夫。过如果你喜欢,这擒拿手我当然可以教你。”

  “是吗?还有更强的?”秦歌马上对丁自强普通的擒拿手不感兴趣了:“我要学就学最强的。”看他摩拳擦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变得战意昂然。

  沈信不想再听秦歌废话,先瞪他一眼,然后问丁自强道:“丁兄突然到来,不知道有什么要事呢?”

  丁自强笑道:“还不是为了谢谢你,你上次可是帮我大忙了。另外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介绍你上次说的那个朋友给我认识一下?”

  沈信听他的意思不是简单的认识那么简单,不由有些为难,想了想说道:“其实那个人是我表妹,叫典娆,她现在在香港。”

  沈信的话里带有一点推脱的意思,丁自强也听出来了,不过还不等他有机会说什么,秦歌已经勃然大怒地站了起来:“好你个丁自强,居然敢打小娆的主意,信不信我现在就跟你生死决斗?”

  沈信气得说不出话来,这都哪里跟哪里吗?秦歌的精神实在是不正常。

  而丁自强虽然不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但也马上从秦歌的神情话语里了解是怎么回事了。

  微笑摆手,丁自强先示意秦歌稍安勿躁,然后说道:“秦歌你误会了,我没有什么其他意思,只是佩服典娆在计算机方面的才华,想跟她交流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本来这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秦歌却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劲,马上想到另一方面去了,继续怒喝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在讥刺我不懂计算机,跟小娆没有共同语言吗?”

  对秦歌这样的胡搅蛮缠,丁自强也只能瞠目以对,实在没有办法了,他只好苦笑道:“真的没有其他意思,我马上就要结婚了。”

  “还没有结婚你就想搞婚外恋?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没有责任感的男人了。吃着锅里的,还看着碗里的,你有没有廉耻?”秦歌完全把丁自强当成了假想敌,什么也往歪里想,还越来也激愤。

  丁自强这次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还好沈信把火冒三丈的秦歌拦住了:“不要胡闹了,也不嫌丢人,让小娆看到你这个样子,你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本来就没有什么机会了。”秦歌一听到沈信的话就蔫了,无精打采地对丁自强鞠个躬说道:“对不起,让你见笑了,我心情不好。我先走了。”不等其他人有什么话要说,他已经抢先离开了。

  看着秦歌郁郁而去,其他三人都是面面相觑,既觉得好笑,可又笑不出来。

  还是丁自强先打破沉默,笑着对沈信说道:“典娆是你表妹对吧?本来就是只想见见,现在既然不方便,那就算了。你代我谢谢她,就说有一个共和国的军人对她致以最高的谢意。”为了活跃一下有些沉闷的气氛,他还指着秦歌消失的地方,作个心有余悸的表情。

  看到丁自强这个表情,沈信和凤仙都笑了。

  “算了,你不要和那家伙一般见识,他最近不正常得很。”沈信因秦歌的一番胡闹,对丁自强颇有歉意。

  丁自强不在意地摆摆手,凤仙接口说道:“还没有说到正题呢,人家丁自强这次来可是给你带了礼物来的。”

  “是吗?”沈信一想到上次丁自强答应的事,马上高兴起来,只是还是有点怀疑会不会这么快。

  丁自强微笑点头,凤仙又说道:“整整一大箱,我看你怎么看得完。”

  对凤仙的担心,沈信一笑置之,他不怕资料多,就怕不够多,连连对丁自强表示感谢。

  丁自强还是微笑以对:“我们都这么熟了,就不要太客气了。而且比起你帮的忙来,我为你做的只是一件小事,实在不值一提。等你这么久,就是想见见你,现在既然见过了,我还有事,就先告辞了。”

  依稀感到丁自强有什么话想说却没说出来,沈信和凤仙站起来将他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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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8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十七章 联欢会

 

  回到房间里,沈信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摆在显眼处的大箱子,打开一看,里面满满的都是暂新的光盘,每章上面都各自表明内容。粗粗看了一下,沈信已经叹为观止,不仅各类剧种都是应有尽有,相关的知名曲目也是数不胜数。

  可以想想这么多的资料先前不可能都有光盘资料,从光盘的暂新度来看,也可以看出那都是最近才赶出来的。能够这么快搜集到这么完整的资料,而且整理成光盘,可以想象是花费了很大人力物力的,在对丁自强感激的同时,沈信不禁也暗自揣测,这个丁自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即过,相对于丁自强的身份,沈信对光盘上的资料更感兴趣。想要放张光盘来看看,沈信一回头却发现电脑正被秦歌占用,而且出乎沈信意料之外,他不是在打游戏,而是在下载资料。更让沈信纳闷的是,秦歌此时一扫刚才的激愤郁闷,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

  好奇地凑近一看,沈信更惊讶,原来秦歌下载的是有关武术的各种资料。资料五花八门,各种擒拿手就不用说了,传统武术秦歌也没有放过,什么太极拳,八卦掌之类都被秦歌一股脑地下载下来。而且也不止是中国武术,什么泰拳和跆拳道也是秦歌不肯放过的。这些都是他已经下载完的,而他正在下载的却是李小龙的截拳道。

  “你想干什么?”沈信不由奇怪地问道,在他看来,秦歌的这个新倾向似乎有那么一点让人不安的地方。

  “研究武术嘛,这可是我们的宝贝。”秦歌头也不回,乐滋滋地浏览着已经下载完的资料:“我要当一个武功最高的大反派。”

  “用得着吗?你已经是武功最高的反派了?”沈信好笑道,实在想不通以秦歌的功力研究这些武术有什么用。

  “哼,没有见识,光功力高就是高手了吗?当然不是。光靠功力是难以让人心服口服的,我要从各方面都把对手打得服服贴贴的才行,这叫大家风范。”秦歌摆出很有学问的样子。

  “话是不错,可是你哪来的敌人呢?”沈信反驳道。

  “谁说没有?那个丁自强不就是潜在的一个吗?我要发奋了,如果他敢打小娆的主意,我就用擒拿术卸掉他的四肢,看他还能不能在我面前威风。”秦歌对刚才的事犹自耿耿于怀。

  沈信总算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由好笑地问道:“用不用这么夸张?你也太草木皆兵了吧?”

  “有备无患而已。”秦歌不在意道:“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我要去发奋了,懒得理你。”快速将资料扫描完,秦歌“哼哼哈兮”地练双节棍去了。

  接下来的拍摄还是顺利进行,只是沈信不免变的越来越忙,将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研究戏曲上,他几乎连陪凤仙的时间也没有了。不过凤仙并不怪他,对凤仙来说,只要能时时陪在他身边,已经是心满意足了。除了为沈信打点日常一切外,凤仙每晚为沈信炮的那杯绿茶更是表明这种心意。

  而每当看到凤仙对沈信情意款款的模样,秦歌总是会呆呆地发会儿愣,大概在他心里,他希望有一天典娆也能对他这么温顺吧。

  说到秦歌,他同样也忙得不得了,整天对着空气中的假想敌人作出各种凶狠毒辣的动作,他正在为成为天下第一的邪派高手努力。

  不过和沈信忙得顾不上理会秦歌不同,秦歌倒是时常有时间来对沈信的研究评头论足一番。

  沈信研究戏曲的目的当然不是要发扬光大这种艺术形式,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戏曲在现代社会已经完全没有发展空间了,即使他是仙人,也完全没有办法挽救一种走向死亡的艺术形式。他要做的,只是挖掘出中国音乐的核心,然后再在这基础上吸收所有现代音乐的优点,然后创造出一种新的音乐风格来。作为中国音乐的最高发展形式,戏曲正是沈信最需要的资料宝库。

  但就象传统文化精华与糟粕并存一样,戏曲同样也是有两面性,沈信要做的,就是要把中国音乐最有生命力和最有感染力的部分挖掘出来。只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沈信才能保证自己的音乐是中国人自己的音乐,而不只是对西方音乐的简单模仿。就象李小龙的截拳道一样,你可以说他不是中国的传统武术,但同样应属于中华武术,因为它的根在中国。

  沈信对秦歌研究的武术没有什么兴趣,秦歌对他研究的戏曲倒是兴趣颇大,只是没有对武术那么狂热就是了。所以,偶尔心情好,秦歌都会来和沈信一起研究一番,同时发表一番自己的高论。

  也还别说,秦歌的点评并不是信口开河,反而是经常能给沈信很大的启发。这样的次数多了,沈信都不得不感叹秦歌果然不愧是由灵琴所化,对音乐的感性比自己都要强。

  任何一段戏曲,秦歌只要听完一遍以后马上能够指出总体感觉如何,哪一段比较好听,哪一段不堪入耳,精确入微,比沈信自己的感受都要深刻和清晰。

  不过秦歌是纯粹的感觉派,要让他理论说明,那就不是他所长了。而且他只是一个高明的评论家,要让他推陈出新,他既没兴趣,也没有那才华。

  但只要有这样的点评已经足够了,沈信已经觉得那是对他很大的助力了,只要能够将手头掌握的资料完全透彻地了解,沈信相信自己就已经有能力作出突破了。而秦歌,正是对他理解这些戏曲资料大有裨益的关键人物。

  看过的戏曲片段多了,秦歌也对戏曲有了很多了解。可能是出于他反派的本能吧,他最喜欢的还是大花脸,时不时还来上两段戏曲唱词。而每当人们看到秦歌高歌“宁可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舞枪弄棒时,没有一个人能忍住不笑出声来。

  时光如流,很快在西安方面需要拍摄的镜头已经全部拍摄完毕,剧组就要离开西安了。在拍完在西安的最后一个镜头后,所有人都欢呼雀跃,那场面不比全片杀青时的热烈差。也难怪,剧情最繁复,对演员要求最高的一段已经拍摄完毕,剩下的剧情集中在比赛上,对演员来说,那已经是很容易了, 而且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磨练,本来都是新人的大多数演员也开始成熟起来,他们更有理由相信未来是一片坦途。

  坎坷之后的欣喜总是分外强烈,真要离开西安时,所有人都有点恋恋不舍。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剧组决定最后在西安开个联欢会。这个提议一出,马上赢得大家的一致赞同,这么长时间郁积下来的情绪是需要发泄一下。

  全剧组联欢,每个人都要出个节目,而沈信甘当绿叶,自动提出要为每个演唱的人伴舞。这个提议一出,马上所有人都高兴起来,报名唱歌的人分外踊跃。沈信的名气在剧组是最大的,而且他能歌善舞也是众所周知,想想能让他伴舞,实在是一件过瘾的事。人同此心,自然唱歌的人就多了。

  秦歌不甘寂寞,也是毛遂自荐要为大家表演武术,却马上被全剧组成员一致否决。虽然他人缘不错,但大家已经看腻了他每天的疯癫,实在不想再看,在这个问题上实在是没有情面讲。

  秦歌马上黑了脸,但接下来众人的提议更让他不爽。不知道是谁提议由他和沈信一起来个双人伴舞,结果马上得到了全票支持。想想两个人的不同风格,一起来伴舞肯定是另有风味,所有人都很想看。

  而秦歌自己,对这个提议他是一口回绝,表示事情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可惜他的坚决吓不倒人,他固执的结果就是遭到了全剧组的集体恐吓,尤其在剧中和他演对手戏的人更是扬言要告他蓄意伤害。一桩桩在球场被秦歌摧残的案例被提出来,众人忽然发现这家伙原来挺阴险的,一时间更是群情激动。

  在这样的情形下,秦歌终于知道什么叫众怒难犯了,乖乖就范,并承诺绝不敷衍了事,一定会认真表演,这才得到了一次被宽恕的机会。

  其他人满意了,秦歌自己却委屈得可以,忍不住向沈信抱怨道:“靠,天下还有这么滑稽的事吗?一直以来我对他们多照顾啊,简直当他们是我的小弟了。可他们怎么就这么没规矩呢?不听老大的话也就算了,还威逼老大按他们的意愿行事。我的人品有那么差吗?”

  看秦歌百思不解,神情郁闷,沈信安慰他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看开点吧。再说了,你不是也经常让老大我头疼吗?我可是什么也没说。”

  “你现在说了。”秦歌恨恨道:“你就知足偷笑吧,我可是天下最好的小弟了。还不满足?哼!”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秦歌既然答应了伴舞,也就很谦虚地向沈信请教有关舞技的问题,以他的武术功底,不长时间已经是似模似样了。

  联欢会晚上八点在学校操场举行,还没开始,闻讯赶来看热闹的人已经让操场人满为患了。

  联欢会自然少不了主持人,曾志伟是当仁不让,同时还拉上杜文责。

  妙语连珠,曾志伟和杜文责一开场就给联欢会带起了一个小高潮。演员们的表演也各有精彩,但最引人注目的,怕还得数伴舞二人组。

  风格迥异,却有相得益彰,而且几乎是从头舞到尾,沈信和秦歌想不引人注目也难。等到后来,所有的掌声几乎都送给了他们。沈信的舞姿可以说是仙灵飘逸,秦歌却是妖异诡秘,那种来自最深层的气质表现得如此完美,几乎要让所有的观众以为到了异世界,那仙与妖的世界。

  这样的气氛出在一个业余的联欢会上是所有人没有想到的,大呼过瘾之余,更是掌声如潮。

  而这样热烈的气氛,到最后沈信和秦歌合演《正邪之战》时达到了最高潮。

  所谓《正邪之战》,是沈信临时赶就的一个古装戏曲小品,算是他这么长时间研究戏曲之后的一个尝试。

  开场亮相,沈信和秦歌符合各自气质的古装造型先赢得了一个满堂彩。而作为序幕和剧情介绍,沈信和秦歌又各自来了一段戏曲唱腔。虽然是很老套的艺术形式了,但在沈信和秦歌的编排下,这段唱腔丝毫不显冗长沉闷,反而是这个小品的一大亮点。

  沈信的唱功就不用说了,一段唱腔完成得干净利落同时又让人回味无穷,最后一个长腔更是赢得了长久的掌声。

  秦歌这次算是第一次有机会演他最喜欢的反派了,显得兴奋不已,妖气十足。他的嗓音与他的形象很配合,同样是邪气得紧,而他的演唱,也是风格另类,不过也是别有韵味,让人耳目一新。一段唱词完毕,秦歌也有无数的喝彩声。

  文戏过后,紧接着就是更紧张刺激的武戏,真刀实枪,沈信和秦歌展开了一场大战。沈信的武器是剑,轻灵飘逸,同时显出正义无敌的宗师风范。秦歌用刀,攻击却是丝毫没有章法的妖异,各种奇招异术层出不穷。

  这样的打斗并不是事先有设计的,全靠临场发挥,不过沈信是已经经过武打戏的磨练,而秦歌也算是修炼武术多日,在天衣无缝的默契下,打斗反因此显得灵气十足,精彩无比。一番激烈的拼杀,不仅观看者大呼过瘾,沈信和秦歌也觉得很是享受。

  只是沈信对秦歌的妖异风格却怎么也想不通,说什么秦歌研究的也都是正统的武术,怎么最后的结果居然是如此邪恶的刀法呢?百思不解,沈信只能将这个问题归因于秦歌本身的邪恶了。

  作为压轴戏,《正邪之战》前面的表演都很正常,但临到结尾处,因秦歌又另起波折。

  在一场激烈的打斗后,按剧情应该是沈信将秦歌打倒在地,然后沈信在最后来段唱腔就圆满结束了。但就在沈信将秦歌打倒后,来到台前刚要演唱,秦歌却又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

  音乐已经响起,沈信却没法唱下去了,因为全场人都开始哄笑。快步来到秦歌面前,沈信问道:“你又搞什么鬼?按剧情你已经挂掉了。”

  “怎么可能?”秦歌很狂傲地一笑:“我们反派的生命力都是最强的,怎么能轻易就挂掉呢?那实在是太丢脸了。我们内心的潜台词是:我们不想死。”

  “算你有理,可你这个反派不死,我们的戏怎么结束啊。”沈信又好气又好笑。

  “可以不结束嘛,为什么非要结束呢?”秦歌摇头表示不解,接着曼声长吟:“我有一个梦想。。。。。。”

  他话没说完,沈信已经手起剑落,同时喝道:“废话不要那么多,倒!”

  秦歌这次倒是听话,随着沈信的剑锋应声而倒,不过也只是多让现场哄笑了一阵,戏已经没法再演下去了。现场气氛也不适合再来重演,于是一个小型的联欢会就在一阵哄笑声中结束了。

  虽然戏没有演完,沈信对这个尝试的效果还是很满意的,至少证明旧酒装上新瓶也未尝不会受欢迎。不过他的目的当然不是推销旧酒,而是要连酒也换成新的,这个尝试只是第一步,下面的路还有很长。

  不过现场的反应坚定了他的信心,虽然路很长,但他会一直走下去。目望夜色苍茫,沈信陷入沉思。明天,将是新的一天,剧组要奔赴北京开始下一阶段的拍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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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9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十八章 匹夫有责

 

  按照《青春足球》的剧情,在西安拍摄的部分主要是有关球队在预选赛中的经历。在一系列的冲突和波折后,球队在开局不利的情况下奋起直追,先在小组赛中获得了附加赛资格,然后在附加赛中干净利落地战胜对手,最后以一支新生强队的姿态昂然挺进了十六强。

  这十六支球队是从全国范围内选出的,将最终参加在首都北京的决赛阶段的比赛,为了获得代表最高荣誉的冠军奖杯,他们将展开激烈的角逐。

  这是《青春足球》的后续剧情,也是剧组即将前往北京拍摄的原因所在。

  而在临走之前,沈信并没有忘记自己曾经许下的诺言,参加了他体验生活所在的那个班的毕业留念的摄影。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秦歌也不请自来地强行加入了这个行列,于是在这个班的毕业照片上,就莫名其妙地多了两个本不应该存在的人。

  不过也还别说,秦歌这个不速之客居然大受欢迎,很多人都邀请另外和他单独合影,他也来者不拒,几乎在所有人的相册里都留下了他邪邪的身影。

  至于沈信承诺要送给这些同学的专辑,早在此前已由凤仙为沈信办妥,也因此在合影之后更多了一项为专辑签名的任务。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沈信对这个班倒也很有感情,所有的要求都完全满足,只是象秦歌那样的赠言,却不是他好意思送的。

  将这一切事务完成之后,沈信和秦歌终于随剧组一起奔赴北京了。在稍事休息之后,剧组马上开始了新一轮的拍摄,虽然最艰难的一段已经过去了,但毕竟整部电视剧还没有完全完成,也没有人敢因此有懈怠之心。

  在这一轮的拍摄中,因为按剧情已经是接近尾声,为了将前面累积起来的情绪都一次释放,所有的情节都集中在比赛中,将要一气呵成地达到整个剧情的高潮。为了这个目的,曾志伟和导演都对演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如果这段剧情拍摄不好的话,达不到观众的预期,那将是一个最大的败笔,全剧也就可能因此而变得无意义。对此,曾志伟提出的要求是务必要

  在银屏上展现一支经历过风雨之后的完美球队的风采,不仅是看着好看,而且要具有专业水准,这要求当然有些难度了。

  不过曾志伟既然敢提出这个要求,也就证明他对剧组这帮成员的信心。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正如电视剧中的球队是经过小组赛和附加赛才最后成熟起来一样,经过前面地狱般的艰苦拍摄后,这支演员队伍也同样得到了成长。有沈信这样的人指导球技,又有秦歌这样的怪才指导演技,所有本来算是业余水准的其他演员此时也依稀有了专业演员的风采,在球技和足球意识方面他们更是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这样的演员队伍要应付任何比赛场面的拍摄都是游刃有余,更何况他们更在此前的经历中获得一种难得可贵的坚韧不拔的精神,更是没人对曾志伟和导演似乎有些过高的要求提出异议。实际上他们精益求精的劲头也不在曾志伟和导演之下,他们都已经是拿职业球员应付重大比赛的劲头来对待拍摄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虽然要求提高了,但拍摄的进行依然很顺利,随着拍摄渐渐接近尾声,剧组更是时常充满了欢歌笑语,一场艰苦的跋涉就要到达终点了,任谁也是做梦都会笑。

  忙里偷闲,沈信还和凤仙一起去北京故宫游览了一番。这是沈信第一次见到一个历经风霜而依然屹立的古建筑群,作为一个来自更古时候的人,他的感慨尤其强烈。这么历史悠久的一个民族,其实在世界上应该拥有更多的荣光才对,他默默无语地看着这辉煌的建筑,暗暗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而这一天,结束了一天的拍摄,沈信趁着暮色走出拍摄现场,想要就近逛逛时,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喂,沈信吗?有点事想跟你单独谈谈,现在有空吗?”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出,但那份郑重其事的语气却让沈信有点愣神。

  虽然一下子就听出来那是谁,但沈信一时间搞不懂他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打来的,疑惑地问道:“丁自强?你在什么地方?”

  “是我。”丁自强呵呵笑道:“我就在离你不远的地方,要是你没什么意见的话,我马上就过去找你。”

  “你不是应该在西安吗?”沈信刚说完这句话,自己也觉得废话太多了,丁自强既然说就在附近,当面问就好了,何必在电话里喋喋不休呢?所以他马上改口道:“我没什么事,你过来吧。”

  沈信话音未落,离他不远的一辆汽车的车窗就被摇下来了,接着丁自强笑容满面地探出头来:“不要怪我无聊,我只是怕你太忙,担心吃闭门羹,还是先问好再来得好。现在既然你同意了,那就上车吧,我们找个地方说话。”

  沈信心里奇怪不已,不过也不急着问丁自强,只是先给凤仙打个电话告知自己有事,这才上了丁自强的车。

  “到底有什么事?居然让你从西安赶到了北京?”沈信奇怪地问道。

  “不是赶过来的,我其实还在你之前到。”丁自强笑着回答:“不过现在不适合说这些事情,我们找个地方再说。去全聚德吧,那里的烤鸭可是世界闻名的,我已经订好了位置。”

  丁自强的话更让沈信觉得可疑,不过既然丁自强这么说了,他也就默默地先不问什么了。

  两个人很快驱车赶到最近的一家全聚德饭店,丁自强当先上楼,示意自己已经预定了包间之后,马上有人来把他和沈信带到了一间雅座里。

  招呼沈信坐下,丁自强笑道:“你先坐会儿,我马上回来。”接着就一溜烟地走了。

  沈信满腹疑窦,却是不知该问谁去。对于全聚德的烤鸭,他自然也早有耳闻,但对于他一个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来说,他对烤鸭的兴趣更多是在其历史悠久上,对烤鸭本身他可以说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丁自强一去就是很长时间,沈信几乎已经不耐烦了他才重又出现,不过他这次的亮相更是让沈信吃惊,他终于明白丁自强刚才是干什么去了。

  再次出现的丁自强已经不是刚才的便装打扮了, 而是很正式地换了一身军装,别的不说,肩膀上代表上校军衔的肩章已经让沈信目瞪口呆了。

  “今天要说的事比较正式,所以我想用这套正式的服装来表明我的态度。”丁自强很认真地说道:“并没有丝毫卖弄的意思,其实在我心里,一直是将你当成好朋友的。”

  “知道了,丁上校。”沈信苦笑道:“你可是瞒得我好苦啊。”

  丁自强笑道:“不是故意瞒你,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表明身份罢了。你不早知道我是军人的吗?我现在不是告诉你我是什么人了吗?”

  “算你有理。”沈信笑道:“不过你还是坐下来说话吧,看到一个威武的军官站在面前,我的心里有些发毛。”

  丁自强摇头失笑,应沈信要求坐下,看到沈信对自己的态度依然是原先那么亲热,他的心里也另有一份欣喜,正如他所说,他一直是当沈信是朋友的。

  等丁自强坐下之后,沈信这才又笑问道:“到底是什么事这么重要,居然要搞得如此隆重?”

  对这个问题,丁自强稍稍犹豫了一下,似乎有点不知从何说起,沉吟一番,他才开口道:“我是一个军人,一个共和国的军人。”

  “我知道啊。”沈信笑了起来:“我还因为这个给你敬过酒呢。”

  丁自强并没有笑,继续说道:“自从共和国成立以来,虽然也走过不少弯路,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整体还是向着一个光明的方向发展。”

  沈信点头同意,他不能不同意,二十年来中国创造的经济奇迹已经说明了一切。

  看到沈信同意自己的看法,丁自强这才接着道:“虽然如此,但由于家大业大,更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中国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对未来我们可以抱乐观态度,但形势并不是一片大好。”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露出忧患之色。

  沈信继续点头表示同意丁自强的看法,同时隐隐感到丁自强此行的目的。

  “睡狮未醒,中国要强大还是任重而道远,这就需要中华民族的全体有识之士来共同努力,才能建设出一个美好的未来来。”丁自强说到这里,问沈信道:“你认为呢?”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正应该如此。”沈信严肃地回答道。

  “好象你的身世有些不明之处,是不是这样呢?”丁自强试探地问道,大概是要彻底让沈信表明态度。

  “我是中国人。”沈信继续很严肃地回答道。他的回答自然并不是正面的,但这已经足够,从丁自强满意的神色就可以看出。

  如释重负,丁自强笑道:“我早知道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说这么多也只是为了确认一下,并不是我对你有什么怀疑。”说完这句,他又认真说道:“不知道你有没有意识到,在你自己的行业领域内,你已经隐隐有执牛角之势,所以我不仅仅是代表个人想向你提个要求,希望能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场合,利用你的影响力为我们的祖国做点事。”

  沈信听完这个要求不由微微一笑,丁自强的想法和他正想做的事可谓不谋而合。看到丁自强似乎迫切地想让他表态,沈信笑道:“不用你说,我也在考虑这个事情。不过暂且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做。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靠音乐来表达一种能代表中国人面貌的精神,希望能在给大众娱乐的同时激励大家来为我们的祖国一起努力奋斗。”

  “这已经足够了。”丁自强感叹道:“如果每个人都能有这样的想法和行为,我们的祖国强盛就是指日可待了。”

  说到这里,丁自强更有些激动,忽然叫道:“酒逢知己千杯少,既然我们谈得如此投机,不来点酒是不行了。”

  “还来?”想起上次和丁自强在西安一起喝酒的事,沈信不由笑了起来。

  “当然。”丁自强答道:“上次你有女朋友在身边,喝的又是啤酒,实在是不尽兴,今天我们喝白酒。”

  “白酒?”沈信吓了一跳,他自己没事,但是有点担心丁自强。

  “当然了,同样是北京特产,65度的红星二锅头。”丁自强挑战般地对沈信眨眨眼。

  沈信微笑不语,说到喝酒,他怕过什么人来?而看沈信没有异议,丁自强招呼一声,马上菜流水般送上,两瓶二锅头也摆到了桌面上。

  拿过两个扎啤杯,丁自强二话不说就把两瓶二锅头各自倒进了扎啤杯中。将其中一杯递给沈信,他笑道:“一人一瓶,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沈信微笑着接受了丁的挑战。丁自强这时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犹豫着说道:“关于上次谈到你的表妹,我还有几句话想说。”

  沈信隐隐觉察到他的意图,可是又不能什么也不让他说就拒绝,笑道:“有什么话就说。”

  丁自强笑道:“上次我已经觉得你有拒绝的意思,但今天我也豁出去了,拼着被你当面拒绝一次,我也要把心里话说出来。”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道:“对于令表妹在计算机方面表现出来的才华,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只能用惊艳来形容她。而你自己也说,每个人都应该担负起自己对祖国的责任,既然她有这样的才华,为什么不让她为国效点力呢?老实说,象她这么优秀的人才,我们现在实在是匮乏啊。”

  既然丁自强挑明了,沈信也只能正面回答,苦笑一下,他说道:“说到小娆,虽然只是表妹,但我一直是当亲妹妹一样看待她的。她今年刚刚十八岁,我实在不想让她牵涉进这么严肃的事情里面。而且她的性格也不适合需要老老实实做的工作。”

  “十八岁?那可是天才少女啊!”丁自强不由大是惊讶:“这可真是太厉害了。”感叹过后,他又叹口气:“唉,我不知道她这么年轻,刚才的要求实在是太冒昧了。算了,就当我没说过好了。”

  看丁自强一脸歉然,同时也难掩失望,沈信又笑道:“她是一个做什么都凭自己兴趣的人,真要让她认真从事某一项工作她肯定做不来。不过如果你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倒是不妨让她帮点忙。实际上她现在就是在做业余顾问。”

  “业余顾问?”丁自强有点不明白沈信的意思。

  沈信微笑着将典娆现在的情况说了一下,听说典娆是天与地公司电脑特技方面的顾问,同时又身兼香港警方的网络专家的事情,丁自强不由更是佩服。

  “原来她这么厉害,我还真是没想到。”丁自强感叹道:“真是天才啊。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就找她。最好你还是介绍我们认识,这样我们日常也好交流一下,应该是很有裨益的。”说到这里,他忽然响起上次见到那个一提典娆就失常的家伙,连忙又说道:“而且在秦歌那边,你一定要替我解释一下,我都是要有家室的人,可不能让他有什么误会。”

  “当然没问题。”沈信慨然应道,同时心里却在苦笑,一方面是因为典娆似乎越来越抢手了,和他的初衷是渐行渐远,另一方面却是想到了秦歌,那个莫名其妙的家伙似乎还是一个火药桶。

  不知道沈信心里的想法,丁自强只看到沈信欣然应允的一面,顿时高兴起来,就想举酒敬沈信一杯。只是他刚握住酒背的把柄,房门却忽然大开,接着一个人旋风般卷了进来。

  “老大,你太不够意思了,这么丰盛的宴席居然叫都不叫我一声?你这样的行为对得起小弟吗?真是要强烈地鄙视一下。”来人老实不客气地在沈信身边坐下,同时向沈信做个不屑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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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0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十九章 龙城飞将

 

  这个不速之客除了秦歌当然不可能是别人。

  沈信正奇怪秦歌怎么会在这里出现的时候,秦歌的目光已经转到了餐桌上。看到最中间那只烤鸭,他忽然眼睛一亮叫了起来:“哇,这就是北京烤鸭吧?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来尝尝。”

  在沈信和丁自强还来不及说什么的时候,秦歌已经老实不客气地抢过沈信的筷子,对着那只烤鸭下手了。一手面饼,一手烤鸭蘸酱,然后飞快地卷好,秦歌迫不及待地塞进了嘴里。

  丁自强目瞪口呆,沈信苦笑不已,秦歌却丝毫不理会他们,只是一边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好吃”,一边一刻不停地忙着将那只北京烤鸭拆皮卸骨。

  转眼间一只烤鸭已经只剩下骨头,秦歌却是意犹未尽,马上就注意力转到其他菜上面。运筷如飞,秦歌根本不考虑沈信和丁自强是不是也需要进食的问题,风卷残云般瞬间就让餐桌上的菜消失了一大半。

  等秦歌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沈信和丁自强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在他们相对苦笑之际,秦歌却忽然打个饱嗝,似乎被噎住了。

  大概是想找水喝,秦歌一抬头看到沈信面前的扎啤杯,二话不说就端了起来。沈信想阻止已经来不及,秦歌举起酒杯就是一阵狂饮。

  咕咚之声不绝于耳,等秦歌放下扎啤杯的时候,杯中已是空空如也。面不改色地一屁股坐下,秦歌舒服地又打了一个饱嗝,然后拍着自己的肚子,很惬意地说了一声:“舒坦!”

  沈信倒还不如何意外,丁自强却是掩饰不住得惊讶,几乎合不拢嘴,他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就没有觉得不对劲?”

  “有什么不对劲?”秦歌斜着眼睛看了一眼丁自强,似乎觉得他这个问题很是奇怪。不过这句话刚说完,秦歌忽然叫起来:“咦,好象是有点不对头。”抬头望向沈信,他疑惑地问道:“老大,难道我刚才喝的不是白开水?”

  此言一出,沈信和丁自强都差点摔倒,喝前没看清也就不说了,但喝完居然还迷糊可就有点说不过去了。白开水和65度的二锅头在口感上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沈信都懒得回答秦歌这个问题,秦歌却突然跳起来:“哇,果然有问题,嘴里好辣,肚子里面好烫。”

  沈信和丁自强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好,难道这家伙是反应迟钝的长颈鹿,周一脚踩到水,周日他才能感觉到?

  一阵大喊大叫,胡蹦乱跳之后,秦歌最后终于又在椅子上坐下了。伸展手脚,他呈大字形斜躺在椅子上,懒洋洋地说道:“也还别说,浑身暖洋洋的,又觉得轻飘飘的,这感觉还蛮舒服的。”

  秦歌终于折腾完了,丁自强还是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秦歌,暗自揣测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而沈信却想起一看到秦歌就引起的疑问,忍不住问道:“你怎么来了?”

  秦歌斜他一眼,似乎在回味着那飘飘然的感觉,爱理不理地答道:“还不是你的人品有差,做什么事也不让人放心?大嫂怕你在外面打野食,所以让我来监视你。”

  “去你的。”沈信忍不住骂了一句,也懒得再问了,反正这家伙神通广大,是他自己摸来的也说不定。

  而秦歌这时候忽然又觉得口干,眼睛望向丁自强的酒杯,忍不住又伸手去拿。

  丁自强连忙抢过酒杯,苦笑道:“这可不是白开水,而是烈酒,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哦,这就是酒啊,感觉真的不错。”秦歌好象这时候才明白,也就不坚持要喝了,只是眼睛忽然落在丁自强的军装上,他忽然大叫起来:“哇,这是军装吗?看起来蛮拉风的,能不能让我也穿一穿?”

  丁自强还没有说话,沈信已经喝止秦歌了:“不要胡闹了,军装也是可以随便混穿的吗?”

  秦歌点点头:“也是。”又望向丁自强:“没事打扮得这么威风干嘛?看你的军衔似乎蛮高的,你到底是什么人?”

  丁自强张嘴欲答,沈信已经抢先说话了:“算了,你还是不要说的好。你一个上校的军衔已经让我心里打鼓了,再有更高的来头可就不是我能承受的了的。还是现在这样好,我还可以把你当普通朋友。”

  丁自强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明白沈信已经猜到他的来头,尽管具体是什么样的来头沈信并不清楚。不过这并不重要,在秦歌来之前两个人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而沈信现在仍是当他是一个朋友,这已经足够了。

  “我要跟你决斗。”秦歌醉眼朦胧,忽然这样对丁自强叫了起来。

  “你又发什么疯?”沈信没好气地喝道,而丁自强却是一脸苦笑,他们都想起了上次见面时发生的事。

  秦歌听完沈信的话却是忽然跳了起来,庄严地宣布:“不要以为我是和你争风吃醋,根本没那回事。只是上次被你反击得手,实在是我平生耻辱。为了一雪前耻,我这段时间一直在勤学苦练擒拿术和武术,就是要找机会和你再决胜负。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的话,请认真接受我庄严的挑战吧。”

  看到秦歌如此地煞有介事,沈信和丁自强面面相觑。而秦歌却还是强摆着挑战的姿势,似乎丁自强不答应,他就一直那么站下去。

  微一沉吟,丁自强笑道:“既然你如此看重我,我不答应你就是不给你面子,好吧,我就接受你的挑战。”

  沈信还来不及说什么,秦歌已经上前和丁自强互击三掌,定下了一决胜负的约定。

  “择日不如撞日,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那就今天,那就现在吧。”丁自强看着秦歌好战的眼神,似乎要确定一下他是否还保持清醒,毕竟一整瓶二锅头不是开玩笑的。

  “笑话。”秦歌对丁自强的话大是不满:“区区一点小酒岂能对我有不良影响?我可是千年。。。。。。”他大概是想说千年修行的另类修真者,不过话还没说已觉不对,连忙改口道:“。。。。。。流传的中华武术的优秀传人,怎么会有事呢?你还是担心我用醉拳打败你好了。”

  沈信暗自好笑,丁自强已经先去换回便装,然后结帐离开。出门找了一家健身馆,又要了一间单独的健身室,秦歌和丁自强依足武林比武的规矩,互相施礼后就展开了搏斗。

  秦歌说的果然不是大话,虽然他学习的武术种类繁多,但并不影响他在擒拿术上的专业,不仅手法娴熟,其狠辣和诡异犹在丁自强之上。这样一来,丁自强可就从一开始就落在下风。

  不过丁自强明显是一个顽强的人,虽然处于劣势,但他并不气馁,紧密防守的同时,一旦秦歌稍有松懈,他马上就会展开反击。秦歌对这样的对手也是赞佩有加,虽然威风使尽,但想要击败丁自强,却一时也无计可施。

  在旁观的沈信看来,这一场纯粹的擒拿比拼着实是凶险无比,虽然两个还是恪守以武会友的宗旨,下手颇有分寸,但已经足以让沈信感到惊心动魄了。

  一番激烈的搏斗之后,丁自强终究只是凡人,难及秦歌后力绵长,最后力尽落败。不过虽然获胜,秦歌对丁自强的顽强也是印象深刻,一扫初次见面时对丁自强的不良印象,他对丁自强居然变得客气起来。

  “厉害!”丁自强对秦歌竖竖大拇指,由衷地说道:“如果你来当军人,一定是一个令敌人闻风丧胆的猛将,和你这番较量,我时刻都能感受到你那的威胁无处不在。”

  “那是自然。”秦歌昂然道:“我的目标可是要做天下第一的大反派的,没有点让人害怕的东西,怎么能行?”

  “大反派?”丁自强不由愕然以对。

  “他是想演大反派。”沈信连忙解释道,然后狠狠瞪了秦歌一眼,这家伙,实在是有点得意忘形了。

  秦歌懒洋洋一笑,转向一边去了,沈信对丁自强笑道:“其实我最佩服的还是你顽强的斗志,从第一在球场上见到你我就印象深刻了。当时我就在想,只有军人才会有这么强悍。”

  “是吗?”丁自强笑了:“共和国从一开始就是在跟自己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搏斗,没有顽强的斗志怎么行?很幸运我成为一个军人,并继承了老一辈的优良传统。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不是靠斗志就行的。”说到这里,他眼中又显出忧患之色,接着叹道:“但不论如何,保家卫国始终是我们军人的责任。”说到这里,他忽然长吟道:“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语气并不如何强烈,但丁自强这句吟哦听在沈信耳里却是一震,那正是他要寻找那种有关民族精神的感觉。中华民族是一个内敛的民族,也是一个深沉的民族,它的激情并不是强烈外向的,但就象丁自强的吟哦一样,是悠长而坚韧的。这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历史不间断最深层的原因。感觉到这种精神,沈信联想到自己最近的思考,一时不由陷入了沉思。

  而本来躲到一边的秦歌,听到这句诗却想到了其他。

  “龙城飞将?网上有个人就叫这个名字,那家伙打CS是一把好手。”秦歌赞赏道:“虽然不是我对手,但也算是可以了,在对战中能让我感到威胁的,他算是第一个。”听他的语气,能让他感到威胁已经是一项极大的荣誉了。

  而丁自强听到秦歌这句话的反应也是出乎沈信和秦歌的意料,只见他忽然站起来,紧盯着秦歌说道:“你是‘白雪公主’还是‘千年沧桑’?”

  “废话,我这样子象公主吗?”秦歌懒洋洋回答,接着“咦”了一声:“你怎么知道我的网名是‘千年沧桑’?”

  “因为,我就是‘龙城飞将’。”丁自强一字一顿说道:“CS是我最喜欢的游戏,因为它的拟真度高,简直就跟实战演习一样。我时常有空就会上网去玩一玩,为了磨练那种敏锐的感觉和瞬间反应能力。”

  “哇,你就是‘龙城飞将’?”秦歌也很是兴奋:“我应该早感觉到的,刚才和你搏斗时候那感觉就跟与你打CS的那感觉一模一样,顽强坚韧,杀机暗伏。哈,实在太好了,不如我们约个固定时间,有空就来切磋好了。”

  “好啊。”丁自强欣然应允,接着叹道:“我也早该发现的。你这家伙刚才在擒拿时的阴险诡秘,实在是和你在CS中的表现如出一辙。”

  对于丁自强的评价,秦歌大觉脸上有光,自觉自己在大反派的成长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而丁自强接着又道:“在网上我遇见过两个能够让我真正感觉到象在实战中一样紧张的人,一个是你,一个是‘白雪公主’,不过‘白雪公主’我已经好久没有碰见过了。”言下似乎很是遗憾。

  听完丁自强的话,秦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连眼泪似乎都要笑出来。对秦歌突然的激烈反应,丁自强先是吓了一跳,接着更是不解。而秦歌想说什么,却笑得说不成句,只是手一直指着沈信。

  丁自强刚想问秦歌到底在笑什么,沈信已经来到他面前摇头失笑:“世界真是太小了,难怪秦歌会觉得好笑。不瞒你说,‘白雪公主’就是典娆。”

  “哦。”丁自强恍然大悟,自己也笑了,不过马上皱眉道:“不过‘白雪公主’似乎不是一个人,我前一段时间,对了,就是第一次见到你之前的那个晚上曾遇到她一次,那感觉跟以前不同。似乎那次的对手更多是把游戏当游戏,缺乏杀气。”

  听丁自强提到这件事,沈信不由苦笑起来:“那次是我用典娆的帐号登陆的,你碰到的那个没有杀气的人就是我。”

  “你是‘白雪公主’?”丁自强先是一愣,接着不由大笑。而秦歌还是笑得见眉不见眼,这就是他大笑不止的原因。

  三人互相看着,忽然觉得这件事很有些滑稽的味道在里面,不由都齐声大笑。

  经过这个插曲,三个人顿时觉得距离拉近了。沈信忽然想到在维也纳的遭遇,很觉得有提醒一下丁自强的必要,于是就把那瘦小老头说的话改头换面地对丁自强说了一遍,只说是有日本人说,他并没有提及那老头的身份。

  听完沈信的话,丁自强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日本是一个问题。我们可以暂时不理会它,但它绝对是贼心不死。不过作为一个国家,任何事都得统筹考虑,所以有时候不能把这个问题当成最大问题也是难免。我们的问题还是要尽快强大起来,如果我们国力强盛,又全民一心,区区一个岛国,能有什么威胁?不过现在最需要的是时间,还有需要更多的人来一起努力。”

  沈信默然,说起来只是一句简单的话,但真要实现,还是要有很长的路走。

  “在其位则谋其职,我是一个军人,虽然我不认为战争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但如果需要战争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站到第一线上。”丁自强的话语表现出极大的信念,接着三人互相看看,忽然齐声长吟:“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三人哈哈大笑,丁自强又狠狠说了一句:“如果谁要是胆敢小觑我们中国的话,他们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这是历史已经证明的,而且将继续证明。”

  看到秦歌也有些慷慨地加入了这一行列,沈信笑道:“你不是大反派吗?干嘛和我们混在一起?说起来似乎日本人才是反面角色。”

  沈信本来只是开玩笑,秦歌听了却象是受了极大侮辱,火烧屁股般跳了起来叫道:“日本人算什么角色?他们永远只是丑角。我们反派虽然杀人放火,但同样也是坦荡的堂堂男子汉,敢作敢当。日本人是有些小聪明,但连自己做过的事也不敢承认,那只是小人行为,他们永远也称不上真正的角色。”

  说到这里,秦歌忽然将头一抬,摆个酷酷的姿势说道:“把日本人和我一起相提并论,那只是对我的侮辱。就看我这风采,我这气度,那绝对是日本人不能同日而语的。现在我问你们一句,只有象我这样有气派的人才算是大反派,日本人只能算是龙套角色,你们服是不服?”

  沈信和丁自强互相看看,强忍着笑意连连点头:“服了,我们服了。”

  秦歌满意地点头,把他和日本人放到同一个水平面上,在他看来是比被典娆无视更丢脸的事。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51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九十章 奠定

 

  在沈信离开香港奔赴大陆的同时,他的新专辑《巴西狂欢节》也火暴上市。作为沈信在沉寂数月后的新作品,这张充满南美风情的新专辑一上市即被翘首期盼的歌迷抢购一空。

  而沈信的最新力作也确实没有让苦苦期盼的歌迷失望,专辑中的歌曲首首精彩,让所有购买专辑的歌迷听得大呼过瘾。

  热销造成流行,一时间这盘专辑里的歌曲都成为时尚,大街小巷的众商家也以播放沈信专辑里的歌曲为时髦。

  最流行的当然是那首主打曲目《巴西狂欢节》,既因为沈信在金像奖上已经小小地出了一把风头,将这首歌的知名度打响,也因为它是时下流行的说唱风格。这首歌的流传之广,在整个流行音乐史上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但让歌迷印象深刻,评价更高的却不是这首歌,而是专辑中其他相对不太知名的歌曲。无论是桑巴风味也好,还是探戈风格也罢,甚至是那些巴西中部流行的忧郁小调,都让歌迷们百听不厌,回味无穷。一句话,整盘专辑浓郁的南美风情迷醉了所有的人。

  对于流行音乐泛滥的当代社会,能够听到这样让人耳目一新的歌曲实在是一大幸事,几乎所有的歌迷都想让沈信把这风格保持下去。更有音评者因此断定,这种南美曲风在中国流行乐坛上还不多见,而且也难有人能象沈信一样精确地把握其精髓,沈信将会把这作为将来的发展方向。

  只有一向习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陈辉又有不同看法。

  自从去年年底发表了对沈信崛起的回顾和对来年的展望后,由于沈信迟迟没有作品问世,陈辉虽然一直关注沈信的动向,却始终没有在自己的专栏里评论过沈信。而当这盘专辑上市后,陈辉还是迟迟不开口,一直等到对沈信的新专辑的讨论接近一个尾声的时候,他才在专栏里发表自己的看法。

  “对于沈信,相信没有人比我更关注他在音乐上的动向了。他的专辑一上市我就有听,但到现在才发表看法,也是有我的理由的。”陈辉在文章里是这样开头的。

  接着他又说道:“从市场反应来看,很明显主打曲目并不是广大歌迷最喜欢的,似乎其他歌曲更具有魅力一些。这样的情况在其他人的专辑中也有,但在沈信这盘专辑里面,问题却似乎有些不同。就我个人感觉而言,相对于其他歌曲,《巴西狂欢节》似乎少了点什么,或者说,其他歌曲比《巴西狂欢节》多了点什么。我隐隐感觉到这就是其他歌曲跟《巴西狂欢节》的不同之处,但是却把握不到那到底是什么,所以才久久不敢评论。而看过很多同行的评论,也只是泛泛而论,没有人把握到其中要点。这个疑惑直到最近才有所改变,虽然不能完全确定,但我依稀觉得事情只能有这么一个解释。”

  接下来陈辉详细地讲述了自己的看法:“如果只是把沈信当成一个流行歌手的话,我的话可能会显得滑稽,但如果将对沈信的评价抬高一点,这个解释就完全说得通。就我的感觉来说,我觉得包括《巴西狂欢节》在内,连带沈信以前所有的歌曲,似乎都是沈信凭着自己的天才和灵感的创作,灵气十足,流畅无比。但单就音乐而言,还是脱离不了流行音乐的范畴,可以说内涵和深度都有限,之所以这么畅销流行,更多是因为沈信特殊的嗓音和唱功。而虽表现出不同的风格,他的前几盘专辑的不同其实还是很表层的。

  而这盘新专辑的其他歌曲,我感觉到比以前多的东西,就是一种代表个人风格的精神。似乎还很模糊,但我却清晰地感觉到了。大约这才是与以前专辑最大的不同之处。

  老实说,对于纯商业的流行音乐,这样的精神似乎并没有必要,因为严肃的东西必然不会很有趣,尤其对大众来说。但如果作为一个音乐工作者,甚至说高一点,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这种精神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的推论成立的话,我可以大胆断定,沈信以后的音乐将会延续这种精神,并进而形成自己独成一家的音乐风格。不仅仅是形式和曲风的不同,而是来自最核心的音乐精神。

  当然这样的结果可能是沈信未来的专辑会让一般的歌迷觉得不好听,但从音乐角度来说,那将是沈信自己一次重大突破。”

  对沈信做出这样的判断之后,陈辉又对沈信未来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现在猜测沈信会走纯音乐道路似乎言之过早,不过对照沈信以往给我们带来的各种惊奇,我对我自己的看法还是很有信心的。

  而且从这盘专辑也可以看出,多了自己的精神风格后,沈信的音乐并没有变得晦涩难懂,甚至比以往的音乐更多了几分值得回味的余地,我们似乎有理由期待沈信可以做得更好。

  或许,大胆地预测一下,作为艺术最高境界的雅俗共赏,沈信也不是没有可能达到的。如果真的达到那样的程度,我只能说,亘古以来最伟大的音乐大师诞生了。”

  洋洋洒洒,陈辉的评论足有数千字。如果是沈信自己看到了,大概也要佩服他敏锐的音乐触觉,因为他的评论几乎贴近事实。《巴西狂欢节》的创作的确是凭着一时的灵感,而接下来沈信完成其他歌曲时已经在思考有关文化精神的问题,他的思考在音乐创作中表现出来也是很正常的。

  陈辉的说法没有多少人赞同,或者说是没有多少人理解他的意思,但对于他所说的沈信可以做到更好的说法,却激起了歌迷对沈信未来的更大期待。

  而在期待中,沈信更新的专辑没有出来,他的第二部电影却在暑期强档隆重推出了。作为一部刘德华精心为沈信打造的大片,在上映前已经对大众进行了强大的广告攻势。这部电影的卖点实在是太多了,首先是打着“东方007”的招牌,其次还有最佳演艺新人的沈信担任主角,更不要说还有着浓郁的南美风情,以及号称“更胜好莱坞一筹”的电脑特技效果了。

  尤其是南美风情这一点,在沈信的新专辑热卖的同时,更激起了广大电影爱好者的期待,电影中的南美,应该是怎样地如诗如画呢?剧情似乎稍嫌老套,但越是这样老套的剧情,似乎越能让人久久回味。

  种种卖点结合起来,形成的是对公众无休止的广告冲击,最后连最不关心电影的人也知道有一部叫《东方之鹰》的电影要上映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东方之鹰》还未上映,已经是万众瞩目。结合沈信上一部电影的好成绩,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这将至少是一部在商业上绝对成功的影片。

  当公众的期待达到一定程度后,《东方之鹰》终于在各大院线同时上映了。积压下的期待一下子迸发出来,观众如潮般涌入电影院,第一天的票房就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

  而电影的效果也同样没有让所有人失望,甚至超过所有人的预期。

  那优美的风景画面先不必说,枪战打斗的画面更是美伦美奂。尤其是在画面的处理上,似乎更多一些符合中国人审美观的特色,让所有观众马上对这部电影的认同感。而紧张的剧情和完美衬托气氛的配乐,更是让所有观众从头到尾都是全神贯注。

  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沈信自己的表演。如果说他的处女作的窜红是有更多场外因素,他自己的表演难言大成的话,那么这部《东方之鹰》绝对是他走出个人风格的完美体现,显示出他在演技方面已经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对表情和动作的把握就不必说了,沈是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最难得的是沈信塑造的人物形象绝对是他自己才能塑造出来的,具有最强烈的个人风格。

  大概随便就可以举出电影史上很多与之类似的形象,但细细揣摩之后,人们却发现沈信的人物形象还是绝对地与众不同,但与任何其他人塑造的形象相比却又绝不逊色。

  这不仅仅是在人物的表情和动作上,尽管不可否认,沈信的表情都很到位,能充分地反映出他的人物性格和思想,动作也是绝对地潇洒漂亮,不亚于任何一位以功夫片著称的巨星。但沈信的人物出色还不止于此,恰如他的音乐被陈辉指出已经有了自己的核心精神一样,他的这个人物塑造最出彩的地方也在气质上,那才是他塑造这个人物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很难说明那是怎样的一种气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是只属于沈信自己的风格和气质,在此前绝对没有人表现出来过,而且以后也很难有人模仿不了。

  人们对这部电影的预期被完美地实现了,自然因此对这部电影的评价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档次。而良性循环下,《东方之鹰》的持续走红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在沈信奔赴北京的时候,票房已经在排行榜上进入三甲。

  这样的成绩让刘德华喜出望外,他对沈信未来的信心更足了,《银河英雄传说》本来就紧锣密鼓的相关筹备工作更是加快了节奏。

  在新专辑和新电影的连续攻势下,沈信的知名度和获得的评价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果说他此前的成功还有人怀疑只是昙花一现的话,那么从这个时候起,已经没有人再能否定他天皇巨星的地位和实力。而很多年后再看,沈信也正是以这个时期为分界线,从此奠定并牢固把持着自己在音乐和电影方面绝高的地位。

  这些情形沈信其实并不了解,他是一个永远向前看的人,在他的声名扶摇直上的时候,他正考虑着自己的下一盘专辑。

  自那天和丁自强见过面之后,他一直以来觉得难以把握的那股深层的精神似乎越来越明朗了。精神这东西说来很抽象,沈信也无法完全把他的意思用语言来描绘出来,但是在他的意识里,他确确实实是感觉到了,而且觉得完全能够将之通过音乐来展现出来。在达到这样的境界后,他现在所需要的就是灵感了。

  灵感也很快来了,并没有让他过久地苦思冥想。

  让他达到这个突破的是电视剧拍摄最后一幕的时候。在剧情中经过先输后赢的人生大悲喜之后,所有人都激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尽管只是在拍电视剧,却都象是自己真的刚刚经历过这样一幕一样。

  回想起拍摄电视剧以来的种种,很多人都泪流满面,泣不成声。高举着电视剧里代表最高荣誉的奖杯,所有的演员都是精神亢奋,如果说这一幕一开始还只是为了拍摄的话,那么拍摄已经结束,大家还是高举奖杯就表明他们真的经历过剧中的一切了。在剧中人物成长的同时,他们自己也成长了,那个奖杯不是虚拟的,在他们心目中,他们也获得了自己的奖杯。

  正是因为这样,所有人的激动不仅仅是因为完成了拍摄,那其中更有一种骄傲和激情:我们成功了,我们做到了。

  这样的场面让所有人都望之激动,沈信也不例外。而当这种激动转化成艺术上的激情时,沈信的灵感也突然来了。

  从拍摄《东方之鹰》起,沈信就时时为一种代表坚强和拼搏的精神所激动,而后来对足球的思索和理解,尤其是在西安的中学里感受到对体育的纯粹的热情之后,更为之加入了一道激情,接下来与日本人的种种冲突又多了一份理性,种种的种种,仿佛是一道道丝线最后凝聚成一根粗绳一样,最后凝聚成了一种让沈信久久激动的向上的激情和精神。

  无数的旋律在沈信脑海中一直回响,沈信心情澎湃,具体的音乐还没有出来,他已经先为其起好了名字,名字就叫:钢铁男儿。

  电视剧的拍摄结束了,虽然都对这段经历很难忘,剧组所有成员还是就此分手,各奔东西了。大陆方面的成员马上各回各家,香港方面的人员也同机飞往香港。

  对秦歌这个新徒弟很是欣赏,曾志伟颇有栽培他的意思,大概是看刘德华有沈信,他想培养秦歌与其分庭抗礼。虽然沈信也是他的徒弟,但只是在足球方面,在演艺方面,沈信几乎完全是受刘德华的影响。他的意思是想依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来将秦歌打造成和沈信一样的巨星,那样他说起来也是很面上有光的。比如说这次拍的《青春足球》如果受欢迎,他完全可以说秦歌是他一手挖掘出来的。

  虽然没有实际意义,秦歌肯定是会加入刘德华的天与地公司的,但至少在形式上是很有面子的嘛,在曾志伟看来,这个门面工夫不做是不行的。

  秦歌对曾志伟的意思完全没有领会,只是强烈表示,演戏可以,但非反派不考虑。那坚决的态度,让曾志伟仰天长叹,好好的一个苗子,怎么就这么不通人情呢?反派有什么好的?他是百思不得其解。

  而沈信这时候已经没有余暇顾及其他了,一直为前所未有激烈的灵感所驱使,他已经完全沉入了自己的音乐世界,等飞机降落之时,新的音乐已经接近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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