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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仙恋红尘》作者:西风残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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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五十六章 观光旅游团

 

  先将马天成送回去,沈信这才回家。

  凤仙习惯性地等着他,看他回来,这才放心地回房休息去了。沈信心中对凤仙不免有些愧疚,但在但在不知该怎么应付之前,也就只能顺其自然了。

  思绪转到下午与唐子凡的谈话,沈信不由思潮起伏。

  唐子凡的父亲,虽然未见其面,但通过唐子凡一番包含深情的介绍,一个可敬的长者形象已经跃然浮现于沈信的心头。自从沈信来到现代之后,为了了解自己的处境,他曾对本应是自己未来的历史下过一番功夫。近代中华民族的多灾多难,多次引起他的感叹。对唐子凡父亲的想法,他虽然没有那么深的感受,却也完全可以理解。于是,对这个从未谋面的长者,沈信油然而生一种敬仰之情。

  同样,唐子凡谈及自己梦想时候的真诚态度,也给沈信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不仅是一个孝子,也是一个爱国者,且正准备为了自己的祖国作点事情。不论其他方面如何,单凭这一点,已经赢得了沈信的尊敬。

  思前想后,沈信更感到自己对唐的承诺是一个重大的责任。不过,他一点也不后悔,还很期待。自从他差点仙去,最后决定回来之后,他已经当自己是这世界的一份子,同时也有接受所有责任的准备。

  而当想到与F1赛车有关的资料时,沈信更是难以压抑自己的兴奋。据说F1赛车最高时速可达370公里,简直就像是飞一样,相比之下,一般的跑车就像是龟爬。速度带来的快感,对沈信有着难以想象的诱惑。

  这样胡思乱想地过了一夜,沈信一早来到公司,却发现“街舞小子”组合的两个成员已在等着他,且神色古怪。

  “阿信,听说你要去新加坡?”一见沈信,其中一个问道。

  “是啊,怎么了?”

  “能不能带我们一起去?”两个人眼中充满了殷切的期盼。

  “想去新加坡你们自己去就行了,为什么要我带你们去?”沈信疑惑起来:“莫非你们另有所图?”

  那两个街舞小子尴尬一笑:“阿信,你是不知道,我们最近没什么活,无聊死了。而你是要去参加温馨的演唱会,所以……你应该明白我们的意思了吧?”

  他们虽没说得很明,但沈信还是听明白了,这帮小子不仅想公费旅游,还想趁机捞点外快。想到这里,沈信不由好笑起来。

  沈信刚想说话,手机却适时地响了起来,沈信拿起一看,正是温馨,果然是说到曹操,曹操就到。

  “沈信,决定了没有?什么时候来?”沈信一接通电话,温馨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听起来她可比沈信要急多了。

  “决定了,尽快去。本来如果只我一个人,现在动身也没问题,不过现在有你一群歌迷也想去,这就需要多点时间准备了。”沈信一边说一边似笑非笑地看着两个街舞小子。两个街舞小子却丝毫不以为忤,反而是很期待的样子。这倒让沈信纳闷了,莫非他们真是温馨的歌迷?

  “我的歌迷?是什么人?”温馨问道。

  “你应该听说过,就是我们公司属下的那帮跳街舞的小子。他们仰慕你好久了,说什么也要去看看你。你说该怎么办?”沈信说这番话自然是在开街舞小子的玩笑,但那两人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就差说出“就是就是”了,沈信看得有趣,差点要大笑起来。

  “哦,是他们啊,我也闻名好久了。”温馨玲珑剔透,闻弦歌而知雅意,马上说道:“若不是他们的名头太大,怕不好请,我一定邀请他们来我的演唱会表演。”说到最后,温馨还故意地叹口气。两个街舞小子听到温馨对他们如此评价,顿时沾沾自喜起来。

  沈信看火候差不多了,赶紧说道:“我和他们关系不错,如果需要的话,我倒可以负责说服他们。”

  温馨那边还没有说话,两个街舞小子已经迫不及待地连连点头,表示同意了,看得沈信又好气又好笑。

  “如果能带他们来,那可就太完美了。至于酬劳方面,自然会让他们满意。我等着你们,快点来啊。”温馨最后又催了一句。

  听到温馨的话,两个街舞小子,一个无声地欢呼雀跃着,作出各种激烈的舞蹈动作表示高兴,另一个却一本正经地仰首向天,还在胸前划着十字。如果可以放声大笑的话,沈信一定会笑得喘不过气来。

  “对了,既然这么多人来,那也不妨多带一个。你应该不会拒绝我这个要求吧?”温馨说道。

  “你想让带谁?”沈信问道。

  “你说呢?”温馨笑着反问。

  “万零?”沈信犹豫着道。

  “对了。”温馨很高兴地说道:“就是她了,我很想见见这个小才女。”

  “这个啊,我可以试着跟她说说。”沈信也很想带万零去,不过能不能成行却没有把握,所以又加了一句:“不过,她还在上学,不一定能够有时间去。”

  “若她来不了,那可有点遗憾。”温馨的语气真诚,绝对不象是在客套。

  “我尽力试试。”沈信连忙劝慰。

  “对了,任务和完成如果有时间也一块来吧,我的合作伙伴们也想跟他们交流一下。他们想从任务和完成那里挖出点你的秘密了来。”温馨又发出邀请。

  “好的。”沈信一边说一边暗自好笑,这哪里是去参加演唱会演出,倒像是温馨先前所说,整个一观光旅游团。

  和温馨的通话一结束,沈信挥手制止了两个街舞小子的欢庆,问道:“去新加坡,刘大哥同意吗?”

  两个街舞小子什么也没说,只是用手指同时指了指沈信。

  “又是我?”沈信大叫起来:“难道我是旅游团团长?”沈信把心中的想法也叫出来了。两个街舞小子却很赞同地点着头。

  摇头失笑,沈信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而且平时和街舞小子的关系融洽,也就只好去找刘德华了。

  刘德华听了倒也不反对,反正街舞小子没事闲着也是资源浪费,去给温馨助助威也是好事。至于任务和完成,就是沈信不说,刘也准备让他们休息一下了,前段时间可让沈信给折腾坏了。趁此机会去渡渡假也不错。

  公司这边的事情谈妥,沈信连忙拨响了万零的电话。

  “你好,沈信哥哥。”万零的声音听起来无精打采。

  “怎么好像很不开心?出了什么事吗?”沈信连忙关切地问道,对于这个精灵的小女孩,从第一次见面他就有一种怜爱的情绪。

  “也没什么啦,就是要期末考了,整天在复习功课,烦死了。”

  沈信这才放心,想当然地说道:“你这么聪明,功课当然没问题了。小小考试,不用放在心上。”

  “沈信哥哥错了,我一点也不聪明,快笨死了,功课差得要命。”万零好像很高兴能抓住沈信的错误,笑得很开心。

  “是吗?”沈信尴尬起来,不过还是不太相信,能够写出那么优美文章和歌词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笨人呢?

  “当然是了,你以为当个笨女孩是很值得骄傲的事吗?算了,不说这些了。对了,沈信哥哥,你找我什么事?”

  沈信犹豫一下,还是将事情说了。本来以为万零会推托,没想到她一听就高兴起来:“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你不是要准备考试吗?”沈信小心翼翼地提醒,他可不想被万零的父母当成引诱女儿不务正业的罪魁祸首。

  “反正认真复习也考不好,倒不如出去散散心的好。”万零却对考试毫不在意,反而转过来安慰沈信道:“放心吧,我的父母很开通的,也没有期望我能有多好成绩。就这么说定了,我去跟他们说。”

  万零挂断电话,估计是去找父母了。没过多久,沈信就接到万零回过来的电话,说是她的父母已经同意。

  于是第二天,以沈信为首的一众人等,就以观光旅游团的形象浩浩荡荡奔向新加坡。万零出现在沈信等面前时,赫然是一副旅行家的打扮,一身运动装,背个行军背囊,倒也有点英姿飒爽的气势。不用说,众人很快都喜欢上这个可爱的女孩,争着宠他,反倒是沈信被晾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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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五十七章 遭遇歌迷

 

  到达新加坡已是晚上,温馨亲自接机,不过考虑到虽然旅程不长,但飞行总是会让人疲累,而且第二天还有的忙,她送众人到酒店后就离开了。任务﹑完成,以及街舞小子,一进酒店就不肯出来了,他们不是第一次来,游玩的心情并不迫切,而且也要考虑明天的事情。

  只有万零,带着初抵贵境的猎奇心理,怎么也等不到第二天,兴致很浓地非要拉沈信出去游逛一番。沈信一方面不想违逆万零的心意,另一方面也对新加坡颇为好奇,加上他本身没有疲劳这种事情,也就欣然答应了。

  老实说,自从飞车事件后,沈信对娱乐媒体的警惕心大起,什么时候也很小心,他不想再因为意外成为娱乐头条。不过这次因为身处异地,警惕心不免有所减弱,而且,他遇到的也不是娱乐记者。

  信步走出酒店,沈信和万零漫步在夜幕下的新加坡街头,两人都是第一次来,而新加坡的夜景也很有特色,一时间两人都是兴致盎然,乐在其中。

  走不多远,两人拐进了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道。虽然是晚上,但街道上灯火辉煌,俨然有不夜城的风采,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往来的多是青年男女,更多是情侣模样,倒也是值得一观的养眼风景。

  沈信还没有这种逛街的经历,感觉上倒也颇为新奇。而万零则跟所有的女孩子一样,看到什么好玩好看的东西都要驻足观赏把玩一番,沈信也不觉得烦,反而像一个宠爱妹妹的大哥一样,万零想干什么都依她。不过,万零赏玩归赏玩,每当沈信问她是不是要买点什么东西,她却总是摇头。

  两个人兴高采烈地走过半条街,心情都很愉快。

  “沈信信。”一个陌生声音忽然在沈信身旁响起。

  下意识回头,沈信马上知道事情要糟。

  果然,他一回头,马上就被周围的青年男女包围了,沈信这个名字仿佛有一种魔力,那个估计是沈信歌迷的人开口一叫,马上应者如云,沈信这时再叫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真的是沈信吗?不会吧?他怎么会来新加坡?”

  “你也太孤陋寡闻了吧?你没听说吗?温馨马上就要开演唱会了,他是特邀嘉宾。”

  “哦,他本人看起来比照片和电视要帅多了,这种风采,根本是照片和电视没发展现的。”

  “哪个女孩又是谁?不会是沈信的女朋友吧?”

  一众青年男女围住沈信和万零后,马上叽叽喳喳开始评头论足起来,让沈信哭笑不得。而到最后,身份鉴定告一段落后,众男女齐声要求:“沈信,我们是你的歌迷,给我们签个名吧。”

  沈信暗暗叫苦,原因却与其他明星不同,他从不认为给歌迷签名之类的是苦差,单单是他一个人,他签上一整天也无所谓,只是如此突如其来的遭遇,却会让万零的游逛计划泡汤了。

  不过看万零的神色,倒是一点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好,反而很有趣地看着眼前的场面,甚至还推波助澜地递给沈信一支签名笔。那大概是她准备让温馨签名用的,不过没想到居然用在沈信的身上了。

  以沈信的修为,自然可轻松摆脱这些歌迷,但他却不想让这些热切期盼着的歌迷伤心,而且他们的要求也不高,不就是一个签名吗?既然万零都没意见,当然要满足了,没有了歌迷,哪来的歌星?

  沈信接过万零手中的签名笔,开始为歌迷签名。只见他笔走龙蛇,运腕如飞,连续在不同的物件上签下“沈信”二字。得到签名的歌迷又是一阵欢呼,一阵惊叹,自然是为沈信漂亮的书法而惊讶。沈信一边带着迷人的微笑为歌迷签着名,一边不无自嘲地想道:“这倒好,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直没有时间练习书法,今天就算是复习一下基本功吧。”

  沈信算是想得开了,但签完名后,歌迷仍恋恋不去,也不免让他有点急了。

  “这是我妹妹。”将万零介绍给众歌迷,一解歌迷心头之惑后,沈信半开玩笑地祈求道:“时间不早了,大家是不是也各自回家呢?或者,可能还有事要忙?就当帮帮忙好了,要签名,我全部满足。可是,这样时间一长,被记者截到我就麻烦了。你们说对不对?”

  对沈信的飞车事件,即使是远在新加坡,歌迷也是耳熟能详,听到沈信谈到对记者的看法,歌迷都是会心一笑,当然,都是不含恶意的。歌迷们也都很通情达理,能够意外碰到沈信,并得到他的亲笔签名,已经心满意足了,听沈信的说话,更觉得沈信随和可亲,笑了一阵之后,也就各自散去了。

  沈信和万零总算脱身,连忙急急逃离现场。

  “唉,在新加坡逛逛街也能被歌迷认出来,歌迷真是太厉害了。哼,再有这样的事情,不要怪我杀人灭口啊。”沈信在一个稍微偏僻的地方停住脚步,开起了玩笑。

  “嘻。”万零当然不会当真,只觉得沈信这时候的表情很有趣,笑道:“这说明沈信哥哥的名气大嘛,而且刚才也看得出歌迷是真的喜欢沈信哥哥的。沈信哥哥这么受欢迎,我真是高兴。”

  “还高兴?差点你就逛不成街了。”沈信瞪瞪眼,眼中却是充满怜爱的感情。

  “嘻。”万零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两个人继续游逛,但有了刚才的经历之后,不免有如惊弓之鸟,行动间颇有鬼祟之感。这样一来,倒是再没有歌迷发现,进而骚扰他们,却差点被警察当做行为不轨的疑犯抓起来。

  等两人兴尽而归,回想这一夜的遭遇,不由觉得很是滑稽,在电梯里放声大笑。

  虽然两人对任务他们闭口不谈这晚的经历,但第二天新加坡报纸的娱乐板块赫然登出“当红歌星沈信亮相新加坡,夜市惊魂”的标题后,他们终于明白什么叫纸里包不住火了。不仅任务他们,连温馨也知道了。在逼着沈信自己将经历一一道出之后,众人都是大笑不已,颇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沈信心中恨恨,也只能苦笑了之。

  不过这个意外事件也算是为温馨的演唱会做了会免费广告,歌迷的热情更是如火,演唱会的门票已经被炒到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高价。

  在这天上午,演唱会进行了彩排,主要是为了让沈信和街舞小子熟悉一下过程。至于任务和完成,两个人品着咖啡与新加坡的同行们闲聊着,相比起来,他们才真的是来度假的。

  虽然第一次和温馨合作,但街舞小子的舞台经验丰富,对所有要求都是一听就能心领神会,首次彩排已经和温馨以及她的合作者们很合拍了。沈信更不用说,敏锐的艺术触觉和超人的表演天赋,让他即使即兴表演也能赢得采声如雷,小小彩排,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尤其是准备作为演唱会压轴节目的《两情相悦》,更是令观者叫绝。第一次试唱,沈信和温馨的配合就有说不出的默契,无论是两个人的声线表情,还是唱功动作,都让人感到天衣无缝。而当两人合唱歌曲最后的高潮部分时,那异乎寻常的感染力,饶在场众人已经是见多识广,很难被感动了,还是感动得一塌糊涂。至于万零,那份投入和痴迷就更不用说了,听完歌后就跟失了魂一般,大概是由于歌曲中自有她梦想的缘故吧。

  万零的才华本就为温馨赞叹,而本人又是温婉可爱,温馨一见她就喜欢上了,而万零也很喜欢温馨的歌,两人一见如故,虽只认识一天,关系却亲密得不得了。至于沈信这个哥哥,再次尝到被遗忘的味道。

  中午休息了一下,下午正式预演了一次,结果出乎意料得好,于是正事由此算是告一段落了,众人都只等演唱会的到来了。

  一旦没有事忙,任务和完成以及街舞小子,马上就活跃起来,观光旅游团马上恢复本来面目,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地谈论着自己准备到什么好玩的地方,或者去玩什么好玩的东西。只有沈信一朝被蛇咬,不免连井绳也怕起来,生怕再次造成意外的混乱,他宁愿在酒店呆着。

  对他这种心态,众人自然戏谑一番。任务更是大开玩笑:“幸好我们不是沈信,没有那么大的盛名之累,自可以大摇大摆出去玩。唉。做人做成明星,还真是可怜。”沈信笑骂声中,众人一哄而散。至于万零,也被温馨带着不知干什么去了。

  于是,观光旅游团的团长,就被孤零零地抛在酒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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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五十八章 不一样的演唱会

 

  虽然已经亲身参加过刘德华的演唱会,而且更看过很多明星演唱会的录像,但由于刘德华的演唱会是反潮流的,简陋得可以,而通过录像观看的演唱会缺乏那种身临其境的直接感触,沈信对演唱会的感受其实不是很深。所以,当温馨的演唱会一开场,他就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彩排时已经有过了,本来已经叹为观止,但在真正的演唱会现场,沈信才深刻领悟到演唱会所能达到的煽动效果,隐约对自己将来的第一场演唱会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

  和刘德华演唱会的简朴不同,事实上刘德华那样的演唱会没有几个人敢开,温馨的演唱会极尽奢华之能事,一开场即是声势惊人。在华丽壮观的灯光特效中,盛装的温馨和扮相各异的沈信以及街舞小子们亮相舞台,在热舞劲歌中,先收先声夺人之效。

  沈信这次的角色可不是伴奏者了,而是伴舞,且是领舞。一身黑衣舞于其他舞者之前,沈信的舞姿显得落寞而神秘,颇有点寂寞高手的味道。在温馨的歌声中,众伴舞者也是各展所能,在歌迷享受温馨歌声的同时,向他们展示着另一种艺术的魅力。不说歌唱,光看这些舞者的舞姿已经是一种高度的视觉享受了,尤其是沈信,既随心所欲,更如行云流水,充分将这种艺术的特色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境界。当然温馨的歌唱也是一流,而且以沈信为首的一众舞者更知道她才是主角,自然不会喧宾夺主,只是以她为中心,通过舞姿对她的歌唱作出衬托,在沈信完美的把握下,歌舞如同一体,却又能突出温馨的形象,顿时形成了一种更加具有震撼力的效果,让演唱会一开始即达到一个小高潮,歌迷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说起来,沈信的领舞完全是在街舞小子的推荐下获得的,他的歌唱已经是名声在外,舞蹈方面的造诣却知道的不多,街舞小子即是其中体会最深的,所以在一开始温馨先是不信,见识过后却是说什么也不肯放过沈信了,其要求的强烈更在街舞小子之上。在这双方面的压力下,虽然沈信此前没有在舞台上展示舞技的经验,还是被推到了领舞的位置。对于街舞小子们来说,有沈信这样技艺高超的领舞者,他们的表演会轻松得多,对沈信知之甚深,更心悦诚服,自然没有理由放弃这么好的选择。

  而沈信确实也没有辜负他们,虽然第一次以舞者的身份亮相舞台,但即使是外行,也能看出他的与众不同。对音乐和节奏天生敏感,更能将身体的每一部分都随意控制,他的一举一动本身已经包括了一种美感。更何况,他的一身行头,已经显示出他特殊的身份和地位。

  于是,众舞者众星伴月般将沈信和温馨的突出在舞台中心,而一歌一舞,沈信和温馨的表演配合默契,相得益彰,形成视觉和声觉上的完美组合,让歌迷享受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快感。

  享受之余,众歌迷自然对沈信好奇心大起,纷纷猜测此君究竟是何方神圣。但没有一个人能想到他就是沈信,毕竟沈信刚出道,参加公众演出不多,歌迷们只知道他在音乐方面造诣非凡,却怎么也想不到他的舞技也是如此炉火纯青。

  首曲即震动歌迷,此后的演出自然一直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而当温馨开始演唱万零的得意之作《白马王子》时,现场歌迷的热情简直如同火山爆发般不可抑制。这本来是温馨下盘专辑的主打歌曲,在演唱会上推出,也算是一种广告手段吧。

  这是一首节奏很缓的歌曲,为了效果,所有舞者都退场,只留温馨在台上。而沈信这时摇身一变,又成了伴乐者。在温馨给歌迷介绍这首歌的过程中,钢琴声已经隐约响起,衬得温馨的说话也如音乐般动听。而当温馨开口演唱后,琴声更是将其魅力发挥到极限,与温馨的歌声达到了一种如梦如幻的效果。歌词由万零所作,只是一个怀春少女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憧憬,就像一个最美的梦,沈信的作曲将歌词这种梦幻的感觉用音乐的方式表达出来,已经很是能打动人心了,而现场表演中,琴歌和谐,更是达到了完美的境界。

  表演由极动转为极静,歌迷们刚从狂热的情绪中稍稍缓和,马上就被投入到一个如仙境般不真实的艺术境界中。全场忽然变得寂静,只有那缥缈的琴声和催眠般的歌声在飘浮,所有在场歌迷都如同脱离了现实,到达了一个梦寐以求的完美世界。

  一曲终了,现场仍然寂静半晌,方有如雷般的掌声和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响起。这次高潮是如此持久,温馨不得不长时间地说了很多与歌迷沟通的话,另外还得沈信配合地弹奏了一曲舒缓的音乐,才安抚了歌迷激动的心情。

  而作为压轴节目的《两情相悦》,也同样不出所料,现场反响出乎意料得好,将演唱会持续两三个小时的高潮送上了顶点。

  此曲一出,沈信换成歌者形象款款出场,还是被一眼认出就是那个神秘舞者。本来有歌迷已经在嘀咕传说中的嘉宾怎么还不露面,现在才知沈信一直就在他们眼前。这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顿时掀起歌迷尖叫的新高潮。

  而回想刚才沈信精彩的舞蹈表演,联系上沈信此前在音乐方面出神入化的演绎,顿时将沈信的名字深深刻在每个现场歌迷的心中。而沈信的歌者形象也没有让歌迷失望,他俊美的容颜,优雅的风度,是那么地令人心折,甫一露面已经让众多歌迷激动得难以自控。

  当然,真正震撼到歌迷的还是沈信和温馨的对唱。两人轻轻牵手,脉脉含情地对望着,已然让众多歌迷有着观看一部最能打动人心的爱情故事片了,而当歌声响起时,歌迷们更是如痴如醉,堕入一个爱情的美梦中不能自拔。

  沈信的嗓音充满了蛊惑性自不必言,连温馨的演唱也被衬托得有如多情人的呢喃,这歌声又充满了仙灵之气,仿佛就在眼前耳侧,却又不可捉摸。这种感觉却更能激发歌迷自己的想象,在歌声中各自编织着自己最美的梦。有感情经历的人固然会回想起自己最美好的回忆,没有感情经历的人却更能作出最美的憧憬。

  而在特殊的灯光效果下,沈信和温馨一时间也像是来自仙界的使者,讲述着人间乐园的美好,用歌声诠释着什么叫最完美的爱情。

  是的,这不只是一首歌,更是一出戏,还是一本书,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叫爱情。梦幻般的爱情,如同一个魔咒,蛊惑了所有在场的歌迷。

  全场演出结束,所有歌迷都有点失魂落魄,那动人心弦的歌声似乎还一直飘荡在耳边,且直达心底。想来这些歌迷会有一阵子不能从这美梦中醒来,但对人生多一些美好的期望,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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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五十九章 新加坡风情

 

  从演唱会现场出来,沈信和温馨以及万零同车前往下榻酒店。沈信回味着刚才目睹演唱会场景,场面之宏大,灯光的奇妙,都令人赞叹不已,而他在演唱会开始时的突发奇想,也渐渐成为一个完整的构思。他决定,自己的第一次演唱会,就按这个想法进行。虽然可能有点荒诞,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但他本质上只是一个大孩子,好玩心起,这个想法的诱惑让他根本不想想及其他。

  温馨虽然不言,但对演唱会的成功还是很满意的,从歌迷对两首下盘专辑的两首主打歌的反应,大可以乐观想像下盘专辑肯定会大卖。这些还不算什么,最主要是通过沈信为她所打造的专辑,对今后自己的发展的方向有了全新的构思,没有什么比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更能让一个艺人心动的了,因为那代表着持续走红,代表着一切。正因为这样,她心中的激动可想而知。

  至于万零,她的想法大概是最单纯的了。在整个演出过程中,她都在前排最好的位置上观看着,作为两首当场最轰动歌曲的作词者,受到的震撼自然比其他人更为深刻。而且,在心底,隐约有那么一点窃喜和骄傲。尤其那首《两情相悦》,虽然臆想中是由她自己来和沈信对唱的,但温馨也是她最喜欢的女歌手,能由她来演唱是最好不过了。而看到两人的配合是那么得完美,将一首歌演绎得完美之极,她投入之余,也算是心愿得偿了。即使在回酒店的路上,她犹自沉浸在刚才演唱会的气氛中。

  “温姐姐,你的歌唱得太棒了,尤其是最后一曲,怕也只有你能跟他合唱得那么和谐,如同一体了。”万零兴致勃勃地说着,看了一眼沉思的沈信,又加了一句:“沈信哥哥的舞也跳得真好,没有人能比得过他。”

  “真的有那么好吗?我还担心唱得不好,会被你骂呢。”温馨笑着跟万零开玩笑,对万零的话,尤其是和谐一语,颇有点喜滋滋的感觉。不过看到沈信一脸沉思的神态,似乎对这边的对话一点也没有听到,心中又隐隐有点失望的感觉。

  万零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依旧滔滔不绝地回味着刚才的演唱会,温馨笑吟吟地听着,却没有再开口。

  回到酒店,众人谈到刚才的演出,都很兴奋,庆祝了一番之后,众人也就各自回房了。毕竟,演唱会是很累人的,从精神到肉体,经历一场演唱会,都要承受很大的消耗。

  沈信和温馨也把万零送回房去。万零精神依旧亢奋,不过在大喊大叫地度过一个演唱会后,她也实在累得不行了,在沈信的劝慰下,乖乖地去休息了。

  最后,当沈信和温馨一起来到自己房间之后,温馨笑道:“没想到演唱会的效果会这么好,说起来可真要谢谢你。可以说这成功全是你的功劳。”

  沈信连连谦虚:“哪里哪里,这次演唱会就象是一部戏,你自己才是主角,成功只是你自己的表演出色吧。而我,只是一个跑龙套的,顺便沾了你点光。”

  温馨微笑:“是吗?那好,你什么时候开演唱会,我也去跑跑龙套,沾你点光。”

  说到演唱会,沈信眼睛一亮,想起自己的构思,更是有点心痒难熬,不由透漏了点口风:“说到演唱会,按刘大哥的想法,会在明年年初举办一场。不过,我想是不需要劳动你的大驾的。”

  温馨忽然没来由有点生气,语气有点生硬地问道:“为什么?我不够资格跑龙套吗?”

  沈信听出她的不悦,微笑解释道:“当然不是,如果我的演唱会需要嘉宾,我一定用最隆重的礼节欢迎你。不过,我的第一次演唱会,我想搞得与众不同点。”说到这里,他眼中显出憧憬的神色:“那将是我一个人的演唱会。”

  “一个人的演唱会?”温馨不解,不过再要问下去,沈信只是调皮地摇着头,笑曰“天机不可泄露”。

  温馨看着沈信好像很得意的样子,不由失笑,沈信现在的样子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当前人气最高的歌星,倒像是恶作剧的顽童。从一开始认识沈信,就觉得他与众不同,却说不出是不同的是什么,现在温馨却突然认识到,沈信最吸引人的正是那一尘不染的眼神和纯真的气质。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时候,但在进入社会之后,却终究会变,尤其在娱乐圈,更是不可能永远保持这样的心境,但沈信已经名头震天,却出奇地依然有着这样的心境。这样想着,看着沈信纯真的笑容,温馨心中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时候不早,温馨起身告别。沈信送到门口,温馨忽然回头,顿时与沈信面面相对,若不是沈信反应灵敏,身手不凡,差点撞个满怀。突如其来,沈信望着近在咫尺的玉人,也觉得心中一荡。而温馨微笑着,忽然快速地凑上沈信嘴唇上轻轻一吻,笑嗔一句:“你呀,真是一个可爱的大孩子。”

  沈信遭此突袭,又再次感受到那种被电击的滋味,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温馨已然飘然远去,他还没回过神来。

  演唱会完了,沈信带队的观光旅游团还是在新加坡逗留了好几天才走。在演唱会次日,当沈信和温馨再次见面时,两人谁也没有提及前一夜的事情,也许是都不知该如何发展,索性就当是一个香艳的插曲好了。

  演唱会成功,在新加坡再没有工作要做,众人都玩得很开心。尤其是万零,根本就是毫无心事,那种最纯粹的快乐,看在其他人眼里,都艳羡不已,依稀想到各自曾经纯真的年代。即使是沈信,也不由回想起当日在山上的寂寞而又快乐的日子,那时侯,他是最单纯的。

  不过和万零熟悉之后,沈信才了解到万零在学校的成绩真的很差,那天万零自言很笨,并不是开玩笑。说起来万零除了在文学方面表现出过人才华外,在其他功课方面的成绩都是乏善可陈。不过她的父母很开通,并不强迫她学习没兴趣的东西,她自己的理想则是当一个作家。

  在温馨谈到要和万零签约的时候,万零表现出很大兴趣,不过考虑之后,还是决定不马上签约,只是承诺如果有了好的词作,一定给温馨优先采用。这个想法沈信很支持,因为无论万零的天赋如何出众,过早进入社会,拔苗助长,并不是一件好事。而温馨,她和万零的感情早如同姐妹一般,能得到万零的承诺已经很高兴了,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另外的想法。

  除此以外,在新加坡最值得提起的还是温馨的演唱会,在各大媒体的娱乐板块上,次日的头条都是有关温馨演唱会的新闻。对温馨演唱会的成功,都是众口一词的赞美,而到最后,又都不约而同的将重点集中在沈信的身上。除了对其歌舞的赞扬之外,称其为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娱乐新人外,更提到沈信此前在街上遭遇歌迷的事件,盛赞他是最有风度的艺人。总之,在新加坡的媒体上,没有丝毫对沈信的贬意,都是一致好评如潮。

  而当在这样的背景下,沈信特意召开的一个记者招待会,他的幽默和谦和,更是赢得了新加坡媒体的一致好感,在新加坡的媒体心目中,沈信算是确立了一个美好的形象。

  而在歌迷心中,沈信的形象更是完美,歌舞的造诣非凡先不必说,其亲和力更是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可以这么说,除了香港是沈信的大本营之外,新加坡是他第二个拥有最忠实的支持者的地方。

  总之,沈信的新加坡之行,可谓收获丰富,愉快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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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六十章 岁终

 

  回到香港后,观光旅游团解散,众人忽然变得很忙,各自有工作要做了。只有沈信,忽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闲人。

  这也是刘德华对他的照顾,作为一个新人,甚至是一个当红歌星,沈信这一年的成绩已经足够骄人了,出于对沈信的保护,不想他过早透支自己的才华和精力,所以再没给沈信什么任务。只是他不知道沈信其实是超人,这么一来,反让沈信闲得发慌。

  在这期间,沈信参加最多的就是各种公益活动和社交聚会,以及各种音乐典礼。而对沈信来说,这些活动一点压力也没有,就像出门散步一般轻松。不过,意外之喜是,除了刘德华期望的扩大知名度以及赢得公众好感之外,更结交了一大帮演艺界的当红明星,虽然沈信过快的冒出速度令有的人觉得不爽,但沈信谦和的态度所向无敌,见过沈信之后,没有人再对他有敌意。而且沈信的音乐范围跨度颇大,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风格,与所有人都难说和他有竞争关系,这也是沈信在社交中的一个优势,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谁愿意平白树敌呢?

  闲暇无事,沈信就去唐子凡家消磨时间,那里经常能见到一些有趣的人,倒也是一个好去处。马天成比他去得还勤,而且就是为了结识那些千奇百怪的奇人,据他说是在收集创作素材,不过他承诺的巨著却迟迟没有面世。

  不过沈信比较遗憾的是,在他去新加坡期间,杨天离开了香港,使他没机会进一步跟这个他一直觉得神秘的高人交往。

  唐子凡现在跟沈信的交情堪称莫逆,看出沈信对他那辆原装伊琳娜情有独钟,就提出要送给他。不过沈信想了想之后,还是拒绝了。且不说他不想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光想想得到此车后的遭遇就可以让他退避三舍。经过飞车事件,他对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自然心有戒心,不过他要是自己小心,娱乐记者本事再大也是无可奈何,根本抓不到他。但如果开上这辆在香港绝无仅有的伊琳娜,那岂不是成为最明显的目标?以后恐怕永无宁日。再来一次飞车事件?免了,一年之中进了两次警察局,已经够倒霉了,他可不想成为那里的常客。

  听过沈信的理由后,唐子凡同情地拍拍沈信的肩膀,改口说就当他是两辆伊琳娜的保管者,沈信可以随时到他这里来开车去玩,并当场将两辆车的钥匙各给了沈信一把。这倒是一个好主意,沈信欣然接受了唐子凡的好意。所以此后沈信经常出去兜风,想开快车就用那辆改装的,想四处闲逛就用原装的。这样一来,沈信既可以过过驾驶瘾,又不用担心记者盯梢,倒也逍遥快活。在沈信的谨下,慎没有人把这辆招摇的车跟他联系起来。于是,在短时间里,沈信算是遍览香港风情,对这座他已经呆了近一年却还是不太了解的城市做了一个深入的调查研究。自然,他对现代社会,对人生,都有了一些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也有不少感悟,但要具体到表达出来,却一时还是比较模糊。所以,这段时间他也没有什么新的音乐作品出世。

  岁终年末,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沈信和张林兄妹总算搬出了原先所住的公寓,单门别户地购买了一座小别墅。一切都是张林一手操办的,据他说是物美价廉,不过也着实大大地破费了一笔。而且说起来是三个人合买,其实用的却都是沈信的钱,为此张林和凤仙曾大吵一通,最后闹到沈信面前。张林振振有词,说自己赚的那部分钱拿去投资了,所以才需要沈信先垫付自己那部分,并不是非要赖沈信不可。凤仙知道他的脾性,对他这话很是怀疑,但沈信无所谓的一句“随便怎么也好,我有钱,还不就等于大家有钱?”,让她感动之余,也没话好说了,只得私下警告自己哥哥不要太过分。不过看张林的样子,他是不是真的听到还是个问题,更不要说照着做了。

  整个事件,比较可喜的就是沈信有了自己的卧房,不用再在客厅睡沙发了。不过说起来沈信好像很怀念自己在客厅睡沙发的经历,住进宽敞的卧室反而很不适应。

  对于沈信来年的发展,虽然没有对沈信说,但刘德华却早有规划。首先是影视方面,他准备让沈信拍三部电影,另外再加上一部电视剧,题材待定。按说沈信现在的名声人气,已经不用再拍电视剧了,但刘德华考虑到电视剧比较锻炼演技,沈信资历尚浅,还是需要磨练一下的。而且电视剧面对的观众群更广,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至于电影方面,刘德华的意思是打造系列精品,让沈信从一开始就向优秀完美的方向迈进,绝不能什么烂片也演,既影响声名,也影响才华的发展。

  而在音乐方面,刘德华放心地准备让沈信自由发挥了,通过一年的了解,刘德华明白沈信在音乐方面没有人能指导,只能任他自己去自由发挥了。而且,只要给予沈信自由的空间,刘德华相信沈信自然会有上佳的表现,过去的一年已经提供了足够多的例证了。

  总之,刘德华已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沈信的身上,他要沈信继续他的梦想,将他没有实现的愿望,都一一实现,也同时为此作出了一系列的安排。可以说,遇到刘德华,是沈信的幸运,但反过来来说,遇到沈信,何尝不是刘德华的幸运呢?一切好像无法解释,只能归结为冥冥之中的缘分了。

  而在这时,一直关注着沈信发展的音评人陈辉在自己的专栏发表文章,对沈信的一年作了一个总结。

  在文章中,他这样说道:“对我来说,过去的一年很是让人难忘,因为我亲眼目睹了一个巨星的成长历程。不用说名字,大家都知道是谁。先让我们来看一看今年获奖的音乐作品吧。

  最佳单曲:《迷惘》。

  最佳专辑:《快乐》。

  最佳MTV:《迷惘》。

  再来看看这些曲目的作曲者和演唱者吧,那都是同一个名字:沈信。

  对,没错,就是沈信。作为一个新人,一年之中出了三盘专辑,盘盘大卖,这绝对是一个奇迹。而且还得说一句,每一盘专辑的质量都对得起它的销量。除此以外,还不得不提提他在电影方面的表现,作为处女作的《秘藏侠情》,只是一部小制作的商业片,而经过他的演绎,不仅在商业上创造了票房奇迹,更为这部片注入了艺术的魅力,提升了这部片的艺术档次。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怎么称呼,我想不出,称之为巨星可能为时尚早,但也只能这么称呼了,而且可以预见,他成为巨星所需的时日不会太多。

  说起来我可能比大家幸运,因为我从第一次见他露面就看出他的潜力,并预言了他的成功。大家看看我过去的专栏评论就知道了。事实上,在这一年中,看到他走过的没一步,我都感到很快乐,那感觉就象看着自己的孩子成长一样。

  对于新的一年,最大期望当然是他在各方面都能取得巨大成功。不过现实点来说,他应该还是将精力集中在一个主要方向,毕竟人的精力有限。如果让我选,我会选择音乐,不仅仅是因为我是音评人,更因为音乐有更大的空间容纳沈信的天才。依我的观察,沈信在音乐方面的天才应该比现在表现出来的更惊人才对。不相信我的话?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沈信来年的发展吧。同时记住我说过的话。”

  陈辉对沈信的忠告自然是金玉良言,不过沈信的情况却不是他能了解的,沈信不仅有各线开花的才华,更有足以应付各线作战的体能,所以他对沈信的期望未免还是有些保守,尽管这时所有人都认为他夸张。

  转眼新年将到,除夕这天,沈信和张林兄妹是在刘德华家度过的。不用说,刘母见到自己的干儿子自然是喜不自胜。难得地,刘德华也推掉所有应酬,准备过个舒舒服服的年。

  吃过年夜饭,众人还凑了一桌麻将,让刘母开心不已,老人家已经没有什么娱乐了,麻将算是一样。刘德华没有上桌,只是坐在母亲身边帮着出谋划策。而沈信也不惜利用自己的异能作弊,连连放炮,让刘母庄上连糊。老人家高兴的样子,大家看了也觉得欣慰。

  震天动地的鞭炮声中,午夜的钟声敲响,新的一年到来了。沈信回想这一年的遭遇,忽然觉得难以分辨是幻是真,一时间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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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7-10-06
篇外章

 

  岁终年末,《仙恋红尘》剧组在唐子凡的豪宅召开了一次记者招待会,由唐子凡和杨天主持。

  唐子凡春风得意,容光焕发,杨天却正好相反,一进门就趴在桌子上睡了。

  望着云集的记者,唐子凡笑眯眯开口道:“大家可能还不知道吧?我很快就要成为一家F1车队的老板了。这在《仙恋红尘》里可是一件大喜事啊,哈哈,哈哈!”他忽然放声狂笑。

  “切!早就知道了。”众记者齐声喊道,同时都是一脸的不屑。

  “啊!?都知道了?消息传那么快?可恶啊!”唐子凡尴尬地止笑,一脸恨恨之色。不过他很快恢复正常,神秘一笑:“我还另外有一个赚钱的构思,你们肯定是不知道的。不过呢,这个可就不能先透露给你们知道了。哈!”他又得意起来。

  记者们对唐子凡的态度大是不满,大声鼓噪起来。

  唐子凡毫不理会,顾左右而言其他,最后实在被记者纠缠得不耐烦,他索性拉起睡觉杨天:“喂,老杨,这招待会可是我们两个人主持,你也来说两句嘛。”

  杨天一脸不耐之色:“有什么好说的?我说什么也是黑白两道都敬重的‘无冕之王’,在这部小戏里居然是龙套角色,实在有够郁闷。要不是这里的酒还不错,我早就翻脸走人了。哼!”

  唐子凡满脸堆笑:“不要这么说嘛,你的戏份是有点少,不过角色可是很重要哦。最要紧的,下一部里,可是要和你最讨厌的岛民来场争斗的。”

  杨天嘟囔道:“小打小闹,没意思。” 俯身又睡了。唐子凡顿时有点尴尬。

  “砰”,房门忽开,一个二十岁左右,英俊中带点邪异的年轻人出现在众人面前。

  “吼,吼吼!”这年轻人旋风般卷上主席台,仰天大叫。唐子凡看到这年轻人冲来,先拉杨天躲向了一边。

  记者们则是瞠目结舌,不知道这年轻人是何方神圣。

  “沧桑,才是男人的味道。”年轻人忽然摆个酷酷的姿势,声音低沉地说道。

  “你到底是什么人?”终于有胆子大的记者问道。

  正在耍酷的年轻人,忽然变成嬉皮笑脸,笑嘻嘻答道:“这个问题问得真好,充分说明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一眼就能看出我的卓越不凡。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秦歌,是沈信的孪生弟弟。大家当然看得出来,虽然他是主角,而且确实比我大了那么一点点,但要论到英俊和才华,我可是比他强一点点哦。”

  众记者面面相觑:“沈信的弟弟?这可太新鲜了。”

  “咣当”一声,又有不速之客到来,在众人看清之前,已经将秦歌一脚踹飞。

  定睛细看,出现在主席台上的是一个妙龄美女,身着短裙,正对着飞出去的秦歌戟指怒斥:“冒名行骗的混蛋,居然败坏主角名声,真是死有余辜。”

  而秦歌,被这少女一脚踹到了一个角落,面朝下落去,落地时一动不动,眼见是凶多吉少了。

  众记者大惊失色:“天,难道记者招待会改成凶杀案现场了?”

  那少女这时转向众记者,却先绽露了一个迷人的笑容:“大家好,我叫典娆,是沈信的表妹。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支持我表哥的演艺事业,小女子这里先谢了。”

  看清典娆人比花娇的容颜,众记者才如梦初醒,纷纷举起手中相机,一时间白光连闪,“咔嚓”之声不断。

  这时候,已经被众人遗忘的秦歌,却忽然在地上翻个身,愤愤说道:“若说我是冒名行骗,你又算什么?沈信没有弟弟,哪来的表妹?”

  “混蛋,还敢强辩。”典娆怒喝一声,飞身来到秦歌身前,一脚踩在他面门处。众记者看到这凶残的一幕,不由都感不寒而栗。

  “不要听这混蛋胡说八道。”回头转向记者们,典娆又是一脸的亲切笑容。

  “天哪,这两个小祖宗怎么来了?”杨天酒醒了大半,皱眉问道。

  唐子凡苦笑回答:“他们说自己是下一部的重要人物,要先出来跟大家见见面,混个脸熟。”

  杨天叹息无语。

  而那边,看着一动也动不了的秦歌,忽然闪出典娆脚底,飞身站起。一脸怒容,秦歌大喝道:“你是女人我才不打你,不要以为我是怕了你。”

  典娆满脸不屑:“打又如何?”

  秦歌怒极反笑:“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实在是忍无可忍,现在无须再忍了。亮兵器吧。”说话间他掣出一把雪亮的长刀,寒气逼人。

  典娆怜悯地看着秦歌,摇头叹息道:“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用这么老土的兵器,真是可怜。唉,让你长长见识,看看我的武器吧。”双手一动,不知从什么地方,典娆给拿出了一管AK47。

  不等众记者反应过来,刀光闪烁,枪弹飞舞,现场乱成了一片。

  唐子凡二话不说,拉着杨天转身就走,还不忘喊一嗓子:“记者招待会到此结束。要命的赶紧逃吧。”以身作则,他和杨天很快消失不见。

  众记者也不甘落后,纷纷夺门而出。而典娆和秦歌打得兴起,也顾不得其他了。

  出门逃出百米,唐子凡和杨天才站定回望。唐子凡的毫宅已经是烟尘滚滚。

  “渔阳鼙鼓动地来,九重城阙烟尘生。”唐子凡曼声长吟。

  “你不是傻了吧?房子要完了。”杨天酒全醒了,头却还是晕乎乎的,惊叹于唐子凡的超脱。

  “哈,有这两个小霸王在,我岂能不防着一手?放心好了,我早就给房子上了保险了。而且我也早看这房子不太顺眼,现在好了,连拆迁费也省了。”唐子凡一脸的精明。

  “靠,你还真是奸诈。”杨天没有其他话好说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藏酒我可早就转移了,你不用担心没有酒喝。”唐子凡善解人意地又加了一句。

  杨天彻底无语。

  震天一声响,唐子凡的豪宅颓然崩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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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二部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第一章 游戏

 

  新年刚过,沈信就迷上了电脑。准确地说,他只是迷上了电脑游戏,而且只是为浩如烟海的游戏中的一款着迷。这款游戏就是大名鼎鼎的《反恐精英》,英文简称CS。

  话说从头,事情得从马天成自诩为可媲美“007系列”的旷世巨著开始说起。在接近年关之际,他终于拿出一部自称是“东方之鹰系列之一”的大片剧本来,刘德华看过之后颇为赞赏,当即拍板要作为沈信新年第一部银幕作品,于是,这个剧本就交到了沈信的手上。

  据马天成说,剧本是根据杨天的真实经历改编的。作为一个现代奇人,杨天神通广大,交游广阔,其经历之丰富和匪夷所思,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而在马天成这部作为“东方之鹰系列”开山大作的剧本里面,讲述的是以杨天为原型的男主角只身与南美毒枭的生死搏斗。故事起因是由于男主角的情人,一个国际女刑警,在追捕毒枭的过程中突然神秘失踪。这样引出男主角,经过一系列地斗智斗勇,最终生擒毒枭,救回情人。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场面却颇为宏大,剧情也很丰富,尤其涉及到现代武器的种类和型号之多,虽然沈信身怀异能,也看得有点头晕。而且在马天成的剧本中,各种武器都用代号表示,自然更是看得沈信一头雾水。沈信对武器的认识本就只停留在冷兵器时代,电影是看的多了,武器也见过不少,但只是看热闹,并没有很深刻的认识。面对着AK47,MP5这些字母加数字,他怎么知道是什么东东?

  在匆匆将剧本过了一遍,将剧情了解之后,依照前例,沈信去找马天成研究剧本。

  这一天一早,沈信先到唐子凡家,开着原装伊琳娜出去兜了一圈,当是晨运,这才来到马天成家。马天成刚刚起床,洗漱之后,正要打开电脑。

  看到沈信,马天成马上问他自己的剧本怎么样。沈信随口夸了两句,接着提出要看看有关剧本中所提到的武器的资料。

  马天成问了沈信几个问题,沈信一无所知,顿时让他头疼起来。他的资料倒是有不少,但杂七杂八,从什么地方得来的也有,且多是一些纯数据型的资料,若是一个武器发烧友,对武器有着一定的认识,自然把资料给他看就行了。可是,看沈信的表情,在现代武器的知识方面近乎为白痴,马天成不知该怎么办了。他自己对现代武器的兴趣已经持续好多年,才有今天这样的知识和认识,他不了解沈信的潜力,自然不认为沈信可在短时间内达到自己的水准。

  不过当马天成的目光落到电脑上时,顿时有了主意。他兴高采烈地招呼沈信坐下,笑道:“想了解现代武器嘛,太简单了,我们来打游戏。”

  沈信眉头一皱:“打游戏?”

  “对。”马天成颇为自己的突发灵感沾沾自喜:“郑重向你介绍一款游戏大作《反恐精英》,简称CS,它将是你在武器方面最好的入门教材。”

  于是,本来对电脑不是很有兴趣的沈信就这样被拖下水了。

  说到电脑,沈信也不算白痴,但也只不过知道如何开机关机,外加上网浏览网页,其他方面基本不懂。所以马天成很快发现,他不仅要教沈信打游戏,在此之前还得负责对沈信进行一番电脑的基础普及教育,他不免哀叹自己自找苦吃。还好沈信的悟性极高,什么东西一听就懂,一教就会,才没有让马天成的郁闷发展成为暴怒。

  总算进入正题,马天成的精神也振奋起来,开始滔滔不绝地向沈信讲授自己对CS这个游戏的了解和感悟,看到沈信必恭必敬地听着自己的讲解,他倒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唔,诲人不倦的感觉不错,尤其弟子是这么有名又这么谦逊的明星。”马天成这样想着,差点要仰天大笑一番。

  花了半个小时,从武器特性,到基础操作,再到战略战术,马天成算是将自己的本事倾囊相授给沈信了。而挂在马天成嘴上的一连串CS专用名词,什么爆头啦,蹲点啦,听得沈信一楞一楞地,看在马天成眼里,也是一乐。

  在马天成示范了一局与电脑机器人程序的对战后,他向沈信发出邀请:“怎么样?来单挑一局?”

  “好。”沈信的兴趣算是被马天成完全给挑起来,毫不犹豫答应了。马天成有一台台式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正好两个人联机对战。

  马天成很快建网,等沈信一加入,对战马上开始。马天成从老巢出来,飞快向沈信一方扑去,心中暗自得意:“最近忙着写剧本,CS可是好久没玩了,沈信你别怪我心狠手辣呀,我也是憋太久了。”

  正想得得意,马天成和沈信在一个开阔处面对面相遇。欺负沈信是新手,更压抑不住那种想要击倒对手的渴望,马天成手法熟练地连蹦带跳地向沈信迎面冲去,同时痛快地扣动了扳机。他选的是匪徒专用的AK47,光听着那响亮清脆的枪声,已让人感到很爽了。

  可是马天成却有点小看沈信了,虽然是CS初哥,他的操作却颇为老练,左扭右拐,居然躲过了马天成大半部分的射击,马天成一梭子子弹扫完,他依旧活生生地。马天成惊诧之余,来不及换弹夹,顺手抽出手枪继续射击。不过这时已经迟了,沈信终于射出了自己的第一颗子弹。

  只一声枪响,马天成仰天便倒。

  “爆头!?”马天成看着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实在难以相信自己居然会被沈信这个菜鸟给打败。再一看沈信所用的枪,是MP5,最普通的武器,那个郁闷啊,实在是不用提了。

  “再来!”马天成大叫一声,心中想道:“真是有够倒霉,沈信这个新手运气这么好,居然瞎猫碰上死老鼠般给打了个爆头出来,害我大丢面子。这第二回合我一定要胜得漂漂亮亮,才能让沈信认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

  他的想法是不错,但结果却更让他郁闷。他出于小心,不再冒进,结果,在一个拐弯处刚探出头,便看到沈信正向自己冲来。不等他有机会做出任何反应,沈信抢先开了枪。又是爆头,一击毙命,看着沈信好像意犹未尽地对着自己的尸体还补了两枪,马天成简直要吐血了。谁让他连“鞭尸”也教给沈信了呢,沈信没什么恶意,只是好奇地过过瘾罢了。

  马天成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什么也没说,第三回合马上开始。这一次马天成丝毫不敢小觑沈信了,即使不承认他是高手,也得承认他的运气好吧,而谁能知道,这一回合他的好运还是会继续呢?连输两个回合,马天成也顾不得自己自诩的高手身份了,决定采用蹲点的方法来扳回一局。

  选择了一个极佳的埋伏地点,马天成一边耐心守候,一边暗自思忖:“就算你沈信是天才,一点即通,枪法如神吧,毕竟经验尚浅,不会想到我这一招吧?”

  沈信并没有让马天成等很久,很快就从马天成身前跑过。马天成压抑不住自己心情的兴奋,连连扣动扳机,将子弹疯狂地倾泻在沈信的身上。事出突然,沈信猝不及防下,顿时身中数枪。不过他的反应也是够快,在枪声一响起的时候已经倒退着向来路而去。虽然马天成没有浪费一点点时间,但沈信好像背后长眼一般,成功在被马天成击倒之前退走了。

  没有将沈信一举击毙让马天成很是遗憾,不过很明显沈信的HP已经接近底线,这一回合可以说是胜券在握了。别的不说,能挽回一点面子是马天成最得意的。

  就在他一边得意,一边考虑是不是要追出去的时候,眼前人影一闪,沈信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虽然没有想到沈信在HP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再度杀来,但马天成的身手也是不凡,第一时间就举枪射击,一点三发。可是沈信明显是有备而来,在马天成第一颗子弹射出时,他已经凌空跃起,同时也开枪了。

  马天成的第二颗子弹没有机会出膛,因为,跟前两个回合一样,沈信一枪就结果了他。连续三次被爆头,马天成实在是受不了了,大叫一声,跳了起来。

  PS:有关CS中的武器:

  AK47:CS中匪徒专用的强力冲锋枪,威力巨大,同时后座力和噪音也是最大的。

  MP5:CS中最便宜的主打武器,杀伤力较小,但胜在稳定,后座力小。

  AWP:狙击枪,CS中最强有力的武器,绝对的一击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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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二章 马天成的郁闷

 

  马天成一下跳到沈信的面前,话都有点说不利索了:“还说你是新手?你居然连续爆了我三次头。”

  沈信一脸无辜地看着马天成:“我当然是新手了,在今天之前,我甚至还不知道有CS这个游戏。爆头是你教我的,你说这样能一击毙命,我只是按你说的做,难道我做的不对吗?”话是没错,可是他没说他的鼠标操作可以精确到点,那是其他人根本达不到的境界。要说起枪法,他认第二,怕没人敢认第一。

  对这番话马天成自然无法反驳,因为那的确是他教的。憋了半天,马天成才又冒出一句:“你,你居然用MP5打败了我。”

  沈信还是很认真地说道:“是你说的,这枪几乎没有后座力,最适合新手用了。‘价格便宜量又足,我们一直用它。’这也是你说的。果然不错哦,你看看我现在的钱可不少了。”

  马天成不用看,也知道这个事实,沈信连胜三个回合,钱自然往上长,自己这边连战连输,却快穷死了。

  “其实呢,是这样的,我不太习惯用笔记本电脑,所以才会输给你。这样好吗?我们换一下电脑。”没有话说,马天成自然只能想办法挽回败局了。看到沈信这边的资金充足,他索性耍起了赖皮。

  沈信倒也无所谓,“哦”了一声,依言和马天成换过电脑。马天成欣喜若狂地坐下,马上选择了一把AWP,这是最强有力的武器,他自己那边的资金已经不足够支持他买这么昂贵的武器了,这才是他要求换电脑的目的所在。

  买好枪支弹药,马天成飞快跑出老巢,兴冲冲地选好狙击地点。他一边瞄着沈信可能出现的地点,一边恨恨地想:“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会把我放在眼里吗?依我那点钱,你能买把手枪就不错了。AWP对手枪,看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样。”

  他这样想着的时候,沈信已经出现在他的瞄准镜里。在有机会细观沈信行动的情况下,马天成才知道沈信是多么的狡猾,行进路线永远是z字形,七扭八怪地,让人很难估计到他下一步的动向,而时不时的上蹿下跳,更是让狙击手头疼,不知该望哪里射击。

  马天成还是一个颇有风度的狙击手,没有一定的把握不愿盲目开枪,就在他一犹豫间,沈信已经敏锐地察觉到他正在瞄着自己,只见沈信连身也不转,迅速倒退着离去,在马天成的瞄准镜里消失了。

  这样一来,马天成陷入了两难境地,追上去吧,且不说神那神乎其神的枪法,自己的枪也不适合面对面的对战。继续蹲守吧,沈信既发现自己的狙击目的,恐怕不会再给自己机会了。第一次,马天成对自己完全没有信心,握着鼠标的手也沁出冷汗。

  最后,猜测沈信可能会从另一边包抄,马天成决定赌一把,一念及此,他马上掉转枪口,用瞄准镜锁住来路。他心中暗暗发誓只要看到沈信就开枪,管它是不是瞄准?绝不再因为优柔寡断而坐失良机了。

  只是,出乎意料地,沈信根本就不再给他看到自己的机会。在马天成紧张的守候中,他突然听到清脆的枪声想起。

  “奇怪,沈信在射击什么目标?”这是马天成的第一个念头。当迅速减少的HP让他意识到自己正是沈信的目标时,一切已经来不及了。马天成再一次看到自己倒在地上,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死因,而那把花费巨大的AWP,一颗子弹也没射出就没了。

  目光有些呆滞,马天成连叫“不可能”,即使沈信用MP5,也不可能穿透墙壁的,何况,沈信的武器只可能是手枪,他根本连MP5也买不起。他现在当然明白自己是被隔墙射来的子弹击毙了,只是这接着而来的疑问还是让他想不通。

  目光转向屏幕的右上角,那图标赫然是一把手枪。“沙漠之鹰!?”马天成彻底无语,狙击手被对手用手枪给击毙,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看到马天成向自己看来,沈信有些得意地说道:“我的钱不多了,只好买一把好一点的手枪了。幸好你告诉过我了,这是唯一具有穿透墙壁能力的手枪,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对付你的AWP了。果然是不错,我连你也没看到就赢了。”

  马天成现在算知道什么是作茧自缚了,他是把所有有关CS的知识都教给沈信了,包括穿透墙壁对付蹲点者以及这个地图最好的伏击地点和反击地点,但也没想到沈信能这么快应用在自己身上。不过也不能怨沈信不是?谁叫他只留给沈信买手枪的钱呢?要是沈信能买起MP5,他岂能穿透墙壁赢自己?

  心中自怨自艾,马天成什么也不说了,又在电脑前坐下。他现在已经不当沈信是一个新手,甚至不当他是一个与自己棋逢对手的平行高手,而是当沈信是一个水平远超自己的强者。想要胜过沈信的念头已经没有了,他只要能够赢上一个回合,稍稍慰抚一下自己受伤的自尊,也就心满意足了。

  战局在继续,马天成屡战屡败,屡败屡战,那个不算奢侈的要求,却始终不能满足。沈信一旦度过新手适应期,马天成根本一点机会也没有。

  很快,五十个回合到了,整个战局结束,系统开始退出网络。马天成脸色苍白地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比分,沈信对他是47:3,从头到尾,他一个回合也没赢过,甚至连赢的希望也没有看到过。

  沈信完全沉浸在游戏中,兴高采烈,一点也没有想及其他,但当目光落在马天成身上时,还是马上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头了。

  不过不等他说话,马天成已经霍然起身,大喊一声:“我再也不玩CS了。”接着就头也不回地回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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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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