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22075阅读
  • 308回复

网络玄幻小说《仙恋红尘》作者:西风残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三章 路遇

 

  对于马天成的反应,沈信一时想不明白,加上兴致正浓,也就没有理会他。没有对手了,他就和游戏所带的机器人程序对战,这次与先前和马天成的对战不同,他不只用MP5,什么枪他都想试一试,对手人数也由一个逐渐上升到七个。虽然机器人程序的智能在他看来不值一哂,但一挑七,倒也趣味盎然。一时间沈信颇有点自得其乐。

  就这样,枪换了一把又一把,地图也换了好几个,等沈信将所有的枪都用得炉火纯青之时,已经是中午了。

  退出游戏,沈信犹自沉浸在游戏的快乐中,大感回味无穷。

  站起身来,沈信向马天成的房间走去,这才重又想起马天成先前冲动的反应。他这时有点明白其中缘由了,作为一个新手,自己轻松击败了马天成,一点面子也没给他留,他又那么自信自己在CS上的造诣,也难怪他火气那么大了。

  当时沈信只是感到接触到这个游戏的新奇和兴奋,加上年轻人自然而然的好胜心理,只想赢马天成,并没有多想其他的,现在冷静下来再看这件事,沈信不免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心中对马天成颇有点歉意。

  敲了敲门,马天成没有反应,沈信推门进去,才发现马天成躺在床上,还在一个人生闷气。

  “好啦,不就是一个游戏吗?用得着这么认真?起来吧,我们去吃西餐,我请客。”沈信虽然满心歉意,看到马天成像个小孩子似的,也不由好笑。

  马天成犹自余怒未消,只是以冷哼作答。沈信也不再说话,只是笑吟吟地看着他。在沈信真诚的目光下,马天成的怒气也无法持续下去了。苦笑一声,马天成说道:“你知道吗?以CS来说,我虽然不是一流高手,也被不少人击败过,但也从来没有输得这么惨过。而且,你还是一个新手,这种感觉真是难受。沈信啊,你真是让人看不透。”

  沈信昂首做骄傲状:“当然啦,我是天才嘛。”这话只是为逗马天成一笑,效果也很佳,马天成的脸色很难再阴沉下去了。

  看到马天成终于恢复正常,沈信笑道:“算我错了好不好?我为你摆宴赔罪。”

  马天成一扫阴霾,从床上一跃而起,大叫道:“我不要吃西餐,我要吃鱼翅和龙虾。”

  “好,好,什么都依你。”沈信只要好朋友高兴,其他什么也无所谓了。

  开车出门,沈信想起刚才在游戏中用过的枪支,对一些不了解的东西提出了疑问,这倒是马天成的强项,他马上滔滔不绝起来。马天成讲得尽兴,沈信听得入迷,气氛顿时热烈起来。

  就在两个人谈得最开心的时候,汽车拐过一条偏僻的街道,忽然一个年轻人从一侧窜出,眼见就要撞在车上了。

  虽然事出突然,加上沈信和马天成聊天分心,但沈信的反射神经毕竟远超常人,一时间脚踩刹车,同时拉动手刹,总算将车瞬间停住。饶是如此,那年轻人还只是紧擦着车头窜过,经历这么惊险的场面,沈信都有点冷汗直冒,马天成惊魂之余,更是破口大骂。

  两个刚要下车,已经又有一群凶悍的大汉从车前跑过,直向刚才那年轻人追去。沈信和马天成见此情景,马上明白有不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了,连忙下车赶了过去。

  沈信和马天成的动作算快了,但当他们赶过去的时候,那帮大汉已经追上那个年轻人了。很快对着那年轻人拳打脚踢,众大汉下手颇为凶狠,那年轻人倒也身手敏捷,可是寡不敌众,马上就被打倒在地。

  马天成看到这种场面,知道和黑社会有关,不免心惊起来,暗打退堂鼓,沈信却丝毫不惧,一个箭步冲了上去,马天成想要劝阻,却已经来不及。说起来,沈信对黑社会的了解也仅限于电影,不知道黑社会的猖狂和恐怖,另一方面,知道他也不在乎,难道他一个仙人,还会被区区黑帮给吓倒吗?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那帮大汉以众凌寡,出手狠辣,已经激起沈信心中的激愤。

  根本连“住手”也懒得说,沈信欺近那些大汉,一手一个,全部给扔到一边去了。他的手法用得很巧妙,手抓之处正是颈部大动脉,那些大汉落地前已经是处于半昏迷状态了。

  被围殴的年轻人从地上爬起来,沈信才发现他长相颇讨人喜欢,而且身体壮实,很有点男子汉的气派。尤其一双眼睛极其有神,显得聪明无比。

  “怎么回事?你不要紧吧?”沈信关切地问道。

  那人拱手为礼,叹息道:“谢谢援手之德,不过这件事情你们管不了,最好还是当作什么也没看见,免得惹祸上身。”

  沈信还有点不服气,马天成却知道自己所料不差,果然牵涉到黑社会的内幕,连忙对沈信连施眼色,要他不要再管闲事。

  沈信领会了马天成的意思,却不打算听他的,对这个不知名的年轻人,他一见便有好感,怎么能眼见他有难而袖手?

  “走吧,找个地方,你先沐洗一下,我们慢慢谈。”沈信伸手去拉那年轻人。

  那年轻人待要甩开沈信,却一转头看到沈信的车,不由楞了一下。

  “伊琳娜?香港居然有这种车型,可真是没想到。”年轻人一边这样惊讶地叫着,一边情不自禁地向车走去。

  “你也喜欢这车?”沈信听他口气也是好车之人,顿时高兴起来。

  “当然了,汽车是我最大的爱好,尤其是这种车,66年的奔驰,绝对是车中经典,可惜现在已经不多见了。我居然能亲眼见到一辆,真是象做梦一般。”那人用行家的目光欣赏着眼前的车,就像那是他的梦中情人一般。

  好像梦呓一般,那人一边欣赏,一边从嘴里吐出一系列的数据,不住啧啧赞叹。马天成听了还不觉得如何,沈信却听得心领神会,知道那是伊琳娜的相关技术数据,由于对车的特殊爱好,他对与车有关的东西可是下了一番苦功的。听到那人对伊琳娜如此了解,自然也是车中狂热者,沈信不由大兴知己之感。

  “我叫沈信。这位兄弟贵姓大名?”沈信来到那人身边,再次伸出自己的手。

  那人醒过神来,不好意思握了一下沈信的手道:“哦,这车太少见了,我一时失神,见笑了。我叫林晨。”接着一皱眉头,细细打量着沈信,忽然恍然道:“沈信?果然是你。唉,我早该认出你来的,你的名气太大了。”

  沈信一挥手,不在意道:“什么名气?没什么了不起的。既然都喜欢汽车,就是有缘了。别的不说,一起吃顿饭不算什么吧?”

  林晨犹豫一下,看到沈信那诚挚的眼神,实在不好拒绝,终于点头同意了。马天成对沈信的行为自然不敢苟同,但一方面他并不想打击沈信的兴致,另一方面也想到说不定可以从林晨嘴里挖点黑社会的内幕,那是他身为剧作家最好的素材呀,也就没多说什么。

  三人找了一家酒店坐下,林晨先去洗了洗脸,再整理了一下衣饰,回来时已是神采奕奕,一表人才。沈信自己无所谓,林晨算是客人,点菜就交由马天成负责了。马天成也不想给沈信省钱,凭着自己的爱好将那些价格昂贵的大菜点了一堆。

  “林晨,你对汽车很了解吗?”沈信比较关心的是这个问题。

  林晨脸上显出傲然之色:“不是我自吹,至少在香港,无论是各种车的了解,还是对车的改造上,我都是首屈一指。而且这些都还不是我最强的,我最强的是赛车。在地下赛车中,我从未遭过败绩,除了最近这一次。”说到这里,他的神色忧郁起来,长长叹了一声。

  沈信这才知道遇上了自己一直觉得神秘的地下赛车手,而且还是改装车的高手,顿时大感兴奋。

  在沈信的连续追问下,林晨将地下赛车的内幕透露了一些给他们,不仅沈信听得入神,连马天成这个自诩见多识广的人也觉得眼界大开。

  不过一旦谈到他今天遭人围殴的事情,林晨就会三缄其口,什么也不肯说。他大概觉得,即使是沈信的名气和身份,也还是解决不了他的难题吧。

  沈信听出林晨有难言之隐,也就不再多问了。想起唐子凡的梦想,说不定这个林晨倒是一个很好的人选,可以协助唐子凡,于是沈信问林晨道:“对F1赛车有没有兴趣?”

  林晨正想到自己的麻烦,有点愁眉不展,听到沈信这个问题,却一下又来了精神,大声道:“有没有兴趣?我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当F1车手了,车手不行,试车手也好。”说到这里,他忽然自嘲地一笑:“不过,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有这种机会。”

  “为什么?”沈信反倒替他不服气起来。

  “为什么?”林晨苦:“一没文化,二没门路,我连混口饭吃也难,F1车队怎么会要我?别说我,整个中国,也没出过F1车手,虽然现在上海有一条F1赛道。”

  沈信听出林晨话中的苦涩之意,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别气馁,有机会的。”林晨只当沈信是安慰他,并不当真,笑笑不说话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四章 引见

 

  这时菜开始连续送上,马天成和林晨马上放开大嚼。沈信没有吃东西,只是叫了一杯橙汁慢慢啜着,虽然被马天成讥笑为长不大的小孩子,沈信也毫不在意。

  马天成点菜时唯恐不够多,吃起来却真吃不了多少,最后拍拍鼓鼓的肚子,对着还有大半的美味佳肴兴叹。不过林晨的表现却让沈信和马天成大开眼界,他吃饭的速度并不快,但却一停也不停,在马天成已经吃不下的时候,他还在风卷残云般扫荡着桌上的饭菜。

  到了最后,沈信和马天成什么也不做了,只是很有点目瞪口呆地看着林晨将一整桌的饭菜渐渐全扫进自己肚子里,暗自诧异他的肚子怎么能装下那么多东西,尽管他看上去确实很壮实。

  看看桌上实在没什么可以下肚的东西,连最后一碗汤也被他喝掉了,林晨这才心满意足地用纸巾擦了擦嘴。一抬头看到沈信和马天成瞠目结舌的样子,林晨不好意思道:“作车手对身体素质要求很高,我的饭量一向很大,这次更是两天没有吃东西,倒让两位见笑了。”

  沈信自己不用吃饭,不过对这番话却很理解,因为他知道赛车对体力的消耗真的很大,F1赛车一站下来对车手体力的消耗更是不亚于一场激烈的足球赛。

  马天成却怎么也想不通,指指桌上的空盘空碟,再指指林晨的肚子,连连摇头,一脸觉得不可思议的表情。他的动作神情,看在沈信和林晨的眼里显得滑稽无比,两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笑过之后,林晨起身对着沈信和马天成深深一躬,说道:“谢谢两位的盛情了。不过,我的事你们还是不宜过问,免得牵累自己。我告辞了,大恩大德,有机会再报了。”

  林晨说完这番话后,转身欲行,沈信却抢先拉住他,笑道:“怎么能说走就走呢?我还要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呢?”

  林晨一皱眉:“什么人?”

  沈信笑问道:“你听说过唐子凡这个人没有?”

  “唐子凡?”林晨沉吟道:“这个人我知道,是个富家公子,好像对赛车挺有兴趣的,去年曾举办了一个什么慈善车赛。”

  “你知道他就好了。他不仅仅是对赛车感兴趣,他正准备收购一支F1车队来经营呢。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将你介绍给他。”

  林晨自然马上来了精神,但想想自己的身份,颓然摇头。

  “没事的,我知道你的麻烦可能比较大,但再大的麻烦也有解决的办法。相信我,只要唐子凡愿意帮你,什么麻烦也能搞定。”想起神秘的杨天,沈信这番话说得既真挚更充满自信。

  林晨对沈信的话自然半信半疑,但F1车手这个称呼对他的诱惑是那么大,他再无拒绝的能力。

  看到他被打动了,沈信招呼一声,马上和马天成一起,绑架般把林晨拖上了车。马天成本不想多事,但也和沈信一样,对杨天有一种盲目的信心,只是把林晨介绍给唐子凡,他倒也乐意顺水推舟。

  清晨沈信到唐家的时候唐子凡还没有起床,这时再去,正好碰到他百无聊赖地在客厅品酒。看到沈信,唐子凡夸张地大叫一声:“哇,大明星驾临,真是蓬芘生辉啊。”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笑骂道:“少假惺惺了。废话少说,有个朋友介绍给你认识。”

  唐子凡笑道:“沈信,你来的可真是时候啊,刚送走一批朋友,正无聊呢。”说着目光自然而然落在林晨身上。马天成已经是他家中的常客,沈信说的朋友自然是这个从未谋面的年轻人了。

  不知唐子凡从林晨身上看出了什么,他忽然眼睛一亮,一步上前握住林晨的手,热情说道:“我是唐子凡,幸会幸会。”

  林晨明显有点拘谨,也连忙自我介绍。听到林晨的名字,唐子凡更是热情,连连招呼众人就座。

  对唐子凡的热情,沈信反倒有些不适应了,他还没说林晨是什么人,怎么唐子凡就将他当成了座上宾了呢?

  唐子凡看出他的疑惑,得意道:“你当车手是比我强,但说到眼光嘛,你经验不足,自然要差上许多了。这位朋友,不用介绍,我一眼就能看出是一个好车手。而林晨这个名字,哈,我早有听闻,如雷贯耳啊。”

  林晨连连谦虚,沈信却有点佩服唐子凡了,且不说他消息灵通,这一番举动,却是大有笼络人的功效。

  “对了,大明星,最近在忙什么?”唐子凡给三人都斟上酒,又开玩笑问沈信。

  “什么狗屁大明星,再这么说话,我可不来了。”沈信和唐子凡已经很熟了,言谈自然毫无顾忌,不过还是老实回答了唐子凡的问题:“有部新戏要开拍,正在研究剧本。不过有些资料不好找,有点头疼。”

  “什么资料这么难找?”唐子凡漫不经心问道。

  “是一些有关现代武器的,新戏是一部枪战动作片,设计这些方面的东西很多。都是马天成的鬼剧本。”沈信也开起马天成的玩笑。

  “沈信,你这话可是不地道,我呕心沥血为你定身打造的大片剧本,你不领情也就算了,还说风凉话?”马天成大声叫屈。

  唐子凡听完沈信的话却是微微一笑:“沈信啊,你也太不把朋友当朋友了,需要什么资料找我不就行了?不相信朋友,活该你头疼。”

  沈信大喜之下,也不理会唐子凡的调侃,急忙问道:“你这里有我要的资料?”

  唐子凡将沈信拉到一边,很神秘地说道:“什么资料都有。不妨告诉你,我这里有一台堪称亚洲第一,世界一流的超级智能电脑,里面的资料应有尽有。是杨天搞的。所以说,你只要会使用电脑,就不愁找不到需要的资料。不要告诉我,你是一个电脑盲。”

  沈信一笑:“这个问题嘛,前一天可能还是,现在我已经脱盲了。”

  唐子凡大笑:“你这话的真实性真是可疑,不过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你自己去吧,我和林晨谈谈。”

  说话间唐子凡叫进一个人来,吩咐他带沈信去电脑机室。这个人就是沈信参加慈善赛车时见过的那个助手,他叫蓝江。在蓝江的引领下,沈信高兴地去了,暗自猜测着,这所谓的超级智能电脑,是个什么样子。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五章 智能电脑

 

  蓝江带着沈信,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是一个地下室。说是地下室,里面却是灯火辉煌,丝毫没有地下室应有的沉闷和昏暗。更让沈信惊讶的是,这里除了房间正中的一天体积庞大的电脑外,周围更是布满了各种高科技仪器,很多沈信连名字也叫不出来。

  站在电脑前,沈信不由有点傻眼,感觉就像一个乡下穷小子突然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要说这场面沈信也不是没见过,在科幻题材的电影里,多的是这种场景,但在现实中突然看到这一切,还是让沈信目为之眩。

  唐子凡的话还真是不夸张,是不是真的是亚洲第一暂且存疑,看这阵势,世界一流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蓝江自然看到沈信瞠目结舌的神态了,但他仍是恭恭敬敬地等候沈信吩咐,既没有不耐之色,更不曾有丝毫讥嘲。

  “这些东西,都是干什么用的?”好不容易醒过神来,沈信问道。

  蓝江就像一个导游一样,领着沈信在屋中兜了一圈,对每一件仪器设备,他都尽可能地用最通俗的话解释给沈信。对于沈信来说,这就像一次有关电脑的科普教育,眼界大开,尽管还有很多东西一时不懂,但蓝江说的话他却一字不漏地全部记下了。这些都可以留待以后慢慢研究,沈信对自己这样说,他对电脑的兴趣,是越来越大了。

  讲解花了颇长的时间,等蓝江退出房间,任沈信自己折腾的时候,沈信一刻也不耽搁地坐在电脑前,开始忙碌。

  虽然是早上才真正对电脑感起兴趣来,但此刻沈信的操作速度,却是连最老练的电脑工程师也自叹弗如。只见一连串的字母流水般被输入进去,屏幕上马上列出一系列的相关资料供沈信阅览。说起来,沈信的问题可不是一般得多。也许正因为他有着过人的异能吧,一旦对什么东西感起兴趣来,他就想把其方方面面都弄得明白透彻,所以一件常人觉得很普通的事情,他的问题可能会问到人发疯。而这电脑只是电脑,当然不会有发疯的情况出现,有问必答,而且也不愧是智能电脑,无论沈信提出多么怪诞的问题,都能给一些相关资料来给他答疑。

  “电脑,真是好东西啊。”沈信不由由衷感叹:“这一番资料查询下来,可比询问马天成强多了。”马天成在军事武器方面的知识算够丰富了,但他是人,自然有人的缺点,对于一些自己不太感兴趣的方面,就不那么在行了。而沈信是一个想要知道一切秘密的人,对马天成的回答,有时候未免觉得不满足。而他的问题,有时候涉及的是很冷僻的资料,自然不是容易得到答案的。这也是他回答唐子凡时说头疼的原因。其实要单说拍电影,从马天成处得来的资料已经够用了。

  但这台电脑里面的资料是如此之丰富,无论沈信有什么疑问,最后都能得到令他满意的资料。很多苦思不解的疑问瞬间得到解答,沈信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也难怪他要大发感叹了。不过也只有他能够短时间内从这台电脑上获得这么多资料,得到这么大的满足,因为他输入问题和浏览资料几乎不需要时间,如果换做常人,只怕一天下来,连他提过的问题都输入不完呢。

  将自己想了解的有关武器的知识吸收得差不多,甚至连武器发展史也看过之后,沈信开始转攻电脑专业,自然电脑一一解答了他疑惑。只是可怜一台号称亚洲第一的智能电脑,居然要为沈信做最基本的电脑入门教育,不免有点惹人发噱。而且也幸好沈信身边没人,要不然看到电脑屏幕上如同中了电脑病毒一般疯狂刷屏,而沈信还一本正经地盯着屏幕看,别人不把他当疯子,自己先要疯了。

  在一番疯狂般的与电脑的问答后,心满意足的沈信总算一时想不到什么问题要问了,这才兴尽而起。

  待要离开电脑机室,沈信还有点恋恋不舍的感觉,他对这太电脑可是太喜欢了。对于他来说,这台电脑就是一部最完美的《百科全书》,甚至想在自己家里也装上一台。不过看看架势也就清楚了,这样的电脑甚至不是有钱就能装得起来的。而沈信,甚至钱也没有多少,大多数都作了慈善捐款了,这个诱人的念头,也只能想想罢了。

  依依不舍间,沈信看到电脑旁的一台设备,脑中突然产生了一个荒诞的想法。蓝江给他讲解过,他当时有点不明白,现在当然知道那是一台用来接收无线电波的仪器了。在了解了一些现代科学的理论后,他不免联想到自己的神识好像和无线电波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当他看到这台仪器时,他突然想知道如果自己发出一丝神识进入这台仪器,电脑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想想应该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毕竟神识是由自己控制的,没有丝毫恶意,沈信终于将自己的构想付诸实施了。

  正对着那台仪器,沈信小心翼翼地发出一丝探查的神识进去,神识一进入那仪器马上就消失了,沈信感觉到应该是被电脑接收了,但看屏幕,却什么反应也没有。微微有点失望,沈信还想再试一次,但就在这时,手机却突然响起。

  “什么人打来的电话?难道是温馨?”沈信这样想着,掏出了手机。

  自从去年自新加坡回来之后,他和温馨就再没见过面,不过在电话上倒是经常联系。现在两个人几乎是无话不谈,从音乐到工作到生活,都有他们永远谈不腻的话题,颇有知己之感。只是,有一个话题他们是从来不谈的,那就是感情,在这方面,两个人很有默契地从来不涉及。他们只象是普通的好朋友,尽管心里都明白事实并不是这么回事,但是谁也不想捅破那层窗户纸。在娱乐圈内,一旦涉及到感情,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他们都是有体会的,也就暂时只能这样了。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的交情日益加深。

  在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努力下,有关他们的关系,已经有着多个版本广为流传。而在对待记者这件事上,充分显示出了他们的默契,两个人无论被问及什么,都是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内情在所有人眼里都还是一个谜。连当事人也在谜中。

  “沈信哥哥,过年好。”手机里传出的却是万零的声音。这个小姑娘,自从新加坡之游后可是很久没有联系了,乍一听到她的声音,沈信心中不由生起一股难言的喜悦。他和万零的感情,恐怕比某些亲兄妹还要深厚,尤其在新加坡之游之后。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7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六章 意外

 

  “过年好。玩得还开心吧?”受万零的影响,沈信的声音也是轻松愉快。

  “还好啦,就是一想到马上就要开学了,就觉得没意思了。唉。”万零老气横生地叹起气来。

  沈信当然理解她的心情,可是也不能鼓动她不去上学呀,而且他说什么也是万零的“沈信哥哥”,对她自然还有一种难以推托的义务。所以,沈信故作威严地说道:“话不能这么说,书当然是要好好念的。你一定要好好学习,知道吗?”

  “嘻。”万零一点也不被他的语气吓住,反而开心地笑了起来:“沈信哥哥,你无论怎么装,这样说话还是怪怪的,一点也不符合自己的形象。”

  沈信只能苦笑,他从第一次见万零是就是一种很亲和的形象,现在更是宠爱她,在她眼里自然一点威严也没有。可是若不是这样,他和万零的关系也不可能象现在这般融洽亲厚。真要他板起面孔说教,别说万零不当真,他自己也觉得滑稽。刚才的话已经是大违心性,既然没效果,沈信也就只好放弃对万零进行思想教育的念头,转而谈及一些轻松的话题。

  万零谈兴很浓,嘻嘻哈哈地将自己过年的情形事无巨细地都给沈信讲述起来,对万零宠爱有加,即使万零说的事情再平淡不过,在沈信听来,也都是一乐。

  等两个人已经结束通话了,沈信还沉浸在万零所传达的那种单纯的快乐中。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小姑娘自有她独特的魅力,总能让与她接触的人感到愉快。

  对于沈信来说,万零的存在对他还有更深刻的意义,若不是她的一个电话,自己说不定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了,现在想起来,那绝对是一件让人遗憾万分的事情。认识万零以来的种种情形在沈信的脑海一一闪过,沈信想到第一次见到万零的场面,他不由微笑起来:“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是啊,本来是身处两个不同时空的人,居然能相遇相识相知,到今天就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一般亲密,这在他们相识的当时,恐怕任谁也想不到吧?

  而一旦想起万零甜甜地叫出“沈信哥哥”的模样,不论何时何地,沈信都会发出会意的笑声。此刻沉浸在回忆中,沈信也正显出快乐的笑容。

  却在他笑得最开心的时候,他忽然听到电脑处传来轻微的滋滋声,蓦然回头,他看到电脑的屏幕一下变成了黑屏。

  “电脑出故障了?”这是沈信的第一个念头,大惊,连忙跑出去找蓝江。对于电脑,他的知识算是丰富了,但事出突然,他又没有维修的经验,自然也是束手无策。

  他心里还有一个念头,这么庞大复杂的设备,造价昂贵自不必说,说不定里面有多少重要的资料储存,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的罪过可就大了。尽管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口难辩呀。

  蓝江迅速赶到,听到沈信的话马上脸如土色,充分说明了沈信对这台电脑重要性的估计一点没错。不过当蓝江冲入电脑室后,马上松了一口气。沈信紧随蓝江进去,却有点傻眼了,电脑屏幕又亮了,而且看上去毫无异样。

  蓝江还不放心,迅速展开了一系列的操作,对整台电脑作了一个完整的检查。一切正常,他的心,由于沈信的话已经提到嗓子眼了,这时才完全放了下来。

  搞定这一切,他疑惑地向沈信望去,暗忖如果这只是一个玩笑的话,那么开得一点也不不高明。

  沈信看出蓝江的意思,不免只能苦笑,怎么会这样?他自己同样也搞不清楚。

  “会不会是你眼花?”蓝江善意地替沈信做了个解释。

  “也许吧。你确定电脑一点异常也没有?”沈信还是有点不放心,他自然确信自己没有眼花,堂堂一个仙人,居然会有幻觉,这简直是最好笑的笑话了。

  “我肯定。这台电脑一直是我在管理,可以说对它最熟悉不过了,只要它有异常,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问题,我也能一眼看出。现在它的状况,是最完美的状态。”蓝江的语气充满了自豪,也间接证实了他这番话的可信性。

  “那就真的是我眼花了。”沈信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自嘲地笑笑。既然电脑正常,那也就没什么了,带着疑惑,沈信和蓝江离开了电脑机室。

  出门才发现天色已黑,沈信在电脑机室可是呆了整整一下午。回到唐子凡的客厅,唐子凡三个人正起劲地谈论着什么。看三个人脸色都是红通通的,桌旁的空酒瓶摆了一堆,沈信对这样的气氛一点也不奇怪。

  带着酒意,唐子凡起身来到沈信的面前,怪模怪样地行个礼,笑道:“‘福神’之称,果然名不虚传,象林晨这样高人,你都能出门就碰上。哈,我不佩服你都不行了。”

  听到唐子凡叫出曾志伟给自己起的绰号,沈信不由莞尔。

  唐子凡拉沈信坐下,不等唐子凡开口,马天成已经迫不及待地讲起有关林晨的故事来,神色兴奋,滔滔不绝。

  原来,林晨出身贫寒,跟很多同龄人一样,他在辍学之后,很快加入了帮派。不过他在汽车方面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打仔的生涯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因为这方面的天赋得到老大的赏识,赢得了一定的地位和身份。事情是发生在一次黑帮火拼中,他们这边落于下风,连老大都差点被人家干掉。

  紧急关头,林晨挺身而出,拉着老大冲出重围,并强行砸开路边的一辆车的车门,驾车带老大脱离险境。在这过程中,他的车技得到了极佳的展示。而且,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开车,以前他根本连汽车也没有碰过。一切说明,他是一个汽车方面的天才。

  林晨的老大躲过大难,自然把林晨当成自己的福星。而且,他也颇具慧眼,并没有放过林晨表现出来的天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林晨被送去修习驾车,而林晨也没有让老大失望,很快就成为一个优秀车手。还不止此,只要与汽车有关的东西,林晨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悟性和创造力,在改装车和修理车方面很快也赢得了专家的一直推崇。

  林晨的老大如获至宝,带林晨闯入地下车坛,凭着林晨的车技在各种车赛中所向披靡,不仅林晨在地下车坛赢得了超高声誉,被称为“小天王”,而且他所在帮会的名气也水涨船高,由默默无名变得小有名气。可以说,林晨在小混混心目中的地位和引起的崇拜,不亚于舒马赫在F1车迷中的影响。

  马天成说到这里,沈信不由向林晨望去,他先前听林晨的介绍,已经觉得林晨不是普通人了,但也没想到林晨居然混得如此风光,不禁有些惊讶非常。在沈信的注视下,林晨居然显出一丝羞涩来,这在黑道出身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也说明林晨和一般的小混混确是不同。

  但是,怎么会发生今天沈信和马天成看到的那一幕呢?他既然这么有名声地位。沈信心中不由生起疑问。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8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七章 恩怨

 

  马天成继续说下去,这才讲到今天林晨所遭遇的围殴。林晨所在的帮会只是一个很小的帮会,能混出点名气完全是靠林晨。这一点看在别的帮会眼里,自然生出挖角之心,但林晨是一个很有义气的人,自然一一回绝。大多数帮会老大倒是颇为敬重林晨的为人,林晨也由此在地下车坛名声更响。

  不过无论什么事也有例外,有一个老大被林晨拒绝后,竟然恼羞成怒,想要好好整一下林晨。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请来了一个高手,扬言要与林晨一决高下。林晨的老大自然乐意奉陪,他对林晨充满信心。双方各自投下了巨大的赌注,展开一场豪赌。

  结果,很不幸,林晨输掉了。这时候他的老大也顾不上江湖义气了,因为赌注实在太大,一声不吭留下林晨来应付对方,他带着林晨这些年来为他赚的钱跑路了。对方老大找不见林晨的老大,就把火气全发在林晨身上,扬言如果林晨不能付清其老大输掉的钱,就要将林晨废掉。可怜林晨一个被老大抛弃的小混混,空有地下车坛“小天王”之名,他去什么地方搞那么多钱来?他也不愿意转投现在这个老大,所以才会有今天沈信看到他被人围殴的一幕。

  沈信听到这里,对林晨不由大是同情。不过林晨自己想的却是另一件事,只见他脸涨得通红,大声说道:“要不是那日本人不守规矩,我才不会输给他。”

  此言一出,其他三人都是一楞:“日本人?”很明显刚才林晨对唐子凡和马天成并没有提及此事。

  林晨犹豫一下,还是很肯定地说道:“是,他肯定是日本人,一眼就能看出。虽然他并没有说出真名,只用‘野狼’作为称呼。”

  唐子凡忽然显出欣喜之色,喃喃道:“事情好像很有趣嘛,杨天在就好了,他对小日本可是一点好感也没有,会有兴趣教训教训一下那叫什么野狼的小子的。”

  林晨继续说道:“要论车技,我是绝对不输给野狼的,不过他驾驶的是一辆改装过的吉普车,表面上看起来不起眼,却是动力十足,装甲厚实。”说到这里,他望向其他三人,神色肃穆地说道:“尤其是后面这一点,我就输在这上面。由于我的车不够坚固,在到达终点前已经被撞成一堆废铁。车都没了,我还拿什么跟人家比。所以说,这一次啊,输得那叫一个冤枉。”说到这里,林晨眼中犹自有不服之色。

  众人恍然,怪不得林晨不服气呢,这种事情谁碰上也觉得窝囊。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唐子凡笑着望向沈信。

  “什么?”沈信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地下赛车呀。”唐子凡笑道:“江湖事自然还是用江湖手段解决好,林晨输在车赛上,我们就帮他在车赛上赢回来,这很正当嘛。本来杨天是最好的人选,现在他不在,只好劳烦你了。不过,如果你没有兴趣就算了。”

  最后一句话明显是在吊沈信的胃口,沈信也马上上钩了,大声叫了起来:“我没说不愿意啊,我有兴趣得很。别说杨天不在,他在也得让我,我比他更厉害,这可是他说的。”想到能有机会参与神秘的地下赛车,沈信兴奋之下,也顾不得谦虚了。

  唐子凡大笑:“放心吧,只要你有空,这件事不会少了你的份。”

  马天成也听得很兴奋,只有林晨,尽管很高兴唐子凡肯为他出头,却还有些担心,犹豫道:“那日本人的车子很强。”

  唐子凡拍着林晨的肩膀,笑道:“你不是改装汽车的高手吗?需要什么尽管开口,一定要改装出一辆比那日本鬼子更强的车。而且输了也不打紧,我用钱帮你摆平这件事总行吧?就当高兴一下。不过话是这么说,你可不能因此不把改装车当回事。”

  林晨神色坚决,点头道:“谢谢唐子凡大哥的厚爱,别的不敢说,只要工具和材料具备,我改出来的车绝对不会比那日本人的差。你就放心吧。”林晨是一个对汽车和赛车狂热的人,这一点从他对自己原先老大的跑路毫无怨言,却念念不忘要报赛车失败的一箭之仇就可以看出。除了赛车,其他事情在他眼里都没什么重要,所以这番话说得慷慨激昂,掷地有声。

  唐子凡赞许地拍拍林晨的肩膀,转向沈信说道:“等林晨的车一改好,我们就给对方那个老大下战书,希望你到时候不要没空才好。”

  沈信想起自己的身份,说不定很快就要出发拍戏去了,不由废然长叹。

  唐子凡一笑:“也别气馁,我们尽量赶快吧,一定要让你赶上好戏。”顿了一下,他半开玩笑问道:“你对日本人,不会有什么好感吧?”

  这句话看似开玩笑,但其含义却让人不敢只当成玩笑,从唐子凡眼中的神情就可看出,他其实是很严肃的。

  对此,沈信轻松一笑:“日本人?好感?恐怕他们自己也会觉得自己讨厌,谁对他们有好感?”

  众人哈哈大笑,提起日本人,所有真正的中国人,看法永远是一直的。

  天色实在不早,沈信一再叮嘱唐子凡到时候一定不能忘了自己,和马天成起身告辞。至于林晨,唐子凡已经当他是自己人了,看林晨神色,也是很乐意追随唐子凡的,沈信在这件事上已经没有发言权了。

  回家路上,马天成固然喜不自胜,沈信也是浮想联翩。马天成的兴奋自然是可以理解的,作为一个剧作家,还有什么比获得比别人更多的内幕资料更让人欣喜的呢?林晨作为一个黑道帮会的风云人物,他讲出的事情自然不是人人皆知的。其他不说,光林晨自己奇迹般的生涯已经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了。也许是觉得唐子凡的身份和实力更可靠吧,即使不能帮助自己,也不会受到牵连,对沈信不愿说出的很多东西,林晨都一五一十地讲给唐子凡听了,马天成叼陪末座,也得以听闻这些内幕。

  马天成此刻念念有词,若有所思,已经开始考虑是不是要以此构思一个新的剧本了。

  相对于马天成只是为新资料新构思而高兴,沈信的情况就要复杂多了。首先,他通过唐子凡的电脑获取了很多自己感兴趣的资料和信息,不仅满足了自己的求知欲,对有关新戏情节的把握更接近真实,他对自己的下一部戏的兴趣和信心都是大增,甚至有恨不得新戏马上开拍的渴望和冲动。一时间满脑子都是看过电影中的枪战镜头,颇有热血沸腾之感。而他的思绪还不仅止于此,很快就又转到林晨提到的地下赛车了,同样有着恨不得马上能进行的想法。

  在同时想着这么多事情的情况下,沈信居然能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地驾车回家,也算是个奇迹了。不过考虑到他仙人的修为,似乎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同样,如果沈信需要睡觉的话,这一夜他一定会做梦不断,内容也不外乎就是枪战和车赛。

  不过,即使沈信没有睡觉,这一晚的情况也和做梦差不多,他满脑子都是有关新戏和地下赛车,想到可能会赶不上地下赛车,心中还颇有点忐忑不安。当然,关于CS,也是他这夜反复想到的内容。

  在想象的空间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沈信就接到刘德华的电话,要他马上赶到公司去。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9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八章 动画小组

 

  沈信不象普通人还需要洗漱和吃早点,所以很快就出现在天与地公司,而刘德华这时候已经在办公室等着他了。

  “马上准备让你开一场演唱会,没问题吧?”刘德华一见沈信,劈头就来了这么一句。

  对于开演唱会这件事,刘德华年前曾给沈信提过,沈信当时已经有自己的想法,满口答应,并声称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搞定,只是过年这段时间似乎太逍遥了点,沈信都有点忘了这事。刘德华这么说,或许也是有点担心沈信荒废正业吧?

  不过一旦提起这事,沈信可是胸有成竹,他微微一笑:“刘大哥,这件事我有自己的考虑,只要你告诉我什么时候举行演唱会就好了,我会做好的。”

  听沈信这么说,刘德华算是松了一口气,沈信有信心,说明他并没有忘记正事,对他来说,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不上心,那是最难容忍的。不过他还是不放心,追问了一句:“你到底准备怎么办?这可是你的第一场演唱会,说不重要也不重要,但要说重要也是很重要的。对于灯光特效,歌曲选配,伴舞组合,都需要通盘考虑,大意不得啊。”

  沈信还是笑着,象是一个淘气的小顽皮:“什么也不用大哥操心,我一个人就可以了。请放心,绝对不会搞砸,而且会轰动得不得了。”

  沈信顽皮的样子看在刘德华眼里,不免涌起一种温馨的感觉,就象看到自己心爱的弟弟想要在大哥面前玩点什么花样一样。而接下来,无论刘德华怎么问,沈信都一点内情也不肯透露,刘德华问得多了,还很神秘地来上一句“天机不可泄露”,那模样看得刘德华又好气又好笑。

  尽管还是担心沈信玩出格,最后刘德华也只能无奈地苦笑:“算了,你想怎样就怎样啦。唉,你也是成名之人了,还这么贪玩,真是让大哥头疼啊。”

  沈信什么也不说,只是不停地笑。说起来,刘德华对沈信的感情可谓复杂,一方面当他是弟弟一般,另一方面又将他当成自己的化身,所以一方面他对沈信要求严格,希望能让沈信达到自己没有达到的艺术高度,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梦想,但另一方面,一旦沈信固执地想要作什么事,他却会忍不住满足沈信,因为他对沈信太喜爱了。

  现在这情况正是这样,他当然希望由自己一手把关,替沈信安排一个轰轰烈烈的演唱会,但沈信这么一坚持,他就只能放弃自己的想法了,任沈信去折腾了。

  而在沈信方面,对于如何搞演唱会的想法是从参加了温馨的演唱会后产生的。对于温馨演唱会的宏大和豪华,他一直记忆犹新,当然他不会照样搬来就算,而是有自己的新意。并且,他也不打算运用现实中的手段,而是准备用自己的超能力来达到同样甚至更好的效果。对于这么显示自己超能力的后果,沈信也不是没有考虑,不过这个想法太有趣了,他忍不住想要试验一下,而且,他只是想要娱乐大众,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

  两个人又交谈了一会儿,确定了演唱会举行的时间,因为沈信新年的第一部电影就要开拍,所以演唱会决定很快举行,而一旦演唱会结束,沈信马上就奔赴新战场,开拍新戏。

  将一切确定之后,刘德华站起身来:“这件事我就不管了,事情那么多,偷偷闲也是好的。来吧,介绍几个新朋友给你认识一下。”

  刘德华带着沈信来到另外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占地宽广,摆放着十几台电脑和相关的仪器设备,倒和唐家的电脑机室有些相像之处,顿时让沈信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此刻,正有十几个年轻人,各自把持着一台电脑在忙碌着。

  刘德华招呼一声,那些年轻人纷纷起身向两人致意。看到沈信,这些人都露出很兴奋的模样,都是年轻人,自然对沈信熟悉得不得了,只是这样当面相见,却是第一次。

  经过刘德华介绍,沈信才知道这些年轻人都是很出色的电脑高手,是刘德华特意招来为沈信新年第一部电影做电脑动画的。之所以选用马天成的剧本,刘德华就是看中其中的大场面,立志为沈信打造一部大片。这个电脑动画小组,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成立的,要负责将电影中需要的动画场面作到世界水准。招聘的这些年轻人,虽然技术和经验方面有所欠缺,但朝气和干劲却不输任何人。刘德华的意思是从现在起打造自己的电脑动画队伍,争取能尽快培养出一批堪可大用的人才,这样,以后发展的道路才能更宽广。

  可以想象,第一部片可能效果不是最好,但刘德华已经作好了买教训的准备,为了长期发展,付出一定的代价也是值得的。而且,手中有着沈信这样一张好牌,刘德华倒不担心新片会惨淡收场,至少,在亚洲范围,票房还是会有保障的,收支平衡应该不难作到。正是在这样的想法下,刘德华还耗费巨资从国外进口了一套电脑动画的一流引擎,在他来看,这些都是必须的,高投入才能有高产出嘛。

  沈信愉快地和众人打着招呼,都是年轻人,而沈信又一点架子也没有,自然和这些电脑高手很快就熟络起来。

  沈信这两天正对电脑感兴趣,而电脑动画又是当今电影中的一大潮流,自然对这项技术有着很强的求知欲。于是,寒暄一过,他马上就提出了很多问题。那些电脑高手们,自然很乐意向像沈信这样的当红明星展示他们的强项,双方就着电脑动画这个话题,很快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刘德华看到沈信这么快就跟电脑动画小组的成员们打成一片,看来以后的合作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微微一笑,忙其他事去了。其实,他只是关心则乱,沈信的魅力是具有普遍杀伤力的,倒不是说他的帅气,而是模样讨好,性格更得人好感,和什么人合作会有问题?

  沈信津津有味地听着电脑高手对电脑动画的讲解,因为他已经具备了很多有关电脑的知识,所以听起来毫不费劲,反倒觉得象听故事般有趣。以前光看着电影中的场面宏大壮观,却不知道原来电脑动画制作过程是如此繁琐,而且耗费之巨大,即使是沈信这样没什么金钱概念的人,听了也不由咋舌。

  了解了电脑动画的生成原理后,沈信不由想,这样可太麻烦了,如果由修真者来做,事情可就简单多了。修真者有一种异术,叫做幻境制作,凭借一定的阵法,就可以将脑中想象出来的东西储存起来,需要的时候再展示出来,而且不仅仅是画面,声光俱全,就跟现实一样,比电脑动画先进太多了。

  沈信当然也懂这些,但他毕竟不能把所有事都做了,尽管他是仙人。在这些方面,他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呀,还是由电脑高手们来做比较好。尤其天与地公司是一个团体,需要有自己专门的人才和团队,长远来看,这样才是最好的。

  不知不觉,在热烈的气氛中,沈信和众电脑高手已经聊到了中午。经沈信提议,众人一起出门,找了家高档酒店大搓了一顿。最后自然由沈信买单,而且凤仙早为沈信准备了一张基本上全球通用的金卡,沈信这次也没再闹出笑话。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0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九章 玉情

 

  吃完午饭,沈信将动画小组的成员们送回去,他们各自忙碌去了,沈信的新片开拍在即,他们有很多事要做。沈信对动画了解得差不多了,也不想再打扰他们,自行去找凤仙去了。

  来到办公室前,沈信看到凤仙正在电脑前忙个不停,不由皱起眉头。他多次劝过凤仙,用不着那么劳累,可是凤仙就是不听,当场点头应是,回头又是我行我素。说起来,在工作上凤仙可是兢兢业业,甚至是有点死心眼,按说她是经济人,不需要什么事都管的,但她自觉对沈信责任重大,事无巨细都要自己过问才安心。实际上沈信很喜欢凤仙的这种态度,不过考虑到凤仙的健康问题,还是不要这么拼命得好。

  沈信此来本是找凤仙有事,看到这幕情景,不由有了另外的想法。他伸手敲门,马上听到凤仙清脆的嗓音:“请进!”

  沈信并没有立即进去,只是笑嘻嘻地探出头:“大律师,有没有空?我想买点东西,希望你能陪我去逛逛。”这话半真半假,要买东西是真,不过沈信原先并没有拉凤仙一起去的意思,只是想听听她的意见,后面这个邀请是看到凤仙忙碌的身影后突发的念头。

  对于沈信来说,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邀请,尽管他从来没有邀请女孩子出游的经历,但在凤仙听来,却好像有特殊的含义,惊讶地“啊”了一声,她的脸一下子红了。

  她暗恋沈信的事不敢说尽人皆知,但有心人却早都看在眼里了,张林对此还很担心,旁敲侧击地提醒她不要喜欢花心的娱乐明星。但事实虽然如此,在凤仙自己来说,却一直把这件事当成自己心底最大的秘密。此刻沈信突然提出这个前所未有的要求,凤仙顿时有一种心思被窥破的感觉,惊讶是理所当然的。

  “啊什么啊,去还是不去吧?”沈信看到凤仙脸红,也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不过事已至此,退缩是不可能了,只好假装没有看到她的脸红,索性蛮横地耍起赖皮来。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至少避免了可能的尴尬。

  凤仙醒悟到自己的失态,也发觉事情不像自己想象那样,心底隐隐有些失望,接着收拾文件掩饰着自己的真正想法,她嗫嚅道:“还有事要做。”说着看了一眼电脑。

  本来沈信也已经觉得对凤仙的邀请不太合适,心里颇有打退堂鼓的意思,凤仙这句话却勾起他最先的想法,说什么也要拉凤仙出去,不让她在这么忙碌劳累了。

  什么话也没说,沈信只是一个箭步窜到办公桌前,作势欲关凤仙的电脑,那样子就像一个不讲理的顽童,说什么也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凤仙又好气又好笑,也明白沈信是一番好意,再说能与沈信一起去逛逛倒也是她最喜欢的事了,于是半嗔半喜地推开沈信,答应了他的要求。沈信作个鬼脸,脸上露出狡计得逞的狡狯笑容,让凤仙无奈摇头,心中却莫名有一丝甜意。

  沈信带凤仙从公司后门出去,并没有开车,而是和凤仙步行离去。不过这和通常的逛街可是大有不同,沈信拉着凤仙的手,左转右拐,专走偏僻小路,倒像是有什么不轨企图的模样。而沈信一脸警惕的神色,看在凤仙眼里更是惹人发噱。

  沈信时快时慢,虽有暗中输了一点仙力给凤仙,让凤仙并不觉得太累,但凤仙最后还是忍不住了,实在搞不清沈信到底要干什么,她问道:“你不是说是让我陪你逛逛吗?这也叫逛?我看象是蹩脚的小偷,要是有警察看到,你可又要进警局了。”说到最后,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显是想起沈信也算是有案底的人了。

  沈信停下脚步,一本正经说道:“逛有很多种,这一种叫走马观花,讲究的就是浮光掠影,一览而过。至于偷偷摸摸,这叫情调,不是任何人都可享受到的。今天你算是有福了。”

  凤仙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放声大笑,这对一向温文有礼的她来说,可是大大破例了。

  沈信微笑着看着凤仙,拉着她继续前行,心中暗暗高兴。这一番做作本就是要逗凤仙一笑,他看出凤仙不仅工作操劳,精神上更是老绷得紧紧的,实在担心她的健康。难得今天有机会带她出来,自然要让她好好放松一番。看到凤仙这么开心,沈信早把带凤仙出来可能带来的麻烦抛之脑后,只要凤仙高兴,她做什么也可以。作为来到现代社会最早认识的两个人,他对凤仙和张林一直有着很深的感情。

  既然逗凤仙开心的目的达到,沈信也不再装模作样,和凤仙象普通人一般地闲逛起来。从公司出来时,沈信已将可能被人跟踪的因素考虑在内,前面一段路早把盯梢的娱乐记者甩开了,而且沈信一直注意着周围,准备一有不对劲的情况就马上开溜,这时倒是不担心有人来打扰。

  又行一段路,凤仙看到沈信真的是逛街的模样,又觉得不对了:“喂,你到底想干什么?不是要买东西吗?怎么老半天也不见你买?”

  沈信一脸委屈:“陪我逛逛也不行吗?难道我那么惹人讨厌?再说了,你可是我的经纪人,这么说话,小心我开你啊。”

  凤仙又禁不住笑起来。沈信却在这时停住脚步,抬头望向一家店铺,笑道:“到了。”

  凤仙顺着沈信的目光望去,不由讶然道:“玉器店?你要买玉器?”

  沈信很严肃答道:“当然了。看你年还没过完,就忙着工作起来,大概是中邪了,我买块玉给你辟辟邪。”

  话没说完,沈信自己先笑了,凤仙刚笑骂一句,已经给沈信拉进店里去了。

  一进玉器店,沈信便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望着琳琅满目的玉器,信步走了开去,边行边欣赏。对于中国的修真者来说,玉是一种有灵性的东西,很多法术都要用到。沈信在修行过程中也曾用过不少玉符之类的东西,虽现在都没有了,但对玉器的了解和鉴赏,他可是一流的行家。一眼望去,所有玉器的品质都一目了然。这家玉器店的货色上乘,很有些不错的玉器,让沈信赞赏不已。

  “唔,这块玉不错,我觉得很配你,你看呢?”沈信忽然停下来,拿起一块护身符问凤仙。

  凤仙对玉器没什么了解,不过也一眼看出沈信所拿非凡品,通体晶莹,似有灵性,一下就喜欢上了。拿着护身符摩娑着,凤仙有点爱不释手,不过等她目光落到价格标签上,顿时吓了一跳,忙把护身符递回给沈信,摆手示意不要。

  沈信奇怪地看着她:“怎么?不喜欢吗?”

  凤仙低声道:“好贵的,还是不要了。”

  沈信微笑摇头,说道:“钱不就是用来花的?你喜欢就好了,贵点算什么?我有钱。”挺胸凸肚,沈信做大亨派头,又惹得凤仙失笑不已。

  不等凤仙再有机会反对,沈信已招手叫过营业员,吩咐把那块护身符包起来,一会一块算帐。

  接着沈信又为刘母和刘德华各选了一块上等好玉,难得出来购一回物,送点东西给他们,也算是一番心意。

  最后才轮到沈信此行的最主要的目的,另外又选择了十几二十块玉质纯净,却由于做工和样式不讨人喜欢的玉。对沈信将要进行的事来说,最关键的是玉的品质,其他方面都无关重要,所以选择这些玉质不错,却由于缺陷而价格不高的玉是最合适的。

  从玉器店出来,沈信又拉着凤仙逛了好长时间,天黑才回家。看到凤仙那种似喜似忧的模样,沈信也不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不过,能够让凤仙休息一天,还玩得很开心,他的心里还是很满意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1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章 幻境

 

  一回到家中,沈信先带着所有的玉饰物进了书房。把要送人的四块玉先拿出来,他分别输入了一些静心安神的小阵法进去。对于修真者来说,这些阵法的效用微乎其微,但对于普通人却是大有好处,至少比那个“今年过年不送礼”的东东要好不少。这也是沈信对自己最亲近几个人的一片心意了。

  等完成这项工作后,沈信心中很是得意,他很久没有作过这种工作了,但不仅没有生疏感,反而由于功力境界的提高,分外地得心应手。想了一下,他又拿起要送给凤仙的那块护身符,另外加了一个复杂的阵法进去。这个阵法是用来保护护身符的佩带者的,这样一来,即使凤仙将来有可能发生什么意外,她也可以凭着这个护身符逃得大难。当然不是希望凤仙有事,只是沈信对凤仙一直以来对自己照顾的回报。

  把这些都做完,沈信这才来到客厅,将送人的几块玉器交给她。送礼的事,自然还是由凤仙负责,她现在就是沈信的代言人。

  看到凤仙欣喜地将护身符戴上,双颊微红,眼中似有说不尽的情意,沈信不由觉得心中一颤,再次困惑起来,自己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个对自己情深意重的女孩?

  带着这个解不开的死结,沈信又回到书房,暂且抛开心事,开始为演唱会准备起来。说到沈信对演唱会的构想,关键之处就在于幻境的制造。沈信懂得一种异法,只要借着一种特殊的阵法,他就可以将脑中幻想出来的场景存储在玉符中,并可随时调用出来。这正是他下午去购买玉器的原因。

  关于演唱会应该选用的曲目,沈信此前和任务,完成讨论了很多次,已经完全确定下来了。不仅如此,为配合最大程度调动现场气氛的目的,各首歌曲之间的搭配也考虑得很完美。现在沈信要作的,就是要考虑每一首歌应该用什么样的幻境来配合了。

  对于这个问题,沈信也早有考虑,他的初步构思是用制作MTV的形式来制作。所以,在刘德华以为沈信都淡忘了演唱会的时候,沈信其实已经就这个问题和方令强探讨过了。沈信当然没有直接说明自己的目的,只是以求教的语气问方令强,如果某一首歌要拍MTV,应该怎么拍。

  方令强对沈信的好感自不必说,沈信如此好学,他分外喜欢,自然言无不尽,将自己所有有关导演方面的技巧和感悟全部毫不藏私地教给沈信了。

  一方面是方令强的教诲,一方面是沈信自己的悟性,沈信对整个演唱会的场景在此之前已经在脑中排演了很多次了。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将自己构想好的场面输入玉符中,以保证演唱会时可随时调用,达到娱乐歌迷的效果。

  画面已经深深烙印在沈信的脑海,通过加工几块送礼用的玉饰品,沈信对自己在阵法上的运用也是信心百倍,所以这件听起来很神秘的事情,他完成起来却是很轻松。

  说到幻境,不仅仅是幻术,最后的视觉和听觉效果将会和电影一般真实,而且还是立体的。这其实也只是最基本的表现。更神奇之处在于,它其实和现实没有什么两样,比如幻境中有一座山,你进入之后就会象真的爬山一样,完全真实。

  正因为如此,沈信才敢这么大打包票,一个人就想去开演唱会。音乐伴奏的问题当然要考虑,但通过幻境,沈信一个人就可以将所有工作都包办下来。

  兴致勃勃地将自己构想的场景及相关的声响输入玉符,并随时修改着不满意的地方,沈信得到了很大的满足,这种满足只有在一个人进行一件很有创造性的工作时才会获得。沈信以前在创作音乐时才有这种感觉,现在制造一个满意幻境的满足并不下于写出一首好歌。

  等一切搞定,沈信再想不到还有什么需要加入和改进的,这才兴奋地将所有输入阵法的玉符收入百宝囊中。

  这时的沈信,兴奋犹自难以自抑,接下来该干什么?想了想,他打开电脑,兴致勃勃地玩起了CS。电脑是凤仙早就给他购置的,只是他此前一直对电脑兴趣不大,所以电脑已经完全闲置了好久了。当然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游戏光盘是拿马天成的,那天送马天成回家,沈信顺手牵羊了。看马天成的模样,在CS上的自信完全被沈信一上午的表现给摧毁了,或许永远,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碰也不会碰这个游戏了,光盘早看着不顺眼,沈信愿意拿走,他也乐得眼不见为净。

  没有对手,沈信还不习惯上战网,只好和游戏自带的机器人程序对战。机器人现在对沈信来说毫无挑战性,只是凭着尚存的新奇感,沈信才一遍遍重演着一人单挑七个对手,自己毫发无伤的战绩。

  自得其乐中,沈信手中的枪换了一把又一把,地图也换了一个又一个。等沈信终于度过新鲜期,对整个游戏都了如指掌时,天色已经大亮。

  又一个不眠之夜过去了,沈信兴趣索然地关掉电脑,不由哀叹一声:“唉,无敌的日子真是寂寞啊。”

  其实这个游戏的内涵还是很吸引他的,只是没有实力相当的对手,沈信自然觉得英雄无用武之地。他也不想想,在这款拟真度极高的游戏中,他超强的场景模拟能力和精确无比的记忆系统已占了无人能及的优势,加上精确到像素的鼠标操作,完美无暇的键盘控制,反应时间近乎为零的神经系统,什么人还能跟他抗衡?

  沈信对这方面的问题完全不考虑,只是单纯地抱怨着没有对手。在好玩这方面,他确确实实只是一个大男孩。

  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椅上,沈信很罕见地什么也不想做,都怪CS让他沉迷,他满脑子都是有关游戏的内容。

  忽然之间,沈信想到了唐子凡家的那台智能电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那天突然的黑屏,接下来却开始臆想起来:“智能电脑,顾名思义,应该是具有自己思维能力的了。不知道会不会玩CS?如果会的话,肯定比现在游戏带的机器人程序要强多了。唔,游戏也不过就是程序嘛,即使智能电脑不会玩CS,也肯定很快能明白程序的运作原理。哈,跟智能电脑对战,它可以控制整个程序操作嘛,一定是个很厉害的对手。不知道我和他对上了,会是什么样一个情况。肯定很有趣,哈!”想到得意处,沈信不由笑出声来。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