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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雷锋广场是扰民?还是丰富人民夜晚生活? ”帖子后想说几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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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6-05
大家劳累了一天出来转转,唱唱歌,跳跳舞,娱乐一下也未尝不可,可是请注意点自身的素质,毕竟广场不是某一个人或是一个团体的,有人喜欢热闹,有人喜欢安静,这是个人的权利,广场建的早,小区建的晚,这都不是能扰民的理由,广场建的早你就能打扰人家后建的小区了?那广场南邻康乐小区的居民们和第三中学的学子们是不是可以请那些唱歌的,跳舞的,敲鼓的,玩辫子旋陀螺的人们以后不要到雷锋广场来了,因为人家小区和中学建的早,首都的天安门广场建的早,怎么不去那娱乐一下,所以不管是什么理由都不能扰民,不管是什么理由都不能超越道德底线。个人意见,对事不对人,欢迎大家发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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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6-05
楼主说的对!支持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6-05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6-05
赞成 卖羊肉串 每天晚上 0晨 敲他的烤箱  吵得 都睡不着 炉灰就不能用铲子 铲 非得敲 j;+?HbL  
素质有待提高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2-06-05
建的早晚也得尊重业主吧,再说了城市噪音分贝是有规定的,她妈一帮子又喊又叫的又敲又打的你舒服了,别人呢?广场不是抽疯耍二逼的地方,是让大家休闲娱乐的地方。 z)uu xNv[R  
,\v91Rp~?  
你就是又喊又叫又敲又打的也要准守作息时间吧?晚十点后你该消停了吧?再说那个摆着卡拉OK盈利的谁给你权利占用公共资源为己赢利的权利?是谁拿着全民权益营私舞弊了?百姓同意出租了吗? {aM<{_v  
Uo-`>7  
看着一帮子疯子连去的心思都没有了,这个城市真他妈的悲哀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6-05
        
钱赚不完的,越多越好.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6-05
楼主说的很有道理。扰民是没有道理的,因此希望有关人员换位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200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6-05
现在说事的死完了,就剩下不说事的了。
六街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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