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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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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2楼 发表于: 2007-11-02
 
 
第二十三章 迷茫~
 
  这一声问候,似乎有点狐疑,有点怯懦,但是,听在林清雅和蓝煜星的耳朵里却像炸雷一般,两个人惊诧了,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在这个地处发达地区同时又有点闭塞的小山村,居然有人会认出他们,实在是太意外了。
  “林书记,你们是为杨鹰的事情来的吗?凶手抓住了吗?杨鹰死得冤啊,你们一定要为他报仇啊。”女人控制着她的情绪,尽可能不哭出来。她的这一句话,却让蓝煜星顿时反应了过来:“你是……杨鹰的……”显然,这个人是杨鹰的亲属,也许是他的妻子,也许是他的姐姐,蓝煜星不好贸然猜测。不过,蓝煜星清楚,杨鹰虽然也是这个Z省W州市人,却不是Y县的,离这个地方不远,还有一段距离,而这位看似他的妻子的女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蓝煜星还需要弄清楚。
  “林书记,这位领导小兄弟,我叫吕阿菊,是杨鹰的老婆。上一次在S市开庭的时候,我也去了,那天林书记你站出来说话,你这么年轻漂亮就当上了这么大的领导,怪显眼的,我就认识你了。刚才你们下来的时候我还怕是认错了人了呢,又看到这位小兄弟,挺面熟的,就想起来了,那天出事的时候他也站在你身边,是你的马仔吧!?”这个女人说没见过世面可能也听老公说过一些生意上的事情,就以为政府机关里和生意场上一样,像蓝煜星这样给林清雅做部下兼秘书的,到她嘴里可就成了马仔了。不过,的确也像。
  林清雅感觉有些哭笑不得,她可不敢把蓝煜星当成自己的马仔,连忙解释道:“大姐,她不是我的马仔,是我的同事。”
  “哦!”吕阿菊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我以为林书记这么年轻就当了这么大的干部,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这位小兄弟比你还年轻,也当了和你一样大的官。”在吕阿菊心目中,既然是同事,那就是一样大的干部。
  “大姐,我不是官,林书记是我的领导。”见吕阿菊这么说,蓝煜星有些不好意思,随口解释了一句。
  “那就是马仔嘛。你们这些当干部的,说话怎么就这么不干脆呢。”吕阿菊愤愤然。明明是马仔,还非得说是同事,说他们是同事,又不承认了,这些当官的花花肠子太多。好像本地的干部也是一样的,就喜欢说些和事实不一样的话,当官就当官,当官发财,天经地义,可干部非得说他们是在为人民服务,成了服务员了,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当官的人不大好相处,这是两句话以后吕阿菊得出的结论。
  多说无益,不过,不管怎么说,遇到了一个熟人,熟人好办事,蓝煜星今天的运气不错,比想象中要顺利,便把握住时机对吕阿菊说:“吕大姐,我们这次来,的确是想了解一些情况,这样吧,我们找个地方聊一聊,你看成嘛?”
  “客气什么嘛,到我家里好了,走吧。”办起事情来,吕阿菊倒是十分干脆果断。就这样,蓝煜星和林清雅陪着吕阿菊在前面走,老杨开着车子在后面慢慢地跟着。不一会,来到了一个小院子,院子里是一栋两层小楼,和其它人家相比,这栋楼稍微显得陈旧了点,不过,长期在农村生活的蓝煜星清楚,房子旧,并不代表这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有时候很有可能正好相反,因为他们家的楼房盖得比其他人家都要早一些。老杨把车子停在门外,任他们进去,自己就在车上候着。
  进了院子,也是十分普通的农家小院,院子的走廊上还堆着一些农具。吕阿菊推开正门,蓝煜星看到,这是一栋三间两层的小楼,底下正中是客厅,正对门是个香案,墙上贴着一幅观音菩萨的画像,两边是一副对联,上联是:誓愿宏深,处处现身说法;下联是:慈悲广大,时时救苦寻声。正对着画像,是一个香炉,里面点了三枝香。从对联的内容看,这和一般生意人求财祈福的意思并不合拍,反而是表达着一种求平安、脱苦海的意愿,联想到杨鹰,这副对联和他们家倒是十分的合拍。
  听见有动静,里面传来了一个苍老的男声:“谁呀?”
  “爸,是我,来客人了,是从S市来的干部。”吕阿菊回答着。
  “哦,来客人了,也不招呼一声。”老人在责备着,这声音听起来精神还不错,充满了一家之长的威信。紧接着,通往里屋一扇门就打开了,出来一个老人,看样子有七十岁上下,精瘦精瘦的,不过,精神状态还好,衣着打扮也有点特色,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衣服已经有些旧了,但很干净也很挺括,上衣袋口插着两支钢笔,这是七八十年代知识分子和干部的代表性打扮。
  吕阿菊见老人出来了,连忙作介绍:“爸,这是S市来的林书记。”
  “吕老伯您好,我是S市纪律检察委员会的,姓林,您叫我小林就行了。这是蓝科员。”见吕阿菊介绍得并不周全,连忙作进一步的自我介绍,并且毕恭毕敬地上来和吕阿菊的父亲握手。
  “林书记蓝科员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啊,请坐请坐。阿菊啊,倒茶。”老头把两个人让到客厅里对面摆放的沙发上,自己做主位,请蓝林二人坐了客位。听着说话的口气有点酸,但酸得还是很得体的,把传统的一套礼节运用的挺好,这让蓝煜星暗自奇怪:看他的女儿,显然没有受过多少的教育,可这个老人却是文质彬彬,一副老学究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呢?
  两个人坐下来,吕阿菊上了茶,然后坐到了父亲的身旁。老吕很自然地开口征询两个人的来意:“两位领导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鄙处,不知有何见教?”他表达的方式,还是那种半文不白的语言。
  “吕老,是这样,这次我陪林书记出来查一个案子,和杨鹰的案子也有关,想了解一下杨鹰在家的情况,另外,我们还想来这里打听一个人。”蓝煜星想,既然撞上门来了,自然也要问一下杨鹰的情况,他有点预感,天下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搞不好钱大富和杨鹰会有些关系呢。
  “什么人啊?”老吕撇开杨鹰的情况不谈,先问他们要打听的人。
  “哦,是这个人,不知您老认不认识?”蓝煜星拿出钱大富的照片,递给了钱老。
  钱老一看,当即说了一声:“哦,是大富啊。怎么,你们怎么想到到这里了解他的情况?难不成他做了什么作奸犯科的事情?”
  “哦,那倒没有,只是有些事情需要核实一下,您跟他很熟?”蓝煜星一听老吕说话的口气,就知道这人和钱大富的关系不一般。
  “这说来话长了,我从头说起吧。”老钱喝了一口茶开始娓娓道来。
  “钱大富这人可是个好人,虽说长相凶了点,可为人和善,实在,也非常能吃苦,他在我们这个村可是生活了不少年,他走了以后,这么多年了,村子里还有人念叨着他呢。”
  “哦?您说说!”蓝煜星用询问引导老吕说下去。
  “说起来有二十五六年了吧。那时候,大富两口子在外面讨生活,挑一个货担,一边收废品,一边卖点针头线脑什么的,到我们这个村的时候,不巧生了病,就在咱们村绊住了,他媳妇不大能干,大富生了病了,女人家也就做不了什么了,就陪着大富住在村东口的一个祠堂里。没想到,他在咱们村这一住,就是二十年啊。”说到这儿,老吕叹了一口气,二十年不是三天五天,可能他在感慨时光的变迁吧。
  “住了那么久?”蓝煜星不时地插上一句,增添一下老钱说故事的兴致。
  “可不是!那时候我老头子还没这么老,在村里的小学做校长,说是校长,其实只有几十个学生,三个老师。不过,我有点家传的手艺,识得几样中草药。大富的病其实也算不上是什么病,就是长期的营养不良造成身体的抵抗力差,受了一次风寒,就被击倒了,天天发烧。他们两口子可没什么钱,买点药打个针什么的都很困难。我这人心软,见不得别人受难,就配了点草药给他喝,我们家那个老婆子也很有同情心,每天也煲个汤啊什么的给他送去补一补,过了有半个月,大富的病自然而然也就好了,身体也比原来结实了一些。好了以后,他对我千恩万谢,说以后一定结草衔环报答我的救命之恩。然后他们就要走。”
  “您对他可确实是救命之恩。那他走了吗?”蓝煜星问。
  “哪里谈得上是什么救命之恩啊,举手之劳而已。不过,那时候我们学校人手也紧,三个人全是老师,也没个校工,上面早希望我们找个校工,打个铃,扫个地,学校的桌子板凳坏了也有人维修一下。后来他想了一想,也就留了下来。”
  听老人这么一说,蓝煜星对他顿时充满了敬意,这位老人,的确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好人啊,不但救了钱大富,甚至还给了他一个安身之处。
  “他就在学校做一个校工,能养活一家人吗?”林清雅对这点有些不理解。
  “那到不完全靠做这个。大富这个人挺能干的,所谓靠山吃山嘛,咱们村就在山脚上,村口的那座山就是咱们村的,村里就办了一个采石场,他把平时学校里的活计交给他老婆,自己到采石场砸石头。砸石头是重体力活,大富他身体比较瘦,没什么力气,不过,他能吃苦,有股子韧劲,没几天,他的两手全是血泡,可他没有放弃,带了一副手套,继续干。所谓熟能生巧,做什么活都讲究个技巧,一段时间下来,可能他的身子骨也强壮了些,另外,也找到了干活的窍门,无论多大一块石头,他一眼就能看出里面的纹路,几锤就能把石头给砸碎。村里人都说,这个北方佬的确是干活的一把好手。”老吕的话,忽然让蓝煜星想起了以前谈新权在河西村的事,赤脚拉大车,把脚拉得血淋淋的却不肯停下来,最后居然练出了一双铁脚板,这两个人,还真是有些相似之处。
  “过了一段时间,大富的媳妇怀孕了,生了个儿子,这孩子在咱们村长到了五岁,快到上学的年龄了吧,就被大富送回老家了,据说是托付给朋友了。”这就对了。这个孩子,应该就是钱玉纶的弟弟了,只是没想到,他还有在Z省生活的这么一段经历。
  “孩子送走了以后,这个村因为没什么土地,有点力气的年轻人都走出去了,成群结队的,干什么的都有,其中也包括我那个女婿,出去做了瓦工。”说到女婿,老吕的神色有点黯然。
  “您说的是杨鹰?”林清雅很自然地想到了他。
  “可不是嘛。我这个女婿啊,志大才疏,他们家也奇怪,兄弟三四个,都是哑巴,可能是隔代遗传,就他一个好人。因为家里穷嘛,讨不上媳妇。我老头子呢,就这么一个闺女,不怕您见笑,我这闺女智商可能有点问题,不大开窍,当然啦,也是时好时坏。好在我还是个国家工作人员,拿着点工资,家庭条件不错,后来经人介绍,杨鹰就到我们家做了上门女婿。”
  话题被引开了,蓝煜星急忙导回来:“钱大富呢?”
  “大富是我收留的人,和咱们家的关系自然不一般,没有女婿上门的时候,家里的农活倒都是大富两口子在帮着忙活,我们呢,也送他一点粮食,虽说不多,也够他们吃的了。咱们这个地方土地少,一个人只有三分多土地,每家也就是两亩地的样子,犯不着买什么农用机械什么的。村里的青壮年都走了以后,大富也挺精明,在采石场挣了一点,就到城里买了辆手扶拖拉机,每到农忙的时候就帮人家耕种拉打,然后按亩收钱。你别说,还真的被他挣了不少钱。”
  “他就一直干这个?”以蓝煜星对钱大富的了解,钱大富绝不是那种甘于挣这点小钱的人。
  “那到没有。”老吕的话果然没有出乎蓝煜星的意料之外:“大富是那种较精明能干的人,老实说,我现在不知道他干什么,但我老早就说,大富这个人,如果能给他一个机会,那他这一辈子,必有大成?”
  “为什么呀?”蓝煜星很好奇老吕的判断。
  “我老头子活了这么大岁数了,别的没有,识人的眼光还是有的。”老吕挺得意:“大富这个人,能干,胆子大,对人讲义气,年轻人都愿意跟着他。后来,我女婿回来以后,也挣了点钱,大富就找上了他,两个人合计着要组建一个工程队,出去帮人家盖房子。”
  老吕一板一眼的叙说下去,却让蓝煜星很是吃了一惊,他做梦都没有想到,钱大富居然和杨鹰是曾经的合作伙伴,这里的关系复杂了。这个案子,从一开始他就判断,杨鹰的身亡,实际上是个替罪羊,纯属是因为孙继尧、许昌平他们想杀周嫒嫒,为了掩盖事实的真相,这才捎带把杨鹰也了结了,没想到,钱大富居然和杨鹰也有这么深的渊源,这样一来,事情就复杂了。
  林清雅想得和蓝煜星一样,她抬眼望了蓝煜星一下,两个人四目相对,彼此眼中都是一句话:“难道,这帮人杀杨鹰和周嫒嫒他们是一石二鸟?难道,是因为钱大富的钱财有些来历不明,而其中的底细被杨鹰知道了,然后杀杨鹰灭口?”乱,实在太乱,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的确是有点匪夷所思了。
  本来蓝煜星也不是没有怀疑过,仅仅是为了杀一个周嫒嫒,需要动这么大的干戈吗?以他们的手段,想让周嫒嫒闭嘴,方法可不止一种,为什么要采取这么复杂的方式?当然,他们的手段巧是巧了,但代价也实在是过于沉重了一些,不但害了两条无辜的性命,还搭进去了一个忠心耿耿、愿为知已者死的董守业。可是从现在的情况看,似乎一切并没有自己当初判断得那么简单了。
  这样一个念头闪过,蓝煜星想起一个笑话:一个人坏事做绝,有一天坐客轮入海,忽然狂风大作,眼看轮船就要翻了,这个人对上天祈祷:上帝啊,就算是我死有余辜,可这还有一船的人呢,总不能让他们都跟着殉葬吧。这时候,天上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我好不容易凑齐这么一船,我容易嘛我!”
  难道,这几个人被杀,甚至是董守业的身亡,在那帮人的眼中,都有他们应该死的道理?蓝煜星迷茫了。
 
 
 
只看该作者 153楼 发表于: 2007-11-02
 
第二十四章 沉浮~
 
  想到了钱大富有可能杀杨鹰灭口,蓝煜星开始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待钱大富了。从某种意义上讲,眼前的吕老先生可以说是钱大富的救命恩人,杨鹰是老吕的女婿,钱大富也好,那个背后的组织也好,因为想要掩盖事情的真相,就把杨鹰杀了灭口,这种手段也的确是过于毒辣了一些。如果事实真的像自己所猜测的一样,而其中又没有别的隐情的话,那钱大富这人可就真的该死了。
  “那他们合伙以后发展得怎么样?”情况有点出乎蓝煜星和林清雅两个人的预料。可目前的当务之急仍然是需要把钱大富的财产来源搞清楚,其它的,可以留着以后慢慢再查。所以,林清雅不管蓝煜星在想什么,依然是盯着原来的那根线在询问老吕。
  “他们两个人的合作还是挺不错的。大富这人能干,有魄力,脑子也非常活,杨鹰在地方上有一些关系,而且也挺精明,两个人在一起配合十分的默契。他们找了十来个人,组建了一个小型的工程队,先是从修建附近一些村子里的小楼房开始,因为工程质量好,工期快,费用也挺低,而且那几年盖楼房的人家又很多,生意十分的兴隆。两年下来,又添置了一些工具和机械设备,跟他们干的工人也从刚开始的十来个人发展到了几十个人,财产嘛,虽然几乎全都占用在设备上材料上,但那个时候,两个人都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百万富翁了。”
  听老吕说到这里,蓝煜星感觉,他们发展到这一步,凭钱大富的能力加上那个时候的环境,两个人发大财只是早晚的事情,这时候离钱大富到上海还有近两年呢。可事实上,当初杨鹰到P县去投资房地产时候只有很少一点的身家,难道,他们就此分道扬镳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极有可能是钱大富一个人做大,杨鹰却裹足不前。同甘苦而不能共患难,这在合伙创业的人中间是很常见的。不过,要是这样,那以后的一切发展就都很正常了,钱大富的原始资本积累也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难道是自己的怀疑错了?晶晶也判断错了?蓝煜星感觉越问疑点就越多。
  老吕还在接着说:“大富事业心强,挣了点钱,除了生活上的一些必要的开支,全投在设备上了。这样,又过了一年,他们已经开始接一些七层以下的楼房了,又聘请了一些工程师、技术员和财务之类的管理人员。那时大富在和我聊天的时候,说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他们当时已经成立了建筑公司,公司的固定资产大概有好几百万,离千万不远。但是,由于资质不高,只有四级,在投标的时候还要挂靠一些别的大公司,遇到一些利润高、资金到位快的好工程,人家不让挂靠,他们自己在投标的时候得分低,揽不下来工程,损失了不少利润。所以,大富准备再购置一批设备,聘请一批工程师,三年之内把公司资质提升到二级建筑安装公司,然后再申请一级。唉,如果按照大富的设想,这个公司极有可能现在已经是个大公司了,杨鹰他也不会出什么事。唉!天有不测风云啊。”老吕长长地叹了气,哀伤之情溢于言表,显然是想起了什么伤心的往事。
  几个人聊得投机,不知不觉天已正午,吕阿菊做好了饭,有鸡有鱼,还有几样农家的家常菜,既来之则安之,蓝煜星打了个电话给老杨,让他把车子上带的黑牡丹拿一箱下来。一箱酒是六瓶,肯定喝不完,剩下的准备给老吕家作为对这顿饭的答谢。在人家门上做客,吃饭给钱显然是不合适的,可就这么白吃白喝也不符合蓝煜量的办事风格。老吕也是识货的人,见老杨把酒搬来当然明白他们的用意,当下没口子的说他们太客气了。可事已至此,他也不再多推辞。就这样,几个人边吃边聊一些不相干的事情,老杨是驾驶员,很明白自己的身份,简单地吃了几口饭,又回到车上休息去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老杨走后,林清雅知道这件事里会有曲折,便接着上午的话题问了下去。不过,她想到老吕一开始对钱大富的评价,可以想见,即便是钱大富和杨鹰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怨不得钱大富。
  “杨鹰这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虽说自己的女婿,又已经死去,可老吕并没有半分护着他:“就在他们的公司搞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有一个本省的开发商找到了杨鹰,说手里有一个上亿的大工程,他已经做好了工作,和有关的领导背地里达成协议了,绝对是万无一失,如果能干成,至少可以赚个几千万。但是,他现在手头的资金转不过来,要杨鹰和他合股,只是事关重大,不能对任何人说。而且,他还带杨鹰去见了那个领导的公子。那个公子气度不凡,排场也挺大,说话的口气更大,陪杨鹰和那个开发商吃了一顿饭,好像给了他们天大的面子似的。杨鹰鬼迷心窍就信了。其实,他们公司成立的时候,任谁都知道,虽然两个人是平均股,可大的事情都是大富当家。大富是给我面子,注册的时候让杨鹰做了公司的法人代表。结果杨鹰偷偷地把公司的全部资产做了抵押,办了八百万的贷款,然后又把自己所有的家当都端了出来,七拼八凑弄了一千万给了那个开发商。”
  “结果被骗了是吗?”蓝煜星和林清雅都可以轻易地判断出事情的结果。
  “可不是嘛!”老吕又是一声长叹:“人呐,可不能利欲熏心。天上是掉不下来馅饼的。杨鹰这个人看似聪明,其实是大愚若智,小处精明大处糊涂。偏偏又眼高手底,小赚不愿赚,大钱赚不来。要不是大富,他连那点钱都赚不到,只能做个小包工头。否则,也不会落个命丧异乡的下场。”性格决定命运,老吕的话倒是道出了一句真理。的确,蓝煜星还能想起刚刚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杨鹰刚刚有了点起色,就用几百万去启动一个上亿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后面又没有十分强有力的后盾,最后家破人亡实在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那后来他们怎么样了?”林清雅是想知道钱大富的去向。
  “后来还能怎么样?公司破产了,好在他们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杨鹰因为还有其它的债务,自然是家财散尽一贫如洗,连我们家的房子都被他抵押卖掉了。大富他自然也受了牵连,但除了公司里,他家里还有点钱,这些钱总算保住了。可祸不单行,他媳妇身体本来就不好,这一恼二气的,居然一病不起,住了两个月的院,最后居然……没了!”说到这里,老吕抑制不住,眼泪涟涟。
  杨鹰是老吕的女媳,杨鹰死了这才没多长时间,老吕提到也都没有哭,可钱大富的老婆死了,老吕居然会落泪,可见,钱大富在老吕心目中的分量实在是不轻。
  话到了这个份上,蓝煜星和林清雅都不好再插话,可老吕的话匣子已经打开了,再也无法停住:“事情发生以后,大富对杨鹰算是彻底失望了,杨鹰给他磕头认错他都不愿意搭理他。事情发生以后,我们家的房子也被杨鹰抵了出去,大富却没有不闻不问。那时候,他已经在咱们村落了户,也盖了一栋房子,就是我们现在住的这一栋。大富在处理完妻子的丧事以后,就不声不响的离开了咱们村,临走前的一个夜晚,他往我们家的屋里塞了一个大封信,说把房子送给了我们老夫妻,房产证、有他亲自按下手印的证明都放在信封里,信封里还有一万块钱,他知道因为替杨鹰还债,我们家现在也快揭不开锅了,这一万块钱算是接济我们的生活。大富是好人啊!”说完,老吕已经是泣不成声。随后,他又走进里屋,从里面拿出一个档案袋:“你们看看,这是大富写给我们的信,过户手续,还有房产证,我都留着呢,没有办,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回来以后,我还准备把钱、房子和房租都还给他呢。”
  蓝煜星接过来,把东西拿了出来。六七年的时间过去了,书信和证书的纸质已经有些泛黄,但保存得相当完好。
  房产证和那张写着自愿把房产无偿转让的证明都没有什么,蓝煜星重点看了下钱大富写的这封信,信写得十分简短,也很朴实:
  吕校长:
  您是我的救命恩人,在您的照顾下,我们一家人在此地生活了二十多年。现在我妻子去世了,我想把她的骨灰带回家去安葬,也算是落叶归根,我的年龄也大了,女儿都成家了,也不打算再回来,准备在老家了此余生了。
  您对我的恩情,是我做牛做马都报答不了的。您现在也很困难,我虽然帮不上什么大忙,可在这里还有一栋房子,也不能带走,您就收下了吧,房产证和证明我都放在袋子里了。另外,还有一点钱,和您对我的恩情相比,只能算是涌泉之恩,滴水相报,但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大富敬上。
  再往下是钱大富落款的时间,比钱大富到上海只差了不到一个月。蓝煜星一看,已经基本上明白了。不过,蓝煜星还是很感动。钱大富,至少在那个时候,的的确确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老吕于他有恩,他牢记在心;杨鹰害得他家财散尽,妻子也间接因此死去,他却没有丝毫的怨言。临走之前,他把自己的小楼房送给了老吕,说是反正也带不走,好像是顺水人情一样,其实,房子是可以卖的,这样一栋两层的小楼,至少可以卖个十来万呢。对他留下的那一万块钱,在他的语气里似乎微不足道,可是,联想到他当时的情况,公司被拍卖,妻子生病卧床不起两个月,而钱大富本身并没有留多少钱,辛辛苦苦挣点钱全投在了公司里,在这种情况下还挤出一万块钱给老吕。他做的这一切,都是既不求名也不图利更不奢望有什么回报的,这种人品,实在是难得一见啊。
  “说起来后悔,那时候农村办户口容易,他都在村子里生活那么多年了,我老头子在地方也还有一点威望和关系,所以,也没要他办什么迁移手续就给他落了户了。这么多年,他很少提家里的事情,我们也没有过分追问,只是知道他是你们J省的人。大富走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就背走了他老婆的一个骨灰罐。我们后来想感谢他、想把房子还给他都不知道他人在哪。早知道当初办户口的时候就应该问一下他家是哪里的。我万万没想到,今天还能遇上你们两个知道他的下落的人,你们可以告诉我吗?”
  蓝煜星知道老吕所言不虚,他干了一辈子的小学教师,可以说,这个村子在一定年龄范围内所有认识字的人都是他的学生,这里自然包括这个村里的村干部。钱大富在这个村呆了十几年,大家对他的人品已经有了定论,再有了老吕的话,给他安个户口实在不是什么大事。问题是,老吕的话让蓝煜星有些为难。他打听钱大富的下落,如果告诉他,他肯定会和钱大富联系,而这次来Z省查案本身是需要保密的,一旦让钱大富知道了,会十分被动;可是,如果欺骗他,他又十分过意不去,因为老人家对自己两人是如此的以诚相待。蓝煜星只有十分诚恳地说:“吕老,原谅我们暂时还不能告诉您钱大富的情况,因为现在有一件案子可能和他有关,当然,只是可能而已,我保证,事情查清以后,一定会告诉您他的情况,可以吗?”
  “谢谢您,蓝科员。我老头子在家恭候你的好消息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是,我会在家里烧香,希望大富他清清白白,平平安安!”老人家是讲感情的人,蓝煜星的真诚赢得了他的理解;同时,他对钱大富的感情,也赢得了蓝煜星的尊重。
  此时,天色已渐晚,蓝煜星他们到这里来的目的也已经达到,多留无益,两个人起身告辞。见他们的态度坚决,老吕也不挽留,开始起身送客,直到村口,蓝煜星和林清雅才上了车,顺着来时的路,向北而去。
  上了大路,蓝煜星向林清雅请示:“林书记,咱们现在回去吗?”毕竟老杨在车上,蓝煜星还是得公事公办,表现出对领导应有的礼貌。
  “要不咱们今天晚上在Y县县城住下来吧,从昨天晚上开始,大家都没有好好休息,我想明天再赶回上海,李局长他们那边的情况应该也查得差不多了,我想先和他会合,把意见综合一下。”林清雅考虑的是老杨,老人家年龄毕竟大了,精力有些跟不上,昨天深夜被叫起来,到现在也没有好好的睡一觉,一来连续开夜车对他的身体不好,二来也不安全。
  “好。”蓝煜星赞同林清雅的意见。纪委外出办案有不成文的规定,现场调查的时候,如果驾驶员不具有纪检监察员的身份,是不可以旁听案情的;纪检工作人员一般也不会在非纪检干部面前讨论案情,这一点很多人并不是很在意,甚至包括一些纪委的领导,但蓝煜星是十分注意的,这是在十三室养成的职业素养。
  车子进了县城,三个人找了个宾馆,开了两个房间,一个单人间林清雅住,一个双人间老杨和蓝煜星住。把随身的物品拿到房间,三个人洗了把脸,然后到宾馆的餐厅里吃完晚饭。饭桌上,林清雅说:“蓝煜星,你吃完饭到我房间里来一下吧,把今天的调查情况再梳理整理一下。”
  “好!”蓝煜星自然答应。
  吃完饭,蓝煜星跟着林清雅到了房间,林清雅倒了杯水,两个人坐下来以后,林清雅问:“你现在的想法是什么?”
  “现在情况基本清楚了,我们的判断没有错。钱大富的原始资本来历不明。你刚才看到了,钱大富留信的时间和他到上海的时间只差不到一个月,这一个月,他是不可能用正常的手段赚到上千万的资金的。而且,中途他还要带他妻子的骨灰回P县老家安葬。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里的奥妙就产生在他阔别家乡近二十年后回去的这一段时间。”蓝煜星把情况已经分析得十分明白。
  “不错!”林清雅接口道:“他这次回家,应该是会见一个或一批很重要的人,这个人,要么是许昌平和孙继尧,要么是谈新权,他们在一起商议了这起上海并购案的细节,然后从P县筹集了资金,由钱大富具体实施,事情应该是这个样子。”
  “而且,他这次回P县还是秘密的。因为,从我们以前掌握的和晶晶告诉我的情况,都表明钱大富第一次回家的时候是以一个大亨的身份衣锦还乡的。”
  第七卷 初霁 结束
  请继续期待《灾星》续集
 
 
只看该作者 154楼 发表于: 2007-11-02
 
 
第一章 遇险~
 
  简单地商议了一下明天的打算,林清雅送走了蓝煜星,洗漱完毕,正准备睡觉,却听到一阵一声接一声的急促的门铃声,林清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忙走到门前,从猫眼里往外一看,却是蓝煜星。这不刚走嘛,怎么又回来了?蓝煜星做事沉稳果断,不是那种毛手毛脚的人,他接门铃按得这么急促,肯定是有什么事情。林清雅连忙打开门,问了一声:“怎么了?”
  “可能是出事了。联系不上李局长,还有他的驾驶员,手机也关了。我又打电话到了李局长的家里和单位,说是出差还没回来,又打电话到之前住的宾馆问,宾馆说没有退房,但是客人外出还没有回来。我又问了一下,刚开始订的三间房一间也没有退。”蓝煜星的语速很快,但说得很清楚。很显然,他已经用尽了所有的通讯方式,可就是联系不上人。
  林清雅也知道,极有可能是出事了。昨晚几个人是商议好的,李强回去以后立即把房间退了,争取甩掉那两组跟踪的人,然后找个地方重新落脚。而且双方约定,一定要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可现在李强一件也没做到,唯一的解释就是,李强遇到了麻烦。难道李强被……想到犯罪分子穷凶恶极的犯罪手段,林清雅懵了,手心顿时就出汗了。“怎么办?”她现在需要一个主心骨,而这个主心骨,只能是蓝煜星了。
  “我们的计划被打乱了。情况紧急,我们不能留在这里,今天晚上就要赶回省城,把情况向汤书记汇报,一方面要找到李强的下落,另外,现在钱大富原始资本来历不明的情况已经非常清楚,我们要通过公安方面对钱大富和玉纶集团进行调查,估计钱大富也该回来了。”蓝煜星当机立断。现在的情况太乱,本来他们打算得挺好,准备在把情况了解清楚以后,把查案的主角推到市公安局,虽然省里已经接手了,但市公安局并没有消案,928杀人大案在市公安局仍然是个重点查办的案件,由李强出面把查到的情况向省公安厅汇报也无可厚非。可现在出现了特殊情况,已经不能太多的去顾忌他们的这次调查是不是违反纪律了。当然,电话向汤书记汇报也不太合适,事情太复杂,一句两句说不清楚,反而耽误时间,最好是当面沟通。
  “那好,老杨呢?”
  “老杨睡了。可能是太疲劳了,刚才又喝了点酒,我没进房间就听到他的鼾声了。”蓝煜星提起老杨有点犹豫,快六十岁的人了,几天来一直马不停蹄地跑。今天估计可以好好休息一个晚上,这老头馋酒,没事爱喝两杯,但有出车任务的时候绝对不喝。所以,晚饭的时候,蓝煜星和林清雅喝了点啤酒,老杨却是足足喝了半斤的白酒。现在又要他开夜车,蓝煜星下不了这个决心。
  林清雅也知道老杨的状况,知道今天晚上再让他开车有点不合适,而且她也十分照顾这个老人,毕竟不是小伙子,舍不得让他这样劳累,便吩附蓝煜星:“要不这样吧,你把他的钥匙拿过来,给他留个条子,说我们有急事要回省城,让他在这儿休息一个晚上,明天早晨坐长途汽车回去吧,顺便把房给退了,车子我来开。”
  “行,不过,车子还是我开吧,到了省城的城区再交给你。”蓝煜星的驾驶技术肯定没问题,只是现在他还没有本儿。反正晚上整夜的跑高速公路,轻易不会有人来查驾驶证,即便是在城区,如果没有违章,交警也不会查的。
  “那也成。”林清雅当然相信蓝煜星的驾驶技术,也不跟他争。商议妥当之后,蓝煜星回到房间,取了车钥匙,拿了自己的一个公文包和装着换洗衣服的一个小包,男人出行就是这么简单。林清雅那边就要复杂一些,一个随身的小包,一个挺大的密码箱,里面装的应该是衣服,还有一个装着估计是零食之类的手袋。蓝煜星接过林清雅的密码箱,两个人急匆匆地赶往停车场,上车,出了宾馆,向北而去。
  车子是蓝煜星很熟悉的奥迪A6,道路也是高速,可以一直到J省的省会H州,约需要三个小时。过了H州以后就是普通的国道了,从H州到J省省会N市的这一段路并没有通上高速,据说早就在规划之中,但迟迟没有建设,主要原因沿途多是山地,建设高速公路成本太高。而且,这两个省虽然处在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可这个地区的龙头是上海,J、Z两省算是两翼,两省之间经济结构类似,都是以轻工业为主,竞争远大于互补,经贸往来反而并不是十分密切,再加上J省的省会在这个省位置偏西,高速公路的沿线基本上就在省界上,茫茫群山的那一边就是另外一个省,W 省,因此,在这段高速公路的建设上两个省的积极性都不高,尤其是J省,这条路也就被无限期地搁置了下来。
  四个小时过去了,两个人已经驶过了H州,进入了那条通往J省省会N市的国道,车辆也渐渐地开始稀少。四个小时的车开下来,毕竟不是专职的驾驶员,蓝煜星有些疲倦,也有点犯困,便把车速减了下来。这也是范志杰从前开车的习惯,感觉困了累了,绝对不疲劳驾驶,而是停下来休息一会再继续。
  “怎么了?”林清雅关切地问。其实,他的这种习惯她也挺清楚,他们结婚旅行的那一次,范志杰把车子从北京一路开到了黄山,累了的时候一般也是这样的。
  “没事,歇会就好。”蓝煜星仰躺在驾驶座上,伸了个懒腰,闭目养神。
  “要不我来开吧。”林清雅柔声地说。
  “不用了。”蓝煜星还是那样大男子主义,除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让女人开车,他是不习惯的。
  “好吧。”林清雅并不违拗他的意思,这么多年来,她早已经习惯了,只是随手打开了汽车上的音响,一段无比熟悉的旋律在车厢内飘散,又是那首百听不厌的《布列瑟侬》。
  听着这沧凉的曲子,林清雅的思绪很习惯地回到了从前,一样的奥迪A6,一样的曲子,他还是坐在驾驶座,她也还是坐在他的旁边。如果不是他的样子变了,林清雅会很怀疑时光是不是倒流了。不过,形象的改变她已经早已适应了,他叫范志杰也好,叫蓝煜星也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的的确确是她的爱人,她的丈夫。她甚至感觉,他本来就应该是现在的这个样子,而不应该是从前那个浓眉大眼的样子。
  一股柔情开始在林清雅的心头弥漫,仿佛又回到了她们新婚燕尔的去年五月。那时候,他们经过了重重阻碍,终于走到了一起,领了结婚证,开始了人生最幸福的一次旅行。那时候,她觉得,天是那么蓝,水是那么绿,甚至连北京的空气,都突然变得清新了起来。一路上,她枕着他的胳膊,走了小半个中国,最后来到了风景秀丽的黄山。黄山脚下,虽然没有想象中的黄山顶的奇峰怪石,可那一座座被青松覆盖的群山,也是那么美丽。林清雅渐渐地入了神,心爱的人就在她的身边,她多么想在他的胳膊上靠一靠啊,他是坚强的,有力的,富有安全感的。她渐渐的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支撑,把头轻轻地靠在了他的肩上,双手,轻轻地揽住了他的小臂,然后,紧紧地抱在了胸前。
  半梦半醒的蓝煜星,感觉到自己的胳膊被另一对臂膀揽了过去,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便也习惯性地把臂膀抽了出来,把身边的人顺手拥在自己的怀里,一股熟悉的发香沁入鼻腔,久违了,这熟悉的芬芳。不对,这不是晶晶,晶晶的味道不是这个样子,这应该是小雅的。
  小雅!林清雅!林书记!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来具体、越来越有距离的几个概念一点一点地从蓝煜星的心头蹦了出来,紧接着,一切的一切也都浮现了出来,蓝煜星终于清醒了。
  清醒了以后,蓝煜星知道,现在什么也不怪,只怪时间太晚了,深夜两点,人正处在最疲劳最困倦的时候,在这种状况下,思维出现混乱,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他知道林清雅的状态,这是两个人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他也懂得林清雅的心情,此时此刻,是不应该把她从美梦中惊醒的。
  蓝煜星有些不知所措。对林清雅,从重逢那一天开始,他始终做不到举重若轻。在他心里,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则,将会给她带来更大的无法预测的麻烦,给晶晶带来无法形容的伤害,也会给自己带来无比的烦恼。但是,此时他又不忍心把她从美好的梦境中惊醒过来,这样,实在是太残酷了,自己已经无法给她终身的幸福了,难道还不能给他片刻的安宁吗?
  良久,蓝煜星动了一下胳膊,林清雅也从梦境中醒来。蓝煜星像是一切都没有发生,轻轻地说了一声:“我现在清醒了,可以上路了吗?”
  “嗯!”林清雅也随之回到了现实状态,松开了胳膊,蓝煜星顺势抽出了手,捏住了车钥匙,轻轻一拧,车子的马达发出了一声浑厚而又轻微的响声,然后挂上了挡,车子再次行驶上了初始的轨道,越走越快,离刚才他们停靠的位置也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汽车音响里的那首《布列瑟侬》正好放完,发出了有节奏的火车车轮撞击铁轨的声音……
  在蓝煜星的感觉里,又一次危机过去了,可是,他显然想起了他们最后的一幕,从前的范志杰,留给自己的最震撼的一个画面,就是那辆迎面扑来的五吨卡车,那个车头离他越来越近,在眼前也越来越大,强烈的压迫感,眼看就要碾碎他的肉体,他的灵魂,他只有带着小雅一起,投身深不见底的悬崖。那恐怖的一刻,长久地留在蓝煜星的记忆中,以至于很多个夜晚,他都会被这一幕所惊醒,甚至包括为数不多的和晶晶相拥而眠的夜晚。
  又是茫茫群山,路比以前要平坦许多,也宽阔许多,可是,两边的山峰却让蓝煜星无法不联想到那一个傍晚,那一辆罪恶的卡车。当然,现在没有卡车,有的只是前面那辆红色尾灯,在自己的大灯下,蓝煜星看得出来,那是一辆绿色的悍马吉普。
  不对!不正常!蓝煜得大脑瞬间清醒了起来。这辆悍马,他在一个小时前就见过,不错,就是这一辆,当时他就在自己的前面出现,时远时近,当时没有过多的在意,可是,自己刚才停下休息了大约有十分钟,按道理,悍马在这样的公路上比自己的奥迪A6的速度应该是只快不慢的,十分钟下来,它应该超出自己很长一段距离了,怎么现在还在自己的面前,这太不正常了。
  蓝煜星想起黄山的一幕,今天,和那天的情况十分相似,路况,两边的环境,唯一不同的是,那天是一辆大货迎面来,今天,只是一辆悍马在自己眼前。悍马的性能,蓝煜星是非常熟悉的,别看车体不像货车那么庞大,可它的承受力,绝对不是自己这辆普通轿车所能够相比的。如果是正面碰撞,自己的境遇,比起黄山来,并不能好过许多。
  曾经有过的经验让蓝煜星顿时警觉了起来,几乎下意识地,对林清雅说了一声:“小雅,好像有危险!”
  “怎么了?”林清雅还没有搞清楚。这时,蓝煜星本能地感觉到,前面的那辆悍马似乎与自己的距离在无限度的接近。而后面,也同时闪过来两道异常强烈的光束,蓝煜星丝毫没有犹豫,脚下猛地一踩刹车,同时把方向盘猛地向左一打,车辆冲出了右车道,行向了旁边的左车道,即便是这样,蓝煜星还是能够感觉,自己的车子被后面一辆悍马的车头重重地刮了一下。余光扫视中,蓝煜星清楚地看见,两辆同样型号的悍马,一个在刹车,一个在加速,重重地撞在了一起。
  明白了,蓝煜星一切都明白了!
  这两车的相撞,绝对不是偶然的,它们显然是想前后夹击,把自己的车子挤在中间,以悍马车那令人恐怖的碰撞力,在高速的撞击之下,自己的车子即便不会被挤扁,车厢里的人也会轻则重伤重则死亡。这是一起谋杀!绝对是谋杀,而且,和一辆卡车正面撞击相比,两辆悍马的前后夹击,凶手付出的代价更高 ,技术含量也更高。如果不是有在黄山的经历,如果不是自己提前做出了反应,那么,两个人现在应该已经是死于非命了。
  头脑中的反应只是一刹那,但现在面临时的险情却容不得蓝煜星有片刻的犹豫,刚躲开了两辆悍马的夹击,还没有把车子稳定下来,迎面已经出现了让蓝煜星睁不开眼的强光。深夜,四车道的一级公路,几乎所有的驾驶员都是把这样的道路当成高速公路来开的。他们谁也不会想到对面会忽然冲出一辆小车出来。此时,迎面而来的正是一辆大货车,而货车的背后,还有强烈的汽车车灯在照耀着。
  “吱--”大货车发现了视野范围内正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路中间,连忙刹车,可是,一切已经迟了,强大的惯性带着车体,毫不留情地向蓝煜星的车子扑了过来。
  蓝煜星知道,迎面撞下去的话,可能比被悍马撞上更惨,此时,握在他手中的方向盘,已经完全是凭着他的本能和意识在行动了,蓝煜星一踩油门,奥迪A6突然加速,闪过了那辆大货,然后车头猛转,蓝煜星试图把车子转向反方向,这样他们还有机会逃离,很显然,走回头路是他们现在的唯一选择,因为顺着原来的路线,既躲不过迎面开过来的一辆一辆的大小客货车,也躲不过那两辆撞在一起的悍马车上的人员的眼睛。蓝煜星显然知道,那两辆悍马和悍马上坐着的人,才是真正想要两个人命的凶手。而两辆悍马车的追尾,绝不可能让车上的人死于非命,他们应该会有足够的力量来找他俩的麻烦。
  思路是正确的,可天不如人愿,奥迪A6躲过了初一,却终究没有躲过十五,“呯!”追在大货车后面的一辆小轿车,本就是准备超车的,见大货车后面的刹车灯亮了,却没有让开道路,急忙从车右侧插了过来,正好遇到正在调头的奥迪A6,呯地一声,正撞在它的后侧车身上,发出一阵巨大的响声,这声音和两辆悍马的撞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看该作者 155楼 发表于: 2007-11-02
 
第二章 挣扎~
 
  连续两次的碰撞让林清雅完全失去了方向感,也失去了对局面的分辨能力,好在方向盘掌握在蓝煜星的手中,他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保持着非常冷静的状态。车子并没有熄火,只是强大的撞击力让车辆控制起来异常的艰难,蓝煜星在努力地向左打方向盘,企图把车子扭转到大路上来。可惜,为时已晚,一切已经不是他所能够决定的了,车辆又一次重重地撞在了路边的护栏上,蓝煜星眼看着一块护栏上的铁皮弹飞了起来,然后,车灯应声而熄。正面的撞击也让安全气囊立即弹开,把坐在前排的两个人团团包裹起来。
  “不好!”强烈的失重感让蓝煜星意识到,车子在下坠,紧接着就是一阵天旋地转,看来,车辆已经翻下了山谷。蓝煜星知道,如果就这样下去,安全气囊里的空气很快会泄漏,车厢里的两个人随时都有可能受到重创,搞不好在车体与山石的碰撞过程中还有可能造成油箱的爆炸,太危险里,得想办法出去才成。
  意识的产生只在电光火石之间。蓝煜星伸手揽过林清雅的腰,林清雅在惊吓之中几乎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蓝煜星只能探出胳膊,伸向车门把手,万幸,车门并没有变形,还能打开。正好车身这时候发生了一个强烈的翻滚,蓝煜星也顺势脚下用力,两个人顿时脱离了安全气囊的束缚,被一股惯性给甩了出来。
  黑暗之中,两个人无法控制地向山下滑动、翻滚。蓝煜星把林清雅紧紧地搂在了怀里,并且有意识地护住了她的头和脸,一切和黄山的情况如出一辙。
  林清雅终于冷静了下来。她联想到了黄山的那一幕,像要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紧紧地抱住了蓝煜星的腰,口中还在叫嚷着:不要推开我,要死一起死。显然,她是在担心蓝煜星会像上次一样,把她推向了安全地带,自己却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听到了林清雅的声音,蓝煜星却是暗暗苦笑,上一次的车祸是发生在黄昏,而这一次,却是黑夜,今天天气不好,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就算是想把她推到一个安全地带,可能也找不到方向啊。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紧紧地抱着她了,万一失散了,她将更加危险。要死一起死,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不过,蓝煜星暗自庆幸的是,山坡并不象黄山那么陡,估计坡度只能有五十度左右,两个人下坠的趋势虽然无法减缓,但速度并没有过分的加快,而且,山坡上覆盖着一层土壤,石头并没有祼露出来,地面上还生长着许多杂草和灌木。阴历二月,虽然在概念上属于春天,但依然很寒冷,两个人的衣服都很厚,蓝煜星身上是一件棉缕和一条纯棉休闲裤,林清雅身上是皮风衣和牛仔裤,里面都穿着厚实的毛衣毛裤,这也使两个人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只是蓝煜星的脸上好像被灌木枝给划到了,现在感觉有点火辣辣的疼。上天保佑,如果能够一直维持这种局面,相信两个人的小命是可以保护的,从不迷信的蓝煜星现在也开始祈求上天保佑。
  可惜天不如人愿,情况远远没有蓝煜星想象的那么美好,正在期盼就这样能够顺顺利利地滑到谷底的时候,蓝煜星感觉脚下一空,又是一重失重感,两个人凌空了。
  “完了!”蓝煜星心中暗自叹息了一声。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没有想到,在事隔将近一年之后,自己会再一次遭遇坠崖之灾。耳畔呼呼的风声告诉蓝煜星,他们正在急速地下落,这种感觉蓝煜星太熟悉了,去年五一时候他从山崖上掉下来的时候,耳边也是这样的呼呼声。不过,这地方的山和黄山不同,黄山的山上有很多很多的黄山松,往下掉的过程中有可能被树枝挂住,那也还有一线生机,可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遇上一棵树,最多只有小灌木的树枝,如果就这么落下去,自己必死无疑。而且,还要搭上一个小雅。
  小雅!蓝煜星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愧疚。没出事之前听到别人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灾星,那时候他还沾沾自喜,很是得意,甚至有时候还真的以贪官的灾星自居。可是现在,蓝煜星却真的感觉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灾星。不但出生不久就父母双亡,而且刚结了婚就连累小雅差点命丧黄山。好不容易躲过一劫,现在倒好,又遇到了同样的灾难,而且眼前一片漆黑,不可能有什么办法能挽救她的生命,这一次可真的要一起死了。难道,自己的家人就注定要死于非命吗?蓝煜星无法判断,也没有时间去判断。他只有紧紧地抱住她,任耳边的风声越来越大,也许很快就要落地了,蓝煜星在等待死亡的那一刻到来。
  林清雅也在紧紧地抱着蓝煜星。在她眼里,死亡似乎并不可怕,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能死在心爱的人的怀里,似乎比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更有意义。
  林精雅还清楚地记得从黄山回来以后的那一段时间。生不如死,她只能用这样一个词来形容自己的生存状态。那时候,她每天都在想着范志杰,每天都在准备随她而去。生命,于她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一个花一般的女人,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母亲看出了她的心思,劝她想开点,告诉她就算是为了妈妈,做女儿的也要坚强地活下去。
  她知道母亲的话是对的,她什么都懂,可她想的却是,在人间,母亲毕竟还有一个儿子,还有孙子,儿媳妇,可志杰呢,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那边,自己一定要去陪他。
  当初那个身为医学专家的房阿姨告诉她志杰的意识有可能还存在,聪明如她怎么会想不到,这事极有可能是房阿姨为了让自己鼓起生命的勇气而进行的假想和夸张,只是一种良好的愿望,虽然听起来好像还有点科学性,那也只不过是房阿姨这样的医学专家的加工而已,太离奇了,不可能的。可她宁愿相信这是事实,仅仅就是这一点点的幻想,让她的生命多了一丝寄托,尽管这种寄托很缥缈,很虚幻,可即便只有亿万分之一的希望,她也愿意花费毕生的精力去寻找。
  没想到,奇迹真的出现了,范志杰,或者说是蓝煜星,居然让她给找到了。虽然他是以另外一个身份、另外一个形象出现的,甚至,他还有了女朋友,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在这个世上,他还在她的身边,这就够了。爱一个人,并不是占有,而是付出。
  近一年的时间,他们一直在一起,没有男欢女爱,没有柔情密意,可她却觉得这一段时间生活得如此充实,如此快乐,甚至超过了他们从前在一起的那几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失而复得更值得珍惜的呢?
  不过,一切都过去了,老天跟他们开了个很残忍的玩笑,现在,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回到了去年五月的那一刻。但林清雅无怨无悔,有了这一段时光,特别是能和心爱的人一起共赴黄泉,她知足了。人终究是要死去的,如果活得充实,爱得热烈,就算是短暂一些,又有什么好遗憾的?林清雅把蓝煜星抱得更紧了。可惜,没有人看得见她此时的表情。林清雅的美丽的脸庞,就像一朵绽放的昙花,绚烂,圣洁,安详。
  扑通!蓝煜星分外清晰地感觉到,一股冰凉彻骨的液体淹没了自己,也淹没了小雅。先入水的是腿,下坠的速度很快,水虽然柔软,但瞬间接触的冲击力依然很大,蓝煜星感觉自己的下肢有点钝钝的痛,不知道是不是受伤了。不过,蓝煜星此时的心情更多的是惊喜,显然,他们的运气不错,掉进水里了,现在还无法判断究竟是河还是湖,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命是保住了。
  水很深,两个紧紧拥抱着的身体在下沉,下沉,但速度已经越来越慢了,很快蓝煜星感觉到他的脚已经触到了水底那柔软的泥沙,见底了。在湖边长大的蓝煜星水性不是一般的好,而且他知道,林清雅也是会游泳的。蓝煜星双腿用力,往湖底一蹬,两个人开始上浮,林清雅这时也应该是清醒了,蓝煜星感觉到在上浮的时候,她松开了自己,只有一只手还和自己握在一起,两只脚都在划水,加快上浮的速度。终于,他们浮出了水面,蓝煜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空气是如此的清新,让浮在水面上的他有一种要飘起来的感觉。
  “我们还活着!”先开口的是林清雅。现在,他们已经渐渐适应了黑暗,开始有了一点能见度。近距离之下,蓝煜星可以看见林清雅的明亮的眸子里闪烁着绝处逢生的喜悦光芒。因为不能让身体沉下去,林清雅的脚在有节奏地划着水,眼睛连同身体都在不停的晃动,看起来还算清楚。
  “是的,我们还活着!”蓝煜星回了一句。可他知道,现在的这种活着实在是很艰难的。三月,春寒还没有过去,江南虽然温暧,但正常的室外温度也只有十几度,现在是凌晨,正是一天中最寒冷的一段时间,估计气温只有七八度的样子。现在,他们正浸泡在冰凉的水里,因为刚入水,他们衣服穿得厚实,可能还没有完全被水浸透,所以,现在并没有感觉很冷,但很快他们就要接受寒冷的考验,当务之急是先游上岸再说。
  蓝煜星往四周望了一下,侧前方不远处有几丛黑乎乎的影子,看起来像是树木,那里应该是岸了。
  “快点上岸!”蓝煜星催促了一声,林清雅自然知道现在自己应该做什么,应了一声“好!”然后,两个人并排,奋力向岸边游去。刚开始还没什么,十几米游下来,蓝煜星就感觉出问题了,浸了水的棉衣实在是太沉太沉了,每一下划动,都让他有四肢上被灌了铅的感觉,异常的艰难。
  林清雅那边也不容易,早就发出了很急促的喘息声,显然,她比自己更加吃力。比较麻烦!天这么冷,两个人又很疲劳,没有做任何准备就掉进了冰冷的水里,蓝煜星非常担心,在这种情况下是很容易抽筋的。自己平时坚持锻炼,体力还行,就怕林清雅撑不住,万一抽了筋可不是玩的,自己的状态也不好,护着她还行,要是想把她救上岸难度可就太大了,搞不好会把命丢在这里。
  想了想,蓝煜星急划了两下,把身体移到林清雅的前面,对她说:“你扶着我的肩,尽量不要动,我带你上去。”
  “没事的,我游得动。”林清雅一边急促地喘息着,一边拒绝着蓝煜星。她十分清楚,蓝煜星虽然是男人,但也一样穿着厚厚的衣服,也一样八九个小时没有吃东西了,现在的状况不会比自己强多少。如果自己让他带,那他就要加重一倍的负担。
  “别逞强,万一抽筋就麻烦了,搞不好两个人都没命。”非常形势下,蓝煜星的口气十分严厉,几乎有一点吼的感觉,让林清雅本能地想伸出手按照他的话去做,可实在又是不忍心。其实,她对自己的状态十分清楚,真的是游不动了,每动一下,她都希望这是最后的一下,甚至有干脆不游了,就让自己这样慢慢地沉下去的想法,那就不累了,不辛苦了。可是她也知道,蓝煜星是绝对不可能丢下自己独自一个人游上岸的,如果自己真的抽筋溺水了,他肯定要奋不顾身地救自己,人在溺水状态下是很难保证神智清醒的,往往会抓住什么东西就死也不放,不少溺水而死的人尸体被打捞上来以后,手里都会抓点东西,或者是水草,甚至是水底的泥沙。如果出现那样的状况就太可怕了,结果极有可能像蓝煜星所说的一样,两个人都没命。
  “快点!”蓝煜星急不可耐地催促着。
  看来只能这样了,想通了的林清雅不再犹豫,伸出手,稳稳地搭在了蓝煜星的肩上。这是一个看起来有点柔弱的肩膀,并不是十分的结实,但林清雅的手一搭上去,顿时就觉得一切都变得安全起来。这就是她的爱人,永远都能给她强烈的安全感,哪怕是在现下这种极不安全的情况下,林清雅依然可以感觉,他是值得信赖的,是可以依靠的。
  艰难的旅程又重新开始了。蓝煜星目测了一下,离那个树的位置,应该还有五十米的样子。蓝煜星从来也没有感觉过五十米是遥远的,可现在,这短短的五十米,却让蓝煜星觉得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他心里默默地数着数着,控制好节奏,心里很清楚,不能操之过急,要合理使用好有限的体力,保持速度的稳定才能顺利地游到岸边。一下,两下,三下…….两个人在一点一点地向岸边靠近。
  还有二十米,眼看自己离岸是越来越近了,岸边树木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辨,可蓝煜星发现自己的身体就像是缺了油的飞机一样,体力在迅速地流逝。他游不动了,没有力气了!不行,要坚持,坚持到最后一刻,否则,一切的努力就白费了。自己现在肩负的可不是一个人的生命,还有小雅呢,为了她,也要努力地游上去。蓝煜星咬着牙,像举起千斤重的大鼎一般,又一次抬起了自己的胳膊,击打着手面,发出哗哗的响声。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蓝煜星感觉自己虽然是泡在冷水里,可额头、鼻尖和身上都在沁出细细的汗珠,人也如同虚脱了一般,再也使不出一丝力气。这是血糖过低的症状,自己的体力已经耗尽了。难道今天真的死在这里?蓝煜星的心头闪过一丝绝望。
  “蓝煜星,你怎么了?”后面的林清雅看到蓝煜星的手臂在沉重地划了几下之后就再也不动了,她知道,蓝煜星出问题了,很可能是没力气了,连忙松开了手,双腿用力地蹬了两下水,居然游到了蓝煜星的前面,想看一看他,可是在漆黑的夜里,她只能看到蓝煜星面容,却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你究竟是怎么了?”林清雅的声音里已经有了哭腔。其实,在被蓝煜星带着走的同时,她并没有闲着,一只手和两只脚在都在划水,尽可能地给蓝煜星减轻些负担,可是,和蓝煜星一样,林清雅现在也没力气了,她的双腿,同样摆动不了。如果不是因为担心蓝煜星,情激之下激发了她的一点潜力,林清雅根本就游不到蓝煜星的前面去。
  “我没事,过来,扶着我的肩。”蓝煜星强撑着。林清雅离开以后,负担减轻了一点,蓝煜星似乎又能活动了。可是,这只是强弩之末,仅仅动了两下,蓝煜星便虚脱了,四肢如同被禁锢了一般,再也动弹不得。
  “蓝煜星!”林清雅发出了一声有点凄厉的叫喊,因为她看到,蓝煜星一动不动,静静地沉了下去,水,很快淹没了他的头。
 
 
只看该作者 156楼 发表于: 2007-11-02
 
 
第三章 余生~
 
  眼见蓝煜星在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林清雅的心也跟着他一点一点地向下沉。
  “蓝煜星!蓝煜星!”一时间,林清雅似乎忘记了疲劳,身体似乎也有了力气,一边叫喊着让他清醒过来,一边用一只手捧着蓝煜星的脸,尽可能不让他的鼻子和嘴没到水里,另外一只手用力地把他的身体往前推,两条腿都在奋力地划动着,又向岸靠近了两米。
  据说,人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可以激发身体的潜能,或许是有些道理,但是,这也是要以人的体力为基础的,现在林清雅能够在毫无力气的情况下带着蓝煜星前进了两米,已经发挥了她最大的潜能了,很快,体力的巨大消耗就让她吃不消了,四肢每动一下都是那么的艰难,林清雅感觉,自己也许还能再动一下,或是两下,然后,就再也动不了啦。
  蓝煜星很快清醒了过来,但只是头脑的清醒,四肢依然是软软的没有一丝力气。看到了眼前的状况,蓝煜星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郁闷,惭愧,心疼。自己是个男人,本应该是女人的保护者,可现在,非但保护不了她,救助不了她,还得让她来救助自己。这怎么行?他想对林清雅说::“不要管我,你先上岸”。可他只是张了张嘴唇,没有说出来。相爱的人,本来就是不必说太多的话也能明白自己的意思的,蓝煜星心里清楚得很,林清雅即便是和自己一起葬身在这冰冷刺骨的水里,也不会弃自己而去的。自己如果还说这样的话,徒增她的伤心而已。于是,他有气无力地说了这样一句话:“小雅,如果我不行了,你要努力地活下去,答应我,好吗?”
  “不会的,你行的,肯定行的!离一百年还有好多好多年呢,如果你现在就不行了,那你得在奈何桥上等多久啊?”林清雅感觉到自己脸上的冰凉,那是河水?还是泪水?她分不清楚,只是在尽可能控制住自己。刚才,蓝煜星在叫她小雅,这是他们重逢以后,他第一次这样叫自己。可是,林清雅并不觉得很突然,一切都好象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他们最恩爱的时候。那时候,她不是他的领导,他也不是她的下属,他们只是一对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中间,更不曾存在过一个晶晶。
  那时候,他们常常在一起听歌,无数个安静而又柔软的夜晚,他们彼此依偎着坐在家里的红色沙发上,一起听一首深情得几乎要让人心痛的《藤缠树》:连就连,我俩结交定百年,那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范志杰也没太在意,笑着对她说:“小雅,我以后死了,就站在那桥上等你。”
  “不好!”林清雅轻轻推开范志杰的怀抱,立即坐直身起来,带着一点生气的严肃,很不答应说:“你这人没耐心的,三年还不把你给急死,我去等好了。”眼睛里就已经委屈得快要掉下了眼泪来,好像谁欺侮了她。
  范志杰无比怜爱的把她紧紧搂进自己怀里:“那地方阴森森的,来来往往的鬼魂好多好多,你会害怕的。”
  “我不会害怕,我会捧着我们的爱等着,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的,那我就不怕了。还有啊,我可以去求孟婆,求她让我可以一直在那里等你,我可以帮她发汤,一边发汤一边等你,还可以陪她聊天,她应该会答应的吧。”林清雅像是在问又像是在回答。那时候他们刚热恋不久,林清雅只有二十六七岁,和三十二三岁的范志杰在一起,很容易流露出小女人可爱的一面。
  “算了!”范志杰哈哈一笑:“我们还是谁也别等谁了,一起去好了。不过我比你大五六岁呢,这样你吃亏些。”
  “嗯,我们一起。”林清雅一边趴在爱人的胸膛上细细数他鬓角的白头发,一边轻声地呢喃着。在这样的时候,她的柔情会把范志杰刺激得忍不住,用力地把她翻过来,让火热的爱把两个人焚化、燃烧。
  生死关头,两个人反而暂时抛开了无情而又残酷的现实,静静地回味起来从前的幸福和美好。
  情绪稳定了下来,身体也经过短暂的休息,最重要的是受到林清雅的感染,蓝煜星状态开始有所好转,感觉自己的四肢又能动了,虽然力量还是那么小,但毕竟是能动了。他是从小在湖边长大的孩子,对水的理解和适应显然要超过一般的人,更是明显要好过林清雅。
  平静了一下,蓝煜星艰难地翻了个身,把四肢放松,让自己浮在水面上,然后对林清雅说:“你学我的样子试一试。重要的是放松。”
  林清雅学着蓝煜星的样子,让身体仰躺在水面上,果然,比踩水要省力很多,只需要双脚轻轻晃动就能够保持身体不沉下去。而且,他们身上的衣服虽然被水浸湿了,但毕竟有些地方是水进不去的,这些,都增大了身体的浮力。
  “毛主席他老人家就会这个,他可以四肢完全不动在水里飘浮一两个小时,甚至还可以看书呢。”不过,蓝煜星估计那是毛主席晚年的时候,身体发福了,长了很多脂肪,浮力自然要大些,再加上一点技巧,很正常地也就浮起来了。
  情况稍有好转,可还要居安思危,这水里和主席那个不冷不热的游泳池可不同,水很凉的,如果不能尽快上去,时间长了,他们会在水里冻僵的。蓝煜星连忙提醒林清雅:“划划看!”然后,他示范着把手臂轻轻地向后伸出,往岸的方向仰泳。实践出真知,蓝煜星想通了,刚才他采用的是爬泳,这种泳姿速度最快,运动员在自由泳的时候都采用这种方式,可也非常消耗体力,他们现在的状况恰恰是应该选择最能保持体力的姿式。
  即便是这样,两个人游得还是非常的艰难,只是低血糖的症状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身上。可能游泳和长跑相似,会出现一个极点,把这个极点冲过去以后,一切就都会有所好转。就这样,蓝煜星一点点地向岸边移动,离岸边还有几米的时候,蓝煜星用脚向下探了一下,终于碰到水底的泥沙。
  “我们上来了!”蓝煜星站在水里,望着远方黑漆漆的天空。
  “我们上来了?”林清雅有点难以置信,不过,当她把身体放下的时候,脚下,分明是坚硬的岩石。天气,似乎也开始好转,林清雅甚至可以看见,天上,弯弯的一丝月牙儿已经穿出了云层。天空中,也多了几点繁星,蓝煜星抬起了手,那块林清雅从北京带来的劳力士依然还在转动,剧烈的震动和长时间的水浸都没有让它停下来。人的生命力是强大的,经历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可他们还是活了下来。和天地万物一样,人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而已,对于一个生命而言,能让自己存活下来,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蓝煜星望着天空,居然开始了对生命的思索,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对自己刚才的想法哑然失笑。怎么会这么情绪化,想当哲学家吗?
  蓝煜星想起了一个在S师范学院上学时候的室友。这家伙酷爱哲学,有一天晚上,同舍的四个人在电脑上看日本的A片,这家伙忽然用极为深沉的语调说了一句话:每当我看到这种宇宙间最肮脏的生物在SM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伟大的哲学家--尼采。结果让异常投入、热血上涌的三个家伙顿时忍俊不住,纷纷趴到床上揉肚子。一次对性知识的探索成了一场闹剧。想到这里,蓝煜星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可是,他的思绪同时也在跟着林清雅的问话在无意识地流动:“是的,我们上来了。”
  “蓝煜星,你不会是傻了吧!”他的表情,他的语言,都让林清雅感觉他有点莫名其妙。口气痴痴呆呆,表情莫名其妙,一切白痴应该有的症状都有了。林清雅有点担心,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蓝煜星的脸。
  “我们上来喽!”蓝煜星这才从刚才的失神中完全回过味来,刚才,他可不是傻了嘛,于是,他大吼了一声,拖住林清雅的手,分开胸前的水,大步流星地往岸上走去。水平面,在他们的眼前一点点地下降,腰部,膝盖,脚踝。当最后一只脚脱离了水面的时候,两个人双手互握,四目相视,静立在夜空之下。
  “小雅!”
  “蓝煜星!”
  一声轻轻的呼唤,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时间被遗忘了,空气也凝固了,这一对历经磨难的人儿,在历时十个月之后,终于第一次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这次拥抱与爱无关,与性也无关,但它已经涵盖了太多太多的内容,他们,在为彼此的劫后余生而拥抱,为两个人的重新相认而拥抱。很久以来,隔在他们之间的那一层薄薄的纸,终于被撕开了。
  良久,良久,两个人终于分开了,是蓝煜星首先分开了。生命可以继续,生活也应当继续。既然要活下去,他就无法把自己已经确定的生活伴侣,晶晶,抛之脑后。而小雅,无论她是多么的美,多么的好,无论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深,有多厚,可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既然自己有了新生,就应该对新的生命、新的生活负责。当然,他没有流露出脑子里的想法,一个声音在警告自己:不要那么残忍,再多给她一点点幸福吧。他知道,小雅是一个比自己更理智的人,等他们回归现实,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之后,相信她会理解自己,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冷吗?”寒冷可能忘记,但不可能不存在。喜悦可以暂时让他们忽略到寒冷的存在,可寒冷依然会找上他们。蓝煜星感觉到林清雅已经打了一个寒颤,这才想起来,在不到十度的气温下,两个人全身又都是湿淋淋的,如果不马上想办法,天一亮,他们就会感冒发烧,甚至有可能天还没亮,他们就会被冷死在这里。现在可是在大山的谷底,四周有没有人家,上山有没有通道,一切都不得而知,太多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在,实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嗯。”林清雅轻轻地答应了一声。她想得没有蓝煜星想得多,习惯了,既然他在身边,一切都由他解决好了。
  “我们现在需要生堆火,还要马上报警。”蓝煜星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黑屏。麻烦了!机子很可能是浸了水以后短路了,不过,蓝煜星还是不死心,死死地按住开机键,良久,一点反应也没有。“你的呢?”他问林清雅,也许,她的手机还可以用。
  “在包里,包在车上没带下来。”在蓝煜星摆弄他的手机的时候,林清雅就在自己身上找了一遍,确实没有带下来。女人和男人不同,她们不习惯把手机装在口袋里,更不会别在腰上,更多的时候是把手机放在随身的小包里。不过,林清雅也不懊悔,就算是带在身上,也肯定会被水浸坏的,在水里呆了这么久,手机要是还能用那才是奇怪呢。
  “你身上有打火机吗?”
  “我没事带那个干吗?”蓝煜星问得时候就很失望,自己不抽烟,身上没带打火机,按道理林清雅更不会带,就算带了,肯定也是在包里而不是口袋里。等林清雅回答完之后,蓝煜星绝望了。现在最需要的是火,有了火,他们才有一线生机。
  怎么办?怎么办?蓝煜星开始思考人类自从有火以来所有的取火办法。采集自然火保存起来,哪儿找自然火去,找着了就不用费这功夫了;钻木取火,只听说有这种办法,但从来不知道是怎么办的,行不通;火刀火石火绒,是个办法,找两块石头对敲,敲出火花,然后找一些易燃的东西,让火花把他们点着,不过,可以做火石的石头是很特殊的,是不是能找到还难说,难度太大。还有呢?火,火,火,蓝煜星转着圈子在想怎么样才能生出火了。林清雅站在旁边虽然是不停地打哆嗦,心里却不急不躁。还是那句话,一切都有他了!再说了,没有火又怎么样?难道会比刚才在深水里游不动还可怕?林清雅不着急,总之,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活也好,死也好,冷也好,热也好,她都不在乎了。
  无数个关于火的名词在蓝煜星的脑海里一一闪过,火药!对火药。蓝煜星忽然想却来,自己身上还揣着一把人类有史以来发明的最高级的火器,手枪,就别在自己的腰上。蓝煜星往腰里一摸,硬硬的还在。于是,他对林清雅说:“我去弄点干柴,你从地下捡一点软草。”
  林清雅也不问他是不是有办法了,他肯定有办法的,两个人就行动起来。蓝煜星已经在折那些树枝了,夜里,除了潺潺的流水声,就只有树枝被蓝煜星折断时的喀嚓声了,听起来都十分的清晰。天气越来越晴朗,淡淡的月光下,林清雅看过去,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应该是山谷的一个小湖泊,一条河流穿过这个湖,然后又往其它的方向蜿蜒流去,环湖夹山的,都是一座一座的山峰,那条连通两省的一级公路早已在视线之外,根本看不见公路上应有的灯光,也不知道两个人从山上滚下来的时候究竟拐了几个弯。
  哪里去找软草呢?脚下的石头和泥土都是湿湿的,林清雅往四周看了看,前面不远处有一大丛植物在迎风摆动,应该是芦苇吧,林清雅沿着湖岸线走过去,可不是,一大丛的芦苇已经枯死了,但叶子和芦苇的干都还在,有的顶上还有苇花呢,这可都是很容易点着的。林清雅很快就折了一大捆抱了回来,这时,蓝煜星也搞来了一大推的树枝。
  两个人清理了一块地方,背后有山石,避风。蓝煜星掏出手枪,卸下弹夹,从里面取出一颗子弹,再把枪装好收好,然后把子弹放在一块岩石上,拿起一块石头砸了几下,弹头已经被砸歪了。拿起来用手一拧,弹头被卸了下来。然后,他把弹药小心地倒在岩石上,取一些干燥、柔软的苇花围在四周,开始用石头用力地砸那些火药。
  “扑!”一声轻轻的爆响,眼前亮光一闪,火苗腾地一下就蹿了起来。林清雅连忙把芦苇的叶子、干和干柴连续不断地往火上添着,不一会一堆熊熊的烈火就燃了起来。寒冷,顿时被驱赶得无影无踪。两个人这才看清对方,湿漉漉的头发,冻得发紫的嘴唇,苍白的脸,在红红的火花下呈现出一种很怪异的光泽。不过,难关总算过去了,两人相视一笑,一切都在不言中。
  火生起来了,蓝煜星从干柴里取出几枝比较长一些的,在火的另一面搭了两个三角支架,再把一根木棍放上去,然后对林清雅说了一声:“脱衣服!”
  “干吗?”林清雅诧异地望着蓝煜星,脸,刷地一下红了。
 
 
 
只看该作者 157楼 发表于: 2007-11-02
 
第四章 追踪~
 
  蓝煜星一看林清雅的脸色就知道,她想歪了。但这是一种越描越黑的状态,自己跟本无法去解释什么,只能当成什么也没注意到一样:“如果你不想发烧,就赶快把衣服脱下来烤。”然后,也不看林清雅,自顾自地把自己的棉褛,长裤,毛衣,毛裤,内衣,内裤一件一件地脱下来,担在火堆旁的架子上,只剩下了一个三角裤。然后,回到林清雅的旁边,这里背靠一块大石,很清洁也很光滑,蓝煜星背靠着石头,坐了下来,顺手往火堆里添了两枝木柴,然后就微微闭上了眼睛假寐。
  火光前,蓝煜星的身体被照成了古铜色。他属于那种骨架比较纤细的男性,真正脱了衣服,反而显得很健壮,全身的肌肉线条明快,棱角分明,竟然散发出一种力量的美,这被林清雅看在眼里,又是一阵脸红。
  基本的生活常识林清雅还是懂的,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久了,肯定会生病的。现在他们还处在一无粮草二无救兵的困境之中,一旦生了病,不但自己行动不便,还要连累蓝煜星。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知识女性,又不是封建社会的大家小姐,就当是游泳好了,再说,眼前的又不是别人,是曾经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熟悉的丈夫。林清雅咬咬牙,莫不作声地走到了那个架子旁边,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了下来,脱到最里面一层纯棉紧身内衣的时候,林清雅又犹豫了一下,可还是坚定地脱了下来,只剩下三点式。然后,畏畏缩缩地走到蓝煜星的身旁,也坐了下来闭上了眼睛。两只耳朵却是直竖着,似在防备也似在期待自己的身边会不会有什么动静。
  寂静,无边的寂静,两个人的喘息声对方都能听得很清楚。林清雅又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偷偷地往蓝煜星那边瞟了一眼,只见他双目微闭,像一尊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应该是睡着了。“唉!”林清雅失望地叹了口气,也闭上了眼睛。
  其实,蓝煜星哪里睡得着。在林清雅坐在他旁边的时候,在火热的煹火烘烤下,一股发人心醉的体香不时地冲击着他的鼻孔,让他不能自已。对林清雅的身体,他真的是太熟悉了,肌肤那滑腻的触感,敏感部位那惊人的弹性,都在他的脑海里记忆犹新。而且,他们的距离,是那么的近,近得只需要把手轻轻一抬,就可以触摸到对方,就可以把她揽在怀里,就可以让两个人像眼前的这堆煹火一般,熊熊地燃烧起来。可是,他不能,只要他伸出手,他就会亵渎一份纯洁的爱情,也会让三个人都陷入万劫不复的爱和罪恶中无法自拔,最后,自己两个最珍爱的女人都将会受到自己的伤害。不能,蓝煜星在坚持着,不知不觉中,额头,前胸,都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汗珠。
  过了大约有半个小时,蓝煜星睁开了眼睛。此时,耳畔林清雅的呼吸声已经变得均匀而平静,他知道,林清雅睡着了,她太累了,太疲倦了,从昨天晚上凌晨从上海出发开始,她就没合过眼,今天又折腾了这么久,睡吧小雅,睡一觉有就精神了,明天天一亮,他们还得跋山涉水寻找出路呢。
  看了一眼煹火,多数的木柴已经被烧成了木炭,蓝煜星又添了些柴,然后回到挂衣服的架子旁看了一下,衣服已经干得差不多了,只是背着火的一面还稍有点潮湿,不过,即便是这样,大体也可以穿了。蓝煜星把衣服一件一件地翻过来,再烤一烤。
  林清雅外面穿的是一件皮风衣,内胆化纤质地,含水比较少,蓝煜星试了一下,已经全干了。再看一眼林清雅,正绻缩在岩石上,可能是刚才火太小了有些冷吧,蓝煜星把风衣拿过来,轻轻地披在林清雅身上,然后还像刚才一样坐在她的旁边。
  “蓝煜星!”觉着中的林清雅可能是感觉到了什么动静,嘴里含糊不清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身体也随之动了一下,却失去了岩石的依靠,倒在了蓝煜星的身上,此时两个人已经是肌肤相贴了,紧挨着蓝煜星一侧手臂的,正是女人身体上最丰满挺拔和性感的地方,这让蓝煜星又是一阵热血上涌。他猛地咽了两口唾液,把身体紧紧地贴在岩石上,闭上眼睛,一动也不敢动。
  时间在流逝,火苗渐渐地熄灭了。蓝煜星的意识也渐渐变得模糊起来,突然,他感觉眼前一亮。是什么?保持着高度警觉的蓝煜星心里一惊,连忙睁开眼晴,只见湖面上,准确地说应该是湖有几点灯光在晃动,虽然距离很远,但是非常亮。蓝煜星数着,一点,两点,三点,四点,正好是四个。四点灯光不知道是从什么角度照到了湖里,然后,又反射到了自己这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那几个先窃听他们又把两人撞到山崖下的几个家伙了。
  自己能看到对方的灯光,他们会不会看到这里的煹火?应该不会,刚才的火苗比现在要大得多,而两个人又睡了有好一会了,如果早发现的话,现在应该已经过来了。蓝煜星一边冷静地分析着自己所处的形势,一边轻轻地拍醒了林清雅:“起来,起来,有人来了。”
  “什么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林清雅睡得并不太深,一下子就惊醒了。此时,火苗虽然已经熄灭,但火堆里还透出一点红光,而且,东方已经露白,林清雅很快发现自己的前胸因为长时间的挤压而出现的淡淡的一抹红痕,不由得又是一阵脸红。想到两个人从重逢至今,最亲密的一个夜晚已经过去了,却什么也没有发生,心头又是一丝失望,不难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关系都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也许,今生今世两个人最多也就能到这个地步为止了。
  “嘘!”蓝煜星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用手指着湖面说,“你看!”虽然看不见人,但四盏灯光还在来来回回地晃动着,显然,他们是在搜索。林清雅有点着慌,无助地问:“怎么办?”
  “咱们得离开,快把衣服穿好。”蓝煜星一边说,一边走过去把衣服拿了过来,把林清雅的扔给了她。两个人匆忙穿好衣服,套好鞋袜,经过烘烤的衣服还散发着热力,穿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穿好衣服以后,蓝煜星又仔细地在地上看了一下,寻找他们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最后找到了刚才丢在地上的子弹和弹壳。只有这堆火没有办法,强行扑灭的话,蹿起来的火花通过湖光反射会被对面的人看到;本想不闻不问,可现在火堆里面还有死火在燃烧着,如果有风吹过来,一来死火的光芒仍然可以通过湖面反射过去,二来万一被风起出火苗来那就更麻烦,只好捡了几块石头压上去。一切都收拾完毕,蓝煜星再看了一下,还算满意,便说了声:“走吧!”
  “咱们往哪走啊?”林清雅现在什么主张都没有,全凭蓝煜星摆布。
  “咱们往下走吧。”回去是不可能的,他们既无法游过那片湖水,也不可能翻过那块悬崖,就算是绕道上去也不大可能,对方正在找人呢,搞不好还碰个对面,那可就是自投罗网了。从那天车祸的情况看,他们显然要置自己二人于死地,把悍马车开得那么凶,搞不好就是孙继尧手下的特种兵。
  想到特种兵,蓝煜星心中一懔,这可是中国最强悍的一批部队,别说已经看到的有四个,就是只碰上一个,自己两人也远远不是对手,一旦被发现,只有坐以待毙的份了。不过,自己手上还有一支手枪,七发子弹,也许他们不知道自己带着武器,兴许这支手枪能救两个人的命也未可知。
  两个人正要转身,林清雅突然叫声呼叫:“蓝煜星,你看!”
  蓝煜星顺着林清雅手指的方向一看,正是他们落水的山崖,出现了四个亮点。这一次可不是从水里的反光中看见他们了,而是实实在在的面对面地看到了追踪的敌人,虽然隔了一个湖,加上两个人坠落以后被水冲击和游出距离,他们离自己满打满算也只有三百米左右。只见几盏灯在山崖顶照射了一圈,有一盏开始有节奏地顺着山崖,象蛙跳一样,拾级而下。蓝煜星终于肯定,从他们的技术动作看,这绝对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
  这盏灯落到湖面以后,另一盏又滑了下来,另外两盏却没有继续,很快便从两个人的视野里消失了。看来,他们只是怀疑却并不能肯定两个人是从山崖下落水的,现在兵分两路,只不过是扩大搜索的范围而已。蓝煜星心里稍微安定了一点,轻声地对林清雅说:“走。”
  两个人不再迟疑,一前一后,找准了方向,开始在山林中穿行。蓝煜星知道,现在是他们逃离最好的时间段,一旦天亮了,他们的行踪就很容易被发现。对特种兵的追踪能力,蓝煜星可是从不怀疑,只求利用这段时间早早走出这片山地,只要能找到一个有电话的地方,那就好办了。想到这里,蓝煜星又摸了摸身上,只有一支手枪,一个不能用的手机,一块劳力士手表,一串钥匙,上面有一把手果刀和一个指甲钳,另外衣袋里还装着一个手帕,一个盛有一千多元现金的皮夹子,里面有身份证和工资卡,仅此而已。林清雅就简单了,除了自己的一身衣服和别在头上的一个发夹,什么也没有,她的东西可全都丢在包里了。
  两个人茫然地在山林中穿行着,利用有限的军事知识,蓝煜星尽可能地指导林清雅不要留下什么痕迹,比如,尽可能不走枯枝败叶多的地方,不走地面比较松软的地方,不走有烂泥的地方,这样可以少留一些足迹,但是究竟能有多大的效果,蓝煜星也不敢肯定。他们不会带警犬吧,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糟透了。应该没有,要从山崖上坠下来呢,带警犬的难度太大。蓝煜星略微宽心了一些。
  半天过去了,蓝煜星和林清雅两人走走停停,可越走越是失望,他们现在似乎是在往大山的深处走。半天,他们已经翻过三座山了,现在又在峰顶,两个人极目远眺,天气本来就是不太好,只能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太阳躲在云层里的位置,能见度非常低,四周全是茫茫群山,看不到村庄,看不见农田,看不见公路,视野之内,只有树林和山峰。
  已经是十一点半了,林清雅在后面嘟囔了一句:“蓝煜星,我们歇会吧。”
  蓝煜星转脸一看,见林清雅满脸是汗,面色绯红,站着姿式都是两手插着腰,看来是累得不轻。自己是个壮小伙,经过早晨一个多小时的休息以后,体力似乎还行,而且,他时时刻刻都感觉有人在追踪自己,就像一副漫画里所说的,如果让一个运动员后面跟着几头狮子的话,那他很容易创造百米赛跑的新纪录。但林清雅不同,他从小生长在富贵人家,娇生惯养,长大以后又是那种温柔娴静的女孩儿,不是很爱好运动。最可怕的是,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们还没有吃过一点点的东西呢。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一直都处在体力严重消耗的状态下,偏偏又不能补充到任何能量,这种状况实在是太可怕了一些。当务之急,是得搞点东西来吃才行。
  两个人找了个地方做了下来,刚才出了点汗,在微微的山风吹拂下,很是凉爽,渴倒不是问题,南方的山不缺水,刚才在路上,他们已遇到过好几处山泉水了,两个人都喝了一夜,只是饿。一想到饿,蓝煜星的肚子紧接着就咕咕地叫了起来。正觉得尴尬,却又听到了一声咕咕声,却不是自己肚子里的声音,那就是林清雅了。蓝煜星望了过去,却见林清雅正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见蓝煜星望了过来,迅速飞给了他一个白眼,嗔怪地说:“看什么看!”这一瞅,这一嗔,居然是风情万种,让蓝煜星心驰神往,意乱情迷。
  吃什么好呢?蓝煜星开始思考这个人世间第一重要的问题,说老实话,长这么大,虽然家里不富裕,可他还从来没因为这个问题伤过神。可现在的环境却让他费了大神了,冬末初春,江南这个地方的树木正准备发芽,连叶子都没有,更别说野果了;打猎吗?好象也没那么容易,跑了这半天,除了看见不少的麻雀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小鸟,连只野兔都没碰见过。再说了,自己手上有一枝枪是不错,可这个打猎的散弹枪不同,出去的只有一颗子弹,用手枪打麻雀,他自问还没那个技术,何况也太浪费了一些。
  人家特种兵野外生存是吃什么的?蓝煜星在想,这事他了解一些,那就是回到蛮荒时代,只要能吃的,草根,树皮,昆虫,野兽,毒蛇,蚂蝗,都吃。可现在草根树皮倒是有,但草根仅仅是草根而已,并没有找到那种根下有根茎和汁水的草,树皮,想都别想,老枯树的皮,人类可是没有消化纤维素的酶的,否则就可以像牛羊一样吃草也能顶饿了;毒蛇猛兽不要提了,他并不是特种兵,真的要是遇上了,谁吃谁还难说呢,还是不要想的好,万一想来了就麻烦了。昆虫?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这东西能吃,现在正是惊蛰的季节,泥土里可蜇伏着不少的幼蝉,据说是高蛋白呢,而且,在蓝煜星的家乡,一向就有吃蚕蛹和幼蝉的习惯。就吃他了。
  “走,找东西吃去!”蓝煜星兴致满满,林清雅一听有东西可吃,也来了点精神,跟着蓝煜星走进了一片树林。蓝煜星打了棵很高大的乔木,见树下面有不少小洞。有门!他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挖幼蝉的情形,便从腰带上取下钥匙,拉出水果刀的刀刃,在小洞上挖了起来。三下两下,一个肥肥胖胖的幼蝉就被挖了出来。果然行!蓝煜星一个接一个地挖着,有的有,有的没有,过了半个小时,已经挖了一小堆,收获不小,蓝煜星坐下来,冲林清雅说:“有吃的了,吃吧。”
  “就吃这个?”
  “是啊!”
  “就这么吃?”
  “是啊。”
  “据说这东西高蛋白呢,您先请。”林清雅没好气地对蓝煜星说。从蓝煜星刚才在地上挖呀挖的时候,她就知道他想干什么了。别说吃了,那肉乎乎的,光看着她就想吐。
  “吃就吃!”蓝煜星拿起一只,闭上眼睛,心中默念当时特种兵教官给他们上课时说的要领:不要想这是昆虫,要闭上眼睛,想象你正在出席法国的宫庭宴会,品尝最美味的黑鱼子酱。当然,即便是那一课,也没让他们这些纪委的公务员们实际训练过,只是纯理论,原因有两条:一是难度太大,估计他们接受不了;二是教官也实在没胃口给他们表演活吃昆虫。
 
 
 
只看该作者 158楼 发表于: 2007-11-02
 
第五章 觅食~
 
  “哇!”
  蓝煜星靠在一颗树上,剧烈地呕吐着,一直吐到胆汁都出来了,还在干呕着。林清雅站在他身后,体贴地给他拍着背,脸上却挂着一层坏坏的笑。
  黑鱼子酱,可恶的黑鱼子酱,蓝煜星估计,这一辈子,他发誓,这一辈子绝不会去吃什么劳什子黑鱼子酱。发完誓以后,蓝煜星又哑然失笑,这关黑鱼子酱什么事啊,明明是昆虫,都是那个倒霉的教官,是他说吃昆虫的时候要把那个味道想象成最顶级的法国黑鱼子酱的。蓝煜星没有吃过黑鱼子酱,据吃过的人说,即便是一百欧元一百克的黑鱼子酱,味道也并不怎么好。但有一点肯定,无论有多不好,总比刚才那只被他咽下去又吐出来的幼蝉要好。
  刚才的经验,真的是无法形容的恶心。
  蓝煜星像教官指导的那样,想象自己正坐在富丽堂皇的宫殿里,面前放着最好的法国红酒,巨大的餐桌中间,摆着烛和鲜花,面前纯银的餐具,闪闪发光,对面还坐着一个美女,这个美女,兼具谈晶晶的青春靓丽和林清雅的高雅气质。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可以开饭了,他象一个绅士那样轻轻地咀嚼……
  幼蝉有一层坚硬的壳,他把东西放进嘴里的时候,先是感觉幼蝉的六个足在自己的口腔里搅动,忍了;当他第一次咀嚼的时候,那层硬壳就被他咬开了,滋……,一股流质的东西从幼蝉的体内喷射了出来,搞得他满嘴都是,味道有点苦,还有点酸,还有点涩,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总之不是食物应有的味道。他无法避免地想象刚才从昆虫体内挤压出来的是什么,虫子的五脏?会不会还有粪便呢?蓝煜星体内负责呕吐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已经到了极限了。
  低头动物的生命力真是顽强啊!在被蓝煜星嚼了一口以后,感觉到生病危险的幼蝉开始挣扎着,特别是他的六条足,一直在不停地伸缩。跟我斗!看我咬不死你!蓝煜星猛地又嚼了几下,很快昆虫的肢体嚼得粉碎。可以咽下去了,蓝煜星喉节一缩,不行,胃好像在拒绝这种没有体验过的食物,强烈地向上泛;蓝煜星只好又嚼了几下,嘴里已经满是混合着硬壳的昆虫体内的流质了,一,二,三,咽!咽下去了,可胃也受不了了,剧烈的翻腾让蓝煜星无法控制,只好张大了嘴巴,任由胃把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和上午喝的一点水全部挤压了出来。
  吐完了,蓝煜星虚弱地坐在地上呼呼地喘着气,可是,嘴里那股难耐的腥臭味一直在冲击着他的鼻腔。让他不停地往地上吐唾沫,还要强忍着胃里越来越强烈的呕吐感。他十分清楚,自己胃里已经空空如也了,再吐下去,只有胃液和胆汁。这样下去,人会出毛病的。得找点水漱漱口才行。在山下面就有一股山泉水,这是个小山峰,或许确切地说应该是丘陵,蓝煜星对林清雅说:“咱们下去一下,我要漱口。”
  “嗯,走。”林清雅陪着蓝煜星找到了刚才的山泉,蓝煜星捧起水漱了漱口又喝了几口,清洌的山泉水冲了下去,他这才感觉舒服了许多。
  喝水的时候,蓝煜星观察,水往下流,在山脚冲积了一个池塘,不是很大,但四周还有一些枯萎的水草。有水有草的地方应该有鱼,想到这一点,蓝煜星心里一喜,有了!他自幼就在湖边长大,捉鱼摸虾那是拿手好戏,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呢。“喂,这下有吃的啦!”蓝煜星冲着林清雅叫了一声。
  “又出馊主意啦?”林清雅并不相信。据说女人的忍耐力要比男人强,现在,蓝煜星已经是饥肠辘辘了,林清雅却像是毫无感觉一般。
  “咱们吃鱼!鱼总能吃吧。”蓝煜星说完,也顾不上寒冷,脱下鞋子和外套,毛衣毛裤,只剩下一个三角裤,走进水里,准备摸鱼。
  “喂,这样会冻着的,上来吧。”林清雅看出了蓝煜星的打算,但来不及阻拦,只好在岸上喊。
  “鱼头有火你听说过没有?就是说,抓鱼象烤火一样。”蓝煜星边打着哈哈边在水里摸索着。他说的话倒是真的,在他的家乡,即便是冬天,也会有好多人下湖摸鱼。冬天的时候,鱼儿处在半睡眠状态,即使碰着了,也不会很快地溜走,所以,这个季节是摸鱼的好时候。在没有东西吃的年月,湖边的人甚至把冰给砸破了人再下水,刺骨的冰水挡不住人们求食和求生的欲望,也没有把劳动人民的幽默感给抹杀了,于是,鱼头有火就成了人们在水中的自励和自嘲的一句话。蓝煜星现在下水摸鱼,说这句话倒是挺应景。
  “接着!”果然有所收获,不一会,蓝煜星就摸着了一条半斤长的鲫鱼,在水里轻轻地涮了一下,把鱼身上的淤泥给洗了,然后远远地扔给岸上的林清雅。这一情景蓝煜星也很熟悉。小时候,爸爸到湖里摸鱼,他背着个小篓子在岸边跟着。爸爸每摸到一条,总会大声地冲岸上喊一声:“接着。”然后他就会如获至宝般地冲过去,两只小手把鱼按住,捡起来放进篓里。只是没想到,这一幕,居然会在他和林清雅之间上演,蓝煜星暂时忘却了危险和寒冷,一边回忆儿时的快乐时光,一边体会与林清雅相处的甜蜜与快乐。他又想起了在最繁忙的时候曾在林清雅耳畔说过的话:“等我以后有时间了,咱们盖一座房子,面向大海,春暖花开。”
  “那我们就做一对幸福的人,劈柴,喂马,关心粮食和蔬菜。”林清雅按照海子的诗接了下去。
  那时候,两个人的生活真的是很幸福、很温馨。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蓝煜星有些沉醉,如果世上没有贪官和污吏,眼前没有困难和危险,两个人就在这山间搭一座小房子,开垦一块荒田,每日耕田种菜,捉鱼打猎,虽然没有大海只有小塘,没有春暖花开只有四季轮回,那也是非常惬意的了。
  想什么呢?蓝煜星感觉自己走神了,不由得轻笑出声,他在自嘲,是啊,现代社会了,哪里还有什么桃花源,就算这次能够逃离危险,以后,他们还会有很多很多的事要做,很多很多的世俗要面对,眼下的浪漫想法,想一想是可以的,但真的想要这么做却是行不通的。
  有鱼!蓝煜星手上传来了一片滑腻,两只手对拢了一下,嚯,还是大家伙,鱼头就比手掌还要大。蓝煜星扣住鱼鳃,一把提起来,足足有四五斤重的一条草鱼,像是刚睡醒的样子,还在扑腾尾巴呢。
  “接着!”蓝煜星兴奋地大叫一声,用力把鱼甩到了岸上,今天的午餐是有着落了。
  见到这么大的一条鱼,林清雅也是非常的兴奋,连忙跑到鱼的旁边,捡起来看了看,可又放下去了,她身上并没有篓子,这么大的一条鱼不大好办。想到先到水里洗一洗,可鱼太大了,鱼大力气也大,万一遇见水跑了可不得了,等蓝煜星上来再说。想起蓝煜星现在可是光着身子在水里,肯定冷,林清雅又心疼了,连忙喊道:“快点上来穿衣服,你当是夏天啊。”
  “好勒!”蓝煜星有点兴奋,一时也忘了寒冷,果然是鱼头有火。不过,他现在的脚下是淤泥,而水往下流的那个喇叭形的出口处有岩,正好到那个地洗一下脚在上岸。蓝煜星一步一步地往流水处走,可越走越是奇怪,绝对不是错觉,脚下的水越来越暖,温乎乎的,烫在脚上非常舒服。难道这里是一个温泉?有可能,蓝煜星想着,那边林清雅已经抱着他的衣服迎了过来。
  蓝烛星洗脚上岸,穿好了衣服,开始去照看那条鱼。而另外一条小鲫鱼现在也无所谓了,被林清雅又扔回了水里放了生。鱼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已经沾了一些灰尘,蓝煜星拿住鱼鳃,在水边冲洗了一下,然后取出身上的水果刀,把鱼剖开,取出内脏,刮掉鱼鳞洗干净,一切收拾完毕,便扭头对林清雅说:“下面该你了!”这也是他们的默契,林清雅会做饭,却不喜欢洗菜洗碗,尤其不喜欢洗碗。现在没什么好争的,没碗可洗嘛,蓝煜星现在等于是洗了菜了,那下面的活自然应该林清雅来干。
  林清雅过来以后,看了看,犯愁了:“怎么吃啊?”
  “开一下小日本的洋荤,生鱼片!”鱼不比昆虫,至少鱼肉是挺干净的。蓝煜星吃过生鱼片,当然做生鱼片的鱼和这个鱼不同,但应该可以吃。而且他看过书上写,在饥饿的时候,生鱼肉吃起来虽然有很重的腥味,但适应了以后味道还是不错的,他已经打算把鱼切成薄片当鱼生吃了。
  “我……吃不下!要不生堆火烤吧。”对刚才蓝煜星吃昆虫以后狂吐的情形,林清雅还是心有余悸,现在虽然不是昆虫了,但换成鱼区别似乎也不是特别大。当然,现在不是讲享受的时候,林清雅一方面知道自己是接受不了这种生的鱼肉的,但理智也告诉她,如果现在再挑三捡四的那就真的说不过去了,也对不起蓝煜星在冰冷刺骨的水里辛辛苦苦摸上来的鱼。
  “不行,生火绝对不行。”蓝煜星断然否决了林清雅的提议:“别忘了,现在还有四个特种兵在追着咱们呢,搞不就在附近也说不准,一生火一冒烟,无疑是在告诉他们咱们在哪,那可太冒险了。”
  “行,就吃生鱼。”林清雅咬咬牙,豁出去了。她也看过好多小说,《倚天屠龙记》的殷素素也是娇生惯养的小姐,帮主的女儿呢,人家到了海上,不照样是陪着张翠山一起吃生鱼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林清雅下定了决心,拿起小刀就准备把躺在石头上的草鱼切片。
  “别,等等!”蓝煜星急忙喊停。
  “怎么啦?难道你真的想生火啊,不行。有的吃就不错了,现在保命比吃好重要。”在这一点上,林清雅倒是看得很清楚,而且,她绝对不想因为自己的口腹的接受程度却连累蓝煜星和自己一起担风险。
  “不是这个意思,也许有办法不用生火也能吃到熟的,你不要着急。”蓝煜星有点神秘。
  “不会吧。”这种说法离奇了点,林清雅不敢相信,但她又知道蓝煜不是一个乱说话的人,难道他发明了什么人类发展史上不曾出现过的什么科学?火对于人类的重要性林清雅还是清楚的,正是因为火的出现,人类才第一次告别了茹毛饮血的时代,第一次吃上了熟食。而且,有一个科学家曾经写过一篇论文,很有影响力,他说,人类的发展也有四大发明或者发现,这四大发明比起咱们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意义要重大的多。这四大发明的第一是火,第二是轮子,第三是用火推动轮子,第四是用电脑控制火来推动轮子。现在,蓝煜星说不用生火也可以吃上熟食,难道他有特异功能?难说,连意识都可以在他身上嫁接,还有什么不能发生的事情?林清雅拭目以待。
  “你把手伸进水里,这儿!”蓝煜星指点着。林清雅把手伸进去以后,抬起眼惊奇地说了一句:“这水是温的?”
  “你再到这儿来!”蓝煜星又向前走了几步,让林清雅把手伸进去。林清雅照着做了:“比刚才还热一点。难道,这里有温泉?”
  “不错,这里肯定有温泉。咱们现在顺着这条小溪往上走,相信不远就是温泉的出口,我听说有的温泉水刚出来的时候甚至是滚烫的,如果咱们把鱼放进温泉水里烫,鱼的肉很嫩,很容易烫熟的,咱们就当是吃火锅好了。”
  “嗯,好像有点道理。”林清雅大为惊喜。绝处逢生这句话看来不是乱说的,两个人这一趟遇到了不少麻烦。掉水里游不动要淹死,最后还是游上来了;全身湿透了要冻死,最后火生出来了;没东西吃要饿死,现在抓了这么一大条鱼;吃生鱼是死不了,但不好吃,结果找到个温泉。这运气还真是不错啊。
  两个人顺着溪流而上,曲曲折折地走了十几米,是一个小山坡,坡上全是枯草,就在草根处,一道泉水流了出来。蓝煜星用手试了一下,白跑了!这现在气温十度左右,这水,最多也就二十几度的样子,洗个脸还差不,做鱼片火锅却是远远不够的了。
  “奶奶的。”摸了老半天原来是这个结果,蓝煜星极度失望,抓起水里拖在水里的杂草恨恨地扯了一下。
  “你看!”蓝煜星低着头看着水,却听到林清雅一声惊呼。抬头一看,被他拉扯的那一缕枯草竟然被扯落了。草的后面,居然是一个黑乎乎的洞口。蓝煜得仔细地一看,原来这里的枯草并不象爬山虎那样是自下而上攀援上去的,而是像吊兰一样,是从上面垂下来的。从草落地露出缝隙看,这个洞还不小。蓝煜星多了一个心思:这里可是个不错的藏身之处啊。
  “等我一下!”蓝煜星钻进去看看。
  “嗯,小心一点,里面别有什么兽。”
  “放心,这里是江南,没有什么大型的猫科动物的。”对这一点,蓝煜星还是清楚的。不过,为防万一,他还掏出了手枪,打开了保险,把子弹推上了膛,然后,手轻轻地拔开草帘子,踩着水间凸出的石头,走了进去。
  进了洞一看,洞口很大,是一个直径两米的洞口,不过,并不是相象中的一截短短的小山洞,而是黑幽幽地通向了里面。不过,从里向外看,却是非常的明亮。这么大的洞 ,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蓝煜星就冲外面喊了一声:“没事,进来吧,注意别把那草帘子给碰坏了。”
  “嗯。”听到蓝煜星的说话声,林清雅放心了许多,便提着那条鱼,学着蓝煜星的样子钻了进来。进了洞,还从里面把垂下来的枯草给理了一下,掩盖住了被蓝煜星撕下来的那一小片。
  不过,往里走黑乎乎的林清雅有点害怕,便拉住了蓝煜星的手,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里走去。脚下,溪水还在沿着地面哗哗地流淌,只是声音在山洞回响比较大,听起来比外面清脆了许多,也悦耳了许多。
  “别害怕。咱们现在是从亮处往暗处走,视力暂时会不适应,不过,外面的光线可以照进来的,等适应了就好了。”
  “嗯。”林清雅并不害怕,原因很简单,这是和他在一起。她记得有一次两个人下楼的时候,忽然电梯坏了,里面一片漆黑,两个人就那么在电梯里一边打电话求助一连聊天,一点恐惧的感觉都没有。她知道,那是因为和他在一起,可以依靠着他,自己永远都会感觉有足够的安全感。如果是一个人,可能早就吓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只看该作者 159楼 发表于: 2007-11-02
 
第六章 开枪~
 
  “蓝煜星!这里真漂亮!”林清雅发出了一声赞叹。
  中国人创造了一个成语,叫别有洞天,指的应该就是眼前的这番景象了。两个人适应了洞里的光线后,发现这里是个很大的溶洞。洞底,一半是水,一半是石,一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泉水在洞中集了一个潭,潭水很清却黑幽幽的深不见底,头顶和四周,却是怪石峥嵘,千姿百态,石乳、石柱、石幔、石花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洞内非常温暖,外面的气温只有十度,而里面却有二三十度的样子。蓝煜星知道,有不少溶洞都是冬暖夏凉四季如春的,也不奇怪。但有一点很奇怪,就是这个洞有一种非常特殊的现象,在洞里听外面的水声,反而比在外面听起来要清晰得多,蓝煜星观察了一下,估计应该是地质构造比较特殊,山体在掏空以后,声音传到山洞里,可以形成混响,声间就被放大了。
  林清雅留恋洞中美景,时不时地指着洞中的奇石问蓝煜星:你看,这像不像老虎,这像不像罗汉。蓝煜星不忍心打扰她的兴致,点头说象,心里却仍没有忘记他们进洞的根本目的:找热水。
  走到洞中的那个小石潭,蓝煜星用手试了一下,水并不凉,蓝煜星的心却凉了。这水,只是和洞内的温度差不多,并不很热。蓝煜星这才明白,他们并没有遇到温泉,只是普通的山泉水而已,因为洞内的气温比较高,水流出以后还是有点热的,然后才渐渐冷却,这就是为什么自己在那个池塘里感觉不到水的温而到了溪口却感觉水越来越热的原因。而且,水温明显被自己的感觉放大了,因为外面比较冷,自己又刚从冰凉的水里出来。现在是不指望有温泉水来烫这条鱼了。
  不过,蓝煜星很快又想到,他们现在是在洞内,洞很大,却看不到其它方位射出来的光线,应该是密闭的,如果在洞内生火,外面应该发现不了,而且,现在已经是中午了,两个人从昨天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好好休息过,体力没有得到补充,不如在这里休息几个小时,安安心心地睡一觉,到了夜晚再出去,这样也不容易被发现,决心已下,蓝煜星便对林清雅说了自己的打算。林清雅对蓝煜星的想法自然是十分赞同,便说:“那咱们出去捡柴去。”
  出了洞口,两个人很快捡了两大捆的干柴还有一些软草,用在湖边的方法,生了一堆火,把那条大鱼放在火上烤着,不会,便发出了让人垂涎欲滴的肉香。而且,在火光的照耀下,洞内的景致更加的清晰。美景,美食,美女,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最可贵的是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沛流离之后,现在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真有点世外桃源的意思了,蓝煜星竟然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幸福感。
  两个人用一把小刀,切割着酥黄香嫩的鱼肉,不一会,一条四五斤重的草鱼便被两人消灭了大半。林清雅饭量小,吃得也斯文,蓝煜星却是大口大口地猛吃,吃几口还到那个小潭边去喝几泉水。林清雅一边细嚼慢咽一边看着蓝煜星,嘴角带着会心的微笑,男人啊,无论有多成熟,有多刚强,总会有孩子气的一面,他现在就是。
  吃饭以后,蓝煜星用手绢把剩下的半条鱼包好,这是他们的晚餐,他打算睡一觉,到晚上十点钟左右起来,然后吃完东西上路,他的劳力士表上面带着夜光的指北针,方向不是问题。林清雅吃完以后也到潭边捧了几口水喝了,然后,洗了把脸,又把水潭当作镜子,小心地理了理头发。这个动作也让蓝煜星暗自发笑:女人啊,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不会放弃对自己容貌的修饰的。不过,他很快又想到了另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她是为了自己吗?肯定是,这让蓝煜星心中一阵甜蜜又是一阵酸楚。这一年来,小雅吃了这么多的苦,挨了这么多的累,甚至现在又一次死里逃生而又尚未完全脱险,全都是为了自己,自己却无情地拒她于千里之外,于心何忍。蓝煜星感得自己欠她的实在是太多太多,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偿还。
  饱餐一顿,蓝煜星在火堆边又加了一些干柴,现在虽然不冷,过一会还要休息呢,人在睡觉的时候活动少,散发的热量也少,如果没有一堆火,是很容易受凉的。现在他们缺医少药,而且前面还不知道有多少的路要走,万一生病了,小问题也会带来大麻烦的。所以,蓝煜星要把一切都考虑得非常周全才行。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蓝煜星从梦中醒来,醒来以后略一定神,却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怎么会有人?是山民还是追踪者?蓝煜星心里暗自揣测,想了想,便拍了下身边睡得正香的林清雅:“喂,醒醒,好像有人。”
  林清雅被惊醒,睁开眼睛正要说话,蓝煜星早有准备,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嘘!”他把食指放在嘴唇边嘘了一声,示意林清雅不要出声,然后用手指了指外面,林清雅侧耳一听,外面果然有动静,心里也是一惊。两个人都感觉到了危险,便心照不宣地手牵着手轻手轻脚地往洞口走动。蓝煜星把手枪拿了出来,打开了保险,把子弹推上了膛。此时,天已黄昏,红日西沉,一缕霞光透过洞口的草帘,直射进了山洞,在两个人的身上罩了一层金光。蓝煜星避开太阳的直射,慢慢挪到了洞口,却听到了外面传来了异常清晰的说话声。
  “报告洞幺,报告洞幺,我是洞四,我是洞四,没有发现目标,也没有发现燃烧痕迹,请指示,请指示。”蓝煜星看见,在自己前方大约有二十米的位置,有个人正拿着无线通话器报告着情况。
  “洞四洞四,我是洞幺,目标应该就在附近,请认真查找,随时报告情况。”
  “洞四明白,洞四明白。”那个人说完,收起了通话器。一屁股坐在岩石上,口中有点喋喋不休:“娘的,还让找,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哪来的人?就凭他娘的一股清烟就判断人在这个山上,那不成了诸葛亮了,有本事你来找啊。”发着牢骚,屁股坐在了地上,取过腰上的军用水壶,喝了两口,又从背包里取出一块军用干粮,塞在口里慢慢是咀嚼着。
  蓝煜星看这个人,穿着一身土黄色的山地迷彩服,头戴钢盔,脚穿陆战靴,腰带上挂着手枪,军刺,背后背着个大大的行军背包,连脸上也涂了黄一道黑一道的迷彩。胸前挂着一支黑色的九五式突击步枪,正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头上吃着东西。心里吃了一惊,果然是特种兵。刚才还是犯了错误了,很可能是在洞里烤鱼的时候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去了,被对方判断出了自己的大致方位,可见,他们的指挥员经验十分丰富。蓝煜星还知道,他们用的无线电通话器传得并不远,如果不出意外,至少有一个人也在附近。
  “怎么办?”威胁就在眼前,林清雅心下紧张,紧紧地抓往了蓝煜星的胳膊,连身体都在微微的颤抖。
  “不要慌,他看不见我们。”蓝煜星轻声地安慰着林清雅。自己的心却也在砰砰砰地直跳。这家伙可不是普通人,看他的装备就知道,绝对是一个受过特种训练的战士。目前自己唯一的优势就是躲在暗处,他尚不知情,而且,自己手上还有一把枪,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应该也不会知道,现在,两个人唯一的生机就在于出奇不意,否则,困在这个洞里,很容易被他们来个瓮中捉鳖。
  但是,在没被他们发现之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守株待兔,除此别无他法。蓝煜星想过主动出击,一枪毙了他,距离这么近,他还是有把握的,那样会招来更多的敌人。还不如就这么待着,等他离开,趁夜逃走。做好了打算,蓝煜星的心情也渐渐地平静了下来,身体放松了一些,让自己靠在石壁上更舒服一些。林清雅还是站在他的旁边,紧紧地抱着他的胳膊。
  十几分钟过去了,那个战士居然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林清雅的两条腿已经有了酸麻感,但又不敢动,担心动了会被那家伙听到。人保持一种姿式时间短并不难受,可时间一长,就会特别难受。蓝煜星还好一点,可林清雅就受了折磨了,又想动又不敢动,真的度时如年。
  又过了几分钟,蓝煜星一回头,发现了林清雅痛苦的表情,很快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对她说:“你可以动一动,没事的,轻一点就成。”
  林清雅点了点头,想把脚轻抬起来换个位置,没想到不动还好,一动却感觉脚像是被胶在地面上一样,根本动不了,而两条小腿却全部失却了知觉,脸上的表情便益发的痛苦。
  “怎么啦?麻啦?”蓝煜星轻声地关心着。
  “嗯。”林清雅的哼声像蚊子,头却重重地点了几下。
  蓝煜星只好蹲下来,用手在林清雅的小腿上轻轻地揉了了几下,虽然隔了几层衣服,却依然可以感觉那圆滑的曲线和细腻的肌肤。这一天多来,两个人形影不离,血气方刚的蓝煜星始终在经受着强烈的诱惑,眼下,不禁又是一阵耳热心跳。
  搓揉了几下,林清雅感觉舒服了一些,但总是这么站着,肯定过一会又要麻痹,得换一个舒服一点的姿势才行,便小心地蹲了下来,回头看了看,后面有一块石头,既光滑,又干静,便坐了上去。没想到这一坐不要紧,可能是那块石祼露在外的时间久了,边缘已经风化,这一受力,居然掉了一个角,一块小石头“叭塔”一声掉了下来,然后顺着山洞滚了回去。
  动静虽然不大,可以说,传到二十米开外,声音应该非常细微,可这还是引起来那个特种兵的警觉性,只见他如猫一般,迅速做了一个隐蔽的战术动作,良久,见没有动静,这才探出身子,抱着突击步枪,一步一步的向声源处,也就是洞口接近着。
  快要到洞口了,相距最多不过五米,特种兵的脚步每迈一下,都象踩在蓝煜星的心坎上,他把两只手举了起来,手枪的准星一直在敌人的眉毛、鼻子的位置晃动。对面特种兵的突击步枪也抱在肩头,来回摆动,手指正搭在板机的位置,随时都有可能开枪,好几次,蓝煜星都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而林清雅,正在紧紧地抱住蓝煜星的腰,身体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
  “叭嗒!”又是一声,原来又有一块小石头,被溪水冲过来,碰在了岸边的大石上,发出的声音和刚才林清雅坐落的那一块石头落下来的声音非常相似。似乎感觉自己多疑了,特种兵放松下来,把枪扛在肩上,捡起那块小石头看了看,重新扔进了水里。然后靠在了小溪边的石头上。
  危险似乎暂时解除了,“吁---”,蓝煜星长出了一口气,紧握着枪的胳膊也放松了不少,感觉抱着自己的林清雅的胳膊也松弛了下来。
  “咦?”蓝煜星的好日子没过几秒钟呢,那个特种兵似乎又发现了什么,原来是洞口的草帘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在看帘子下面流出的水,不过,身体并不是处在战斗状态,这一下可能是纯属好奇吧。蓝煜星举起了枪,心里默默地念着:“小子,好奇心不止能够杀死一只猫,还能杀死一个特种兵呢,千万别碰那个帘子,否则你会没命的,千万别碰,兄弟,我可不想开枪杀人啊。”
  没用。这个特种兵显然是铁了心要探个明白了。他把枪管伸了过为,在草帘上轻轻地拨动了一下……
  “呯!”
  “呯!”静静地山谷里,两声枪响在回荡着,久久不散。
  在他伸出枪来拔草帘子的一刹那,蓝煜星就知道,自己的枪是非开不可了。显然,对方的火力比自己要猛得多,九五式突击步枪下面挂着榴弹发射器呢,身上有没有其它的武器还不明白,别的不说,就算是在外面往洞发那么一颗榴弹,自己和林清雅也会很轻易地被炸死。更何况,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的战斗素养也不是自己可以相比的,哪怕是他怀疑这个帘子后面有人,只要有那么一点点的警觉性,自己和林清雅肯定也要死于非命。
  不过,这是蓝煜星一生中第一次开枪杀人,第一枪瞄得很准,打得也很坚决,正中那个特种兵的额头,随后又补了一枪,可能是因为六四式手枪的后坐力,同时,那个特种兵被击中以后身体在后仰,近在咫尺蓝煜居然没有打中,太紧张了!
  枪响,人倒下,林清雅却被吓得花容失色,只是自己拼命捂住自己的嘴才没叫出来。这是她一身中第二次看见开枪杀人。第一次是二月十四号那天在法庭上,但那次很遥远,这次却大不相同。她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这个特种兵战士抱着枪一点一点地接近自己,甚至连他的目光都看得清清楚楚,蓝煜星在瞄准的时候,她感觉和自己亲自瞄准并没有什么区别。特别是蓝煜星开枪的时候,她那个时候也在本能地判断,应该开枪了,身体好像还使了一下力,然后枪便响了。总之,一切和自己开枪并没有什么不同。
  “不要怕,你先把草帘子掀起来,注意,小心点,千万别碰坏了。”蓝煜星轻声地指挥着。他可以想见,要不了多久,他们的人可能就会过来。这个地方是个很好的藏身之所,刚才,要不是林清雅弄出了响声,那个特种兵是很难发现这里会有一个洞。
  听了蓝煜星的话,林清雅小心地把草帘子掀起一个口子,蓝煜星连忙闪身跑了出去,抬起那个被他打中的特种兵的两条腿就往洞里拖。顺着小溪,借着水的浮力,身体并不很重。脑门被枪打中以后,可能手枪里装的是钢芯的子弹,穿透力很强,便破坏并不严重,只流下一个圆圆的弹孔,甚至连血都没有流多少。
  “啊?”林清雅见蓝煜星要把身体拖进洞,终于失声叫了出来。
  “很容易被发现的,等会再想办法。”蓝煜星连忙解释。两个人的藏身之所,居然有个死人在里面,想想是挺让人害怕的,林清雅是个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的女人,蓝煜星不得不解释。
  尸体刚一被拖进来,林清雅又被吓了一跳,死人的身体里忽然传来了声音:“洞四洞四,我是洞幺,报告你的状态!洞四洞四,我是洞幺,洞四洞四,我是洞幺,报告你的状态!,报告你的状态!”林清雅这才想明白,应该是死者刚才用的无线电通话器在响。
  两声没有回答,洞幺显然是证实了自己的判断,果断地说了一声:“全体都有了,换备用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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