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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芳华全体业主-----新房验收注意事项(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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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1-06
— 本帖被 一切如风 执行置顶操作(2007-11-07) —
交接房屋的资料过程:
1) 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交楼的第一个标准:房地产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性要求,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购房人和房地产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房地产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房地产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F.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G.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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