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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局的“三角恋”:皇帝、文臣和太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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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0楼 发表于: 2007-11-09
好制度为什么走样(2)

  如果明朝皇帝都像朱元璋那样对太监那样严酷,肯定会让太监怨声载道,合计起来对付皇帝,甚至还会危及皇帝的安全。一个当家的和私人秘书的关系都搞僵了,他还能睡好觉吗?朱元璋是开国皇帝,他能采取这种非正常方式控制太监,后代哪有这种能力?决心当一个好皇帝的建文帝,“御内臣甚严,诏出稍不法,许有司械闻”。这完全是按照皇帝爷爷的既定方针办,建文帝算是孝顺的孙子。可时势异也,他没有爷爷的威望、能力和经验,还坚持祖制肯定会碰钉子。果然,他叔叔朱棣起兵造反后,宫内的太监痛恨建文帝太严厉,身在曹营心在汉,纷纷和朱棣暗通款曲,为叛军通风报信。朱棣得了皇位后,对太监的态度马上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例如郑和可以带兵出使。对朱棣来说,自己皇位的巩固是最大的利益,他必须利用内臣来控制那些人心隔肚皮的外臣,用内臣总觉得比用外臣放心。在个人利益面前,祖制肯定会被抛弃。他的手腕和父亲一样厉害,尚能控制被重用的太监,可规矩一旦破坏了,前有车后有辙,后面的皇帝再像他那样重用太监,负面效益就会越来越显露出来,再想走回头路,恢复祖制,会寸步难行。就如崇祯帝剪除魏忠贤后,也曾严格限制太监干政,但终于挺不住最终回到前代皇帝的老路上。因为此时,太监干政已经成了承袭两百年的不成文法,皇帝也没有力量去对抗。

  由此可见,一项制度的优劣不在乎纸面上多么合理、多么先进、多么严密,而是在乎现实的大环境、整个宏观制度是否能支撑这项制度健康运行。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81楼 发表于: 2007-11-09
没有属于郑和的那片海

  2005年是郑和下西洋六百周年。

  在对郑和功业的缅怀中,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人们总爱把他和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对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改变了整个世界,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可是郑和呢,除了给皇帝带回来一些类似长颈鹿那样的吉祥物、留下一些荒诞和史实杂糅的传说外,对中国人有什么影响?有人以惋惜的态度表达这样一种情绪:本来我们华夏民族有过开万顷波涛、拓展生存空间的机会,可惜擦肩而过。

  如西欧人那样,沿着哥伦布的足迹,开拓海外殖民地,我以为并不值得艳羡。但是,以史论史,郑和等人“错过”殖民海外的机会是肯定的。并非技术上达不到,当时郑和带领的,是世界上最强大的舰队,哥伦布首航时,只有三只小帆船。而是明朝那种内敛的、保守的、专制的政治制度,决定郑和下西洋倒变得有些匪夷所思了。

  对郑和下西洋,大多数史官并不重视,无非把其看成扬威于海外的出使而已,其意义还远不如张骞凿通西域。对明朝史实记录极其详细的《明通鉴》,对此事也只带了一笔:

  (永乐三年,公历1045年)六月,丁未。遣中官(宫中宦官)郑和使西洋诸国。

  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踪迹之,且借以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乃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将士卒三万七千余人,多赍金币,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广者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苏州刘家河泛海至福建。自福州五虎门扬帆,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西南洋诸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使之朝贡。有不服者则以兵慑之。

  自侯显使西域后,中官奉使外蕃,后先相望,而和与显尤著云。

  寥寥数笔,就点出了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朱棣篡了侄子的皇位,龙椅坐得不踏实,派心腹去寻找建文帝。此其一。“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让人来朝贡。此其二。这是纯政治目的,花费这么多的钱,有没有收益?这种算法只能用于经济活动中,而政治工程是不讲代价的。

  那时候的政治账是什么呢?就是大明朝的面子。大明朝即使和外藩做买卖,是一种现在看来可笑的“朝贡贸易”,大明朝只赔不赚,目的就是要人家承认自己是名义上的老大。《明通鉴》的作者以春秋笔法讽刺了一下郑和,暗示明代太监干政始于郑和等人。

  作为皇帝的私人代表,郑和及其船队没有属于自己的航海目的,他们走得再远,出使的外藩再多,也只是完成皇帝交给的政治任务而已,不会有什么明确的经济目的。我以为大明从郑和下西洋的“开放”到后来的海禁,转型得那样迅速,原因是大明根本就不想要求海外的财富,只要外藩象征性臣服自己,自己赔本都行,华夏臣民供养一个皇室足够了,因此哪怕郑和发现了新大陆,当时的大明也不会建立海外殖民地,因为它是个心态封闭的帝国。

  哥伦布远航的目的则不一样,他们完全是为了财富。当时的欧洲,从贵族到平民,都在传说东方印度、中国的富庶。哥伦布的扬帆出海,直接的动力就是财富,这种动力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是吻合的。和郑和——这个皇帝的私人奴仆相比,哥伦布是个有点海盗气质的冒险家,西班牙女王只是他的庇护者和赞助人而已。他并非奉使去完成某种特定的政治任务,而是类似一个承包商,从大老板那里转包工程后,自己想办法争取最大的盈利。和郑和相比,哥伦布更具有个人意志,他不像个长官,更像个有自主权的公司总经理。而郑和船队的远航,完全是帝国行政触角的伸展。

  攫取财富和疆土,那是包括国王、百姓、流浪汉都感兴趣的买卖,这样的买卖有激励机制,人们愿意冒死去做。哥伦布的远航才能掀起了欧洲人的淘金热。而郑和替朝廷扬威于海外,只是为皇帝和朝廷的面子添彩,对大多数人毫无好处,难怪兵部尚书刘大夏一怒烧掉了郑和的航海日志。——这没有给大明带来经济效益的远航不是劳民伤财是什么?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82楼 发表于: 2007-11-09
后宫VS宦官 以毒攻毒?(1)

  明代有四个著名的宦官:郑和、王振、刘瑾、魏忠贤。除了七下西洋的郑和谨慎本分外,其他三人都是弄权的高手。

  王振深得明英宗的信任,他能左右皇帝的决策。正统十四年他怂恿英宗轻率地御驾亲征瓦剌,酿成了“土木堡之变”,官军死伤十余万,其中包括英国公张辅,泰宁侯陈瀛,驸马都尉井源及兵部尚书、吏部侍郎、刑部侍郎等高级官员五十余人。王振也在战乱中被一位非常气愤其行径的将军杀死。——这是明朝立国以来最大的耻辱,是明朝由盛变衰的转折性事件。

  而在英宗继位不久后,王振差点被剪除掉,如果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土木堡之变”,也不会有英宗重新掌权、囚禁了代宗的“夺门之变”,明朝也不会因此而元气大伤。

  对王振弄权的危害,大臣们早就看出来了,但无可奈何。因为他动辄就搬出皇帝来,打压诸大臣。正统元年(1436年),小皇帝刚登基,王振为了让各位大臣害怕自己,杀鸡给猴看,首先拿兵部尚书王骥开刀。当时王骥和侍郎商议边塞事务,五日内没有奏报英宗,王振唆使英宗召见王骥,当面训斥:“你们这些人欺负朕年少无知吗?”将尚书和侍郎逮捕下狱。这一招一下子就震住了文武百官。

  对有皇帝撑腰的王振,为人臣的没有什么办法,要治他,必须找出一个让皇帝害怕或有所顾忌的人才行。那么只能是皇帝的妈妈或者奶奶了。当时仁宗的正宫张氏还在世,被尊为太皇太后。这个太皇太后并不贪图权力,将政事都委托给内阁。当时内阁主事的是经历过永乐、洪熙、宣德朝的元老“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三杨”忠心耿耿,勤于王事。有一次,太皇太后派王振去内阁问一件事,杨士奇还没有交出商议结果,王振就擅自做出了决定,气得杨士奇三天不上朝。太皇太后很恼火,看出了王振的野心,决定除掉这个大明的隐患。

  有一次,当着皇帝和内阁的五位大臣,太皇太后让人把王振叫来,对他说:“你侍候皇帝起居,很不守规矩,今天当赐你死。”宫中的女官已经把刀刃搁在王振的脖子上了。皇帝和五大臣跪下来求情,并承诺以后不许王振干预政事。王振这才死里逃生。

  太皇太后死后,就没有人约束王振了,他日益跋扈,英宗自己尝到了被敌人俘虏的苦果。

  明代多宦官之祸,而无后宫、外戚之殃。从洪武朝的马皇后开始,大多数皇后、太后能守本分。这位太皇太后也是恪守本分的典范,宣宗去世后,有大臣请她垂帘听政,她说,“不要坏了我祖宗之法”,可谓见识不凡。

  垂帘听政是后宫干政的最高形式,自然不值得提倡,其祸患无穷。清代那拉氏秉国几十年,就是很好的证明。然而容我做一个假设,如果英宗时,太皇太后真的垂帘听政了,也许更方便诛杀王振。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83楼 发表于: 2007-11-09
后宫VS宦官 以毒攻毒?(2)

  如此说,并非说垂帘听政是应当的,而是在专制的皇权社会,要对付一种病态的权力,必须利用另一种病态的权力,如医术中的“以毒攻毒”。舍此以外,别无他法,因为皇权社会不是民主社会,它没有建立一种权力制衡的良性体制。这一点在汉末显现得更突出,一会儿是外戚和后宫联合起来,为保护自己的家族利益,将宦官杀掉;一会儿又是宦官挟持皇帝,将外戚灭族。

  至于五大臣也跪请太皇太后放王振一条生路,并非他们同情王振,或者和王振有不浅的交情。这五大臣中就有被王振气得罢朝的杨士奇,他当然知道这个宦官太不安分了。他这样做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他巴不得王振马上死翘翘,可是他又知道皇帝格外地喜欢这个太监。如果他毫不犹豫站在太皇太后一边,促使太皇太后结果了王振的性命,固然是为大明江山,可是他们知道,太皇太后风烛残年,一旦去世,权力都归了皇帝,皇帝会报复当年赞成杀王振的大臣及其家人。

  清代的学者夏燮就此议论道:“(三杨)私意揣摩若此,又奚有于王振乎(和王振有什么区别呢?)”

  我认为要人不顾身家性命去考虑大明江山这个“大局”,有点苛求,因为皇帝未必领情。两害相权取其轻,人家首先想到自己以后的安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专制社会里,以毒攻毒,为人臣者为自己安危着想是正常的。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84楼 发表于: 2007-11-09
皇帝不重用太监还能重用谁(1)

  太监——这个被阉割了,搞得不男不女没有性别的稀罕物种现在没有了,可是在我中华两千多年的帝制时代,这是个人数不算很多(即使明代太监人数达到顶峰时到一万多人,但搁在亿兆百姓中,还是个稀罕物)的物种,能量却不少。从汉代的十常侍,一直到清末老佛爷手下的安公公、小李子,大多数朝代有过太监干政、祸国。

  俗话说: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可历代王朝不知道被太监乱政这块大石头绊倒多少次,帝制不亡,则阉祸必定延续。

  太监乱政的重复,不是因为这些帝王健忘,而是帝制时代的家天下,决定着必然会给皇帝身边最亲近的奴才以揽权的极大机会。

  历代主要王朝中,唯有宋代没有太监乱政,并不是因为宋代的政治生活很民主,而是当时武官几乎没有兵权,文官中从中央到地方,权力被分割得七零八碎,管纠察百官的台官和管理民政的政府官员互相制约乃至攻击,这种情况下,出现不了特别有权力的大臣,皇帝用不着用自己的私家奴才去办事,进而蚕食公权。

  从根本上说,这江山都是某姓帝王的家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从秦始皇郡县制实行以后,宫和府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读书人通过早期的察举,后期的科举来管理国家事务,并非完全是皇帝的家奴,大多数时期是皇帝和文人集团共同管理国家,只是皇帝是这个“超级大公司”理所当然的董事长,各级官员作为“公司”的不同级别的职员,必须对董事长负责,但这些职员多多少少有自己的利益所在,也有和董事长不相同的想法。

  让我拿太监乱政最严重的明代来分析。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有鉴于历史上太监乱政,想了很多招防止太监有权。比如说他一再告诫后代继位的子孙,只能用太监在宫中伺候皇帝、后妃的起居之类的小事,决不能委托他们去办政事;再比如招录的太监必定是文盲,让他们不具备干政的才能等等。防范不可谓不严密。

  可是明太祖的遗诏一再被后代子孙忽视,到了明代后期,军政权、情治权、财权、用人权无一不操纵在太监手中,难道能简单地说这些明代皇帝都是朱元璋的不孝子孙吗?

  非也,皇帝一人乾纲独断,他便不信任各级官员,也不信任所谓的先皇留下来的制度,只相信自己,以及自己身旁的亲信。——这是人的弱点决定的。

  明朝真正让宦官手握大权的是从朱元璋的儿子,永乐大帝朱棣开始的。朱棣兴兵南下,夺了侄儿的江山,其皇位得来不正,自然很难堵住天下人悠悠之口。因此对不合作的官员,例如方孝孺等人,可以采取“诛十族”这类残暴的手法,让天下士人噤若寒蝉;尽管明代皇帝也一再践踏士人的人格,如打屁股等等,但读书出身的人,总有些气节,孔孟的书不是白读的,明代不怕掉脑袋敢于对皇帝进谏的文臣也前赴后继。要把这些政府官员从心理上完全变成奴才,朱棣做不到,他老爸朱元璋也做不到。

  面对侄子孝文帝留下来的庞大帝国官僚层,不可能全部换掉,还得靠他们干活,那么朱棣是很不放心的,他只能重用伺候的自己的阉奴们,如此他才放心一些。因为太监是给自己端茶、送饭、倒马桶出来的,能有什么气节可言?无非是皇帝身旁的一条狗。

  狗是自己豢养长大的,总比地里耕田的牛、路上拉货的驴更好使。

  成祖朱棣一朝,最有名的太监是那位七下西洋的郑和。《明通鉴》说:“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踪迹之,且借以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原来是为了寻找那位还没死去的孝文帝。孝文帝仁厚,在士人中声誉很好。这样诡秘的事,他能让那些文武大臣去办吗?没准那些人心中对孝文帝还抱以同情,那么只能派自己的心腹太监了。成祖朝同郑和齐名的还有一位出使西域的太监侯显。

  永乐三年(1405年),朱棣又派太监山寿率军出云州——太监统军,自唐代鱼朝恩开始,到明代成了常例。《明通鉴》写道:“自上(成祖)即位后,中官出使,岁以为常,此又典兵之始云。”宦官,在政府的官员序列中,没他的位置,无论统兵还是治民,只能从行伍或科举中选拔,可是宦官一旦成为皇帝的私人代表,那么就不在乎“名不正言不顺”了。皇帝既然让他干,那他就什么都可以干。既然可以出使外藩,统帅军队,那么开矿牟利、监造工程、管理东厂、西厂的特务组织,还有什么干不得的?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85楼 发表于: 2007-11-09
皇帝不重用太监还能重用谁(2)

  皇帝一开始重用太监,往往是办一些不好摆在桌面上的事情。那些朝廷法度规定的事情,如平叛御敌,如管理百姓等等,可以让文武官员去干,可是去找皇帝私人的死对头,去帮皇帝个人聚敛财富,去监视手握重兵的将帅,或者替皇帝到某个青楼里找个美女,只能派和自己朝夕相处过的太监。一个超大规模的集团公司,其分支机构很多,那些常驻在外地的分公司、办事处经理,一年才回总部述职一次。董事长总是担心这些人私下里把公司的财富据为己有,表面上他还得依靠这些人开拓市场,可私下里他更相信自己的秘书和司机,找个机会便让秘书下去巡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而替董事长办一些需要保密的个人事情不能让职能部门的人去干,只能靠秘书或司机代劳。

  太监之祸,这些皇帝不是不知道。但有一条,太监哪怕再无耻,再没有气节,首先他没有子女,他可能假借皇帝作威作福,贪污腐化,可这种行为对皇帝来说是“小节”,有时皇帝还担心手下的人太有操守了,不贪金钱可能所图者大,这么多官员,保不定有想做皇帝的,这些人做了皇帝能传之子孙。——因此有比太监更大的诱惑。

  而太监再折腾又能折腾到哪里去?而且如朱棣这样的马上皇帝,相信自己能控制住太监。永乐一朝,太监虽然有权,但不能为乱。——重用太监而不乱的前提是:皇帝必须能干、果断、勤勉。碰上了熹宗这种只会做木匠活而不理朝政的荒唐皇帝,这就靠不住了,从小伴他长大的太监魏忠贤要揽权就很容易了。朱元璋以为太监没文化,就不能乱政。错了,他自己没多少文化不照样做了皇帝吗?魏忠贤识字不多,照样能做秉笔太监,有了权力,识字不识字不是顶重要的事情。

  宣宗一朝号称明之盛世,可宣宗朝太监之祸也很厉害。宣德六年(1431年),宣宗诛杀太监袁琦,并将他的同党十几人一起处死。这袁琦自幼伺候宣宗,感情不可谓不深,但他仰仗恩宠肆意妄为,派宫廷里的内侍,以采办为名,到处掠夺官府和民间的财富,搞得天怒人怨。这宣宗算个明白人,不杀袁琦这民怨难平。可等杀了袁琦不久,又赐予司礼太监金瑛、范洪免死,诏书极尽褒美之词。为什么宣宗要搞这样的两手呢?史书里讲:“上即罪琦等,以此示赏罚之公。于是中官之宠任者如故。”也就是说,皇帝没办法离开这些可以替他办私事的亲信太监,他杀了袁琦只是这个太监太过分了。那么这样一手硬一手软,自然使后面的太监琢磨,如何能避免袁琦那样招杀身之祸,而如金瑛等人那样,搞到皇帝的免死诏书。这样的话,杀死再多的乱政太监,也很难避免太监继续乱政。

  许多皇朝便重复了重用太监——诛杀这些太监——再重用另一拨太监的恶性循环,直到亡国。皇帝何尝不知道用太监如饮鸩止渴,但他不重用太监能重用谁?重用别人他更不放心。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86楼 发表于: 2007-11-09
刘瑾当权时的监察官员(1)

  正德皇帝明武宗登基后,权柄操于大太监刘瑾之手。这刘瑾是个超级贪官,说他富甲天下一点不假。吴思先生在书中曾详细地分析了刘太监敛财的手法。

  刘瑾索贿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他不仅仅操纵官吏任命来收受贿赂,也把持监察大权,如有不就范贿赂或巴结自己的,就会找个理由罢免或者罚款,甚至投进监狱。

  兵部尚书杨一清不吃刘瑾这一套,杨一清向皇帝奏报请派大臣去督促将未完成的边墙修好,以抵御外敌。这本是一项有利于国家的国防大计,刘瑾让皇帝下诏停修边墙,将剩余的钱粮送回京师,并且还指使监察官弹劾杨一清,说他破冒边费。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他以国防项目为名,随便乱花钱。将杨一清投进锦衣卫监狱,幸亏大学生李东阳等人上表为杨尚书辩护,被放出监狱,但还是被刘瑾罚了六百石米。

  翰林学士吴俨家财很多,这哥们或者是个铁公鸡,或者是个不畏权势的正人君子。刘瑾派人上他家索要钱财,并许诺给他一个很肥的官位,吴俨严辞拒绝。他大概自以为没有什么把柄抓在刘瑾的手中。在吏部会同都察院考察百官时,刘瑾让吴俨提前退休,理由是“帷幕不修”,也就是说这个风流学士私生活奢靡,在家中喜欢和妻妾玩乐。标榜礼法治国的明朝,这理由虽然牵强,但还是有杀伤力的。

  御史涂祯奉命到长芦盐场巡盐,刘瑾纵容自己的人去贩卖私盐,并让人向涂祯索取海货,涂御史没答应。回京后见到刘瑾也就是长揖一下而不跪拜。刘公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涂祯被抓进锦衣卫监狱。涂祯因为当过江阴县知县,官声很好。在京的江阴人准备募集资金贿赂刘瑾,搭救涂御史,涂祯知道后写信劝阻,说:“死就死了,怎么能因为这事侮辱各位父老乡亲呢?”涂祯因为被杖三十,死在狱中。

  在刘瑾的淫威下,大明的文武百官争相贿赂他。包括他的同类,得到肥差的太监,甚至包括国公、藩王。宁王朱宸濠王府的护卫曾经被革除,贿赂刘瑾后得到恢复。中山王徐达的后人魏国公徐俌争夺僧侣和乡民的田产,巡抚艾璞秉公断案,魏国公府贿赂刘瑾,艾璞被杖五十,削职为民。

  而那些来京办事的地方官,去京外巡察的监察官,如果不贿赂刘瑾,很有可能祸从天降。工部给事中许天锡奉旨从安南出使回来,见到朝廷风气大变,没人敢说真话,清查内库时发现刘瑾贪污银两,正准备上书,结果在上书前一天晚上暴死在家,只有一个家童在侧,这个家童后来也消失了,便成了个无头案。兵科给事中周钥奉命去淮安巡察,知道回京后不贿赂刘瑾是没法交待的,于是和淮安知府赵俊商量,赵知府答应借他一千两银子,可后来赵俊违背诺言,周钥这个老实人无计可施,留下写有“赵知府误我”的遗书后,自杀身亡。朝廷追查此事后,处理结果更加荒唐,押送赵俊到京,以其违背借钱给周钥的诺言定罪。

  地方官员进京后,为了免祸纷纷聚敛金银送给刘瑾,每个省达到两万两。这些银两多半是从京师富豪那里借贷的,回到任职后要加倍偿还。这种银两被取了个专有名词“京债”。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87楼 发表于: 2007-11-09
刘瑾当权时的监察官员(2)

  刘瑾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贪婪的,他的胃口也是被官员们一点点喂大的。刘宇通过巴结刘瑾得到都御史(最高监察官)这个要害职位,于是送给他一万两银子。刘宇是第一个用如此大数目贿赂刘瑾的,刘瑾以前接受贿赂,每次也就是几百两银子,这回大喜,说:“刘先生为什么这样对我好!”既然刘先生这样待刘瑾,当然他也希望李先生、张先生都这样待他。而一个靠奉承贿赂太监的人,他出任最高监察机构的长官,大明的吏治还可能清明吗?

  在贿赂刘瑾的监察官员中,有两名最倒霉,他们不幸碰上了刘瑾想作秀的时候。

  侍郎张彩靠巴结刘瑾得官,并成为刘瑾的亲信。他知道因为刘瑾索贿太厉害,天下臣民怨声载道,就劝说刘瑾:“公公知道收纳的银两从何而来吗?它们不盗自国库,就是从老百姓那里盘剥的。官员们借公公之名中饱私囊,公公得到的不到这些人得到的十分之一,而天下怨恨都归公公一人,这样的话你如何对待天下人呢?”

  刘瑾觉得这番话很有道理,真是为自己好,便决定暂时拒收贿赂。两个倒霉的监察官员监察御史欧阳云、工科给事中吴某刚从京外巡察回来,哪知道刘公公正准备立一块清廉的牌坊,便照旧例以厚礼贿赂刘瑾。刘瑾便说欧阳云二人有贪污劣迹,并试图贿赂自己,罢免了二人的官职。

  我估计,当年大明朝有关反腐败的总结报告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刘公公会带头讲述,自己当年拒收贿赂多少多少银两,令天下官吏效法之。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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