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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局的“三角恋”:皇帝、文臣和太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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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7-11-09
莫问帝王家务事(1)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家务事不是真的难断,而是没必要去断,断了也没多大的意义。自古疏不间亲,人家夫妻、兄弟打得不可开交,你去给评个是非曲直,当时可能有一方觉得你这人说得在理。可胜负一分,两造过两天又和好如初,就会说你这人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所以说夫妻闹矛盾别人是劝和不劝离,亲人之间的争端,第三者最好的态度是和稀泥,尽量不要去管那些家务事。

  管一般人的家务事,也就顶多是卖力不讨好而已,可是要是去管天下第一家——帝王的家务事呢?那可不仅仅是被人埋怨、责备,还可能危及自己的生命。因为帝王的家务事可不是争夺老父亲传下的那两亩地、三间瓦房,而是金銮殿上那把龙椅,谁做君谁做臣,差别可大了去了。

  明代有两个傻鸟,就是因为爱管帝王的家事,遭了无妄之灾,丢了性命。

  这两个傻鸟便是叶伯巨和解缙。说他们傻,可能有人会持异议,这两人可是书读得好,文章写得好的才子,可大才子在关键时刻因自作聪明,便犯了傻。

  叶伯巨是浙江宁海人,大老远跑到山西的平遥县做训导,大约就是个县教育局局长的小官。在这个位置上你好好地管好学校,收点家长、教师的孝敬不就得了吗?离南京城里的朝廷十万八千里之远,可这哥们生就一颗红心,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生怕朱家的国祚不能长远。朱元璋登上九五之尊后,把儿子们分封到各地做藩王,尤其是老二、老三、老四这几个年富力强的儿子被封为秦王、晋王、燕王,手握重兵驻守北疆,称塞王。对诸侯王的坐大,这个叶训导忧心忡忡。

  洪武九年(1376年),皇帝下诏天下,征求直言上谏。这皇帝主动要求纳谏,大多是做一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秀,显示自己虚怀若谷,是不能当真的。这老叶却拿着个棒槌当真了,上了一道听起来很不顺耳的书。

  叶伯巨一开头就直戳朱元璋的心窝:“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急也。”然后细细分析:而今皇帝裂土分封诸王,大概是鉴于宋、元皇室孤立,宗室不能援助的弊端。然秦、晋、燕、齐、梁、楚、吴、蜀等诸侯国,无不是几十个城邑相连,城郭宫室,仅次于天子的都城。皇帝又允许他们拥有强盛的甲兵卫士。臣担心数代之后,尾大不掉,那时候再削其地夺其权,诸王必心生怨恨,严重的还会趁机而起,再去防范就来不及了。有人说,诸侯王都是天子的骨肉,尽管分封的地域广阔、订立的法律繁琐,但他们岂能和朝廷抗衡呢?然而,难道没有看到汉、晋两代之事吗?孝景帝,是汉高祖的孙子,而七国的诸侯王,也都是景帝同祖父的兄弟子孙,可一旦削他们的封地,则立即举兵西向长安。晋朝的诸王,也都是武帝的子孙,可没过几代,就互相攻伐,酿成了刘渊、石勒之患。

  本是一番忠君爱国的好意,可捅了一个大马蜂窝,这皇帝家务事,能让你随随便便议论的?朱元璋读完大怒,骂道:“这小子想离间我父子的骨肉之情,快给我捉来,我要亲手射杀他!”叶伯巨被押到京城后,皇帝的怒气稍稍平息了,没有立即要他的命,可他最后病死在大牢里。

  有关解缙才思敏捷的故事,至今还有许多故事流传于民间。如“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这对联就是他和一人斗智随口吟出的。可这解大才子,还真是个头重脚轻根底浅的书生,好发议论,瞎给皇家事务出主意,最后不得善终。他为官历洪武、建文、永乐三朝。年轻时因为洪武帝大兴文字狱,上了一道语气讽谏折子,话说得很重。皇帝看了,虽然不高兴,但还是没有惩罚他,反而大呼:才子,才子。以朱元璋的脾气,他留下一条命不能不说是侥幸,大概因为当时解才子年纪不大,有股初生牛犊的锐气,皇帝不计较他罢了。可这次惊吓后他没有长记性。永乐帝夺了侄儿建文帝的皇位后,自己的三个儿子又开始争夺继承权了。大儿子朱高炽并不得父皇的欢心,而二儿子朱高煦在老爸和堂哥争江山的战争中,冲锋陷阵,劳苦功高。朱棣一次探询解缙的意见,解缙说:“皇长子仁孝,天下归心。”接着又补了一句:“好圣孙。”因为老大朱高炽的儿子朱瞻基聪慧好学,很得祖父母的宠爱。解缙这句话提醒皇帝:不但要考虑下一代接班人的问题,还要更长远地考虑第三代接班人的问题。因此朱棣主意方定,立朱高炽为太子。如此说解缙是立储君的大功臣。可功与过,往往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涉足储君争夺这个天下第一名利圈中,一招不慎就招杀身之祸。朱棣立储后,还是不喜欢高炽,对老二高煦则恩宠有加。解缙头脑发昏,去劝说皇帝不能对二儿子比对太子更好,这样有悖于礼法。大概是以为皇帝立储听了自己的建议,得意忘形了。朱棣又和他老爸一样,指责解缙离间皇家父子。此时还是给他留下一条性命,毕竟解缙名满天下。一次朱棣北伐,留下太子在京城中监国,解缙去和太子套近乎。背着还活着的皇帝去主动讨好储君,这是帝制时代的大忌,分明是不把今上放在眼里,去给自己的将来找退路呀。恨死了解缙的二皇子朱高煦自然不放过这个机会,在父亲面前告了一本。皇帝本来就在找合适的借口,来结果这个对自己家务事了解得太多的才子,便让锦衣卫将解缙抓到狱中,严刑拷打,最后埋在雪堆里冻死。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7-11-09
莫问帝王家务事(2)

  解缙在皇帝咨询立皇储的意见时,投机了一把,站在老大那一边,提醒皇帝老大有一个很好的长孙——即后来在位十年,使明朝达到空前繁荣的宣宗。此时必须见好就收,那句话一说出来,就已经给了皇长子最大的帮助,也彻底把二皇子得罪够了,埋下了奇功之因缘的同时,也隐藏了莫大的祸根,因为争皇位的两造,哪一个都有能力要他的命。这时候再在朝廷呆下去,只会有过不会有功。如果当时他想个办法辞官回家,闭上那鸟嘴。有朝一日龙驭宾天,太子继位后,还愁自己不被重用吗?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事后诸葛亮,在官场上玩得正来劲时,让他主动放弃,何其难也。

  以明成祖的性格,我估计解缙被杀还有一种可能,老皇帝早就想从肉体上消灭这个关键时刻提出重大建议的臣子。因为如果他在位时不杀解缙,老实得像个田舍翁的太子即位后,解缙难保不恃拥戴之功而自傲或揽权,而新皇帝又难以驾驭,这个麻烦不如自己亲手解决。这样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帝王的思维和正常人大大不同。

  这叶伯巨比解缙更不识时务,人家解缙好歹是皇帝身旁的近臣,有时不得不表态,你一个芝麻官,凑哪门子热闹?你提醒皇帝要记取“七国之乱”、“八王之乱”的前车之鉴,自己怎么就忘了晁错的下场呢?

  汉景帝和朱元璋相比,是个仁厚得不能再仁厚的皇帝了,而晁错又很得景帝的重用。况且这晁错提出削藩也是投皇帝所好,为朝廷社稷着想呀。可他受到重用,主持修订削藩法令时,已经在自取灭亡。《资治通鉴》记载,晁错父亲知道此事后,从老家赶来教训儿子:“皇上刚继位,你当权处理政事,却要削弱诸侯,疏离人家骨肉,舆论对你很不利,你为啥这样做?”晁错却说:“就应当这样。不这样做,天子不尊贵,宗庙不安宁。”父亲叹息道:“这样做的话,刘家天下倒安宁了,我们晁家就危险了。我回家去了。”他父亲回家后就服毒自杀,临死前说:“不忍心看到大祸降临。”最后人家兄弟间打架,打出的旗号就是“诛晁错,清君侧”。诸侯造反,一般不会傻到明明白白说是要夺皇位。朱棣要搞自己的侄子,打出的旗号也是“靖难”,把矛头指向建文帝身旁主张削藩的齐泰等人。这一下子,晁错的替罪羊是当定了。景帝在决心杀晁错之前说:“我不能爱惜他这个人才而向天下谢罪。”——人才算什么?割了一茬还有一茬在后头等着,而江山、皇帝的威望自然是最重要的。最后晁错被灭族了。

  叶伯巨死后好些年,朱元璋的儿子和孙子为江山终于大打出手了,有人说还是当年叶伯巨有先见之明。这都是废话,这算什么先见之明!为了花花江山,人家李世民兄弟还有玄武门之变呢?骨肉情谊在权力面前又算得了什么?藩王拥兵自重的后果,当时肯定好多大臣都看到了,可人家知道说这话的风险,所以都一本正经地说,各个藩王之间手足情深,孝顺友悌,陛下大可高枕无忧。只有叶伯巨是那个什么也不考虑的小孩,把皇帝光屁股的真相说出口了。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07-11-09
金銮殿上的“群众暴力”

  明朝是个重礼法的朝代,出仕的士人,不管个人品德如何,但是在公开场合,总要摆出“非礼弗视,非礼弗听,非礼弗言,非礼勿动”的样子。廷臣为了进谏皇帝,把头磕在地板上大出血的有之,甚至绝食上吊也有之。但很难想象当着至尊之面,像北洋政府或今天台湾地区的议会那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如果这样的话不但是有碍礼法,更是藐视朝廷的权威和帝王的尊严。
  但在明朝“土木堡之变”后的非常时期,明朝的金銮殿上上演过一曲全武行,远甚于台湾地区议会的群殴。由于英宗听信了权奸大宦官王振的话,轻率地亲征瓦剌,被俘虏了,史书上称“北狩”。——中国历史上,“北狩”的还有宋代徽、钦二帝,明明是自己当了猎物,被“蛮夷”抓获了,应当是“被狩”,可我们老祖先用传统的阿Q法如此为尊者讳。

  国中不可一日无君,英宗的弟弟朱祁钰代行国家元首的职责。后来他在于谦等人的拥戴下,登基做了皇帝,绝了瓦剌以英宗做奇货来要挟明廷的念头,是为代宗。

  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二十二日,英宗被俘后的第七天,尚未登基的代宗作为摄政王上朝理事,当时王振也跟着英宗出征,死在乱军中了。受够了这个大太监鸟气的官员们,这下可以放开嗓门一诉委屈了。右都御史陈镒(都察院主官,正二品)联合大臣提议:王振危害社稷,陷害皇上,请诛杀其族来安抚人心。

  这时候其他大臣哭声震动大殿。——中国文官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有趣现象。这时候一个没有眼力的王振同党马顺站出来呵斥陈镒,他大概还以为是他所仰仗的王公公当权时期。一帮大臣本来就恨王振恨得想寝其皮食其肉,这下一个王党“余孽”如此不知趣地站出来维护老大的利益,岂不是送上门来?

  给事中王竑愤怒了,他和刑科给事中(给事中是派驻在六部的监察官,类似今天监察部驻各部委的监察官员)曹凯,看到陈镒被王党的人斥骂,且王振当权时,监察机构形同虚设,新仇旧怨涌上心头。两人揪住马顺的头发,用牙咬他的肉,大叫:“你以前帮助王振作恶,狐假虎威,现在事情这样了,谁还怕你呀。”其他大臣一哄而上,活生生地将这马顺打死在金銮殿上。

  反正已经出了人命,这些大臣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索要王振另外的同党毛、王二人。这时候有个太监金英,脑瓜子比马顺活络多了,关键时刻以实际行动来立功,争取这些失去理智的文官的原谅,便主动把这两人揪出来,一阵乱拳两人被当场打死。大伙儿还不解恨,把三具尸体拖到东安门陈列。不一会儿,又有人把王振的侄子王山(就是霸占某死去指挥的小妾,陷害薛瑄,后来做了锦衣卫高级官员的那位)抓过来,反绑双手让他跪在庭上,让众人唾骂。刚刚摄政的朱祁钰哪见过这架势,吓呆了。还是于谦比较镇定,他扶住朱祁钰坐下,在请示摄政王后,向百官宣谕:“马顺等几人罪当死,其他参加殴打的人不以杀人罪论处。”

  这样一下大家就安静了。群众暴力经过事后追认,合法化了,打架的人成了锄奸的勇士。王山被拖出去“磔之”(将尸体一刀刀割碎),王振也被抄家灭族。

  这场金銮殿上的武斗余波未平,代宗登基后的景泰元年(1450年),镇守浙江的宫中宦官李德上书道:诸臣擅自杀死马顺,等于侵犯朝廷。这样的贼臣不能再用。——同样是宦官,他和王振有共同的利益,这样的上表不足为奇。而且他说得很有道理,颇有点依法办事的味道,这马顺等三人即使罪该万事,也得由朝廷下令逮捕,交由三法司审理,再判处相应的刑罚。大臣自己动手将人打死,当然是犯罪行为。我想从古至今,这是个一般人都能明白的常识。

  可是牵扯到那么多大臣,一一追究起来,大敌当前,这代宗刚刚坐上的皇位能否稳固还难说。于是代宗再次安抚参加武斗的大臣:“诛灭乱臣,目的是安定众志,爱卿们的忠义,朕已知道,不要把李德的话放在心上。”皇帝再一次确认了那场金銮殿上武斗的合法性。

  这个故事或许能反映出明朝不正常的政治生态。受儒家文化教育多年的文官们,竟然能在朝廷不顾法度,将人打死。本来可以通过正常方式解决的问题,往往只能通过极端方式解决,这说明在这些读圣贤书,知朝廷礼法的文官的潜意识里,正常方式没有非正常方式管用和解恨。而因为众怒难犯的原因,对于此种群众暴力,还得事后认可其合法性。法度之严肃性必须让步于现实的政治利益。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07-11-09
不吸取岳飞教训的于谦(1)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的《石灰吟》所吟诗句,今天读过中学的国人大约都熟悉。这首诗歌是少年于谦托物言志,但一诗成谶,作为大明的一个关键时刻保卫首都的忠臣,在英宗“夺门之变”后,被杀死在刑场,全家被籍没。真正的“粉骨碎身”了。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听信太监王振的建议,冒然亲征瓦剌,被敌人俘虏,瓦剌骑兵一直抵达到北京城。于谦主持国务,否决了迁都南京的建议,带领军民取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因为瓦剌要扣押英宗以要挟明朝,于谦等人拥立英宗的弟弟代宗为帝,粉碎了瓦剌的图谋。

  于谦因此成为了大明的第一功臣,得到代宗的信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也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的隐患。他要避免此祸,只有一个前提:让英宗永远不要回来,或者干脆死掉。

  但是他和代宗,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在英宗失去利用价值后,瓦剌让明朝迎接英宗回家,于谦此时应当极力劝说代宗,让英宗永远滞留在异域,或者在迎接的途中,如当年洪武帝朱元璋对待小明王一样,授意手下部将廖永忠在途中害死小明王。——你大权在手,谁敢说个“不”字,无非腹诽而已。可是他们好好地让英宗回了北京,尽管软禁了英宗,防止他东山再起,尽管英宗也发誓不再复位。——侥幸活了一条命的英宗,此时在弟弟的屋檐下,他当然什么话都能说。但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誓言算什么?亲情又算什么?

  景泰八年(1457年),代宗突染重病,卧床不起,而太子这时已经早逝,皇位继承权发生了问题。武清侯石亨、御史徐有贞、太监曹吉祥等大臣勾结了起来,在正月十六日凌晨发动政变。拥着英宗登上御辇到东华门外。守门禁军见是太上皇,不敢阻拦,石亨挥军直入东华门,扶英宗入奉天殿。这时天已启明,群臣进宫早朝,见英宗已端坐在宝座上,均大吃一惊。英宗安抚群臣说:“景泰帝病重,大家迎我复位,你们各安其事,各安其位吧。”又过了一个多月,景泰帝病故,享年三十岁。

  英宗复位成功后。徐有贞和石亨唆使谏官弹劾于谦、王文,谋划迎接亲王之子入宫继位。都御史萧维祯说:“此事出自朝廷,你不接受罪名也难以幸免。”于是罗织罪名,以“意欲”二字附会成罪,当处以极刑。奏报到英宗那里,英宗说了句:“于谦实有功。”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

  要证明复位的合法性,于谦必须死,尽管从英宗到构陷他的众臣,以及全天下的老百姓,都知道于谦是冤死的,但在最高权力的归属这样大的利益面前,一个人的生命算得了什么?

  于谦以“意欲迎立外藩”获罪,和岳飞因“莫须有”罪名丧身如出一辙。岳飞手握重兵,本来就遭到赵构以及南宋文官集团的提防,他还不知趣地说:“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他公开宣称要北伐,迎接徽、钦二宗回来。这赵构能不着急吗?他父亲和哥哥回来了,他这个皇位就不稳固了。岳飞是军事天才却是政治弱智,等待他的当然是“莫须有”罪名,这罪名能不能服众,当然不是赵构、秦桧首先要考虑的,现实的权力总比身后历史评价重要些。手握绝对权力的人,要搞死一个人,安个什么罪名还不容易?

  史载:“及(于谦)籍没,家无余赀。”当初瓦剌首领也先要归还英宗,大臣商议遣使奉迎,帝不悦曰:“朕本不欲登大位,当时见推,实出卿等。”可见代宗是很担心自己的哥哥回来的。可于谦从容曰:“天位已定,宁复有他,顾理当速奉迎耳。万一彼果怀诈,我有辞矣。“代宗只好说:“从汝,从汝。”

  于谦不但没有阻止迎接英宗,反而劝说犹豫不决的代宗把英宗接回来。祸根是他自己种下来的。于谦自取其祸的根本原因是他太刚直忠贞,心里只有朝廷的威望,而没有考虑个人的安危。这样的人,在中国杀机四伏的宫廷政治中,被杀掉是情理之中的事。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07-11-09
不吸取岳飞教训的于谦(2)

  诗以言志,大多数人熟悉于谦那首《石灰吟》,他还有一首七律,知道的人不多,从这首《岳忠武王祠》,可见他对前辈忠臣的景仰和效法,没想到他俩的结局都是那样相似。诗曰:

  匹马南来渡浙河,汴城宫阙远嵯峨。

  中兴诸将谁降敌,负国奸臣主议和。

  黄叶古祠寒雨积,清山荒冢白云多。

  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07-11-09
薛瑄的“不识抬举”

  薛瑄是明代的大理学家,创立了河东学派。他是山西河津人,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

  正统年间,他因为得罪了权势熏天的大太监、自己的同乡王振,差点被处死。他得罪王振,原因用现代一些人的眼光来看,是他不识抬举。

  正统八年(1443年),王振问三朝元老、大学士杨士奇:“我的同乡谁可以重用?”杨士奇推荐了学问和官声都不错的薛瑄。于是皇帝下旨,把他从提学佥事(大约相当于教育部一个督学)提拔到大理寺少卿的高位(最高审判机构的二把手)。这王振重用自己的老乡,显然是想在朝廷培植自己的羽翼,和皇帝第一号红人攀上老乡关系,对别的官员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薛瑄这老兄升官后,毫无谢恩的表示。杨士奇这个官场老油子提醒他去拜见王振。薛瑄一口拒绝,理由是:“拜爵公朝,谢恩私室,吾不为也。”中国历朝历代,官职这个公器常常被有权势的人用来做私自的人情送人,可他就是不愿意遵照这个潜规则行事。一天,在东阁议事,公卿们纷纷上前拜见,薛瑄屹立不动。王振过来向他行礼,他也不还礼。升你的官,你不谢恩,这倒罢了,场面上你都不给人家面子。这下薛瑄彻底惹怒了王振。

  你要知道大部分朝廷官员是如何巴结王振的。据《明通鉴》记载,公侯勋戚都称呼王振为“翁父”。工部郎中王佑,因巴结王振被很快升为本部侍郎;都御史王文、陈镒,都跪在门口迎接王振;兵部侍郎徐晞向他卑躬屈膝,不久提拔为尚书。一时间士大夫丧尽廉耻,却怡然自得。

  对这个不识抬举的同乡,王振一直想找机会陷害打击。两年后,王振的侄儿王山和一个刚死去的指挥的小妾通奸。王山想娶这个妾,指挥的大老婆不同意,于是小妾诬告大老婆毒死了丈夫。这个案子到了大理寺由薛瑄审判,经审讯小妾承认自己是诬告,薛瑄秉公替指挥的大老婆洗冤。都御史王文(就是那个跪着迎接王振的监察部长。监察官员都这样,大明吏治可见一斑)等人诬蔑薛瑄故意替人开脱罪责,又弹劾他受贿。薛瑄被逮捕入狱,判处死刑。

  在监狱里等待处死的时间内,薛瑄还读《易经》,毫无惧色。到了行刑那一天,王振的家奴在灶边哭泣。这个王振大概还挺关心下属的,问家奴哭泣的原因。这个家奴说:“听说薛夫子今天将受刑,所以伤心。”连自家的奴才都同情薛瑄,王振也有点感动,再加上别的官员求情,薛瑄被释放回家,罢官为民。后来“土木堡之变”后,王振死在战乱中,薛瑄又起复,做到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

  薛瑄这样硬骨头的大臣,在太监的淫威下能够不死,完全是靠运气。大明一朝,忠贞的大臣被宦官冤死的不计其数。连张居正这样有作为的人,想要在朝廷立稳脚跟,也不得不党附大太监。颇有戏剧味道的是,那么多大臣给王振抬轿子,帮他整治薛瑄,他的家奴倒还敢实话实说。这奴才的心地和那些读圣贤书的大臣相比,差别咋这么大呢?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07-11-09
一个大学士的地域歧视(1)

  在中国古代,地域歧视往往和政治混合在一起。因为古人极为重视籍贯,古人称一个官员往往称其籍贯而不是直接的名号,如熹宗朝被残害的忠烈之士,赵南星称赵高邑,杨涟称杨应山,他俩一是北直隶高邑县人,一是湖广德安府应山县人。而大奸臣严嵩是江西分宜人,阮大铖是安庆府怀宁县人,便被人称为严分宜和阮怀宁。如此,这个人流芳百世,当地的人跟着沾光;这个人臭名远扬,当地人同样跟着丢脸。明代正德年间一个内阁大学士,任过吏部尚书的大官焦芳,曾不遗余力地推行地域歧视。

  在五百年前的大明正德年间,这位大学士是河南人,他歧视的是江西人。

  焦芳依附大太监刘瑾,为虎作伥干了很多坏事,两人合谋将在内阁中对刘瑾有所制约的正直官员如大学士刘健和谢迁以及尚书马文升、刘大夏、韩文、许进等削职为民,独揽了朝局。从此,他和刘瑾更肆意妄为了。

  还在正德皇帝的爷爷宪宗为帝的成化年间,焦芳受到一个案子的牵连被流放。他怀疑此案是江西安福人彭华等官员在背后策划的,因为在此之前彭华经常讥讽焦芳没有才华。于是他对江西人恨之入骨,一旦权在手,便开始进行报复。恰好当时有一个南洋的小国满剌加派使臣来大明朝贡。一个叫亚刘的使臣,本是江西万安人,原名萧明举,在中国犯了罪流亡海外,改名换姓,没想到混出来了,还当了使臣。这个人确实品行不好,他和另一个满剌加土生土长的使臣端亚智同来天朝,途中他密谋到渤泥国(即加里曼丹岛北部文莱一带的古国,金庸在《碧血剑》中,编了个故事,说到袁崇焕的儿子袁承志最终流落到这个国家)索取财物,大约端亚智认为这破坏了国家的外交政策,不同意擅自行动。这个萧明举便把同行的使臣端亚智给杀死了。这当然是件大事,作为宗主国、使臣的目的地的大明朝不能不过问。

  有大臣立马上了奏本,焦芳看完奏本,立刻如获至宝,把萧明举的犯罪行为和他的籍贯联系起来,大肆地攻击江西人。他在奏章的末尾批示说:“江西土俗,故多玩法,如李孜省、彭华、尹直等,多被物议。且其地乡试解额过多。”于是奏请皇帝批准,减少了江西五十名乡试名额,并停止向江西人授予京官。焦芳还把古人拉出来给自己的地域歧视作理论根据,他说:“王安石祸宋,吴澄仕元,皆宜榜其罪,戒他日勿滥用江西人。”

  这个荒谬的说法连另一个老资格大学士杨廷和都看不惯,替江西人抱不平说,因为一个奸民的行为而波及一方,是不正确的。江西已经被裁减乡试举人录取名额,难道还要把宋、元的古人拉出来审查惩治吗?

  焦芳不仅仅歧视江西人,对其他南方人一并歧视,就是谈到古人也忘不了诋毁南方人,他专门作《南人不可为相图》进献给刘瑾。因为刘瑾是陕西人,他拍马屁增加了陕西乡试名额,当然也不忘给自己的家乡谋福利,将老家河南的乡试名额增至九十五,同时给山东、山西增加若干。——他也不能太露骨地只为刘公公和自己的家乡造福,别的北方省搭便车利益均沾。直到刘瑾、焦芳事败,被皇帝惩治后,各省乡试名额才恢复到原来的数额,一个大学士,如此明目张胆地搞地域歧视,看起来源于个人恩怨,实则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这种将同一地域、同一姓氏捆绑在一起,共享荣光和耻辱的落后观念,和传统的农业社会结构有关。

  古代中国是个立足于乡土的社会,多个朝代都有家乡五百里以内不许为官的回避规定,就是要防范地方势力。一个人通过科举出来做官,同乡是个非常重要的资源,官员乡土情结割舍不断,因此官场上的人往往不以政见而以籍贯论是非。同乡总是互相提携,互作奥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每个朝代,以籍贯为营垒的权力暗斗都很厉害。而科举是士子进入官场最主要的路径,哪个省科举成绩好,哪个省在官场的势力就会更大。唐代以前,重要的政治人物多出于北方,这和北方开化更早,经济文化比较发达有关。宋代以后风水转过来了,北方被契丹、金人蹂躏,所谓“洙泗地,亦膻腥”,孔孟的故乡也在异族统治下。反过来南方的经济文化空前发展,南方人在政治版图中的份额越来越重,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南方人的科举成绩越来越好。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07-11-09
一个大学士的地域歧视(2)

  宋代简直是江西人的朝代,无论政治、文化都是天下楚翘,欧阳修、王安石、黄庭坚、曾巩、文天祥、晏殊父子这样的人举不胜举。明、清两代,包括江西在内的整个南方,科举成绩更不得了,这和南方更重视教育的传统有关,而重视教育的基础是这些地方经济上更为发达。明、清两朝为了平衡南北的政治势力,在乡试份额上已经对北方有所照顾,南方有所抑制。即使这样,江西、江苏、浙江这些省在科举中,成绩还是远远地超过其他省。焦芳裁减江西乡试名额是釜底抽薪的毒计,因此每三年江西参加会试、殿试的基数大幅度减少,那么中进士的人数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中进士的人一减少,那么当知县,入翰林院,最后做部院大臣,直至进内阁的人就会减少,当地的政治影响也会随之减弱。

  焦芳所谓南人奸邪,不能为相的论据其实是非常可笑的。因为南方科举的成绩好,进入官场的当然更多,这有什么奇怪的。而其他做官的人一多,其中贪赃违法的官员绝对数也会比别的地方多。杨廷和所说“因为一个奸民的行为而波及一方,是不正确的”,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清末有一个故事,戊戌变法失败后,专门举行一次经济科的会试,广东举人梁士诒文章写得很好,深得主考官之心,本来想录取为第一名的,上报给老佛爷批示,老佛爷看到他是广东人,心里就不高兴,康、梁这些“乱党”多出自广东。再看他的姓名,和梁启超同姓,和康有为同名(康有为名“祖诒”),更是极不舒服,大笔一勾,这个“梁首康足”的才子就名落孙山了。而第二名是后来给袁世凯复辟帝制吹喇叭抬轿子的杨度,他也来自“乱党”很多的湖南,同样受到连累,丢了功名。老佛爷这番行为,可是地域加姓名的复合型歧视。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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