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7074阅读
  • 241回复

网络玄幻小说《不死不灭》作者:辰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2
不死不灭··01 第一章 横空出世

 

  天宇大陆7840年九国大战爆发,历经10余年四国被灭,余下五国也元气大伤,再无力征战。五国统阶级终于达成共识,签署了互不侵犯的协议。

  大陆一片萧条,百废待兴。

  7878年九国大战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余下的清风、拜月、汉唐、无双和新明五国经过多年的休养生息,已经元气大复。大野u o具兴,一片歌舞升平的繁荣景象。

  长生谷位于汉唐帝国境内,一年四季谷内始终郁郁葱葱,充满生气。

  这里有一个古老的传说,相传远古时期长生谷内住著一个盖代魔君,此君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纵横大陆,傲视当代,难逢抗手。

  不知洛u A魔君触怒了仙人,一场仙魔大战在谷内展开。魔君不愧为天纵奇才,居然将肉体凡胎修到了仙魔之境,强横的实力另仙人都感到难以招架。

  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结果如何,无人得知。很久以后谷外居民才敢进来观看,只见谷内满目疮痍,地上到处是残枝败叶,兽骨堆积如山。此后数十年谷内寸草不生,无丝毫生机,一片死寂。

  大约又过了百年的光阴,谷内才慢慢的恢复了生机,重现了长生谷内一年四季郁郁葱葱、生气勃勃的景象。

  即使如此,再也没有人愿意踏入谷内一步。

  这些毕竟只是古老的传说,随著时间的推移逐渐被人们所淡忘。

  7878年长生谷迎来了它的稀客,一家四口般进了谷内居住。

  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长生谷内年轻的女人要生产了,痛苦的呻吟不时从一间茅屋传出,期间夹杂著老妇人的鼓励和安慰声。

  一个年轻人在屋外走来走去,脸上尽是焦急只色。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静静的坐在院中的一把椅子上,神态说不出的悠闲。

  “言志不要走来走去了,放心吧,没事的。你娘生你的时候,我可没你这么慌张。当时我在院中摆了一桌酒菜,自斟自饮,‘敬候佳音’。”

  年轻人停下身来,笑道:“怪不得娘每次提起过去的事情总要数落您一番。”

  正在这时一声嘹亮的啼哭划破了夜空的宁静。

  “生了,生了。”年轻人高兴的几乎跳起来,转身就想跑进屋内。

  但正在这时异相发生了,从小屋之中发出一道耀眼的血红之光,血红的光芒刹那充满了整个长生谷。随后耀眼的血红之光直冲天际,星月之光都黯然失色。

  年轻人惊呆了,老人也豁地站起身来。

  与此同时大陆上数十位追寻武道极境的武者同时心存感应,齐望向长生谷的方向。

  无双帝国插天峰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席地而坐,他身后站著一个英气勃发的少年。

  少年道:“师傅,那冲天的血光是什么?”

  老人双目神光湛湛,望著万里之遥的冲天血光感慨道:“是不屈、是不服。”

  清风帝国月光殿中一个老妇人喃喃自语:“杀戮来了。”

  新明帝国的云烟阁内传来低语:“一段湮灭的历史。”

  拜月帝国内一老者道:“破空飞仙。”

  汉唐帝国有人道:“仙魔大战。”

  云山之巅,有人道:“不死不灭。”

  …………

  …………

  …………

  冲天的血红之光持续半分钟后,突然瞬间消失,无影无踪。

  年轻人如梦方醒,大叫一声冲进茅屋。

  只见他娇弱美丽的妻子疲倦的躺在床上,而他的母亲老夫人正在逗弄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小婴儿不哭不闹,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楮正在一眨不眨的望著他。

  年轻人激动的叫道:“娘,这是我的孩子吗?”

  “嘘,小声点。别把婷婷吵醒了,她刚生产,身体还非常的虚弱。”

  年轻人紧张道:“婷婷没事吧。”

  老夫人笑道:“没事,都已经当爹了,还这么毛躁。还不快来看看你的宝贝儿子,瞧,多可爱。”

  老夫人脸上充满了溺爱之色。

  年轻人伸手接过小婴儿,忍不住在婴儿粉嘟嘟的小脸上亲了一口。

  “娘,刚才你没看到一股冲天的血红之光吗?”

  老夫人道:“竟说梦话,哪里有什么血红之光,还不快把小宝贝抱出去,让你爹看看。”

  年轻人抱著婴儿走出屋外,高兴的叫道:“爹,是个男孩。”

  老者道:“快,抱到我和你娘的屋中去,晚上湿气大,小心伤了他。”

  年轻人和老者走进另一间茅屋中,不久老夫人也走了进来。

  小婴儿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楮骨碌碌转来转去,不停的打量三人。

  老夫人道:“你们瞧,这个孩子多可爱,刚生下来就会认人了,而且不哭不闹。”

  老者面色凝重,“老婆子,刚才小宝贝出生时,没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吗?”

  “你们爷儿俩今天怎么了,竟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

  老者道:“你有所不知,刚才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接著老者将刚才的事情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

  老夫人听的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开口道:“刚才屋中真的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红光。”

  老者道:“暂时管不了那么多了,她们母子平安就是好事。”

  正在这时年轻人突然惊叫道:“啊,小宝贝手上有血。”

  老夫妇两人赶紧观看,只见小婴儿的双手握成小拳头状,指缝间有丝丝的血迹。老者急忙将小婴儿的小拳头打开。只见两只小手掌各有一个血字。左手“败”,右手“天”。

  老者喃喃自语:“左手‘败’,右手‘天’,名字自定为‘败天’。够气魄,够狂妄。小宝贝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手握凝血而生。”

  “爹,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老婆子你和言志赶紧收拾东西,我们连夜离开此地。”

  “老头子你疯了?婷婷刚刚生产,孩子又这么小,怎么受得了旅途的劳累呢。”

  “娘,爹说得对,我们必须马上离开。刚才发生的异相必然会引起各方势力关的注,不久就会有大批人来此察看。我们继续住在此地的话,生活将不在平静。”

  老夫人道:“好吧,我去收拾东西。”

  “……败天……手握凝血而生……逆天战魂……逆天战魂……”

  老者独自一人站在院中仰望天际,喃喃自语,几乎不可闻。

  次日,长生谷又恢复了往昔的宁静。然而未过三天,它又迎来了大批的访客。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11-12
第二章 如此少年

 

  独孤败天出生在一个没落的武林世家,祖上也有过辉煌的历史,曾经是大陆武林的神话。一次大规模的外敌入侵,强如天下第一的老祖独孤战天也饮恨身亡,家族几乎灰飞烟灭。外敌是谁?已无从考证,真相早已湮灭在历史当中。

  独孤败天的父亲是一个本分的武林小人物,没有什么仇家大敌,事实上朋友也不是很多。独孤这一曾经极度辉煌的家族早已被武林所遗忘,即使在长风镇人的眼里也只能算是个大户而已。

  家族的武功并没有失传,一块儿黑玉石传承于老祖之手,既是族长信物也是家族秘籍。黑玉石在家族前几代人眼里无疑是无价之宝,因为它不仅是权利的象征也是家族重新走向辉煌的希望。不过在近几代人眼中,黑玉石已和普通玉石没有什么区别。独孤败天的爷爷落魄时曾经拿它当过酒,他父亲把它当过磨刀石,在独孤败天眼里它是和街头混混儿争霸的必备武器板儿砖。

  黑玉石当中有老祖的一段精神烙印:“尽学大陆三流武功,终将大成。”

  就为这段话,家族的前辈们遍游天下,学尽三流武功,终使家族没落如斯。

  严格来说,独孤家已不是武林中人了。

  长风镇闻名于汉唐帝国,不是因为小镇有什么特产,也不是因为小镇的繁华,因为这里住著一个武林世家。一个跺跺脚,让汉唐帝国武林颤上三颤的武林世家司徒世家。

  近百年来,司徒世家高手如云,每每家族中老一辈高手还未曾隐退,家中的年轻高手就已经显露峥嵘。

  没落的独孤家和司徒世家临街相对,两家关系很好,经常往来。司徒家的当代家主司徒惊云和独孤家的主人独孤言志以兄弟相称,而司徒家老一辈的人物也与独孤言志的父亲独孤飞羽相交甚密。

  自从百年前,司徒世家搬到此地,再也没有匪盗前来骚扰。即使在九国大战之时,溃败的匪军也没敢对小镇轻举妄动,在和司徒家对恃一天后悄然离去。司徒家俨然成了小镇的守护神。

  独孤家的独孤言志很会做生意,米店、布店、酒楼开了一大票。钱多而不贪,经常施舍小镇上生活困顿的穷苦人家。独孤家成了小镇人眼中的大善人。

  小镇上最出名的人不是司徒惊云,也不是独孤言志,而是独孤言志年仅八岁的儿子独孤败天。

  独孤败天虽然不爱习武,但特别爱打架。小镇上的同龄人几乎都被他打过,就连司徒世家刚刚开始习武的那些公子们都不能幸免。

  每天镇上孩子们凑到一起的时候,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今天你被他打了吗?”

  到独孤败天家告状的家长们几乎快把他家的门槛踩断了,为此独孤言志对人家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对独孤败天更是好言相劝外加大棒伺候。

  但他依旧我行我素,这时就连平时对他宠爱有加的独孤飞羽也不得不站出来对他吹胡子瞪眼。

  对此,独孤败天道:“爷爷,你的胡子居然能够无风自动,你的眼楮在你胡子动的时候又大又明亮,真可爱。”

  独孤飞羽气得胡子都快翘到了额头上,偏偏又只有这么一个孙儿,又舍不得打他。没办法,只好对他道:“你要是再欺负小朋友,我就将你锁在家中,不让你出去。”

  自此以后,独孤败天果然不再找同龄人的麻烦。他将目光锁定在了十六七岁的混混身上。

  他虽然只有八岁,但此子天生异禀,第一次和一个混混打架时就将人家打得头破血流。自此以后,他腰里整天别著家传的黑玉石,专找附近的混混打架,附近的混混们对他能避则避,不能避就逃。

  此后,独孤败天在小镇找不到打架的对手,曾经一个人偷偷的溜到镇外的森林中,找野兽的麻烦。那一天,住在镇上的人们都听到了野兽愤怒的嚎叫,吓得镇上的猎人都不敢出去打猎。傍晚时分,独孤败天浑身是血的拖著一只死虎回到了镇上。他的母亲和奶奶惊骇欲绝,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时时刻刻派人跟著他。生怕他哪天兴起,再去找什么野猪、狮子的麻烦。

  一时间独孤败天的大名在小镇不胫而走。

  司徒世家的家主司徒惊云对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认为他是一个学武的奇才,有心收他为徒。

  对此,独孤败天的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学,懒得学。”

  司徒惊云不得不慨叹:“司徒家的家主主动收徒,居然被人拒绝了。传到武林中去,一定是个大新闻。”

  好打架而不爱习武的独孤败天名副其实的成了长风镇的孩子王,走到哪,身前身后总是跟著一大群孩子。就连司徒惊云的几个公子都成了他的跟班,而司徒惊云六岁的小女儿司徒明月更是粘上了他,成了他最忠实的跟屁虫。

  六岁的司徒明月粉雕玉琢,聪明可爱。一双明亮的大眼楮对独孤败天尽是崇拜之色,整天喊著:“败天哥哥,我长大后要嫁给你。”

  “好,你长大后我就娶你,你可不要赖帐。”这是独孤败天对司徒明月的答复。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自此以后独孤败天走到哪里,司徒明月跟到哪里。

  岁月匆匆,八年转眼飞逝而过。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11-12
第三章 花样年华

 

  年华似水,似水年华,短暂八年飞逝而过。

  这一年独孤败天十六岁,曾经的天才打架孩童、混混之王已经变成了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剑眉虎目,鼻直口方,尤其是一双眼楮如同黑夜的寒星一般明亮。比常人高出半头的魁伟身躯,很难让人想象这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独孤败天站在镇外的森林旁,他在等一个女孩,一个他深爱著的女孩,小时侯整天喊著要嫁给他的女孩司徒明月。

  不多时,远处飘来了一朵绿云,一个婀娜多姿的绿色身影眨眼便到了他的眼前。

  “败天哥哥。”

  一个绝美的少女纵身投进了独孤败天的怀中。

  曾经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如今已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如花少女。少女明眸皓齿,肌肤晶莹如玉,美丽的如同仙子一般。

  “败天哥哥我好想你,可是爹爹不让我出来,非要让我将《明月心经》练到第七重不可,熬了一个月终于练成了。你想我了吗?”

  独孤败天笑道:“想,你再不出来,我就要去找你家老头子拼命了。”

  司徒明月娇嗔:“不许说我爹爹坏话,我爹也是为我好。”

  “我哪敢说我未来的岳父坏话啊,万一他知道了,把宝贝女儿藏起来,我去娶谁。”独孤败天笑道。

  司徒明月满脸幸福之色,从独孤败天怀中挣出道:“败天哥哥,我们到森林中走一走吧。”

  “好呀。”

  此时正是初夏季节,林内一片郁郁葱葱,婉转的鸟鸣和偶尔受惊吓逃逸的小动物更为森林增添了无限生机。这片森林不仅是猎人的最爱,也是独孤败天和他那些混混儿朋友们的宝地。在这里他们不仅有野味可打,还可以酣畅淋漓的拼斗,不受世俗的约束,这是一片属于他们的天地。

  独孤败天对这里熟的不能够再熟了,而司徒明月却很少来这里,主要是被乃父逼著在家练武。

  如今佳人在伴,独孤败天少不了一番介绍。

  “败天哥哥,你为什么不拜我爹爹为师和他学武呢。”

  “他的武功很好吗?”

  司徒明月白了他一眼,“我爹爹好歹也是个次王级高手,在汉唐帝国这也算是少有的高手了,还不配作你师傅吗?”

  独孤败天学著她的腔调:“我岳父好歹也是个次王级高手,在汉唐帝国这也算是少有的高手了,还勉强可以作我师傅吧。”

  “讨厌,大男人学女孩语调。”

  “月儿,小时侯我的确不喜欢武功,但随著年龄的增长,我发现我开始慢慢的喜欢上它了。”

  司徒明月高兴的叫道:“好呀,你赶快拜我爹爹为师。你不仅可以学到武功,我们还可以天天呆在一起。”

  “月儿,你让我把话说完,我是想学武,但我要学天下第一的武功,对于别的武功我只参考。”

  独孤败天一副豪气冲天的样子。

  “可是你到哪里去学呢?”

  独孤败天伸手从裤兜里将长条形的黑玉石掏了出来,“这就是我的师傅,我要的武功就在它里面。”

  司徒明月满脸惊奇之色,“败天哥哥,这不是你打架时的武器吗。我记得小时侯你用这块黑石头把我二哥的头都砸出血了。二哥跑到你家去告状,吓得你天黑了都不敢回家。”

  独孤败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笑道:“月儿的记性这么好,连这点小事都还记得。”

  “我还记得是我央求我爹爹出去找你,把你送回家的,结果气的二哥三天都不和我说话。”

  独孤败天道:“还是我的小月儿乖,那小子打架输了就赖皮。不过还真挺想他的,好久没跟他过招了,什么时候把你二哥偷偷放出来?”

  司徒明月笑道:“就知道打架,我可不敢再偷偷帮他逃出来了。上次就因为偷偷帮你给他传了张纸条,结果被我爹狠狠罚了一顿。我二哥可是我爹爹重点培养的对象,对他比谁都严格。不过即使我帮他逃出来,你也不是他的对手了。”

  “切,他可是我的手下败将。”独孤败天嗤道。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我二哥可是一日千里,而你却只靠蛮力。一个在天天进步,另一个却在原地踏步,结果可想而知。”

  独孤败天道:“好,下次我用事实证明给你看。不过这块黑石头我还真是搞不懂它,它的秘密究竟藏在何处呢?”

  司徒明月笑嘻嘻道:“好了,我们不说这些了,我新学了一套轻功,败天哥哥你来抓我。”

  说完,曼妙的身躯一下子飘舞而去,衣衫飘飘,像一只美丽的蝴蝶般飞进了树林深处。

  独孤败天在后面大叫:“好,我来了,看你往哪里逃。”

  他健步如飞,随后跑进了树林深处。

  森林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太阳慢慢西沉,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独孤败天和司徒明月两人坐在森林的边缘,一起静静的望著落日的余辉,神态是那那样的安详。

  司徒明月满脸沉醉之色,“好美呀,真想让时间停留在这一刻,永远的停留。”

  “傻丫头,时间怎么会停止呢。不就是火烧云吗,我看也不怎么美。”

  司徒明月嗔道:“真是不解风情的木头,你就不会顺著我说两句好听的话吗。”

  “时间就是不能够停止。”

  “你……”司徒明月气的将脸扭向一边。

  独孤败天笑道:“时间当然不能够停止,我还要和我的宝贝月儿一起相扶到地老天荒呢。”

  “坏蛋竟气我。”说著伸出小粉拳在独孤败天胸前捶了起来。

  夕阳西下,天色渐渐暗淡下来。

  司徒明月将头靠在独孤败天肩上幽幽道:“败天哥哥,其实今天我想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情?”

  “过段时间我可能要离开小镇了,我们家传的武功不太适合女子修炼,我爹爹要送我到无双国一位武学大师的门下去学艺。临走时我可能来不及和你道别了,你一定要等我回来。等我,好吗?”

  “好,我一定等你回来。”

  一轮明月升了起来,皎洁的月光像大片大片洁白的羽毛洒在树林中。

  两人回到了小镇,临分手时司徒明月转身对独孤败天道:“败天哥哥,你一定要等我,我长大后要嫁给你。”说完,逃似的跑开了。

  “好,我等你。”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11-12
第四章 微酸雨季

 

  岁月匆匆,转瞬间两年飞逝而过。

  今天司徒世家的二公子司徒傲月终于将家传《明月心经》练到了第十一重。司徒惊云非常高兴,拉著司徒傲月的手道:“儿呀,你十九岁就将家传神功练到了第十一重,这在近百年来的家族史上都是少有的。如果以你这般速度修炼下去,到五十岁时就可以将《明月心经》练到第十八重的最高境界。到那时你就可以置身与帝级盖代高手之列了,家族将在你手中发扬光大。”

  司徒傲月望著父亲激动的样子,内心也充满了冲天的豪气。叱 江湖、纵横大陆、所向披靡谁不向往。尤其像他这般年纪,正是崇拜英雄,做英雄梦的年龄段。

  “爹爹,我会让司徒世家名震大陆的。”

  “好,你有这样的志气,我很欣慰。傲月,我放你们兄弟三人三天假,去吧。”

  “太好了,谢谢爹爹。我去告诉大哥和三弟。”说著转身朝后院练武场跑去。

  这也难怪,这兄弟三人足足有三个月未出过家门了。司徒世家对下一代要求极为严格。武功在相应的年龄段如果不达到相应的标准,是不准离家半步的。这就是为什么司徒世家行走江湖的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的原因。

  其实这一代家主司徒惊云的三个公子都是资质不凡之辈,他们的武功早已达到了相应的标准。但司徒惊云身为家主,对自己的子女要求极为严格,总是高标准要求,这三人在家族同辈中都是佼佼者。

  老大司徒皓月今年二十岁,现已将家传《明月心经》练到了十一重,是目前家族年轻一代的第一高手。老二司徒浩月十九岁,刚刚将《明月心经》练到十一重,隐隐有后来居上之势。老三司徒泯月十六岁,和司徒明月是一对龙凤胎,晚明月出生半个时辰。受年龄所限,刚将《明月心经》练到第九重,即使如此在年轻一辈中也算是高手

  不一会兄弟三人从后院来到了大厅,老大身材魁梧,有一股阳刚之美。老二英挺非凡,一脸的帅气。老三和司徒明月长得很像,非常俊美,如果化成女儿装的话,也是个大美人。

  “拜见爹爹。”三人齐向司徒惊云行礼,但脸上难以掩饰欢愉之色。

  “起来吧。”

  “是”

  “你们三人这么急著出去,是不是去找败天?”

  三人点了点了头。

  “那个小打架狂如果再要求和你们打架,你们千万要封住自己六成的功力。这个小子虽然身体强悍的不象话,但你们也已今非昔比了,小心别伤了他。”

  兄弟三人点头,司徒傲月道:“我们明白,上次我们三个人就让著他的,不过这小子太可恶了。我们明明是让著他,才会输给他的。他居然还笑我们的武功没有用,这次一定让他吃些苦头。

  司徒惊云道:“败天这个孩子,资质奇佳,简直就是为武而生的。以前我还为他不学武而惋惜,现在看来我是杞人忧天了。”

  司徒皓月道:“就那个打架狂?”

  司徒惊云道:“不错,凭我现在的修为终于感觉到了他体内的那股熊熊战意,他早晚会追寻武道之路,也许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司徒傲月道:“他真的有那么厉害?可是他年纪都已经这么大了,习武不晚了吗?”

  司徒惊云道:“他从小到大都在打架,身体筋骨早就锻炼出来了,根本不晚。况且他不是普通的人,独孤家果真没有普通人。”

  司徒泯月道:“我就知道姐夫不是一般的人,独孤叔叔和独孤爷爷难道也不是普通人吗?”

  司徒惊云叱道:“你姐姐还没嫁给那臭小子呢。”接著又道:“孩子们,真正的高手往往默默无闻。你们要记住这句话,好了,你们出去吧。”

  兄弟三人在家里闷了三个月,如今就像刚出笼的鸟儿一般,说不出的轻松愉悦。走在大街上,看什么都感觉新鲜。

  独孤家几乎和他们家挨著,只隔一条街。司徒皓月和司徒傲月进门就大叫:“打架狂。”司徒泯月更是夸张,“姐夫,我来看你了。”

  下人一看,是司徒家的三位公子,赶紧进去禀报,他们对于这些古怪的称呼早已习以为常了。

  不一会一个高大魁伟的的年轻人走了出来,足足比常人高出一头半,十八、九岁的样子。长眉入鬓,鼻直口方,尤其是一双眼楮如同黑夜的寒星一般明亮。年轻人只穿著一条长裤,赤裸著上身,皮肤成古铜色,结实的肌肉如一条条筋龙般缠绕在身上,尽现力感。一条黑带扎著头发,长发随意飘散在肩头,狂放不羁,略带飘逸,大有一副睥睨天下,惟我独尊的气概。

  此人正是独孤败天,他刚刚睡醒午觉。

  独孤败天坏坏的笑道:“原来是三个小舅子,恕姐夫迎接来迟之罪。”

  司徒皓月怒道:“打架狂,我妹妹还没嫁给你呢,就是嫁给了你,你也要毕恭毕敬的叫我一声大舅哥。”

  司徒泯月跑过去,笑道“姐夫,三个月不见,你更加英武不凡了。”

  司徒泯月和他姐姐司徒明月一样,从小就对独孤败天特别崇拜。尽管近年来功力大进,打架的功夫已经不在独孤败天之下,但还是对他无比崇拜。

  “还是小舅子好,知道我永远是那样的英明神武。”

  司徒傲月道:“打架狂,你少在那自恋了,当心呆会我们将你打的跪地求饶。”

  独孤败天道:“二小舅子,你们要是不来的话,我真的要抓狂了。我刚刚学了点武功,正想找人练手呢,你们来的正好。大舅子,你火气那么冲,呆会我帮你先泻火。”

  三人大奇,均没有想到这个自小不爱习武只爱打架的狂人会突然开始学武。

  司徒皓月忍不住问道:“你习武了,什么时候?和谁学的?”

  “就是三个学前吧,和我爷爷学了点大陆上通用的的三流武功,对付你们就个应该绰绰有余了吧。”

  司徒皓月大怒:“打架狂,我们立刻到城外去较量。”

  司徒傲月也道:“本来我们还想拜见一下独孤叔叔和独孤爷爷,现在看来只好呆会儿再见了。”

  司徒泯月显然对这种情况早就习以为常了,在旁边笑嘻嘻的看著。

  独孤败天道:“好,你们等我。”

  说著转身朝后院跑去,一会儿穿了一件上衣又跑了出来。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风和日丽,万里无云。春风微微拂动,吹在身上暖洋洋的,使人觉得身轻气爽。

  路边的小草嫩嫩的、绿绿的,垂柳轻垂绿丝绦,一切都显得那样的生机盎然。空气中荡漾著一股混合著泥土的草香,无处不显著春意。

  独孤败天一行四人已来到了城外,四人边走边聊。

  这四人是打出来的交情,尽管司徒皓月和司徒傲月均比独孤败天年长,但小时侯没少挨他欺负。直到有一天他不再欺负“弱小儿童”为止,而后因为司徒明月的关系更是“友上加亲”。虽然到了一起不是斗嘴就是打架,但四人之间的友情是真挚的。

  司徒泯月道:“姐夫,你到底学了些什么招式?”

  “多了,比如说野马分鬃、金鸡独立,专门为大小舅子准备的瓮中捉鳖,为二小舅子准备的守株待兔。”

  司徒皓月大怒:“独孤败天,我再说一遍,我妹妹还没有嫁给你,就是嫁给你以后,你也要叫我大舅哥,而不是什么小舅子。”

  司徒傲月也怒道:“独孤败天,你现在别逞口舌之利,呆会让你跪地求饶。”

  “好呀,真是迫不及待。”

  几人一路杠嘴来到了他们的打架圣地城外森林。

  这时他们发现树林旁坐著一对青年男女,神态亲昵,女孩正在为那个青年擦汗。看样子是赶路累了,在这里歇息。

  独孤败天开始没太在意,可是他忽然发现司徒世家三兄弟的笑容凝住了。他不由好奇的向那对男女望去,那对男女也正向他们望来。

  “轰”

  独孤败天如遭雷击一般,脑袋一阵晕旋,思想一片空白,好半天才醒过神来。那个少女不正是他朝思暮想的月儿吗,两年未见,司徒明月出落的越发漂亮,美的让人窒息。以前略显青涩的小丫头,如今已彻底变成了一个绝色少女,艳丽的容颜妩媚多姿。然而朝思暮想的人却和另一个年轻人亲昵的坐在一起。年轻人英气逼人,俊美异常。独孤败天明白了,背叛,曾经的爱人已经背叛了他。

  司徒明月显然也发现了这四人,表情尴尬的站了起来,想要拉那个青年人一起起来,却又把手缩了回去。年轻人到是落落大方,很自然的站了起来。

  “大哥、二哥、三弟。”

  “哼”

  三人齐哼了一声,他们三人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和司徒明月见面。司徒浩月和司徒傲月早将独孤败天看成了自己的准妹夫,司徒泯月更是人前人后的叫独孤败天为姐夫。独孤败天是司徒世家未来的女婿,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了,然而眼前的事实让他们难以接受。

  “败天哥哥,我、我……”

  司徒明月更显尴尬,不知说些什么。

  此情此景,独孤败天心伤欲碎。这就是曾经深爱著自己的女孩吗?这就是自己深爱著的女孩吗?这就是两年前对自己千叮咛、万嘱咐,要自己一定要等她回来的女孩吗?这就是从小到大一直喊著:“败天哥哥,我长大后要嫁给你。”的女孩吗?

  独孤败天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曾经的点点滴滴一刹那全部涌上了心头,一幕幕往事如在眼前一般。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跟在少年的身后,声音娇憨而又甜美:“败天哥哥,你慢点,我跟不上你了。”

  “败天哥哥,你背著我。”小女孩爬到少年的背上,甜甜的笑了。

  “败天哥哥,我长大后要嫁给你。”小女孩语气坚定,神情可爱。

  一转眼,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明艳的少女。少女躲到少年的是身后,伸手蒙上了他的眼楮,“猜猜我是谁?”

  少女拿出香帕细心的为少年擦汗,娇声道:“败天哥哥不要和他们打架了,陪我玩。”

  少女娇憨的依偎在少年的肩头,“败天哥哥我长大后要嫁给你。”

  转眼间场景又变了,明艳少女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姑娘,艳丽的容颜妩媚多姿。同样是在为一个年轻人擦汗,然而年轻人却不是他,婀娜的身影和另一个年轻人亲昵的坐在一起。

  独孤败天的眼楮湿润了。

  “啊……”

  他大叫一声,飞快的朝小镇跑去。他听见司徒明月好像在叫著败天哥哥,让他停下来。他不敢停留,他怕司徒明月看见他眼中的热泪,怕她听见他心碎的声音。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11-12
第五章 难忘初恋

 

  司徒三兄弟转身朝独孤败天追去,但司徒傲月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如果自己三兄弟都这样离去,太不给妹妹面子了,毕竟这里还有一个“外人”。

  司徒傲月来到独孤家的时候,司徒皓月和司徒泯月正在独孤败天的房门外走来走去,独孤败天的母亲陈婷也正好向这个院子走来。

  陈婷已年近四十岁,举止雍容,岁月并没有在她姣美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你们三兄弟怎么这么慌张,是不是败天又惹了什么大祸?可惜他父亲不在家,要不然狠狠的教训他一顿。”

  司徒泯月道:“婶婶,不是这样的,我姐姐回来了。”

  陈婷美目一亮,她早已将司徒明月当作了独孤家的准儿媳。“真的,月儿回来了?你们是找败天过去吗?败天,你怎么还不快开门,月儿回来了,你还不赶快去见她。”

  独孤败天在里面应声道:“不去,我想静一静。”

  司徒浩月和司徒泯月长出了口气,总算知道他在里面没事,刚才他们生怕他做出什么傻事。

  司徒傲月道:“婶婶,我们有话想对你说。”

  陈婷也看出了不对,“你们三个随我去大厅。”

  四人来到大厅,司徒泯月才结结巴巴道:“婶婶,刚才、刚才我姐夫看到我姐姐……”

  陈婷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柳眉不禁皱了一下。难怪儿子会有如此反应,独孤败天的性格她是知道的。平常遇到再大的事他也不在乎,但这件事情却触到了他的心窝。

  “你们三人和败天从小一起玩到大,他的性格,我想你们三人比我还要清楚。他表面看来狂放不羁,平常更是吊儿郎当,对任何事情都不在乎。但一旦认真起来,唉……这个孩子面对感情其实很脆弱。”

  司徒皓月道:“我们知道他的性格,这件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明月太过分了,我们回去会好好劝说她的。”

  司徒傲月也道:“婶婶放心,我们回去以后会劝服明月的。”

  司徒泯月道:“除败天姐夫外,我不认任何人。”

  陈婷苦笑道:“傻孩子,感情的事不是劝的,尤其是女孩子的心事,你们永远也不会懂的。唉!顺其自然吧。”

  司徒世家的小公主司徒明月回来了,本来是一件大喜的事情。但与她同回的还有一个异常英俊的青年,司徒世家的长辈从他们的眼神怎能看不出二人的关系呢。本来比较热烈的气氛在比较尴尬的场面中草草结束。

  刚刚过吃晚饭,司徒世家的三兄弟便跑到了独孤家。

  独孤败天的父亲独孤言志已回到了家中,三人来时他正在饮茶。

  司徒泯月道:“叔叔,败天姐夫还好吗?”

  独孤言志对他这样称呼败天早已见怪不怪了,笑道:“你这个小家伙,以后可要改改嘴了,不能再叫他姐夫了。”

  司徒泯月挠了挠头道:“除了败天姐夫外,我不认任何人。”

  独孤言志只是笑了笑。

  司徒傲月道:“叔叔,败天他还好吧。”

  独孤言志笑道:“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生气的时候比什么时候都能吃,现在正在厨房大吃大喝呢。”

  三兄弟一听,赶忙朝厨房跑去。进门一看,独孤败天正在鲸吞牛饮,一桌丰盛的饭菜已被他消灭了一大半,一坛酒也已见了底。

  这些东西足够三个人吃了,却被他一个人装近了肚子里,三人暗暗咋舌。

  三人静静的看著他把饭吃完。

  司徒皓月道:“败天,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说好了。在家中,我们一直没有机会和妹妹单独谈。”

  独孤败天道:“不用多说什么,你们三人谁要敢和她说些什么,我和他急。”

  三人是真的希望司徒明月能够嫁给独孤败天,但偏偏发生了这种事情。

  四人一时沉默起来。

  正在这时下人进来禀报:“少爷,司徒小姐在您的房中等您。”

  司徒三兄弟大喜,司徒泯月道:“姐夫,我姐姐回心转意了,你快去呀。”

  独孤败天站起身来,道:“来跟我摊牌了。”说完转身大步向外走去。

  “大哥,二哥,我们要不要去?”

  两兄弟相互看了一眼同时道:“我们还是先回家吧。”

  人一生中最难忘也是最忘不了的就是初恋。初恋的感觉就象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一般,朦胧但却心旷神怡,让人迷醉。

  在房中,独孤败天又看到了这个让他牵挂了两年的曼妙身影。伊人依旧一身翠绿衣衫,姣好的面容略显憔悴。

  “败天哥哥”

  司徒明月一下子扑进独孤败天的怀中。

  独孤败天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任由她扑在自己的胸前。

  司徒明月眼泪流了出来,“败天哥哥,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同时爱上两个人,呜呜……”

  大滴的眼泪落在独孤败天的胸前,泪水打湿了他的衣襟。

  “你不知道这两年来我有多么的思念你,而正在这时刘师兄走进了我的生活。而且,而且他为我付出了很多。我发现他身上有好多你的特征,同样的不屈不服,同样的坚韧。我开始把他当成你来安慰相思,谁知却越陷越深,终于像爱你一样的爱上了他。呜呜……我的心里好痛苦,呜呜……”

  独孤败天任由她诉说,任由她哭泣,静静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一句话也不说。

  当爱情已被分割为两半,那还叫爱情吗?

  “败天哥哥,你说话呀,你打我吧。”司徒明月梨花带雨,一脸的泪珠。

  独孤败天缓慢的将她从自己的胸前推开,道:“就因为他像我,你才喜欢他?”

  “他有理想、有抱负,他要在武林中闯出一片天下,他要大陆上做出一番事业……”望著独孤败天漠然的脸庞,司徒明月的声音戛然而止。

  独孤败天心中暗嘲:有理想、有抱负。我呢,一个混混儿,一个打架狂。

  司徒明月惊恐的望著他,“败天哥哥,你原谅我吧,你不要这样。你给我一段时间,我会将刘师兄忘了的。”

  独孤败天彻底的失望了,到这个时候她还在想著那个刘师兄。

  “月儿,你不必自责。过去我们还小,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爱情不仅是一种承诺,还是一种责任,它还需要两个人的心永远在一起。

  你不必为过去的誓言耿耿于怀,那时你还小,还不懂得的真爱。而且我不能够给你带来任何的幸福。爷爷说我是逆天的战魂,这辈子我是为武而活,为战而生的,一生将充满征杀。我现在的平静生活只是暴风雨的前奏,一旦我走上江湖,那将是一条不归路。

  回到你的刘师兄身旁吧,我虽然只看了他一眼,但可以感觉出他是真心爱你的,他能给你带来幸福。去吧,祝你们白头偕老。”

  司徒明月早已泣不成声,“呜呜……不,败天哥哥,我永远也不要离开你。”

  独孤败天再次将她从胸前推开,扶著她走出屋外,又走到大门。

  独孤家的下人惊异的望著面无表情的独孤败天和泪如雨下的司徒明月,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独孤败天一直将司徒明月送到司徒世家的门口,才停身站住。

  司徒明月满脸的泪水,“败天哥哥,我不会离开你的。”

  独孤败天没有说话。

  “败天哥哥你再抱抱我好吗?”

  独孤败天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动。

  “败天哥哥,你好狠的心。”

  司徒明月泪如雨下,转身跑进了院中。

  独孤败天麻木的转过身躯,朝自己家中走去。他的内心充满了无边的苦涩,当一段纯洁的感情出现了污痕,他选择了放弃,但他又感觉自己是在逃避。

  初恋难忘。

  难忘初恋,因为在那青涩中饱含热情,在那无忧中藏匿童真,在那关爱中深显纯真。

  难忘初恋,因为曾经的山盟海誓犹萦于耳,因为过逝的音容笑貌仍现眼前,因为往昔的心有灵犀至今未散。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11-12
第六章 黯然

 

  独孤败天的心苦涩到了极点,如行尸走肉一般回到了自己的房中。今天发生的事情太突然了,他没有想到曾经和他海誓山盟的月儿会对他三心二意,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走进厨房,拎了一坛酒回到屋中,拍开酒封,一仰头将一坛酒全灌到了肚中,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睡去。

  第二天,天刚亮,司徒世家的三兄弟就跑到了独孤败天家中。

  “败天,醒醒,快醒一醒。”三人又摇又晃,终于将独孤败天弄醒。

  司徒泯月道:“姐夫,你别睡了。我姐姐哭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收拾东西,要起身回无双国去了。”

  独孤败天惊的一下子坐了起来。

  司徒浩月道:“败天,你赶紧去追,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独孤败天呆呆的坐在床上,他想起了昨天晚上对司徒明月说的那些话。

  “月儿,你不必自责。过去我们还小,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爱情不仅是一种承诺,还是一种责任,它还需要两个人的心永远在一起。

  ……

  回到你的刘师兄身旁吧,我虽然只看了他一眼,但可以感觉出他是真心爱你的,他能给你带来幸福。去吧,祝你们白头偕老。”

  他又躺在了床上,慢慢闭上眼楮。她就这样走了,不仅是因为自己伤了她的心,更因为她心里真的有了那个刘师兄。

  司徒傲月著急的叫道:“败天,你赶快起来呀,再不起来就来不及了。”

  三人动手将他从床上拉了起来。

  独孤败天怒道:“你们放手,她的事与我何干?我已和她一刀两断,从此再没有关系了。”

  三人楞住了,像看陌生人一样看著他。

  “姐夫,你真的不再喜欢姐姐了吗?”

  “她心里已经有了别人。”

  “可是昨天晚上,她明明和我们三人说,你已经不喜欢她了。”

  “我想要一份完整的爱情,如果一段爱情已经分为两半,或有了污痕,还不如不要。如果再继续下去,那将是一段畸形的爱恋,将在无尽的痛苦中结束。与其如此,还是趁早结束吧。”

  司徒三兄弟默然。

  “你们三人来的正好,我们昨天没有打成架,今天继续,就在我家后院。”

  独孤败天硬拉著三人来到后院。

  司徒三兄弟没有用花俏的招式,也没有用强劲的内力,完全像小时侯那样,三个人一齐冲向独孤败天,用蛮力和他扭打在一起。

  “乒乒乓乓”

  院子里响成一团。

  半个时辰后,四人都躺在了地上,一个个面目淤青。

  过了一会独孤败天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看著他们三人淤肿的脸颊哈哈大笑了两声,接著又大哭起来,随后又默然,转身朝屋中走去。

  三人面面相觑,一阵默然,随后转身离去。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独孤败天似乎真的迷上了武学,整天和他父亲学武。当然都是一些基本的武功招式。

  近几年独孤败天随著年龄的增长,身体越来越强悍。几乎是十天半月才去找他那些混混儿朋友打一次架,主要是每打一次架,混混儿们都要“歇上几天”。现在他是三两天便找他们打一次架,混混儿们叫苦连天。

  此外,由于司徒明月的风波,司徒惊云特别允许司徒浩月兄弟三人每星期出来一人,陪独孤败天打架解闷。

  独孤败天是在麻木自己,每次拖著遍体鳞伤的身体走到家中时,仿佛便感觉心灵的创伤好了一些。

  终于在一次酒醉之后,他被一帮混混儿朋友架著走进了妓院。迷迷糊糊当中,他感觉有人在脱他的衣服。他一巴掌甩了过去,“啪”的一声,打在了对方的脸上。

  “啊”

  一声惊叫。

  独孤败天睁眼一看,是个妖艳的姑娘。“你是谁?”

  “我是牡丹。”

  “这是哪里?”

  “这是立春院。”

  “什么?这是妓院?”

  “是……是的”牡丹望著独孤败天满脸的怒气吓得哆哆嗦嗦。

  独孤败天开使很愤怒,后来又释然。这帮混混儿朋友,虽然不是很正派,但和自己的交情还算是真挚的。这些人和他的感情是从小到大打出来的。他们一定是看自己这些天太过苦闷,想让自己“放松”一下,不过有些过分了。

  “你叫牡丹?”

  “是的。”

  “你们这里除了陪客人睡觉以外,还有什么服务?”

  “陪客人喝酒,给客人弹曲唱歌。”

  “好,你就给我弹唱一曲吧。”

  牡丹怀抱琵琶,边弹边唱:

  “长相思,在长安。

  络纬秋啼金井阑,微霜凄凄澹色寒。

  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帏望月空长叹。

  美人如花隔云端。

  上有青冥之高天,下绿水之波澜。

  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

  长相思,摧心肝。”

  歌声哀婉,独孤败天心中大恸,这正好勾起了他心中的那缕忧思。听了这首歌曲之后,他心有所感,感觉心里舒服了许多,这首歌曲好像唱到了他的心里。

  自此之后,长风镇多了一个浪子,经常流连于立春院。熟悉的人知道独孤败天只在立春院喝酒听曲,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他彻彻底底的变成了长风镇的混混儿之王。

  消息终于传到了他家中,他父亲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陈婷抚摩著独孤败天身上的伤痕,内心痛惜无比。

  “孩子,当你经历过爱人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但很悲哀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理想与现实很难重合到一起,你太感性了,你要学著改变。你不是一般的人,你不要忘记你爷爷和你说过的话,你这辈子可能要走一条艰辛的不归路。也可能是一条前无古人的光明大道,这辈子你注定了不凡,可能要经历种种磨难。怎么能为小小的儿女私情而整日忧思呢。”

  这些话在独孤败天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过了好长时间他才如梦方醒。“娘,我明白了。”

  “去吧,你爷爷探望老友回来了,他在后院等你。”

  独孤败天的爷爷独孤飞羽已经年近七十岁,鹤发童颜,飘然若仙,很有一派出尘的味道。

  “爷爷,你找我?”

  “呵呵,乖孙儿。听说你最近吃喝嫖赌样样都精通了,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和我年轻时有的一拼了。”

  独孤败天不禁脸红了起来。

  “我找你只想告诉你一件事,你出生时,耀眼的血红之光直冲霄汉,手握凝血而生,左手‘败’,右手‘天’,名字与生具来。这意味著什么?你今后可能会发生好多事啊……不要因小小的失恋就意志消沉啊!”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11-12
第七章 嗜武狂人

 

  以前他曾偷听过他爷爷自言自语的叨咕他是什么逆天的战魂,一生充满征杀。当时他的内心非常的震撼,而此刻他明白了自己出生时居然出现了那样的异相,内心的震撼较上次要强烈上百倍。

  “原来爷爷以前也是猜的,到底我将会有怎样的一个人生,谁也不知道。”独孤败天心中暗暗思量。

  “手握凝血,败天……败天。”

  他发现,每当他念道“败天”两字时,他体内的血液流动就加快起来。

  “败天,败天,败天,败天……”

  他不停的大声念。

  他感觉自己的血液沸腾了,一股滔天的战意自内心升腾而起,仿佛神佛挡在眼前,也要他们烟消云散。

  他赶紧闭口,“  ”跳动的心脏好半天才平复下来。

  这一晚他睡的特别安稳,司徒明月给他造成的心伤好像一夜之间好了许多,同时内心强烈的涌起了对“武”的渴望。

  第二天一大早,独孤败天就跑到后院找到正在练功的独孤飞羽,道:“爷爷,我要学真正的武功,我要成为强者。”

  “孩子,你终于肯认真学武了,你终于觉醒了。在教你武功之前,我先给你简略的介绍一下咱们的家族和家族武功吧。

  我们是一个没落的武林世家,千年前一代武圣独孤战天横扫天下的威势早已不复存在。千年前的辉煌已成明日黄花,武林中已没有人记得独孤家了。如果有人还有印象的话,也只是记住了独孤战天这个名字。

  老祖独孤战天无敌天下的武功尽在你裤兜的黑玉石当中,只有一句精神烙印,‘尽学大陆三流武功,终将大成。’可惜无人能参悟透。我猜测,其中另有玄机,只是还没有人能够领会。

  外人以为我们独孤家早已没落,已经不复存在。其实不然,我们独孤家传呈于老祖独孤战天之手,身体里的血脉是不败的传呈。虽然有几百年,家族的先辈执意追求黑玉石的秘密,最终却一无所获,使家族一落千丈。但三百年前家族又出了一个傲世天才,自创神功《明王不动》,一举成为当时的绝代高手。

  但此套神功讲究修心养性,功力越深,越不愿沾染凡俗武林中事,只喜欢游戏于凡尘或笑傲于山水。这就是独孤家为什么越来越不为外人所知的原因。”

  独孤败天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爷爷,赶快教我《明王不动》吧。”

  “不行,这套武功,你以后可以参考,但现在绝对不能学,以后我每天给你讲基本武功的要义。”

  “为什么?”独孤败天大叫。

  “我说过《明王不动》讲究修心养性,功力越深,越不愿沾染凡俗武林中事。这与你的本性向悖,心性不符。你不仅难以将它练到大成,而且还有可能伤了你自己。”

  独孤败天一脸落寞之色。

  独孤飞羽笑道:“孩子,不要失望,强者的武功需要自悟、自创。爷爷相信你也是一个傲世天才,总有一天,你会创出一套属于你自己的武功,成为一个盖代高手。”

  独孤败天一扫脸上的不快,露出强大的自信的微笑,“爷爷,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会创出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武功,我要让全大陆的人都知道独孤败天这个名字;我要他成为不败的代称;我要让他成为一种信仰。”

  独孤败天神采飞扬,一脸霸气,大有睥睨天下,惟我独尊的气概。

  独孤飞羽暗暗心惊,不知道他这个孙子走上江湖以后,给大陆带来的是福还是祸。

  自此以后长风镇多了一个嗜武狂人,这个嗜武狂人就是独孤败天。从混混儿到身高体壮的猛男,还有稍微会两下子的武夫,都被他挑战了个遍。从此以后,“长风镇是男人就要绕著独孤败天行走”,这句话成了公理。

  独孤败天终于将目光瞄向了司徒世家,司徒世家的家规不允许青年高手随意离家,终于惹得独孤败天找上门来。

  司徒世家兴起于百年前,百年来逐渐壮大,家族高手无数。从未有人敢上门挑战,今天破百年之例,对门家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打上门来了。家族长老哭笑不得,这个武狂,他们是从小看著长大的,怎么不了解他的禀性。他们不好意思出手教训他,只好叫家族中的年轻人出面和他动手,想让他知难而退。

  让他们惊讶的是,这个曾经的打架狂,现在的嗜武狂人,居然将司徒家的好几个年轻人都挫败了。

  独孤败天身体的强悍,他们早就知道,正是凭著这一点,他过去才成了长风镇的孩子王,打架天才。然而已过去多年了,司徒家的孩子们早已学了一身家族的武功,居然还被他打败了,让他们大吃一惊。

  司徒惊云和家族中的长老们终于发现,独孤败天之所以会胜,除了凭借他强悍的身体将力和速度发挥到恐怖的地步外,他将施展的三流武功的招式要义挥洒的淋漓尽致。极为普通的招式却往往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效,往往就是一记普通的野马分鬃,却有如神来一笔,妙到毫巅,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司徒世家的长辈不得不叹服,这个人就是为武而生,为战而活的。此子对招式要义的领悟已超出了他的武功境界的限制。化腐朽为神奇,往往是宗师级的王级高手对武的禅境有了深刻体悟的必然结果,而独孤败天仅仅以一个三流身手的身份,便能有此成就,足以自傲了。

  最后,司徒惊云不得不让他的三个儿子司徒浩月、司徒傲月和司徒泯月分别上场,与他较量。这三人很狡猾,直接凭借深厚的内力和他硬撼。任独孤败天对招式要义领悟的多深刻也不管用,他们的作战方式到是和独孤败天小时侯打架时惯用的伎俩相同,以蛮力取胜。

  总算将独孤败天打发走了,家族的长辈们长长的出了口气,但内心的震撼却久久不能平息。他们知道此子他日必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一飞冲天。

  可是第二天独孤败天又找上门来了,司徒世家从此不再宁静。

  为了不使家中被闹的鸡飞狗跳,青年弟子无心练武。司徒惊云不得不特准司徒皓月三兄弟可以随时陪独孤败天比武,但有一点,就是不能在司徒世家中比试。司徒三兄弟等于获得了自由身,对独孤败天的感激之情真就好比滔滔江水,绵绵群山,感激不尽。

  又是一年花开时,又一年过去了,独孤败天深深的爱上了武。内心司徒明月的影子越来越淡,只是在想起她的时候有些心痛。

  初恋似一首诗,清新,文雅而又有格调;初恋像一支歌,轻快,激昂而又有节奏;初恋若一曲词,婉约,深情而又有蕴意。

  独孤败天深深的感觉到,他过去太冲动了,太没有自制力了。即使司徒明月真的背叛了他,他也不应那样颓废。

  他觉得无论因何分手,他都应当豁达的正视初恋,毕竟是她给了他第一次的异性的温暖,第一次给了他真切的关爱,第一次给了他对爱的激昂与追求。下次再见到她时,也许可以坦然的面对她了吧。想到这,他的心又有了丝丝隐痛。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11-12
第八章 混混大战

 

  岁月匆匆,又是一年花落时,这是一个初夏的季节,独孤败天已经十九岁。

  今天长风镇外的森林里热闹非常,因为独孤败天要在这里进行长风最后一战,不久他将踏入江湖。镇上的混混儿们早早来了这里,等著观看一场龙争虎斗。

  不久司徒世家的三兄弟和独孤败天也来了。三兄弟中的老大司徒皓月更显魁梧,强壮的身躯足足比常人高出一头。老二司徒傲月更加帅气,英气逼人。这一年来三兄弟中变化最大的是司徒泯月,可以说“出落”的越来越“俊俏”,成了一个绝美的男人。如果他要穿上一身女儿装,绝对要羡煞一帮女孩子。独孤败天面对他时,往往会想起司徒明月,二人太像了。

  一年来,独孤败天更显魁伟,比司徒浩月还要高出半头。长发随意飘洒在肩头,一脸懒懒的笑意,仿佛什么都不在乎。但双眼眨动间,偶尔会露出慑人的霸气。整个人站在那里,像是一个狂放不羁而又略带飘逸的矛盾统一体。

  四人四种不同的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的焦点。

  混混儿们呼啦一下子将四人围在了当中。

  一个混混儿道:“四位老大,什么时候比武,我们简直要望眼欲穿,望穿秋水,忘乎所以……”

  司徒皓月道:“望你个头,我们四人都没急,你急个屁。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独孤败天懒洋洋道:“兄弟们,既然你们这么著急,我就让你们看看我独孤败天怎么收拾这三个月亮。”

  司徒傲月道:“狂人,来吧。”

  司徒泯月也道:“姐夫,呆会儿你可别求饶。”

  司徒皓月早已等不急,已经将外面的长衫脱掉,露出一身灰色的紧身衣服。

  “啊”

  “啊”

  “啊”

  “啊”

  四人同时大喊。

  另众混混儿惊讶的是四人像流氓打架一样,独孤败天手舞著家传的黑玉石冲了过去,而司徒世家的三兄弟不知道从哪找来的短棒,也挥舞著冲向了独孤败天。完全没有章法,整个就是四个混混儿、四个流氓在斗殴。

  混混儿们惊呆了,完全没有想到期待已久的“长风最后一战”会是这样一种场面。平时在他们眼里深不可测的长风四大年轻高手,关键时刻居然比他们还要混混儿、还要流氓。四人之间,什么猴子偷桃,黑虎掏心,层出不穷。凡是混混儿惯用的招式、伎俩都被他们四人耍了个遍。

  独孤败天,仗著身体的强悍,在三人之间游来斗去,当然身上也挨了不少棒子。但三人比他还要惨,脸上青一块,肿一块的。

  混混儿们不得不慨叹:老大就是老大,果然“深不可测”。

  四人你一砖,我一棒,大呼小叫乱成一团。最后四人干脆将手中的武器丢下,扭打在一起。搂脖子、抱腰、绊腿,甚至连“搔胳肢窝痒痒”的招数都用出来了,完全是一片无赖的打法。有“嗷嗷”的痛叫声,也有“嘎嘎”得意的大笑声。

  围观的混混儿们惊叹:这才是混混武学的最高境界。

  森林里一片喧嚣。

  森林里的小动物齐喊:“恐怖,恐怖,疯子无数。”

  半个时辰后,四人都躺在了地上,嘴里“哼哼唧唧”。独孤败天最先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惨胜。上衣早已被扯破,胸前背后青一块,紫一块,脸上也有一大块乌青,乌黑飘逸的长发也变成了烂糟糟一团。

  众混混儿赶紧齐拍马屁,“败天老大果然神勇无敌,如此身手宇内称尊,盖世无敌。”

  独孤败天摸著身上的伤痕,疼得直呲牙咧嘴。他突然摸到了脸上的那块淤肿,不禁惨呼:“天那,呜呜……我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足以让潘安、宋玉自卑的脸,竟、竟然被打成了这样。呜呜……你们这三个臭月亮简直太可恶了,我要好好的教训你们一顿。”说著摇摇晃晃朝躺在地上的三人走去。

  司徒世家的三兄弟也缓过劲了,慢慢爬起来。独孤败天一望三人的面容,感觉心里一下子平衡了,甚至觉得有些愧疚。

  大哥司徒皓月“战绩累累”,“面无表情”,脸肿胀的像个猪头一般。老二司徒傲月,其可谓“面目可憎”,都快认不出人是谁来了,估计早已面部麻木。老三司徒泯月稍微好一些,和独孤败天差不多,俊美的脸颊上只有一块淤青。

  司徒皓月嘴里含混不清,道:“嘟嘟带天,你这个混站(蛋),哎呦,痛死我了。”他呲牙咧嘴,手抚著肿胀的脸颊。

  司徒傲月也口齿不清,“嘟嘟败滩,我和你没难(完),你说怎迷(么)办?”

  司徒泯月也苦著一张脸,“姐夫,你打疼我了。”

  独孤败天一脸“媚笑”,“嘿嘿,失手,失手。”怎么看这个一脸坏笑的家伙也不像失手的样子。“嘿嘿,对此给你们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歉意;对你们刚才的英勇表现,我深表敬意;对你们的损失,我略表诚意。”其实心里是无比得意。

  司徒皓月道:“你‘意’个屁,有什么用呀。”

  “请笑纳,这是我家传至宝,极品玉石一块。”

  司徒傲月道:“笑纳,笑你个头。滚,就你家那块儿破石头黑不溜秋,谁要呀。当初你爷爷初来长风镇时就骗过我爷爷,拿它到玉器店卖了十几次都被人家扔了出来。”

  “轰”

  众混混儿大笑。

  独孤败天道:“咱们都是自家兄弟,其实打在你们身上,痛在我心上。这样吧,呆会儿回到镇上我请客,这里所有的人都一齐去,你们说好不好?”

  “好,败天老大果然够义气。”

  独孤败天果然富有“领袖头脑”,眨眼之间便发动了一场“人民战争”。司徒三兄弟微弱的抗议声立刻被众混混儿震天的叫好声淹没了。

  “兄弟们,打道回府。”独孤败天率先朝树林外走去,众人紧随其后。

  众人吵吵闹闹往回赶路。走在最前面的独孤败天突然停身站住,“停下,噤声。”众人立刻停下身来,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两伙人,手中都握著明晃晃的刀剑。毫无疑问,都是异常锋利的杀人凶器。众人不由心惊,小镇很平静,很少有人闹事,尤其是这片森林简直就是一片净土,今天怎么会来了这么多恶客呢?

  好在现在已是初夏季节,遍地杂草丛生,树木枝繁叶茂,林内郁郁葱葱一片。不然,众人就有可能被那批恶客发现了。

  “大家小心,不要出声。前方有可能是所谓的‘江湖混蛋’在火并,我们呆在这里不要过去,以免惹祸上身。”独孤败天神色凝重。

  这时司徒世家三兄弟从混混儿当中挤出,和独孤败天并排站在了一起。

  对恃的双方总共有五六十人,双方之间的几个头领似乎在争论著什么。

  “刘风,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对你忍无可忍了……。”

  “骆金龙,到底是谁给脸不要脸?……我请李小姐到我们刘家山庄做客,你为何……”

  由于距离比较远,声音时断时续,听不太清。

  一个女声道:“两位公子好意心领了……有要事……改天……”

  尽管听不太清,众人还是听了个大概。

  “我靠,原来是两个败家子在争一位姑娘。扫兴,还以为两个帮派的高手在此比斗呢,娘的。”司徒皓月懊恼道。

  司徒泯月笑嘻嘻:“姐夫,要不我们也过去,看看那个姑娘长得什么样子,抓回来给你做老婆。”

  他说完之后又万分后悔,他想起这一年来他这个“姐夫”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的姐姐司徒明月。

  独孤败天脸上没有丝毫懊恼之意。

  “娘的,你想什么呢,我独孤败天像是那种人吗?”

  “像”众混混儿异口同声。

  “……”独孤败天无语。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