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7楼天涯独行者于2012-10-21 20:50发表的 回 楼主(刘老根) 的帖子 :
m>{a<N 看楼主帖子的标题是不是也有点泄私愤的意思?如今的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反映民意的平台,也为网民提供了一个举报贪污腐败行为的渠道,这正是互联网正能量的具体体现。当然网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实信息,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网络的影响力对他人进行诋毁或诬陷也确实存在,但凡事有一利就有一弊,不能因此而因噎废食。网民对于有关帖子所反映的事情的真实性是很难判断的,就是网站也没有能力去一一核实,何况网友了。网友只能根据发帖人的描述来理解,继而在发表自己的观点,所以网友在跟帖当中出现一些误会也在所难免,楼主不应该用这种口气来谴责网友。
~U r 看来楼主是某个事件的当事人或者至少是知情人,你如果认为别人对你的名誉构成了诽谤,你大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认为在这里搬出有关法律就能吓住当事人了,那你的想法就未免太幼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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