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阳光温暖失足青少年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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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检察院以“依法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己任,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特殊的办理方式,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最近,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做法。 ~J]qP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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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办理,主要体现在四个办案环节上:阅卷时,重点审查其是否第一次失足,仔细分析其个性特点、犯罪情节及思想行为的演变过程,防止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疏漏;讯问时,不训斥、不挖苦,而且要了解掌握其家庭状况、家教情况、性格爱好和成长过程;调查复核证据时,要到其所在的学校、派出所了解其综合情况;庭审或量刑时,视犯罪性质轻重,尽可能地向法院提出减轻处罚或缓刑建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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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某中学生王某涉嫌轻伤害一案中,主办检察官深入了解到王某因在学校多次受同学欺负,忍无可忍,所以趁同学睡觉之际用水果刀划伤其颈部,法医鉴定为轻伤。为了给王某一次改过机会,该院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方式办结了此案。之后,主办检察官还为王某联系办理了转学,并经常与他联系进行跟踪帮教。 VU#7%u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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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冯某、江某共同抢劫一案中,检察官发现,江某系刚满14周岁的在校学生,因迷恋网络无钱上网吧,与在网吧相识的冯某合谋实施抢劫,而且有未遂情节。因此,检察官在庭审前多次对江某进行法制教育和谈心开导,还动员老师和家长一起做思想转化工作。庭审时,江某声泪俱下,真诚忏悔。法庭最终接受了公诉人对他提出的缓刑建议。 HOi`$v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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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李延生说:“对未成年人犯罪必须慎之又慎。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 ,推一把,社会就可能多一个罪犯;拉一把,就可能挽救孩子一生,保全一个家庭。” Wn6Sn{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