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i<m 1^a#C'
[>U'P1@ql
国 办 发明电〔2012〕33号 pIXbr($
/2Y t\=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07xW*K(\Y
5RrzRAxq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u`v'*0d
J-P>
~
L"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o $7:*jU
fb0i6RC~&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Egw94l
/5b,&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5
<X.1T1
Y(h86>z*w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wrSw> sE"
]DHB'NOh,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eG55[V<!
iO4Yfj#?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x\z*iv
z/dpnGX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VJ8cls<
r#M0X^4A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3MPmLV#f
@eU;oRVc{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