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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的不合理之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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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12-11
引用第9楼lzx007于2012-12-11 17:34发表的  : ^{Syg; F=  
如果是合法的,再多人的意志也不可以强迫哪怕是一个人。这叫法制社会。 QZ9 )uI  
$OjsaE %  
帮顶》》》》》》》》》》》》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12-11
引用第5楼xxhh于2012-12-11 15:54发表的  : Uv%"45&7  
闹得都住不上新房,他就得意了。 +.>O%pNj  
上赶的买卖不是买卖,石家庄旧房区,集体申请开发,还轮不到,那个着急啊! a? +) K  
Z39^nGO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12-11
回 9楼(lzx007) 的帖子
拆迁条例是依法而定的细则。只要符合该条例,是公益性事业,就应该执行。如果商业开发,就是半户人家不同意,就要谈判解决。 Qt@~y'O  
问题是旧城改造本身就是造福全体村民的公益事业,包括钉子户本人,所以,评估不合理可以走法律程序,自己也可请有资质的信得过的评估公司,不能也不评估,也不走法律程序,谁也不信服,好像除了自己洪洞县里没好人,不行门口摆个煤气罐。其实辛集市基本没有强拆的事件,那可不是辛集市的干部们觉悟高,而恰恰相反,他们才不肯为了老百姓惹那个麻烦,又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自己也不缺房子住。我倒认为,真是为了村民的旧城改造(商业开发不算)敢于同钉子户叫真的才是负责任的好干部。 {P = {)  
那些滑头干部见麻烦就躲得远远的,就好像美国有的警察,看见他负责的片区大街上流氓打架欺负百姓,就绕开走了,看见抓赌,嫖娼的就积极上去了。或者弄点赌资提成奖,或者刷刷锅,过把瘾就走。为什么人们不赞成美国的警察做派,就在于此。
[ 此帖被和谐社区在2012-12-11 20:2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2-12-11
Re:回 9楼(lzx007) 的帖子
引用第12楼和谐社区于2012-12-11 20:09发表的 回 9楼(lzx007) 的帖子 : -Mv`|odY/  
拆迁条例是依法而定的细则。只要符合该条例,是公益性事业,就应该执行。如果商业开发,就是半户人家不同意,就要谈判解决。 XP(q=Mw  
问题是旧城改造本身就是造福全体村民的公益事业,包括钉子户本人,所以,评估不合理可以走法律程序,多自己也可请有资质的信得过的评估估公司,不能也不评估,也不走法律程序,谁也不信服,好像除了自己洪洞县里没好人,不行门口摆个煤气罐。其实辛集市基本没有强拆的事件,那可不是辛集市的干部们觉悟高,而恰恰相反,他们才不肯为了老百姓惹那个麻烦,又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自己也不缺房子住。我倒认为,真是为了村民的旧城改造(商业开发不算)敢于同钉子户叫真的才是负责任的好干部。 ]k,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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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镚子儿没出,楼主老哥居然就能把迁改这样的买卖定义为公益事业,天可怜见,开发商听见了还不得哭死? F.@y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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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t4!XV  
这么说吧,我要张罗个把开发商,对楼主老师你家那片儿旧居征拆,规划做个街心公园,每户补偿金三万,鉴于本案是个造福市民的公益项目,我想,基于楼主老哥的觉悟,您一定会乖乖地搬家的。~ BJ&>'rc  
4条评分辛币+4
梦幻泡影 辛币 +1 说中本质问题了。 2012-12-12
滹沱野叟 辛币 +1 哈哈哈 2012-12-12
大建 辛币 +1 老百姓被各种理由掠夺的已经太多了! 2012-12-11
吉祥辛集 辛币 +1 呵呵,是那么个理儿 2012-12-11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2-12-11
呵呵,是那么个理儿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2-12-11
我觉得旧城改造是互惠互利的好事,老百姓有新房住,开发商有利润赚,市容市貌有改观,还节约了土地,何乐而不为,难道大家愿意让政府卖了我们聊以为生的土地,只顾眼前利益,而危害子孙后代,这样的人是会遗臭万年的,谁愿意做,你吗,还是那些自以为是的父母官,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点土地,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积点德吧。
[ 此帖被还休在2012-12-11 20:5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2-12-12
楼主你就要找骂吧,大多数人同意拆你家的房子,就可以拆了,唯独你自己不同意,没有用的 M@csB.'  
[0_Kz"|  
大多数人同意要你的命,就可以要了 =.tsz.:c  
%s<7|,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2-12-12
辛集基本没有强拆的。哈哈哈 dxASU|Yo9  
在这个问题上,楼主真是吃过见过、见过吃过。还假装没见过,没吃过 B,g Q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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