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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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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3-03
国家出了这个增税政策我感觉不太合理,打击投机倒房获利的是好事,但是想没想过那些住了十几年想换房子的人呢? $adbCY \  
实例:一家人十二年前买了  商    品   房,100多平米,带车库带小房,当时是12万买的,地里位置还不错,因为儿子结婚买不起房,还住在一起,现在添了两个宝宝,房子明显不够住,因经济条件限制,只能买房后才能换套大点的,一直在寻找购房者,原估计现在辛集的行市应该到40多万将近50万吧,然后再带点款可以换一套大些的,但是新政策出台,一家人愁眉不展。新政规定:“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意味着只能按差额的20%缴个税。这样算来38万的差价就要缴纳7万多,这样就增加了一家人很大一笔开销,很可能就买不起房子了,所以个人感觉这项政策还是有弊端,最好能按年限来调整个税比例。 md"!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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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3-03-06
让脑残的出政策,没法活了。
齐老大 www.xinji.org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3-03-06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3-03-04
国家疯了。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3-03-04
最后还是国家赢利了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3-03-04
我的理解是: rM `X?>iT+  
新法出台前超过五年的房子,并且名下仅有这一套房产的是免征所得税的。除此以外有两种计算法:1、交易额的1%,2、利润的20%,二者任选其一,一般都选择1%的计算法。 Ov 5"  
新办法只是强调必须执行20%的计算法。出台新办法的初衷是,打击炒房倒房,而不是打击改善个人住房条件。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还免不免征所得税,我认为细则出来还会免征,大家不必紧张。 _,p/l&<  
今天早上房管局大厅已经有许多人在排队了,这就是一种无知的表现,盲目跟风,肯定还有人在其中推波助澜,故意制造紧张空气。
和一MM争论鲸鱼是不是鱼,最后我说“日本人也带个人字”,她这才同意鲸鱼不是鱼。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3-03-04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3-03-04
反正是想办法从老百姓手里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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