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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人律师团:李天一第一个与女子发生关系 不构成轮奸 我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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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3-09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于7日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eg"A?S  
cXK.^@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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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13-03-19
是真的吗,太气人了。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13-03-13
树大好乘凉!!!


在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

情归何处心欲碎  过眼云烟了无痕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13-03-11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3-03-11
暴他娘全体律师的菊花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13-03-11
此说法就是引导轮奸犯们争抢第一个上的权利,因为同样的作为这不算是轮奸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13-03-11
够操蛋的

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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