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鞋子一向比较讲究,当然是说以我的收入而言了。
哪怕穿20块一件的T恤,脚下的鞋子,必定也得是300块以上一双的,星期六、百丽、KISS CAT。想想我这劳动人民的女儿,也真是堕落的可以。
人性都是有弱点的,后来我用这句话安慰自已,美食华服里,对美食这一点我好像兴趣不大,吃4位数以上的一桌饭,敌不过我开心的喝上一瓶味全优酪乳,总有朋友在饭桌上诧异的看着我,为何对美食视而不见,并非我视而不见,而是他们在等待美食的时候,我已经狂喝酸奶喝饱了,并且在开始计算,若是这桌饭里把我的一份折现给我,是否可以买一双好看的鞋子。
多么地没出息,别人在大快朵颐,我却在幻想我的鞋子。
看男人,也从来只看男人的脚,不看男人的头,说实话我最讨厌头上打着重重摩丝油光粉亮的男人,而如果这个男人穿着一双干净的鞋子,则必定对他平生好感。
8月来临时候,百货公司纷纷打折,在百丽,我又看上了一双鞋子,小羊皮的质地,杏粉的颜色,其实售货员并没有向我做太多的推销我便决定买下了,因为他的声音那么像我曾经的初恋,而那个售货员他永不会知道我买他的鞋子时是藏着如此巨大的梦想。
我的鞋子,都是有故事的鞋子,比起它们的主人来,它们称得上一点也不逊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