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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街房改办事处已挂牌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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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13-09-25
回 47楼(萍水相逢7) 的帖子
这位网友,你原来是 农户,现在或转了小城镇非农,或者升学参军成了非农户,那不影响以前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和村民享受同等待遇。他们说的非农户我以为应该是外地的非农户或外村的人员到你村买的农民的房子。后来转出去的不剥夺以前的土地权利。除非今天又按现有户口分东西。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13-09-25
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13-09-25
回 14楼(tiantashan) 的帖子
无意争春

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13-09-25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13-09-25
回 13楼(萍水相逢7) 的帖子
支持。被拆迁户和开发商就好比买卖双方,本来就不会往一块想,各自打着各自的小算盘,所以也要差不多,前有车后有辙,按常理办应该可行

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13-09-26
开发商你要的是宅基地,要门窗干什么?我们的东西凭什么给你,想不通?

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13-09-26
原来按新旧房的标准挑房,这一条现在的协议也没有了,协议是什么?协议就是双方同意,一方不同意,协议不成立。别以为我们那的人都急于住楼房,就什么不合理的条件都答应你们,那可是房子呀!

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13-09-26
好事多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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