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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旧城改造拆迁的一些忧患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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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今天跟几个外地朋友坐着闲聊,引到了时下咱们辛集有不少旧城区正在大规模的拆旧盖新话题上。外地朋友讲述了他们当地的拆迁经历:一个异地拆迁公司(或者是土地整理公司)摇身一变,注册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然后进驻某旧城区,假借一个楼盘项目开始宣传推广该旧城区的旧城改造。许诺给被拆迁户诸多优惠条件,前提是跟这个所谓的房地产公司(实际上是拆迁公司)签订搬迁合同,并过户现有旧住房的产权。然后旧房子被所谓的房地产公司(实际上是拆迁公司)合理合法的拆除了,这样下来,拆迁公司用了很小的成本就把该片旧城区动迁了。等到大片旧房子拆完了,基本上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了的时候,这个房地产公司把土地转移过户给另外一个地产公司。他们之间的过户也是合法的。之前的拆迁公司抬腿走人,当初的公司要么是破产,要么就是注销。新接手的房地产公司或许可以不承认当初的拆迁合同。到那时候,被拆迁户找谁说理呀???这种情况真的在外地发生过的。听了这个故事,咱们辛集老乡是不是也该有一些防范意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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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10-19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10-19
听天由命还是与命抗争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10-19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3-10-19
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有梦想就会实现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10-19
规避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以:当前同期;类似地段的;期房均价;折现补偿。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10-20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10-20
这个貌似有法律保护被拆迁户合同的连续性有效。请律师和懂得法律的出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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